企业IPO过程中遇到的财务问题探讨

2024-04-26 07:02王义俊
国际商务财会 2024年2期
关键词:研发费用

王义俊

【摘要】当前很多企业选择上市释放股权募集资金。当企业向不特定合格者募集资金时,需要保荐机构辅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专业意见,确保企业合规、合法规范经营,会计核算正确无误。企业自辅导到成功发行股票期间被称作IPO过程。在此过程中,财务工作往往会遇到很多问题,如财务制度不够健全、收入确认不够准确、产品成本核算不够精确、研发费用界定不清。文章基于这些问题结合作者的认知,提出解决此类问题的方法,助力企业IPO成功。

【关键词】IPO;总额法;净额法;研发费用

【中图分类号】F275;F830.91

企业若要IPO成功,募集资金助力企业的发展,就必须要向社会、公众、潜在的投资者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管理能力、企业发展能力、成本控制能力、研发创新能力、经营成果和资产状况,需要健全财务制度、准确确认收入、精确产品成本核算、清晰界定研发费用,规范账务处理,规避各种风险。

一、相关概念

(一)IPO

IPO即首次公开向公众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股份制企业将自己的部分股权向公众出售获取资金,获得股票者成为企业的股东,享有股东的权利。

(二)总额法

总额法是按经济合同中约定的某项交易的总金额确认收入的一种方法,与其对应的成本各自单独核算,反映各自不同业绩成果。

(三)净额法

净额法是按经济合同中约定的某项交易的总金额扣除总成本确认收入的一种方法,扣除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核算,综合反映同一经济业务的业绩成果,与总额法相对、互补。

(四)研发费用

研发费用是企业研究开发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中所消耗的各种原辅材料、人工费用、机械折旧等价值量的总和,反映企业的创新能力。不同的要求下的认定金额是不同的。

二、目前企业IPO中遇到的财务问题

(一)财务制度不够健全

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规定,能够为企业的财务工作提供保障。然而很多企业在日常的财务工作中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并没有形成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规定,导致会计核算工作不够及时、不够正确、不够完整。对财务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可比性产生极大影响;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影响企业的战略决策,无法合理发现和规避企业的各种风险。在IPO时需要企业具有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和规范的财务管理规定,报表数据真实可靠,风险识别可控,符合《会计准则》及上市公司的制度要求。

(二)收入确认不够准确

营业收入的准确确认对于企业的发展极其重要。尤其当企业的业务随着市场经济形势的变化呈现出多样性时,不同业务类型的收入确认方式需要及时把控。使其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企业在确认收入时,简单按开具发票来确认收入,不会产生与税务申报差异,虽然简单方便,但不完全符合收入确认准则,企业的销售状况不能完全真实反映。在IPO时需要分清不同的销售方式收入的确认,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经济合同中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是否转移了货物的风险报酬,是否转移了控制权、综合各项因素判断如何确认收入。

(三)产品成本核算不够精确

企业产品成本是构成企业全部成本的重要一环。它的高低决定着企业产品的获利能力及边际贡献的大小。每一产品的精确成本是其生命决策的关键信息。产品成本费用与期间费用界定不清、不同产品间的成本分摊标准固化、同一产品完工产品与在产品的成本结转方式不合理。导致产品的成本不够精确,难以适应市场环境的激烈竞争。无法为管理层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成本信息,严重影响产品决策。在IPO时,需要企业准确核算产品成本、合理分析企业产品的毛利率状况、产品的生命周期及可持续性。

(四)研发费用界定不清

研发创新是企业长期发展之道,也是国家大力扶持的一项重要政策。企业需要合理使用政策,也要正确辨别研发费用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利润表列示、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中的不同确认方式。企业在正常的研发过程中,往往认为利润表列示的研发费用就是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加计扣除数,导致扣除多计,税务风险加大;也有把利润表列示的研发费用认为就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研发费用,导致研发投入少计,影响企业高新技术资质的认定,有可能错失税务优惠政策的风险,影响企业的发展。在IPO时,需要企业正确辨别三个不同环节的研发费用,足额享受税务提供的优惠政策,同时合理规避涉税风险。

三、企业IPO中遇到的财务问题的对策

企业应针对以上问题,积极查阅案例资料、《会计准则》等分析原因。造成以上问题,主要是财务工作中,没有规范财务制度、没有认真识别经济合同、没有重视产品成本核算、没有仔细研究研发费用所致。现提出如下对策。

(一)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财务工作

首先,根据《会计准则》结合企业的实际业务状况,制定会计核算制度。在《会计准则》规定的一级科目下,设置各级明细科目,明确每一明细科目核算的具体业务。按《会计法》的要求,每项经济业务都要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核算。企业业务不断变化和创新,应该定期更新会计核算制度,明确核算新经济业务的方法。

其次,根據IPO的要求和企业管理的需要,制定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的货币资金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票据管理、销售及应收账款管理、采购及应付账款管理、筹资管理、投资管理、成本管理、运营资金管理、利润分配管理等。

再次,配置合格的财务人员,胜任各自的岗位工作。财务人员需要具有财务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不断自我提升,要有崇高的职业操守,爱岗敬业,廉洁奉公。不相容职位相分离,避免职责不清,自我腐败的发生。

最后,建立内审评价体系。对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及财务人员,需要定期进行审核、评价,及时发现、纠正问题,奖惩分明。需要穿刺检测制度的自身运行风险和制度执行风险。确保财务制度体系是一个完善的、健康运行的、良性循环的。

所有财务工作在制度下运行,确保其规范性,满足IPO的需求。

(二)准确确认企业日常经营收入

企业为了适应市场的需求,会有不同的业务模式发生。企业出售商品时风险报酬、控制权已经转移确认收入。企业IPO时需要针对某些具体销售业务模式进行分析,明确企业是否为主要负责人或代办人。不同角色确认收入的方式也不一样,有的应按总额法确认收入,有的应按净额法确认收入。如第一种情况:A公司从B公司采购产品100万元,直接出售给C公司,售价110万元 。可能会出现2种销售确认方式,其一,A公司能控制将从B公司采购的货物运输到C公司,如有质量问题A公司负责,同时A公司有采购和销售的议价权,物流、票据流、资金流的对应关系比较清晰,A公司实则为主要责任人,这时A公司采用总额法按合同金额确认收入110万元。其二,A公司与C公司约定,A公司从B公司采购产品出售给C公司的价格按B公司售价加10%计算,C公司直接到B公司提取产品,A公司不参与物流运输,如有质量问题A公司不负责,票据流、资金流的对应关系也是清晰的,但A公司对产品的议价权、控制权受限,也不承担风险,A公司实则为代理人,此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之规定。A公司应当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10万元,110万元扣除100万元。

如第二种情况:甲公司从乙公司采购元器件,结合自己生产的加工件,组装成产品销售给乙公司。这种模式也可能出现2种销售确认方式,其一,甲公司从乙公司采购元器件金额较小,自己生产的加工件价值较大,组装成产品销售给乙公司,也可以销售给其他客户,甲公司有很大的定价权,承担产品质量的主要责任。这时甲公司作为主要责任人,甲公司应当采用总额法按合同金额确认收入。其二,甲公司从乙公司采购元器件金额较大,自己生产的加工件价值较小,组装成产品只能销售给乙公司,甲公司只有针对自己加工的部分有定价权,也很有限,不承担产品质量的主要责任。此时,甲公司实际上是代理人,甲公司确认收入应当采用净额法。即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的销售额扣除甲公司向乙公司的采购额。

(三)精确核算产品成本

首先,产品成本正确归集是成本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产品决策的主要依据。如正常生产油品A 4吨,需要领用原油3吨,每吨1万元,辅料1吨,每吨2万元,人工0.5万元,制造费用0.5万元,总成本6万元,每吨成本1.5万元,每吨售价2万元。公司在研发A1油品,研发试样指标达不到要求,试样品3吨的料工费合计5万元,其中材料成本4万元。不达标的研发试样品3吨市场无法销售,没有活跃的市场,但是该研发试样品3吨可以加入1吨的辅料,人工0.5万元,制造成本0.5万元,产出油品A4吨,销售价格为1.8万元每吨。这时不能把材料成本4万元全部转到油品A的成本里,需要考虑研发试样品3吨的公允价值。没有活跃的市场公允价值的计算,正常的油品A的毛利率为25%,4吨销售金额7.2万元(1.8×4),则成本为5.4万元。其中1吨的辅料2万元,0.5万元人工、0.5万元制造费用。材料成本2.4万元即公允价值,而不是4万元,其差额1.6万元应计入研发费用。

其次,随着市场变化的需要,很多产品具有其独特的性能,生产作业时会使用专用设备。这样专用的设备折旧就需要其服务对象来承担,而不能采用传统统一的分摊指标来分摊,导致成本不精准。例如:生产三种产品,设备折旧10万元,其中共用设备折旧8万元,生产三种产品都使用;专用作业设备折旧2万元,生产B产品使用。分摊方式不同,成本结果也会不同。

由此可见,设备折旧按不同的分摊方式来分摊,同一产品成本会有差异,但采用按作业量的分摊方式分摊折旧,产品的成本会更加准确,为产品决策提供了真实的成本信息。

再次,在产品成本需要根据材料的不同投入方式、产品生产的完工程度,以及生产的规模和稳定性来选择不同的分配方法。如产品的原材料一次性投入,生产过程中人工和制造费用投入很少,或者占比较低,而且每月在制品不多,基本比较平稳,可以将工费全部转到完工产品,不让在产品承担。这时成本费用分配比较方便,真实性也比较可靠。但如果虽然原材料一次性投入,但生产比较复杂,生产过程中人工和制造费用投入很大,或者占比较高,而且每月在制品多,生产也不平稳。这时企业就不能将产品的工费全部转到完工产品,需要采用合适的分配方法,如约当产量法等在完工产品与在制品之间进行分配。集团公司有不同的产业板块,生产的模式也不一样,不能追求统一的成本分配方法,而改变了产品成本的真实性,而需要根据各自的产业板块的生产模式,合理选择适合自己的费用分配方式,保证产品成本真实无误。计算出来的毛利和毛利率,基本是真实的。IPO时和其他同类型业务的上市公司的毛利率也具有可比性,不会出现异常的波动。也不会受到证券交易所针对异常毛利率的问询。

(四)研发费用需要清晰界定

研发创新是企业长期发展之道。也是国家大力扶持的一项重要政策。企业需要充分理解政策,正确辨别研发费用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利润表、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中的不同确认方式。企业往往认为利润表列示的研发费用就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研发费用,从而错失税务的优惠政策,影响企业的发展;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可能会导致多加计扣除的税务风险。在IPO时,需要企业正确辨别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会计准则规定的研发费用、税务规定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正确享受税务的优惠政策,合理规避涉税风险。

如某科技企业2022年在自行研发活动中,发生研发费用200万元,50万元用于费用化,150万元用于资本化。资本化中某一个项目的120万元,无形资产确认条件可在11月份满足。无形资产按10年摊销。费用化研发形成的下脚料出售取得价款22 600元(含13%的税)。

会计处理:1.费用化50万元归集和结转时,计入研发支出——费用化50万元;分配时转入管理成本研发成本。2.废料出售取得价款时,计入营业外收入2万元。3.资本化150万元归集和结转时,计入研发支出——资本化150万元;符合条件的120万元转入无形资产,研发支出——资本化的借方余额30万元。4.无形资产的摊销,计入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2万元(120/120×2)。

利润表的研发费用列示数据为52万元。即管理费用——研发费用5万元加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2万元。

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研发支出归集时,依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其研发费用也据此进行计算汇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企业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就是企业年度投入的研发费用总额,即费用化的研发费用和资本化的研发费用之和。即50万元与150万元合计200万元。研发费用-资本化借方差额30万元,填列在资产负债表“开发费用”中。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税〔2017〕40号)的第七条第(二)项规定企业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出售形成的特殊收入,此特殊收入在确认收入当年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时,需从已归集研发费用中扣除。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基数金额52万元扣除特殊收入2万元,实际加计扣除数为50万元。開发支出列示的30万元,待转入无形资产摊销再加计扣除。由此可见,同一业务在高新认定、会计核算、税务加计扣除三个不同的环节,使用的数据是不一样的。IPO时,要求企业必须能够正确的运用各种法律法规,合理使用财务数据。

四、结语

企业在IPO时,就会遇到财务制度不够健全、收入确认不够合理、产品成本核算不够精确、研发费用界定不清等情况。需要分析具体原因,依据《会计准则》,结合案例资料,对以上问题逐一解决。健全财务制度、合理确认收入、精确产品成本核算、清晰界定研发费用,规避各种风险。为企业的成功上市助一臂之力。

主要参考文献:

[1]陈日英.基于IPO视角的财务规范性问题探析[J].国际商务财会,2022(08):32-34.

[2]杨良成.谈收入准则下收入确认总额法和净额法判定依据[J].财会月刊,2022(7):59-61.

[3]胡蓉.企业会计成本核算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J].经济师,2023(10):60-61.

责编:梦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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