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院

  • 国际法院:美国扣押伊朗资产不合法
    部设在海牙的国际法院周四裁定,美国允许其法院没收伊朗个人和公司拥有近20亿美元的资产行为,违反国际法。同时,国际法院下令美国向伊朗支付赔偿金。对此,伊朗外交部30日发表声明称:“国际法院这一判决证明了伊朗立场的合法性和美国的非法行为。”同一天,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帕特尔称对裁决感到“失望”。美国联邦最周法院2016年做出裁决,裁定美国政府可以将冻结的伊朗海外资产用于赔偿,支付给在1983年贝鲁特爆炸案以及其他恐怖袭击中遇难的美国公民家属。同年6月14日,伊朗向

    环球时报 2023-04-012023-04-01

  • “对缔约国整体的义务”概念在国际法院的适用*
    义务”概念在国际法院主张诉权,例如2021年亚美尼亚援引“对缔约国整体的义务”在国际法院对阿塞拜疆提起诉讼,2019年冈比亚援引“对缔约国整体的义务”和“对一切的义务”在国际法院对缅甸提起诉讼,这与传统上只有受害国能够主张另一国的国家责任不同。本文首先分析受害国与受害国以外的国家的区别,“对一切的义务(拉丁语ergaomnes)”与“对缔约国整体的义务(拉丁语ergaomnespartes)”的区别,接下来试图厘清“对缔约国整体的义务”的含义与范围,并分析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5期2022-09-21

  • 国际法院针对俄乌冲突“防止争端加剧”临时措施分析
    俄乌冲突  国际法院  临时措施  防止争端加剧【中图分类号】 D813.4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6-1568-(2022)04-0114-18【DOI编号】 10.13851/j.cnki.gjzw.202204007在俄乌冲突爆发后,乌克兰迅速寻求司法救济途径,依据《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9条,以两国关于《公约》解释、适用与实施存在争端为由,向国际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国际法院采取临时

    国际展望 2022年4期2022-07-15

  • 就日本核污染水排放,或可诉诸国际法院
    略是先行请求国际法院发表排污行为违法的咨询意见。第一,如果能成功向国际法院作出咨询意见请求,国际法院大概率会发表咨询意见。从国际法院受理的28起咨询案来看,除去一起因超出请求机关职权的案件外,国际法院对其他所有咨询案件全部发表咨询意见,故提请咨询意见的成功率非常高。第二,咨询意见的请求可以降低我国对举证责任的要求,促进利益相关方合作。请求咨询意见并非诉讼的对抗制,我国并不需要像提起诉讼或仲裁一样承担极为严格的举证责任,且我国可以通过国际法院同韩国、朝鲜、俄

    环球时报 2022-04-122022-04-12

  • 国际法院指示临时措施研究
    护各当事方在国际法院(法庭)的权利。早在1920年,《常设国际法院规约》第41条便规定了该机制;1946年《国际法院规约》(以下称《规约》)继承了该机制,并同样规定在第41条。1978年4月14日通过、同年7月1日生效的《国际法院规则》(以下称《规则》)第三部分D节“附带程序”之第一小节“临时保全”,对临时措施作了详细的规定。①《国际法院规则》于2005年4月被修正;后于2019年10月21日再次被修正、并于修正当日生效,主要涉及其中的第22、23、29、

    武大国际法评论 2022年4期2022-01-01

  • 联合国安理会和国际法院“功能并行”的理解和适用
    为司法机关的国际法院都是为实现该目标而创设并承担着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职责。在不少案件中,争端当事国往往将同一争端同时提交国际法院和安理会处理,面对这种情形,国际法院是否会以相关争端已经由安理会处理而放弃履行司法职能呢?国内法的体系内存在“诉讼未决期间原则”(doctrine of litispendence),目的是为了避免同一事项被拥有类似管辖权的多个机关行使。这一原则在多大程度上被引入国际法体系尚不清楚,但基于此原则似乎可以得出以下观点,即就安理会和国

    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4期2020-12-19

  • 国际法中国际组织的隐含权力理论
    祺摘要:常设国际法院国际法院在对国际组织的提出的咨询意见案中,常设国际法院国际法院不得不对国际组织章程进行解释从而明确国际组织的职权范围,以此来作为决定是否对咨询意见作出回复的考虑因素之一,基于此国际司法机构在实践中发展出了国际组织具有隐含权力这样的理论,这一理论极大地促进了国际组织和国际组织法的发展。而且国际法院则在进一步的实践中,具体是在关于一个国家在武装冲突中使用和武器的合法性问题的咨询意见案(世界卫生组织,1993-1996)中指出了隐含权力理

    看世界·学术下半月 2020年3期2020-09-10

  • 国际组织“暗含权力”与国际法实践
    际常设法院、国际法院时期起,通过一系列案件,包括前南斯拉夫法庭的建立依据,明确了“暗含权力”理论在国际法领域的适用。国际组织”暗含权力”理论的应用丰富了条约解释原则、推动了国际组织法发展和充分发挥了国际法院咨询管辖作用,但在适用过程中仍有一定争议,不能滥用。【关键词】国际组织 暗含权力 国际法院 咨询管辖权一、暗含权力理论起源于美国宪法实践暗含权力这一概念起源于美国宪法实践,其在国际法上逐步使用和接受是一个不断演变发展的过程。美国宪法生效施行后,联邦派和洲

    商情 2020年5期2020-04-07

  • 浅析国际法院和国际海洋法法庭的竞争与合作关系
    田慧芬摘要:国际法院和国际海洋法法庭作为两个独立的国际司法机构,共同致力于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争端。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87条,这两个机构都可以被国家选择来处理有关《公约》解释和适用的争端。因此,国际法院和国际海洋法法庭不仅在同类案件上存在竞争关系,同时二者之间还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合作关系。自国际海洋法法庭成立以来,这两个机构的做法表明它们一直都处于不同程度的竞争与合作关系中。但事实上,这种关系并不明显,因此很少获得学界关注。本文首先对于国际法

    海外文摘·学术 2020年18期2020-02-22

  • 浅析国际法院和国际海洋法法庭的竞争与合作关系
    063)1 国际法院国际法院作为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自成立以来,在审理海洋法案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国际法院的判决促进了一些海洋法规则和一般原则的建立,其中许多原则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都有所体现。例如,国际法院在英挪渔业案件中确立的直线基线原则就被纳入在《公约》第七条中。尽管国际法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它也因为法官在适用法律上的不公正而备受质疑[1]。此外,甚至有一位学者注意到近年来国际法院的地位正在下降,部分原因是因为它既不能取悦大国,有无法获得一

    海外文摘·艺术 2020年18期2020-02-21

  • 论国际法的强制保障力
    沈妍摘 要: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司法机构,它的设立不但能够彰显法律权威、维护国际和平与稳定,而且在解决国际争端并建立良好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方面也起到很大的影響。但反观当今国际社会,因为存在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有些国际法院的判决不能得到完全执行,践踏了国际法的尊严。国际法院判决的执行问题并非只是一个执行或不执行的简单二分法问题,这是一个介于两者之间、包含一系列政治决策的复杂问题。由于目前国际上缺乏一个有效完善的执行机制,国际法判决执行力的问题仍然不容忽视。因此

    大东方 2019年9期2019-10-21

  • 论有效控制规则在解决领土争端的适用路径
    要 近年来,国际法院在审理国家领土争端案件时,已将有效控制规则作为判断主权归属的重要依据,并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适用思路。首先,启动有效控制规则的前提是排除条约信守原则和保持占有规则的适用。其次,审查当事国对争议领土实施有效控制的意图和行为,在不违背其他国际法原则的条件下,将领土主权判归控制更有效的一方。为了推进解决我国领土争端,应当充分考虑有效控制规则的可适用性,并完善相应的应对策略。关键词 领土争端 国际法院 有效控制规则作者简介:张晏宁,吉林大学法学

    法制与社会 2019年14期2019-05-27

  • 关于中国领土争端解决的思考
    中印边界 国际法院 国际谈判一、中印洞朗对峙事件的背景中国与印度自古相邻,有着漫长的边界线。中印边界锡金段由1890年《中印藏印条约》划定而成。2017年6月,中旬印度边防军以所谓的“中国军队越界在印度领土上施工”为由,跨过锡金段进入中国境内阻扰中国边防部队在洞朗地区的正常活动,并与我军展开长时间对峙。对此,印度方表示,中国在洞朗地区开展公路建设违背了2012年中印和不丹三国签订的交界处问题处理谅解文件。中国政府认为,印方必须遵守1890年《中英藏印条约

    中国校外教育(上旬) 2019年3期2019-04-08

  • 国际法中争端的界定 ——停止核军备竞赛和核裁军谈判的义务案(马绍尔群岛诉英国)评析
    共和国政府向国际法院提起对英国的诉讼,主张英国违反条约和习惯法上关于停止核军备竞赛和核裁军谈判的义务,同时主张国际法院依据英国2004年7月5日对《国际法院规约》第36条第2款的作出管辖权声明取得强制管辖权。国际法院依据《国际法院规约》第40条第2款将马绍尔群岛的申请传达给英国,并根据该条第3款,通知了其他可出庭的国家。2014年6月16日,国际法院告知马绍尔群岛提交书面诉状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16日,英国提交答辩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6日

    福建质量管理 2019年4期2019-03-27

  • 国际法院在领土争端裁判中作用的有限性探究
    □马雪婷国际法院属于《联合国宪章》专业成立的重要司法机关,《联合国宪章》建立和施行对于处理国际纠纷有着重要影响,可以通过法律对各个国家行为进行约束。需要特别注重的是国际领土争端问题不仅情况过于复杂化,同时该问题的敏感性较强,国际法院在对该类问题进行处理的过程中也会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实践期间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领土争端问题关系到我国的利益以及我国在国际上地位,针对我国的领土问题是否需要通过国际法院来排除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笔者希望通过典型案例来对国际法院在领

    产业与科技论坛 2019年15期2019-03-20

  • 伊朗要求国际法院叫停美制裁
    针对伊朗要求国际法院裁决美国需解除对德黑兰的制裁,28日,美国告诉联合国法官,他们对此议题没有管辖权。据报道,伊朗向荷兰海牙国际法院提告,华府在首个法律响应中援引国安疑虑反驳。5月,美国总统特朗普退出伊核协议,3周前,美国对伊朗恢复实施一波严厉单边制裁,使伊朗经济情势日益混乱。据报道,华府接下来可能于11月再祭出另一波制裁。伊朗认为,特朗普恢复实施制裁的决定违反1955年两国签署的条约,7月底向荷兰海牙国际法院提告,要求国际法院裁决美国必需立即解除制裁。但

    祖国 2018年17期2018-10-30

  • 新马岛屿争端案复核分析及其启示
    5月23日,国际法院就新马岛屿争端案作出判决,从而结束了两国间近30年的岛屿主权之争。2017年2月,马来西亚声称新发现了3份关键性文件,并以此为依据向国际法院提出了复核申请。2018年5月30日,马来西亚总检察署发表文告表示马方决定终止复核申请,国际法院随后撤销了马方之前提出的复核申请。由于法院规定的申请复核十年期限已过,这也意味着白礁岛主权归属新加坡已塵埃落定。一、新马岛屿争端案的历史回顾新加坡与马来西亚的岛屿争端主要涉及白礁岛、中岩礁以及南礁。白礁岛

    唯实 2018年9期2018-10-16

  • 浅谈国际法院中的专家证据
    特征之一。而国际法院是国际争端最主要的裁断者,其与专家证据的关系是错综复杂的。本文将以国际法院中的专家证据为切入点,分析专家资格,国际法院该如何行使咨询专家意见的权力以及如何处理专家证据等问题,并对未来国际法院如何更好地利用和应对专家证据提出建议。关键词 专家证据 国际法院 国际法作者简介:邓紫恂,华东政法大学。中图分类号:D91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4.118在国际争端裁判的早期,国际

    法制与社会 2018年11期2018-09-19

  • 国际法院咨询管辖权的理论拓展与国际实践
    远【摘 要】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在维护国际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国际法院的司法管辖主要是诉讼管辖和咨询管辖,咨询管辖权作为诉讼管辖权的补充,在通过司法途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以“科索沃独立咨询意见案”为例,阐述国际法院在该案中就程序法律问题和实体法律问题的论述与分析。然后,对“科索沃独立咨询意见案”进行检视与反思,指出国际法院咨询管辖权对国际法的影响与发展。【关键词】国际法院;资讯管辖权;科索沃案;民族自决权一

    成长·读写月刊 2018年3期2018-03-24

  • 国际法院对于民族自决权问题的咨询意见法理分析及实证研究*
    国宪章》和《国际法院规约》的渊源,不难发现,国际法院有权在授权主体的申请下针对任何法律问题,包括民族是否遭遇奴役与压迫、行使民族自决权是否正当等,行使咨询管辖权并发表咨询意见。相对于国际法院的诉讼管辖权,国际法院的咨询管辖权相对宽泛,甚至突破了国家同意的原则,彰显其咨询意见这一软法的影响力,更易促进民族自决权争端的和平解决。迄今,国际法院曾多次针对民族自决权问题发表咨询意见,较有争议的是“科索沃独立案”。最引人注意的是,国际法院于2017年7月14日决定受

    政治与法律 2018年4期2018-02-07

  • “不可或缺第三方原则”研究及对我国解决南海争端的启示
    端解决机制 国际法院 不可或缺第三方 南海争端在当今国际争端解决过程中,有三个以上国家参加的多国争端(multilateral dispute)屡见不鲜。国际争端解决机构在当事国间进行定分止争的同时,会将裁判所产生的影响尽可能地限于争端当事方之间。然而,由于争端本身的性质所致,第三方的利益往往会牵涉其中。在利益相关的第三国缺失的情况下,争端解决机构并不一定能保证该裁判不影响第三国的利益。不可或缺第三方原则基于保障第三国的利益不被肆意侵害的目的而产生。195

    北方法学 2017年4期2017-11-25

  • 国际法院咨询管辖权存在的问题与完善
    管辖权是现代国际法院的两大管辖权。大多数情况下,咨询管辖权是作为诉讼管辖权的补充而存在,在国际法实践中,半个世纪以来,国际法院的咨询管辖权程序在推动国际法发展和解决国际争端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注意到它的咨询管辖并未得到充分利用,尚有改进的余地。本文旨在指出国际法院咨询管辖权存在的相关问题,并为其更好地服务于国际社会寻求解决策略。关键词:国际法院;咨询管辖权;约束力一、引言咨询管辖权的出现对国际社会和国际法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一是咨询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7年9期2017-08-25

  • 国际法院对人权案件管辖权的局限性
    摘 要 国际法院作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一大平台,在其过去的六十多年里始终推动着国际法的完善和发展,但国际法院由于不受理个人和国家之间的诉讼而在人权领域的作用大打折扣。2011年4月1日,国际法院对格鲁吉亚针对俄罗斯联邦提出的关于其在格鲁吉亚领土及其周围实施了违反1965年12月21日《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公约》(CERD)的行动一案做出“国际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的判决,使得国际法院对人权争端案件的管辖范围进一步缩减,从而为人权的落实蒙上一层阴影。关键词 国

    法制与社会 2017年10期2017-04-18

  • 马来西亚与新加坡再争南海白礁岛
    新证据不符合国际法院的复核条件。据新加坡《联合早报》2日报道,国际法院2008年裁决白礁主权属于新加坡,结束了新马两国长达30年的争执。不过,马来西亚日前又拿出新证据,要求重新复核白礁岛主权裁决。报道称,白礁岛是个足球场大小的无人岛,但战略位置极其重要,身处全球最繁忙的海上航道的咽喉之地。马来西亚方面称,其新发现的3份英国解密文件,足以推翻国际法院2008年的判决。不过也有人对马来西亚此时提出南海白礁岛主权复议分析称,马来西亚即将举行大选,政府可能是想利用

    环球时报 2017-03-032017-03-03

  • 国际法院咨询管辖权存在的问题与完善
    大学 上海)国际法院咨询管辖权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周梦甜(200042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诉讼管辖权和咨询管辖权是现代国际法院的两大管辖权。大多数情况下,咨询管辖权是作为诉讼管辖权的补充而存在,在国际法实践中,半个世纪以来,国际法院的咨询管辖权程序在推动国际法发展和解决国际争端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注意到它的咨询管辖并未得到充分利用,尚有改进的余地。本文旨在指出国际法院咨询管辖权存在的相关问题,并为其更好地服务于国际社会寻求解决策略。国际

    职工法律天地 2017年18期2017-01-25

  • 国际法院/仲裁庭判决裁决的解释初探* ——以2013年柏威夏寺解释案为例
    0024)国际法院/仲裁庭判决裁决的解释初探* ——以2013年柏威夏寺解释案为例王丽丽(太原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西太原030024)[摘要]作为辅助的争端解决模式,国际法院或仲裁庭判决裁决的解释是对当事国提供的救济途径之一。然而,我国学术界对此鲜有研究。文章以2013年柬埔寨请求国际法院对1962年柏威夏寺案判决予以解释案为例,初步探讨判决裁决解释的概念、性质、类型和案件受理条件。[关键词]国际法院;解释;柏威夏寺解释案;柬埔寨;泰国[DOI]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16年3期2016-04-13

  • 1985年美国退出国际法院始末
    查莫洛后来在国际法院上作证时说,真相是他在港口布雷一事中什么都没做,但却被要求揽到自己头上。 事实上,在尼加拉瓜港口布雷的是美国中情局,这项行动于当年1月开始,在国际法中这相当于封锁,是一种战争行为。此后3个月内,尼加拉瓜的科林托、桑提诺等地都被布下各种水雷,多数据称由位于弗吉尼亚州的中情局武器组织生产,且得到美国海军水面作战中心的支持,最具破坏力的水雷有3米长,装满了300磅的C4塑胶炸药。 到3月底,水雷已破坏或摧毁9艘船只,打乱了尼加拉瓜的出口,

    环球时报 2016-03-082016-03-08

  • 国际法院评估与采纳证据的自由裁量模式 ——以判例为中心展开
    进路近年来,国际法院的案例时常会涉及证据的评估与采纳问题。〔1〕关于admissible evidence,《元照英美法词典》译为“可采纳的/可采信的/可接受的证据”,本文统一译为“证据的采纳”;而关于weight of evidence,《元照英美法词典》译为“证据的更大的分量”,再借鉴厦门大学韩秀丽老师对于郑斌教授《国际法院与法庭适用的一般法律原则》中“weight of evidence”的译法,本文统一译为“证据的评估”。由于缺少统一的证据规则,实

    中山大学法律评论 2016年4期2016-02-11

  • 国际法庭有哪些?
    庭有哪些?“国际法院”“国际海洋法法庭”“常设仲裁法院”等国际法庭经常见诸报端。这些机构之间有何区别?荷兰海牙设有多个国际法庭,包括黎巴嫩问题特别法庭、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塞拉利昂问题特别法庭等。但从规模和影响力来看,国际法院、国际海洋法法庭、国际刑事法院和常设仲裁法院最大。不过,四者间并无隶属关系。1946年成立的国际法院又称海牙国际法庭。国际法院是唯一具有一般管辖权的普遍性国际法院国际法院由15名法官组成。法官候选人需在联合国安理会和联合国大

    共产党员(辽宁) 2015年13期2015-12-06

  • 国际法庭有哪些?(答读者问)
    编辑同志:“国际法院”“国际海洋法法庭”“常设仲裁法院”等国际法庭经常见诸报端。请问这些机构是否都隶属于联合国?若不是,它们之间有什么区别?青海读者孙杰荷兰海牙设有多个国际法庭,包括黎巴嫩问题特别法庭、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塞拉利昂问题特别法庭等。但从规模和影响力来看,国际法院、国际海洋法法庭、国际刑事法院和常设仲裁法院最大。不过,四者间并无隶属关系。1946年成立的国际法院又称海牙国际法庭。作为联合国六大机构之一,国际法院是唯一具有一般管辖权的普遍

    环球时报 2015-06-172015-06-17

  • 国际法院与联合国核心人权公约的实施
    的其他机制。国际法院在其所受理的案件中曾屡次涉及核心人权公约的解释和适用问题,本文旨在分析国际法院在促进核心人权公约实施方面做出的贡献和受到的限制,人权公约实施相关案件对国际法院自身裁判活动造成的影响,以及国际法院与其他人权公约实施监督机构的关系。关键词:国际法院;联合国核心人权公约;实施中图分类号:DF982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008-4355.2015.02.07一.导言联合国核心人权公约指的是在联合国主持下通过的9项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15年2期2015-04-29

  • 案例教学法在国际法教学中的运用——国际法院有关民族自决权的案例评析
    因为,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第一款(卯)的规定,“司法判例”作为“确定法律原则之补助资料者”,是国际法的辅助渊源之一。判例中针对当事国请求解决的特定问题的判词虽然“除对当事国及本案外无拘束力”,但是其中某些法律原则原理方面的判断,往往仍可能被援引[1]。而国际法院在其60多年的历史间,已经做出了近百个判例,其中蕴藏着丰富的国际法资源、极大地发展了国际法的理论和实践。国际法院对民族自决权问题极为关注,它是在非殖民化的背景中来处理民族自决权问题的,并为联

    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 2013年8期2013-03-27

  • 韩拒将独岛问题提交联合国
    题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ICJ)的照会,并称日本政府围绕独岛的相关主张是损害韩国主权的行为。 日本外相玄叶光一郎当天表示对韩国政府的做法极其失望,并称会继续研究单独向国际法院提起诉讼等各种合适的方法。共同社30日分析认为,就算日本政府单方面起诉,国际法院开庭仍需韩国政府的同意,预计届时韩方也将拒绝。日方此举意在向国际社会强调韩国拒绝通过审判解决此事的姿态,让竹岛主权问题打上争议的符号。

    环球时报 2012-08-312012-08-31

  • 论对联合国安理会权力的限制
    国际实践1.国际法院对安理会的司法审查《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院规约》中均没有直接涉及国际法院是否有权对安理会进行司法审查的规定,有的学者据此认定联合国的创始者拒绝赋予国际法院这种权力。[3]尽管缺少明确的授权,但这并不意味着国际法院无权进行司法审查。审查安理会决议合法性的权力产生于如下推理:安理会权力受《宪章》以及国际法的限制,《宪章》效力高于安理会决议,如果国际法院需要在安理会决议和《宪章》之间进行选择时,必须选择适用《宪章》规则。③Dapo Akan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6期2012-08-15

  • 相关情况规则中的实际控制效力研究——从国际法院司法判例角度
    ;而且,由于国际法院在裁判划界案件的过程中一度表现的过度灵活性更是提高了持“等距离原则”主张的反对者批评的声音。但实际上,国际法院一直努力使得公平原则向着确定性方向演进。尤其在2001年卡塔尔诉巴林海洋划界与领土争议案中,国际法院正式提出了“公平原则及相关情况规则”(equitable principles/relevant circumstances rule)。[1]111此后,在2002年喀麦隆诉尼日利亚陆地与海洋划界案[2]441、2007年尼加拉

    常熟理工学院学报 2010年5期2010-08-15

  • WTO争端解决机构管辖权的性质
    。笔者通过与国际法院的管辖权的比较,以求对WTO争端解决机构的管辖权性质有个清晰的认识。关键词 管辖权 强制管辖权中图分类号: DF96文献标识码:A一、WTO争端解决机构的管辖权概述根据WTO的全身GATT的决策规则,为解决履约争议而设立的专家组要经过协商一致作出,即有一方反对,专家组就不能成立,GATT就无法行使对缔约方的争议行使管辖权了。而在WTO框架内,则采取"反向一致"或称"倒协商一致"的做法,只要不是各方一致反对,则有关决策就可获得通过,这样仅

    决策与信息·下旬刊 2009年11期2009-06-24

  • 国际刑事法院和国际法院有什么区别?
    际刑事法院和国际法院。请问两者是什么关系,国际刑事法院是国际法院的下属机构吗?广东读者 王湾国际刑事法院和国际法院的总部均设在荷兰海牙,接受联合国领导,但是二者之间没有任何隶属关系。国际刑事法院是由各缔约国于1998年共同签署《国际刑事法院规约》(又称《罗马规约》),最后在2002年成立的国际司法机构。而国际法院则根据联合国《国际法院公约》于1946年2月成立,为联合国6个主要机构之一。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管辖范围的不同。国际法院主要是对各国提交的法律争端根

    环球时报 2009-04-082009-04-08

  • 联合国国际法院咨询管辖权的法律问题解析
    王明睿摘要: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在维护国际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国际法院咨询管辖权是国际法院的两项权能之一,在以国际法院改革为背景,在保证国际法院审理案件的公正性与效率性的前提下,探讨加强国际法院作用的现实途径,即扩大国际法院的咨询管辖权的范围有一定的借鉴作用。关键词:国际法院;联合国;咨询管辖权;诉讼管辖权中图分类号:F3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02-0095-02一、国际法院的成立与发展国际法院

    经济研究导刊 2009年2期2009-04-02

  • 国际法院咨询管辖权研究》评介
    博士撰写的《国际法院咨询管辖权研究》一书(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年出版).以国际法治、国家利益和国际司法制度三者之间的互动关系为主线,从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全面、系统研究了国际法院咨询管辖权的有关问题。该书在许多方面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觉,是我国研究国际司法机制的一部佳作。该书的主要特点如下:第一,理论与实践、历史与现实结合紧密。该书在全面研究咨询管辖权申请主体和程序、咨询管辖权行使原则和作用及咨询管辖权面临的挑战和机遇的基础上.对咨询管辖权在国联和联合国时期

    江汉论坛 2009年2期2009-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