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同兴背景下武汉都市圈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研究

2024-04-16 07:03孙慧平
传播与版权 2024年6期
关键词:创新

孙慧平

[摘要]武汉都市圈以同城化为发展方向,基础是产业,未来则是科技同兴。在此背景下,文章探析武汉都市圈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解决知识产权协同保护面临的顶层设计缺乏刚性约束、日常协作机构未建立、协同保护水平不高以及公共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难题,创建全面支持创新的发展环境,对推动武汉都市圈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

[关键词]武汉都市圈;科技同兴;创新;知识产权协同保护

随着我国进入“十四五”时期,武汉也经历了从打造“武汉城市圈”到打造“武汉都市圈”的实践历程。武汉城市圈(又称“1+8”城市圈)指以武汉为中心,由武汉和周边约100公里半径范围内的黄石、鄂州、黄冈、孝感、咸宁、仙桃、天门、潜江8个周边城市所组成的区域经济联合体。2010年3月,武汉城市圈被列为国家“十二五”重点发展区域,武汉被国务院批准成为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至此,武汉城市圈从地方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1]。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发布,意见提出“加快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2022年12月,《武汉都市圈发展规划》正式获批。虽然武汉都市圈在区域面积上变小了,但是一体化发展的程度更高,更能成为武汉城市圈内的核心动力圈[1]。

武汉都市圈以同城化为发展方向,规划同编、交通同网、科技同兴、产业同链、民生同保一体推进。武汉都市圈同城化发展的基础是产业,未来则是科技同兴,通过资源共享、平台共建、主体共育、活动共办、项目共谋,弥补都市圈内部创新资源、能力不平衡等问题,不断提升都市圈协同创新能力,逐步形成科技创新和产业一体化的发展模式。然而,科技创新并非一个自发过程,而是多种要素及创新活动共同作用的结果,知识产权作为促进创新发展的关键要素已成为普遍共识。在此背景下,文章探析武汉都市圈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破除制约创新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创建全面支持创新的发展环境,对打造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实现都市圈科技同兴至关重要。

一、武汉都市圈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发展现状

(一)顶层设计初步形成

早在2004年,湖北省和武汉市知识产权局在全国率先倡导并建立城市圈知识产权协作机制,武汉城市圈所属九市联合发表了《武汉城市圈知识产权协作宣言》(以下简称《协作宣言》),提出要在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知识产权管理交流、专利行政和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人才培训、专利中介服务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合作。2022年4月,武汉城市圈所属九市又共同签署了《武汉城市圈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城市圈所属九市将从会商研讨、联合行政执法、执法证据调用互通、信息交换及资源共享、海外維权协作及交流、高价值专利培育、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协作等九个方面进行合作,助力都市圈同城化发展。

(二)沟通协同机制基本建立

在实践中,武汉都市圈所属九市关于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各项工作一般采用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调研等方式进行。2022年4月,武汉城市圈所属九市在签署《合作协议》之后,共同召开了“武汉城市圈知识产权同城化发展第一次联席会议”,并正式启动高价值专利培育巡回审查工作。这标志着武汉都市圈知识产权保护已正式进入同建设、同保护、同发展的实质化推进阶段。

(三)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日趋完善

武汉都市圈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最早集中在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领域。在跨区域行政执法方面,自2005年起,武汉市知识产权局便与枝江市、潜江市、黄石市等知识产权局多次开展城市圈内的异地执法协作实践,并取得良好效果。此外,武汉都市圈通过组织召开都市圈知识产权执法协作业务研讨会,开展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交流活动等,有效提升了协作水平。在司法保护方面,2017年2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挂牌运行,跨区域管辖全省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等技术类案件,有效统一了武汉城市圈所属九市知识产权案件的司法裁判标准。在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建设方面,武汉都市圈通过借助武汉仲裁委员会、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武汉知识产权快维中心、各层级保护站等平台,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纠纷的仲裁、调解、快速维权,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化解。

(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贯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各个环节,服务内容包含提供政策保障以及免费或低成本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等,服务载体则是公共服务机构和基础设施。经过多年发展,多个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落户武汉。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武汉都市圈开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下沉模式,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巡回审查工作,为都市圈创新主体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面向区域内光电子信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武汉都市圈提供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和快速维权服务,保障和提升创新主体的权利和权益维护速度。

二、武汉都市圈知识产权协同保护面临的难题

(一)顶层设计缺乏刚性约束

《合作协议》作为跨区域知识产权合作协议,虽然从九个方面明确了合作事项,但是其本质属于行政协议,并非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而且内容也只是就协同保护的相关事项达成了共识,对缔约主体不具有拘束力[2]。当行政协议与武汉都市圈所属九市地方性法规、规章发生冲突时,能否优先适用协议条款是存疑的[3]。此外,《合作协议》未对社会公众公开,无法接受社会监督,对武汉都市圈所属九市也没有相应的考核要求,合作事项能否被这些城市落实全凭主观意愿,缺乏一定的约束力。

(二)日常协作机构未建立

截至目前,武汉都市圈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日常协作机构还未建立,主要采用联席会议和走访调研的形式开展工作。虽然上述方式可以起到积聚协同合力,达成协同共识的作用,但是相较设置日常协作机构而言,这两种形式存在较大弊端:一是联席会议召开时间不确定,组织形式较为松散,并且联席会议上达成的各项共识在会议结束之后缺乏落实机制;二是走访调研主要在武汉市与都市圈其他城市之间进行,交流面较窄,达不到整体协作的应有效果。

(三)协同保护水平不高

当前,行政执法协作仍是武汉都市圈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主要内容,并且鉴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的原因,武汉都市圈行政执法协作多集中在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领域,未能兼顾著作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其他种类的知识产权领域,知识产权综合执法效应无法体现[4]。另外,武汉都市圈所属九市的行政执法协作活动仍局限于专项治理行动,常态化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尚未在都市圈层面建立。

(四)公共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

在公共服务层面,受制于知识产权发展水平及专业人才力量薄弱不均等现实情况,当前武汉都市圈还未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数字化平台。此外,武汉都市圈还面临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备、公共服务机构和基础设施集中化、知识产权基础数据未实现开放共享等问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依然突出。

三、加强武汉都市圈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对策路径

(一)完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

武汉都市圈应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联席会议机制,制定联席会议议事章程,在联席会议下设日常协作机构,负责跟进联席会议达成的各项共识在会后的实施情况。武汉都市圈在联席会议原有成员的基础上,应将法院、检察院以及版权局等其他负有知识产权保护职责的行政部门纳入其中,扩大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范围[3]。另外,在探索形成都市圈协同立法程序的基础上,武汉都市圈应加快制定都市圈知识产权协同保护规划纲要以及武汉都市圈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为都市圈内各级政府制定或修改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提供参照依据。

(二)创新行政执法、司法保护协同方式

首先,武汉都市圈要逐步建立都市圈常态化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细化案件移送、证据保全、协助执法等程序;定期发布都市圈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召开都市圈知识产权执法协作业务研讨会,有效统一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和流程。其次,武汉都市圈应联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共同打造“远程审理+联合审理”模式,进行行政确权和司法诉讼联合审理,缩短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中的确权和维权周期,提高维权效率[5]。最后,武汉都市圈应建立跨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明确涉嫌犯罪的知识产权类行政执法案件移送要求和证据标准,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立案标准协调衔接,提高衔接成功率。

(三)健全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

以武汉市为中心的武汉都市圈聚集丰富的人才、平台和资源,都市圈所属九市共同推动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的建立将会大大提高都市圈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水平。一是建立知識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武汉都市圈所属九市通过组建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调解工作队伍,能够推动当事人快速达成和解,有效缓解司法机关的审判压力[5]。二是以调解制度为基础,深入探索组合式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武汉都市圈所属九市可协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中院、武汉仲裁委员会等多部门,构建“调解+司法确认”“调解+仲裁”等纠纷化解机制[5]。三是武汉都市圈借助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平台,探索建立都市圈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统一的线上服务平台,提升都市圈快速维权水平。四是武汉都市圈充分发挥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武汉分中心的专业力量,建立都市圈内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与协助机制,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专业服务。

(四)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要围绕知识产权全链条提供开放、共享、均衡、便利化的服务供给。一是武汉都市圈应有效整合所属九市的知识产权基础数据、信息资源,逐步建立都市圈一体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业务办理、信息查询、数据下载等一站式服务,逐步实现“一网通办”。二是武汉都市圈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应全方位发挥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等平台作用,围绕都市圈重点产业领域和关键核心技术方向,聚焦产业园区、重点企业等创新发展需求,构建快速审查绿色通道,开展前瞻性的专利导航项目,更好地支撑都市圈高质量发展。三是武汉都市圈所属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应鼓励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跨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推动都市圈知识产权服务业和服务人才交流合作;综合运用网课、直播、社交软件等多种方式组织引导企业参加各类知识产权培训;启动专利公益体检活动,为创新主体出具定制化专利全景分析报告,助力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创造和运营水平。

四、结语

以“武鄂黄黄”为核心的武汉都市圈是湖北省产业和生产要素最为密集、最具活力的地区,也是科技创新最为活跃的地区,对此,该地区消除区域科技创新障碍,优化区域创新环境,建立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不容忽视。武汉都市圈应不断完善都市圈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细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的落地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各项工作的执行监督,提升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水平和效果,为都市圈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有力支撑。

[参考文献]

[1]杨丞娟,杨文慧,孙沙沙.武汉都市圈府际协同治理:历程、障碍及对策[J].长江论坛,2021(01):38-43.

[2]金明浩.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协同机制体系构建及其实现路径[J].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2):50-59.

[3]万里鹏.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的困境及对策研究[J].科学管理研究,2020(05):100-108.

[4]程秀才,曹坤,秦琲琛.都市圈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研究[J].中国市场监管研究,2022(09):35-39.

[5]多元保护 多方协同:佛山市有效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EB/OL].(2021-10-28)[2024-01-20].https://fsamr.foshan.gov.cn/gkmlpt/content/5/5051/mpost_50516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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