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参与与循环经济发展的关联性探讨

2009-01-11 07:39李文萍
商业经济研究 2009年31期
关键词:失灵社区政府

李文萍

中图分类号:F279 文献标识码:A

内容摘要:循环经济用生态学的规律来指导经济活动,这与市场经济的规律存在着矛盾和冲突,以致出现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问题。本文认为,社区作为“中观主体”,是循环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和良好机制。强化社区功能,对于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社区参与 循环经济

关于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理论研究综述

循环经济概念和理论的产生源于环境的压力,1972年,康芒纳在《封闭的循环》一书中指出,人类作为地球生物体的一部分,要想长远发展,不仅要消除其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根源,而且要遵循生态学的规律,在人类生产的技术方式上建立一种封闭的机制,以减少人类物质财富生产对自然系统的污染和破环。从此,循环经济理论开始发展成熟。在关于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上,罗伯特•弗罗施和罗伯特•加洛普洛斯于1989年提出了工业生态学理论和工业生态园区的概念,以生态工业园区为载体,建立类似于自然生态系统的工业生态系统,利用共生体系,以一体化的生产方式取代传统的简单化生产方式,从而减少或消除工业活动对环境的影响。

我国学者肖华茂在《面向区域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设计》一文中界定了区域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概念。他认为,推行循环经济模式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并结合我国区域发展的特点以及循环经济发展的趋势,设计了工业生态园整合模式、企业内部的清洁生产模式、工农业融合模式、农户群的共生网络模式、以可再生资源利用为核心的区域循环经济等特色区域发展模式。诸大建认为,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需要带动企业、公民和政府三个主体的参加,对资源的输入端、使用过程中和输出端三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并且施行管制性政策、市场性政策和公众参与性政策等三类政策,从而实现3R经济所追求的目标。张金萍、张金环认为,循环经济发展中的三个主体即政府、企业和公众,分别扮演了不同的角色,政府是“掌舵者”,企业和公众是“划桨者”,只有三者密切配合,循环经济才会顺利发展。

目前我国循环经济模式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有很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研究成果重复引用,创新程度缺乏,循环经济还没有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对循环经济的理解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概念,各项对策建议缺乏整体性、系统性,制约循环经济理论与实践的有效结合,理论研究难以进一步深化,总体上还滞后于实践发展的需要。

循环经济的特性与“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问题

发展循环经济的实质是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是在经济-社会-自然复合生态系统中,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目标的有机结合的发展模式,这一模式与市场经济的规律存在着矛盾和冲突。

(一)循环经济的特性与市场失灵

循环经济要求围绕资源循环高效利用和环境友好进行社会生产和再生产活动,以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效益的有机结合。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社会与环境效益并非是完全一致的,不能同时达到最大化。从微观层次上看,经济-社会-环境的和谐犹如一些公共物品一样,是微观经济正常运转的前提,也是微观经济主体效益最大化的保证,但微观经济主体主要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这样会对环境和社会造成外部经济和不经济的问题。在现阶段微观经济主体对自身对社会和环境造成的不经济的问题基本上无需支付代价。同时,微观经济主体也不能得到外部经济带来的全部效益,这就决定了单纯的市场机制调节不能有效解决这些外部效应问题。微观经济主体也很少能积极主动地从事消减外部不经济和扩大外部经济的生产活动,市场失灵也就难以避免。

(二)循环经济的特性与政府失灵

市场调节机制的缺陷和失灵,使政府干预循环经济的发展成为必要,但是,政府对循环经济的干预和调节也存在着“政府失灵”问题。首先,政府干预并不总是公正的。政府干预存在谋求内部私利而非公共利益的所谓“内在效应”现象。其次,政府干预会导致寻租行为的产生。循环经济发展要求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但三者存在矛盾和冲突。经济主体在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时,经常通过合法或者非法的形式对政府决策施加影响,以寻求政府对现有干预政策的改变而获得政府特许或其他政治庇护,这就为政府的寻租行为创造了条件。再次,政府干预会出现决策的失误。政府对循环经济活动的干预涉及面很广、错综复杂。正确的决策必须以充分可靠的信息为依据。由于信息是在无数分散的个体行为者之间发生和传递,政府与微观经济主体之间信息的不对称是一种客观存在,这很容易导致政府决策的失误,并可能对循环经济的运作产生难以挽回的负面影响。最后,政府干预会导致成本的增加。为了避免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决策失误,政府需要增加相应的机构和人员收集信息,这会引发政府规模的膨胀,造成越来越大的预算规模和财政赤字,使政府干预的成本增加。

循环经济与良好社会关系的互动作用

循环经济是基于科学判断的基础上选择的建立良好社会关系的途径和方式,它是以资源的节约、循环利用为基础的经济,是缓解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资源紧缺的重要手段。循环经济可以有效的促进经济的良性可持续增长,带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发展循环经济意味着人类社会与环境容量两种状态保持相对的均衡,人类的生活水平与人口素质能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在理论与实践的层面上解决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两者的对立,实现两者的统一。人类的社会关系错综复杂,循环经济发展的目标即为促进社会公平、社会稳定和社会发展,发展循环经济主要涉及到人与自然和谐的问题,同时,它也涉及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例如,解决就业、促进社会进步。寻找科学合理的发展循环经济的路子能够有效的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可持续发展。

发展循环经济涉及范围广,包括社会的方方面面,侧重的不仅是经济效益的实现,更重要的是对社会和自然的责任。因而循环经济的发展首先要求人类文明的极大进步,并且对废弃物资的循环利用需要有科学技术及人类环境理念的支持,需要政策性引导及试点带头作用,而发展层次良莠不齐的复杂而又庞大的社会关系难以一时间全部实现循环经济的良好运作,再加上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问题,需要首先寻找循环经济小范围内的依托,并实现完整的运作,同时避免宏观主体与微观利益的冲突。

社区参与对循环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循环经济发展中的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问题,要求我们寻求一种新的方式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社区是各种方式中的较好选择。在循环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社区作为“中观主体”,由居住在一个特定地域内的居民建立的一种社会经济文化体系,居民具有共同的利益,这使社区的居民可以利用社区这一体系在彼此间建立联系,以解决由于居住区域内而不可避免地产生的带有共同性的问题,满足每个居民生活各个方面的需要。社区的功能完整性和结构要素的必要平衡与发展循环经济的客观要求相一致。

(一)社区是循环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

循环经济的发展也需要社区资源的支持,社区状况制约着该社区的循环经济发展的现状和方式。首先,循环经济发展本身是社区性的,是适应该社区并在该社区中发育成形的。其次,社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对经济发展相应起到促进或阻碍作用。具体地说,社区参与对循环经济的发展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宣传作用。循环经济不仅要解决经济和技术问题,也要解决文化观念和价值取向问题。社区可以采取多种手段宣传,利用口头讲解、版画宣传、典型引路、形象教育等形式,宣传循环经济理念,宣传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使公众和企业转变观念,增强责任意识,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自己的自觉行为。 改变公众不合理的消费观念,提高对再生产品的认可度,提倡绿色消费,使企业自觉地进行清洁生产。

监督作用。发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循环经济建设,不仅可以增强居民循环经济意识,而且有利于形成覆盖城乡的循环经济网络,一旦出现破坏循环经济发展的行为,就能及时举报、纠正和处理,以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因此,国家应该出台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政策法规,真正建立公众参与的有效机制,动员社区居民参与,强化民主法制的监督约束机制。减少信息不对称。在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政府在循环经济信息获得和沟通方面居于弱势地位。这样在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的博弈中,地方及企业为了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寻求更为宽松的生产经营环境,主观上故意隐藏信息或制造虚假信息,有了社区参与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改变这种情况。社区居民是社区发展循环经济的受益者,共同的利益使他们能够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思想”,为国家的循环经济决策提供更多的信息,以弥补政府决策者的局限造成的政策低效。

(二)社区参与是循环经济发展的良好机制

社区在发展循环经济的过程中会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现在主要由政府主导社区发展,社区是行政的工作项目,社区参与几乎完全取决于掌握社区建设管理者的价值取向和综合素质。很多社区建设的内容与管理方案与社区成员分离,不能有效地反映社区成员的利益诉求,社区成员却无法进行有效的监督。此外,社区参与的制度不完善,缺乏可操作的程序规范。这些都不利于循环经济的发展,因此必须采取措施强化社区参与,以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健全与完善社区参与体制。尽管政府在社区建设和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独立于政府系统之外是现代社区的基本特征。健全与发展社区参与体制就是要健全与完善独立于政府之外的社区自治体制,使社区居民自治,这是提高社区成员参与循环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

加强法制建设。当前,我国还没有社区参与循环经济发展方面的专门法律条文,要建立社区参与循环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就必须加强法制建设,以法律形式明确社区参与的主体及权利,使社区参与机制制度化、规范化。

增强社区成员的参与意识。减少消极的参与意识对循环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使循环经济的发展与社区成员的利益挂钩,在发展循环经济的过程中,使社区成员的利益得到充分的体现和保障。

总之,社区作为介于宏观和微观之间的组织,承上启下,是具备社会经济各种功能的有机整体。在发展循环经济的过程中进一步强化社区的参与,通过社区基层群众的积极参与和能动创造,配合市场、政府的力量,使社区机制、市场机制和政府行政机制相互配合、相互补充,三位一体,弥补各自的缺陷,共同构筑循环经济发展的整体机制。这不仅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还可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水平,实现由传统社区向现代社区的转变。

参考文献:

1.奚从清.社区建设与社区发展.华夏出版社,1996

2.姜东明.基于循环经济的区域创新体系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08

3.张卫莉,苏振锋,翟淑君.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节约型社会和循环经济的逻辑关系[J].学术论坛,2005(12)

4.张巍,张乐新.试论发展循环经济与构建和谐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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