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中学校体育教育问题的几点思考

2012-08-15 00:54崔东霞闫荣
当代体育科技 2012年34期
关键词:子弟学校学生家长流动人口

崔东霞 闫荣

(郑州大学体育系 河南郑州 450001)

学龄儿童随其父母从农村迁移到城市,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地点也随之发生改变,这无疑成为城市乃至全国在普及义务教育过程中需要解决的一个难题。目前,对流动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中的体育教育方面,仍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最主要的还是其“入学”难而导致的一系列问题。能否顺利“入学”关系到学生常规体育课程的开展,是学生进行体育教育的根本保障。因此,能否处理好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问题决定了能否保障其受教育的根本。如果连受教育的基本权益都无法保障,那么实现国家体育教育的目标就变成了空话。再者,家庭教育环境既是学生受教育的第一环境也是学生最容易受到影响的关键环节,家长对学生体育教育所持的态度对学生的体育教育效果有着直接的联系和影响。实施学校体育对增强学生的健康意识有着指导性意义,有助于农民工子女像其他正常的孩子一样受到全面的教育,德、智、体全面健康发展。

1 “流动人口”相关概念设定

流动人口是在中国户籍制度条件下的一个概念,指离开了户籍所在地到其他地方居住的人口,学术界对于“流动人口”这个概念有不同的看法,但目前尚无明确、准确和统一的定义。国际上,类似的群体被称为“国内移民”。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即指从农村迁移到城市中工作和居住,但户籍关系没有变化的人群。流动人口子女就是指流动人口的孩子。

2 流动人口子女在接受体育教育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流动儿童少年要参与常规体育教育的前提基础是选择有利的学校就读,而其学习和完成体育课的效果就需要其家庭的教育和支持做坚强的后盾。因此本文主要探讨以下两个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两难”处境

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两难”处境主要表现在:目前,相当一部分比例的流动人口子女在打工子弟学校学习,但由于其办学条件较差,尚没有得到政府的认可,因此属于“非法办学”。为此,政府采取通过流入地公立学校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的政策,但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而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存在“被选择性”,即公立学校对其录取具有一定的选择性,例如学生的户籍证明,家庭条件,学生学习的基础,普通话等等。从而可以看出流动人口子女在选择学校受教育方面实际是很被动的,并不能掌握主动权。这就导致了其在选择学校入学的进退两难的窘境。

2.2 流动儿童少年家庭教育状况有待开拓

国内外许多研究表明,家庭是影响学校教学效果的一个最为重要的方面。由于有相当比例的流动子女家长受教育水平相对较低,经济收入状况较差,居住条件不佳以及所从事职业的关系,促使一些家长对学校体育教育理念存在误区,无法理解学校体育对子女的学习成长的必要性,干预或者不愿意配合学校开展的一系列学校体育活动,这样做十分不利于孩子身心的健康发展。与此同时,流动人口由于生活的压迫长期和子女疏于沟通,以至造成孩子心理发展不健全等问题,对社会造成了隐性危机。

2.2.1 家长的态度决定孩子的行为

流动儿童少年家庭成员的受教育程度、职业、生活条件等各有不同,致使每个家长对孩子是否有必要参加学校体育活动所持的观点不同。绝大部分生活、工作环境比较艰苦的家长仅仅对孩子的文化课学习成绩非常重视,却并不在意孩子的体育成绩,有的家长甚至不允许孩子课余时间进行游戏、体育锻炼等,认为只有文化课学习成绩好才是硬道理;一部分家长有相对稳定的收入,但是没有时间管理孩子,害怕孩子外出会发生危险,所以他们要求孩子在课余时间呆在家里读书或者上网等,这样不仅会导致孩子不爱运动、身体肥胖、体质偏弱还会造成孩子性格内向、不爱与人交往等缺陷。

2.2.2 家庭生活环境导致亲子之间的“零沟通”

由于流动人口的生活环境较为艰苦,所以他们大部分时间都在为了改善自己家庭生活的条件而拼搏,但他们在努力为孩子的生活做改善的同时,却忽略了最为重要的事:孩子的教育问题。由于常年的“零沟通”,致使孩子的心理出现了一定的问题:自闭症、抑郁症、孤独症等。这对孩子的成长是极为不利的,严重的影响了孩子的正常成长。而体育作为学校教育的一部分,可以有效地培养学生积极向上、坚毅不拔和顽强拼搏的精神。为了消除这些会影响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不利因素,要求每位学生家长鼓励孩子们多参加体育活动并积极主动配合学校实施安排的一系列的体育教学活动。

3 建议

3.1 政府应建立起财政保障体制和激励机制

由于打工子弟学校分布的广泛性和分散性,政府部门很难完全掌握打工子弟学校的数量及在校生规模的情况,加大了问题的难度性。打工子弟学校无论办学条件还是安全设施都存在一定的隐患,而政府如果取缔这类学校,会影响流动人口子女的受教育需求,并且有越来越多的社会舆论对此持反对态度;如果允许它们存在,则意味着政府承认办学条件不合格学校的合法性;要帮助这类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又要受到各种原因和条件的限制。面对这种两难局面,以往的教育财政制度没有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一条可行的途径,因此,只有在新的教育财政制度下,建立起财政保障机制和社会激励机制,这些问题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

(1)新增加的教育经费应该主要由地方政府筹措,中央政府予以一定的财政补助。(2)根据某个学校或个人的不同情况,采取个别扶持政策。(3)对流动人口中的贫困家庭的孩子施行特殊资助政策。(4)在政府财政约束条件下,打工子弟学校将作为公立学校的一种补充形式。(5)政府应大力宣传和号召社会各界对打工子弟学校伸出援助住之手,并对提供支援的集体或个人颁发荣誉奖励。

3.2 教师、家庭和社区的参与:互助与合作

理查德·赖利(Richard W.Riley)说过:“很多人都知道,如果家庭、教师和社区一起合作,学校将会变得更好,学生将会获得他们所需要的高质量的教育,这将会引导他们过上一种富有创造性的生活。在改善美国的教育方面,家长是重要的一环,而学校所能够做的最好的工作就是与家长建立联系。”

第一,家长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儿童的发展从家庭系统当中开始,这种系统对于儿童的发展起着强大的制约作用,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这就意味着在一个家庭里,父母或者一方对孩子学习体育的态度如果是积极肯定的,那么对孩子的未来产生的影响将会是正值;反之则有可能产生负影响。许多观点都认为,家长和社区的参与对于学生个体的成功,以及孩子的梦想来说是非常关键的事情。因此,在孩子的体育教育过程中,家长应该积极地参与进来。

第二,体育教师要增进与学生家长之间的联系。应该通过家访、与家长就孩子的需要进行交流,为学生家长提供一些信息和机会,来鼓励家长更进一步参与和不同类型的家长参与。要与学生家长取得积极的联系。要想有效的帮助这一特殊人群的子女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提高在学校体育方面的成果,就必须要考虑其家庭中出现的问题。因此体育教师应该努力做到以下几点:(1)了解你的学生家长和家庭。对处于特殊环境下的家庭进行家访,也会很有帮助,并且能够获得更多的信息。教师可以向学生家长询问他们对于孩子有着什么样的目标等。在进行系统计划时,要采纳这些目标。要鼓励父母对孩子的未来怀抱相当高的期望。(2)学会如何与学生家长取得最佳的交流。这种比较有深度的沟通应该建立在对他们的文化偏好了解的基础上,也要把阻碍交流的文化因素考虑在内。为此,要求体育教师要有透过现象看本质的素质和坚持不懈的顽强精神。(3)对家长所承担的孩子启蒙老师的角色进行支持。这里的支持可以是信息、材料以及为养育方面的问题提供帮助等。(4)以家长的需要为基础,找出那些他们能够利用的帮助家庭和个人问题的各种资源。

第三,社区的加入也尤为重要。要善于利用社区的帮助与合作来解决学校和教师不能够解决的很多问题。社区提供了一系列重要并且丰富的资源,来帮助体育教师更好的展开体育教学工作,以求同时满足家长和孩子的双向需要。

[1]高芳明.民工子弟小学体育教学现状的调查分析及对策研究[D].2009.

[2]洪春斌.对南京市民工子弟学校体育教学现状的调查[J].20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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