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熙凤判词新释

2013-02-15 17:39马宗昌
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13年3期
关键词:凤鸟末世判词

马宗昌

(中国社会科学院 研究生院,北京 102488)

王熙凤判词新释

马宗昌

(中国社会科学院 研究生院,北京 102488)

《红楼梦》王熙凤判词当作如是解:(1)“凡鸟偏从末世来”,则此凤为“假瑞”,谐“贾瑞”二字;(2)“都知爱慕此生才”,暗讽王熙凤有才而无德、无识;(3)“二令”即皇帝抄家之命;“三人”合为“夾”字,“夹木”即枷锁、夹棍等刑具,暗示王熙凤遭受刑辱之事;(4)“哭向金陵”,系指王熙凤死后魂返警幻案前,归入“金陵十二钗”正册。

贾瑞;抄家;夹木

《红楼梦》判词,师法《山海图》、《山海经》和佛教变文,图文合谶,总括人物生平,暗示人物命运结局。其中,王熙凤判词最是扑朔迷离,两百余年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本文认为,判词第一句至关重要,它巧妙隐括了《红楼梦》中与王熙凤一生行迹、命运结局均有重大关联的一个人物姓名;第二句措辞含蓄,综括作者对王熙凤这一“脂粉英雄”的评价、定位;第三、四两句则径自点出导致王熙凤命运发生骤变的抄家一事和抄家之后被枷系狱神庙、继而遭受刑辱,最终短命的悲惨结局。

一、凡鸟偏从末世来

“凡鸟”切“凤”字,可视为定说。“熙凤”的命名则有深意存焉:《尔雅·释诂上》:“熙,兴也。”故“熙”字每与“衰”字相对。王世贞《艺苑卮言》卷四:“熙朝之佚事,即衰世之危端”。所谓“熙朝”,即盛世。是则“熙凤”二字命名之意即为“盛世祥瑞之鸟”。以凤为瑞应鸟,经典习见,不烦枚举。约略而言,其表述方式有两种:第一,天下大安宁则凤鸟见;第二,凤鸟见则天下大安宁。这并不是文字游戏:天下大安宁则凤鸟见,是对凤鸟呈祥原因的探究;凤鸟见则天下大安宁则强化了凤鸟的应瑞特征。由于凤的这种应瑞特征不断得到强化,导致它最终被固定为特定的文化学意义上的意象符号:只要凤鸟出现,就标志该时代为太平盛世。这已经成为一个纯粹的政治神话了。

许多说解“凡鸟偏从末世来”的学人,都认为这句话是说王熙凤这位“脂粉队里的英雄”虽然才干出众但可惜生不逢时。这是对这句判词最大的误解。因为:

第一,在中国文化史上,凤鸟之所以被视为瑞应鸟,是因为此鸟集德之众美于“一身”,跟它的才没有任何关系。《山海经·南次三经》说得很清楚:

丹穴之山……有鸟焉。其状如鸡,五彩为文,名曰凤凰。首文曰德,翼文曰义,背文曰礼,膺文曰仁,腹文曰信。是鸟也,饮食自然,自歌自舞,见则天下安宁。

析言之,凤鸟一身而具德、义、礼、仁、信五美;浑言之,它就是德的象征:义、礼、仁、信不过是德的细化。“首文曰德,翼文曰义,背文曰礼,膺文曰仁,腹文曰信”,唯独与“才”了无牵涉。

第二,如果判词第一句是说王熙凤才干出众但生不逢时,第二句“都知爱慕此生才”就不免重复累赘。与《红楼梦》十二曲不同,判词既然力求以二、三十字总括人物生平,就务必字字精当,断不容如此缠夹不清。况且,十二钗之中,才干出众而生不逢时者并不止凤姐一人,判词不能如此模棱两可,既适用于甲、又适用于乙。

《红楼梦》作者为小说人物取名“熙凤”,然后在判词第一句特意以“偏从”二字重笔强调“凤”与“末世”之间的巨大反差,目的就是警醒读者:这一“偏从末世来”的“凡鸟”并非祥瑞之象;究其实,它只不过是一个虚假的瑞应,即“假瑞”。行笔至此,谜底已经昭然若揭:“凡鸟偏从末世来”实际上隐括了小说中与王熙凤生平、命运均有重大关联的一个人物姓名:贾瑞。

第一位将“凡鸟偏从末世来”这句判词与贾瑞联系在一起的是赖振寅先生。赖先生曾论述王熙凤与贾瑞之间的关系:

贾瑞名瑞,字天祥。此人姓、名、字合称,则为“贾(假)祥瑞”也。照理,凤凰出则祥瑞至,但当末世凤凰现于一片冰山上时,其结果却是——风凰至则祥瑞丧。[1]

但赖先生始终未能一气揭破:“凡鸟偏从末世来”七字就是为了点出“贾瑞”二字,“贾瑞”二字即径由“末世”“凡鸟”脱出,不必如此辗转委曲。除此之外,这七字再无别的用意。

为什么要以贾瑞领起判词呢?很简单,《红楼梦》中人,间接死于王熙凤之手者,除贾瑞之外,另有张金哥、原任长安守备公子,鲍二媳妇和尤二姐母子五人。这六条人命、四宗命案均与王熙凤命运结局关系甚大并且均不出“风月”(男女)二字范围,所以判词径以贾瑞之事指代其余。而小说以贾瑞之死以戒“妄动风月之情”,从而提破《风月宝鉴》的要旨,不但脂砚斋、太平闲人张新之都曾指出,就是作者本人也已经明白无误地告诉了读者:第12回回目为“王熙凤毒设相思局 贾天祥正照风月鉴”。这里“照”字有两层含义:(1)看也;(2)应也。所以“贾天祥正照风月鉴”表面上是说贾瑞不遵跛足道人之嘱,因为偷看了风月宝鉴的正面而越发浸淫于风月之事致使最终撒手人寰;而深层含义则是说贾瑞之死“正应”了风月之鉴。后来与王熙凤密切关联的张金哥、守备公子,鲍二媳妇和尤二姐诸人诸事,一例当作如是观。小说从第9至12回之所以不惜重笔以四大回文字细述王熙凤、贾瑞之间的风月之事,就是为了凸显鉴戒之意。同时,作者又怕被读者轻易看过,所以至第12回王、贾之事结束之际,就干脆在回目中“正面”揭破谜底。作者用意明白如是,可惜后来人读书不细,兀自辜负了作者。

《红楼梦》中的男性多有名而无字、号。以此反观,读者有理由相信,那些特意点出的人物字、号必有用意。甄士隐、贾雨村之类不必赘述,即如黛玉之父林海,为什么表字“如海”?无他,“林如海”者,泪如海也。倘若再以“林”字与“贾、王、薛、史”五字拼合,则“贾、王、薛、林、史”五字恰寓“家亡血泪史”之意,且五大姓氏的亲疏排序完全与满族习俗吻合无间,这不能说纯粹是出于巧合。同样,贾瑞字天祥也大有可说。这一姓、名、字虽然也不过是作者“因事而命名”(第1回脂批)、“随事生名”(16回脂批)之一端,但倘若与王熙凤平生作为、贾府最后被抄联系起来观察,则作者用意很明显:凤姐其人贪婪、狠毒、狡诈,欺上瞒下、有恃无恐、肆意妄为,“从来不信什么是阴骘司地狱报”,善行小惠而不修大德。贾府最后被抄家,固然是由贾赦交通外官、触犯政治禁忌造衅开端,但王熙凤的所作所为又何尝不是授人以柄,雪上加霜!百年世家“忽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最终落得个“家亡人散”,凤姐与有力焉。所以作者以这“末世”“凡鸟”暗寓“贾瑞”二字,复以“贾瑞”之事领起王熙凤草菅人命诸事,以“戒妄动风月之情”,确有深意属焉。

二、都知爱慕此生才

“都知爱慕此生才”七个字,表面上无非是说人人都会赞叹王熙凤是个“不徒俯视巾帼,直欲压倒须眉”的人才。作者在“秦可卿死封龙禁尉 王熙凤协理宁国府”一回甚至借贾珍之口将凤姐着实夸赞了一番:

贾珍笑道:“……若说料理不开,我包管必料理的开,便是错一点儿,别人看着还是不错的。从小儿大妹妹顽笑着就有杀伐决断,如今出了阁,又在那府里办事,越发历练老成了。我想了这几日,除了大妹妹再无人了。”

“从小儿”“顽笑着就有杀伐决断”,这是对“生才”二字最好的注脚。再加上后天历练,做事“便是错一点儿,别人看着还是不错的”,可见常人难以企及。无怪乎她刚一接手秦可卿丧事,马上利眼看穿宁国府积弊:

头一件是人口混杂,遗失东西;第二件,事无专责,临期推委;第三件,需用过费,滥支冒领;第四件,任无大小,苦乐不均;第五件,家人豪纵,有脸者不服钤束,无脸者不能上进。

王熙凤的确慧眼独具,再加上她天性争强好胜,事必躬亲而又巨细靡遗,所以举凡她接手的家政要务,大都能够处置妥帖。难怪即使是那些背后对她咬牙切齿的主子、奴仆也不得不钦服她的缜密干练。

但是,作者对王熙凤实际上心存芥蒂。在他看来,第一,此人有才而无德。“毒设相思局”一回,作者一面写出贾瑞的猥琐淫邪,一面有意点出他父母早亡,其实笔下是存了忠厚之心:贾瑞死后,祖父贾代儒难免膝下悲凉,残年风烛,更赖何人?“贾瑞固属邪淫,然使凤姐初时一闻邪言,即正色呵斥,亦何至心迷神惑,至于殒命?”[2,p189]为报复贾瑞,“凤姐不但不正言拒斥,反以情话挑引,且两次诓约,毒施凌辱,竟是诱人犯法,置之死地而后已”[2,p189],未免过为已甚。至于弄权铁槛寺、计赚尤二姐,种种恶行,不待细述。第二,此人有才而无识。“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则王熙凤的所谓聪明只不过是小聪明:她的确很有经济头脑,但是没有政治眼光。在这一点上,她远不如探春。退一步讲,她主事贾府多年,本人起码应该有一点临深履薄的自律意识。但事实上呢?为了整治尤二姐,竟然唆使下人状告贾琏“国孝家孝之中,背旨瞒亲,仗财依势,强逼退亲,停妻再娶”,甚至疯狂地叫嚣“便告我们家谋反也没事的”。当贾家炙手可热之际,敲诈勒索、重利盘剥、包揽词讼、草菅人命固然尚无大碍,可是一旦靠山雪融冰消,又哪一宗不是获罪取死之道!但王熙凤,这个荣、宁二府人人爱慕的最优秀的“人才”却从来没有居安思危的政治警觉。这样说并不是对她的苛求,在贾府这样特殊的家庭主事,政治眼光远比经济头脑甚至道德品质重要。作者之所以特意将一座冰山置放于这只雌凤足下,就是要告诉读者:当荣、宁末世,哪怕是他们之中最为出类拔萃的王熙凤也缺乏政治远见,余者更不足论。

“都知爱慕此生才”中的“都知”二字措辞很值得玩味。《好了歌》在“世人都晓神仙好”之下,又用“惟有……”或“只有……”的句式对世俗之人的所谓“都晓”进行讽刺,“都晓”即“都知”也。《金陵十二钗》题词“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终身误”曲词“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的表达方式也完全一样,都是作者通过先肯定后否定的方式向读者展示那些颠覆常识的不同流俗的思想。而“都云”、“都道”也未尝不可与“都知”一例看待。是则“都知爱慕此生才”实际上包含了两层含义:表层含义是说王熙凤的才干赢得了众人的称慕;深层含义则是说王熙凤其人虽有才而无德、无识,那些爱慕王熙凤之才的红楼中人,恐怕也少有人能够认识到:正是她的所作所为为日后个人和贾家的悲剧结局埋下了祸根。

三、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

绝句、律诗大都讲究一个起承转合。“一从二令三人木”一句正处在“转”的位置上,这或许正与语意相合:自从某时、某事之后,王熙凤命运发生骤变。“一从”即自从,那么“二令”呢?换句话说,导致王熙凤命运悲剧的直接原因是什么呢?是经济原因吗?经济原因不至于使王熙凤“哭向金陵事更哀”,也不至于使贾家骤然之间一败涂地。只能是政治原因,这就是皇帝抄家,所以我们同意将“二令”解释为皇帝抄家之令。贾府被抄之后,王熙凤所涉六宗命案、包揽词讼、重利盘剥种种劣迹浮出水面,很快被拘押于狱神庙,听候发落(据脂批)。那么所谓“三人木”者,必然与抄家之后王熙凤被拘押、处置有直接关系。

简言之,“三人”无非是一个“夾”(夹)字,“三人木”,即夹木①。所谓夹木,即枷木、夹棍之类。《说文》:“夹,持也。从大,侠二人。”“大”字得与“人”通,甲骨、金文习见。又,《说文句读》:“大,受持者也;二人,持之者也。”林义光《文源》:“象二人相向夹一人。”是则此处“大”亦“人”字耳。“夹”字字形之意为“二人相向夹一人”,其本义则为“持”,引申义则为夹人的刑具。柳宗元《乞巧文》:“胶加钳夹,誓死无迁。”《明季稗史·烈皇小识》:“内侍遂进用夹,两胫皆绝,昏迷不省人事。”其中的“夹”并为刑具。下沿迄有清一代,夹刑仍为酷刑之一,《圣祖仁皇帝圣训》、《大清律例》多有记载,今各举一例:

《圣祖仁皇帝圣训》卷二十八:

康熙九年庚戌二月壬申,上谕:刑部盗案内论死者甚多,其为诬引株连亦或有之,宜加详勘。至于夹棍乃惨痛之刑,必不得已而后用。其慎之,毋忽!

《大清律例》卷四“条例”:

凡笞杖罪名折责,概用竹板,……其强盗、人命事件,酌用夹棍。

据脂批,《红楼梦》原稿中提到贾府被抄之后,王熙凤曾被拘押在狱神庙;而她又关涉多宗“人命事件”,遭受刑辱恐亦难免。

此外,根据脂批提示,抄家之后王熙凤曾经于大观园怡红院穿堂门前扫雪拾玉。由曹家被抄之后府第转赐隋赫德一事推演,则彼时大观园亦已易主,凤姐复沦为仆妇,任人驱遣。女儿巧姐又“流落烟花巷”,忍辱偷生。至于巧姐因“巧得遇恩人”而脱离樊笼,当系凤姐身后之事。甲戌本第16回写张金哥、守备公子死后,王熙凤坐享了三千两银子,嗣后更加肆意妄为。脂批云:“后文不必细写其事,则知其平生之作为。回首时无怪乎其惨痛之态。”则原稿后四十回中当有王熙凤临死之际回首往事追悔莫及,惨痛悲哀而又无可奈何一段文字。程、高续书中虽然间有类似文字,但轻描淡写,力度不足,没有凸显判词中“事更哀”的悲剧意味。

至于“哭向金陵”,我们认可这样的观点:系指王熙凤死后魂返警幻案前,归入“金陵十二钗”正册。纪永贵先生曾举出几条证据:(1)第13回,秦氏死时托梦给凤姐:“我今日回去,你也不送我一程。”所谓“回去”即回到警幻案下。(2)第66回尤三姐自杀之后,托梦柳湘莲,自云“奉警幻之命,前往太虚幻境修注案中所有一干情鬼”。(3)第69回尤三姐又托梦给二姐:“你依我将此剑斩了那妒妇,一同归至警幻案下,听其发落。”以此可见续书第114回写凤姐死前谵语,“要船要轿的,说到金陵归入册子去”当即与曹雪芹原旨相去不远[3]。

这里我们再稍作补充。“聪明累”曲词有“生前心已碎,死后性空灵”之语,“死后性空灵”,“空”字与“已”字词性相同,当作“徒然”解。“生前心已碎”不是说王熙凤生前为自己、为贾府经营筹划而心力交瘁,而是说她以权势富贵之身猝然遭逢种种酸辛、凌辱,临死之际羞愧交加、伤心绝望之至;“死后性空灵”也只能是讲她死后方悔悟前生,但为时已晚。以此推测,原稿后四十回中应当有抒写王熙凤死后由色入空,参透兴亡聚散、生死荣辱的文字,否则“死后性空灵”一语便难以坐实。那么,《红楼梦》前八十回正册、副册中人死后魂返何处方显情性之灵呢?唯有太虚幻境。以秦可卿、尤三姐为例,她们哪一个不是生前深陷情色泥淖之中,死后归入太虚幻境方才大梦初醒、俯瞰前生?以秦可卿、尤三姐之例推演,所谓“哭向金陵”不正是王熙凤死后魂返警幻案前,归入“金陵十二钗”正册之中吗?

[注释]

①“三”木”又可以合成“梜”字,但“梜”字字义与王

熙凤行迹”命运没有关系,故仍以释作“夹木”为宜。

[1] 赖振寅.末世凡鸟的文学镜像与文化意蕴——兼释“一从二令二人木”[J].红楼梦学刊,2003(3):126.

[2]《红楼梦》(三家评本)[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

[3] 纪永贵.综观王熙凤判词“一从二令三人木”解读史[J].南都学坛,2007(3):55.

(责任编辑、校对:王文才)

A New Interpretation of the Verdict of Wang Xifeng

MA Zong-chang

(School of Graduate,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Beijing 102488, China)

The verdict of “Wang Xifeng” in a dream of red mansions should be illustrated as follow: (1) “凡鸟 is very talented, but the occasion she was born is in decline”, so the phoenix is a “False (Jia) Rui”, a homophone of "Jia Rui"; (2) “Everyone envies her extraordinary financial management ability,” hinting that she has talent of finance but has no moral character and knowledge; (3) “two orders” means the command of confiscating property from the emperor. “三人” combine into “夹”, “wood clip” is a kind of instrument of torture like shackle, clamping rods and etc, hinting that “Wang Xifeng has been cruelly injured or humiliated with torture; (4) “Cry to Jin Ling” means that the soul of Wang Xifeng return in front of disenchantment table, being classified as the regular register of “Jin Ling Twelve Beauties”.

Jia Rui; confiscating property; wood clip

I207.411

A

1009-9115(2013)03-0016-04

10.3969/j.issn.1009-9115.2013.03.005

2012-09-07

马宗昌(1969-),男,山东枣庄人,博士研究生,副教授,研究方向为中国古典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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