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抗组织审查”,在查办腐败案件时容易碰到,在查处“四风”问题时同样时常遇到。有的地方领导安排公款送节礼,为了逃避责任,与办公室主任、司機等串供,使纪委“久攻不下”。更有甚者,在县领导因购买和乘坐超标车被纪委调查时,办公室主任主动站出来揽责,替县领导“分忧”。
“主动揽责”表面上看是下属们出于自己意愿,主动认错的表现。但揭开面纱,实际上是在向上级领导“表忠心”,把违规违纪事实“揽下来”,妄图“丢卒保车”,蒙混过关,以此来对抗组织调查,逃避法律制裁,保住他们的腐败成果。
不难想象,如果下属替领导“分忧”成功,“揽过者”被绳之以法,“主谋们”逃出生天,既得利益集团“安然无恙”,如此“官官相护”不仅让违规违纪官员逃之夭夭,还会给政治生态带来歪风邪气。
为何下属们会主动给违纪的上级领导干部“背黑锅”?究其原因,“下属主动揽责”是“山头主义”思想在作祟,这些上下级官员热衷于拉山头、搞宗派、划地域,暗通款曲、互相提携、共同进退,早就形成了“利益共同体”。“下属主动揽责”不仅折射出腐败官员的“抱团”特征,更是净化政治生态亟待解决的问题,显示出铲除“山头主义”、“团团伙伙”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中央纪检监察报》2015.8.12 郑端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