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转变:开展教育质量综合评价

2015-05-07 03:22文军庆北京市海淀区教育科学研究所
未来教育家 2015年10期
关键词:评价质量发展

文军庆/北京市海淀区教育科学研究所

用专业知识教育人是不够的,通过专业教育,他可以成为一个有用的机器,但是不能成为一个和谐发展的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成为教育发展的新要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就是要求全体教育工作者从“立德树人”的目标出发,反思教育发展问题,回归教育基本规律。

在当前的教育实践环节,十年课改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教育的陈旧面貌,带来了课程标准、课程建设、教学方式、考试评价等方面的诸多变化,但十年课改没有从本质上建立起有效的素质教育运作体系。原因在于,十年课改更多关注课程建设和教学实施的前置环节,而在教育流程中的评价环节没有取得更多实质性的突破。课改虽然树立起了综合素质评价的先进理念,引进了一些过程性评价方式方法,但并没有形成科学的综合素质评价的操作体系和应用体系。

评价问题是十年课改没能有效突破的主要问题,在华丽课改外衣的背后,仍然是残酷的应试教育。评价的诊断与反馈特点决定了评价改革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工程,需要自上而下的系统设计。评价领域的改革,将会从后往前倒逼教学改革、课程教材改革甚至是课程标准的改革,进而带动教育领域的全面改革。因此,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需要评价先行,评价改革已经成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

2013年,国家教育部颁发了《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遴选了30个省市作为实验区,从国家层面探索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思路、做法,开启了我国全面探索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新阶段。不同于以往的教育评价改革,本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的起点是评价改革,但终点是教育质量,是要通过评价的改革全面引领综合发展的教育质量观,这是一个系统工程,更是一个长期工程。对此,我认为,开展教育质量综合评价需要做好三个转变。

转变教育评价观念,确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质量观

评价作为一种价值判断活动,是对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程度的判断。教育评价以一定教育目标或一定教育价值观为依据,对教育活动满足社会与个体需要程度做出判断,以期达到检验教育过程的目的。现实工作中,采用何种具体的评价方式并没有对错与优劣之分,关键在于评价的出发点——价值判断的标准是否科学。如果我们赖以开展价值判断的目标和标准出现了偏差,那无论采用多么科学的方式或工具都难以达到理想目的。当前教育评价的突出问题就是更多关注学业考试成绩,用相对单一的学科考试成绩作为判断一名学生、一所学校、一个地区教育质量优劣的主要标准,这显然偏离了教育的基本目标。

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必须转变教育评价观念,转变以单一考试成绩评价学生、学校、地区的教育评价观念,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质量观。科学的教育发展质量观,就是来自国家教育方针、回归国家教育方针的质量观,即培育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更进一步地说,科学的质量观要“把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

从人的全面发展角度而言,党的十八大首次将“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左传》载有“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意思是,人生最高的境界是立德有德、实现道德理想,其次是事业追求、建功立业,再次是有知识、有思想、著书立说。这三者是人生不朽的表现。把“立德”摆在第一位,是因为万事从做人开始。因此,教育首先是“立德”,即教人“做人”,只有会做人,能做人,才能真正成为国家、社会的建设者。正如爱因斯坦在《培育独立思考的教育》中谆谆告诫的那样:“用专业知识教育人是不够的,通过专业教育,他可以成为一个有用的机器,但是不能成为一个和谐发展的人。”树人,则是助人“成才”,通过教育帮助人学习技能、掌握本领,为自己安身立命,为社会进步做出贡献。“立德树人”要求教育必须着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必须在坚持德育为先的同时,全面加强和改进智育、体育、美育等各项工作,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着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之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国际上,有关教育质量的共识也表明:学生发展结果应从只注重学业成就扩展到学生的全面发展,综合考虑学生在“爱国、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法制意识、价值观、人生观、社会责任感”等品德维度,“创新精神、探究能力、搜索和处理信息能力、获取新知识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实践能力、终身学习能力”等认知维度和“主动参与、团队精神、良好心理素质、交流合作能力”等身心素质维度的全面发展。

未来社会需要更多具有21世纪技能的创新劳动者。21世纪技能是一个人综合素养的高度体现,涵盖了个人发展的各方面,诸如德行、技能、人际沟通、个性特长、心理品质、身体素质等。唯有科学的质量观,才能引导教育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行,帮助每一位学生实现健康而有个性的全面发展。国家新出台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标准,将评价教育质量的视角从传统的单一学业成绩拓展到了品德、学业、身心、个性和学习感受(学业负担)多个方面,这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校长、教师、家长要切实转变教育观念,综合评价学生发展和教育质量,引导学校教育走上正轨,服务学生健康成长。

转变评价内容和方式,从关注学业表现走向关注学生综合素养的全面发展

科学质量观,需要有科学的评价内容与评价方式的支撑。从内容而言,当前过于关注学业成就的教育评价观存在两大主要弊端:一方面,将评价的内容聚焦于学生的学科学习成绩,使得教育评价的价值标准单一化、片面化。另一方面,评价内容被限制在以测定记忆、理解有关知识为中心的狭隘学科领域。许多情况下,这种片面、狭隘的评价结果不仅被视为整体学力的代表,甚至还被看成是学生个人价值的最终体现,这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如越来越多的教育机构为了得到更为理想的评价结果,甚至不惜牺牲学生的健康发展和兴趣爱好,变相取消各种课外活动,将学习限制在升学考试科目的狭小范围内。不仅如此,即使升学考试科目的学习也是偏重知识的理解记忆以及单纯的运用,而忽视这些科目本来应有的对学生认知能力、情感态度、价值观念的综合培养。这种评价不仅倒逼教育过程,也给教育生态带来了巨大灾难:学生学习负担过重、体质健康状况下降、心理健康状况堪忧、社会责任感不强、创新能力不足……扼杀了学生的学习兴趣,磨灭了学生终身学习的动力,降低了民族和国家的竞争力。

科学的教育质量观立足学生的全面发展,既要在人的品德、价值观等方面体现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又要面对时代要求,增设适应国际趋势新变化、应对全球发展新挑战的基础能力、基本素养方面的教育质量指标及标准。可以说,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内容选择,需要立足学生的全面发展,着眼于整体教育质量的提升;需要综合关注教育结果数据而非教育投入数据;需要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状况而非局限于单一的学业状况;需要综合考虑学生发展的相关影响因素:家庭、学校、社会等诸多方面。这样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才是相对全面的、客观的、以人为本的。正是在以上理念的基础上,教育部新出台的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将教育评价的内容拓展为“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健康、兴趣特长、学业负担”五个领域20项指标,初步构建了我国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内容体系,确立了引导学生综合素养全面发展的大方向。

从评价的方式、方法转变而言,传统围绕学业的评价方式方法存在很多明显的不足:首先是基于纸笔测验方法,采用以成绩报告为主的终结性评价方式,其不足之处表现为测试方法单一,仅能较好地测查学业维度的知识、技能层面,对于高级的认知过程、创新意识、学习态度以及学生在真实世界中创造性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无法测查。其次,评价关注共性和群体的一般发展趋势,难以测查个体差异和个性发展优势;以终结性为主的评价方式基于大而统一的共同基点,即“起跑线”,忽略了被评价者的原始起点,因而评价的结果不能反映被评价者的进步幅度和努力程度,无法发挥评价的激励、引导和发展功能。最后,评价工具存在科学化问题,试卷的内容围绕固定教材、既定教学内容选取,题目命制大多基于少数人的个体经验,很少运用科学测量理论的检验。在本该是基于标准参照的日常学业结果诊断中,却仍是常模参照的分等定级,严重打击学生的学习动力和兴趣。为此,转变评价方式,改进评价方法,对于落实教育质量的综合评价意义重大。

教育质量综合评价,需要有机结合终结性评价和过程性评价方式,将学习者的学习过程和学习效果结合起来综合考虑,帮助学习者看到自己的“进步幅度”,指明学习者的努力方向。因此,教育质量综合评价需要综合采用纸笔测验、问卷调查、心理测量、个体访谈、作品展示、表现性评价等一系列方法,从不同方面全面考察学习者的德智体美各维度的发展状况,为被评价者提供科学的结果分析,在此基础上,也能为学生发展提出针对性建议,发挥评价的引导功能。

科学的评价内容和方式方法的选择,可以帮助建立一套非高利害的、促进发展的、重视起点与过程的、重视个体差异的、多元参与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纵观国际教育评价项目,都采用了多侧面、多方法、多主体的评价思路,从更为生态的角度全面评价教育发展。这是国际评价技术发展的实际,也是我国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发展的需要。

转变评价工作重心,从注重评价结论生成走向运用评价结果推进教育综合改进

如果以评价结论的出现作为节点,将评价工作分为前后两部分。传统的学业评价工作更关注前半部分。而教育质量综合评价需要更多地倾向于后半部分。传统的学业质量评价工作重心在于评价的实施组织过程,在于考试题目的重点研发,在于考试过程的严密组织,在于结果分析的细致入微。评价结果一旦出来,评价工作基本进入赏罚表彰的总结阶段。然后进入下一轮的循环过程。这种评价工作的重心基本围绕行政管理,为教育行政服务,为工作业绩服务,把学生分门别类进行划分,没有发挥诊断问题、激励学生、引导教育改革的正向功能。这是传统评价工作的弊端所在。

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根本目的在于引导立德树人,定位学生全面发展。因此,需要把评价作为诊断教育问题、发现不足领域、提供发展指导的工具。综合评价的结果不是指向分等定级和赏罚表彰,而是作为教育改进的基线数据,是调整教育策略,完善教育政策,改进教育实践的科学依据。因此,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更多是新一轮教育发展的起始阶段,评价之后才有改进。

这就要求转变评价工作重心,将运用评价结论开展赏罚奖惩转变为运用评价结果推进教育改进。在此方面,杭州上城的经验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上城区通过与北京师范大学合作开展“基于学生发展的区域教育质量提升实验”,以科学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估监测为基础,通过综合评价,根据数据结论和问题分析,改变了上城区教育行政管理体系,创建了以“管办助评”为核心的服务型教育管理体系。为了强化对全区学生全面发展的研究与指导,区教育局设立了“学生发展研究中心”和“学生成长支持中心”,强化直接面对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服务职能,对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开展指导帮助。为了加强部门之间的统筹,上城区教委还设立综合办公室,协调统筹各部门工作,优化办公手段,减少对基层学校的干扰与干预,还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自主权。

北京十一学校的经验也值得借鉴,现任校长李希贵正是在数据诊断基础上,从问题改进出发,开启了打破教师岗位分配的大锅饭,释放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取消分管制、建立学部制,建立响应学生需要的管理机制等教育改革实践,最终建构起保证学生中心的治理结构和可供学生选择的课程体系,激发了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取得了全国瞩目的显著成效。

由此,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结果不是终点,而是开启教育改革实践的起点。通过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研究和实践,建立教育质量综合评价运作体系。这一评价运作体系包括五大方面的内容:价值目标体系、指标标准体系、组织管理体系、实施规范体系、结果应用体系。建立基于评价技术、工具、数据平台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运作体系也不是终点,教育评价体系建立的最终目的是要通过运作评价体系,诊断教育教学问题,在此基础上引导教育科学发展,引导包括政策在内的教育综合改革,实现整个教育系统的优化和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这才是评价改革的最终目的。例如,上海市建立的综合质量评价绿色指标体系,其目标明确为:“绿色指标”评价作为全面了解教育教学状况的手段、发现和诊断教学问题的方法、改进教学行为的依据,建立基于证据驱动的“标准—检测—分析—改进”循环。

构建教育质量综合评价运作体系,真正实现从关注评价结果的呈现到实施教育系统的综合改进,这是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的重心。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实践一线都要形成这一观念。从教育部的文件来看,开展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要把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教育政策措施、加强教育宏观管理的重要参考,作为评价考核学校教育工作的主要依据。要指导学校正确运用评价结果,改进教育教学,发挥以评促建的作用。”因此,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实验研究的目的,就是构建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科学多元、学段衔接的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科学运用评价结果,诊断与改进教育教学,建立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的评价体系和区域实践模式。

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始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却终于教育系统的整体改进,需要各级部门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第一,从十年课改的历程来看,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任务重、难度大,绝不是三年之内能见成效的政绩工程。因此,各级参与部门需要做好长期性与复杂性的充分准备,坚持研究与实践并重,坚持理论与经验的结合,坚持国际与本土的融通,一步一个脚印地踏实前行,在渐进中追求完善。第二,评价工作历来是一项专业化工作,从评价目标的确定、评价工具的开发、评价过程的实施、评价结果的分析、评价结论的运用,都需要专业的技术和思维。因此,教育质量综合评价需要培养一支专业化的队伍,用专家的眼光诊断教育。第三,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内容上必须坚持课标、课程、教学、评价、考试的配套改进;从组织上必须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思路,统筹资源,协同推进,才能减少内耗,集中攻关,最大限度发挥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在推进教育系统中综合改革的先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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