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肥胖是心力衰竭的独立高危因素

2016-01-24 06:44
中国循证心血管医学杂志 2016年8期
关键词:病态校正受试者

•循证视窗•

重度肥胖是心力衰竭的独立高危因素

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医院一项针对13 000例患者的研究发表,即使解释了高血压、高胆固醇和糖尿病等危险因素的影响,病态肥胖仍显示是心力衰竭而非其他重要心脏病的独立危险因素。该研究发表于7月28日的《美国心脏协会杂志》。

约翰霍普金斯医院团队发现,在说明了高血压、高胆醇和血糖水平可能的影响外,病态肥胖患者可能发生心力衰竭的概率是体质指数(BMI)正常的对照组的2倍。然而,在说明这些危险因素后,病态肥胖患者并不太可能发生部分因炎症、心脏和周围血管斑块堆积所导致的心血管的基础疾病——卒中或冠心病。

研究纳入社区动脉粥样硬化风险(ARIC)研究中的13 730例受试者,基线时受试者代体质指数≥18.5,无心血管疾病(第1次随访,1987~1989年)。在校正传统心血管疾病调节因子(包括收缩压、糖尿病、血脂水平)前和后,对较高的BMI与发生心力衰竭、冠心病和卒中之间的关系进行比较。平均随访23年,共发生2235例心力衰竭,1653例冠心病和986例卒中。校正了人口统计、吸烟、体力活动和酒精摄入后发现,在心血管疾病亚型中,较高的BMI与HF发生的相关性最强,与重度肥胖的危险比(BMI≥35 vs. 正常体重)为3.74(95%CI:3.24~4.31),与冠心病、卒中的危险比分别为2.00(95%CI:1.67~2.40)和1.75(95%CI:1.40~2.20)(HF与冠心病或卒中相比,P<0.001)。进一步校正传统危险因素可充分解释高BMI与冠心病和卒中的相关性,但不能解释与心力衰竭的相关性(危险比2.27,95%CI:1.94~2.64)。

肥胖与心力衰竭的相关性强于其他心血管疾病亚型,是唯一不可由传统危险因素所解释的。体重管理是优化心力衰竭预防的关键,需进一步研究阐明肥胖与心力衰竭相关联的非传统路径。

(转自国际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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