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终身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制度实证研究 (上)
——基于 “学分银行”的视角

2016-05-05 08:56终身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制度研究课题组
福建开放大学学报 2016年5期
关键词:学分银行终身教育学分

《终身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制度研究》课题组

福建省终身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制度实证研究 (上)
——基于 “学分银行”的视角

《终身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制度研究》课题组

探索终身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制度,搭建终身学习 “立交桥”,是构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基础和核心环节。其主要目的是有效保证不同类型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的实现,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的横向沟通,纵向衔接,拓宽终身学习通道,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目前,国 (境)内外已对终身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制度作了许多探索与实践。福建省结合自身实际,可以基于区域 (校际)协作或互认联盟的形式,搭建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导推进全省终身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制度的建设。确立以学习成果框架为核心的制度模式,明确 “框架+标准”的技术路径,形成以学习成果框架和标准体系为核心、以学习成果认证服务体系和信息平台为依托的运行载体,以政策法规、质量监控和经费为支撑保障的制度架构,并在学习成果框架研制、认证标准开发与应用、认证服务体系建设和信息平台建设等关键性环节开展验证性试点实践。

终身教育;学习成果认证;学分银行

一、前言

20世纪6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召开的国际成人教育会议上,保罗·朗格朗首先提出终身教育的理念,指出终身教育应该是纵向贯穿于人的一生的教育,是横向衔接个人和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教育的总和。终身教育理念的不断深入,引发了世界各地对传统教育的革命性变革,人们开始探索突破传统教育的教育教学管理模式,思考如何将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相衔接,如何认证不同类型、不同形式的学习成果,实现对各种教育形式的学习成果建立认证、积累和转换的管理制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要求与任务中提出,“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拓宽终身学习通道”。《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建立学习成果认证体系,建立‘学分银行’制度”。[1]教育部等七部门发布的《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也提出,“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实行学分制,积极开展终身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工作试点,拓宽终身学习通道。”这表明在终身学习的时代背景,建立终身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制度已成为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趋势。

终身学习是21世纪的生存方式和理念,探索终身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制度建设,为学习者提供多样化的学习支持服务,是适应当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是践行终身学习理念的有效途径,是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的重要环节,是构建学习型社会的制度保障。

在知识经济时代,作为培养创新人才的传统教育模式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终身学习贯穿人的一生,作为个体,要不断地充实更新知识储备,才能胜任工作要求,立足于社会;作为国家,要强化终身教育理念,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着力优化人才培养环境,有利于人力资源的充分开发和利用。

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带来教育形式的多样化,教育形式的多样化促使学习者采用多样化的学习方式。社会发展的多元性,又使得学习者的学习目的呈现多元发展的状况:学历文凭发展、岗位资格获取、岗位技能提升、个人文化素养提高等。对学习者而言,个人多元的学习经历只有在得到社会认同的情况下,学习成果才能有一个相应的归属。因此,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必须适应时代的发展而进行规划,必须基于学习者的需求而进行完善,这样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才能健康稳步发展。

综上所述,探索终身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制度建设,对促进全体国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具有积极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

二、终身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制度的理论基础与逻辑起点

终身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制度是服务终身教育体系,构建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对此,本研究对相关概念进行界定。

(一)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的界定学习成果简言之就是学习者所学到的东西,指学习成绩或分数或技能的获得等。

认证是指由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或其强制性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2]对此本研究对学习成果认证做出界定,学习成果认证是指学习者参加了某项具体的学习,认证机构(本课题为福建省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认证组织机构)通过相关的考核(书面/实际操作)或者验收检查,将学习者所学内容转化为一定的学分,作为学习成果的凭证,并将其记录在学分银行。

积累是指为了将来发展的需要,逐渐聚集起有用的东西,使之慢慢增长、完善。积累既为动词,又为名词,常与金钱、知识、经验、工作搭配。本研究主要阐述知识的积累。对此本研究对学习成果积累做出界定,学习成果积累是指学习者根据自身发展需要,不断地学习,使知识得以更新、增长和完善的过程,根据认证机构的标准体系,可将所学知识转化为学分,按零存整取的方式,存入学分银行。

转换,即转化、更换的意思。本文认为,学习成果转换是指学习者将不同形式的学习成果经认证部门认定后,可以跟自己所期望的结果相互更换的过程。

(二)学分银行的界定

所谓“学分银行”是一种模拟或是借鉴银行的功能特点,对不同类型学习成果通过学分进行认证、积累和转换的模式,使学习者能够自由选择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和学习地点,积累到一定学分,通过一定的标准体系,实现学分在不同教育形式间的相互转换的一种管理模式。

(三)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制度与学分银行的关系

终身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制度是一个体系,是以学习成果为单元,促进各级各类教育之间沟通和衔接,为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做准备。终身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制度体系建设的核心是架构学分银行制度,本研究是基于学分银行建设视角开展的实证研究。

三、国内外现状研究

(一)国 (境)外对学习成果认证的现状

在终身学习背景下,国(境)外都在积极探讨实践如何认证人们在非学历、非正规、非正式和无一定形式学习中所获得的学习成果。许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有关学习成果认证的政策和措施,实现对本国或本地区人力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他们的成果经验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

1.韩国的学分银行制度

韩国是第一个在国家层面建立学分银行的国家。韩国的学分银行制度是一个认证各种校内外学习经历,并根据《学分认证法》认定先前学习的教育体系,当学分累积到某个特定标准时,即可获得学位,从而创造一个开放的、终身学习的社会。[2]

首先,以立法形式推进和实施学分银行制度。1997年,为了指导和规范学分银行的发展,韩国颁布了《学分认证法》。此法律针对已修完被评估认证了的学习课程者,通过学分认证,赋予其学力认证和取得学位的机会,这是规范韩国终身学习认证的最直接法律,它的内容直接影响到学分银行的发展。目前韩国的《学分认证法》已更新了11个版本,以适应社会的变化。

其次,认定学分银行教育机构。到2011年止,韩国学分银行认定的附属教育机构达到537个,其中将近半数是高校。在这些教育机构中也包含了中央政府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如韩国气象局人员要经常研究天气状态和气象控制等,为此教育科学技术部认定韩国气象局为学分银行的教育机构,允许他们在气象局内部开设气象学相关学科。[3]

第三,设置灵活的课程体系。韩国政府制定了标准化的课程体系、专业或科目,方便学分银行制度认定学分。课程体系标准的框架内容涵盖学位、专业、专业科目、人文科目、选修科目以及每个科目所需完成的学分等。学分银行的标准化课程体系灵活、有弹性,能够反映学习者和教育机构的教育需求和社会需求。[3]

第四,认定先前学习成果。韩国学分银行制度认可先前学习成果的类型有五种。一是获得的由各种公立或私立组织颁发的证书,但必须经过官方认可;二是获得官方认证的通过学士学位考试的自学;三是通过传统师承重要无形文化遗产的,可认定为正规教育的学分;四是认定完成高校非全日制课程;五是认定先前从普通高校中途辍学获得的学分。

2.欧洲学分互认体系

欧洲学分互认体系(ECTS)是根据欧盟“伊拉斯莫”计划,对学生流动转学期间的学习给予认可,学生将获得经由(ECTS)认证的学分和一个ECTS等级,这些学分和等级可以使学生流动期间就读学校的成绩获得母校的认可。该系统的核心是学分的授予要建立在所完成的学习任务和通过考试所获得的学习成绩上。[4]

欧洲学分互认体系的主要特征体现在:一是系统以学习者为中心、以学习成绩为依据。ECTS学分以学生获得预期学习成绩所需要的学习负荷为基础,学习负荷包括学生完成所有学习活动(讲座、讨论、项目、实践工作、自学和考试)需要的时间,通常1个ECTS学分需要20-30个学时,60个ECTS学分等于全日制正式学习一学年的学习负荷,因此学生一学年的学习负荷约1500-1800小时。二是系统认可。学分贯穿在整个资格证书的获得或教学计划及其课程的各个组成部分中。比如,学生在某种学习环境中取得了学习成绩,由相关机构对这些成绩进行评估、认证或认可后,即可获得对应的学分,这些学分累积到一定量后可用于获取资格证书。三是制定了《都柏林框架》。该框架定义了高等教育中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的课程目标,且每门课程的学习成果须与框架整体目标相吻合。《都柏林框架》已成为欧洲许多大学对学生海外学习成果转换成ECTS学分的重要依据。

目前欧洲学分互认体系被广泛接受,有49个国家和地区在做学分转换与累积。学分与学习负荷和学习成果相关,学分只能在经评价后证明已取得了预期学习成果时才能授予。完成相同学分模块的学生应该承担包括所有学习活动在内的相似的学习负荷。[4]其中,德国推行学分转换和累积主要用于“第二条教育道路”的实施和扩充。针对在义务教育后,不进入完全中学而选择职业学校或就业的人,尝试将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衔接起来,把进入职业高级学校作为跳板(只需具有6个月以上在一般职业学校学习的经历就可进入职业高级学校),经过一定时间学习并累积学分,通过专门学校结业证书考试后,即可获得与普通学校所颁发的中等学校毕业证书相同的资格,然后再经过一定时间的全日制教育,累积学习规定课程,经结业考试成绩合格后,最终取得升入高等教育机构的资格。

3.台湾学分银行制度

2003年 10月,中国台湾地区正式发布《非正规终身学习成就认证办法》,成立了“非正规教育课程认可委员会”,研究相关机制与配套措施,并委托台湾师范大学成人教育研究中心为非正规教育课程认证中心(简称认证中心),执行试办为期三年的非正规教育课程认证之相关事宜。此项认证作业试办要点是依据法源来定,主要参考的“学分银行”制度,收费标准也是依据台湾地区居民的生活水平,其相关试办作业要点如下图:

分 类 试办作业重点内容相关课程申请条件认证及审查单位1 .初期以三年为试办阶段,办理情形检讨后再逐步推广2 .经过认证之教育课程,有效期限为三年3 .教育课程之学分证明有效期限为十年1 .单位:社会教育机构、社区大学、文教性质之人们团体及基金会2 .师资:依法得于大学担任教学工作之人员3 .课程:具大学程度之人文、艺术、社会及自然科学等学科课程 (医学类或需要实验、实习之技艺课程及非学分课程除外),并有授课场所及相关设备4 .授课时数:每一学分应授课十八小时,课程至少应该延续二周以上5 .取得学分资格:高级中学学校毕业或同等学历资格者,或年满2 2岁以上者6 .收费:试办阶段每学分一千元,由申请单位于初审通过后缴1 .委托师范大学成人教育研究中心成立 “非正规教育课程认证中心”,受理教育课程申请、审核及登录、核发课程学分证明,并针对申请单位进行访视及考核,并负责相关宣导事宜2 .认证中心设置 “非正规教育课程认证评议委员会”,由中心主任为召集人,遴选1 3为评议委员,针对申请课程进行复议

根据非正规课程认证试办内容可得知台湾地区对推动学习成就认证的决心。其中,还针对认证试办内容特性,进行以下说明:

(1)以人文、艺术、社会、自然科学课程先行试办三年,符合渐进性原则。

(2)由学科领域或专家进行课程认证,符合专业化原则。

(3)对于师资、授课时数及学习环境都有规定,符合学术规范要求。

(4)试办认证流程规范清楚,作业明确而简洁。

(5)有配套措施之规划,如法规配合修正、奖励措施及宣导工作。

(6)为不具有入学资格的成人开启修习高等教育课程之新管道。

(二)国内对学习成果认证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也在不断地探索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提出“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提供多次选择机会,满足个人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建立‘学分银行’,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1]的战略目标指导下,教育部及部分地区已先行探索建立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制度。2012年12月,教育部委托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展“国家继续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制度地研究与实践”项目,对国家“学分银行”制度进行全面地探索与实践。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高度重视学分银行建设工作,成立了国家开放大学学分银行管理办公室(学分认证中心),对学分银行建设进行了深入研究和顶层设计,并在人员、经费、实施条件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和保障。2013年12月,该项目研究的7个子课题在国家开放大学结题。经过研究,课题组初步勾勒出国家继续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制度的整体轮廓,并对制度的框架标准、方式方法、体制机制等核心问题做了系统的设计和阐述。该项目还获评教育部“优秀创新工作案例”。

上海、江苏、浙江等地分别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支持学分银行建设,2012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布《关于成立上海市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的通知》,2013年江苏省教育厅出台《江苏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浙江省教育厅发布《关于成立浙江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的通知》。三省出台的政策文件都明确了成立学分银行的决策机构——学分银行管理委员会;成立学分银行的咨询机构——学分银行专家委员会;设立具体运作部门——学分银行管理中心,分别设在上海开放大学、江苏开放大学和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组织机构的建设,促进了学分银行的研究与实践,并不断探索创新,逐步完善学分银行功能,更好地服务于市民的终身学习。

目前全国学分银行制度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上海市学分银行成立了21个学分银行分部,68个学分银行高校网点,认证了469种非学历证书,涉及学历教育学分认定的专业19个,课程600多门。江苏省学分银行已有2000多名大学在校生注册学习账户,并实现课程学分互认,社会用户网上注册700余人。浙江省慈溪市民学分银行有180家机构加盟学分银行学习联盟,成立认证中心20个,社区学习中心68个,村民学习点298个,发放学习卡20多万张,实现市民学习统计的实时化和标准化。此外为了推动市民终身学习,推广终身学习卡,成都市尝试将终身学习卡与金融IC卡功能融合,发挥金融IC卡在医疗、文化、公用事业等方面的应用。如成都社区大学联合渤海银行,在全市范围内推出集学习记录、学分积累、学习激励、金融及公共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成都市民终身学习卡。成都市民终身学习卡的推出,在融通市民线上及线下学习的同时,也为各级社区教育办学机构加强学习管理带来了便捷,更及时、准确地知晓各课堂的市民参与率及效果。成都对于市民终身学习卡的宣传、安全、终端安装、资金配套、学分互认等方面已取得一定成果,学习卡服务终端的安装和应用试点也已经覆盖一定地区。

(三)福建省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的现状

1.福建省普通高等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的现状

2009年2月,福建省教育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学资源共建共享的若干意见》,确定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学院、福建工程学院、江夏学院(筹)和闽江学院等7所高校先行先试开展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工作。出台了《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实施办法(试行)》,鼓励大学城校区各校积极推进课程互选、学分互认。但尽管较早提出了普通高校间的学习成果互认,并出台了相关文件,但由于种种原因,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学习成果认证目前仍只是流于形式,还未真正有效地开展。

2.福建省成人高等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的现状

(1)福建省成人院校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的实践

根据福建省有关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的成人教育学籍管理规定(以福建教育学院及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华侨大学、福建医科大学、闽江学院的继续(成人)教育学院等为例,以下简称为成人院校),对其规定的学生免修、转专业、转学等过程要求及程序进行分析,可见福建省成人院校在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方面已有一定的实践。

①成人院校学习成果方面

福建省多数成人院校对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或成人教育在籍学生的学习成果都予以承认,准许其申请学习成果认证,获得免修、免考同层次、或低于原层次的名称相同、学时相近或考核要求基本相同的课程的资格。同时对于因转专业、转学或其它原因的学生,其在原专业的学习成果达到转入专业同课程的教学要求,原有学习成果有效,也可申请学习成果认证来获得免修资格。

②自学考试学习成果方面

根据福建省各院校的成人教育学籍管理规定,福建省各成人院校普遍承认参加自学考试并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所签发的单科合格证书的在籍学生学习成果,学生可以在学习成果得到认证后申请相关课程的免修。

③资格证书方面

福建省成人院校目前认可学习成果认证的资格证书主要是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全国或福建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以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等全国性或福建省级的资格证书。通过对这些资格证书的学习成果认证,学生可申请相应的课程免修、免试资格。

④认证转换程序

首先,学生本人提出学习成果认证申请。成人院校在籍学生按照各院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规定条例,对满足条件的项目自行主动提出学习成果认证的申请(实践性课程、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除外),并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开学两周至一个月内不等)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其次,所在成人院校进行评估审核。成人院校的教务处、继续(成人)教育学院针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表,以及相关成绩单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进行评估审核。再次,对符合要求的学生准予免修或免考。但在获得学习成果认证之前,学生仍要修读该课程。

福建省成人院校对申请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的学生,大多在时效和数量上都有一定的要求。时效性方面规定应在一定年限以内(如福建师范大学和福州大学要求6年以内、华侨大学和福建教育学院要求5年以内);如时间超过,经申请批准后,也可承认其学习成果。数量方面规定申请免修或免考课程的数量不可超过一定数量(一般为1/4至1/3以内)。

(2)福建省成人院校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的现状分析

①总体评价

总体而言,福建省成人院校在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方面已有一定时期的探索和实践,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各院校形成了相对统一的初步机制,如各成人院校对普通和成人院校接受的学历教育、自学考试等的学习成果进行认证,并都建立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认证转换的初步机制,如对有关资格证书的学分承认。

②各校自行组织、管理

目前福建省成人院校在针对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的组织、认证和管理方面由各成人院校自行负责,没有统一的或第三方的认证组织管理机构。各成人院校在认证组织管理方面各自为政,形成本校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的规则。

③尚未形成统一的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的计算标准

目前各成人院校之间缺乏统一的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标准。在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过程中,计算方式不够灵活有效。学生在大专就已经修读过的课程,在成人教育本科层次又学习相同名称的课程,实际上只是在宽度和深度方面不同。但因原来是专科层次,则不能申请相关的学习成果认证,而要重新学习实际有着部分已学知识的课程。这导致学生学习知识的重复性。如果可以按照一定比例的学分转换,就可以有效的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

④转换形式单一,多以免修课程为主,尚未形成学分积累制度

目前福建省大多数成人院校尚未形成以学分制为主的学生培养方式,导致其在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的过程中只能以单一的免修、免考相关的课程为主要形式。

3.福建省自学考试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的现状

(1)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高职高专教育的沟通衔接

为构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相衔接的“立交桥”,根据福建省人事厅、省教育厅闽人发〔2006〕111号文以及省人事厅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闽人办〔2007〕45号文的相关精神,2011年,福建省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衔接考试试点工作,首批参与试点工作的本科主考学校为福建师范大学和集美大学,后扩展到其它院校,现已发展到共13所高校的42个专业,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促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高职高专教育事业协调发展。[5]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制定本省衔接考试专业开考规划,拟定相关专业考试标准及其有关规定,决定设置开考衔接考试专业并根据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对已开考衔接考试专业进行调整,负责主考学校新开考衔接考试专业的审定工作,对主考学校的衔接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督导和质量评估。试点主考学校根据福建省衔接考试专业开考规划,结合本校实际向省教育考试院申报新开考衔接考试专业,论证课程,并制定符合本校实际情况的实施细则。[5]

衔接考试专业原则上应在福建省已开考的开考体制改革试点本科专业中选择,并按开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管理办法执行。衔接考试专业的课程设置分为:沟通课程、衔接课程、核心课程三类。其中沟通课程包括公共政治课和公共基础课。其与其它教育形式学分互认规定为:凡在专科阶段已学过与本科专业中名称相同的公共课程且学分不低于本科专业中的课程学分(1学分相当于18学时),成绩合格的,承认其课程成绩及学分。衔接考试专业考生为省内高职高专计划内统一招生的已注册且学有余力并本人自愿参加的高年级在校生。参加衔接考试专业学习的考生,在学校本修专业与衔接考试专业原则上应是同属一级学科。[5]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中等职业教育的沟通衔接

2011年,福建省同时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与中等职业教育衔接考试试点工作,首批参与试点工作的主考学校为福建农林大学、漳州师范学院、福建工程学院、闽江学院、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后扩展到其它院校,现已发展到共24所院校的44个专业。此举鼓励和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在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参加自学考试,促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与中等职业教育衔接考试试点专业考试计划的课程设置为:沟通课程、衔接课程和核心课程三类。其中沟通课程一般为公共政治课和公共基础课。其与其它教育形式学分互认规定为:凡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已学过与自学考试专科考试计划中名称相同或相似的公共课程且学分不低于专科专业中的课程学分,成绩合格的,承认其课程成绩及学分。[5]

参加上述衔接考试的考生在高职高专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后3年内获得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仍可以根据福建省人事厅、福建省教育厅文件《关于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领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办 [2007]45号)精神,申请办理自学考试就业报到证。[5]按自学考试学历登记签发的就业报到证,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具有同等效力,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有同等待遇。

(3)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二学历”工作

为发挥自学考试在形成终身教育体系、构建学习型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福建省自考委出台《关于在高等学校中开展自学考试本科段教育的意见》,面向高校普通全日制在籍本科生中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第二学位教育工作,为广大学生提供一个新的学习平台。学生充分利用学校资源以及个人的课余时间,再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专业学习,以获得两个本科学历文凭和学士学位证书。学习采取业余形式,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晚上或者双休日。各开办学院按照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的考试计划组织助学辅导、考试;核心课程可以根据当年考试计划报名参加每年一月、四月、十月的自学考试。在修业年限期满后,仍可参加补考,直至全部课程考试合格。考生获得主修专业的毕业资格;参加报考专业所有课程的考试,成绩全部合格,由福建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和主考院校共同颁发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考生获得主修专业授予学士学位的资格;符合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学士学位颁发条件者,可获得学士学位(自考第二学历与主修专业学位门类相同的,不再授予学位)。

根据闽人发 [2006]111号精神,“二学历”证书在报考统招研究生、国家公务员考试和申请出国留学等方面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统招)毕业文凭在使用功能上完全相同。

(4)开展岗位水平证书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课程互认工作

为了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与非学历证书之间衔接与沟通,培养实用型、技能型的人才,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福建省开展岗位水平证书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课程互认工作。2013年开始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国际贸易、广告学、公共关系(专科、独立本科段)专业分别与中国企业管理、中国市场营销、中国国际贸易管理、中国广告管理、中国公共关系管理岗位水平证书考试课程互认工作。

福建省自考委规定:①凡在上述五个专业中取得与市场管理类岗位水平证书课程名称一致的课程合格成绩的,可顶替该证书课程。符合相应级别市场管理类岗位水平证书发放条件的,即可向中国市场学会指定的省级市场管理类岗位水平证书考试承办机构提出申请,由中国市场学会颁发相应级别的市场管理类岗位水平证书。②凡在市场管理类岗位水平证书中取得与上述五个专业中课程名称一致的证书课程合格成绩的,可免考该自考课程(除衔接专业的核心课程外),但须提供证书课程合格成绩证明办理免考手续。

(5)开展社会等级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课程互认工作

2003年起,福建省就积极推行开展社会等级考试和自学考试课程学分互认工作。如规定,获得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证书考试PETS-2级合格证书者或笔试合格成绩者,可免考英语(一);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证书考试PETS-3级及以上级别合格证书者或笔试合格成绩者,可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级别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考试《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4.高等职业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的现状

本课题组通过对福建省高职教务QQ群调查或部分电话了解,目前福建省所有高职院校均未正式开展校际间学生学习成果认证,只有在学生转学方面,学校被动认可学生转学前所取的相同或相近的课程成绩,并转换成相应学分。其主要原因有以下方面:

一是目前全省绝大多数高职院校虽然实施了学分制、弹性学制,但还停留在表面上,准确地说只有学分制之名,实际上实施的是学年制,只不过是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给每门课程规定了相应学分值而已。

二是许多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学生自由选修课程的比例一般在10%左右,甚至更低,而且供学生选修的课程资源极其有限。有的因师资力量不足,名为选修,实为必修,学生很难获得学习的自主权与选择权。

三是一些高职院校在网络课程资源、信息化等方面没有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开展建设,部分教师在网络课程建设方面的能力也比较薄弱,造成校内网上教学资源严重不足,使得校内网络教学资源平台无法满足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需求。

总之,目前高职院校一方面是学年制的思维定式根深蒂固,另一方面是办学经费和教学资源有限,同时还受到收费政策的制约等等,使得一所学校难以采用学分制管理模式开展人才培养,而各高职院校的类别不同、质量差异、空间距离等又使校际间学生的跨校学习、学分互认有了难以逾越的鸿沟。

5.社区教育与老年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的现状

社区教育与老年教育作为终身学习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省各地开展了不同的探索和实践。主要形式是通过搭建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市民终身学习支持服务体系,以及学习成果累积和转换系统。再通过社区向居民发放学习卡的形式为主。居民可以进入到学习系统学习并将学习者参与的各类教育和学习成果(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单科结业证书)以及将经过认定的以往的学习经历和专业工作经验按照一定标准折换为相关专业的学分,学分在不同的教育机构和项目之间进行转换,以激励公民终身学习。

(四)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终身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制度的实践探索

1.福建电大开展学习成果认证的实施策略

学习成果认证主要进行相近教育层次之间的横向沟通和不同教育层次之间的纵向衔接。学校开展学习成果认证与转换基本原则:学习者通过其他的学习渠道已获取了与就读专业相关的文化知识、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等,可由学习者在学分银行软件平台提出个人申请、提交相关有效证明,学分银行管理中心按照试点专业学分认证专家组认定的规则比对学分银行基本课程库、课程学分当量库、文化休闲课程库目录,按学习者要求进行审核进库、转换或者提取。经核准后,可不参加相关课程的学习和考核,直接获取相关课程的学分。

(1)学历教育学习成果与学历教育学习成果之间的横向沟通

电大开放教育除使用自身的教学资源开展教学活动外,还通过合作办学,整合、共享各种类型学历教育的优质教学资源,架起和其他高等学历教育的“学分立交”。主要为:①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学分互认(单边承认)。对合作普通高校的课程学分100%承认,对合作以外其他普通高校的学分暂不承认。②与成人高等教育的学分互认。与成人高等教育的学分互认有两种情况:一是与国家自学考试部分学分互认。承认国家自学考试课程学分,但总量不能超过专业总学分的40%,自学考试在相应条件下也承认电大学分,如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等;二是与电大系统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分100%互认。③与职业教育的学分互认。与电大系统举办的高职高专课程学分100%互认。④与网络教育的学分互认。对教育部网络统考课程的学分100%互认。

另外还规定,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学校毕业的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参加电大高等专科第二专业学习,承认原所学相应课程学分;已获得低一层次的基础专业学历的,可免高一层次的某课程。

(2)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与学历教育学习成果之间的横向沟通

获得职业(岗位)资格证书的学习者,可以兑换专业的相关课程学分。例如获得《计算机高新技术职业资格证书》(OSTA)可以兑换《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学分,获得《农产品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可以兑换《农产品经纪实务》课程学分,获得会计职称(中级)可以兑换《基础会计》课程学分。

(3)无一定形式学习成果与学历教育学习成果之间的横向沟通

①学习者个人工作(职业)生涯,可以兑换相关课程学分。例如,从事农村经济管理工作5年以上,可以兑换《农村经济管理》课程学分;从事养殖业工作10年以上或养殖农场管理5年以上,可以兑换《养殖业基础》课程学分。

②具有获奖项目的学习者,可以兑换专业的相关课程学分。例如,获得国家级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省级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国家级科研获奖项目等,均可以兑换专业的相关课程学分。

(4)不同教育层次(中、高职)学习成果之间的纵向衔接

中职课程,可以直接纵向衔接成人大专、“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专科课程。

(5)实施注意事项

①一个中职专业纵向衔接大专的课程门数不超过6门。

②确定衔接大专课程管理办法,宜采用大专层次的统一教材、统一教学大纲、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试卷,以保证衔接课程的教学质量。

③中职衔接大专课程考试管理在采用统一试卷的前提下,该课程考试成绩达到设定一个分数界点(暂定为80分)的学习者,可以同时获得该课程的专科学历课程学分。

④职业(岗位)资格证书、个人获奖证书的认定。学习者可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可以申请认定兑换相应课程学分。

⑤个人工作(职业)生涯的认定。学习者提交本人所在单位的工作(职业)生涯证明,可以申请认定兑换相应课程学分,无需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2.福建电大终身学习成果认证信息化平台建设

(1)用户注册

所有公民均可通过福建终身教育学分银行软件平台个人注册窗口,申请注册进入福建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系统。公民注册时所填写的个人基本信息必须真实有效,申请注册成功后学分银行将为注册者建立以身份证、姓名等作为基本信息的终身账户,同时学分银行为其建立相应的个人学习成果档案。个人学习成果档案包括学习者基本信息、积累学分(学时)、获得的岗位证书等相关信息。个人用户可随时查询个人学习成果信息。

(2)业务申请

平台接受业务申请的主要有:①个人学习课程学分(学时)积累申请;②个人学习成果转换申请(岗位证书转换课程学分,或者课程学分转换岗位证书);③个人学习成果提取申请(开具相关学习成果证明,或者要求颁发某一证书申请)。

(3)业务审核与处理

平台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专人负责查看学分银行软件平台客户申请情况,分类进行审核。按照学分银行学分认证专家组认定的规则比对学分银行基本课程库、课程学分当量库、文化休闲课程库目录,按客户要求进行审核进库、转换或者提取。如果客户申请的课程、证书等,已有库中没有相关信息,必须及时做好记录,提交学分认证专家组进行认证并增加进库,同时在客户端提醒客户等待处理的期限。

3.福建电大远程中职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的实践

按照教育部、农业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意见》精神,为深入推进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改革,加快建立农民职业教育制度,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以服务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定和壮大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确保农业后继有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和人才支撑。福建电大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面向农村、社区开展“成人远程中职教育试点工作”,探索开展成人中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目前已招收中职学员39000多人。针对学员的特殊性,学校制定了科学的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学习成果认定方法,主要采用学分制积累学习成果。

4.福建电大终身学习成果认证的五个进展

福建电大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动态调整”的原则,分阶段推动各类继续教育学分认证、积累与转换。

进展之一:完成课题《探索建立学习成果认证和“学分银行”制度的研究》。2010年,学校开始筹建福建开放大学,为了办好开放大学,学校成立了14个课题组,课题《探索建立学习成果认证和“学分银行”制度的研究》是14个项目中之一,该课题已经于2011年结题。

进展之二:2012年,开展远程中职茶叶生产与加工专业学习成果认证试点。并配套出台《福建开放大学(筹)学分银行远程中职教育项目试点管理办法(试行)》

进展之三:2014年,完成国家开放大学学分认证中心福建分中心部门的设置和阶段性成果检查。

进展之四:2014年,开展远程中职农村经济综合管理专业学习成果认证试点。

进展之五:2015年,探索国家开放大学学分认证中心福建分中心运行机制,积极在分校、学院建立学习成果认证点,开展学习成果存储与积累的试点工作,完善福建开放大学学分认证转换办法和学分银行信息化管理平台。

(未完待续)

[责任编辑:陈晓蔚]

G420

A

1008-7346(2016)05-0001-11

2016-08-10

福建省 “十三五”教育专项规划课题研究项目 “探索终身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拓宽终身学习通道研究” (JAS15027)的阶段性成果。

课题组负责人:沈光辉、庄伟廉;课题组成员:吴盛雄、黄鸿鸿、姜平、黄宜樑、念孝明、马光凯、蔡正华、张玲、陈精珠、熊月林、周洪珍、陈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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