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创新过程中的城市社区精神培育研究*

2018-07-17 00:41
观察与思考 2018年3期
关键词:培育社区精神

张 舜 禹 李 靖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的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此外,“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使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①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17年10月28日。亦是新时代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的奋斗目标。上述精准判断和奋斗目标给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地域空间的广泛性、社会阶层的多样性、社会利益的多元性、社会矛盾的多发性等因素也给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社区组织带来了更多挑战。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为了城市基层社会的和谐有序,实现国家、社会与公民之间的良性互动,城市社区各方主体坚持不懈、千方百计地贡献智慧力量,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积极推进与践行社会治理创新。①张舜禹:《困境与出路:城市基层社会稳定进程中的社会治理创新研究——来自吉林省的经验》,《晋阳学刊》,2015年第6期。然而,社会转型所积累的矛盾与问题在短期内仍难以攻克,社会治理创新的顶层设计经过层层落实部分异化,一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先进做法缺乏推广途径。社区组织除了面临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传统的固有难题,也亟需攻克社会治理创新过程中滋生的棘手问题。

社区精神是社区管理者与当地民众所形成的社会共性认知与情感认同,通过有效的社会治理创新充分发挥其功用有助于调和社会利益冲突、缓解社会矛盾、解决社区治理的实际问题。②例如,惠州市某小区高某用手机拍下在电梯内其邻居妈妈殴打小女儿的视频,引来社区居民对此事的关注,并在群压下人们集体抵制“家庭暴力”,进而增加了社区环境的和谐因素。又如,宁波市某社区因“停车难”现象一度导致邻里关系高度紧张,社区居委会接受居民的意见,以发放“移位卡”、评选“小区文明驾驶员”的方式解决了该问题,并以此为契机调和社会矛盾、增加社区和谐因素。可见,诸多社区共同体公共生活中的社会矛盾与现实问题在管理者与民众的共识认知与情感认同(如,正义感、羞耻感、规则感等)的作用下,通过社区治理主体之间的互助协作,进而共筑社区的和谐稳定与美好环境。同时,“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也是新时代国家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所提出的指导方针与实施策略。以城市基层社会最小的治理单元为主体(城市社区),以适应性、创造性的社会治理方式为手段(社会治理创新),构建独具特色又彼此相连的共识与情感(社区精神),是新时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树立“文化自信”的基础性工作之一,更是一条实现维护城市基层社会和谐秩序、实现善治的长效路径。那么,在日渐复杂、新问题层出不穷的城市基层社会,如何有效把握矛盾转变、实现奋斗目标、解决现实问题、践行指导方针,具体而言,如何理解与培育社区精神,并以其为内核创造性地实现城市基层社会善治?成为学术界与实务界共同关注的议题。

一、社区精神及其培育的学理探讨

社区精神及其培育是社区社会治理创新的向导。作为一种无形的意念力量,它持续影响和规范个体在社区公共生活中的认知与行为。结合社会学、组织行为学相关理论,可以对社区精神的概念内涵、形成规律及功能作用进行如下分析:

(一)社区精神及其培育的概念

社会学和组织行为学的相关理论从不同研究视角对社区精神的概念加以诠释。社会学视域下,社区精神等同于社区意识,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社区成员在长期的社会实践过程中,在价值观念体系的支配和滋养下,逐步形成和优化出来的一种社区意识。它是社区成员自觉认同的价值观念、理想、信仰、意志、作风、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综合体现和集中反映。③奚从清:《论社区精神》,《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3期。社区意识是社区成员(包括辖区单位、部门和组织等)对地域的一种心理情感,主要包括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和参与感。④巢小丽:《城市居民社区归属感培育路径——以浙江省宁波市为例》,《特区实践与理论》,2013年第2期。社区的核心是“共同体”,与地域共同体相比,社区成员间的关系更为重要,而维系这种关系的核心要素被称之为“社区精神”。⑤陈友华、佴莉:《社区共同体困境与社区精神重塑》,《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6年第4期。居民社区意识的强弱通常可以借助于社区满意、社区认同、社区依恋、社区参与这些指标来衡量。①何卫平:《后单位社会下城市社区意识的重塑》,《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1期。社会学知识高度概括了社区精神所包含的要素,将其视作以社会规范形式加以外化的意识形态系统。

以促进社区精神培育为出发点,组织行为学知识更为贴合个体社区精神的形成规律。沿着“个体认知形成—心理需求形成—个体行为输出”的轨迹,在组织理论视阈中,社区精神是指在城市基层社会场域,出于社会进步与个人发展的需要,社会管理组织与当地民众在个体基本认知、先进文化理念、社会发展目标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下,共性认知形成与公益行为输出的系统过程。民众行为方式的改变是社区精神培育的必然结果,而行为方式的变化又促使社区精神内容的更新、稳固和发展。社区精神的培育则是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多元主体②一般而言,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多元主体主要包括:各级地方政府的管理者、社区自治组织的管理者、社区民众与当地的社会组织、志愿者组织以及以物业公司为代表的私营企业等。通过教育、宣传、规范、激励等多种手段促进民众社区精神认知形成与行为输出的过程。实现管理者和民众在思维方式、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上的改善是社区精神培育的实质。个体对社区精神的内化始于对社区的“硬件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设施建设等)与“软件环境”(社区治理效果、群众性文化活动等)的认知程度、满意程度、参与程度,并以此为起点持续动态演化。

(二)社区精神及其培育过程的功能作用

在城市基层社会,经有效培育的社区精神主要具备以下功能:一是引导功能,即在认知过程中,社区精神潜移默化地引导着社区治理多元主体的意念系统,个体通过内化社区精神,以其内涵要求为指向融入共同体生活。该功能是社区精神的最主要功能,它揭示了探索社区精神培育之有效路径的必要性。二是认同功能,即人们在认知社区精神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对某些价值理念或有益做法的认可,兼容了社区成员共同理想、符合社区特色的精神内涵愈发明晰,从而获得更多社区成员的赞同,这种认同是社区精神的情感内化与情绪表达。三是凝聚功能,即获得普遍认可的社区精神会使人们在社区公共生活中的观念与行动倾向一致。故共享的社区精神成为团结不同社会成员的黏合剂。凝聚功能的发挥是社区精神行为外化的过程,表现为民众的精神风貌。四是辐射功能,即随着部分个体行为的改善会联动更多个体认知与行为的转变,从而产生了社区精神的辐射带动作用。感染力强的社区精神不仅会影响其所属社区,也会通过组织学习、社会传播和人际交往的认知互动广泛扩散。五是传承功能,即社区精神可因社区的代际互动而具备一定的传承性。社区精神是时代精神的一个缩影,繁衍不息的人类会在历史进程中继承和发扬社区精神内涵的先进成分。

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区精神的构成

个体的认知形成、情感认同与行为输出均受其所处的时代背景、社会环境和具体情境的影响。因此,对社区精神的构成要素剖析,需充分考虑我国传统文化、基本国情、发展阶段、地域特征等因素的复合影响。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

价值观是个体内心深处最根本的意念系统,它决定了一个人对周围事物的最初判断。而价值观是否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直接影响到整个国家的向心力与凝聚力。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首次提出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重大命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最高抽象。①张利华:《试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结构与内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7年第4期。党的十八大报告对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了新概括,明确提出“三个倡导”,即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②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求是》,2012年第22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③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17年10月28日。党的十九大进一步为如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明了方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国家、社会与个人三重层面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须的价值观念有序交融、缜密联结,在宏观上构成了社区精神主要源流、社会背景与前进方向。

随着时代变迁,人们的价值观念与行为方式也发生着变化,这一顺应时代变化应运而生的精神风貌被称为时代精神,时代精神的核心是改革创新、发展进步,其主导取向是面向现代化。④陶文昭:《论时代精神》,《思想理论教育》,2011年第5期。为了实现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2012年,习近平同志正式提出“中国梦”的理念,以“中国梦”为核心目标概括出了“两个一百年”的目标,该目标以发展的眼光将每一位国人的个人梦想汇聚一齐,增强了社会凝聚力,这一时代精神以其代表性、新颖性和进步性,丰富了当代社区精神的内涵。同时,时代发展所带来的工具进步也倒逼着价值理念的动态扬弃。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科学技术的飞速更迭使人们更加重视公平正义、民主平等、公开透明的理念与原则之于社会和谐发展的深远意义,工具进步也为上述理念与原则的操作化提供了无限可能。时代精神与发展潮流越来越内化为社区成员的惯性认知并转化为对先进理念与原则的不懈追求。

(二)传统文化的精髓和地域文化的凸显

中华文明经过五千年的历史积淀,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传统文化在潜移默化中对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产生着深远影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大体可概括为:“刚健有为、和与中、崇德利用、天人协调”,是中华传统文化的基本思想;注重人的内在修养,轻视对外在客观规律的探究,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指向;重家族、重血缘的家庭伦理本位,是中华传统文化伦理构建的丰厚土壤。⑤赵玉华:《中国传统文化基本内涵探析》,《东岳论丛》,2003年第5期。耻感文化、礼仪文化、君子文化、忠孝文化、爱国文化、集体主义文化等都是经过千锤百炼、万古流芳的传统文化之精髓。多元化个性化的社会个体在中华传统文化的熏陶下殊途同归,如我国传统 “家文化”对个体的影响伴随一生且代际相传,它们交融在中华儿女的血液中,时刻反映在个体的行为习惯、言谈举止间。

我国幅员辽阔、少数民族众多,绚烂浓郁的地域文化和独具特色的民族风俗进一步丰富了当地社区精神的构成。例如,我国江浙一带形成了“东南功利文化区”,其特点具有“善进取、急图利”的功利主义色彩,具体表现为,“富于冒险、开拓进取”的海派文化传统,浓厚的工商文化传统以及“崇尚柔慧,厚于滋味”的人文情怀。⑥张佑林、陈朝霞:《区域文化精神与区域经济发展的理性思考——兼论“浙江工业化模式”的形成机理》,《浙江社会科学》,2005年第3期。此外,中原文化、齐鲁文化、关中文化、巴蜀文化、岭南文化、滇黔文化、闽台文化,及西藏文化、草原文化、松辽文化等多姿多彩的地方文化所构成的地域传统与民族精神,相较于社区精神其他构成要素,在情景化、社会化的过程中,对当地民众在表征特点、思维方式等方面的影响更为深刻直接。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入乡随俗”的道理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故地域文化与民族精神自然构成了社区精神的要素之一。

(三)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社会公德是社会公共生活的道德准则,是全体公民在社区公共空间均应遵循的行为标准,它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①马奇柯:《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关系论析》,《学术交流》,2008年第2期。它是建立在主体自觉、平等、尊重基础之上,以公民相互之间的态度、行为、习惯心理等形式表现出来,调整社会公共生活的一系列有效性要求。②鲁晓琴:《论我国社会公德的现代建构》,《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提高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也是新时代顶层设计对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期许。一般而言,社会公德主要是指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③王伟:《社会公德建设三题》,《求是》,2006年第5期。社会公德发掘并提炼于社会日常生活并符合人们社会公共生活的基本规律,简洁明晰地概括了社区公共场域中个体应遵循的基本道德义务。

家庭美德是每个公民在家庭生活当中所应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它涵盖了夫妻、长幼、邻里之间的关系。④家庭美德是优秀的家庭伦理道德,它有助于个体社会化的完成,可以为家庭情感满足功能的实现提供保障,对社会整体文明的发展具有促进作用。⑤沈壮海:《论家庭美德建设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3期。家庭美德对个人品德的形成与发展具有决定性影响,高尚的个人品德可以带动整个社会公德水平的提高,社区民众在家庭的教育和培养下所形成的家庭美德会在社会公共生活中自然流露,社区家庭互动所产生的邻里关系是衡量社区精神状态的一把标尺。⑥吴圣苓、胡申生:《邻里关系:衡量社区精神状态的一把标尺》,《社会》,1997年第6期。家庭美德建设对社会精神文明的发展具有一定奠基作用,是良好社区精神的重要构成之一。

三、我国城市基层社区精神及其培育的现状观察

(一)发展脉络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推动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城市基层的街居制也随之进行了一系列增量改革,1980年国家重新颁布实施了有关街居制的4个法规⑦参见《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1954) 、《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1954) 、《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条例》(1952) 、《人民调解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1954) 。,这标志着城市基层治理体系的恢复,并开始逐步实现从单位制到街居制再到社区制的转变。1981年,民政部下发了《关于听取对社区建设思路的意见的通知》,并在全国各地广泛开展社区建设活动。社区建设主要包括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卫生、社区医疗、社区康复、社区教育、社区道德等内容。社区精神的培育在官方术语中被称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以政府为主导的城市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肇始于20世纪80年代,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许多城市创造性地提出了各具特色、异彩纷呈的发展思路和实施方案。

2011年以来,我国全面推行社会治理创新,社区作为社会治理的最基本单元成为社会治理创新的落脚点与突破口。从最开始33个城市作为社会治理创新试点运行,到“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④马奇柯:《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关系论析》,《学术交流》,2008年第2期。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中国特色社会治理体系的确立,社会治理创新方面最佳实践越来越多地为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增加和谐因素做出卓越贡献。综观成功的社会治理创新实践,可以发现:以新颖精巧、因地制宜的治理方式对某一地域内广为接受的内核理念与共识精神一以贯之、加以外化,最终十分有利于形成城市基层社会的和谐秩序、增进民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①②笔者通过对2000年以来所有获得“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社会管理类奖项的创新案例加以梳理总结,可以发现,这些案例之所以取得成功就在于其将一以贯之的理念以创造性的方式加以操作化,进而推进社会治理的坚实有效,提升民众的幸福感。如“做群众需要的事,做事让群众满意”(大连市西岗区365工作体系);“全面感知、快速传达、积极响应、多元参与”(北京市西城区全响应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模式);“平安共创、文化共建、环境共护、困难共帮、和谐共促”(浙江省慈溪市委市政府: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协同治理模式)等不胜枚举的内核理念都对当地的社会治理起到了至关重要的导向作用。因此,以社会治理创新的方式实现社区精神的培育既是新时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效途径,也是未来实现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必由之路。

(二)典型经验

经历了近四十余年的发展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深入人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广泛弘扬,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在广袤的疆域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程中业已产生了丰富多彩的社区精神内涵和形式多样的培育经验,其中以天津、上海和威海的经验较为典型。天津市以和平区的社区较为典型,其特点在于:在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中,竭力政府的决策与主导作用,在充分实践的基础上天津总结出构筑与实现社区精神文明的五大支柱,即:干部激励、志愿服务、社区教育、文化建设、优化环境。上述五大支柱为天津的社区精神培育提供了全面而系统的坚实支持。上海模式因地制宜,利用特色优势突出重点,上海的成功在于理念与行动的超前性,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多元主体都对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思想上极为重视、在行动上大力支持。以创建文明小区丰富的文娱活动为基础,坚持“以人为本”,以创建“美化、便利、安全、祥和”③文军:《我国城市“文明社区”指标考核体系研究》,《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1年第3期。的社区文明环境与生活氛围为主要内容,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广泛依靠、组织和引导群众为满足自身需要而积极参与各类文明创建活动。威海市的特色在于其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尤为注重机制建设与制度规范的有效性,致力于发挥机制建设的优势,其中威海市翠微区从机制、管理、投入和服务四个角度出发,为培育社区精神提供了颇具活力的机制保障与配套制度。

由上述典型经验,可以发现:社区精神的培育离不开城市基层地方政府对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强力推动。社区精神的内容应具有适应性、公共性、明晰性,对社区精神基本内容的把握要具有准确性、前瞻性。社会治理的过程中要为培育社区精神设立较为完备的体制机制与制度流程。社区精神的培育要在方式方法上保持灵活多样、有的放矢。

(三)现实困境

诚然,目前不论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还是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都取得了斐然成就;经济社会转型的时代背景、社区人员与环境的日趋复杂却依旧给社区精神的培育带来重重阻力,主要表现为:一是城市基层社会在转型时期的固有特点与突出矛盾仍未得到妥善解决。在后单位制时代,理论界意识到社区已从传统的地域共同体转变为精神共同体,但在实践中社区建设仍停留在政府自上而下的运动式治理思维中,使社区建设实际上成了政府的“独角戏”,行政权泛化、形式化导致共同体困境。①郑杭生、黄家亮:《论我国社区治理的双重困境与创新之维——基于北京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实践的分析》,《东岳论丛》,2012年第1期。二是社区治理能力与传统资源难以承载和应对前所未有的驳杂环境与多元诉求。高度的社会分工与现代科技的高速发展改变了人们对土地的先天依赖,社区 “共同的东西或亲密的伙伴关系”②郑妮:《转型时期的社区精神家园建设》,《中华文化论坛》,2012年第5期。逐渐消失,社区自治组织社会动员能力羸弱、社区事务权威出现真空地带,公共利益责任主体模糊,公共利益表达缺少代言人,有限的自治能力往往难以招架。三是就社区精神培育而言,下列问题仍是实现长效培育的桎梏。首先,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多元主体对社区精神及其培育的重视程度参差不齐,这源于管理者和民众对社区精神内容在认知上的差异。其次,社区精神的基本内涵不明确,多浮于口号流于表面,在培育过程中社区精神的引导作用时常难以发挥。其三,社区管理者的职权范围、工作内容不明晰,社区治理与服务工作繁杂,社区精神培育能力十分有限。最后,个人背景迥异的民众对既有社区精神的感知乏力,彼此认同感低、难以凝聚。

四、在社会治理创新过程中实现城市基层社区精神的长效培育

以实现城市基层社会的善治为导向,社会治理创新过程中长效培育社区精神的思路是:以培育环境的营造为基础性前提,根据个体认知与行为的基本规律和以往成熟的培育经验,不仅要从“认知形成到行为改善”的正向逻辑上时时发力,而且须在“行为强化到认知扩散”的逆向逻辑上循循善诱。

(一)设置合理目标以营造培育环境

第一,实现培育目标的上下对接。洛克的目标设置理论认为,目标是引起行为的最直接动机,合理设置的目标会使人产生想要达到该目标的成就需要。对社区精神培育重视程度的根本差异在于社会治理主体是否将其视为自身的行动目标。现行行政体制下,顶层设计对社区精神培育的态度、要求和规划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当地基层社会社区精神培育的实施主体的行为动力。新时代顶层设计为我国未来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 “文化自信”的奋斗目标,也为如何实现该目标提出了具体要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为人民提供精神指引”③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面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17年10月28日。。社区精神的培育正是上述崇高目标在城市基层社会的下沉与细化。自上而下全面支持的积极态度、恰当明确的目标要求以及合理长远的规划设计为城市基层社会建立“文化自信”这股未来发展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树立信心,也必然成为社会治理多元主体“分内”的行动目标之一。

第二,设计培育行动的激励机制。德鲁克将“目标管理”既作为一种管理制度又作为一种激励技术而提出,他认为对组织目标的准确把握有助于激发人的动机与行为。④李靖:《管理心理学》(第二版),北京: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49页。地方政府要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激发行动主体的社区精神培育趋向。部分地方政府对以创新社会治理的方式培育精神的有益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取得了良好成效。例如,慈溪市在推动基层组织与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的创新过程中探索出 “以奖代补”制度,建立专项资金充分肯定为促进社会和谐而付诸努力的工作成果。通过对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机制运作、载体建设、工作绩效、工作创新等方面的严格考核,激发管理者培育社区精神的动力。①周红云:《社会管理创新》,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3年版,第68页。增强社区治理主体对社区精神培育的重视程度,离不开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将培育成果作为衡量社区建设水平、地方治理质量乃至是区域发展水平的重要评价标准之一,综合运用多种激励手段及时鼓励社区精神培育的有益做法,为社区治理多元主体发出鲜明的指引信号,营造良好的培育氛围。

(二)促进共性认知以强化正向培育

第一,树立社区领导培育引领的意识,发挥表率带动的作用。社会治理创新之着力点在于“创新”,其中“创新者”②地方政府创新者就是在地方治理过程中,以地方政府分布为基本范围, 关注与鼓励创新、领导与支持创新、组织与实施创新、操作与执行创新、改进与延续创新的地方政府官员个体与群体。他们在各级地方政府当中不断地策划、发起、实施和改进政府创新行为。的引领作用对创新结果有决定性影响,创新者是社会潜在要求的发现者、汇集者以及回应者。③张舜禹:《我国地方政府机构化的影响因素、演变逻辑与发展策略》,《天府新论》,2017年第3期。他们不仅包括政府官员,还包括社会中的积极分子。④俞可平:《政府创新的中国经验——基于五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的研究》,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1年版,第47页。吉林省延吉市园辉社区的林松淑书记就是这样一位“积极分子”,十几年来,她每年都会写一本民情日记记录一年中社区所经历的主要工作。⑤田家山:《因为那份深深的爱——记延吉市公园街道园辉社区党总支书记兼主任林松淑》,《新长征》,2013年第7期。她将社区精神培育和社区治理与服务视作社区发展的齿轮,以其敬业精神、劳模精神和奉献精神感染了其他社区工作者们,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创新动力,促动他们角色职能认知与具体行动改善,共同推动社区进步。社区精神培育工作与这样一批“创新领导者”相结合,成为该事业顺利迈向实际操作层面的第一步。

第二,把握社区精神的内涵,创新宣传教育的方式。一方面,社区治理主体需对国家层面的先进理念与时代精神、社会层面的传统文化与地域文化、个人层面的社会公德与家庭美德有深刻把握,并在此基础上发掘与制定适合当地发展现状的社区精神内容。富有责任心和治理经验的管理者们会以其敏锐的洞察力,根据社区居民的基本需求和社区未来发展的整体规划,对多元的文化要素加以甄别、扬弃与凝练。另一方面,对社区精神的宣传和教育应因势利导、分清主次,充分体现个性特色,注重教育的“艺术性”,美化民众的心灵;注重引导的“娱乐性”,陶冶民众的情操;培养生活的“知识性”,启迪民众的智慧,不断创新社区精神的宣传教育的渠道与方法。

第三,促进多元主体的配合,加强治理能力的建设。社区治理的核心在于多元主体的充分参与,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规则,构建有效的、具有回应性的治理结构,⑥陈辉:《新中国成立60年来城市基层治理的结构与变迁》,《政治学研究》,2010年第1期。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完善多元主体之间的深度沟通、互动配合的合作机制是实现社区精神落地生根的前提。协同主体在明确其角色定位的基础上,发挥居委会的统筹作用,建立畅通无阻的沟通渠道,通过定期例会、走访调研、诉求表达等实现信息的及时传递,集中治理力量。此外,应加强社区精神培育主体的治理能力建设,这是社区精神培育能否成功的关键。“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⑦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人民日报》2013年11月16日。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除了制度因素,治理主体的素质也是影响国家治理能力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①俞可平:《衡量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本标准》,《南京日报》2013年12月10日。社区治理主体应注重提升下述能力以保证社区精神培育的成效:全局把握与问题甄别的认知能力,制度设计与方向引领的规划能力,技术引进与方法创新的学习应用能力,需求整合与问题解决的协同共治能力,危机应对与矛盾处理的救济回应能力等。

(三)改善惯有行为以推进逆向培育

第一, 明确协同主体的任务,提升社区服务的质量。社区治理的协同主体②笔者认为,社区治理的协同主体主要包括:基层党组织、志愿团体和物业公司、周边商户等。与社区居民的接触最为广泛,它们是社区服务的主要供给者,是社区精神的直接传播者,是社区精神培育走向常态的助推者。社区居民对协同主体所提供的服务质量的满意程度直接影响了民众对社区共同体的情感认同与归属意愿。因此,社区治理的协同主体应在充分学习与内化社区精神内涵的基础上,将提高社区服务的效率与质量置于首位,将基础设施建设与美好环境营造视为培育社区精神的基础任务,通过培养职业道德、汲取先进知识、接受专业培训和积累实践经验,切实解决民众难题困境,为社区居民提供更为主动全面、科学专业的服务,实现社区情感认同的重构与巩固。

第二,扬弃行为规范的内容,创新传播奖励的方式。科学合理的行为规范以社区居民行为方式的改善为起点来带动社区居民意识的转变。这就要求社区管理者要因势利导、与时俱进,紧跟需求变化和时代潮流,将具体外化的社区精神,即社区行为规范、文明公约不断加以扬弃。通过开辟新颖的行为准则传播方式、创新多样的行为改善奖励方法来巩固和扩大行为改善对认知转变、共识形成的效果。在传播方式上,可以采用契约化或公约化的方式,通过双向互动、协同合作、相互监督等多种渠道对社区治理组织和居民的行为共同加以约束。在奖励方式上,设计寓教于乐、妙趣横生的社区群众性文娱竞赛活动,对乐于奉献、表现突出的居民以树立典型的方式进行重点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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