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翻译与中国历史话语的构建与传播

2022-03-16 12:11屈文生
关键词:太平天国运动史观条约

屈文生

翻译离不开检索,检索就意味着要在众多可能的译词中做出选择,选择意味着须识别译名间的冲突。面对“AKA”“亦称”“亦作”或“亦译”等多检索结果提示,如何选择恰如其分的历史译名,是译者翻译历史文献时常面临的一大难题。历史文献的翻译(以下称历史翻译)在很大程度上近似于政治文献的翻译,要求译者把握立场。许多历史翻译之所以会出现问题,归根到底是因为译者缺乏必要的历史素养而不晓得或不了解原作的立场。果如是,译者在翻译时,必会随心所欲地选择历史译名,必会浑然不知地犯下自己根本发现不了的翻译错误,乃至原则性错误。本文将翻译实践中译者在选择历史译名时缺乏必要的历史素养而无意识地造成译作不合史实、有违原作史观或有悖原作史论的现象称为历史翻译中的“历史无意识”。

所谓“缺乏必要的历史素养”常表现为译者跟着数据库检索结果说,即译者或者不动脑筋地、机械地凭借备选译词在数据库内的使用频率高低来判断哪个更为“地道”;或者表现为译者跟着西方人或西方的出版物说,即译者不假思索地认为既然某一译名是母语使用者使用的且还是正式出版物使用的,就一定是“地道”的;或者表现为译者盲目相信机器翻译或翻译软件,凭借所谓“语感”而直接采用机器或软件给出的翻译结果。凡此种种,都会引出翻译问题,皆不足取。在历史译名的选择上,“地道”与否有时并不重要,基于词语的使用频率和统计数据等办法来识别、提取、遴选和确定译名,也未见得合理。对于历史翻译而言,重要的是,历史译名须反映恰当的历史观并符合特定的立场。

选择历史译名就是译者在选择历史立场。特别是中国近代史文献的外译,要求译者熟悉大历史观、革命史观、人民史观、辩证唯物主义史观等历史研究范式;中共党史文献的外译,特别要求译者掌握正确的党史观;外国历史文献的汉译,要求译者熟悉、甄别现代化史观、“冲击—回应”(impact-response mode)史观与“西方中心观”等历史研究范式,以及相应的历史叙事模式和历史话语。译者只有养成历史意识,熟悉主要的历史观和重要的历史话语并站在恰当的立场上,完成符合史实和原作史观、史论的翻译,才能克服“历史无意识”。历史翻译中的“历史无意识”主要体现为译者缺乏恰当历史观指导和缺乏历史理性等两种情形。

一、历史观与历史翻译

根据著名史学家胡绳的研究,中国近代史上有太平天国农民起义、义和团反帝爱国运动以及辛亥革命等“三次革命运动的高潮”。①胡绳:《中国近代历史的分期问题》,《历史研究》1954年第1期。此外,中国近代史叙事体系中还有“八大事件”(eight events)之说,具体是指两次鸦片战争、太平天国运动、洋务运动、中法战争、中日甲午战争、戊戌变法、义和团运动、辛亥革命八大重大历史事件。②根据胡绳的历史分期论,五四运动一般归入“中国现代史”范围,故中国近代史上的“八大事件”不含五四运动及此后的若干重大历史事件。但20世纪80年代后,革命史范式有了重大修正和改进,将中国近代史的下限由1919年五四运动改为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参见赵庆云:《“三次革命高潮”解析》,《近代史研究》2010年第6期;崔志海:《中国近代史研究范式与方法再检讨》,《历史研究》2020年第3期;王建朗:《中国近代史研究70年(1949—2019)》,《近代史研究》2019年第4期。可以说,中国近代史学的基本框架即为“三次革命高潮”和“八大事件”。

中国近代史的越是重大的历史事件,西文中的记载和研究往往越多。但是,对同一历史事件的不同立场,会形成不同的历史记载与认识。以“太平天国运动”为例,该词条的常见英文译词有theTaipingRebellion,theTaipingUprising,theTaipingCivil War,theTaipingRevolution,theTaipingMovement,theTaipingRevolutionary Movement,以及 theTaipingHeavenly Kingdom Movement等。③以上译词散见于许多英文著作内,这里非穷尽性列举19—21世纪关于太平天国运动的若干重要作品,主要附英文名、作者和出版年代等信息。如:晏玛太(Matthew Tyson Yates)著 The T'ai-Ping Rebellion,1853年版;密迪乐(Thomas Taylor Meadows)著 The Chinese and Their Rebellions,1856年版;John Milton Mackie著 Life of Tai-ping-wang:Chief of the Chinese Insurrection,1857 年版;John Scarth著Twelve Years in China:The People,the Rebels,and the Mandarins,1860 年版;Augustus F.Lindley 著 Ti-Ping Tien Kwoh:The History of the Ti-Ping Revolution,1866年版;Charles George Gordon著 Events in the Taeping Rebellion,1891年版;简又文(Jen Yu-wen)著《太平天国革命运动》(The Taiping Revolutionary Movement,1973年版,有中译本);史景迁(Jonathan D.Spence)著《太平天国》(God’s Chinese Son:The Taiping Heavenly Kingdom of Hong Xiuquan,1996年版,有中译本);赖利(Thomas H.Reilly)著《上帝与皇帝之争:太平天国的宗教与政治》(The Taiping Heavenly Kingdom:Rebellion and the Blasphemy of Empire,2004年版,有中译本);裴士锋(Stephen R.Platt)著《天国之秋》(Autumn in the Heavenly Kingdom:China,the West,and the Epic Story of the Taiping Civil War,2012年版,有中译本);梅尔清(Tobie Meyer-Fong)著《躁动的亡魂:太平天国战争的暴力、失序与死亡》(What remains:Coming to Terms with Civil War in 19th Century China,2013年版,有中译本);孔飞力(Philip A.Kuhn)著 Rebellion and its Enemies in Late Imperial China:Militarization and Social Structure,1796-1864,1970年版;Ian Heath和 Michael Perry合著 The Taiping Rebellion 1851-66,2010年版;Barbara Hendrischke著 The Scripture on Great Peace:The Taiping jing and the Beginnings of Daoism,2015年版;等等。

上述备选译词在语法上都正确,但对于“历史无意识”的译者而言,选择起译名来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个中奥秘就在于它们背后蕴藏的历史观不同。从实然使用情况来看,theTaipingRebellion作为“太平天国运动”的翻译“套话”,在英文世界中尤为深入人心。英文维基百科(Wikipedia)关于“太平天国运动”的词条,使用的正是theTaipingRebellion。现如今许多重要学术报刊的英文摘要内,也常不加区别地将“太平天国运动”译作theTaipingRebellion。但从国家立场和革命史观来看,这样翻译是有问题的。④有学者曾注意到“太平天国”等相关历史名词的翻译问题,但可惜其分析问题的路径和研究结论似经不起推敲。江慧敏:《京华旧事 译坛烟云——林语堂Moment in Peking无本回译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

要避免这类问题,最要紧的是熟悉中国近代史上的革命史观和王朝史观等历史研究范式,因为究竟是使用 Rebellion(叛乱/造反)、Civil War(内战)、Revolution(革命)、Movement(运动),还是Revolutionary Movement(革命运动)来翻译,事关太平天国运动的历史定位和历史评价问题,亦关乎作品和作者的政治立场(如革命立场、阶级立场)或国家立场等问题。

“太平天国运动”是一场反封建反侵略的农民革命战争,属于旧民主主义革命。太平天国起事者自身在其刊刻的书籍中,提出并广泛使用的是“起义”(如“金田起义”)这一话语。1949年后的太平天国研究中,唯物史观(或称历史唯物主义认识论)是主流,居主导地位,学界普遍沿用“金田起义”概念,以肯定洪秀全等人起兵的正义性。①夏春涛:《太平天国再评价——金田起义170周年之反思》,《中国社会科学》2021年第7期。1951年1月11日,在“金田起义”一百周年之际,《人民日报》刊发胡绳执笔的社论《纪念太平天国革命百周年》,指出太平天国是没有先进阶级领导下的农民战争所发展到的最高峰,高度肯定了太平天国的历史意义及其体现出的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②崔之清:《晚清危局及其出路——洪秀全、曾国藩的认知与抉择》,《史学理论研究》2021年第1期。1958年建成的天安门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上有十块浮雕,其中第二块为太平天国领袖洪秀全领导的“金田起义”。③夏春涛:《太平天国再评价——金田起义170周年之反思》。此外,2021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将太平天国运动和洋务运动、戊戌变法、义和团运动等并称为“各种救国方案”。④《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人民日报》2021年11月17日头版。以上即为1949年后学界和中共中央对于太平天国运动所做出的“革命性”定位和“正义性”评价。

但在唯物史观未应用于历史研究之前,中国传统史学研究对历史的解释以王朝正统史观为主。⑤顾建娣:《唯物史观在中国的早期传播与太平天国史研究的理论转型》,《史学理论研究》2021年第1期。正统的清王朝历史叙事曾斥太平军将士为“匪”“逆”“发逆”“贼”“发贼”“长毛贼”等,将洪秀全斥为“匪首”“贼首”“逆首”等,以上均为清廷话语体系内对太平军和太平天国领袖的贬称,反映的是王朝史观。⑥“长毛”是个例外,这个是太平军的自称及他称。等到清末,革命党人提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口号并抨击成王败寇说,将汉人洪秀全领导的太平天国运动表述为一场汉族推翻满族统治的“民族革命”,并将后世太平天国将士称为“英雄”“先烈”。此类话语反映的是民族革命史观。⑦顾建娣:《唯物史观在中国的早期传播与太平天国史研究的理论转型》。此后还有将太平天国运动定义为宗教革命和政治革命的。

由此可见,将太平天国运动定义为“革命”或“运动”并非自1949年始。事实上,运用唯物史观研究太平天国史(简称“太史”),最早并不在中国。比如波兰裔苏联马克思主义者拉狄克(Karl Radek)早在20世纪20年代就有关于太平天国系“革命运动”的论述,此说对于国内影响很大。⑧李孝迁:《拉狄克与中国左派史学》,《史学月刊》2014年第 6期;Pantsov,V.Alexander,Karl Radek on China:Documents from the Former Secret Soviet Archives,trans.Richard Abraham&Steven I.Levine,Brill,2021,pp.28-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史学界否认太平天国运动为“民族革命”“宗教革命”或“政治革命”,而是认为其性质是旧民主主义革命,⑨夏春涛:《太平天国再评价——金田起义170周年之反思》。该类成果反映的是唯物史观。

在历史唯物主义话语体系中,“太平天国运动”被视作“革命”“运动”或“革命运动”,这些提法的内涵虽不尽一致,但本质上皆将其归为救国图存的“运动”。只有清统治者和站在清统治者一方的西人等,⑩太平天国运动对于英国驻华公使额尔金(James Bruce,8th earl of Elgin)而言是一场应该结束的恶作剧式的动乱,他认为英国公使常驻京师有利于维持清王朝的统治并使其成为英国的“外交保护国”。参见徐中约:《中国进入国际大家庭》,屈文生译,商务印书馆2018年版,第78页。才将太平天国农民起义描述为“叛乱”“造反”或“倡乱”。至于视“太平天国运动”为“内战”如the Civil War in China的提法,主要见于当时和后来的英文报刊或档案内,有名的如英国外交部档案PapersrespectingtheCivilWarinChina,即《英国外交部关于中国内战文件汇编》。太平天国运动结束于1864年,当时美国正值内战(the American Civil War,即美国南北战争)时期,故在英文文献内,将其比拟为Civil War的用法就日益增多。

综上,“运动”一词反映出的是革命史观,theTaipingRebellion(即“太平天国叛乱”)反映出的是某种王朝史观。假使译者具备良好的历史素养,在阶级和革命分析理论指导下,仍刻意将“太平天国运动”译为theTaipingRebellion,那就是罔顾原作立场而意在将原作同革命史观对立起来和操纵译文的行为;换言之,这就不是原作史观不正的问题,而是译者的立场出现重大偏差的问题。

质言之,是“叛乱”还是“起义,是“造反”还是“革命”的叙事冲突,体现的是革命史观与王朝史观的二元对立。倘若将本质上属于Revolution(革命)的“太平天国运动”(最好译为 theTaipingHeavenly Kingdom Movement)替换为 theTaipingRebellion,该译名就会被反复用作描述这一重大历史事件的话语与意象,就意味着读者会对“太史”形成某种最基本的“先入之见”,即一套固定的、似乎理所当然的看法。其危险性在于,这种话语与意象往往具有多语境性与延续性,可能会经久不衰,其可以消解或包容新知识,却不改变自身的基本结构。①周宁:《天下辨夷狄:晚清中国的西方形象》,《书屋》2004年第6期。

顺便提一句,“太平”二字也有不用音译而用意译的,如有人将太平天国运动译作the Great Peace Rebellion。②Royal Geographical Society(Great Britain),“Sketch of a Journey from Canton to Hankow”,The Journal of the Royal Geographical Society,1868,No.38.至于“天国”,该词早在太平天国爆发前就已经使用,例如传教士马礼逊(Robert Morrison)大部分时候用 Kingdom of Heaven或Kingdom of God 对应“天国”“神国”或“神之国”;郭实猎(Karl Friedrich August Gutzlaff)也有类似翻译。③王悦晨:《一场由翻译触发的社会运动:从马礼逊的圣经翻译到太平天国》,《中国翻译》2013年第3期。将二者组合起来的“太平天国”之最常见译名是 theTaipingHeavenly Kingdom,可简写为the Heavenly Kingdom(天国)或Heavenly Dynasty(天朝)。不常见的译词有音译Ti-PingTien Kwoh、④Lindley,F.Augustus,Ti-Ping Tien Kwoh:The History of the Ti-Ping Revolution,Day&Son(Limited),Lithographers&Publishers,1866.the Celestial Kingdom ofTaiping,⑤Papers Relating to the Proceedings of Her Majesty’s Naval Forces at Canton,Harrison and Sons,1857,p50.等等。至于“太平军”,常见的译词主要有theTaipingarmy和 theTaipings。还有人常译作 theTaipingRebels,但这一译法不合唯物史观,即使要用,也要打上引号,以示实为反语。

中国近代史叙事体系中的“八大事件”在英语世界中的记述每个都有很多,要找出它们现成的译词并不难。其中容易出问题的,除“太平天国运动”的译名外,“义和团运动”的英译同样考验译者的历史观和历史意识。

在不同的历史话语体系中,义和团运动的常见英文提法有the Boxer Rebellion,the Boxer Insurrection,the Boxer Trouble,the Boxer Riots,the Boxer Uprising,the Boxer Movement,the Movement of the Righteous and Harmonious Militia,theYihetuanMovement,以及 the Righteous and Harmonious Society Movement,等等。⑥“义和团”的译词主要有 the Righteous and Harmonious Society,the Righteous and Harmonious Militia,the League for Justice and Harmon,the Militia United in Righteousness,Chinese Boxing以及 the Yihetuan等。

义和团运动因关系到“八国联军”(Eight-Nation Alliance),故西方国家对这一历史事件有海量记载与研究。⑦例如:Great Britain,Admiralty Records,Naval Intelligence Report no.587,“Diary of Principal Events in China during the Boxer Insurrection,1900,”PRO,ADM 232/32.Giles,Lancelot.Diary of the Boxer Riots and of the Siege of the Legations in Pekin,University Press,1901.Esherick,W.Joseph,The Origins of the Boxer Uprising,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7.Cohen,A.Paul,History in Three Keys:The Boxers as Event,Experience,and Myth,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97.Keown-Boyd,Henry,The Fists of Righteous Harmony:A History of the Boxer Uprising in China in the Year 1900,Leo Cooper,1991.Silbey,J.David,The Boxer Rebellion and the Great Game in China:A History,Hill and Wang,2012.Preston,Diana,The Boxer Rebellion:The Dramatic Story of China's War on Foreigners that Shook the World in the Summer of 1900,Walker&Company,2000.Buck,D.David,Recent Studies of the Boxer Movement,M.E.Sharpe,1987.Boxer一词在英文中表示“斗拳者”“拳民”等意,用Boxer来称呼这一事件是因为义和团早先被称作“义和拳”(直译就是the Righteous and Harmonious Fists),其成员被称为“拳民”或“拳匪”。在汉语世界,从不同史观出发,义和团运动也有庚子国变、庚子国难、庚子事变、庚子之乱、庚子拳乱、义和团之乱、义和团事件等不同称谓。

历史唯物主义史学家翦伯赞将义和团运动称作“一次自发的农民反帝爱国运动”。①翦伯赞:《义和团运动》,《历史教学》1958年第5期。只要从同样的历史观或历史范式理论工具进入分析,就可发现西方人将义和团运动称为the Boxer Rebellion,完全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话语体系,与唯物史观和革命史观相悖,应被视作对这一历史事件的误读(misnomer)。②Koon San,Tan,Dynastic China:An Elementary History,The Other Press,2014,p446.

正如将theTaipingHeavenly Kingdom Movement确立为太平天国运动的译名是因其符合唯物史观、革命史观的道理一样,在选择义和团运动这一历史名词的译名时,译者也须辨清原作的史观。比如,当译者受托将有关该运动的官方文献翻译为英文时,切不可使用英语世界中最为流行的 the Boxer Rebellion,而必须选择 theYihetuanMovement或the Righteous and Harmonious Society Movement等译词。

限于篇幅,“八大事件”中其他事件的译名在这里不做详细讨论。两次鸦片战争、洋务运动、中法战争、中日甲午战争、戊戌变法、辛亥革命可分别译作 the Opium Wars,theYangwuMovement或the Western Affairs Movement(the Self-Strengthening Movement和 the Westernization Movement是契合现代化史观的译法),the Sino-French War,the Sino-Japanese War of 1894-1895,the Wuxu Reform(或者 the Hundred Days’Reform)以及 the 1911 Revolution(或者 theXinhaiRevolution)。

总之,历史翻译须恰当反映出原作的历史观。在翻译诸如太平天国运动和义和团运动等历史事件时,要从众多常用的译词中辨别出原作实际表达的史观。要想做好历史翻译,有时需要译者具备某种“先见”,并站到某一特定立场之上。

二、历史理性与历史翻译

要克服因“历史无意识”带来的选词困难,历史文献译者除须了解主要历史观或历史研究范式外,还要具备历史理性。历史理性是史学理论研究中的一例核心术语,也是经典主题,是指人们在面对历史时所凭借和展示出来的认识、领会和把握过去的精神结构和智力装备。“历史感”是其中不可或缺的要素,是历史理性的题中应有之义。③彭刚:《历史理性与历史感》,《学术研究》2012年第6期。历史理性提醒历史翻译者客观理性地看待历史,要求译者具备一定的历史常识、历史知识和“历史感”,以此在选择历史译名时能够更加贴近或符合历史本质,而这在很大程度上不是自然而然就能具备的自然能力,而是一门技艺。

从应然角度来讲,历史翻译能够腾挪的空间先天很小。翻译活动终究受原文约束和规范,历史翻译是理性多于非理性或感性冲动的行为。从实然角度来看,受机器翻译和人工智能翻译等翻译技术平台的影响,历史翻译和其他文类的翻译一样,越来越体现出非理性化和“反智主义”的倾向。要将历史翻译从实然状态引向应然状态,首先要求译者具备历史理性,而历史理性是建立在意识形态和“历史感”基础上的。

1.意识形态、史识与历史翻译的政治

阿尔都塞曾一字不变地引用弗洛伊德:“意识形态是永恒的,恰好就像无意识一样。”④阿尔都塞:《论意识形态》,吴子枫译,《外国美学》2019年第1期。而意识形态不总指向政治意识形态,但无论是宗教意识形态、道德意识形态、法律意识形态还是政治意识形态,其皆指向某种“世界观”。⑤阿尔都塞:《论意识形态》。历史译名的选择是一个决策过程,而有意识的决策往往会受制于各种意识形态,可以说就是译者选择“世界观”的过程。在历史译名的选择问题上,强调译者立场是因为译者立场通常与本人的意识形态倾向性有密切关系。⑥吕俊:《意识形态与翻译批评》,《外语与外语教学》2008年第2期。译者在历史译名的选择过程中通常会表现出与某种意识形态的配合甚至是共谋,从而对历史文本做出符合译者本人或赞助人之意识形态的“改写”。可以说,意识形态是构筑译者主体身份的基础。⑦胡安江、周晓琳:《语言与翻译的政治——意识形态与译者的主体身份建构》,《四川外语学院学报》2008年第5期。

翻译中外关系史上的历史文本名、历史空间名(历史地名)、历史概念或历史事件名时,特别需要清楚译者自身的文化身份(identity)与立场,建立翻译价值观,明确翻译的使命,①许钧:《翻译选择与文化立场——关于翻译教学的思考》,《中国外语》2021年第5期。并要特别注意站到正确的政治立场、国家立场或斗争立场上,特别是须贴近历史常识与史实。

在中外关系史研究领域,地名常作为确认领土主权归属的重要标志,对其进行恰当的命名与翻译是国家话语权的展示,可以表达行为主体的立场,能够体现命名国的主权。特定历史地名的翻译由此变得十分紧要。

比如“琉球”宜译作Ryukyu Island,不应翻译为 Okinawa(即冲绳岛)。“台湾”宜译作 Taiwan,而不应以译名Formosa为时尚。事实上,“福尔摩沙”是葡萄牙殖民者途径中国宝岛台湾时对于该地的一种任意称谓(即美丽的岛屿之意),是一则被烙上殖民印记的历史名词。20世纪中叶,有“台独”势力曾借Formosa之名成立若干民间组织,行倒行逆施之举,并以此为“台独”造势,但终不得人心。

就历史文本翻译而言,译者掌握选择历史译名的权力,译者的主体性和意识形态均可体现于译者行使权力的过程中,更体现于译者抉择的结果之上。以中俄1689年《尼布楚条约》等重要历史文本名的英译为例,来阐释本处主旨。

1689年(即康熙二十八年)8月22日,中俄两国代表在原属中国疆土尼布楚(今俄罗斯涅尔琴斯克)订立中外关系史上的第一个边界条约即《尼布楚条约》,②张锡群、吴克明:《中国近代割地简史》,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11—112页。俄罗斯称《涅尔琴斯克条约》(Нерчинский договор),该条约以条约订立地尼布楚命名,但将原属中国的尼布楚一带地方划归俄国。③叶柏川:《近三十年来早期中俄东段边界研究的新进展》,《清史研究》2021年第1期。今天英语世界多用theTreatyofNerchinsk来指称、翻译该条约;在Wikipedia上,《尼布楚条约》对应的英文名也是theTreatyofNerchinsk。④Treaty of Nerchinsk.https://en.wikipedia.org/wiki/Treaty_of_Nerchinsk,accessed on 2022-4-21.换言之,该英文称谓使用的是该条约订立地“尼布楚”划归俄罗斯后的俄语名“涅尔琴斯克”。

地名的使用,实际隐含使用者的意识形态或其所在国的对外政策,这是地名的特殊性所决定的。因此,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可能涉及国家领土主权、安全、外交、国防等重大事项。对于曾经属于中国疆土,后归入他国领土的,也可根据“名从主人”原则翻译,但宜加注原中文地名,以示尊重历史。⑤屈文生、李润:《近代以来外国地名译名的规范化》,《出版发行研究》2013年第2期。由此,对于涅尔琴斯克地名的翻译,可以是 Nerchinsk,但宜写为 Nerchinsk(Nipchu)。至于地名尼布楚的翻译,可以使用汉语拼音Nibuchu。按照其他转音规则还常拼为Nipchu,Nipcheu,Nebuchu,Nibcu,以及 Nibcoo 等。

问题是,在该条约订立时,尼布楚仍属于中国,因此,我们应当使用“尼布楚”而非“涅尔琴斯克”命名该条约。本着尊重历史和意识形态安全的原则,《尼布楚条约》应译成TheTreatyofNipchu1689。当然,将其翻译为 theSino-RussianTreatyofNebuchu等也可以,将其中的Nipchu用上述转音或其他近似的转音替换也都可以。

1957—1958年,哈佛大学历史与东亚语言研究所博士生西伯(Joseph Schobert Sebes)完成中国近代史研究方向的博士论文《〈1689年尼布楚条约〉:以徐日升神父未刊日记载早期中俄外交关系史料为中心》(TheTreatyofNerchinsk(Nipchu)1689:A Case Study of the Initial Period of Sino-Russian Diplomatic Relations Based on the Unpublished Diary of Father Thomas Pereyra of the Society of Jesus),这篇论文虽然使用的是TheTreatyof Nerchinsk1689,但是在Nerchinsk后以括号加注了中文尼布楚的转音Nipchu,此举体现了论文作者良好的历史素养和历史意识。

顺便提一句,对中外关系上的条约展开翻译研究事实上非常重要。笔者近年来专注于不平等条约翻译史研究。⑥屈文生、万立:《不平等与不对等:晚清中外旧约章翻译史研究》,商务印书馆2021年版。《尼布楚条约》是中俄平等订立的条约,不属于“不平等条约”研究范畴,但对该文本做深入研究十分必要。民国时期,燕京大学刘选民(Hsüan-min Liu)曾著有英文论文《〈尼布楚条约〉勘义》(A Discrepancy in the Texts of theTreatyofNerchinsk,Harvard-Yenching Institute Peiping Office,Yenching University,1940);①Liu,Hsüan-min,A Discrepancy in the Texts of the Treaty of Nerchinsk,编辑委员会:《寿罗香林教授论文集》,香港万有图书公司1970年版,第285—289页。近来,围绕《尼布楚条约》文本歧义考,又有新成果问世。②张丽、张晓刚:《中俄〈尼布楚条约〉文本的差异及其原因新析——以额尔古纳河界段条款为中心》,《社会科学》2021年第3期。

以上讨论是假设译者在“历史无意识”情形下该如何进行译名选择的讨论。但译者在了解原作历史观的情形下,却有意通过历史译名的选择歪曲原作或对原作进行遮蔽,就是另一回事。事实上,在这种情形下讨论译者立场及意识形态,就更加有的放矢了。这里举一例新近在历史学界讨论的例子。

美国学者白桂思(Christopher I.Beckwith)的英文著作《丝绸之路上的帝国:青铜时代至今的中央欧亚史》(EmpiresoftheSilkRoad:AHistoryof CentralEurasiafromtheBronzeAgetothePresent)于2020年被翻译成中文出版,但该译著甫一出版,即被批判为“一本打着学术旗号恶意攻击中国主权、煽动边疆地区‘独立’的书籍”。③钟焓:《翻译出版不能为反华学者及其著作洗白——从白桂思〈丝绸之路上的帝国〉的中译本说起》,《历史评论》2021年第6期。在这篇翻译批评中,批评者认为,“译者显然已经意识到原著涉及中国的内容存在许多歪曲历史事实、甚至无视中国领土主权的严重问题,因此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大幅度删改。由于译者未对原著的谬误及删改情况进行必要的说明,这种改译不啻为一种对原著和作者‘真面目’的伪装或‘漂白’,使无暇或无力阅读原著的读者受到欺骗和蒙蔽”。批评者进一步认为,“这种做法具有很大的误导性和危害性,不仅使白桂思这样一位对中国偏见颇多的人士摇身一变为‘中立学者’,还容易使读者丧失对该书其他内容(如印欧人中心论、中华文明断裂论等)应有的警惕”。④钟焓:《翻译出版不能为反华学者及其著作洗白——从白桂思〈丝绸之路上的帝国〉的中译本说起》。

总之,历史翻译须把握原作对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评论(即史论或史识),译者的评价会体现译者在意识形态和价值观方面的立场;任何译文都体现译者的评价,即译者主体性。译者有意识地选择有悖史识的历史译名,以蓄意改变原作者或原编者之史观或史论的,关系到的是翻译伦理甚至侵权问题,不属于本文主要讨论的“历史无意识”范畴。

2.历史翻译与“历史感”

当然,历史翻译也不总是需要选择立场。更多的时候,译名的选择须依赖译者的“历史感”即译者对历史知识的积累或是历史常识的运用。历史译名的选择须贴合历史常识、历史知识与史实。

比如日本译者箕作麟祥在明治维新初期系统翻译“法国六法”后,借为译作整理译名对照表之际,捎带完成了日本第一本法律辞书《佛和法律字汇》,这本书对于今天研究“和制法律汉语”以及近代中文法律术语的生成与传入都十分重要。但这本法律辞书的英译切不可译为ADictionaryof BuddhismandLaw,因为这里的“佛”是指“佛兰西”(今法国),而“和”是指“大和(日本的代称);故当英译为AFrench-JapaneseLawDictionary。

再如美国人丁韪良是清末有名的传教士,曾翻译过《万国公法》,担任过同文馆总教习、京师大学堂总教习等重要职务,对于这样的历史人名的翻译,切不可用汉语拼音来译,而须据实回译到其本名,而丁韪良的本名是W.A.P.Martin。再比如太平天国的首都天京不可译为Tianjin,而应译为Heavenly Capital,因为Tianjin容易和天津的现代汉语拼音译名混淆,尽管后者在近代史档案中按照威妥玛拼音方案常译为Tientsin。在历史地名翻译上,有部分地名是按照方言翻译的,如“厦门”的闽南话音译是Amoy,“广东”的粤语音译为Canton等。

历史知识往往寓于历史的基本要素和细节之中。这里以中国近代史若干条约类历史文本名的翻译为例说明问题。按照今天的理解,Treaty一般译为“条约”;Convention更常与中文“公约”对应,如《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itedNationsConventionontheLawoftheSea);Protocol更常对应的是“议定书”,如《京都议定书》(theKyotoProtocol),即《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Nations FrameworkConventiononClimateChange)。但在历史翻译汉译英实践中须注意的是,中国近代史的若干不平等条约并不能照上述对应译词一概译为Treaty。

《南京条约》(或称《江宁条约》)的英译是the TreatyofNanking,这个在翻译实践中几乎没有问题。但不建议将《烟台条约》译作theYantaiTreaty;也不建议将《辛丑条约》译作theXinchouTreaty。在英语世界里,《烟台条约》被称作theChefoo Convention;《辛丑条约》则是theBoxerProtocol。这两例英文名词之所以合理,不在于它们最常被使用,而是因为Convention和Protocol可以“有效地”与Treaty区分开来,确切地说,这三个不平等条约之间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性质存有差异。

Treaty经一国外交代表(如清代驻华公使)代表本国政府(行政机关)签订后,一般要经过本国立法机关(如英国议会、美国国会等)审批的正当程序,这样的程序可确保新订条约与本国立法相协调,即与本国立法不相冲突;其修订也需要经过本国立法机关的同意。因此,Treaty主要指国家间达成的重要协议,如同盟条约、友好通商航海条约等。美国宪法规定,参议院是唯一有权批准(三分之二通过有效)行政机关同外国政府订立之条约的机构。也就是说,作为Treaty的条约,无论是立约还是修约,都通常要经本国立法机关的批准。

Convention的本质是专约,一般是国家间就专门问题达成的协议。而Protocol从本质上说属于外交协定(diplomatic agreement),是两国外交代表订立的用于签订Convention或Treaty的法律文件,主要用于解释、补充、说明或改变Convention或Treaty的规定,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条约”,其生效和修订都无须经立法机关(如参议院)批准。

清朝没有权力分立的传统,所以只需统一用“条约”翻译上述 Treaty,Convention或 Protocol。中国近代史上的许多不平等条约的名称是从英文翻译而来,只是最早的译者对于它们的法律性质不甚清楚,故概以“条约”来译;严格说来,有些属于误译,不符合法律翻译的等效原则。①屈文生:《“一带一路”国家立法文本的翻译——国家需求、文本选择与等效原则》,《外语与外语教学》2020年第6期。因为,与清朝签订条约的西方国家之所以用Treaty,Convention或Protocol等不同术语,而没有用Treaty来一概命名上述文本,就在于它们之间的法律性质是完全不同的。当然,中国历史学界对此有一定认识;正是基于此,才有“旧约章”(即区分了条约和章程)一说。

综上,《烟台条约》在本质上属于“专约”,《辛丑条约》则归为“议定书”,这样的法律定位才更符合史实和历史常识,所以使用Convention及Protocol来分别翻译它们更加准确。条约类名称还有Agreement(协议、协定)、Covenant(公约、盟约)、Statute(规约)等,这里不再展开。

总之,历史翻译须尊重历史,不能背离真实的历史和历史事实(即史实)。历史翻译需要译者具备技艺理性(artificial perfection of reason),即将自然的推理能力长期运用于特定领域而形成的能够更为敏锐地判断、处理该领域的事务的专业性观察、推理、分析、判断能力。②姚中秋:《技艺理性视角下的司法职业化》,《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8年第6期。换言之,历史翻译者不能依靠自然的直觉和所谓的“语感”,而要依靠重逻辑、重理智的“历史感”,即靠训练后获得的专门历史知识和技能。

三、历史翻译与中国历史话语的构建与传播

“翻译的历史与历史的翻译”是富有生命力并有很大成长空间的研究领域,但很长一段时间来,学界谈“翻译的历史”(翻译史)的多,谈“历史的翻译”(历史翻译)的少。但即便是翻译史也尚不算显学,更何况历史翻译。然而这不意味着历史翻译不重要。相反,历史翻译有助于讲好中国历史故事,有助于中国历史话语权的构建与传播,并借此推进和提升中国在参与全球治理中的国际地位与中国软实力的伟大目标。

什么是“话语”(discourse)?在学者潘维看来,“话语”即“史观”。中国的话语体系就是中国特色的史观,这里包含着以重大概念串联的立场、价值观和历史变迁的逻辑。③潘维:《关于“中国话语”的几点思考》,《开放时代》2019年第1期。因此,中国历史话语就是对待中国历史的历史观。

如果说历史本身是第一种历史,历史学则是第二种历史。④雷戈:《两种历史文本的界限与张力》,《东岳论丛》2004年第3期。如果说第一种历史是客观的,那么第二种历史是特殊的,它体现主观的内容,但却不是一个人的主观,而是一个群体的主观,其反映一个群体基本的价值观,即史观。①骆小平:《中国学术话语的国际传播》,《开放时代》2019年第1期。中国要构筑自己的历史话语体系,就必须用中国自己的历史话语来构建。

科林伍德(R.G.Collingwood)曾断言:历史学的终极目的不是知晓过去而是理解现在。②R.G.Collingwood,The Principles of History and other Writings in Philosophy of History,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9,p140.因此,史家必须恰当处理历史学如何为现实服务的问题。③李剑鸣:《历史学家的修养和技艺》,上海三联书店2007年版,第108页。历史话语作为史学工作者在服务现实的实践活动中生成的历史观,一定是反映某种立场的。贝尔曼(Antoine Berman)的翻译主体理论中,“翻译立场”和“翻译冲动”与译者主体性最为相关。翻译立场是指“译者面对翻译时的自我定位”。④周春悦:《青年巴金译者主体性的建立——《夜未央》译本中的“翻译立场”和“翻译冲动”》,《中国翻译》2021年第2期。

无法服务现实的历史话语是失去价值的历史话语,也是失去理性的历史话语,既无价值理性,也无工具理性。那么,历史翻译作为语际之间的历史诠释,要克服“历史无意识”,就必须合乎原作特定的立场,必须将历史翻译置于历史理性的框架之内,确保翻译后的历史作品仍贴近原作阐释的客观历史事实,没有背离原作者的理性认知,没有脱离原作服务现实的社会基础。

历史观构成立场,立场宣示历史观,历史观和立场主导译名选择。历史话语的构建,事实上离不开某种“先入之见”、历史意识和历史观。

第一,构建历史话语,须具备对待史实的某种“先入之见”,并以此来消解或对抗另一种“先入之见”。

多少年来,西方不断通过学术话语来消解中国的思想,消解中国的话语权,⑤罗岗,等:《中国话语》,《开放时代》2019年第1期。有不少国外学者只是将中国作为研究材料而非研究对象。长期以来,中国被西方先入为主地作为理想的“他者”,被二元化地同西方对立起来,进而作为西方人反衬自身伟大的不可缺少的参照系。西方人建构“东方主义”(Orientalism)的理论基点或观察视角恰是“东方”的对立面“西方”。⑥屈文生:《“新翻译史”何以可能——兼谈翻译与历史学的关系》,《探索与争鸣》2021年第11期。如此一来,历史翻译者如选择西人最广为使用的提法,并简单以受众的接受能力为标准来确定历史名词的译名,意图采用受众习惯的、可理解的方式翻译,就有可能会淡化或歪曲中国原作的立场。⑦翟石磊:《话语认同与话语协调:论政治话语翻译中的国家意识》,《学术探索》2017年第5期。这时的翻译很有可能沦为手段,即被操纵者用作文化重构的工具。

我们可将西方对于东方的先入之见,视作西方对东方的前置立场、模式,是对历史做符合论者前置结论的强制阐释。⑧张江:《评“人人都是他自己的历史学家”——兼论相对主义的历史阐释》,《历史研究》2021年第1期。所谓“前置立场”是指阐释者的站位与姿态已预先设定,阐释的目的不在于历史的研究与探索,而是表达和证明立场,且常常是非历史的立场。⑨张江:《评“人人都是他自己的历史学家”——兼论相对主义的历史阐释》。历史阐释中的强制阐释现象,古已有之,但当下尤为盛行。在张江看来,强制阐释的历史不是历史。但在历史跨语际书写和跨语际翻译中,当译者面对西人针对中国做出的经过强制阐释的结论,恐只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否则,作为译者,选择接受如此阐释,就是选择接受“东方主义”或“自我东方主义”(Self-Orientalism)、“新东方主义”(New Orientalism)。“自我东方主义”几乎可以被理解为“东方主义”的影子,是西方历史话语的胜利,是以貌似真实客观来呈现东方但呈现的又非真实东方的创作(含翻译)。

西方国家以西方话语霸权对中国的话语进行制约,需要我们实施话语反制。历史翻译不能跟着西方说,甚至不能跟着西方汉学走。汉学家和印度学家中不少人本质上就是东方主义者,比如英国“最伟大的”印度学家威廉·琼斯(William Jones)。这里涉及后殖民主义“文化身份”问题,它是全球化语境中的弱势文化和第三世界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一种文化一定要坚持对自己“文化身份”的重新书写,才能确认自身真正的文化品格和文化精神。⑩张景华:《后殖民语境与翻译中的民族身份构建》,《四川外语学院学报》2004第2期。实施话语反制,就是要超越“东方主义”。

讲好中国历史故事提醒我们,要认真对待历史的跨语际书写与跨语际翻译,须认真对待革命史观和现代化史观的分野。历史翻译有时看似有多个译词供选择,实则没有选择。译者须以某种“先入之见”或立场表达(stance-taking)与国家立场保持一致。尽管这种“先见之明”可能招致某种学术批评,但对待翻译有关重大历史事件的文献时,特别是在对待官方文件或官方组织编纂之历史文献的外译问题上,译者必须站在国家立场来翻译。这里须强调的是,国家立场不应仅被表征为政治立场和阶级立场,或许文化立场一词更为恰切。以历史翻译者形成的文化立场作为立足点、出发点,作为态度、判断,作为理论、观点,而不是随意的见解或感受,才是相对稳定持久的自觉认识、理性认识。

第二,历史话语的构建,须具备对待史观的历史素养和历史意识,并以此来消解“历史无意识”。

历史意识是反思的和批判的。历史意识在场,可确保译者具备反思或批判的能力。但历史意识并不是纯粹理性的产物,而具有丰富的感性成分,是理性与感性的统一。①隽鸿飞:《历史意识的生成论阐释》,《哲学研究》2009年第10期。一个历史叙事,必定包含史家政治立场和伦理观点。②彭刚:《相对主义、叙事主义与历史学客观性问题》,《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6期。

有必要区分历史实在与历史话语。“历史”概念内部包含两种内容:历史实在与历史话语。历史实在通常指过往发生的一切,历史话语通常指历史实在的记载与叙述,如历史学著作。区分历史实在、历史话语有助于阐明一个事实:历史实在是主体意志之外的客观存在,历史话语仅是历史实在的一种描述方式。③南帆:《文学批评中的“历史”概念》,《中国社会科学》2019年第3期。

在新历史主义看来,“历史学”不再被当作一种客观的存在,而仅仅是一种“历史叙述”或“历史修撰”(historiography)。不像历史主义所理解的那样,新历史主义将文化构建视作“文本”或“话语”而非“事实”,将“文本”转变为“文献”,而文献与文学文本一样,具有叙事性甚至虚构性。④屈文生:《“新翻译史”何以可能——兼谈翻译与历史学的关系》。从“历史”到“历史修撰”,关键的变化就是“历史的文本性”被突出,原先一个大写的、单数的“大历史”(History)被众多小写的、复数的“小历史”(histories)取代。历史既然是文本,就应受制于文本阐释的所有规则。⑤盛宁:《历史·文本·意识形态——新历史主义的文化批评和文学批评刍议》,《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3年第5期。同时,阐释的本质不在于复制历史和文本原意,任何人的阐释都站在自己所处的立场上,以特定的视界去解读本文意义,阐释不可避免地被打上主观的烙印。⑥刘云虹:《论文学翻译挑评的多元功能》,《中国翻译》2002年第3期。

历史意识是对历史叙事的认知与反思能力。历史翻译者作为语际之间的历史叙事者,首先是接受者,然后才是输出者,而在接受与输出间,需要的就是反思与批判。根据福柯的权力话语理论,翻译是一种权力,但历史翻译者只有具备恰当的历史观与历史理性后,才能构建出恰当的历史文本,才能行使好译者的权力。不受历史观指导的历史翻译,不啻是对历史事实的一种“强制阐释”,不仅无法反映原作的立场,最终还会尴尬地沦为郢书燕悦或穿凿附会。⑦罗志田:《往昔非我:训诂、翻译与历史文本解读》,《文艺研究》2010年第12期。

第三,历史话语的传播,离不开历史翻译,特别是历史文献的对外翻译。

新冠疫情的持续爆发和数字时代的加速到来,正在联合“催化”世界局势的变化。在国际关系波云诡谲的时代大背景下,加快构建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能够“体现继承性、民族性”“体现原创性、时代性”以及“体现系统性、专业性”的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十分重要。而如何提升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国际学术话语权问题,也是题中之义。要认真考虑话语与规训的关系。寻求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主动对外翻译,是中国学术在全球多元文化和多元价值格局下构建自我表达的重要方式。翻译在反映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现状的同时,往往还会塑造或至少是影响译入语国家学术社群的研究范式与学术文化。⑧作者曾在2022年4月上海外国语大学科研处组织的“对外翻译与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笔谈中发表过以上观点。参见查建国、陈炼:《外译让世界读懂中国》,《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4月6日,第1版。

历史翻译(中国历史的外译和外国历史的汉译)不是简单的语言转换,而是中国历史学同国外历史学在相互遭遇的情况下开展的多元文化交流。在“东方主义”作用下,中国历史学常被异化为“他者”,这提醒我们须运用历史的分析方法和批判的分析方法,认真思考“东方主义”何以在西方形成并逐渐成为一种模式化的意识形态。中国应当拥有自己的历史话语体系,而历史翻译可以为这一话语体系的构建提供指引、参照,并有助于推动东西方文明的多元互动、互鉴。在史学思潮多元化背景下,我们应以唯物史观为指导,通过历史翻译,讲好中国历史故事,构建好中国历史话语体系,传播好中国历史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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