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突和共在
——关于萨特和梅洛-庞蒂他人理论的阐述和比较

2022-03-18 06:44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22年6期
关键词:庞蒂梅洛萨特

王 蕊

(天津商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天津 300134)

一、传统认识论中的他人观

萨特与梅洛-庞蒂认为,近代认识论对他人问题重视不足,其根本原因是近代哲学在认识中来讨论他人,将其当作被动的认识对象,我则是主动的认识主体,我与他人的关系首先是一种认识关系。这是一种唯我论思维。但是,他人与我都是在世界上平等生存的人,因此,对他人的讨论要上升至存在—本体论的高度,而这样做的前提就是取消唯我论。

造成唯我论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先验自我实体的确立。笛卡尔是现代唯我论的代表,他所确立的“我思故我在”是指心灵对存在的直观认识,即心灵能瞬间把握存在,说明思维与存在的同一,甚至可以说“思”是人存在的本质。自我主体被理解为精神实体,因为其存在只需自身的思维就可以直接被确证,因此,自我实际上是孤独的、封闭的。依靠逻辑无法证明主体之外是否有他人存在,并且,强大的主体性会把一切都纳入进自己的构造中。二是传统的身心二分观点给理解他人造成了困扰。在笛卡尔主义的意识哲学中,心灵作为精神实体是不可分的,而身体作为广延实体是可分的,由于人的本质被归于思维范畴,身体就只有从属的地位。而他人的心灵对我来说是不可能被直观的,身体就成了认识的表象。于是,由于身体这一屏障,我们无法完全认识他人的心灵。因此,如何解决这两点就成了萨特和梅洛-庞蒂在构建自己的他人理论时首先要面对的问题。

二、清除先验自我

由于萨特与梅洛-庞蒂明确意识到精神的、封闭的先验自我实体的观念会造成唯我论,因此针对如何摈弃先验自我实体作了一番文章。

(一)萨特的“纯思”

萨特清除先验自我的途径是诉诸反思前的“纯思”,即通过对胡塞尔的“一切意识都是关于某物的意识”的创造性误读,清除了意向行为对意向相关项的构成,也就排除了意向行为能力的阿基米德点——先验自我的预设。所谓的自我,只是反思的产物;原初状态则是一种主客未分的状态,即反思前的纯思。萨特也将其称为纯粹意识。也就是说,纯粹意识才是我们生存的原初条件,才是“我”得以与世界关联的条件。主体只是由于我们在世界上生存才出现的。因此在其理论中,先有完全内在于个人的、空无一物的纯粹意识,我们才得以进入世界,然后产生主体,最后涉及到他人,即首先有了我,才有我与他人之间的关系。

(二)梅洛-庞蒂的“非思”

梅洛-庞蒂设立身体主体,以知觉、行为等身体在世的方式将他人纳入到存在论中。首先,他树立了含混的肉身主体。这与传统的意识主体不同,因为身体是以行动,即一种含混的、主客交融的生存方式在世,而非意识的超然静观。它不像萨特的纯粹意识,它是不透明的,但同样,它也没有形成明确的自我意识。其次,他回到反思前的非思状态。他以肉身化的主体立足于世,在我们用认识来对象化世界前,我们就已经通过知觉、行动等身体现象与世界发生关系,而自我也就是在行动之中建立起来的。

他在清除先验自我时采取三个步骤:一是从“我思故我在”入手,认为“思”和“在”不是直接同一的,而是“在”为“思”奠定基础;二是把人的原初存在状态归结为行动,以身体在世的行动规定存在,我们就在行动中与自我建立联系;三是因为行动总是介入的,它必须切实地与他人或他物联系在一起,因此自我的建立就必须依靠其他人和物。

梅洛-庞蒂解决唯我论的思路是直接赋予主体原初的处境性,即把人的存在归结为与环境密不可分的行动;自我最初就受到环境与他人的限制;我与他人原初地具有一种共在关系。

三、注视和知觉:他人与我的关系

萨特和梅洛-庞蒂都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原初关系是存在关系。因此,他们从日常经验层面出发来论述与他人的关系,并确证其存在,在赋予他人主体地位的同时,进一步瓦解传统的唯我论思想。萨特认为他人与我的原始关系就是作为主体的他人注视着我的关系;梅洛-庞蒂则通过知觉可逆性来论证他人与我相互知觉的关系。

(一)萨特的“注视”

1.注视—羞耻:他人构成“我思”

只是排除先验自我还不能彻底摆脱唯我论。萨特通过把自我构建在他人之上这条思路来进一步消解唯我论,同时又阐明了自我与他人的关系。他从“我思”入手,认为要形成自我意识,必须以他人为中介才能实现,并将他人定义为注视我的人,也就是说通过主体——他人的注视将我实现对象化,我由自为异化为自在——为他的存在,而我对这种异化直接体验到羞耻,我意识到对象——我。总之,萨特将“注视”作为他人与我发生的原初关系,所以注视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知觉,就在于它针对的是他人的意识,而这也为在他人的注视下,我由自为异化为自在这一观点奠定了基础。

这种异化有两方面的表现:一方面,我的可能性被异化为工具性,作为自为存在的我总是“是其不是,不是其所是”,但“羞耻向我揭示我是这个存在……而是以自在的方式”。[1](P347)另一方面是我所组织的世界的异化,他人与我都是自为,在没有他人的情况下,自在的世界是完全为我所组织的,而一旦他人出现,我的世界就又重新为他人所组织,所以,他人的出现就造成了我的世界的冲突,而这两种情况是相互联系的。因此,在他人的注视下,我由自为异化成为他的自在。

萨特把他人定义为注视我的人,给予其主体地位。他借助“羞耻”这一情绪,因为情绪体现了我们与世界的原初关系是存在关系,而非认识关系,这样,他人就被理所应当地纳入存在本体论中。此外,通过羞耻这种情绪,他人的主体地位也能得到合理证明。因为既然我们对自我的意识是一种情绪上的体验,那么他人就是我体验而非认识到的,以保证他人的主体地位。

2.他人的自由奠定我的为他的存在

在萨特看来,他人的注视对我的异化就体现了他人的自由对我的自由的限制。正因为他人的注视让我体会到我的为他的存在,而注视又体现了他人的自由,所以,萨特认为正是他人的自由奠定了我的为他的存在。然而,我既对别人的注视让我的异化感到羞耻,又对自己的为他的存在奠基在他人自由之上感到不安。那么,我就必须要收归他人的自由来与我的自由同一,但萨特认为收归他人自由的谋划必将遭受失败,因此,他人与我处于永恒冲突之中。

3.三个维度的身体:萨特的身体观

萨特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归结为意识间的关系,由于他人的意识不是直观呈现给我的,这就会陷入认识论的困境。于是,他求助于身体,因为“他人为我所是的对象和我为他所是的对象都表现为身体”。[1](P96)他将身体分为了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作为自为的身体。萨特首先指出,不同于近代的传统身体理论,这个层次的身体与意识统一。其次,身体在这个层次并不是我们认识的对象,而是我们的身体有角度地探索世界。最后,身体体现了我的偶然性,体现了我介入世界的个体化特征。总之,萨特否认笛卡尔主义的身心二分,但纯粹意识仍然是首要的主体,身体只是体现了我们介入世界的个体性和偶然性而已。第二层次,为他的身体。在我的注视下,他人的身体异化为我认识和使用的工具。身体在为我的层次上的不可认识在为他的层次上就可以被他人所认识了,他人的身体是可以为我使用的工具。显然,自在的工具性是我们看待他人身体的原初观点。第三层次,我作为被具有身体的他人认识的东西而为我的存在,即我们借他人的眼光,来认识自己的身体。

(二)梅洛-庞蒂的“知觉”

梅洛-庞蒂认为,我与他人的关系首先是知觉关系,他人的存在依靠知觉的确认,用含混交织的知觉避免他人与我的互相物化,并将知觉上升至文化高度,强调人的社会性。

1.以知觉确证他人的存在

梅洛-庞蒂用身体知觉来直接确认他人的存在,知觉针对的是他人的身体,而且,我们能明确地知觉到他人身体是与我一样的灵化的身体,而非自在的身体。他认为,我通过我的身体与他人发生联系,这个事实的证明是不能依靠反思分析的,而只能由知觉直接感知。他把这个称为知觉信念,即“世界就是我们看到的那个东西:这种说法表达了自然人和睁着眼的哲学家所共有的一种信念”。[2](P12)它既是对生活世界研究的起点,也是生存现象学构建的基石。这并非自然态度的独断,而是经过现象学还原的结果,它是我们与世界打交道的原初方式。因此,在他人问题上,我们应该坚信我们的知觉,既然在我们的知觉中和行动中都会遇到他人,那么,拒绝唯我论的最好方法就是接受知觉为我们提供的一切。

2.知觉的可逆性:他人与我共在

如果说单纯论述我们以知觉方式确认他人的存在,还有将他人置于被感知物的被动地位的嫌疑,那么,知觉可逆性则从自我与他人的相互性来论证他人与我的共现和共存,即我在知觉他人的同时,也感到他人在知觉我。于是,他人成为了知觉的主动者,而并非自在之物。

3.在同一个世界上共存:他人与我共在的基础

梅洛-庞蒂知道,在对他人存在的证明中,唯我论总是无可避免的,因为一旦想论证他人的存在,就必须诉诸我对他人的知觉,他人的存在总是有还原于我的嫌疑,于是,问题的关键不是如何证明他人的存在,而是如何对待我与他人的存在关系。而在看待与他人的关系上,梅洛-庞蒂坚持他人与我共在。他认为我与他人都生活在同一个世界,这就为我与他人的共在关系提供了自然基础,只有在此基础上,我与他人才能相互交流,人类文明才得以发展。不仅如此,他坚持在我与他人发生的关系中,我们可以在非反思的层面上知觉体验到我们是生活在同一个世界中的,因为“知觉不是自我封闭的”。[3](P339)正是在知觉的交织可逆中,在我与他人的交流沟通中,我们可以体验到我与他人生活在同一个世界。我们生活在处境中,而处境则是由我与他人所共同构成的。因此,即便在现实中人与人之间存在冲突,但在原初状态中,人与人是和谐共处的。

4.身体图式与对他人的理解

梅洛-庞蒂确立了身体主体,提出了“身体图式”这个概念,并将它由个人扩展到人与人之间,使得对他人的理解成为可能,解决了以往把身体看作通往他人意识的障碍的困境。

身体图式认为身体既非生理学意义上的由各器官构成的机器,也非心理学意义上的超然意识,而是灵化的、有机协调的身体。并且,身体图式的实现在知觉和行为中。这种个人身体的协调性被推广到人和人之间,就形成了身体间性。这意味着我们与他人的沟通也不是建立在纯粹的思维上,而是建立在身体之上。他人意识的问题转变为他人身体的问题,而意识意向性就变为身体意向性,身体是身心的含混的统一体,因此,身体意向性就是全面的意向性。在这里,他人身势的背后没有超然的意识在控制,身势本身就是与意义结合在一起的。近代认识论中理解他人的困境也被“身体图式”解决了。

四、二者理论的分歧与根源

在论述我与他人的关系时,二者存在分歧:萨特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原初关系是冲突;而梅洛-庞蒂则坚持是联系。因此,比较分析二者理论的具体不同,可以更好地理解造成这一情况的理论根源。

(一)纯粹意识和身体

萨特把内在于个人的、空无一物的纯粹意识设置成我们进入世界的前提,而梅洛-庞蒂则将必须在环境中实施的行动设置为人存在的原初状态,这样,每个人在原初状态上就不是完全自由的存在,而是从一开始就受到环境与他人的限制。因此,在梅洛-庞蒂看来,萨特将世界中的一切事物都设定为只有在纯粹意识下能够存在,生存的世界又变为意识构成的世界,这是一种唯我论,先验自我实际上并未完全清除,只是改头换面而已。

梅洛-庞蒂把意识归结为非思的“我能”或有处境的“我思”,即意识的本质是“在世界中的投射”。[4]这意味着,我们在原初状态上,就是一种受环境限制的,与他人联系在一起的存在。只有这样,才能把人从内在的意识解救出来,他人问题才能得到合理讨论。

(二)注视与知觉:异化与同情

在阐述我与他人如何发生联系时,萨特的注视呈现出一种异化力量,而梅洛-庞蒂的知觉则更像是一种“感同身受”的同情。

注视针对的是意识,它是使自为或意识异化的否定力量。作为纯粹意识的他人与我在注视中相互物化和否定对方,结果就是我永远不能与真正自为意义上的他人接触,一旦我接触到他人,他人马上就会成为自在的对象,而关于自在与自为的二元对立,又意味着我无法真正还原出他人来,他人总是我无法理解的。实际上,萨特的理论是一种变相的认识论,我与他人的接触总是要经过异化这个中介,我对于他人的理解,还是以自为对自在的认识这种方式进行的。

而在梅洛-庞蒂那里,作为针对身体的知觉,则表现为一种同情,一种知觉到他人身体是与我同样有血有肉的感同身受。于是,他人的身体行为就有其意义,而不是思维附属的表象,对他人的理解就可直接在身体行为中获得,而无需将身体作为臆测他人意识的表象。

(三)观念世界与生存世界

在世界观上,虽然这二者都认为我与他人是共同生活在一个世界上的,但对萨特来说,我与他人的原初关系是冲突,而梅洛-庞蒂却坚信人人都可体验到共存。

萨特把人归结为纯粹意识,其本身就有一种内在性,萨特坚称自为“是我们用以赋予这个世界以意义和过程的基本所在”。[5](P78)正是意识才得以让我们同世界发生关联,因此,世界就打上了观念的烙印。于是,由我意识所构造的世界就成了我“可以以之做我喜欢的事情的‘谋划’”。[6](P67)既然世界成了每个人原则上可以随心所欲的“谋划”,那冲突就必然出现。

梅洛-庞蒂则认为我们与世界的原初关系是生存上的介入关系,他人对世界的意识不会对我造成冲突,因为我们只是以不同的角度进入同一个世界而已。通过确立这样的一个公共的世界,我们“重新发现诸意识在同一个世界中的联系”。[3](P406)总之,他认为我与他人的原初关系应该是和平的共在,而非冲突。

(四)身体观的不同

萨特试图赋予身体一定的地位,但他始终不愿放弃纯粹意识的首要性,身体只能体现意识介入世界后的偶然,而梅洛-庞蒂却从理论的起点就坚持身体——主体的首要地位。

原因在于,萨特为摈弃先验自我而设立纯粹意识,但要描述一个在世实存的人,就不能回避身体问题,于是,人从纯粹的虚无过渡为在世的实在,身体成了意识进入世界后的附属物,萨特所坚持的身心统一,本质上是让身体化为意识的内在性的一部分。因此,萨特在论述身体在我与他人产生的原初关系时的地位时,又将其理解为认识他人的表象。

但梅洛-庞蒂坚持人从最初就有其生存的环境,并与其生存环境有一种不能明确区分的介入关系,并以身体为主体,把心灵统一到身体上,就是将内在心灵外化,让心灵扎根在生存的世界上。强调人与世界的原初关系,以身体为主体,就是直接赋予身体意义,在理解他人时,可凭其身体行为直接获得他人的感受,而无需再将身体作为推测他人意识的工具。

(五)方法论的不同

萨特设立纯粹意识,使自我与他人间的关系在本质上又归结为不能直观的意识间的关系,对于他人的理解,仍旧因为隔着身体这个屏障,而显得不可能。并且,在注视—异化理论中,对他人的描述还停留在意识的内在构想中。从根本上说,纯粹意识是一种“心理学反思”,它是一种过度的现象学还原,因此,它无法很好地解释他人问题。原初状态被还原为进入世界前的空无一物的虚无,这实际上就切断了人与世界须臾不可分的联系,有退回到自己的观念世界中的嫌疑,这样,人就再次成为自足的,不受任何外部限制的“内在的人”。作为一个绝对圆满自足的人,在原初状态上就应该是完全自由的,他人的出现,只会造成我与他人相互争夺自由的冲突。

相反,梅洛-庞蒂树立肉身化主体,确立知觉的首要性,并树立知觉主体和被知觉的世界的原初的不可分割的联系,人的生存与其处境间不可分割的联系,也就明确了现象学是无法完全还原的,“完全的还原”只会割裂我们与世界在原初层面上的某种亲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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