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根除外源性牛结节性皮肤病的措施与监督保障

2022-12-12 15:53杨冬梅贾皓特木尔巴根郭宇马立峰
中国动物检疫 2022年6期
关键词:调运检疫疫病

杨冬梅,贾皓,特木尔巴根,郭宇,马立峰

(内蒙古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蒙古呼和浩特 010020)

牛结节性皮肤病(lumpy skin disease,LSD)是由痘病毒科山羊痘病毒属牛结节性皮肤病病毒(LSDV)引起的牛全身性感染疫病,2020 年农业农村部印发的《牛结节性皮肤病防治技术规范》将其定为二类动物疫病管理[1]。2019 年8 月,在我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次确诊发生LSD 疫情[2]。自2020 年10 月发生疫情后,内蒙古积极有效应对外源性传入疫病,采取强有力的防控措施和监督保障,使LSD 在短期内得到灭源与根除,为养牛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1 疫病的发生与防控

1.1 疫病的发生

1.1.1 发病时间 2020 年10 月,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在动物防疫督察中发现,巴彦胡硕苏木舒图嘎查75 头进口牛皮肤出现大面积多发疙瘩样结节症状,伴有体温升高,部分结节破溃结痂,临床疑似LSD。该批牛由智利引进,在江苏省连云港海关隔离场隔离期满后即调入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动物疫病防控机构立即采集皮肤结节、口鼻拭子和抗凝血样品送检,3 d 后,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确诊为LSD。

1.1.2 疫点分布 内蒙古此次共引进同批次牛3 400 头。其中,调入锡林郭勒盟2 974 头,涉及5 个旗区(其中西乌珠穆沁旗1 039 头、正镶白旗130 头、正蓝旗1 320 头、阿巴嘎旗58 头、乌拉盖管理区427 头);调入包头市426 头,涉及九原区某牧业有限公司。6 个旗区均出现LSD 疫情,大部分疫点分布在锡盟。

1.1.3 辐射范围 锡林郭勒盟5 个旗区引进牛中陆续有964 牛头发病,发病率为32.4%;死亡49头,病死率为5.1%;涉及15 个苏木乡镇、36 个嘎查、89 个农牧户。首先发现疫情的西乌珠穆沁旗共进口该批牛1 039 头,发现可疑病例273 头。包头市九原区某牧业有限公司发病牛9 头,发病率为2.1%,无死亡。

1.1.4 采样诊断 对所有发病牛采样送内蒙古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称自治区疫控中心)进行LSDV 核酸检测(荧光PCR 方法)[3],结果检出LSD 阳性。上述地区的发病牛和病死牛均为同批进口牛,疫情未向外扩散,当地其他牛未见发病和死亡现象。

1.2 防控措施

1.2.1 启动应急预案 发病旗区政府紧急启动应急预案,自治区、盟市及相关旗县立即安排防控经费,用于疫情处置、物资购置、疫苗免疫、疫情排查监测和监督保障。自治区疫控中心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牛结节性皮肤病防治技术指南》,指导防控工作,农牧部门第一时间派出专家组和技术人员赴发病苏木嘎查、养殖场开展疫情处置和流调。

1.2.2 及时处置疫情 确定为外源性疫情后,锡林郭勒盟5 个旗区共检测样品3 004 份,扑杀并无害化处理发病牛和检测阳性牛1 887 头;包头市九原区共检测样品426 份,扑杀并无害化处理发病牛和检测阳性牛120 头。

1.2.3 开展疫苗免疫 按照《牛结节性皮肤病免疫技术规范》对高风险区域的牛进行紧急免疫。锡林郭勒盟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下发了《关于抓紧组织开展牛结节性皮肤病紧急免疫工作的通知》,对高风险区域苏木乡镇所有47.1 万头牛进行了紧急免疫;包头市对九原区存栏的22 095 头牛全部进行了紧急免疫。各地均研判疫情,对防控效果开展风险评估,创建并推广综合防控集成技术模式,适时开展牛的疫苗免疫。

1.2.4 全方位开展流调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牛结节性皮肤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及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的工作部署,全区各盟市迅速开展了LSD 流调工作,特别针对近年来进口和区外调入的牛。同时,每年结合春秋两季防疫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项流调,到目前未发现新发LSD。

2 监管保障

2.1 监督疫情旗区划定疫点、疫区

在自治区督导组和专家组的指导下,各旗区严格按照防治技术规范要求,精准划定疫点、疫区,采取隔离、消毒、检测、扑杀及无害化处理等防控措施,全力处置疫情。

2.2 监督消毒灭源,消杀传播媒介,净化饲养环境

督促养殖场户重视对传播媒介蚊、蝇、蠓、虻、蜱等叮咬昆虫及幼虫的消杀,清除孳生环境。掌握对当地昆虫媒介生物种类、采食习惯、活动规律及叮咬吸血习性,对现有媒介携带病毒及存活方式和危害季节进行调查[4],最大限度地阻断昆虫媒介的传播途径。建立定期消毒制度,各地将环境消毒灭源作为防疫的常态化工作。疫点病牛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后,对所接触的器具、垫料、饲料、污水及其排泄物、分泌物等同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养殖场地、棚圈及环境进行清洁和消毒。锡林郭勒盟5 个旗区累计消毒面积431.311 万m2;包头市九原区累计消毒面积13.39 万m2。

2.3 对检测阴性牛实施隔离监管

锡林郭勒盟5 个旗区和包头市九原区扑杀并无害化处理发病牛和检测阳性牛后,对现存栏的1 344 头同批次牛实行了严格隔离。当地动物疫病防控机构指派专人实施定点隔离监管,保障隔离条件,改善隔离场环境条件,做好消毒和消杀昆虫,按时观察牛体健康状况,在隔离期满后,进行再次采样送检,确保疫病彻底消除,消除再感染隐患。

2.4 实施封锁和限制高风险地区动物流动

疫区旗区都在疫点、疫区出入口设置检查站卡,禁止易感动物及产品进出,在锡林郭勒盟设立了26 个、在包头市九原区设立了1 个消毒检查站。同时,关闭了辖区内的活牛交易市场,对隔离动物下发限制动物移动执法文书,限制高风险地区易感动物向低风险地区流动。各地还建立了有效的疫情巡查和奖励机制,对及时发现疫情和未经检疫购入外地易感动物的举报人员进行奖励,查出了一批违法违规调运牲畜的案件。

2.5 严格进口牛检疫监管

自治区出台规定,要求进口动物须符合中国与输出国政府签订的动物检疫条款和检疫要求,相关材料齐全。进口牛须经临床健康检查、检测阴性、疫苗免疫,凭海关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方可引进。动物运抵后24 h 内,向所在地旗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由官方兽医现场查验、核对耳标信息、登记备案后,进行监督隔离观察,隔离观察期满经检疫合格后方可混群饲养。全区各地按规定开展了进口牛专项检查,共检查进口牛15 312 头。其中,呼和浩特市组成检查组对所辖4 个旗县、11 个奶牛场2020 年以来进口的4 600 头奶牛的购入手续、检疫凭证、免疫消毒记录、养殖档案、健康状况等进行了详细的检查,未发现LSD 相关症状的奶牛。

2.6 精准落实监管责任、开展广泛疫情排查

各地制定任务清单,将责任分解落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牛免疫、备案、调运、检疫、健康状态等进行拉网式摸排。全区LSD 疫情排查实行日报制,截至2021 年底,全区累计排查养殖场户232.8 万个次、屠宰厂636 个次、交易场所293 个次,排查牛4 136.5 万头次。其中,锡林郭勒盟累计排查苏木乡镇2 425 个次、养殖场户2 289 个次,排查牛855.2 万头次;包头市累计排查苏木乡镇318 个次、养殖场户2 435 个次,排查牛63.42 万头次。

2.7 加强检疫和流通环节监管

自治区疫控中心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工作的通知》,严格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的出证、验证和规范管理,落实跨省调运种用乳用动物检疫审批,跨省调时运调运人须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实验室检测报告,到达目的地后,向所在地旗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同时,加大对贩运经纪人和运载车辆管控,实行动物贩运经纪人备案登记制度,在新增的“牧运通”模块中开发应用车辆备案系统,实现了畜禽运输备案车辆和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的关联,并采集出证后的备案车辆轨迹,达到检疫证明和畜禽运输轨迹同步保存。并根据农业农村部活畜检疫调运反馈信息,对进入内蒙古运输牛的车辆及启用地和运输目的地与当地有关的车辆进行追踪和排查,发现疑似症状时严格按照防治技术规范处置;供屠宰用动物进入的,必须“点对点”调运到屠宰场,调运途中不得卸载。

2.8 实行报批和指定通道制度

部分地方,如锡盟行署下发了《关于加强动物调入监督管理的公告》,实行调入牛报告批准、盟市级报备制度,动物运抵后24 h 内现场勘验,监督隔离观察。规定了两处公路进入的指定通道(太仆寺旗检查站和多伦县检查站)负责监督检查、信息登记、车辆消毒和签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收未经指定通道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检查、消毒、签章输入的动物和动物产品。

2.9 依托信息平台精准施策

自治区在检疫出证和落地监管等信息化建设中统筹协调、健全数据,对奶牛规模养殖企业实行了畜禽标识可追溯管理,奶牛规模养殖企业将关联信息录入自治区兽医信息化管理系统,并通过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对跨省区和区内调运的动物进行平台跟踪巡查及到达确认,将启运地出证与目的地反馈实现无缝衔接,有效推进了互联互通,实现了产地与运输环节的全链条监管。

3 疫情处置中发现的问题

3.1 牛只调运频繁,疫病发生风险增大,进口动物未严格落实落地监管制度

此批进口牛是由政府牵头,农牧民与进出口企业签订合同引进的。牛只在海关隔离期满后,被运输至目的地,但未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报告,也未实施查验和观察,而是将牛分散到了各购牛场户,造成疫点数显著增多,波及面广的被动局面。

3.2 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制落实不到位

机构改革后,各地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受到合并、重组、整合、减编等因素影响,人员和经费严重不足,是目前制约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一大难题。养殖场户和基层兽医对新发病识别不够,未及时发现和报告疫情,从发病牛抵达目的地到巡查发现疫情已有半月之久。

3.3 进口动物隔离监管存在疏漏

初步调查引进牛来源国为LSD 无疫状态,进口牛到港时全部健康,疑似是在进口后隔离场隔离时染疫的,同批次牛调运至不同地方均有发病,在隔离期满时已有个别牛出现病症,但未引起足够重视。

3.4 外源性疫病大面积突发,增加疫病防控压力

一是隔离同群引进的阴性牛所需的隔离场往往是因地制宜,隔离条件不完全达标;二是在幅员辽阔、道路四通八达的牧区旗县实施疫区封锁和限制高风险地区动物移动方面操作难度大。

3.5 跨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及联防联控存短板

目前,动物进口隔离期满后对国内调入地如何实施及时有效的跟踪监管仍缺少明确的规定和信息共享,凭海关开具的检验检疫证明即可移动调运动物,到达地落地报告制度难以实施,不能形成监管的及时性和连续性。另外,疫情发生后在追责和及时打击违法违规调运动物方面也应加大同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

4 对策

4.1 健全法律法规,加强能力建设

应汲取此次外源性疫病发生的教训,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健全检疫监管体系,加强基层动物卫生监督的能力建设,落实辖区范围内动物调运流动巡查监管责任,疏通疫情报告渠道,做到疫病早发现、早处置。

4.2 强化对进口及跨省调运动物的监管

严把进口动物检疫关,执行有效的准入和报备制度,加强行业间及部门间的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严格执行抵达目的地的及时监管。对于违法、违规调运动物引发动物疫情的案件要协同海关、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

4.3 进一步提升疫病综合防控能力

特别要加强基层动物疫病防控基础性设施建设,完善动物疫病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实验室诊断水平,建立布局合理、政府主导的动物隔离场和无害化处理厂,达到疫病处置与扑灭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4.4 进一步明确机构和体制

理顺各地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机构和名称,尽量做到统一归口、上下一致、权责明晰、协同联动。要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配备与监督管理工作相适应的执法人员,提高人员素质,并加大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经费投入,保障经费投入渠道畅通,并满足执法工作的需要。

4.5 加强宣传培训

通过培训、印发宣传单、挂图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养殖、经营、屠宰等相关从业人员疫病防控知识的普及,提高其对LSD 的识别能力,帮助其掌握防控要点,增强其自主防范意识,做到群防群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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