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村(社区)巡察的探索与研究

2023-02-07 19:12付璐
村委主任 2023年12期
关键词:社区研究

基金项目: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新时代延伸巡察村(社区)工作思考与研究”(2020SJA1729)。

作者简介:付璐(1988-),女,汉族,山西绛县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为高校党建、思想政治。

摘要:对村(社区)巡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党组织建立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跟进到哪里”的具体实践,有利于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一贯到底,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文章探讨了我国对村(社区)巡察的相关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分析了对村(社区)巡察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深化政治巡察、推进有形有效覆盖、精准发现问题、强化成果运用等意见建议,以为推进对村(社区)巡察工作提质增效建言献策。

关键词:对村(社区);巡察;研究

文章编号:1674-7437(2023)12-0040-03      中国图书分类号:D262.6     文章标识码:A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巡视作为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总体部署,深入推进巡视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不断赋予巡视制度新的活力,探索了一条实现党自我净化的有效路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要求,村、社区党支部工作纳入县级党委巡察监督工作内容[1],将村、社区党组织作为县级党委巡察对象,纳入巡视巡察整体规划。一些地区逐步开始探索对村(社区)巡察,通过强有力的政治监督,夯实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特别是党的二十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专门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不断引领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

1   对村(社区)巡察的重要意义

1.1   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一贯到底的现实需要

巡察的定位是政治监督,关键就是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农村改革的逐步推进、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涉农资金的大量流入,部分村级党组织权力集中、监管薄弱、组织力不强、战斗堡垒作用不突出以及基层社会治理思想理念更新不及时、方式创新不足、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愈發凸显。对村(社区)巡察有利于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深入发现并推动解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坚决、不精准等问题,推动基层党组织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初心使命,做到“两个维护”,保证党的一系列为民务实好政策落到位落到底。

1.2   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现实需要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对村(社区)巡察有利于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以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3   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现实需要

对村(社区)巡察有利于推动巡察工作直插基层、直指问题,加强对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进一步增强村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2   开展对村(社区)巡察基本情况

2017年以来,各地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主动探索对村(社区)巡察工作。

2.1   加强试点先行

部分地区率先开展对村(社区)巡察全覆盖试点,及时总结经验,研究探索规律,有效回答了“能否覆盖、怎么覆盖、如何保证覆盖成效”问题。例如,江苏省根据中央巡视工作规划,于2018年4月出台《关于推进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积极推动对村(社区)巡察全覆盖”目标任务[2],在全国率先构建对村(社区)巡察、市县巡察、省直单位巡察三项巡察一体推进的工作布局,为对村(社区)巡察作出制度安排和顶层设计。

2.2   出台指导意见

部分地区加强对村(社区)巡察制度建设,明确全覆盖路线图和时间表,对村(社区)巡察工作更加稳健扎实。例如,浙江省先后出台进一步加强对村(社区)巡察工作指导意见和“1+4”制度机制[3],推动对村(社区)巡察工作责任体系持续健全、监督重点更加聚焦、方式方法主动创新、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

2.3   制定操作指引

一些地区从省级层面制定《对村(社区)巡察操作指引》,各地在遵循中体现特色,在规范中因地制宜,对村(社区)巡察操作流程不断优化,日臻完善。例如,各地均以不增加基层负担为原则,减少村(社区)及所在乡镇(街道)提供资料和账册;进驻动员会可在乡镇(街道)集中召开,使对村(社区)巡察契合个性化需求,体现短平快特征[4]。

2.4   加强责任传导

部分地区省级层面注重靠前指导、跟进督导,以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和党的建设考核为抓手,推动责任传导到“神经末梢”;市、县党委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坚持把对村(社区)巡察作为“书记工程”紧抓不放。各地普遍构建形成“省统筹,市推进,县主责,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县级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整改,纪检监察机构、组织部门负责整改日常监督”的对村(社区)巡察工作格局[5]。

3   对村(社区)巡察存在的问题

3.1   巡察监督重点不突出

部分地区对政治巡察内涵理解不深、把握不准,没有紧紧围绕村情特点及我国的相关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如对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巡察认识存在偏差;把政治巡察简单当作党务检查、财务检查等。

3.2   方式方法不够灵活

部分地区对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的“12+N”种工作方式运用不够充分,过多依赖查阅台账资料,走村入户、深入群众等方式,发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较少。

3.3   巡察成果运用不够有力

一些村级党组织对整改重视程度不够,整改措施空泛,整改效果不佳。标本兼治作用发挥不明显,没有从村级层面存在的共性问题中分析提炼出市县党委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一些问题村级无法解决,县镇级未能做到共同整改,导致一些问题不能及时处置到位[6]。

3.4   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

部分地区巡察干部在巡查时,对问题表述不清,缺少实例支撑,同时,存在巡察情况汇报不及时、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间距离撤点时间过长、问题底稿编制不够规范等问题。

4   对村(社区)巡察的优化对策

4.1   突出“两个维护”,深化政治巡察

“两个维护”是巡视工作的“纲”和“魂”,也是政治巡察的核心内容。深化对村(社区)政治巡察,要把工作聚焦点、着力点统一到“两个维护”上来。一是强化“四个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通过对党组织和“关键少数”进行政治体检,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村(社区)是否得到贯彻落实,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没有得到解决。二是突出监督重点。着力发现并推动查处国家相关战略部署落实不坚决、惠农惠民政策执行打折扣等问题,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着力发现并推动查处村(社区)干部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净化基层风气,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巡察就在身边[7]。

4.2   突出系统思维,推进有形有效覆盖

对村(社区)巡察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善于运用系统化思维,把握好遵循与创新、共性与个性、进度与质量等关系,统筹考量、协调推进,不断推动对村(社区)巡察工作扩面提质。一是注重创新性。处理好政治与业务的关系,防止把对村(社区)巡察等同于一般的党务检查、业务检查和财务审计,同时也要防止机械地对标巡视,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要真正把政治巡视巡察要求落细、落实、落具体,切实做到在遵循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二是注重针对性。各地各区域要针对自身的发展水平、资源禀赋等状况,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不断提升发现问题的针对性和精准度,努力解决“神经末梢”供血不足的问题。例如,针对经济发达的村(社区),要重点巡察“三资”管理等问题;对生态经济区,要重点巡察生态环境保护等问题。三是注重流程性。对村(社区)巡察面广量大,要突出效果导向,准备、了解、报告、反馈整改四个阶段一个不能少,但周期也不宜太长,每个阶段具体环节可根据需要合理取舍,科学安排。了解阶段:召开动员会,走访调查,这些可作为必经环节;报告阶段:不一定要对每个村(社区)都形成专门的巡察报告,可将乡镇(街道)作为单元形成综合报告,附每个村(社区)问题清单;反馈阶段:共性问题可统一反馈、镇村共同整改,个性问题单独反馈,由镇村分头认领、对账销号。

4.3   突出监督质效,精准发现问题

精准发现问题是高质量实现对村(社区)全面巡察的必然要求。要坚持求真务实,注重路径创新,不断提升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和可靠度。一是优化组织形式。坚持把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巡察“回头看”贯通起来,穿插使用,打好组合拳。要结合村(社区)特点,以精准发现问题为前提,探索有效覆盖模式。探索“巡镇带村”,巡察乡镇(街道)党组织时,延伸对其所辖全部或部分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探索“模块式”巡察,将巡察内容分为党务、村务、财务等模块,巡察组对应设立若干小组,对一个乡镇(街道)辖区全部或部分村(社区)党组织进行流水作业,既有利于精准发现问题,又提高了巡察效率。二是创新监督方式。对村(社区)巡察直面基层、服务基层,要准确把握差异性、突出针对性,积极探索符合基层特点、群众容易接受的工作方式。统筹乡镇(街道)力量,实行地域回避配置,开展对村(社区)“交叉巡察”,有力破除熟人社会“人情干扰”。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对村(社区)巡察是严肃的政治工作,必须始终把实事求是作为基本原则,有什么问题就反映什么问题,不能随意扩大或缩小,更不能歪曲隐瞒和捏造事实。对重点问题、敏感问题,要编制问题底稿。坚持把依规依纪依法作为开展巡察工作的底线,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履行执纪审查职责,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确保对村(社区)巡察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4.4   突出標本兼治,强化成果运用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巡察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对村(社区)巡察整改工作必须优质高效、真改实改,以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的实效取信于民。一是坚持边巡边改。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有关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要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督促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争取在巡察期间取得成果,使群众看到实效,增强获得感。二是分类移交处置。对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问题线索,属于村(社区)能够解决的问题,向村(社区)党组织反馈和移交;属于乡镇(街道)解决的问题,向乡镇(街道)党(工)委反馈和移交;乡镇(街道)层面无法解决的问题,向所在县(市、区)有关职能部门移交处置。对证据确凿的问题线索,要第一时间移交,督促快查快结。三是强化问题整改。督促被巡察村(社区)严格对照反馈意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乡镇(街道)党(工)委和纪(工)委要主动靠前,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定期梳理整改进展情况,持续跟踪督办,推动全面整改。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要严肃问责,达到问责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四是发挥治本功能。对村(社区)巡察不仅要查找突出问题,还要从县级或乡镇(街道)层面综合分析体制机制方面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整治,查找制度漏洞,构建长效机制[8]。

5   结束语

把抓好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高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积极开展理论和实践探索,推动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可以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文章通过梳理分析我国对村(社区)巡察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针对性提出突出“两个维护”,深化政治巡察;突出系统思维,推进有形有效覆盖;突出监督质效,精准发现问题;突出标本兼治,强化成果运用的破解之策,以全面提升村(社区)巡察工作质量和成效,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内自我革命向纵深发展提供参考和启示。

参考文献:

[1]中国政府网.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EB/OL].(2018-11-25)[2018-11-25].https://www.gov.cn/zhengce/

2018-11/25/content_5343236.htm?eqid=ce10db9d0001709b000000066475b468.

[2]顾敏.江苏推进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巡”出真问题 “察”出震慑力[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8-05-30(4).

[3]戴睿云.我省持续发力对村(社区)巡察 [N].浙江日报,2023-12-02(3).

[4]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持续深化政治巡视 推动巡视高质量发展[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9-02-28(7).

[5]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利剑作用 推动解决基层突出问题[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9-02-14(8).

[6]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贯彻市县党委巡察意见 以实际工作成效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7-

08-16(1).

[7]孙权.江苏全力推进巡察工作提质增效——让群众感到从严治党就在身边[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9-03-02(3).

[8]中央纪委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2017年7月修改)》[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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