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实在论:实践范畴新建构

2023-04-22 01:52
理论界 2023年11期
关键词:实在论第一人称本体论

余 涛

实践是人类生存和发展最基本的活动,是人类社会生活的本质。目前我国学界关于实践的研究还存在诸多空白、不足和争论。比如通行的教科书都是就认识和实践的关系来理解实践,实践范畴被划归认识论领域,而在“实践本体论”和“物质本体论”以及消解本体论之间还存在激烈的争论。其次,就实践主体的研究而言,回答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如何统一需要汲取当代身心研究的最新成果。还有学者认为:传统教科书中认识论是放在辩证唯物主义部分来论述的,而社会和人是放在历史唯物主义部分叙述,认识与认识主体以及认识基础脱离,在抽象认识论的框架内理解和叙述实践无法解读出实践概念的丰富内涵。〔1〕再者,对实践能动性的说明缺乏更深入的意识结构和心理内容等维度的分析。就实践和真理的关系而言,是将实践检验真理与逻辑证明完全分开的方式。因此,如何建构实践本体论,理顺“物质”和“实践”范畴的关系,如何理解实践主体,深入认识实践的能动性以及意识活动的形式和本质,探索实践检验真理的方式等仍需展开进一步探索。新近美国哲学家琳恩·贝克立足于生活世界,针对还原论自然主义、取消主义、二元论和动物主义等观点建立了一种称作“实践实在论”的常识哲学理论。在实践本体论、物质构成、实践主体、实践能动性和意识本质、实践形式以及真理和因果知识等方面提出了独特的看法,可为丰富实践范畴和推进实践唯物主义哲学研究提供新的借鉴。

一、实践本体论——生活世界

本体论是关于存在的追问,子问题很多。第一是本体论地位问题,即有什么存在,哪些事物具有本体地位。第二是事物以什么方式存在,是物质的还是关系的、属性的或倾向的。第三是存在的程度问题,包括存在的数量、层次,是否依附其他事物等。第四是存在的分类问题。在贝克看来,本体是存在的清单,是某个时间真正存在的、不可还原和不可取消的事物,涉及的是一种非冗余的实在。但是,占主导地位的形而上学持还原论的自然主义立场,在本体论上有几个谬误:一是忽略了本体存在的多样性,尤其贬低了普通事物的存在和本体论地位,对与我们日常互动的事物几乎没有本体论兴趣。许多形而上学实在论者“把世界上事物显而易见的多样性仅仅理解为根本上是相同种类的事物的概念多样性,如粒子或粒子的临时部分之和”。〔2〕其二是形而上学实在论者坚持认为,“存在着一个独立于我们的思想甚至我们的存在的自在的实在。”〔3〕相应地,对对象和事物作出独立于心灵/依赖心灵的区分,并认为前者具有本体论优先地位。贝克试图消除以上本体论谬误,她认为:

1.本体存在是多样的。首先,“实践实在论承认有意向状态的人、普通的自然对象和人工对象、风俗习惯、各种制度。凡是科学和日常生活中成功的解释实践所依赖的任何事物,都会得到实践实在论的承认。”〔4〕“某事物对于成功的解释实践来说是必不可少的,这一事实就足以确保它的本体论地位。”因此,诸如螺丝刀和核桃都属于完整的本体存在的清单,它们不是多余的。其次,普通事物之间的差异是本体上的。螺丝刀与核桃是完全不同的事物,有不同的因果力和持存性。再次,较低级的实体与它们所组成的实体之间的普遍关系是构成的,每一个构成的事物都是某种主要的类,其中的某个基本属性确定了事物的本质。最后,日常对象是不可还原的。因为直接基于这些对象的经验描述具有最大限度的准确性,它们所构成的生活世界是人类利益和关注的焦点所在,在对日常现象的成功的因果解释中不可取消。总之,根本上存在的是具体的物质和不可还原的物体和属性。

2.意向产物及生活世界具有更高本体层次。贝克声称:“实践实在的一个关键特征是它强烈抵制对日常生活所揭示的实在性的贬低。”〔5〕反思我们的科学和日常实践会发现,人的活动的达成离不开信念、愿望和意图等,生活世界充满意愿现象和意愿对象。因此,日常生活及其事物不仅不低于其构成物——基本粒子和各种原料,相反因其被构成而有更高的本体层次。一个物体的主要类型属性决定了物体的层次并赋予了物体在较低层次上无法表现出来的因果力。贝克借用亚历山大的格言“真实就是有因果的力量”来表达。信用卡之于我们的因果力远大于山脉,“山脉的本体层次低于信用卡或护照,原子的层次则更低。”〔6〕

实践实在论之所以能确认日常对象为真实存在物并具有更高的本体层次,关键在于构成这一特殊而无所不包的形而上学关系。物质如何构成是指当一个事物由另一事物构成时,两者之间的关系究竟如何,包括同一关系、随附关系、二元论、副现象、突现、等等。在具体物质对象的构成如雕塑与大理石以及心与身之间的关系问题上,传统观点要么主张同一论,要么沦为二元论。构成关系无处不在,比如人格和身体、纸张和美元之间都存在这一关系。最典型的如雕塑“大卫”,一方面,大卫和石块不是两个分离的个体:大卫的许多美学属性取决于石块的物理属性,如形状分布,而且大卫和石块在空间上是重合的。另一方面,大卫作为艺术品与石块又不完全相同。石块能存在于无艺术的自然中不具有雕塑的属性,但大卫必定作为一尊雕塑而存在。因此,构成不能被定义为同一。一个事物与其构成的事物之间的关系也不是一种部分和整体的关系。“构成概念背后的基本思想是:当具有某些属性的事物处在某些环境中,具有新属性的新事物就会突现出来。”〔7〕这个新事物具有不同的持存条件和因果力。构成具有以下特点:

(1)构成是一种不对称的关系。石块构成大卫但大卫并不构成石块,这种不对称导致了一种与还原论相反的本体论层次结构。大卫具有原始石块所没有的新的因果力,因此比石块具有更大的本体论意义。

(2)构成是非传递的。即使a 在t 时刻构成b,b 在t 时刻构成s,但不满足a 在t 时刻构成s。

(3)构成是个体事物之间的偶然关系。首先,构成是个体事物之间的关系而不是事物的属性。因此构成与随附性截然区分,构成材料也不是构成关系的被关系者。其次,构成是一种偶然的关系。事物可以存在而根本不构成任何东西,构成某物的关系往往是意向活动的结果。被构成的事物在本质上是由外在关系决定的,信用卡最本质的因果力不是来自它的各个部分,而是来自经济制度和法律。

构成非同一的思想吸收了偶然同一、相对同一等内容,同时又兼容于物理属性的整体随附。构成关系可以将不同实在层次的事物统一成我们日常生活中体验到的对象,并坚持这些对象不是组成它们的粒子的聚集。“最重要的是,构成强调了世界上个体类型真正的多样性。”〔8〕因此,构成观是一种新的物质观,更全面地定义了物质事物。通过构成关系,贝克赋予了本体论以多样性、层次性、新颖性等内涵,本体论“节俭”是不必要的,而且本体论和认识论方法论也是合流的。生活实践既有形而上学的意义,又有方法上的意义:一个事物使用它来做什么,如果要在生活中获得解释,那么如何理解它。

二、实践主体及其能动性

人是实践活动的主体。人是什么是所有人学问题的中心议题。从实践实在的立场出发,人学研究应具有以下两个特征:一是支持意向性,如相信p、渴望q 和意图a,没有意向性就没有人。二是把完整非部分的人作为研究对象。一个人的基本属性不是他的部分及其相互关联的属性决定的,理解人和身体的关系需要借助对我们所生活所关心的世界的哲学反思,要回答“我是什么”必须先揭示我为什么是能够问这个问题的人。

根据构成观,“我”从根本上说是一个由人类有机体构成的人格,是一种具有第一人称视角能力的存在,如果第一人称视角能力没有被例示,我就不存在。人与身体的关系跟其他构成关系的区别在于人有内在的方面,即人能把自己当成自己来思维、推理和反思。“这个内在方面是人的定义性特征,其基础就是第一人称视角”。〔9〕许多非人类动物都有这种视角,但是只有人不仅具有这一视角,还认为自己是这个视角的来源,因其而获得自我概念。总之,“人是具有第一人称视角的物质性存在。”〔10〕“当一个动物拥有第一人称视角或能力时,一个新的实体就会出现:一个人。”〔11〕第一人称视角能力的拥有者既可以是生物体个人,也可以是无机物组成的个人,甚至是火星人。具有第一人称视角能力的充要条件是:一个对象x在t时刻具有第一人称视角的能力,当且仅当,x 具有t时刻第一人称视角所需的所有结构属性,或者(1)x 在t 时刻之前的某时已经体现了第一人称视角,(2)x 在t时刻所处的环境有利于第一人称视角的形成和维持。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陷于昏迷状态仍然作为人而存在。

第一人称视角既不能取消也不能还原,它是基本实在的组成部分,是本体中的一种倾向属性。从起源上说,它不是非物质的灵魂的作用而是进化的产物。贝克说:“拥有第一人称视角的能力就像拥有掌握一种语言的能力一样,是自然选择的产物。”〔12〕随着第一人称视角的发展还产生了一种新的心理实在。因此,除了生物学意义之外,第一人称视角还具有重要的本体论意义,因为人与没有第一人称视角的有机体之间的不同是本体论上的。个人具有的第一人称视角分为基本的和强大的两个阶段,前者指生物体具有某种意识,后者则是社会性的,因为它需要一种语言,通过“我……”语句的使用典型地表现出来。语言需要语言共同体,而维特根斯坦的“反私人语言论证”已证明,凡语言都是公共的,一个孤立的鲁滨孙不可能自创一种语言。共同体结为一个整体还具有共同的意向性、共同的利益和价值观、等等。因此,“人在本体上属于社会本体。”总之,“我们基本的第一人称视角与动物界联系在一起,但我们强的第一人称视角使我们区别于自然界中的其他一切,也确保了我们必然是社会实体。”〔13〕

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世界的社会性的物质活动,具有直接现实性和自觉能动性。第一人称视角是这种现实性的能动活动的基础,在贝克的生活世界中,第一人称视角能力的形成使得人成为道德和理性自主体,能从事实践推理。第一人称视角的两个阶段与意识和自我意识有着对相应关系。可以从基本的第一人称视角来理解意识,用强的第一人称视角来理解自我意识。第一人称视角是任何形式的自我意识的必要条件,具有以下特征:第一,第一人称指涉不受某种指称错误的影响。一个人可以不知不觉地用第三人称称呼自己,但从第一人称的角度来看,他不能不意识到自己指的是谁。第一人称指涉不能从“我……”的句子中消除。具有第一人称视角的语言使用者能够有意义地使用“我……”的句子,这种句子表达的想法不能用非第一人称的方式同样好地表达出来。第二,第一人称视角是关系性的,孤立的生物不可能拥有第一人称视角,需要一个他物概念。第三,第一人称视角是心理解释的需要,人们不能将获得的态度归因于一个缺乏第一人称视角的主体。人的行动是由以索引方式理解的信念状态来解释的,以索引方式表征的信念状态将自主体以视角的方式置于环境中。第一人称视角揭示了以第一人称思考自己和以第三人称思考自己之间的区别。一旦有人能作出这种区分,他就成为相信、渴望、恐惧等众多意向状态的主体。

日常实践活动依赖信念归属等意向性活动。人的归属行为通常致力于信念的存在,这是由于我们基于信念态度成功地解释了人的行为和社会实践,正如人行道绿灯开启后我们就会产生车停人行的信念,否则很难解释我们的行为。但是在还原论自然主义看来,信念是一个人的某些适当部分的状态;在二元论看来,信念是一些非物质的笛卡尔式的自我状态;对于非取消的唯物主义来说,信念要么与大脑状态相同,要么由大脑状态构成;对于功能主义来说,信念是某种物理实现的功能状态。贝克反对以上观点。

第一,信念是一个人的整体状态而非任何适当部分,比如大脑。态度是一种减弱意义上的状态,类似财务状况、紧急状况等,与一个人的内部状况并不一致。

第二,一个人S 是否有一个特定的信念(个体化由其归属行为中的that从句决定)由S 做什么、说什么、想什么以及在各种情况下将会做什么、说什么和想什么决定的,以上活动是意向性的。

第三,S 是否相信p 是真的取决于S 是否存在相关的反事实。反事实涉及语言使用者的语言和非语言行为,承载了揭示拥有信念和其他态度的本质而不管大脑中发生了什么。人知道哪些反事实是有意义的,部分通过理解归属行为中的that 从句,部分通过概括人的行为,还通过了解信念持有者的环境和其他态度。

第四,信念具有语境性。包括(1)哪些反事实与一个人的信念p 有关,其真该如何确定取决于这个人的特征、历史以及他的身体、社会和语言环境;(2)只有在某个语境中,反事实条件句对于S 相信p 来说才是充分的。〔14〕

三、实践形式和真理性知识

实践有多种形式,实践活动的一个直接产物就是发展并检验真理,任何真理都具有客观性、条件性和相对性。不同形式和层次的实践获得不同形式和层次的知识,如常识、科学和宗教等,都具有真理的相对性和绝对性的特点。

实践实在论主张,形而上学不应脱离人类的其他探究而应回应所有成功的认知实践,无论这个认知实践是科学的还是非科学的,尤其不能要求所有的知识都必须经过科学证明。在贝克看来,日常世界的知识不是没有科学证明就必须被抛弃的民间理论,相反,“常识同样是真理的可靠来源。”实践实在论者是科学实用主义者,“把真理的领域扩展到物理科学之外,甚至完全超越了科学,那就是与世界打交道的可靠且不可或缺的常识主张。”〔15〕

贝克区分了三个等级的经验参与。第一等级是最基本的经验参与,包括通过日常观察即可证实或证伪的内容。第二等级的经验参与包括通过系统的实验探究可证实或不可证实的内容,如标准的社会科学研究通过普通的实证方法揭示了我们未知的事物。第三级的经验参与包括通过完整统一的物理科学证实或不可证实的东西。实践实在论者的经验主义不仅包括物理科学的经验主义和实验的经验主义,还包括日常的经验主义。日常世界的知识大多是日常经验的,我们生活在一个中等物体的世界中,这些物体(人工制品和自然物体)及其行为方式很大程度上是可预测的,并不是科学告诉我们存在什么。在贝克看来,全部科学只是全部知识的适当组成部分,知识包括社交场合衣着得体给人以好感这类真,也包括社会和政治的知识。知识并不受科学或理论知识的限制,将认知局限于科学是对现实的一种毫无意义的裁剪。因此,实践实在论的认知结构远远超出了任何有限的科学。艺术、法律以及常识都有助于我们理解现实从而在关系网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当然,贝克也承认,一个实用的实在论者和科学的实用主义者一样,不排斥用科学来阐明常识。

常识也具有真理的因果必然性特征,而且它不需要通过引用基本的物理机制来解释。在贝克看来,有关因果解释的标准观点过于狭隘和严格,基本的物理机制的解释只在一些物理科学的特殊情况下有用,它不仅不够详尽还排除了我们想要、我们需要付出某事物以获得某种结果这类因果解释。实际上,当我们能够对所解释的类现象给予控制时,我们就有了充分的因果解释,当我们可以随意产生或阻止一种现象时,我们就已经找到了一个原因。因此,关于因果解释只需提供一个充分条件,满足一种“控制测试”即可:假设C 是可以通过产生或防止另一种类型现象F 的发生来产生或防止某类型现象G 的发生的情况,其中F 的发生在时间上不同于G 的发生,且F 的出现本身并不必然导致G 的出现,则:C 情况下F 的发生可以因果地解释C 情况下G 的发生。包括(i)如果C 情况下F 没有发生,那么C 情况下就不会发生G;(ii)如果C 情况下确实发生了F,G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那么C 情况下F 的发生可以因果地解释C 情况下G 的发生。〔16〕总之,普通事物和它们的常识特性就是事情发生的原因之一。如果一个普通对象由于例示了常识属性而具有某种效果,那么该对象就具有因果力,并且该属性就是有因果效能的。

常识因果还具有不同于物理因果的特性。以金在权为代表的物理因果理论坚持一种物理实现原则,认为我们可以从微观结构上解释为什么一个基于微观的属性具有一定的因果力,常识因果的意愿属性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无限地实现,因此,这些属性不能分解为更低层次的物理属性和关系,尽管这些物理属性和关系的因果力决定了最初的意愿属性的因果力。贝克提出一种构成属性观来反驳金在权,论证了意愿属性的因果效力。

第一,现实中存在本体论层次的多样性。层次不是金在权理解的描述或解释的层次,是实在的层次。现实中不同种类的实物处在不同的本体论层次。

第二,构成属性概念不是实现概念。金在权的实现概念是还原,构成属性概念则是指属性例示是由较低层次上的其他属性例示构成的。在某一特定情况下,构成属性可以是属性的随附基础的适当部分,但构成属性的构成关系不是随附关系,构成例示本身不足以构成它所构成的属性的例示。例如,将一只手臂伸出车窗并不足以产生左转信号。

第三,拒绝因果继承原则而遵循独立因果效能原则。前者认为如果一个属性P 在某一特定的情形下由于被属性Q 实现而被例示,那么这个P 的例示并没有超出它的实现者Q 的例示的因果效力。独立因果效能原则认为更高层次的属性例示的因果力不能还原为其构成物的因果力,构成属性的例示赋予了超越其构成者的因果力。比如,投票的效果超过了仅构成手的运动的效果。

第四,意愿属性的因果效力并不违反因果闭合原则。任何例示属性与微观物理的例示属性相同或最终由微观物理的例示属性构成,意愿属性也是物理属性。

第五,常识支持下向因果。下向因果概念与本体突现紧密相关,金在权等人坚决否认有任何下向因果关系,认为所有的因果关系都发生在最低层次,所有更高层次的属性仅仅是随附现象。但是大量研究结果和生活经验都表明存在下向因果关系,比如有关个人体验导致大脑变化的案例发现:出租车司机工作时间越多海马体就越大、慢性压力有可能缩短免疫细胞的寿命等。

四、总结与思考

实践实在论的目的是寻求一种占主导地位的形而上学理论的替代方案。就实践本体论的建构而言,实践实在论的创新在于,坚持唯物主义即物质统一性的前提下主张本体存在具有多样性,肯定了生活世界的本体论意义。作为一种非还原的唯物主义,实践实在论既赞同每一个具体的特定事物都是完全由微观物理事项组成的,又反对所有的物体和性质都可还原为物理简单物以及它们的属性。构成关系不是部分和整体的关系,避免了把本体理解为组成世界的最小单位。同时,构成又将具体物质和精神、制度等结合成为一种关系实在,构成的事物的主类属性真正取决于实践中产生的因果力和持存性。实践从属于物质,实践活动是物质活动的生活形态,按照解释生活世界的优先性来划分本体层次,既坚持了物质的客观实在性,又体现了实践的能动性。

就实践主体的研究而言,构成观为丰富实践人学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和论证。首先,关于人的存在地位,构成观坚持了人的实在性和跨时间的同一性,反对各种无我和自我取消等主体解构论。其次,在存在方式上,构成观没有把人还原为非人要素也没有倒向二元论。尽管我们因第一人称视角而区别于其他事物但我们仍然是动物,是自然的一部分。构成观坚持我们与其他事物在本体论上的区别在于我们是具有第一视角能力的道德和理性自主体,是社会性实体。这又明显区别于各种身体主义、大脑观和动物主义等人学主张。最后,除了论证人的类本质外,构成观还突出了个体的视角基础。

实践实在论还深化了对实践能动性以及意识活动的形式和本质的认识。贝克对第一人称和信念的分析进一步说明了实践的能动性基础以及意识的本质和意识与实践的关系。在当前的多学科研究中,对意识的挖掘和解剖不断走向深入,随着现象意识、植入意识、监控意识等等被发掘,意识最为独特的体验性特征得以发现,这种体验是以第一人称视角呈现的。第一人称视角的分析使得我们对意识和自我意识的认识走向更新的现象学和语言分析维度。信念在当今认知科学和心灵哲学的研究中已经越来越走向中心舞台。信念是人的众多意向状态的一种,而意向性又是意识的根本特征之一,贝克对信念活动及其本质的分析集中反映了对意向性、意识的表现形式和本质的看法,是有关意向性的一个新解。这些分析拓展了之前实践理论对能动性和意识的认识维度。

贝克坦承并不打算建立一种真理理论,她对常识和自然科学的划界,主张不同层次的实践形式有相应的真理标准,提出控制测试等的出发点都是完全实用主义的。贝克将本体论层次和因果力联系起来,对下向因果的支持这些观点本质上是对真理绝对性和相对性的一种新的具体论述。常识因果的必然性意味着,对知识的实践检验与逻辑证明不是完全分开的,发展了实践检验真理的手段。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实践实在论尽管确有新意,几乎形成了一个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相融贯的体系,但也存在一些局限性。首先,实践实在论是基于英美分析哲学的框架内展开的,其主要批判对象是还原论的自然主义、二元论和动物主义等。其次,贝克的实践更多的是一种解释实践,而非真正意义上“改变世界”的实践。如其所述,构成具有强烈的本质主义倾向,物体由于与特定社会环境的关系而产生并拥有的因果力对它们至关重要,决定了它们的“存在”。但这似乎有本质“既定”的嫌疑。这种实践哲学就容易成为“一种‘解释世界’的哲学,而不是‘改变世界’的哲学,因为它只从实践出发给了世界一个新的说法”,而不是回答“作为实践问题核心的‘怎么’的问题”。〔17〕但是,我们也不能认为贝克的生活和实践概念是“庸俗的”。更不应当用一种“马克思早已经批判过了”的态度来看待实践实在论对还原论自然主义等的批判。相反,作为一种广泛融合实用主义哲学以及解释主义、突现论和当代心灵哲学的理论,实践实在论为丰富实践范畴和推进实践唯物主义哲学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论证方式以及话语资源,值得我们进一步参考借鉴和发展。■

猜你喜欢
实在论第一人称本体论
CP论题能为本体论论证提供辩护吗?
张栻的本体论建构及其体用逻辑探析
张载哲学的本体论结构与归宿
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之争
霍金的依赖模型实在论与马克思的“有机哲学”
汉代铜镜铭文中的第一人称
阿奎那关于原罪的实在论解析
微电影本体论辨析
EPR 悖论
第一人称小木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