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全面振兴的三重逻辑与时代价值

2023-04-22 23:09孙竹青
保山学院学报 2023年6期
关键词:城乡现代化农民

孙竹青

(新疆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2)

乡村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依托,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整个社会发展大局才有保证,各项工作才会向更好的方向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国乡村振兴进入到一个新发展阶段,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进一步明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强国建设。这是推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科学研判,使乡村振兴由局部推进到全面递进。在此背景下,全面分析乡村振兴的逻辑理路能够为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提供有效的遵循,进而廓清乡村全面振兴的内在联系与重要价值。

一、理论逻辑:马克思主义农村发展理论的具体阐扬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1],乡村全面推进,不仅是农业农村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历史必然,也是化解“三农”问题的现实夙愿。党中央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是依循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中国共产党历届领导集体关于农村发展的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重要体现,厘清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理论渊源,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乡村振兴的发展思路,从而向第二个百年发展目标前进更具力量。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农业、农村、农民思想

1、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农村发展的思想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农村发展思想的第一个内容是城乡融合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性吸收傅利叶、圣西门、欧文等空想社会主义者关于城乡关系的思想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城乡融合发展理论,探索出人类社会发展早期,生产效率低下,每个人的劳动参与农业生产的能力只能维持自身生存需要,整个社会呈现出一体化状态。随着生产工具的改进与社会分工的出现,城乡关系逐步走向分离。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城乡关系的出现和灭亡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在私有制条件下,代表不同利益的阶级形成,城市的功能与地位越来越重要,农村不断被边缘化,城乡对立进一步被深化。城乡融合,是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城乡对立的基础上,支持消灭私有制是城乡融合的首要前提。马克思在1872 年《论土地国有化》中探讨了土地国有化的问题对于农业大规模经营和消灭城乡对立的重要意义,指出工人阶级夺取政权后,必须实现土地国有化。土地作为农业生产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马克思通过研究英国、法国土地所有权,主张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在无产阶级成为领导阶级之后,就要“把大地产交给(先是租给)在国家领导下独立经营的合作社”[2],证实了土地国有化是社会生产发展的必然趋势,马克思认为将土地租给合作社而不是个体农户,让农业工人来耕作。

2、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农业的发展思想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生产是人类生存和“创造历史”的首要条件,人类的生存发展,首要解决衣食住行等问题,在早期的农业生产中,由于劳动工具简陋,人们从事的生产劳动十分简单。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进步,劳动工具越来越先进和农业生产效率不断提高,农业生产中剩余劳动产品陆续出现,社会中出现农业与工商业的分工。农业合作社是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农业的另一重要论述,马克思恩格斯在研究中发现,小农经济存在一定弊端,小农如果不加以改造势必会走向灭亡,恩格斯在考察小农时将小农的私人生产引进合作社生产中,在资本主义生产中,小农经济具有分散、懒散的特性,小农个体经济力量薄弱容易被资本家剥削进而很快被吞噬,小农必须走农业合作社道路才能继续生存下去,对于小农加入农业合作社不能采取强制手段,要积极引导小农自愿加入合作社,而农业合作社发展也必将从幼稚、弱小走向成熟壮大,小农加入农业合作社之后体验到农业合作社带来的好处,必将农业发展积极作为。

3、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农民发展的思想

1848 年欧洲革命结束后,马克思恩格斯在此基础上总结革命经验并提出工农联盟的思想。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农民与无产阶级都是受剥削的对象,他们存在相似的利益,因此,农民与无产阶级必然会进行联合。马克思在总结法国革命失败的教训时也指出了工农联盟的紧迫性,并强调工人阶级“应当同农村无产阶级联合起来”[3],农民只有坚持无产阶级的领导才能摆脱资本主义的剥削压迫,无产阶级只有争取到农民的支持才能取得革命的胜利,在资本主义与封建主义的斗争中,农民与无产阶级的联合能形成强大的力量,最终能取得革命的成功。恩格斯在剖析农民阶级时,发现农民阶级具有两面性,农民阶级具有懒散性、弱小性,同时,他们在革命中具有积极主动与消极被动的作用。

(二)列宁的农业、农村、农民思想

1、列宁的农村建设思想

农村的稳定和发展在一定意义上可确保整个国家的稳定推进。列宁在依循马克思恩格斯城乡融合发展思想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城乡协调发展的思想。其一,列宁在继承马克思恩格斯废除私有制的基础上,废除农奴制,俄国十月革命胜利之后,俄国农村的发展经历了不同的阶段。1917 年10 月至1918 年5 月,农民在无产阶级的领导下积极开展了消灭地主阶级的革命运动,并在这一阶段建立农民代表作为苏俄农村基层组织政权,以加强巩固和发展苏维埃农村政权。用革命的方式建立无产阶级政权,为推进城乡协调发展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其二,充分利用城市发展所具有的优势推进农村快速发展。社会分工的出现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增加了农村劳动者的收入,但农村人口大量向城市流动,导致城乡发展差距越来越大。为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列宁充分利用城市在经济、文化发展方面的优势条件助推农村发展,同时农村在劳动力与资源上支持城市,从而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2、列宁关于农业发展的思想

列宁农业发展思想是在继承马克思恩格斯农业思想的基础上与俄国实际相结合,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列宁根据当时国内外局势与农村农业发展现状,认为农业是国内首先要解决的问题。要尽快恢复农业,提高农业发展水平。在土地政策制定方面,根据不同时期发展现实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十月革命胜利初期,列宁与俄共(布)废除农业私有制,将土地平均分给农民;在土地革命时期,列宁实施土地共耕的政策;在新经济时期,列宁实行土地国有化,农民可以自由选择土地,推进农民土地问题的解决。在农业生产方面,列宁采取逐渐过渡的方式,建立起农业生产合作社,例如:农业公社、共耕社、协作社等,并积极在不同农村地区灵活运用。此外,农业生产中要不断吸引优秀人才加入,这对农业生产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新技术、新机械在农业中的运用可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的更新,列宁指出:“把我国经济,包括农业在内,转到新的技术基础上,转到现代大生产的技术基础上”[4]。在一定程度上可快速促进苏俄农业生产的恢复与稳定发展。

3、列宁关于农民相关问题的思想

列宁通过考察农民在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中做出的贡献,高度重视农民窘迫的生产生活状况,为维护农民利益做出考虑。其一,余粮收集制在战时共产主义政策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列宁全面考察之后,废除余粮收集制,实行粮食税,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鼓舞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其二,为保证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列宁为农民提供种子、农具、农药等生产资料,改变农民艰难的生产生活现状。其三,列宁在领导苏俄农村建设的过程中注意到农民文化知识的匮乏,于是,进一步推动农村教育事业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发展文化教育提高农村民主管理化程度。其四,列宁还注意到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例如在农村宣传共产主义思想等。

(三)中国共产党人的“三农”思想

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和情怀,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从中国的国情出发,高度关注农村进步、农民疾苦、农业发展问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中形成具有历史与时代特征的“三农”思想。在我国革命时期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同志一方面继承发展马克思主义三农理论,另一方面深入实践调查研究,对“三农”问题积极探索。毛泽东同志将农民组织起来发展农业合作社,增强农民的主体地位,注重增强农民的合法权益,并在建国后工业化道路中提出“城乡必须兼顾”[5]的发展理念,创造性开辟工农并举推进国家现代化发展的思想。改革开放时期,邓小平同志将农业发展放在根本的地位,并提出“两个飞跃”思想:“第一个飞跃……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6]。江泽民同志和胡锦涛同志从城乡统筹的角度,进一步开创农业农村发展新局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过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7]缩小城乡、区域之间发展差距,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效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结合时代背景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明确提出要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实现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全面振兴。

二、历史逻辑:中国共产党人初心与使命的具体践行

新中国成立迄今为止,农村已走过70多年的改革历程,中国农村在曲折中发展前进,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也面临着时局变化带来的挑战,通过对农村改革内容和农村经济社会状况的爬梳,认识到中国共产党人对农村发展的认识进入到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主要体现为三个发展阶段中:以集体合作化为指导推进“三农”发展;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代表推进“三农”转型;以适度规模经营为趋向深化“三农”改革,深刻注明中国共产党人为全面推进乡村接续奋斗、不负人民重托的积极开拓精神。

(一)形成发展阶段(1949—1978年):以集体合作为指标推进“三农”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同志在批判继承马克思主义农村发展理论并结合我国国情,对我国“三农”工作进行了深入探索与实践。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实行土地改革。七届三中全会做出恢复国民经济的重要决定,接着在党中央第八次会议上通过得了《土地改革法》,土地改革法的实行使中国共产党无论在思想还是政策上变得更加成熟,考虑问题更加全面。保存富农的经济实力,同时保护其自耕与租给他人耕种不受侵犯;对于土地改革法中征收的土地与财富,以乡为单位进行分配;以民主评议的方式重新划定阶级。第二,推进农业合作化运动。进行农业合作化运动能够合作互助,不断提高农业生产力,满足工业发展要求。农业合作运动经历了一个由低到高的过程,即互助组——初级农业合作社——高级农业合作社,农业合作社运动将私有经济转化为公有经济,防止了农村的两极分化,促进了农业的现代化。第三,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1958年农田水利的兴起标志着人民公社运动的开始,1958年7月“人民公社”的名字第一次出现,人民公社实现集农业、工业两方面合作的特征,即“一大二公”。

(二)创新发展阶段(1978—2012年):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代表推进“三农”转型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为解放和发展我国生产力,实现共同富裕,党和国家将工作重心由阶级斗争转向经济建设。其一,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1982 年国家以中央一号文件形式在《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纲要》中充分肯定了农村实行的各种责任制,这一时期,我国农村改革处于邓小平同志“两个飞跃”思想的第一阶段。其二,农村内部资源由计划指令向市场配置过渡。放宽统购统销制度为适应新市场经济改革制度做好准备,允许农民多种经营以及进城务工,有效地扩大了农民的收入途径。其三,农村改革的活力由高潮期转入瓶颈期。20 世纪80 年代农村发展迎来黄金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的生产的自主性不断提高,农民更加注重科学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农业生产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内部资金不断集聚并推动乡镇企业的出现发展。但在20 世纪80 年代,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对农村的促进作用达到了瓶颈期。进入21 世纪后,国家通过政策支持以城带乡推进农村发展,采取“多予、少取、放活”方针[7],取消税收,增加农业补贴促进“以工促农、以城带乡”[8]的长效机制。

(三)深化发展阶段(2012—至今):以适度规模经营为趋向深化“三农”改革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将“三农”工作置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美丽中国建设,并在2015年颁布《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同时要处理好政府与农民之间的关系,政府、社会、企业之间的关系,统一标准与尊重差异之间的关系,乡村建设“软件”与“硬件”之间的关系,以鼓励推进乡村文明建设,提高农民积极健康的精神面貌。其二,积极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特色小镇的建设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推动了乡村特色产业的发展。其三,稳步推进田园综合体建设。田园综合体建设突出绿色发展理念,旨在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实现城乡文化碰撞的过程中承继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继党的十八大之后,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五年之后,站在新的起点上,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再次强调:“扎实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确保中国人自己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1],为后续的农业农村工作指出了明确的方向,全国人民也更加期待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足富裕的美好时代的到来。

三、现实逻辑:新时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内在需要

党的二十大再次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中国共产党在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代基底上作出的科学判断,与此同时,乡村全面振兴也是时代发展内在需要,乡村振兴关乎民族振兴、农民的幸福感、获得感的增强,是在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上做出的战略决策。

(一)乡村振兴事关民族复兴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众所瞩目的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深刻改变了国家的面貌,极大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党和人民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越来越有信心。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蓝图,肯定十九大以来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五年来,在党的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民族复兴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来看,民族复兴的基础在“三农”,解决好“三农”问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任务。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是国家建构的内在要求。

(二)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

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三农”发展的基础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发展取得一系列成就,但“三农”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人口大量流失导致农村出现空心化现象,同时农业发展出现边缘化,农产品竞争力不强等问题。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主要表现在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农村发展的好坏直接制约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能否顺利实现,乡村发展与国家命运相通,血脉相连。乡村振兴战略正是新时代根据乡村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的新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更全面,涵盖了产业、文化、生态、组织等领域。从新农村建设到乡村振兴,从城乡二元体制障碍明显到乡村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从统筹城乡发展到城乡走向融合,再到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不断升级,充分表明“三农”工作是一个不断创新发展的实践探索过程,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和向往在与日俱增。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既要结合新发展阶段新原则要求,还要结合农村发展的实际现状,不断汲取经验,在前行道路上行稳致远。

(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020年我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截至2021年年初,在现行标准下9 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 个县全部摘帽,12.8 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9]。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现意味着14亿中国人民基本过上殷实富足的生活,意味着我们党领导在追求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过程中取得了历史性成果,意味着我国发展水平将迈上一个全新的阶段,同时极大地鼓舞世界上向往社会主义的人民进一步坚定社会主义的信念信心,显示出世界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胜利。

(四)百年未有之大变局

当今世界体系和国际格局正在发生深刻的调整与变革,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将世界历史推向一个新的发展方向,这是世界之变也是时代之变。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源自黑格尔,同样也超越了黑格尔,指明了资本主义的灭亡和社会主义的胜利都是不可避免的,科学指出世界历史发展、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近代以来世界经济、政治、文化、安全等格局发生深刻变化,世界经济中心正由西方逐步向东方转移,国际力量对比发生重要变化,中华民族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提高了发展中国家的整体实力,先进的科学技术逐步渗透到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加速推进,尊重并维护世界文明多样性,已经成为当今世界文明发展的大趋势。面对世界格局的变化,我们必须做好应对,全面推动乡村振兴,确保我国粮食安全,只有大国粮仓根基扎实,中国饭碗端得更稳更牢,才能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四、时代价值: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然要求

现发展阶段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转化,社会主要矛盾突出表现在农村,同时中国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基础也在农村。继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党的二十大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阐述,并指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1]。这指明了未来五年的历史任务与强大决心,为推动我国乡村建设行动、破解乡村发展难题提供了根本遵循,同时对推动我国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高质量发展、有效化解我国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时代价值。

(一)有助于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多次提到“中国式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形成于中国共产党人持续探索过程中,而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全社会共同富裕的关键举措。统筹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数字化转型,将数字技术的优势转化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优势,提高农村集体经济市场竞争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才具有力支撑。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强大动能,能够激发乡村发展活力和动力,促使城乡发展水平保持平衡。农业产业的绿色低碳发展,不仅延长了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还充分利用农业农村绿色生态实现致富创收,从而促进了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农村生产生活空间水平得到全面提高,农村中的新型职业农民和技术人才为新一轮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创造了“共富”的动力源。国家实施支农扶农惠农政策支持,为发展现代农业注入活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有利于推进县域经济、推动小城镇建设,推进县域内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有助于乡村生态保护,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提高农村居民文化素质水平;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充分激发,乡村振兴才能顺利推进,进而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更好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

(二)有利于化解我国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

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是事物运动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正确判断和处理社会主要矛盾,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要求。党的十九大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正是为了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尤其是乡村地区的农民对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迫切追求。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不仅要为城镇居民提供安全、健康的农产品,良好的居住环境与生态旅游项目,为城镇居民打造农耕文化,记得住乡愁的精神乐土等。乡村振兴还要使乡村的产业和经济得到繁荣发展,让农民过上物质富足,精神丰富的现代化生活,不断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国家七大发展战略之一,针对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通过努力不断把握中国城乡关系、城乡发展的客观规律,极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更高追求“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根本上激发农村经济发展内在活力,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需要与精神需求,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三)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

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顺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有机衔接,是我国当前十分重要的一步。农业农村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不容忽视的一部分,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是国家立足的重要基石。党的二十大再次科学审视国内外形势尤其是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基础上,再次明晰在21 世纪中叶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部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是整体性全面性建设,城市不仅要实现稳步发展,农业农村也要迈上新的台阶,不断纠偏农业农村发展落后问题,推动农业农村率先发展,在这个意义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是贯彻国家“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方式,事关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乡村全面振兴,进一步推进乡村经济快速发展,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和提高乡村治理能力,打造乡村宜居宜业的良好环境,提升广大农民综合素质,实现农村美、农业强、农民富的发展目标,不仅能够为乡村全面振兴的顺利实现提供坚实物质基础,还能够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认识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属性开创新局面,诠释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价值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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