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性质问题再探讨

2023-04-28 03:46李亮朱唯星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2023年6期
关键词:建国初期性质思想政治教育

李亮 朱唯星

摘要:关于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性质,学界存在较大分歧,焦点在于对划分思想政治教育性质的标志的理解。第一种观点以三大改造的基本完成为标志,第二种观点以1953年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为标志,第三种观点以1954年10月毛泽东《关于<红楼梦>研究问题的信》引发的对资产阶级思想批判的运动为标志。结合党的视角和社会视角在思想政治教育史研究中的优势,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毛泽东“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事物性质的一般原理,分析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的演进过程,不难发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属于新民主主义性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属于社会主义性质。

关键词: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性质

DOI:10.15938/j.cnki.iper.2023.06.017

中图分类号:D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9749(2023)06-0101-06

自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立以来,思想政治教育史研究主要在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史的框架内进行。具体到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史的历史分期研究,主要有三种不同的视角:一是以中共党史的历史分期划分,二是以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自身发展的规律划分,三是将两者结合起来划分。以中共党史的历史分期划分,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归属于党在过渡时期的思想政治教育(1949-1956)。以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自身发展的规律划分,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归属于成熟时期(1945-1957)。将以上两者结合起来划分,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归属于社会主义时期的思想政治教育(1949-2005)。进入21世纪,有学者提出,思想政治教育史研究不应仅限于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史的研究框架,还需要建立一种新的“社会史”研究框架,从社会视角出发考察思想政治教育史的分期,但对思想政治教育史究竟应划分为哪几个时期未深入论证。可见,思想政治教育史的历史分期研究非常复杂,既关涉研究框架的问题,又事关研究视角的问题。即使从狭义上理解,把思想政治教育史视为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史,其历史分期研究也关系到以上三种视角选择哪一种合理的问题。

思想政治教育歷史分期直接牵涉到某一时期或阶段思想政治教育性质的把握。就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史的历史分期而言,以第二种视角划分,把新中国成立前后思想政治教育划归于一个时期,也就是说新中国成立前后思想政治教育的性质没有差异,这显然是不适切的。若加以区分即以第一和第三种视角划分,把新中国成立前后思想政治教育归为两个时期,需要思考的是,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究竟是过渡性质、新民主主义性质还是社会主义性质?亚里士多德说过,每个事物都有其固定的本质或特性,称之为“性质”,对其存在方式和运动具有决定性作用。目前,现有论著和教材关于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性质所持观点又不尽相同。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探讨。结合党的视角和社会视角在思想政治教育史研究中的优势,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以及毛泽东“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事物性质的一般原理,重点分析建国初期党的中心任务和社会性质的变化,我们认为,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思想政治教育。

一、对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性质基本观点的分析关于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性质,学界存在较大分歧,基本观点主要有三:一是将1949年至1956年这七年作为一个整体,认为它是新民主主义性质的;二是分为1949年至1952年与1953年至1957年两个阶段,认为前者是新民主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后者是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教育;三是以毛泽东关于“红学”研究的信引发的对资产阶级思想批判的运动为界,把1949年至1956年分为两个阶段,前者属新民主主义性质的思想政治教育,后者属社会主义性质的思想政治教育。

第6期李亮等: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性质问题再探讨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23年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毛泽东继承马克思的这一核心观点,在《矛盾论》中说:总的历史发展中是社会的存在决定社会的意识。思想政治教育属于社会意识范畴,是由社会存在决定的,这个决定表现在: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决定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性质。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目的是教育和培养人,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那里,人不是处于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的人,而是处在现实的社会关系和历史进程中活生生的个人。因此,认识和理解思想政治教育的特殊性质,必须将它置于人和社会关系之中。

思想政治教育服从社会需要,与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密不可分,其性质从属于社会性质。探讨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的性质,不能撇开社会性质。1948年秋,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相继展开,这三场战役在极大程度上削弱了国民党的主要军事力量,为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在全国范围内的最终胜利奠定了坚实基础。局势的变化促使中国共产党对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国家作出前瞻性思考。经过充分准备,中共中央于1949年3月在西柏坡召开七届二中全会。这次会议既规定我国人民民主革命在全国胜利后政治、经济、外交等各个方面应当采取的基本政策,又指出党执政后的任务:“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把我国建设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正值中国革命即将取得胜利的关键时刻,其召开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意义,为新中国的各项建设事业提供了重要的战略指导和方向引领。按照七届二中全会的构想,全国胜利后要建立的社会不是新民主主义性质的社会而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社会。《胡绳论“从五四运动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一书谈到:七届二中全会就对全国胜利以后国内的主要矛盾作了规定,虽没有公开提这一主要矛盾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但事实上按照那样做了,实际上已经否定了“新民主主义论”,毛泽东在1953年曾明确说过,他从1949年开始就在搞社会主义了。[1]三个月后,针对民族资产阶级和上层小资产阶级幻想革命成功后走资产阶级道路的错误思想,毛泽东发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明确提出建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在这里,毛泽东对国家政权的表述使用的是“人民民主专政”,但实质上已表达出“无产阶级专政”之意。文章突出强调了两点:一是“共产党的领导和人民专政的国家权力”,为阶级、国家权力和党的消灭创造了“条件”[2];二是“人民手里有强大的国家机器,不怕民族资产阶级造反”[3],这充分反映出国家政权的无产阶级专政实质。

解放战争取得全国范围内的基本胜利后,筹建新中国的任务提上了议事日程。根据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和《论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精神,周恩来主持起草了以建设新中国为主题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下称《共同纲领》),并于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正式通过。因《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总纲中也未明确社会主义前途,一般认为它是一部筹建新民主主义中国的纲领。深入分析相关文献,我们认为,《共同纲领》实际上是一部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纲领。

首先,《共同纲领》序言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人民民主专政,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以工人阶级为领导,这就是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无产阶级开始掌握国家政权,从被剥削压迫的阶级转变为具有领导地位的阶级,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已经是无产阶级专政。这正如毛泽东所说:“在工农联盟基础上的人民民主专政,而究其实质就是无产阶级专政”。[4]“许多阶级受无产阶级领导,这就叫做社会主义因素。”[5]其次,《共同纲领》明确规定:新中国的经济由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构成,其中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凡关系国家经济命脉和操纵国民生计的事业,统统由国家统一经营,整个社会经济由国营经济领导,这同样体现出新中国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毛泽东指出:“在我们社会经济中起决定作用的东西是国营经济、公营经济,这个国家是无产阶级领导的,所以这些经济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农村个体经济加上城市私人经济在数量上是大的,但是不起决定作用。我们国营经济、公营经济,在数量上较小,但它是起决定作用的”[6]。在建国初期,我国并存着五种经济成分,这些经济成分共同构成了一个“社会主义体系”。[7]再次,毛泽东、薄一波、刘少奇、周恩来等都认为,《共同纲领》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纲领。1949年10月,毛泽东在一次谈话中说:“新政协讨论通过我们提出的《共同纲领》,是我们同资产阶级直接交锋的开始。”[8]薄一波在一次接受访谈中也谈到:“《共同纲领》不仅具有新民主主义的性质,实际上也带有社会主义性质,特别是具有较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性质。毛主席说,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日起,标志着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完成和社会主义革命的开始,就为《共同纲领》赋予了这种性质。”[9]既然《共同纲领》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纲领,由此开始“同资产阶级直接交锋”,那为何又没有明确把社会主义前途规定出来?刘少奇解释说,许多代表在讨论《共同纲领》草案时,建议写入“社会主义前途”,我认为不妥。“在中国采取相当严重的社会主义的步骤,还是相当长久的将来的事情,如在共同纲领上写上这一目标,很容易混淆我们在今天所要采取的实际步骤。”[10]说得很清楚,之所以不写社会主义,并不是因为我们不是社会主义,而是因为我们现在的社会主义只是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还不是“相当严重的社会主义”即纯而又纯的社会主义。周恩来也说:“现在暂时不写出来,不是否定它,而是更加郑重地看待它。而且这个纲领中经济的部分里面,已经规定要在实际上保证向这个前途走去。”[11]

党的七届二中全会、《论人民民主专政》以及《共同纲领》都表明,建国后我国社会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社会。与此相适应,1949年至1956年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应该属于社会主义性质范畴。进一步地看,若将这七年分为两个性质不同的阶段,则无法整体又客观地呈现这一时期思想政治教育的地位与作用。

二、对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性质划分标志的质疑探讨1949年至1956年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的性质,还牵涉一个划分标志问题。划分标志不同,对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性质的认识就不同。以上三种观点分歧的焦点是对划分思想政治教育性质的标志的理解。第一种观点以三大改造的基本完成为标志,第二种观点以1953年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为标志,第三种观点以1954年10月毛泽东《关于<红楼梦>研究问题的信》引发的对资产阶级思想批判的运动为标志。

一般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大众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矛盾,而后在1953年发生变化,即党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要求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普遍开展社会主义改造,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便成为社会主要矛盾。以1953年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为标志,1949年至1952年的思想政治教育是摧毁旧制度后除旧布新的创建,是新民主主义思想政治教育的全面实现;1953年至1957年的思想政治教育是在创建基础上的全方位提升,是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教育的开启。[12]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宣传和贯彻过程中伴随着对资产阶级思想的批判。新中国成立后,“新红学”的主要代表人俞平伯出版著作《〈红楼梦〉研究》,引起了李希凡和蓝翎的关注。二人合作撰文《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它》,发表于1954年山东大学校刊《文史哲》第9期,批判俞著中“反现实主义的唯心论观点”。1954年10月10日,他们又在《光明日报》发表文章《评〈红楼梦简论〉研究》,对俞平伯的红学观点“开火”。10月16日,毛泽东致信中共中央政治局和其他有关同志,支持李希凡、蓝翎对俞平伯的批评,批判《〈红楼梦〉研究》中的“阶级”“思想”问题以及“胡适派资产阶级唯心论”。随着毛泽东这封信的传达,一场以彻底清算资产阶级唯心主义思想的运动在全国范围内逐渐开展起来。毛泽东《关于<红楼梦>研究问题的信》引发的这场批判运动,“实际上揭开了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序幕”[13]。1956年底,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从根本上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和资本主义剥削制度,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确立起来。以三大改造的基本完成为标志,1949年至1956年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属于新民主主义性质范畴,在此之后属于社会主义性质范畴。[14]

以上关于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的划分标志不尽相同,但有一个共性特点,就是都以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这对社会主要矛盾作为依据,解决这对矛盾之时,即为新民主义性质的思想政治教育向社会主义性质思想政治教育转变之开始。由此提出一个问题:如何认识建国初期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如前文所述,我国社会在建国初期属于社会主义社会,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就不应该是主要矛盾。且从中共领导人的讲话中,可以进一步确证,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如1954年9月,刘少奇在一届全国人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报告中说:“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已经走上了社会主义的道路。”[15]1987年10月,邓小平在会见匈牙利社会主义工人党总书记卡达尔的谈话中也说:“中国共产党在不断纠正‘左的和‘右的错误之后,取得了人民革命在全国的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始了社会主义建设。”他还说:“我们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并顺利地进入了社会主义的历史阶段。”[16]新中国成立后,我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进入社会主义历史阶段”“开始社会主义建设”。因此我们认为,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就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至于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只是這个时期我国社会错综复杂矛盾集合体其中之一,并不起主导作用。

早在抗日战争后期,毛泽东就说过,要调节劳资之间的矛盾,在整个新民主主义阶段都不会也不应该使劳资之间不同的要求发展到超过共同要求之上。[17]建国前夕,他又指出:“中国必须利用一切于国计民生有利而不是有害的城乡资本主义因素,团结民族资产阶级,共同奋斗。”[18]20世纪50年代,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确定的方针也是利用、限制、改造,而不是消灭。以“一化三改”为核心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强调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并举,实际战略重点却是社会主义改造。论及党的过渡时期路线方针政策,毛泽东多次讲过“要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国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的经济基础”“要使资本主义绝种”。但这并不意味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矛盾已经上升为社会的主要矛盾。第一,民主革命胜利后,官僚资本被没收,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民族资本主义在旧中国长期被限制和打压,未得到充分发展,只能依存于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存在。由于经济地位弱小,民族资产阶级无法与无产阶级抗衡,自然也不可能构成主要矛盾。第二,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毛泽东在一次谈话中说:“我怀疑俄国新经济政策结束得早了,只搞了两年退却就转为进攻,到现在社会物资还不充足”。为此,他提出中国还需要继续实行一段新经济政策。“只要社会需要……可以开私营大厂,订条约,十年、二十年不没收。华侨投资的二十年、一百年不要没收。可以开投资公司,还本付息。可以搞国营,也可以搞私营。”民族资产阶级具有两面性即对抗性和非对抗性,毛泽东之所以提出继续实行新经济政策,重点强调的是民族资产阶级非对抗性的一面,这也充分说明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不是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

对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而言,划分标志与其性质的判定有密切的关系。划分标志掌握不当,不能如实地反映各阶段性质的分异。因此,如何确定划分标志,成为我们讨论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性质的关键。

三、对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性质的探寻性质是指一事物与其他事物的根本区别。事物的性质如何规定?毛泽东指出:“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19]所谓“取得支配地位”,指的是“起着领导的、决定的作用”,所谓“主要方面”,也就是起主导作用的方面。任何事物自始至终都存在着这样或那样许许多多的矛盾,当其中具有领导、决定作用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即起主导作用的一方面发生变化,事物的性质也随之而改变。基于此,毛泽东具体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转变过程:生产力的进步导致原先的资产阶级经历了由新至旧、由进步至反动的转变,最终为无产阶级所推翻。在这一过程中,资产阶级丧失了其私有生产资料,政权亦被剥夺,最终走向了灭亡。相较之下,无产阶级因其更为强大的群众力量,与资产阶级共同成长,并在其剥削与统治下逐渐壮大。无产阶级从最初的资产阶级附庸逐步演化为独立的领导阶级,最终成功夺取政权,成为为社会的主导力量。这一转变标志着中国社会性质的根本变化,即由资本主义社会转型为社会主义社会。

毛泽东“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事物性质的一般原理,为探寻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性质指出了方向。从建国后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看,在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以及落后的社会生产这两个对立面中,落后的社会生产制约并决定着能否满足或者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人民对于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是矛盾的主要方面。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20]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生产是第一性的,需要是第二性的,生产是需要的动力,并为需要提供内容和形式,也就是说生产是主要方面。鸦片战争后,我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加之长期的战争动乱,经济遭受严重破坏,社会生产力极其低下。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指出,从现在起,我们的工作重心要转移到城市,我们的眼睛要向着城市的生产事业,我们的工作要围绕生产建设这个中心并为这个中心服务。如果我们在生产工作这一方面无知,不能尽快学会生产工作,不能迅速恢复和发展生产事业,我们就要失败。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及时提出恢复和发展生产,把发展经济作为中心任务。党在建国后召开的第一次全会即七届三中全会明确规定,全党和全国人民面临的中心任务是争取在三年内实现国家财政状况的基本好转,同时还把加强党的建设列为实现此中心任务必须做好的八项工作之一。1954年9月,周恩来在一届人大所作的报告中宣布:经济建设工作已居于国家生活的首位。在建国后的三年间,虽然也发生过抗美援朝战争,开展了大规模土地改革运动和镇压反革命运动,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反击资产阶级进攻的“三反”“五反”运动,呈现出阶级斗争和发展经济的交织状态,但整体上看,阶级斗争服从服务于发展生产、恢复国民经济的目标,并未动摇党争取实现国家财政状况的基本好转这一中心工作。

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第一个任务是要发展生产力。一九四九年取得全国政权后,解放了生产力,土地改革把占人口百分之八十的农民的生产力解放出来了。”[21]建国初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围绕发展生产力这一中心任务开展的。1951年5月,党的第一次全国宣传工作会议批评了“把思想政治工作和党所进行的各项巨大的实际工作相分离的观点”,并对思想政治教育和党的中心工作之间的关系提出明确要求:思想政治教育一定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以保证党的中心任务顺利实现,“离开了党的中心工作,宣传工作就会失败”。刘少奇在会议的总结报告中说:“在我们的经济建设工作大规模地开展起来以后,很多党员就要担负更多的实际工作……而如果埋头到这些实际工作中去,不加强政治学习,不加强马列主义理论学习,那就有危险性”。党在宣传战线上的任务是“用马列主义教育人民,提高全国人民的阶级觉悟和思想水平,为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实现共产主义打下思想基础。”1955年12月,毛泽东概括总结这一时期党的思想政治教育经验,提出“政治工作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这一科学论断。

党的思想政治教育始终紧密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进行,并随着中心任务的转变而相应调整。在新中国成立前,社会的主要矛盾集中在帝国主义与中华民族、封建主义与人民大众的矛盾上。因此,党领导人民反帝反封建成为了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此时的思想政治教育属于新民主主义范畴,服务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随着新中国的建立,社会的主要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在这一背景下,落后的社会生产成为了矛盾的主要方面。相应地,思想政治教育也转变为社会主义性质,致力于推动生产力的发展。由此,我们认为,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确定为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的划分标志是合理的。这一观点得到了学界部分学者的肯定。有学者指出:“从革命党和执政党的角度,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的性质分别属于新民主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2]。另有学者基于革命党和执政党维度,将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史划分为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两个阶段,并详细阐释了这两个概念的理论基础。即新民主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概念的形成,源于新中国成立前党内教育和干部教育的指导思想,虽然是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但整体上仍属于新民主主义性质。而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概念的成立,则基于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以及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的历史背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思想政治教育已上升为国家政治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的关键组成部分。[23]此种划分方式,不仅与“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发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属性要求以及党的思想政治教育史自身的发展规律和内在特点”[24]紧密相连,而且为科学、客观地划分党的思想政治教育历史阶段提供了新的视角。从革命党和执政党的角度划分,实际上就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为标志。但以此为视角,容易造成我们党执政后就不革命的误解。我们党既是执政党也是革命党,二者不存在对立关系,也不存在替代关系。因此,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作为划分标志更为妥帖。

思想政治教育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探讨不同时期或阶段思想政治教育的性质,不能不考虑党的中心任务的变化。新中国成立前,党领导人民开展革命的中心任务主要围绕着反帝反封建,因而大力开展关于新民主主义思想的思想政治教育,为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服务;新中国成立后,发展生产力成为当时党的中心任务,思想政治教育因而强调对马列主义的教育,以此提高全国人民的阶级觉悟和思想水平,为建设社会主义和实现共产主义打下思想基础;进入新时代,如党的二十大指出,党的中心任务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要求思想政治教育“聚焦政治要事、落实时代任务”。思想政治教育做人的工作,人是不能脱离社会而单独存在的,因此,必须从思想政治教育同社会的联系上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的特殊性,特别要关注社会的性质的变化对思想政治教育性质的影响。总之,对于思想政治教育性质的研究,党和社会两种视角也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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