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时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本经验

2023-05-13 23:06崔海亮
西藏民族大学学报 2023年5期
关键词:回民民族区域陕甘宁边区

崔海亮,李 雄

(1.延安大学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陕西延安 716000;2.延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陕西延安 716000)

延安时期(1935年10月至1948年3月)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重要阶段,是党的民族政策逐渐确立时期,是党的民族工作在陕甘宁边区深入开展并积累经验的重要时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的完善、民族工作的开展都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延安时期党的民族工作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开展起来的,经过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既有民族工作理论的发展与转变,也有民族工作实践的探索与试验;既有民族工作方法的探索与创新,也有民族工作内容的丰富与发展;既有民族工作机构的完善,也有民族工作机制的初步形成。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五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讲话中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和主线。延安时期党的民族工作服从于“抗战救国”的中心任务,抗日战争的全面爆发激发了中国各族人民的中华民族意识,“中华民族”这一表示中国境内各民族是多元一体的民族共同体之观念开始被全国各族人民所接受,并得到了广泛使用[1]。通过中国共产党卓有成效的民族工作,各少数民族进一步增强了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在延安时期,为了团结各民族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党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主线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民族工作,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一、注重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的宣传教育

红军在长征过程中就非常注重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的宣传教育。1935年5月,红四方面军进入四川西部的藏、彝等少数民族地区后,很快就发布了《告康藏西番民众书》,号召康藏民众武装起来,建立人民革命政府和革命军,实行民族自决,反抗英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军阀。红四方面军在四川藏族居住区留下了许多标语口号,如“红军保护番人”“回、彝、汉人是一家人”“红军是解放回彝民族的救星”“彝、番、藏人一律平等”等。1935年8月,《八一宣言》提出中华民族正面临“亡国灭种”的危险,日本关东军正在实施所谓“蒙古国”和“华北国”的计划,中国四万万同胞都将成为亡国奴,“我国家我民族已处于千钧一发的生死关头。抗日则生,不抗日则死,抗日救国,已成为每个同胞的神圣天职!”[2](P301)《八一宣言》提出,国共两党应放弃政见分歧,停止内战,一致抗日!中国境内各民族(蒙、回、藏、苗、瑶等)都应该团结抗日,组织全中国统一的国防政府和军队。[2](P303)在民族矛盾逐渐上升为主要矛盾的形势下,中国共产党认识到,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都应该积极参与抗战救国的伟大事业,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才能挽救民族危亡。因此,团结国内各少数民族建立最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共同抗战救国,就成了当时中共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

中央红军初到陕北,首先考虑的就是蒙古族、回族的民族工作,这也是由当时抗日战争的形势决定的。1935 年12 月,中共中央召开的瓦窑堡会议确立了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总方针。1935 年12月20日,毛泽东发表的《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内蒙古人民宣言》揭露了日本帝国主义假借“大蒙古主义”搞民族分裂的罪恶阴谋,提出只有在中华苏维埃政府的帮助下,才能避免民族灭亡,走上民族复兴的道路。[2](P323)这个《宣言》使内蒙古人民了解了党的民族政策。1936 年5 月25 日,毛泽东发表了《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回族人民宣言》,宣传了党的民族政策,“我们根据民族自决的原则,主张回民自己的事情,完全由回民自己解决,凡属回族的区域,由回民建立独立自主的政权。”[2](P367)“在民族平等的原则上,回民自己管理自己的事情,建立回民自治的政府。”[2](P383-384)这里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回民自治区”,但“回民自治政府”的提法实际上已经包含了“民族区域自治”思想的萌芽。根据党的民族自治政策,1936年10月,西征红军在宁夏建立了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这是中国共产党建立的第一个县级民族自治政权,进行了民族区域自治的尝试。在宁夏西吉县的单家集,红军长征过程中先后有红二十五军、红一方面军、西征红军三支队伍经过,曾经建立了单家集苏维埃自治政府,留下了“回汉兄弟亲如一家”的锦匾,也留下了回汉团结、拥军爱民的优良传统。通过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回族等少数民族的中华民族的意识进一步强化,抗战救国的观念被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所接受。

1941 年5 月,中共中央西北局成立后,下设少数民族工作委员会。陕甘宁边区政府的组织系统里面设立了少数民族事务委员会,各县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设立民族事务科,这些机构都有专职人员负责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另外,还通过报纸等媒体来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比如《新华日报》《解放日报》就登载了许多关于蒙、回等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文章,报道了党的民族政策实施的显著成效,宣传了党的民族政策。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活动也产生了重大影响,不仅使陕甘宁边区群众了解了党的民族政策,而且吸引了“国统区”的许多少数民族迁移到陕甘宁边区,使陕甘宁边区成为各民族团结互助的新家园。

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大大增强了少数民族的中华民族认同。1938 年,藏、蒙、回等民族组成“联合慰劳抗战将士代表团”,发表的《康藏民众代表慰劳前线将士书》中写道:“中华民国是包括固有之二十八省、蒙古、西藏而成之整个国土,中华民族是由我汉、满、蒙、回、藏及其他各民族而成的整个大国族。……我们同是中华民国的国民,都是一家人,有着一条心。……我们对于抗战胜利具有十分的信心,同时也就是说明了一个真理,‘中华民族是整个的,一致的,无论什么敌人也分化不了的’。”[3]中国共产党将民族政策宣传教育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的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推动了全国各族人民抗日情绪的高涨,增强了各族人民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和抗战必胜的信心。

二、加强对中华民族内涵的理论研究

在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不仅注重宣传其民族理论与政策,也非常重视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研究,特别是注重对中华民族内涵的研究。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增进了全国各族人民的中华民族认同,也促使学术界对“中华民族”的内涵进行深入思考。

1937年4月,齐思和在《禹贡半月刊》上发表了《民族与种族》一文,倡议学术界应该研究民族、种族问题,以唤起民族意识,争取民族解放。当时的著名学者顾颉刚、傅斯年、费孝通、翦伯赞等响应了这个倡议,都加入了对民族、种族问题的大讨论。当时影响最大的是顾颉刚于1939 年2 月在《益世报》发表的《中华民族是一个》这篇文章。当时日本假借“民族自决”的名义扶持“伪满洲国”和“内蒙自治”,导致边疆地区日益严重的民族危机。顾颉刚认为这些问题与流行的西方民族理论的偏狭性与危害性不无关系。“我想帝国主义者为要达到他们瓜分我们土地的大欲望,造出这种分化我们的荒谬理论来,我们的知识分子被他们迷蒙了心,又替他们散布这种荒谬的种子到各处去,若不急急创立一种理论把这谬说挡住,……数千年来受了多少痛苦而抟合成功的民族便会随时毁灭了!”[4]顾颉刚认为,当时的知识分子应该批判西方的民族理论,立足中国实际创新民族理论,通过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来挽救民族危亡。

《中华民族是一个》这篇文章主要论述了两个观点:第一,“中国本部”和“五大民族”这些概念都存在着被帝国主义国家假借“民族自决”名义而分裂中国的危险。第二,无论从血缘上还是从文化上,中国境内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已经融为一体,不存在不同的民族,也无划分种族之必要。在文章最后,顾颉刚提出:“从今以后要绝对郑重使用‘民族’二字,我们对内没有什么民族之分,对外只有一个中华民族!”[5](P785)针对顾颉刚的观点,费孝通依据西方的民族学理论与其进行了学术辩论,他深入地分析了“民族”的涵义,认为从现实上看,中国境内存在着文化、语言、体质等方面存在差别的不同民族,但多民族的存在不一定导致分裂,只要能真正实现各民族的平等,不仅不会导致分裂,还可以巩固国家的统一。1940 年,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翦伯赞站在马克思主义民族学的立场上,对顾颉刚的某些具体观点进行了批评。他认为,顾颉刚错误地解释了民族与种族,把民族融合与民族消灭混为一谈,混淆了民族与国家、民族与民族意识,以“中华民族是一个”的主观想象来代替各民族差别的客观存在。翦伯赞认为,各民族的客观存在并非必然导致民族分裂,只要中国共产党实行正确的民族政策来实现各民族经济、政治、文化方面的平等,就可以增进各民族的团结,实现民族主义革命的目标。

顾颉刚、费孝通和翦伯赞三人代表的三种不同观点理论依据与理论渊源不同。顾颉刚强调民族的一体性,费孝通强调民族的多元性,而翦伯赞则是以马克思主义民族学理论为依据,侧重从各民族互动的客观事实来分析民族一体性与差异性的辩证关系。虽然这场讨论的分歧是明显的,但也取得了一些共识,其意义十分重大。首先,这场讨论大大增强了中国各民族团结的意识,对于激发广大群众的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情感,建立最广泛的统一战线,彻底打败日本帝国主义起了思想动员的作用。其次,这场讨论促使当时的国共双方都进一步思考关系国家统一的民族政策问题。从后来的结果看,顾颉刚的观点被国民党政府所采纳,用来构造“国族”理论。费孝通和翦伯赞的观点被中国共产党所吸收。1939年,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对中华民族的涵义进行了新的阐释,“在这四亿五千万人口中,十分之九以上为汉人。此外,还有蒙人、回人、藏人、维吾尔人、苗人、彝人、壮人、仲家人、朝鲜人等,共有数十种少数民族,虽然文化发展的程度不同,但是都已有长久的历史。中国是一个由多数民族结合而成的拥有广大人口的国家。”[2](P626)最后,这场讨论对以后的民族理论也产生深远的影响,像许多研究者所指出的,20世纪80年代末,费孝通提出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理论无疑是受到了这场讨论的启发。而当今提出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这场讨论也有一定的历史渊源。

三、推进各民族经济文化的交往交流交融

加强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延安时期的中国共产党也非常重视促进蒙、回、汉等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

中国共产党非常重视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毛泽东在《经济问题与财政问题》一文中指出:“一切空话都是无用的,必须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6](P467)。中国共产党要想争取少数民族的支持,也必须给少数民族以物质利益,这些物质利益主要通过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来实现。陕甘宁边区政府采取多种措施解决少数民族的土地问题。“回民在边区之老户,边区成立前业已一律分到足耕土地。新户移来,政府就官荒拨给足用土地。……回民一切负担,尽量减免。”[2](P940-941)陕甘宁边区政府对少数民族实行优惠政策,使边区回民基本做到了“耕者有其田”。陕甘宁边区政府还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各民族的经济交流。对于边区的回民商人,取消任何苛捐杂税。为了活跃经济,方便蒙、回、汉等民族的生活,边区政府在定边县、盐池县每年定期举办骡马大会,开展互市贸易,蒙古族群众用骡马换取回、汉民族生产的日常生活用品。边区政府采取许多优惠措施促进互市贸易,对前来赶会的蒙古、回少数民族商人提供种种方便和优待。如三边银行专门派人到会场给外来商人兑换法币。延安民族学院抽调部分学员充当翻译,帮助蒙族同胞购买生活用品。驻军诊疗所免费为蒙族群众看病。这些优惠措施有效地促进了三边地区的经贸往来,也加深了蒙、回、汉民族的相互了解,促进了民族交融。

中共中央长征到陕北后,非常重视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在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再次阐明了少数民族文化教育政策,“尊重各少数民族的文化、宗教、习惯,不但不应强迫他们学汉文汉语,而且应赞助他们发展用各族自己言语文字的文化教育。”[2](P595)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陕甘宁边区政府结合民族地区实际,制定了扶助少数民族发展的文化教育政策。1942年,西北局少数民族工作委员会就回民的国民教育、社会教育和干部教育制定了具体的措施。其目的在于扫除文盲,提高回民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政治理论水平,培养抗战建国人才,增强国家认同。陕甘宁边区政府还组织成立了回民文化促进会、回民地区考察团、蒙古文化促进会、蒙古考察团等文化团体,促进了少数民族文化教育的发展,加强了回、蒙、汉等民族的文化交流。

四、努力实现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

民族平等是马克思主义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是中国共产党一贯的民族政策。中国共产党认为,中国境内的少数民族一般都分布于偏远地区,在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程度等方面都落后于汉族,在发展起点上存在着不平等,只有对少数民族实行优惠政策,才能将民族平等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在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政府实施的少数民族优惠政策,主要表现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毛泽东《论新阶段》的报告、《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和《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都规定了蒙回等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平等权利。《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提出,要实现蒙古族、回族在政治上、经济上充分享有与汉族的平等权利,就需要采取优惠政策,扶助其发展。此后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回回民族问题的提纲》与《关于抗战中蒙古民族问题提纲》中都规定了扶助回族、蒙古族发展的具体措施。比如,为了保证回族有管理自己事务的权利,中央政府中应该有回族人员,回汉杂居的地方政府中也应该有适当数目的回族人员。国民参政会要适当增加回族参政员的数量,在回民聚居的地方,也应该适当增加省、市、县回族参议员的数量。此外,还要帮助回族建立自己的武装部队,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发展教育、建立各级学校等。[2](P653-654)为了保证各级参议员中少数民族代表的数量,1941 年修订的《陕甘宁边区各级参议会选举条例》进一步提高了边区参议会中的少数民族代表的名额分配比例,18 名边区政府委员中有回族参议员马生福和蒙古族参议员那素滴勒盖。1946 年4 月,陕甘宁边区第三届参议会的170 名边区参议员中有6名来自少数民族,19名边区政府委员中仍然有2名少数民族人士。

在发展少数民族经济和文化方面,陕甘宁边区政府也采取了扶助其发展的优惠政策。边区的回民都分到了土地,而且不交租税,回民商人也不受苛捐杂税的剥削,使回族群众的经济生活得到明显改善。在文化方面,陕甘宁边区政府设立了伊斯兰学校或者回民班,教育经费由边区政府统筹。自1937 年到1945 年,边区政府在物质条件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创办了7 所伊斯兰小学、2 所蒙古族小学和1 所回蒙学校。1941 年,还成立了延安民族学院,专门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为开展民族工作培养了大批优秀的干部人才。

在陕甘宁边区政府的扶持下,少数民族的经济文化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改善了民族关系,陕甘宁边区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促进了民族融合,加强了民族团结。“我们得到汉人最大的帮助,回汉的关系也因此更亲密了”,“边区的回民和汉人先全国各地做到了以兄弟友爱的精神互相对待”。[2](P927)由于陕甘宁边区政府采取了扶持少数民族发展的优惠政策,使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繁荣、生活富裕,人民安居乐业。“陕甘宁边区这是我们回族自由生活、自由发展的家乡,是我们中国回回民族解放的灯塔。”[2](P930)中国的少数民族群众在陕甘宁边区真正过上了梦寐以求的幸福生活。陕甘宁边区成了少数民族自由生活的家乡,成了全国少数民族解放的灯塔。

五、组建各民族共同抗战武装力量

中共中央长征到陕北后,面临的首要任务就是抗战救国,但抗战救国离不开国内各少数民族的支持。“中国共产党人始终认为抗战建国,不是汉族一族之事,而是国内各民族共同的神圣事业,此种重大艰巨的事业,如果没有国内各少数民族积极地参加,就不能有最后胜利的保证。因此实行正确的民族政策,以团结国内名少数民族共同抗日图存,就是当前抗战中的严重任务之一。”[2](P681)为了完成抗战建国的神圣事业,中国共产党必须团结国内各少数民族,帮助少数民族建立抗日武装。1937 年,中共中央在《关于抗战中地方工作的原则指示》中提出,“在民族自决,民族独立,共同抗日的口号之下,组织与武装全体汉民、蒙民、回民参加抗战。”[2](P551)组建少数民族武装成为党的民族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回回民族问题的提纲》和《关于抗战中蒙古民族问题提纲》都提到要建立回族、蒙古族抗日武装,充实国防力量。[2](P666)在中国共产党组织和领导下,在许多少数民族地区组建了一大批抗日武装,涌现出一批抗日民族英雄,他们和八路军协同作战或者独立作战,为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做出了巨大贡献。

中共中央长征到陕北后,组建的第一支少数民族武装是红军西征时组建的回民独立师。红军西征解放豫旺县城后,1936年6月,红十五军团组建了回民解放独立师,由回族干部马青年任师长,欧阳武任政治委员,李铁民任参谋长。这支队伍主要承担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发动回民群众,培养回族干部,筹集粮食,剿匪反霸等任务。回民独立师作为回族人民自己的队伍,也得到了广大回族群众的支持。有300多回族青年加入了回民独立师,出现了送子参军、送夫参军、兄弟同时参军的感人事迹。回民独立师参加了解放盐池县城的战斗,并参加了组建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的工作,在联合宗教上层人士、争取敌军、扩大地方武装、巩固革命政政权方面也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还在三边地区组建了蒙汉骑兵游击支队。1936 年,西征红军解放定边盐池后,陕甘宁根据地便与内蒙古伊克昭盟紧密相连。通过伊克昭盟的工作来推动内蒙古的抗日斗争,就成为三边分区的重要工作。1937 年11 月,中央军委做出边区红军出兵内蒙古抗日的指示,中央决定任命高岗为八路军骑兵司令,率领警备骑兵团及蒙汉骑兵支队在三边以北的乌审旗、鄂托克旗一带活动。骑兵团进入乌审旗、鄂托克旗后,与当地党组织密切配合,采取联络上层与发动下层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发动群众,组织抗日团体和地方武装,并动员蒙汉群众报名参军。蒙古族贫苦牧民积极报名参加蒙汉骑兵支队,蒙汉骑兵支队很快扩充了一个连。这支部队和在我党帮助下建立的以蒙古族为主的国民党新编第三师在抗日战争中成为保卫边区、坚守伊盟革命根据地的坚强力量。

回民抗日骑兵团是陕甘宁边又一支重要的少数民族武装力量。1938年1月至1941年5月,宁夏西海固地区的回族人民因不堪忍受国民党的残酷统治和民族压迫,先后举行了三次武装起义。1941年6 月,第三次起义失败后,起义军在马思义领导下,率领230 多人的队伍,突出重围进入了陕甘宁边区,边区联防司令部将这支起义军命名为“陕甘宁边区联防司令部回民抗日骑兵团”,下设三个连,驻防陇东,由385 旅代管。任命马思义为团长、杨静仁任政治教官,马克担任文化教员。回民抗日骑兵团成为党直接领导下的一支重要的少数民族武装力量。1946 年9 月,在迎接中原突围的359 旅返回边区的战斗中,回民骑兵团发扬英勇顽强的战斗精神,表现出了很强的战斗力。解放战争开始后,这支部队参加了保卫边区,解放大西北的多次战斗,为团结回汉群众争取中华民族独立解放做出了贡献。全国解放后,这支部队改名为“甘肃省军区回民骑兵团”。[7](P108)

除了陕甘宁边区的少数民族武装力量之外,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敌后抗日武装也不断发展,从东北到西北到西南的广大地区,也都建立了少数民族抗日武装,比较著名的有“大青山骑兵支队”“冀中回民支队”“琼崖抗日独立大队”等少数民族武装。

全国各地的少数民族武装,除了在陕甘宁边区、沦陷区、国统区进行各种形式的抗日斗争外,还参加了全国解放战争,为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少数民族的武装斗争,是中华民族解放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8](P69-7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是中国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抵御外侮、共同流血牺牲换来的,中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六、坚持走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

延安时期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从探索、形成到确立的关键时期,对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产生了深远影响,对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也有重大启示。

中共中央长征到达陕北后,考虑到回族在西北的重要影响,很快就发布了《对回族人民宣言》,主张回民自己管理自己的事情,建立回民自治的政府。1936年10月,红军在西征过程中,帮助当地回族成立了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机构组成人员基本全部由回民担任,真正实现了“回民自己管理自己”“回人治回”的政治诉求。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是一个具有区域自治性质的民族地方自治政权,是中国共产党探索以民族区域自治方式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一次重要尝试[7](P85)。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的创建也是中国共产党民族自决政策转向民族自治的重大标志性事件,对以后陕甘宁边区的民族政策及回民自治区的建立都产生了直接影响。

1937 年,陕甘宁边区政府成立后,中共中央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了民族工作机构,加强了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并在民族工作实践中确立了民族自治的政策。1941 年5 月1 日通过的《陕甘宁边区政府施政纲领》明确提出了建立蒙回民族的自治区,从“宪法”的高度确立了中国共产党民族区域自治的民族政策,为推行民族区域自治提供了法律依据。随后,陕甘宁边区政府成立了少数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事务科或民族事务科员,为推行民族区域自治提供了政府组织保障。中共中央西北局专门制定了《建设回民自治区》的文件,成为实施民族区域自治的指导性文件。至此,陕甘宁边区建立民族自治区的条件基本成熟。自1941 年到1942 年,陕甘宁边区政府先后在曲子县、定边县、盐池县、新正县建立了回民自治区(乡)。1945 年春,在内蒙古鄂托克旗的城川建立了蒙民自治乡。陕甘宁边区民族区域自治的伟大实践,是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地区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具体体现,也是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和政策初步成熟的重要标志[9]。陕甘宁边区的民族区域自治工作使少数民族真正实现了“自己管理自己”的愿望,陕甘宁边区被回民誉为“自由生活的家乡,民族解放的灯塔”,初步显示了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优越性,为此后民族区域自治政治制度的确立积累了宝贵的历史经验。

1957年3月,周恩来在第二届政协会议座谈会的讲话中说明了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必要性。他说,我们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而没有采用联邦制,是因为我们主张合,不主张分。“我国和苏联的情况很不同。在我国,汉族人口多,占的地方少,少数民族人口少,占的地方大,悬殊很大;在苏联,俄罗斯人口多,但占的地方也大。中国如果采取联邦制,就会在各民族间增加界墙,增加民族纠纷。”[10](P339-342)从延安时期党对民族区域自治工作的曲折探索过程来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非照搬了苏联的模式,而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结果,是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地区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符合中国少数民族实际和具体国情的正确的制度。通过民族区域自治,通过各民族的互助合作可以缩小民族差别,增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加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情感方面的共同性因素,促进各民族团结和共同繁荣,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回顾延安时期党对民族区域自治工作的曲折探索过程和建国后党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坚持和完善,我们应该深刻认识到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和近代以来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国情,具有必然性和优越性,不能质疑和否定,应该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

在延安时期,为了实现“抗战救国”的中心任务,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主线,党的民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最终取得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任务,也需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协力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延安时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本经验,对于今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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