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金融助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机制、效果、挑战与路径

2023-06-13 08:59
东岳论丛 2023年5期
关键词:文化产业高质量金融

李 呈

(山东财经大学 艺术学院,山东 济南 250002)

一、引 言

文化产业既是国民经济产业体系的主要构成部分,也是国家文化体制的重要载体。因此,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兼具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推进文化自信自强的双重作用。《中国文化产业投融资报告(2021)》显示,我国文化产业投融资市场整体向好,但仍存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不够统一、产业投资粗糙化等突出问题。金融是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核心生产要素,对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的助推作用。在区块链、大数据、5G 网络等数字技术快速迭代大趋势下,阐释数字金融对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助推机制,分析数字金融在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取得的业绩和面临的挑战,寻求可行的实施路径,对实现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文化产业发展及其质量提升问题一直是学术界重点关注的问题。其中,金融对文化产业发展及其质量作用是学术界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近年来,典型的研究有:杨洁等人(2021)①杨洁,王耀中,胡尊国:《财政金融政策对文化产业发展有空间异质性影响吗? ——来自空间动态面板门槛的估计》,《财经论丛》,2021 年第10 期。的研究发现,财政金融政策对地方文化产业发展的效果取决于当地人均产出。顾海峰(2021)②顾海峰,卞雨晨:《财政支出、金融及FDI 发展与文化产业增长——城镇化与教育水平的调节作用》,《中国软科学》,2021 年第5 期。的研究表明,金融发展对文化产业增长具有促进作用,且东部地区文化产业增长更依赖于资本市场发展,中、西部地区更依赖于信贷市场发展。周凯(2022)③周凯,高玮:《公共支出、金融支持与文化产业发展》,《南京社会科学》,2017 年第12 期。则指出,便捷的金融支持对文化产业的发展转型具有积极作用。朱建(2020)④朱健,陈能军,刘木子云:《金融集聚、空间外部性与文化产业增长——基于中国省际空间面板模型》,《经济问题》,2020 年第7 期。研究结果表明,金融集聚不利于本地区文化产业发展,邻域省份金融集聚同样不利于本省域文化产业发展。熊正德(2014a)①熊正德,李兰,廖然:《金融支持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影响——基于省际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湖南社会科学》,2014年第5 期。指出,我国文化产业的金融支持水平整体上不高,主要依赖以银行信货为主的间接融资,证券市场并未充分发挥其支持作用,与顾海峰(2021)②顾海峰,卞雨晨:《财政支出、金融及FDI 发展与文化产业增长——城镇化与教育水平的调节作用》,《中国软科学》,2021 年第5 期。不同的是,他发现中东部地区文化产业发展受银行信货和金融支持效率作用明显,中部地区文化产业发展受股市影响较大,而西部地区文化产业发展仍依赖传统的信货投资。熊正德(2014b)③熊正德,丁露,万军:《文化产业上市公司股权融资效率测度及提升策略——以《倍增计划》为视角》,《经济管理》,2014 年第8 期。的实证结果发现,我国文化产业上市公司股权融资效率偏低,且差异较为明显。张强(2017)④张强,张慧君,刘晓剑:《信贷政策对文化产业的支持效果研究》,《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 年第1 期。分析结果显示,信贷量的确对文化产业发展存在促进作用,但目前我国对文化产业的信贷支持严重不足。

随着数字经济的迅速发展,有的学者则研究了数字经济或技术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影响。例如,周建新(2022)⑤周建新,谭富强:《大数据如何赋能数字文化企业高质量发展?》,《东岳论丛》,2022 年第10 期。的分析结果发现,大数据赋能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主要应从组织结构、基础设施方面着手,其赋能机制路径存在非等效关系;云计算能力、数字基础设施等作用较为明显。傅立海(2022)⑥傅立海:《数字技术对文化产业内容生产的挑战及其应对策略》,《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 年第6 期。研究了数字技术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影响,发现数字技术当前深度参与了文化产业的内部生产,对创作群体、生产活动、传播形式和消费域境等多方面皆产生重大影响,形成了全新的数字文化产业生态。韩松等人(2022)⑦韩松,韩洺硕:《数字经济、研发创新与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 年第3期。研究结果发现,数字经济会显著提升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且这种正向影响具有显著的空间溢出特征。

可见,在金融对文化产业发展及其质量的作用研究方面,学术界已经基本达成了共识,即金融发展对文化产业发展质量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数字经济和数字技术也对文化产业发展质量产生了显著的深刻影响。然而,作为传统金融和数字技术的融合体,数字金融对文化产业发展质量的作用及其效果鲜有研究涉及。实际上,从支付到融资,从商票到清算,数字技术推动了金融业的变革,衍生了一系列金融创新产品,对于重塑金融发展格局、拓展融资渠道、提升金融经营效率和降低交易成本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侯世英和宋良荣,2020⑧候世英,宋良荣:《数字金融对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的影响》,《财政研究》,2020 年第9 期。;张友棠和常瑜洺,2020⑨张友棠,常瑜洺:《数字金融对科技型企业投资效率影响的实证检验》,《统计与决策》,2020 年第16 期。)。此外,数字金融天然具有普惠的功能,通过数字技术获取用户的“财报信息”和“信用评级”,可有效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之困,帮助金融机构分辨确实需要金融服务的客户,提高普惠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科学性(Zhong 等,2021⑩Zhong W.,Jiang T.,“Can Internet Finance Alleviate Exclusiveness of Traditional Finance? Evidence from Chinese P2P Lending Market”,Finance Research Letters,2021,40:p.101731.;李涛等,2016⑪李涛,徐翔,孙硕:《普惠金融与经济增长》,《金融研究》,2016 年第4 期。)。由此,深入研究数字金融助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理论机制,实证揭示其作用效果,并针对其中存在的挑战与风险,提出数字金融助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路径,对于全面促进我国新时期文化产业高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的边际贡献在于:从理论上阐明了数字金融对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机制;构建了测度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并计量了数字金融的助推效果;指出了当前数字金融在助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中面临的主要挑战。

二、理论机制阐释

数字金融作为数字经济的代表性行业,变革传统金融运行范式,利用数字技术赋能金融发展,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科学技术提升金融运行效率。数字金融发展体系包括基础设施、操作机制和政策支持等三个层面。其中,基础设施即数字金融应用场景所依赖的底层技术,包括移动通信设备、互联网络环境、软件设计应用水平等,这直接决定了数字金融发展的安全和上限。所谓操作机制,即数字金融中用户与供给者的互动沟通,这其中包括社会授信框架、金融运行规范、征信体系和用户教育等,这属于数字金融运行的中间环节。此外,数字金融的发展离不开各学科和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其中,政府能够充分发挥协调沟通作用,为跨领域合作构建平台,推动数字与金融的融合,促进数字金融应用的落地,因此,政策支持也属于数字金融发展体系的一个层面。

相较于传统金融,数字金融的显著优势主要体现在:一是服务成本低。数字金融依托大型服务器和处理器进行平台构建,具有极高的集约效应和规模效应,所增加服务的边际成本较低。另一方面,数字金融可以借助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更好地根据各类历史数据和相关预测进行信用“画相”,降低授信信息的获取成本。二是服务对象广。受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和信贷资金需求小的制约,我国金融机构为了降低信贷风险和征信成本,主要服务于大中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则面临着严重的信贷排斥。数字金融则天然具有普惠功能,利用大数据征信手段,可以对中小企业进行信用评估,降低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配给程度。支付宝、理财通和网上银行等数字金融平台通过布置一些技术通信设施,简化线上资金融通流程,就可以为中小微等广大文化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大大拓宽了金融获取渠道。三是服务效率高。部分数字金融服务属于“无人模式”,客户可以自助购买标准化金融产品,这在节省金融机构人力成本的同时,也提高了金融服务效率。另一方面,数字金融通过金融服务线上化和智能化,不乏24 小时全天候的金融服务存在,这大大提高了金融服务的便利性。

基于先进的数字金融体系和显著的优势,数字金融对文化产业发展质量的作用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数字金融可以提高金融服务信息化水平,精简融资程序,提高对文化产业的金融服务效率。在传统金融模式下,关于文化产业的金融服务业务主要是在银行窗口等物理网点进行现场办理,文化产业的“皮鞋成本”较高,业务办理的周期较长,金融服务效率相对低下。在数字金融模式下,投融资双方的交流沟通和资金转移汇兑等金融业务主要在线上供给,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进一步优化了服务流程,打破了传统金融服务的时空限制,对促进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具有积极作用。

第二,数字金融有利于缓解金融机构与文化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提升金融机构获客能力,拓宽文化产业融资渠道。文化产业具有轻资产、重创意等行业特征,文化企业满足银行担保条件的有形资产极为有限。这导致金融机构难以准确评估其资产负债情况,引致文化产业融资难。数字金融可以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深度挖掘文化企业的现金流量、项目实时进度、海关报表、税收等资产负债数据和“票房数据”“发行量”“用户量”等重要的表外数据,缓解投融资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使各类金融机构科学把握相关文化企业的具体情况,提高其获客能力,实现专项扶持基金、风险投资、期货衍生品等金融产品与文化产业的精准无缝对接,使资产证券化、抵押贷款和企业债券等金融服务切实惠及文化产业。另外,新兴的数字金融模式也为文化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融资渠道。众筹是非常适合于文化创意产业的一种数字金融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文化创业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和展示文化创意项目,在一定期限内公开向公众筹集资金,然后利用产品、股权等形式回报投资者。这种去中介化的数字金融模式在为民间资本提供便捷高效的配置渠道的同时,拓展了文化创意产业的融资来源。

第三,数字金融可以提升金融机构的风控能力,促使其主动拥抱文化企业。与普通的消费品不同,文化产品的市场需求变动较大,尤其是与消费者的消费能力紧密相关,因而,文化企业的预期收益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例如,与普通的实物商品相比,电影票房和畅销书发行量预测通常会更难。另外,文化产品往往具有正外部性,产品功能容易被复制,这也会增加文化企业收入的波动,因此,这会导致金融机构面临较大的投资风险,同时提高了文化产业的金融服务成本和定价难度,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等三查制度难以落实。而在数字金融下,数字技术可以替代大部分的人工活动,科学高效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拓宽信息收集源头,实时收集相关文化企业的流量数据,动态跟踪分析投资风险并及时作出相应调整,从而提升风险定价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降低文化产业的融资服务成本,提高文化产业的金融需求吸引力,促使金融机构主动赋能文化产业发展。另外,新兴的数字金融模式具有独特的风险防控机制。以众筹为例,当在一定期限内,文化创意项目未达到其预定的筹资目标时,项目的发起人便会将筹得的资金返还给项目投资者,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该项目的市场需求潜力不高,通过项目终止可以避免项目运营风险。

三、数字金融助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效果检验

(一)变量选取

1.被解释变量(CulquaI)——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指数的测度

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是本文的核心被解释变量。在许多研究中,高质量发展被多数学者解读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的集合(陈惠中等,2022①陈惠中,赵景峰:《数字金融、产业结构优化与经济高质量发展》,《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2 年第5 期。;曾燕萍等,2022①曾燕萍,蒋楚钰,崔智斌:《数字金融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影响——基于空间杜宾模型的研究》,《技术经济》,2022第4 期。;崔耕瑞,2022②崔耕瑞:《数字金融与产业高质量发展》,《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2 年第2 期。;滕磊等,2020③滕磊,马德功:《数字金融能够促进高质量发展吗?》,《统计研究》,2020 年第11 期。;喻蕾,2021④喻蕾:《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及其政策意义》,《经济地理》,2021 年第6 期。)。由于文化产业的轻资产属性,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本身已囊括绿色属性。因此,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应包括创新、协调、开放和共享等四重维度。为了反映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多重属性,本文在借鉴陆建栖(2022)⑤陆建栖,任文龙:《数字经济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机制与路径——基于省级面板数据的实证检验》,《南京社会科学》,2022 第5 期。、崔耕瑞(2022)和喻蕾(2021)等人研究的基础上,考虑到文化产业的特殊性、指标的可量化性和数据的可获性,本文从文化创新能力、协调水平、开放程度、共享水平和产业效益等维度构建了衡量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的综合指标体系。

其中,文化创新能力是指文化企业或文化科研机构利用专业技术人才,通过研发投入,提供文化新技术和文化新产品的能力,文化科技研发机构数量越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愈大,文化产业的创新实力越高;而资金、资产等创新要素的投入越多,创新产出越高,也能表明文化产业创新能力越强。文化产业协调水平主要指的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城乡地区协调水平和文化产业内部结构合理水平,城乡文化产品消费支出比越大,说明城乡地区文化产业协调水平越差;文化产业结构高级化程度越高,说明文化产业协调水平越高,我们采用地区文化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来衡量文化产业高级化程度,该指标越大,说明文化产业高级化程度越高。开放程度衡量的是文化产业企业或机构对外交流的规模和频率,这里我们用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参与人数和对外文化交流项目数来表示,参与人数和对外交流的文化项目数越多,可以认为该地区的文化产业对外开放程度越高。共享水平的含义是文化产业发展对社会产生的正外部性,体现为社会享有的文化产业发展成果多少,我们用人均拥有公共图书馆藏量、人均公共图书馆建筑面积和每万人拥有博物馆藏品等正向指标来表示。产业效益指的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内部效益和外部效益两部分,前者主要是指文化产业发展的经济效益,如利润水平、纳税规模等;而外部效益则表现为文化活动的获益面,如群众文化机构组织文艺活动次数、群众文化机构、图书馆参加培训人次、博物馆参观人次、群众文化机构、图书馆参加讲座人次等。基于此,作者构建的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测度指标体系如表1 所示。

表1 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测度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中的指标数据主要源自国研网数据库、《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以及国泰安数据库,部分缺失的数据采用趋势预测法或插值法计算而得。借鉴滕 磊(2022)的研究,采用熵权法计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选择该方法的原因在于,熵权法能够获取离散样本包含的信息量,方法简单实用,结算结果准确客观。测度过程为:首先,需要对指标采用如下公式进行标准化处理:

其中,Xij表示省份i的第j项指标。

然后,计算第j项指标下第i个省份的值占该指标的权重qij,计算公式为:

接着,测算第j项指标的熵值Ωj以及信息熵冗余度Θj,其计算公式分别为:

最后,测算各项指标权重ωj及各个省份历年的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指数Culqualj:

2.核心解释变量(Ddf)——数字金融指数

目前,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联合蚂蚁金服研究院编制的数字普惠金融指数是最具代表性和使用程度最高的数字金融指数。该指数一是数据可获性强,目前已经编制了三期,涵盖了2011—2020 时间段;二是该指数具有结构化数据,有助于结构分析,提高研究深度,该指数从覆盖广度、使用深度和数字化程度三个方面,建立了数字金融指标体系;第三,该数据类型为省际面板数据,与本文采用的数据类型相匹配。

3.控制变量

参照已有的一些文献和本文研究的具体问题,本文选择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和人均受教育水平等作为控制变量。

(1)地区生产总值(LnGdp)。一般而言,一国或地区的经济规模越大,该经济体越倾向于经济转型,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该变量以各地区生产总值的对数来表示。

(2)文化产业固定资产投资(LnFaI)。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可以构建和提高企业的生产能力,而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则可以提高经济正外部性。因此,固定资产投资对产业发展质量具有积极影响。该变量用固定资产投资额的对数表示。

(3)政府文化财政支出(Govr)。一般而言,政府文化财政支出水平有利于提高地区的文化产品需求水平,优化文化产业机构,从而促进地区文化产业发展质量。这里采用各地区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支出比重来表示。

(4)政策支持(LnPol)。除了上述控制变量之外,政府的政策支持对推动地方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作用。这里借鉴冯星宇等人(2021)①冯星宇,戴俊骋,孙东琪:《中国文化产业的省域空间集聚及其溢出效应分析》,《经济地理》,2021 年第10 期。的做法,采用省级政府部门当年发布的文化产业相关政策文件数量加以衡量,为了剔除异方差的影响,这里对该变量取对数处理。

(二)模型构建

根据数字金融对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机制,这里构建如下理论动态模型:

上述模型中,CulquaI 是被解释变量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Ddf为核心解释变量数字金融发展水平,Control则为一组控制变量向量,下标it表示i地区t年份;λi为地区固定效应,μt为时间固定效应,ε为白噪声。αi为待估参数。

为了进一步检验数字金融对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机制,将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五个维度(每个维度的发展指数计算方法同样采用熵权法计算而得,用StruIit表示)作为机制分析中的被解释变量,回归模型如下:

其中,StruIit表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五个维度,下标j表示具体维度,其余符号同前,βi为待估参数。

(三)数据来源

本文以30 个省市为研究对象,限于数据可获性,未将港澳台及西藏地区纳入分析框架。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指标体系的数据主要来源于《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国泰安数据库和搜数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指数为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编制的“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2011—2020)”。其余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各省统计局官网和搜数网。受限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指数的编制期限,本文所使用的数据期间为2011 年至2020 年,个别缺少的数据用插值法补充。模型中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见表2 所示。

表2 变量统计性描述

(四)作用效果检验

1.统计检验

皮尔逊相关系数一般被用来判断两个变量之间的相关关系。作者计算了主要变量之间的皮尔逊相关系数。通过皮尔逊相关系数矩阵可以发现,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与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指数的相关系数为0.211。这初步表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与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存在正相关关系。

为了提高模型的解释力,避免多重共线性和数据非平稳导致的伪回归,这里还需要对样本数据分别进行多重共线性检验和单位根检验,结果表明,各主要变量的平均VIF 为2.83,最大VIF 为7.09,小于10,这说明理论模型中解释变量之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

本文对数据进行LLC 检验、Breitung 检验、IPS 检验、ADF 检验和PP 检验,提高检验结果的稳健性和可靠性,单位根检验结果表明,本文模型所使用的数据是平稳序列。

一般而言,金融发展与产业发展之间存在着互促关系。因此,有必要对其因果关系进行检验。基于变量的平稳性,这里首先对数字金融与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进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进一步探究二者的因果关系。首先对面板模型进行协整检验,Panel-pp 检验值为-7.85,相应的p 值为0.000,说明理论模型中各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格兰杰因果,检验结果表明,原假设“数字金融发展不是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格兰杰原因”被拒绝,相应的p 值为0.046;而原假设“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是数字金融的格兰杰原因”被接受,相应的p 值为0.87。综上可以得出,数字金融发展是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格兰杰原因,进而表明,数字金融是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然而,其推动作用大小还需要对理论模型进行参数估计。需要说明的是,为了减少论文篇幅,上述各种检验过程及结果在此省略。

2.回归结果与分析

因理论模型(1)为动态面板模型,由于系统GMM 估计法可以同时使用差分方程和水平方程中的信息,使得工具变量更加有效,从而避免模型的内生性问题。同时,为了使得估计结果具有稳健性,作者采用两阶段系统GMM 法和固定效应模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参数估计。估计结果如表3 所示。

表3 模型估计结果

从模型(1)至(3)可以看出,估计得到的参数性质基本上符合理论逻辑。ARM1(p)值均小于0.05,且ARM2(p)均大于0.05,这说明系统GMM 模型均通过了随机扰动项的序列相关检验。SARGAN(p)检验值和HANSEN(p)均大于0.05,这表明模型(1)和模型(2)通过了工具变量有效性检验。

首先,在模型(1)和模型(2)中,前一期的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均对当期的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且系数均较高,这说明文化产业发展质量具有路径依赖。

不论在两个阶段的系统GMM 模型中,还是在固定效应模型中,数字金融发展对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均呈现出正向作用。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数字金融发展对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作用的估计结果具有稳健性。其原因在于,数字金融发展在降低文化产业金融服务成本,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风险防控水平等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

控制变量对文化产业发展质量的影响也基本符合预期。从模型(1)到(3)可以看出,地区生产总值、文化产业固定资产投资、政府文化财政支出和政策支持分别通过了不同显著性水平的检验,且三者的回归系数均为正值。这说明,地方经济发展、文化产业固定资产投资、文化财政支出和政策支持都会在不同程度上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3.进一步分析:结构性影响与稳健性检验

(1)结构性影响

为了深入剖析数字金融对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作用的结构,作者从创新能力、协调水平、开放程度、共享水平和产业效益五个维度,运用系统GMM 估计了数字金融对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影响。回归结果见表4。

表4 分维度系统GMM 估计

结果显示,通过Arm、Sargan 和Hansen 检验的p 值可以看出,系统GMM 估计结果分别通过了序列相关检验和工具变量有效性检验。可以看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创新能力、协调水平、开放程度、共享水平和产业效益的前一期对其当期水平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说明文化产业发展质量结构表现出一定的稳定性,具有长期趋势。数字金融分别与文化产业的创新能力、协调水平、开放程度、共享水平和产业效益均显著正相关,这说明数字金融发展通过促进文化企业的创新能力、协调发展、开放程度、共享水平和产业效益等维度的提升,显著的促进了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其原因在于:其一,数字金融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数字化工具,大幅降低了投融资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程度,降低了文化企业的融资成本,有效的缓解了中小文化企业的金融排斥,为其研发投入和成果转化提供了资金支持。其二,利用互联网覆盖广的功能,数字普惠金融则可以触及欠发达地区的文化企业以及中小微企业,为其提供金融服务,助力弱势文化企业发展,有效的提升了文化产业发展的地区协调度和产业协调度。其三,数字金融利用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打破了金融服务的时空限制,开创了更为便利的投融资方式,这为外向型文化企业发展提供了融资便利,提高了对外开放中的资金配置效率,进而有助于国内文化企业向全球价值链融合;另一方面,数字跨境支付服务也加速了境内外文化资本的流动,促进了文化产业发展的开放水平。其四,数字金融的普惠属性则可以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度,使得文化产业发展的参与者分享产业快速发展的收益,通过收益分配提高了文化产业发展的共享水平。最后,数字金融通过向文化企业提供资金支持,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其创新能力提升,有效发挥了金融资源配置作用,促进了文化企业生产效率的提升,进而总体上提升了文化产业效益。

控制变量方面,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对文化产业的创新能力、协调水平、共享水平和产业效益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而对开放程度作用不显著;而文化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对文化产业创新能力、共享水平和产业效益具有积极影响,对产业协调水平和对外开放作用不显著;政府文化财政支出的增加能够有效促进文化产业创新能力、共享水平和产业效益的提高,但对文化产业结构协调和对外开放没有显著作用;而文化产业政策仅对开放程度和产业效益具有显著的推动作用。

(2) 稳健性检验

为提高研究结论的稳健性,本文利用不同的指标体系测算的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指数作为被解释变量,对模型进行再估计。喻蕾(2021)①喻蕾:《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及其政策意义》,《经济地理》,2021 年第6 期。从产业创新、产业协调、产业开放和产业共享四个维度构建了我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这里作者采用喻蕾(2021)对我国省域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和测算方法,测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指数,对数字金融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效果进行稳健性检验。结果见表5。

表5 稳健性检验

由表5 可知,在利用了不同的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指数作为被解释变量之后,解释变量的参数依然符合预期。其中,数字金融发展对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依然显著为正,这说明数字金融对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中的推动作用是稳健的。另外,在控制变量中,除了文化产业政策变量不显著之外,地方经济产值、文化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政府文化财政支出依然显著为正。

四、数字金融助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挑战

尽管数字金融助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也面临着供求两端的挑战,应对这些挑战,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数字金融的助力成效。

其一,文化产业主体的内生属性严重制约了数字金融对其授信。一方面,文化企业的资产属性无法完全满足数字金融授信的条件。文化产业具有轻资产、重创意、快发展等特点,传统金融融资必需的抵(质)押物、担保等要件存在天然缺失。另一方面,文化企业的项目运营的长周期属性降低了其对数字金融吸引力。一般而言,文化产业的生产从创造到消费环节众多,现金流转的链条较长,不确定性高,这会增大金融机构的授信后期管理难度,提高数字金融对文化企业金融服务的成本。

其二,文化产业发展质量亟待提升。一方面,文化产品供给质量较低,这主要体现在:我国文化产品供给精品少、层次低,文化产品同质化严重,有效和优质的产品供给比较少,僵尸供给和虚假供给较为普遍(宗祖盼,2020)①宗祖盼:《深刻理解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内涵与要求》,《学习与探索》,2010 年第10 期。。另一方面,传统文化产业生产模式亟待升级改造。传统的文化产业的生产过程主要采用的是低成本的要素投入模式,土地、遗产、资本、劳动力、自然资源等要素是主要投入要素,致使附加值低,对环境的负外部性强,文化产业链单一。

其三,文化企业的数字化改造规模和质量亟待提高。一是文化企业的数字化程度仍然较低。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2020 年《全球数字经济新图景》报告显示,我国服务业的数字化程度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尤其是中小文化企业的数字化程度更低。文化产业的低数字化程度致使大数据征信难度大,弱化了文化企业的授信条件。二是数字技术对文化产品的升级改造存在肆意粗糙问题。虽然数字平台中的文化产品未触及法律红线,但粗制滥造、片面偏激、情绪煽动、恶意迎合等产品和服务形态仍然普遍存在。三是通过传感器建立的点击率、销售量、点赞数等数字技术衍生的评价指标,违背了文化价值属性,降低了文化产品的价值判断标准。四是在自由的社交介质中,带有负面价值观的文化产品可以通过层层包装逃避社会文化系统的过滤,为不良意识形态提供传播渠道和载体。

其四,金融机构针对文化产业的服务体系不健全。一是由于文化产业是资本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的产业,金融机构缺乏兼具数字金融和文化产业专业的复合人才,致使其对文化产品的特点、属性及运营规律了解不够全面和透彻,这加大了其针对文化企业进行金融创新的难度,导致金融服务产品的条件、规模及期限等不能适应文化企业的需求。二是金融机构针对文化产业的资产评估体系不健全。文化产业的资产形态以无形资产为主,但现有市场中评估无形资产的统一标准和流转平台仍然匮乏,现行的会计准则对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于模糊地带。同时,受制于传统的风险文化制约,大部分线上和线下金融机构仍秉持“重抵押”“重财务报表”的经营理念,对文创企业资信水平的判断经验不足。

最后,数字金融助力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面临诸多风险。一是技术风险。数字金融体系建设不够完善,信用评估模型不够科学有效,收集的数据清洗困难等问题,可能造成部分运算结果失灵和信息泄露,带来授信过度或不足等问题。二是法律风险。目前,我国关于数字金融的法律体系和监管框架都很不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法、隐私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需要完善。依赖传统的监管法律不能完全覆盖创新型的文化,在法律缺失的情况下,可能出现传统法律和监管框架之外的风险。三是数字金融与文化产业之间的融合风险,过去金融机构与文化企业的合作交流有限,导致文化产业与数字金融机构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两行业之间存在隔阂,难以实现有效对接。四是操作风险。数字金融从业者获得的培训以专业技能为主,而获得的职业道德教育不足。因此,受利益驱使,数字金融从业者可能会违背金融道德规范和职业操守,从内部交易中获得私利;由于金融从业者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不足,在向文化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时,也可能产生数据分析和对象筛选失误,造成损失;另外,数字金融机构在互联网安全系统设计上的缺陷、系统本身的错误也可能产生操作风险。

五、数字金融助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路径

第一,提升文化产业的经营水平,加大文化产业合规建设,提高文化产业对数字金融的吸引力。一方面,政府要完善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架构,出台相关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发挥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引领作用,打好“制度+政策+示范区”的组合拳,营造良好的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经营环境。另一方面,文化企业要抓住我国文化需求市场存在明显缺口的契机,坚持“内容至上”的产品制造原则,善于利用知识产权相关法案维护合法权益,积极研发创新文化产品,用高质量的文化产品服务打开市场,同时要顺应数字经济发展浪潮,积极利用数字赋能,发展数字文化,提高文化产业对数字金融的吸引力。

第二,加大数字技术研发力度,提升数字金融发展水平,将数字金融赋能文化产业的效果落到实处。一方面,要重视对数字技术的开发,突破文化资产价值评估等关键核心技术,规避数字金融的底层技术支撑风险;另一方面,数字金融服务要兼具独特性和可复制性,既要利用科技赋能解决信息不对称性以及为更广泛用户提供针对性金融产品,也要设计一些标准产品以满足因体量小而无法获得定制服务用户的金融需求。此外,要积极促进数字技术研究成果的转化,使数字技术真正助力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比如,借助5G 技术提高数字金融场景的运营效率,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动态优化迭代信用评估计量模型,提升大数据技术以拓展模型数据来源等。

第三,推动数字金融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实现数字金融与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良性互动。首先,数字金融机构应该改变固有历史认知,重视文化产业的融资市场,积极创建专门的文化金融服务,比如提供文化资产定价及其证券化服务,结合文化产业的无形资产特征调整信用评价体系。其次,文化产业应该主动抓住数字金融发展契机,学习了解数字金融的基本特征,积极拥抱数字金融,利用数字金融的独特优势解决资金融通问题。此外,政府要发挥搭桥引线作用,建立“数字金融+文化产业”的相关平台,设立文化企业基金引领两行业协调发展。此外,对于个别数字金融机构利用现有大型平台采取垄断措施的行为要坚决给予打击,严格预防其利用海量用户流量攫取超额利润,扰乱平台发展秩序。

第四,健全数字金融与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辅助配套体系,完善数字金融监管体系,提高文化产业治理能力。首先,要规范数字金融服务的准入制度,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方案,协助行业协会颁布发展规范和具体条例,依照数字金融服务文化产业的闭环链条建立严格的文化金融监管规则体系,从顶层设计层面规范数字金融赋能文化产业。其次,要推动落实文化金融监管,发展监管科技以提升监管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全面性,对于违反相关规则的文化企业要给予打击处罚,并将该行为与企业征信和企业负责人征信挂钩,同时要预防文化企业钻技术漏洞、钻政策空子、打监管“擦边球”等不良行为的发生。同时,要提高文化产业治理能力,也要让文化企业接受市场的充分检验,让产品答题,让百姓改卷,保障文化产业本身的发展质量,促使数字金融主动为文化产业长期造血。

第五,重视培养数字金融与文化产业领域的复合型人才,充分利用人才资源以发挥融合发展的主观能动性。一方面,各级政府要重视培养复合型人才,支持高校建立文化金融专业、开设文化金融课程,推动复合型领军人才工程建设,并积极主动引进复合型人才,为其提供大有作为的广阔天空。另一方面,文化行业和数字金融行业也要积极开发利用现有的专业人才资源,以开展在职教育等方式,提升员工的数字金融素养和文化产业素养,变单一型人才为复合型人才,保障数字金融助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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