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产学研”协同育人的作用机理与实践路径
——基于教育内外部关系规律分析*

2023-11-28 10:31刘延翠
高等理科教育 2023年6期
关键词:人才需求产学研规律

刘延翠 茹 宁

(南开大学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天津 300350)

新时代背景下,人才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第一资源的作用愈加明显,人才竞争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核心。 人才质量关系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围绕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促进人才培养规模、质量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成为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 目前,我国的人才培养供给侧与产业人才需求侧仍存在供需矛盾。 基于教育内外部关系规律,人才供需矛盾既是教育内部的人才培养问题,也是教育与外部社会经济关系问题,多元主体协同育人成为平衡人才供需矛盾的重要策略。 当前,“产学研”合作育人的实践已在部分高校开展,但相关的理论研究相对滞后,缺乏对“产学研”多元主体的作用、相互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协同育人的机理分析,尤其是对“政府”这一主体在产学研合作育人中的作用分析不足。 鉴于此,本文从教育内外部关系规律的视角,对“政产学研”协同育人的作用机理与实践路径进行分析,为平衡人才供需矛盾提供模式选择,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理论与实践意义。

一、“政产学研”协同育人的概念解读

“政产学研”协同育人的核心理念是通过多元主体的深度合作,促进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的紧密连接,培养具有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当前已有学者对“政产学研”协同育人的概念进行解读。 诸如,田玉敏[1]认为,“政产学研”多元主体协同育人,是指围绕人才培养目标,由政府、产业、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等人才培养主体共同参与、优势互补、相互配合,将生产、教学、科学研究与实践应用结合起来的人才培养模式。 雷明镜等[2]认为,“政产学研”多元主体包括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构建“政产学研”多元协同“共建、共管、共享”人才培养机制,有助于创新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马静琳等[3]认为,“政产学研”协同育人是多主体相互衔接、相互耦合而成的协同育人一体化综合系统。 “政产学研”协同育人体系以信息化为基础,以互联网为媒介,整合各方优势,有利于发挥多元主体的创新作用。 许文苹[4]认为,“政产学研”协同育人是指围绕国家人才发展定位以及产业人才需求,由人才供需主体协同参与,融合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科研创新等多维度的人才联合培养模式。 综上所述,部分学者认为,“政产学研”协同育人是一种多元主体协同参与、优势互补的人才培养模式,旨在培养具备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政产学研”协同育人的概念形成与发展历程主要分为3 个阶段:(1)探索阶段: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至九十年代初。 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政府开始尝试探索“政产学研”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旨在将学校培养出来的人才与实际需要相结合。 这一阶段的代表性项目包括“高校服务国防科技工业”和“产学研合作办学”等。 (2)推广阶段: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至二十一世纪初。随着“产业化”和“信息化”等趋势的发展,政府开始大力推广“政产学研”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并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大量产学研合作的高校和研究机构。 这一阶段的代表性项目包括“863 计划”“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和“博士后流动站”等。 (3)深化阶段:二十一世纪初至今。 随着国家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政府开始加大对“政产学研”协同育人的投入和支持力度。 同时,高校和企业也逐渐形成了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开展了大量具有创新性和实践性的科研项目和人才培养计划。 这一阶段的代表性项目包括“双创计划”“千人计划”和“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等。 据此,“政产学研”协同育人模式发展经历了不断探索和改进的过程,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政产学研”协同育人的现实缘由

2017 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提出:“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教育事业蓬勃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输送了大批高素质人才。 但同时,受体制机制等多种因素影响,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在结构、质量、水平上还不能完全适应,‘两张皮’问题仍然存在。”[5]尤其是在新增劳动年龄人口快速减少的社会背景下,人才供需矛盾愈加凸显。人才培养供给侧与产业需求侧的结构性矛盾主要体现在3 个方面:(1)教育与产业的融合深度不够。 具体表现在:教育的资源分配、人才培养模式与产业的重点发展领域及人才需求类型不匹配,产业对创新性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居高不下,但部分高校的毕业生就业率持续低迷,“两难”困境依然存在。 (2)企业与高校的合作意愿不强。 学校在人才培养中起主导作用,但课程内容的选择与企业岗位需求相关性弱,教学的实施多侧重理论知识传授,致使学生实践能力弱。 而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积极性不高,校企合作处于自发松散的浅层次低水平,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目标难以实现。(3)政策机制与制度供给支撑不足。 当前国家发布了部分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政策文件,但仍缺乏系统的整体性政策支持,保障多元主体协同育人的政策机制仍不完善。 欲平衡人才培养供给侧与产业需求侧的结构性矛盾,需要“政产学研”协同育人,发挥多元主体在人才培养中的优势作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政产学研”协同育人是对传统“产学研”合作教育的继承与发展,传统“产学研”育人主体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不同但分工明确。 “学”主要是传承知识,“研”主要是创新知识,“产”主要是应用知识,而现代“政产学研”育人主体是在“产学研”的基础上,更强调“政府”的核心位置及引导协调作用的发挥,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其作用主要体现在4 个方面:(1)鼓励企业为产学研提供资金支持与技术保障。 (2)为大学提供适合地方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规范。 (3)引导科研院所开展科研创新活动,发挥导向性作用。 (4)通过组织管理,为人才培养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做好多元主体协同发展的统筹协调工作。 “产业”通过发布人才需求,为人才培养提供方向;“企业”通过提供技术支持,为人才培养提供实践平台;“大学”通过制定培养方案,为人才培养提供体系化课程教学;学生作为人才培养的主要对象,通过学习参与人才培养过程;“科研院所”承担技术研究课题,为研究生在内的科研人员培养提供科研平台。 通过多元主体的紧密配合,促进教育外部人才需求主体与教育内部人才培养主体相互适应,有助于人才供需两端同时发力,有利于平衡人才供需矛盾(如图1)。

图1 “政产学研”协同育人平衡人才供需矛盾作用过程

三、“政产学研”协同育人的作用机理

人才供需问题是研究教育与经济关系的重要理论问题,作为经济体系核心要素的产业形态与经济运行模式是否协调,对教育发展有关键性制约作用。 参照这一关系会发现,教育人才培养与产业人才需求之间的匹配性将影响教育与经济的适应性。 因此,人才供需矛盾是教育内部人才培养与教育外部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重要表征[6]。 1980 年潘懋元教授首次提出教育内外部关系规律:“其中教育外部关系规律,是指教育作为社会的子系统与政治、经济、文化系统之间的相互关系的规律。”[7]此关系将教育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遵循教育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本规律;教育内部关系规律,是指教育内部各要素之间相互关系的规律,此关系将教育作为培养人的活动,遵循人才成长的基本规律;简言之,即教育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产生,又对社会的发展起推动作用[8]。 教育内外部关系规律的提出,为平衡人才供需矛盾提供了理论基础,运用教育内外部关系规律分析“政产学研”协同育人的作用机理,具有重要理论意义。

(一)外部人才需求主体“产业”“企业”制约推动作用分析

教育外部关系规律是一种教育发展规律,即教育必须与社会发展相适应,从而促进社会的发展。 外部关系规律表明,教育要受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系统所制约,又对其发展起推动作用,继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发展。 纵观社会子系统的诸多因素,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科技的发展创新、本国的传统文化等都是制约教育的重要因素。 生产力的发展与科学技术的创新紧密结合,成为制约教育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社会的政治制度包括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与政党制度;社会的经济制度是社会生产关系的总和,是社会发展的经济基础,决定政治制度等上层建筑,因此,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对教育是现实客观的制约因素。 生产力与科技的发展、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对教育的制约要通过传统文化来反映,这造就了不同的教育体制与培养模式,但传统文化的制约作用不如其他因素明显,是潜在的制约因素。

“产业”“企业”作为教育外部的人才需求主体,对人才培养起制约推动作用。 教育的人才培养应与社会的政治制度、经济体制、科技发展与产业转型相适应,并对其发展起推动作用,继而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 “产业”“企业”作为外部的人才需求主体,与科技创新、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等因素相联系,直接决定性地制约教育的人才培养,教育必须适应现代科技创新发展的需求,适应经济发展与产业转型升级对人才提出的新要求,通过培养自由而全面的人促进社会的发展。 教育只有适应社会变革和科技发展才能与时俱进,在此过程中还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做出适应性改变,从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与社会经济发展[9]。 “政府”作为国家管理机关,与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体制等因素相联系,同样现实客观地制约教育的人才培养,教育必须适应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体现教育机会分布的公平性与教育资源分配的均等性,还要适应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强调政府对教育的宏观调控作用,还要发挥市场对教育资源的补充作用。

(二)内部人才培养主体“大学”“科研院所”主导促进作用分析

教育内部规律是一种人才培养规律,即培养自由而全面的人,从而促进人的发展。 我国的教育提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在培养过程中各因素相互作用,体现为教育的内部关系规律。 教育内部有诸多因素,相互之间关系复杂,不同因素相互作用产生的矛盾以及因素之间的基本关系并没有统一结论。 从教育的本质视角看,受教育的个体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可能是内部因素间的基本关系,因为教育的本质是个体的社会化或社会的个体化,因此,教育的内部关系规律应是受教育者个体的身心健康发展与社会环境需求之间的关系。 随着实践的开展,教育内部关系规律不仅包括个体发展与社会需求之间的关系,还包括德育、智育、体育、美育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教育过程中参与主体的相互关系等几个方面[10]。

“大学”“科研院所”作为教育内部人才培养主体,对人才培养起主导促进作用。 人才培养目标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都应符合受教育者身心发展规律。 在我国,教育就是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高等教育是教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2 年5 月17 日教育部公布,中国已建成世界最大规模的高等教育体系,在学总人数超过4 430 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2012 年的30% 提高至2021 年的57.8%[11]。 根据美国学者马丁· 特罗的研究,如果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越过50%,表明高等教育由大众化转入普及化阶段。 在此背景下,各类高校应根据现实需求制定科学的人才培养方案,促进学生文化知识学习与思想品德提升,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人才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 “科研院所”则要为学生提供科研平台,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与实践操作能力,落实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结合的人才培养要求,培养符合国家需求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政府”引导下多元主体“协同”育人作用分析

教育内外部规律是一种内因与外因的关系规律,即内因是根据、外因是条件,内因与外因相互作用,体现为二者的相互“适应”,从而促进人与社会的共同发展。 潘懋元教授自述,在对两条规律的关系进行分析时,主要参照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尤其是关于内因与外因的关系规律对其产生重要影响。 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应用于教育过程中,教育内部主体在人才培养中起主导促进作用,即为内因,是人才培养的根据;教育外部主体在人才培养中起制约推动作用,即为外因,为人才培养提供条件。 内部主导作用的发挥需要外部条件的支持,但外部条件作用的发挥需要教育内部主体的主动适应。因此,教育人才培养需要外部主体提供条件,更需要内部主体主动适应[12]。

“政府”与教育外部的人才需求主体“产业”“企业”为人才培养提供条件,而“大学”“科研院所”作为教育内部的人才培养主体为人才培养提供依据,“协同”育人是教育内外部主体在“政府”引导协调下相互“适应”的作用体现。 关于“适应”的相关理论有“主动适应论”和“多维适应论”,可对“政产学研”的“协同”育人作用做进一步分析。 将“主动适应论”应用于人才培养,就是要发挥“大学”“科研院所”的价值判断和选择作用,依据“产业”“企业”的人才需求,进行教育内容与方式的主动选择,以培养符合产业需求的创新性复合型人才。 将“多维适应论”应用于人才培养,就是要求“大学”“科研院所”的人才培养不只是适应单一的社会需求,而是要适应“政府”与“产业”“企业”相关的政治、经济等多方面的社会需求,以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13]。 当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的基本方向是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因此,我国的教育人才培养更应该“主动多维”地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态势与产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多元主体的协同育人作用。

四、“政产学研”协同育人的实践路径

教育内外部关系规律,不仅可应用于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理论问题分析,还可应用于现实问题的实践探究,具有重要方法论意义。 针对我国当前人才供需的结构性矛盾,基于教育内外部关系规律,结合“政产学研”相互适应的规律分析,尝试从3 个层面将其应用于协同育人过程,以期为国家培养符合产业需求的创新性复合型人才。

(一)深化“产教融合”,助力产业人才需求与人才培养过程相融合

“产教融合”最早由高等职业院校提出,主要是根据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特点提出,现已扩展到各个层次的教育之中。 “产教融合”对于学生、学校、产业和社会来说是一个多方共赢的机制,尤其对于学生来说,既能够提升专业能力,又能够为以后立足社会提供保障。 因为“产教融合”中有大量实习、实践机会,这种实践是经过专门设计与在校期间所学知识融会贯通的实践形式,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技能水平,培养实际操作能力和职业素养。 “产教融合”的核心特点是以产业为导向,围绕产业需求来进行人才培养和科技研发,促使教育与产业深度融合,提高人才的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因此,深化“产教融合”将有助于促进人才培养过程与产业需求对接,培养符合产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当前,随着信息技术与产业转型的紧密结合,新兴产业不断涌现,新技术得到广泛应用,新经济模式蓬勃发展。 新兴产业对人才的创新能力与实践技能提出新的要求,促使学校加快拓展人才培养通道,深化“产教融合”,将产业的人才需求体现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将有助于培养符合产业需求的创新性复合型人才。 具体实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关于人才培养的内容:注重跨学科知识与强实践技能的结合。 因为创新性复合型人才不仅需要精通本学科的专业知识,还要有跨学科的知识积累,经过不同学科知识的相互碰撞以产生创新思维,而复合型人才不仅需要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还要有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能将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2)关于人才培养的方法:强调多元主体立体融合协同育人。 不再囿于先前单一的学校主体育人模式或松散的双向合作育人方式,加强产业、企业、学校、科研院所的合作,鼓励各主体协同参与人才培养的过程,培养符合产业需要的复合型人才,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人才储备。 多维立体的融合育人模式兼具生产、教学与科研多种功能,不仅能为企业生产提供人力资源,还能促进科研创新与成果转化,为产业转型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加强“校企合作”,促进企业人才需求与人才培养实践相结合

当前产教融合的主体正在悄然发生变化,已经从学校转移到了企业和行业,这种变化既与当前的社会发展有关,也与教育的进步有关。 基于此,创新性复合型人才的培养需要广泛开展“校企合作”。 针对当前“校企合作”中“学校热、企业冷”的问题,应通过多种方式鼓励企业参与学校的人才培养。 (1)鼓励企业根据岗位需求与相关学校进行合作,共同参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2)支持企业与高校联合建立产业学院与实践基地,共同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 (3)引导企业与学校、科研院所合作,依托项目进行人才培养与科研创新,促进科研成果在企业中应用转化。(4)加强企业技术在高校教学科研中的应用,共建实验室与技术应用平台,利用企业科技提高教学质量。 “校企合作”旨在促进学校和企业的互动,共同开展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促进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紧密结合。 “校企合作”现已在诸多领域开展实践,以人工智能领域为例,当前许多人工智能企业积极与高校合作,共同开展人才培养、科研和技术创新。 例如,华为、百度、腾讯等企业与多所高校合作开设人工智能课程或实验室,为学生提供实习和就业机会,共同探索人工智能技术的创新与应用。 同时,高校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与企业合作开展人才培养和产业技术创新,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贡献力量。

实践证明,只有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鼓励企业参与学校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才能实现协同育人的效果最大化。 但不同类型的人才应由不同高校与相应的企业进行协同培养。 仍以人工智能人才培养为例,其中人工智能基础研究型人才主要进行基础科学研究与前沿技术开发,可主要由“研究型大学”与侧重智能研发的科技企业进行培养,因为“研究型大学”与智能研发企业可以为此类人才提供科研平台与经费支持,有助于人工智能产业的技术创新。 而人工智能场景应用型人才主要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实际场景,可主要由“应用型大学”与侧重智能技术应用的企业进行培养,因为“应用型大学”的优势就在于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智能技术应用企业可为其提供实践实训平台,有助于促进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落地。 通过加强“校企合作”有助于高校更好地了解企业的人才需求,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同时,企业也能更好地了解高校的人才培养情况,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制订更为贴合实际的人才培养方案,双方还可以合作开发具有市场应用价值的新技术和产品,推进科研成果转化,助推社会经济发展与科技创新。

(三)完善“政策机制”,保障多元主体需求与人才培养理念相契合

长期以来“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难以深入的根本原因,在于产、学、研多元主体之间存在利益冲突与矛盾,缺乏相关的政策机制来保障多方的利益关切。 其中,“产”的主体是“企业”,其主要关切是创造财富,追求效益最大化,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注重经济效益的提高;“研”的主体是“科研机构”,其主要关切是科技创新,追求认识世界并改造世界,遵循创造性思维活动规律,注重新技术的研发;“学”的主体是“大学”,其主要关切是人才培养,遵循人的身心发展规律,追求教授知识与塑造人格,注重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这三个主体的关切不同,所遵循的规律也各异,在合作中必然存在矛盾。 对此,“政府”需要制定满足多元主体利益关切的政策机制,以化解矛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为满足多元主体的利益关切,“政府”现已制定了相关的政策机制,比如政府或学校的服务购买、校企的共建共赢机制、税收减免与融资支持等方式。 另外,“政府”还在完善科研项目管理机制,鼓励企业参与高校及科研机构申请的应用型研究项目,并将科研成果应用于企业生产转化。此类政策机制强调政府的宏观调控,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人才培养,突出高校与科研机构人才培养的核心作用,引导“政产学研”协同育人从人才培养理念向制度供给落地。 具体的应用推进机制体现在4 个方面:(1)在企业方面,加强财税用地和金融支持政策协同,鼓励企业参与人才培养。(2)在科研方面,增加科研经费支持力度,建设实验研究平台,以培养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 (3)在学校方面,引导各类高校建立对接产业需求的人才培养机制。 (4)在政府方面,统筹规划经济发展与人才培养,在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同时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与产业人才需求侧相互适应。

五、总结与展望

教育内外部规律是教育的基本规律,参与人才培养的政府人员、企业人员、学校教师与科研人员都应遵循。 但由于多元主体的利益关切不同,在协同育人中会有所侧重,但不应有所忽视,如果只考虑教育内部规律就教育谈教育,会发现诸多教育问题无法有效解决;而只重视教育外部规律不就教育而侈谈教育,会忽略人的身心发展规律,影响人才培养质量。 因此,这两条规律同等重要不可偏颇。 参照教育外部关系规律,将人才培养模式与产业人才需求相适应,人才培养的类型与企业的岗位人才需求相匹配,继而培养符合产业需求的创新性复合型人才。 依据教育内部关系规律,人才培养需遵循人的成长规律,正确处理个体的身心健康发展与社会环境需求之间的关系,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自由而全面的人。 两条规律相互作用的内在关系为:教育内部规律受外部规律制约,教育外部规律又要通过内部规律起作用。

教育外部人才需求主体“产业”“企业”影响人才的培养方向;教育内部人才培养主体“大学”“科研院所”负责学生的理论基础、实践能力以及创新性思维的培养,“政府”通过建立满足多元主体利益关切的政策机制,引导协调教育内外部主体协同参与人才培养。 未来“政产学研”协同育人模式将会进一步发挥作用,主要体现在3 个方面:(1)推动创新创业教育。 政府、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协同推动创新创业教育,将能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的人才,加速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 (2)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政府、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应共同关注人才培养质量,加强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的改进,注重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通过构建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人才培养质量监督。 (3)促进学科交叉融合。 政产学研协同育人模式的完善,有助于学科交叉和跨界创新,培养具有跨学科、综合素质和领导力的复合型人才,适应新兴产业的人才需求。 综上所述,随着“政产学研”协同育人模式的不断完善,将会培养更多符合产业需求的复合型创新性人才,从而提升我国的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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