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锺书解读白居易《新乐府·司天台》

2024-03-01 11:49张培锋
古典文学知识 2024年1期
关键词:诏令管锥庆云

张培锋

司天台,仰观俯察天人际。羲和死来职事废,官不求贤空取艺。昔闻西汉元成间,上陵下替谪见天。北辰微暗少光色,四星煌煌如火赤。耀芒动角射三台, 上台半灭中台坼。是时非无太史官,眼见心知不敢言。明朝趋入明光殿,唯奏庆云寿星见。天文时变两如斯,九重天子不得知。不得知,安用台高百尺为!

【钱锺书赏评】

白居易《新乐府·司天台》叹:“羲和死来职事废,官不求贤空取艺。……上陵下替谪见天。……眼见心知不敢言。明朝趋入明光殿,唯奏庆云寿星见”;司天以儆君者,亦可遮天以媚君。顾居易知“司天台”之溺职乖本矣,而《新乐府· 釆诗官》又叹:“郊庙登歌赞君美,乐府艳词悦君意。……夕郎所奏皆德音,春官每奏唯祥瑞”,因归咎于“采诗官”之不置。则犹知其一未知其二。夫苟“不求贤”而得其人,即置“釆诗官”,亦将如“司天”太史行径,托为神功圣德之讴,以当庆云寿星之奏耳。《荀子·君道》所谓:“有治人,无治法”(参观《致士》),斯其一端。盖良法美意,布在方策,而见诸行事,则虽典章所定,难保奸黠者之不曲解便私,虽规矩可循,亦难保蚩愚者之无误会妄作也。谙练政事、掌握国柄之俾士玛与荀子“有治人、无治法”之旨旷世冥契。余读其与人书有云:“法不良而官吏贤尚可为治;官吏否恶,则良法亦于事無济”。(《管锥编》)

【品读】

白居易的《司天台》揭示了古代政治生活中一种现象:“司天台”之设立,除了科学意义上的观察星象的职能外,也通过对星象的某种分析,在政治上对君王起到警戒作用。然而在现实中,常常变成“司天以儆君者,亦可遮天以媚君”。司天台在政治上的附庸状态,以致某些投其所好者,通过虚假奏报来取悦帝王。白居易诗中“眼见心知不敢言”“九重天子不得知”两句,充分揭示了这种现象产生的根源。然而白居易在《新乐府·釆诗官》中又感叹当时多是一些“郊庙登歌赞君美,乐府艳词悦君意”的作品,而归咎于没有设立“采诗官”。钱先生认为,其实采诗官与司天台的职能是类似的,如果不能得其人,即使设立了“采诗官”,照样会“托为神功圣德之讴,以当庆云寿星之奏”。接下来,钱先生又上升到更高的层面分析这个问题。荀子所谓“有治人,无治法”,其根本含义是“法不能独立,类不能自行,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故有君子则法虽省,足以遍矣;无君子则法虽具,失先后之施,不能应事之变,足以乱矣”。也就是说,“法”是需要“人”去执行的,不从“人”的角度思考问题,“法”再多都可能走向其反面。荀子的这种思想被称为“人治”,在现代所谓“法治社会”的思维模式下,似乎是“保守”“落后”的代名词。但只要我们认真思考白居易的诗和钱先生的分析,再反思数十年“法制建设”的经验教训,对这个问题完全可以做更深一层的思考,至少不应该简单地否定所谓“人治”。再联系钱先生在这节文字中提示我们参考的《管锥编》另一节文字,对此问题的认识可能会更加清晰:

刘知幾《史通·载文》亦叹:“观其政令,则辛、癸不如,读其诏诰,则勋、华再出。……镂冰为璧,不可得而用也;画地为饼,不可得而食也。”……十八世纪英国大史家至言:诏令而虐,必有虐政;诏令而仁,上未必施行,下未必遵奉,则不保果有仁政。……抑不特君上之诏令为然,臣下章奏,侈陈措施,亦每罔上而欺后世。黄震《黄氏日钞》卷六七讥范成大“帅沿海”,“姑为条画”,未见行事,因叹:“呜呼!自昔士大夫建明多烂然于高文大册之间,而至今小民疾苦终蹙然于穷檐败壁之下!”则黑字有同白说,犹黄纸之不敌白纸耳。(《管锥编》)

政令、诏令都属于古代的“法治”范围,当下不少学者喜欢通过历代流传下来的这些文字来判断史实,实际上它们距离“真实历史”可能相去甚远。道理很简单:有诏令未必一定实施,它们很可能从来只是停留在“文字”层面而已。所引刘知幾《史通》的一段文字相当通达,意谓不可以简单地根据文字去判断历史事实。在这节文字中,钱先生还引述了白居易《新乐府》的另一首《杜陵叟》:

不知何人奏皇帝,帝心恻隐知人弊。白麻纸上书德音:“京畿尽放今年税。”昨日里胥方到门,手持尺牒榜乡村。十家租税九家毕,虚受吾君蠲免恩。

皇帝是下达了“京畿尽放今年税”的“德音”,《资治通鉴·唐纪》也明文记载:“元和四年三月,上以久旱,欲降德音……闰月己酉,制降天下系囚,蠲租税……”但实际上呢?是“十家租税九家毕”!“白纸黑字”必然是真实的历史吗?

从《管锥编》引述的白居易数首新乐府,不能不对这位唐代大诗人刮目相看,在这些诗中,他确实已洞见中国古代帝王政治的某种根本性弊端—九重天子不得知,并直截了当地说了出来。而白居易的这种洞见,经钱先生的融会贯通,我们或许才了然:即使如《资治通鉴》这样杰出的史书的记载也未必绝对“可信”,因为白居易的《杜陵叟》同样是白纸黑字,两相对照,或许才是所谓“真实的历史”吧。“故不读儒老名法之著,而徒据相斫之书,不能知七国;不究元祐庆元之学,而徒据系年之录,不能知两宋。龚定庵《汉朝儒生行》云:‘后世读书者,毋向兰台寻。兰台能书汉朝事,不能尽书汉朝千百心。……若子若集皆精神之蜕迹,心理之征存,综一代典,莫非史焉。”(《谈艺录》)钱先生对“六经皆史”说的这番新解,为真正打通“文史”提供了最坚实的理论依据。应该指出的是,陈寅恪先生的《元白诗笺证稿·杜陵叟》同样考察了这些史料,得出的结论实与钱锺书相同。喜欢作“陈钱比较”的学者不妨深长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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