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理论视角下高校青年教师队伍治理困境及其超越

2024-03-02 20:37周鹭咸富莲
教师教育论坛(高教版) 2024年1期
关键词:青年教师高校

周鹭 咸富莲

摘 要:为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顺利推进,建设高质量青年教师队伍,实现高校育人目标,基于治理理论的治理主体、治理权力、公共利益层面对高校青年教师队伍治理现状进行分析,发现当前高校青年教师队伍治理存在单一主体集权主导下治理合力受限、教师发展需求忽视下学术活力失纯以及育人使命薄弱下育人动力不足等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主体自主参与治理的有效性匮乏,学术与行政强势力量的抗衡艰难以及个体理性的观念与行为准则影响。因此,建议教育主管部门、高校、青年教师、社会多元主体协商共治,构建合作治理网络;平衡主体领域权威,回应青年教师发展需求,激发青年教师学术活力;强化公共利益驱动,践行新时代育人使命,以期为高校青年教师队伍治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青年教师;高校;教师队伍治理;治理理论;育人使命

中图分类号:G64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5995(2024)01-0067-07

在新时代教育高质量发展理念下,高校青年教师作为高校和当地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顺利推进、促进当地社会进步的中坚力量。高校青年教师主要指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以及社会服务工作的40周岁以下的专任教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指出,“全面开展高等学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重点面向新入职教师和青年教师,为高等学校培养人才培育生力军。”。接着,《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教育部〔2020〕10号文件)再次强调,“全力支持青年教师成长,培育高等教育事业生力军”。教育部2022年12月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高校40岁以下青年教师人数占比48.54%。可见,高校青年教师数量占比接近一半,青年教师作为高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高校教师队伍治理的重点所在。

目前,有关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治理、学术规范治理、劳动关系治理等研究已取得部分成果,诸如利用案例研究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基本特征与治理路径[1]、高校教师学术失范行为实质、动因及治理方式重构研究[2]、高校教师劳动关系的和谐治理策略研究[3]等。总体来看,高校青年教师队伍治理仍存在单一主体集权、教师发展需求忽视以及育人使命相对薄弱等问题。对此,治理理论所强调的多元主体协商共治、平衡主体领域权威、公共利益达成共识对高校青年教师队伍治理困境的解决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治理理论对高校青年教师队伍治理的适用性分析

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治理”的含义与控制、引导和操纵等相去甚远,它强调通过多元主体积极参与以实现共同目标的协商共治过程。全球治理委员会于1995年发表的《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指出:“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能够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4]这一概念明确了治理的主体,包括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指出了治理调和利益的作用及其作为过程的本质,使治理的内涵更加具体。我国学者周彬认为,治理是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社会合作过程,通过公共组织与外部力量的共同合作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5]他强调不同主体之间为了实现共同目标的合作交流与协商共治,打破了教育主管部门集权的统治架构。相对于管理的权威性与强制性,治理体现了更多的主动性与自觉性。

治理理论强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共同合作,通过不断追求利益最大化以实现善治,这为高校青年教师队伍治理提供了一種新思路。事实上,任何组织或机构在提供公共服务时,都面临着集体行动的困境。传统的单一集权式管理模式因其“封闭性”“被动性”,已无法适应高校青年教师队伍治理的“开放性”和“自觉性”需求。尤其是高校青年教师队伍治理涉及利益相关主体共同育人目标的达成,迫切需要在教育主管部门主导下,联合高校、青年教师、社会开展合作共治。由此可见,治理理论对于高校青年教师队伍治理具有高度的适用性。

第一,组织基础适用性。高校青年教师队伍治理主体呈现出多元化特征,教育主管部门、高校、社会和青年教师均是高校青年教师队伍治理的重要组织基础,且各主体的作用不可替代。高校青年教师队伍治理过程中,教育主管部门是高校青年教师队伍治理的政策主导者,高校是高校青年教师队伍“引育用留”一体化发展的培养者、社会参与是高校青年教师队伍治理的支持者,教师个体是高校青年教师队伍治理的内在动力,四者均为治理主体,共同组成高校青年教师队伍治理的组织基础,对高校青年教师高质量发展负责。

第二,领域权力适用性。治理理论在承认多元主体的前提下,强调不同主体之间的协商共治,以规避教育主管部门行政管理的集权化。高校青年教师队伍是推动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教育主管部门宏观政策的引领下,要发挥积极参与青年教师队伍治理的主体自觉,同时高校也应做好引育用留工作,为青年教师提供领域权力空间,平衡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之间的关系,通过民主协商达成“育人使命”这一共识。

第三.利益驱动适用性。治理理论实质上是一种网络化结构的构建,这种网络存在利益互赖,不同主体在公共利益驱动下协调合作,以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达到善治目的。青年教师关注个人的学术发展和诉求表达,但治理的最终目的在于达成育人使命,培养新时代强国人才。在国家政策指导下,高校提供育人制度保障,满足青年教师合理需求;青年教师专注提升育人能力,推进教学科研协同发展,达成自我实现的同时,致力于提高高校育人成效,充分发挥教育职能。社会营造育人的良好环境氛围,提供资源支持;高校所培养的高质量毕业生投入社会工作,促进社会发展,从而各主体利益得以调和。

二、高校青年教师队伍治理面临的主要困境

基于治理理论视角分析,高校青年教师队伍治理在治理主体层面、主体权力层面以及治理效能实现的公共利益层面仍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单一主体集权主导,治理合力受限

多中心的治理模式与社会网络组织体系的构建是治理的制度和组织基础,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不再是唯一的治理权威。然而,当前高校青年教师队伍治理实践中,教育主管部门仍承担着主要的治理职责和义务,过多的行政权力主导使其管控越位。各主体也尚未形成协商共治理念,潜意识中将治理责任推至教育主管部门,无形之中高校、社会、青年教师处于治理的被动地位,彼此之间沟通减弱、资源闭塞。如在青年教师聘任工作上,教育主管部门通过制定用人标准、干预岗位设置等控制高校教师的入职与资源配置,影响高校的自我管理。这一决策中学校的话语权受限,社会组织参与相对缺乏。

首先,在教育主管部门权威中心下,高校单方向执行上级政策,忽视自身办学规律与发展需要,使得高校育人的本体功能未能得到充分实现,部分青年教师在难以企及的职称目标与较低的薪资水平之下选择“逆向流动”。乔锦忠团队于2019年以1999—2007年入选的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为对象研究发现,在有过一次流动经历的240人中,逆向流动的99人,占一次流动经历人数的41.25%[6]。这对高校人才培养质量以及学术产出都会产生不利影响。

其次,集权之下社会力量难以充分发挥,社会对高校青年教师队伍的重视程度较弱,支持力度还有待提升。社会作为高校青年教师队伍治理的参与主体之一,是为高校青年教师营造良好环境,提供资源支持的重要力量。然而实践中,青年教师在基层挂职锻炼虽然一直受到积极倡导,但青年教师与社会基层的合作力度仍然不够,导致需求无法对接,青年教师处于所挂职单位的边缘化尴尬地位,互动交流与正常的研究活动也难以顺利开展。在此社会环境下,高校青年教师与社会的协调合作处于表面化和形式化层面,社会资源尚未真正对青年教师保持开放利用状态。

(二)忽视教师发展需求,学术活力失纯

资源互通与持续互动是治理的主要特征。在高校青年教师队伍治理过程中,教育主管部门注重治理效率与外显化成效,高校作为青年教师队伍的培育主体,应在政策文件的宏观指导下兼顾自身的现实条件以及教师需求,敦促青年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然而在实践中,权力的运行更多表现为自上而下的单向度,忽视了青年教师自下而上的主体能动性的发挥。青年教师作为高校最具能动性的主体力量之一,理应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中建言献策,但受限于现有的学术权力,他们的发展诉求往往得不到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和社会的积极回应,致使青年教师与其他治理主体之间的权力调控失衡。

校内职称评审“催生”青年教师功利化成果产出,基础研究缺少持续深耕。青年教师及其团队是开展学术研究的重要力量,却因职称评审只认定五年内的学术成果,不得不将重心放在短时间内容易产出成果的应用研究。尽管党的十九大以后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全面下放至高校,但高校“去行政化”仍未完成。[7]相较于对自主权的肯定,职称评审权更倾向于是高校借由政策规定而获得的“特权”,而青年教师的需求仍处于“被遮掩”状态。现有评价体系更多站在高校自身角度,追求短期的成果展现。青年教师虽有意深入学术研究,但不断提高的学术成果效率要求,使得学术发展失去纯粹性,曾经的学术理想与职称荣誉似乎也成了可望不可及的“天花板”。加之部分高校“非升即走”的“预聘—长聘”制度、以及“双一流”建设方案明确提出绩效导向下的评价,迫使高校青年教师更加注重学术产出的短期价值、外显量化。其结果是部分青年教师为了更快地产出科研成果,更好申报科研项目,不得不放弃已关注的研究领域,转向跨学科式的扩散研究领域。事实上,过高的科研成果标准并不能激起学术活力,反而使青年教师在理想与现实的差距下选择妥协,学术活力“疲乏”。[8]

(三)育人的使命感降低,育人动力不足

高校青年教师队伍治理的最终目的在于育人,但青年教师同时面临自身学术科研、职称评审等多种利益冲突,无法实现教学、科研以及社会服务的协调发展。有学者指出,“在高校的教师群体中,普遍存在个人主义文化”。[9]因此,在专业发展的道路选择上,部分高校青年教师育人的自觉性较低,育人意识相对薄弱。

在新时代教育改革“破五唯”的总方案指导下,高校青年教师的职称晋升、绩效考核、人才称号等评审方面仍未有效破除,一定程度上成为高校青年教师队伍治理的难点。如此一来,部分高校青年教师因过分关注科研成果产出,使其尚未完全意识到自身的育人使命与责任担当,将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转移至党政干部或思政老师的任务。[10]在当前推进课程思政的大背景下,有学者使用五级评分问卷调查不同年龄段教师的课程思政意识与能力差异情况,结果表明年龄越低的教师得分均值越少[11],部分青年教师的课程思政责任意识相对薄弱薄。这必然导致他们在教育教学实践中,面对诸多的科研项目与论文专利任务,无暇顾及思想政治理论基础知识的学习,更没有时间和精力潜心钻研课程思政建设。

同时,高校青年教师主体地位尚未得到应有重视,这种被治理的身份使高校青年教师缺少了参与高校青年教师队伍治理以及平衡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关系的主体自觉。外在的工作压力使得青年教师更倾向于“听任安排”,自我的治理意识被剥夺,育人心态转变,随波逐流中教书育人的理想追求排在了学术成果与高职称荣誉之后。

三、治理理论视角下高校青年教师队伍治理困境原因分析

基于治理理论视角审视高校青年教师队伍治理,有助于深层理解高校青年教师群体面临的真实困境,找到问题根源所在,从而提出针对性的解决路径。

(一)主体自主参与治理的有效性匮乏

长期“依赖”教育主管部门和处于被治理地位,使得高校、青年教师、社会参与高校青年教师队伍治理缺乏有效性,不知怎样治理以及如何发挥治理合力。多元主体合作要求在自主管理的基础上协调配合。高校自主管理应具备制定适切规章制度的能力,根据宏观政策指引与本校青年教师实际需求稳步推进改革;青年教师自主管理应具备自主发展的能力,根据自身情况制定职业规划促进专业成长;社会应保障公信力,發挥机构职能的独立性。自主管理能力和经验的缺失使得各主体习惯在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管和养护之下被动执行决策,制度建设或自我规划相对滞后,甚至流于形式,更无法通过彼此间的协调形成治理整体。

(二)学术与行政强势力量的抗衡艰难

作为高校重要的两种权力形式,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平衡影响着青年教师队伍治理的形式与成效。学术自由是高校学术发展前提和基础,民主氛围是高校学术成长的土壤,过于强势的行政力量使得学术成为谋取行政权力的工具。青年教师学术潜力发挥需要学术力量助力,允许青年教师在学术评价、课题选择、研讨发言等方面有合理的权力保障,并且当管理制度与学术发展规律相违背时能够及时提出反馈。但是,学科的分化以及学院的分散使得学术力量本就难以凝聚,“行政文化”无法快速削减。权力失衡下高校青年教师无处发声,职称评审中青年教师更无话语权,学术研究的选择与成果产出需顺应由行政力量主导的评审要求。

(三)个体理性的观念与行为准则影响

追求功利的个体理性观念使得治理主体关注个人利益,缺乏群体奉献。青年教师与教育主管部门、高校处于不同的利益层面,具有实现职称晋升、提升自我价值的个人需要。由于育人的复杂性与长期性,青年教师更倾向于选择能够尽快展现自我价值、得到学校、社会认可和尊重的“捷径”。在过度的自我关注与工具合理性的支配下,与学生贴心交谈、改进教学方法、渗透价值观等育人工作占用了获得“实用”利益工作的精力与时间,因此青年教师对政策、制度规定采取“应付”态度,被动执行,育人理想在功利化价值追求中迷失,致使人才培养问题愈发严重。政策要求无法落实,高校偏离基本的教育功能,教师偏离本职工作,社会急缺高质量人才,高校青年教师队伍治理陷入更大的治理危机。

四、治理理论视角下高校青年教师队伍治理路径

治理理论视角下高校青年教师队伍通过多元主体协商共治,明确各利益相关者职责,从而构建合作治理网络;通过平衡教师领域权威,倾听青年教师的诉求需要,从而激发青年教师学术活力;通过达成公共利益共识,打通多元主体合作主线,从而强化育人时代使命。

(一)多元主体協商共治,构建合作治理网络

合作治理网络是多元主体协商共治、协调运转的主要结构。高校青年教师队伍治理主体包括教育主管部门、高校、社会、青年教师,不同主体在“协商共治”中的运行价值不可替代。在合作治理网络中,围绕育人中心,各主体承担着不同的职责:教育主管部门作为高校青年教师队伍治理的责任主体,通过政策颁布引导治理方向;高校作为引才、育才、用才、留才的主要场所,是激励教师成长、促进教师自我实现的主要培养单位;社会通过营造良好的治理环境,为高校青年教师队伍治理提供检验监督与资源支持服务;高校青年教师承载着新时代强国育人的重要使命,应发挥其主体自觉,正确看待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之间的关系。具体网络结构如图1所示。

1.明确主管部门主导,把控治理发展方向

如果教育主管部门处于绝对的优势地位,治理效果将会受到较大影响。但若没有强有力的权威中心,各治理主体将出现自由主义的混乱局面,治理效果同样受到影响。因此,基于统筹规划以及明确责任边界的需要,高校青年教师队伍治理依然需要教育主管部门处于主导地位,通过制定宏观规划、政策引导、监督落实等发挥主体责任,引导治理全局发展方向。根据国家政策规定与时代发展需求,教育主管部门作为责任主体,既要确立适切的高校青年教师队伍发展政策,保障合作治理网络的整体性与系统性,也要关注高校、社会以及青年教师的信息反馈,以最大限度提升治理效能。特别是在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尚未完全建立的过渡阶段,教育主管部门亟需助力其他治理主体不断提升自主管理意识与治理能力,把握高校青年教师队伍治理大方向,为强国育人使命的完成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

2.落实高校培养责任,引领青年教师发展

高校既要贯彻落实国家政策与教育主管部门要求,也要充分考虑青年教师发展需求,进而从根本上激励青年教师上好每一堂课、开展高质量学术研究,利用所学专业知识更好地服务社会,推动社会发展。对此,高校首先要与教育主管部门达成合作,共同推动青年教师培养工作。高校要根据国家总体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提出适切的青年教师培养目标与培养方案,制定合理的规章制度与奖惩机制。同时,高校要与青年教师建立交流反馈机制,及时了解青年教师发展需要,帮助青年教师树立明确的发展目标,并正确处理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关系,提升用才效能,以更好地完成人才培养的时代使命。

3.提升教师主体自觉,促进青年教师成长

治理理论强调主体行为自觉,制度要求与使命责任共同作用于管理的行为结果。高校青年教师肩负教学、科研以及社会服务等多重责任,需自觉遵守相关制度规范,重视自身成长,以更好地服务于学生、学校、社会。

高校青年教师要根据自身特点与特长明确发展方向,规划适宜的专业成长路线。教学型的青年教师需要侧重教学能力的提升与教学质量的提高,积极参加主题研修,提升其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作为高校青年教师,首先要明确自身发展方向,明确自身发展规划。根据不同教师的特点与特长进行针对性指导。其中,教学型教师成长需要侧重于他们教学能力的提升与教学质量的提高,通过引导青年教师积极参加主题研修,提升其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当然,教学型教师并不意味着忽视科研,毕竟教学与科研可以相互促进。教学科研型教师成长需要侧重于他们的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能力的共同发展,以更好服务学生、服务社会。

4.连通社会监督支持,营造民主治理环境

社会组织具有非营利性和公益性的独特属性,在高校青年教师队伍治理中具有监督支持作用。社会参与不仅通过对高校青年教师队伍治理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充分发挥公民广泛参与的监督职能,以保障高校青年教师在政策执行中的合法权益;而且可以帮助教育主管部门有效了解青年教师发展需求与面临的现实困境,并为高校青年教师队伍治理提供相应的资源支持。数字化背景下,技术赋能为实现高校青年教师队伍的“共治”提供便捷化、智能化的平台。不仅为教育主管部门决策提供可视化数据支撑,也为社会监督反馈搭建了交流平台,拓宽了交流渠道,有助于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提高青年教师队伍治理效能。

(二)平衡主体领域权力,激发青年教师学术活力

治理理论重视多元主体之间的权力依赖,强调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公共事务决策的协调运作。“善治是政府与公民之间的积极而有成效的合作,这种合作成功与否的关键是参与政治管理的权力”。[12]在高校青年教师队伍治理过程中,青年教师需要合理的领域权力保障与其他治理主体的有效合作。高校青年教师正处于事业上升期,高校只有充分尊重青年教师的主体地位与主体自觉,才能保证高校学术活力与质量。事实上,高校与青年教师应为协作的伙伴关系,权力的分散并不意味着原有目标受到威胁,青年教师领域权力的发挥有助于深入开展学术研究,在更合理的压力下完成工作,同时也能提升高校办学质量,留住更多青年人才,甚至逐渐影响至学术界,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做贡献。

1.明晰主体权力边界,保障青年教师权力地位

为了落实高校自主评审,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需要明确教育主管部门在高校教师评价体系中的权力边界。毕竟,高校学术研究的持续深入以及学科体系的逐步完善,都离不开高度的学术自主。只有强化学术研究中青年教师的主体权力,才能更好地激活学术活力。教育主管部门要从政策上保障青年教师学术领域权威,减少在项目评审、教育评估、人才评价和检查事项等领域的行政干涉。高校亦需重视青年教师的成长需要,给予青年教师学术领域的合理决策权,以保证高校教师考评的激励性、全面性、开放性。

2.提升教师权责意识,积极表达学术发展诉求

高校青年教师需要在实践中提高责权意识,为学术研究积极主动表达自身发展诉求。

科学真理的探寻、人类幸福的追求、无私奉献的精神是高校青年教师学术研究的内在追求与最高生命境界。怀着学术初心,青年教师应在学术领域内大胆尝试,追根刨底,以强烈的学术责任从事科学研究。同时,青年教师需积极维护自身的学术权力,可以通过组建专业发展共同体,包括与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其他高校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等方式,探讨当下的学术发展困难,为学术界的健康正向发展建言献策。在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的政策引导下,高校青年教师应努力成为有效參与制度化博弈的社会性主体力量。

3.开放教师绿色通道,激发青年教师学术热情

高校青年教师群体具有较高的工作热情与学术活力,为减少外界条件限制,充分发挥青年教师优势,需要开通绿色通道,以激励青年产出高质量的学术成果。布兰德(Bland)等人研究指出,个体因素、管理因素、组织/体制因素均会影响教师的科研产出。[13]对此,基于当前青年教师的发展需求、学科差异与学术生态,可以考虑为优秀青年教师开放绿色通道,完善青年教师发展的多元化评价体系,同时对满足要求的青年教师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安置住房以及子女入学入托问题,切实提高青年教师的学术活力,确保他们将时间精力投入到自己感兴趣的专业领域的关键问题的突破与研究。在高校破“五唯”的大背景下,可以适当减少青年教师精神压力,消除内耗,真正产出高质量的学术成果,并以创新性学术成果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推动社会经济持续发展。

(三)强化公共利益驱动,践行新时代育人使命

善治的前提是保障青年教师公共利益实现,治理理论强调通过公共利益驱动多个主体共同参与公共事务管理。教育本身具有公益性,协同育人不仅是教育主管部门、高校、教师以及社会的共同利益所在,也是教师队伍治理的终极目标。多个主体只有紧密围绕育人主线,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才能更好地培养社会发展所需要的人才。

1.完善高校激励制度,提升青年教师育人动力

高校作为青年教师培养的主阵地,合理的激励制度是青年教师队伍治理的根本保障,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青年教师的工作重心与努力方向,也影响着高校青年教师育人责任与使命担当。为了落实高校育人主体责任,需为青年教师扫清“职称之忧”“项目之忧”“薪资之忧”等,保障青年教师投入育人工作的时间与精力。第一,需创新完善评价制度,贯彻落实“破五唯”的评价要求,可将青年教师育人实效纳入青年教师绩效总量加以考评。对于育人能力突出、具有创新意识的青年教师可以采取“一事一议”制度,在保障薪资制度的灵活性与公平性前提下,考虑突破薪资极限,通过薪资利益激发青年教师的育人动力。第二,激励制度有助于引导青年教师处理好教学、科研、育人的关系,改变育人工作影响自身科研进展的片面想法。事实上,科研经验是难得的育人素材,对善于实现教学、科研、育人整体化推进的青年教师,应该鼓励其分享案例经验,总结方法策略,高校视情况进行物质奖励,颁发荣誉称号。将青年教师“我如何发展更好”的利益取向转变为“我和学生如何共同发展更好”的利益取向。

2.强化教师思政意识,提升青年教师育人能力

专业课程是大学生课程学习主要内容,深入挖掘思政元素,并将思政元素有机融入专业课程学习,是培养学生运用专业课程基本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培养学生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的重要渠道,有利于深化学生的情感体验与道德情操,实现“润物细无声”的育人效果。对此,高校青年教师只有不断提升课程思政意识,强化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自觉意识,找准专业知识与价值引领的内在联系,让学生有代入感,进而实现课程育人目标。一方面,青年教师需“立己德”,做好言传身教。青年教师所拥有的活力热情是与学生融洽沟通,引发情感共鸣的良好媒介。强烈的思政意识使青年教师关注自身一言一行,在日常交往中潜移默化影响学生的价值观念。另一方面,青年教师还要把握课堂教学,善于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在专业课程学习中融入思政元素,通过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学科教学全过程、各环节。通过优化课程设计,引导学生用正确的立场、观点与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促使青年教师不断增强育人使命感与社会责任感,从而将“课程思政”落细落实。

3.重视社会实践育人,提高青年教师育人成效

高校青年教师队伍治理的成效并不是表现在管理层面,而是体现在育人成效层面,是学生进入社会后能适应社会生活,将学校所学理论知识应用于社会实践的综合表现。社会既是高校青年教师践行育人使命的有力支持者,也是高校青年教师落实育人使命的服务对象。高校肩负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时代人才培养责任。可见,高校青年教师队伍治理之育人成效不仅仅是服务于社会发展,还要经得起社会检验。社会不仅为青年教师育人实践提供了有力的资源支持,还通过与教育主管部门、高校之间的深度合作,为高校青年教师实施高质量的教育教学活动,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人才搭建了交流平台,以更好地培养能够肩负时代赋予的使命担当,担负中华民族复兴大任的新时代人才。

五、结语

师道兴,则国家兴。高校青年教师队伍治理事关高等教育发展及高校育人质量。治理理论打破了高校青年教师队伍治理实践中教育主管部门、高校、社会、青年教师传统的层级式管理模式,推动各利益相关主体深度参与教师队伍建设,开创在公共利益追求下权力互赖的网络结构构建思路,为建设新时代高校青年教师队伍提供有力支持。从单一主体主导到多元主体协商共治的转变是逐渐调适的过程,主体的增加与权力分配意味着治理的开放性与不确定性增加,机会主义风险使得治理结果未必和治理意图相一致。因此,为保障育人目标的实现,高校青年教师队伍治理过程中,需持续不断地坚持主体间对话,产生和交换更多的信息,在加强相互依赖关系与公共利益驱动的同时,共同承担并应对计划之外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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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the Perspective of Governance Theory, the Governance Dilemma of Young Teachers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and its Transcendence

Zhou Lu , Xian Fu-lian

Abstract: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innovation-driven development strategy, build a team of high-quality young teachers, and achieve the goal of educating people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based on the governance subject, governance power, and public interest of governance theory,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urrent governance of young teachers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which has the problems of limited governance synergy under the centralized leadership of a single subject, impure academic vitality under the neglect of teachers' development needs, and insufficient motivation for education under the weak mission of education, and the fundamental reason is the lack of effectiveness of the subject's independent participation in governance. The difficulty of confronting the powerful forces of academia and administration, as well as the influence of individual rational ideas and codes of conduct. Therefore, it is suggested that education authorities, universities, young teachers, and multiple subjects in society should consult and co-govern and build a cooperative governance network. Balance the authority of the main field, respond to the development needs of young teachers, and stimulate the academic vitality of young teachers; Strengthen the drive of public interests and practice the mission of educating people in the new era, in order to provide a reference for the governance of young teachers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Keywords:young teachers; university; faculty governance; governance theory;education mission

基金项目:2021年度宁夏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课题“新时代宁夏高校青年教师队伍治理路径研究”(课题编号:xzx21012).

作者简介:周鹭,女,苗族,湖北利川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课程与教学基本理论;

咸富莲(T通信作者),女,回族,宁夏隆德人,副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为课程与教学论,教师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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