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治理能力对共同富裕的影响效应研究

2024-03-11 07:57赵德昭周慧洋
财经论丛 2024年3期
关键词:税收收入共同富裕公共服务

赵德昭,白 晨,周慧洋,韩 宁

(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河南 郑州 450046;2.中央财经大学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北京 102206)

一、引 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并提出到2035年“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共同富裕是我国新时代新征程的重要目标。十八大以来,我国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断提高,共同富裕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是,我国仍面临着地区差距大、城乡差距突出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较低等问题,亟需政府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

税收治理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在推进共同富裕进程中具有独特优势。税收治理能力的提高有利于增强社会成员对社会运行体系和国家荣誉的认同感,提高社会成员的国家意识、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1]。在“做大蛋糕”方面,良好的税收治理能力既可以更好地实现多元主体协同共治,降低征税成本和提高征税效率,又能够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实现经济增长;在“分好蛋糕”方面,提高税收治理能力可以更好发挥税收对收入的调节作用,推动构建更加公平合理的分配规则。由此可见,税收治理能力是推动共同富裕进程的重要引擎和动力,税收治理水平的高低关系到社会稳定和人民福祉。

梳理相关文献发现,有关直接构建税收治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比较少,多数文献集中在评价税收征管水平、税收信息化能力等方面。在税收征管水平方面,冯伟(2011)在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衡量税收征管质量“六率”基础上,运用层次分析法从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申报征收、税负四个维度选取18个指标,完善了考核税收征管质量的标准,但其中的定性指标很难量化[2]。叶启新等(2016)从指标的可量化方面考虑,从税收遵从度、税收收入流失、征收效率和纳税人满意度四个维度构建37个可量化的指标[3]。在税收信息化能力方面,向景等(2017)把指标分为主观和客观两类,依据平衡计分卡原理,结合专家咨询法和层次分析法,从五个维度建立智慧税务评价指标体系,并对特定税务局智慧税务程度进行了评价[4]。

已有丰富的研究对共同富裕进行了测度,主要是从“共同”和“富裕”两个角度出发且选择多层次、多指标的方式构建指标体系[5][6]。万海远和陈基平(2021)[7]借鉴人类发展指数的思路[8],从“总体富裕”和“共享富裕”两个方面出发,将共同富裕评价设计为人均国民收入和基尼系数几何平均的形式。只使用两个主要指标是因为指标过多会模糊指标之间的关系[9]。除此之外,申云和李京蓉(2020)从物质和精神两个维度构建指标体系,其中,物质生活包括收入水平、生活便利和生活品质,精神生活则包括社会保障能力和科教文卫服务等[10]。

在税收治理能力对共同富裕的影响方面,现有研究多集中于探究税收是否通过缩小收入差距以达到共同富裕[11][12],但实际上税收对于国家整体经济发展也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13]。税收作为一种经济杠杆[14],助推共同富裕应以构建公平的分配规则为核心使命,这其中蕴含的经济逻辑是如果决定分配结果的规则是公平的,那么经由规则运行而产生的结果就是公平的[15]。

本文的边际贡献在于:第一,在税收治理能力指标构建和测度方面,暂未形成一套相对实用、操作性强的税收治理能力评价体系。本文从税收收入能力和执法管理能力两个维度出发共选取了10个指标,科学全面地构建税收治理能力指标体系并采用熵值法进行度量,为税收量化方面研究提供了新方法。第二,关于税收对共同富裕的影响方面,现有研究多数集中于税收政策、税收负担、税制改革等方面,从税收治理能力这一角度出发的尚不多见。本文通过测算税收治理能力指数和共同富裕指数,并实证检验两者之间的影响效应,为共同富裕研究提供了新视角。

二、税收治理能力影响共同富裕的作用机制分析与研究假说

(一)税收治理能力和共同富裕

在“做大蛋糕”方面,良好的税收治理能力意味着可以以更高的效率协同各个部门进行税收征管等工作,有利于减少征税成本和提高税收收入,增加财政资金的筹集。财政收入的增加意味着可以以更大的力度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为吸引外资创造良好的条件。此外,财政收入的增加可以帮助政府提高财政可持续性,推动经济有效平稳健康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总体富裕。同时,通过加强宣传教育等方式提升税收治理能力,能够有效减少税收政策实施过程中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滞后性问题,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充分发挥税收对市场经济的调节作用,推动构建更加公平合理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激发各地区各行业发展积极性,进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分好蛋糕”方面,税收治理能力的提高有助于构建公平的分配规则、缩小收入差距。保障富裕的共同性需要以公平规则的构建为前提,即税收政策的选择和制度安排应当以公平规则的构建为核心[16]。这是因为如果决定分配结果的规则是公平的,那么经由规则运行而产生的结果就是公平的[15]。这与税收治理能力有密切的关系,税收治理要求多元协同合作,这就有助于建立社会广泛认同的公平规则,使税收制度更加公正和合理,促进收入和财富平等的分配。

鉴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研究假说1:税收治理能力的提升能够促进共同富裕。

(二)税收治理能力、公共服务供给和共同富裕

税收治理能力的提升可以帮助政府筹集财政资金,充足的财政收入是政府进行公共服务供给的前提和保障,而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能够提升全体人民的生活水平,推动共同富裕的实现。在这样的作用机制下,地方政府存在强烈的动机通过直接介入或间接引导的方式来干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的供给,以实现整体效益最大化,促进共同富裕。通过提高税收治理能力来筹集财政资金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进而政府有更多的资金用于改善公共服务供给。此外,由于地方政府主要用增量财政收入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即在不改变原支出的基础上,用财政收入的增量部分增加某类支出、提高该类支出所占比重[17],税收治理能力提高带来的财政收入增加可能会使得地方政府加大民生支出规模,提高民生性支出占比。

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供给不仅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也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基础和条件。有效的公共服务供给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和成功进入发达经济体行列的关键因素[18]。公共服务供给对共同富裕的影响主要有以下两种渠道。第一,公共服务供给具有社会财富再次分配属性,有利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社会保障作为再分配的一种手段,在推进共同富裕中具有重要作用[19]。社保支出能够有效改善低收入者收入,增强其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及促进收入分配结构优化调整。同时,鼓励慈善捐赠,促进公益组织积极参与公共服务供给,也能够通过第三次分配缩小收入差距。第二,公共服务供给是提高效率的一种社会投资。发展型的公共服务供给能为可持续发展提供高质量的人力资本积累[20],比如公共教育和公共医疗健康服务的供给,保障人民生存质量的同时增加其知识积累、就业竞争力和风险防范能力,能够有效增进人力资本积累。人力资本积累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和实现个人收入可持续增长的最终动力,同时也是消除收入不平等和发展差距的根本力量。由此可见,税收治理能力可能会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进而促进共同富裕。

鉴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假说2:税收治理能力通过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来促进共同富裕,即公共服务供给在税收治理能力影响共同富裕中起中介作用。

三、税收治理能力与共同富裕的测度与分析

(一)税收治理能力测度

税收治理能力不同于以往的税收负担或税率大小等单一 “量”的指标,而是一种“质”的体现,是多维度综合的概念。目前,税收治理能力还未形成一套相对实用、可操作性强的评价体系。本文借鉴赵德昭(2022)的研究[21],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并遵循系统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等原则,基于社会、纳税人、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四个角度考虑,从收入能力和执法管理能力方面共选取了10个指标构建税收治理能力指标评价体系。具体指标见表1。

表1 税收治理能力指标体系内各指标描述性统计及权重

本文采用熵值法对税收治理能力指标体系进行度量,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及其所占比重如表1所示。具体而言,税收收入能力的标准差为1556.710,最大值为7413.860,而最小值只有18.507,这说明各省税收收入能力存在较大差异,这主要受到经济发展水平、区域要素禀赋等因素影响;税收收入增长弹性的平均值为1.219,大于1,这说明大部分省份的税收富有弹性,即经济的发展能带来税收更多的增加;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数和行政应诉案件数两个指标的标准差均较大,这表明各省的行政执法水平波动大。从权重大小来看,税收收入、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数和行政应诉案件数这三项指标占比较高,说明税收收入大小和行政执法水平对地方政府的税收治理能力影响较大,这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可以有效提升地方税收治理能力。

(二)共同富裕测度

根据前文对共同富裕内涵的分析,共同富裕可以理解为在不断做大蛋糕的基础上合理分配蛋糕,即实现“富裕”的同时兼顾“共同”,因此必须同时对总体富裕程度和发展成果共享两个方面加以度量[7]。不乏有学者构建了丰富的共同富裕指标体系,结合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多个角度得到综合指标[22],但是过多的指标也更容易导致指标关系复杂化,从而违背现实逻辑[23]。因此,在“做大蛋糕”维度,本文选取了一个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指标,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PGDP);在“分好蛋糕”维度,本文选用国际上通用的衡量指标,即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Gini)。本文参照胡祖光(2004)的研究方法,以简易公式计算基尼系数[24]。此外,本文参考万海远和陈基平(2021)的方法[7],构造共同富裕指标CPj如下(下式中i表示省份):

(1)

(三)税收治理能力与共同富裕的现状和拟合分析

税收治理能力方面,如图1左图所示,我国税收治理能力在2004—2020年呈波动上升态势,这说明随着金税工程、减税降费等改革,税收治理能力整体上是在不断提升的。但近几年我国税收治理能力增速放缓甚至出现负增长的情况,说明我国税收治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共同富裕方面,如图1左图所示,我国共同富裕程度在样本期内呈波动上升趋势,这说明我国在推进共同富裕方面是较为成功的。但近几年我国共同富裕增速逐年放缓,究其原因,可能是因为我国到了实现共同富裕攻坚克难阶段,遇到许多难题,共同富裕的水平越高,其推进难度也会越大。本文将税收治理能力指数和共同富裕指数进行线性拟合,以对税收治理能力与共同富裕之间的关系进行初步分析,结果如图1右图所示。可以发现,税收治理能力与共同富裕之间呈正相关关系,即税收治理能力水平越高,其越能促进共同富裕的实现,这与前文的分析相符。

图1 共同富裕指数和税收治理能力指数变化趋势和线性拟合图

四、计量模型设定与实证结果分析

(一)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来自《中国税务年鉴》《中国税务稽查年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以及各省统计年鉴等。本文对原始数据做如下处理:第一,为降低异常值的影响,剔除样本中关键指标的极端值(前后5%);第二,用线性插值法填补缺失值,保持面板数据的平衡性;第三,剔除样本期间关键变量缺失的省份(即港澳台地区),保持面板数据的平衡性。经过处理后,本文最终获取了31个省区市2004—2020年共17年的面板数据。

(二)模型构建与变量选取

为了验证税收治理能力对共同富裕的影响效应,本文构建如下基本模型:

(2)

式(2)中,i表示省份,t表示年份,CPj代表共同富裕指数,TG代表税收治理能力指数,Control代表影响共同富裕的其他控制变量,ε代表随机扰动项。由于共同富裕的变动是一个动态过程,本文在模型中引入共同富裕的一阶滞后项CPjit-1,并采用广义矩估计的方法估计影响效应。

本文借鉴詹新宇和王一欢(2022)[25]的方法检验公共服务供给的中介效应,模型如下所示:

(3)

(4)

在核心变量方面,共同富裕(CPj)为被解释变量,税收治理能力(TG)为解释变量,测度方法见前文;公共服务供给(FES)为中介变量,本文参照范庆泉等(2015)的研究方法[26],选用下式进行衡量:

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医疗卫生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教育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式(2)和式(3)选取以下控制变量:(1)税收负担(TAX)以地方总税收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值来衡量。(2)税收负担平方项(TAX2),以验证税收负担与共同富裕之间的非线性关系,这与曹润林和陈海林(2021)[27]的做法相一致。税收负担对于共同富裕的影响并不确定,适度的税负有利于充分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但过重的税负会直接增加企业和劳动力的成本,降低企业投资意愿,从而抑制经济发展,不利于共同富裕。(3)通货膨胀程度(CPI)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来衡量。(4)城镇失业率(UR)以城镇失业人数与地区总人数的比值来衡量。失业会造成劳动力相对过剩,这会降低劳动要素的价格,导致居民企业收入分配出现“此消彼长”,拉大贫富差距。(5)财政自由度(FF)以财政收入总额和财政支出总额的比值来表示,是一个衡量国家财政健康状况的指标[28]。财政自由度的提高有利于减少债务风险、增强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推动经济长久平稳有序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总体富裕。(6)非农产业占比(NA)以第二产业制造业和第三产业服务业产值之和在GDP中的比重衡量,代表了该地区的工业化水平和就业吸纳能力[29]。非农占比越高,说明该地区工业和服务业发展水平越强。非农产业可以在为共同富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的同时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7)城镇化率(UB)以城镇常住人口占地区全部常住人口的比值来表示,反映人口向城市聚集的程度。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市集聚,优化城乡资源配置,提高农民这一相对低收入群体的收入,缩小了城乡差距进而促进共同富裕。(8)平均受教育年限(EDUY)以居民受教育年限的总和与地区人口数的比值衡量,反映居民的受教育水平,代表地区人力资本的影响[27]。其中,测算居民受教育年限的总和时,将文盲(或半文盲)、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和大专及以上分别以1年、6年、9 年、12年、12年和15年为权重进行计算[30]。教育能够提高人力资本的质量,保障经济可持续增长,为共同富裕奠定必要的物质基础,促进“做大蛋糕”。同时,教育有利于改变固化的贫富差距,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分好蛋糕”。

实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如表2所示。由表2可知,我国共同富裕指数(CPj)均值为 0.494,处于中等水平,这表明我国在推进共同富裕方面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果,虽与理想程度还有距离,但从整体水平来看已经脱离贫困状态,与我国目前已经全面进入小康社会的国情相符。税收治理能力(TG)的均值为0.295,最大值为 0.82,最小值为0.101,这表明我国整体的税收治理能力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而且各地区之间的税收治理能力水平差异较大。

表2 实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三)实证结果分析

对模型进行系统广义矩估计,得到表3的基准回归结果。结果显示,税收治理能力指数(TG)的系数为正,且在1%水平上显著,这说明税收治理能力对共同富裕的影响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地方政府的税收治理能力水平越高,其越能促进共同富裕的实现,与前文假说相符。其经济逻辑可能在于:从税收收入能力子系统来看,税收收入能力的提高会增加税收收入,而税收收入作为政府财政资金的主要来源,其增加可以为政府提供更多的资金用于公共服务供给、提高社会福利水平等,人民的生活水平能够普遍得到相应的提高。除此之外,税收收入增加还可以帮助政府提高财政可持续性,有效防范和应对系统性风险,推动经济有效平稳健康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总体富裕。从税收执法管理能力子系统来看,税收执法管理能力的提高意味着社区监督力度的加强和纳税人举报涉税案件查实率的提高。这些改变能够有效减少偷税漏税行为,既保证了税收收入,又有助于实现收入分配的“纵向公平”。同时,税收执法管理能力的提高能够提升行政复议及诉讼的办案质量和效率,进而提升税务系统的公正性和公信力,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减少财富不均衡,促进调节收入分配,最终促进发展成果共享,推动共同富裕的实现。

表3 税收治理能力影响共同富裕实证结果

控制变量方面,首先,通货膨胀程度(CPI)对共同富裕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这可能是由于通货膨胀升高不仅会导致市场动荡,更会加大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负担,这会扩大实际收入差距,不利于共同富裕的实现。其次,财政自由度(FF)对共同富裕呈现显著的负向影响,一个可能的解释是,财政自由度越高,说明财政支出不充分、财政资金未充分使用,制约了共同富裕的实现。再次,非农产业占比(NA)与共同富裕之间也是正相关关系,原因在于,非农产业的发展不仅能够带动科技进步从而促进高质量发展,还能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从而促进共同富裕。此外,城镇化率(UB)与共同富裕之间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农村地区的劳动条件和经济环境都能得到很大提升,这直接提高了居民的生活水平,且城镇化促进了区域均衡发展,缩小收入差距,有利于共同富裕。最后,平均受教育年限(EDUY)对于共同富裕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这是由于教育能够提升个人能力,促进社会发展,且个人能力差距变小更能实现发展成果的平等共享,对共同富裕产生促进作用。

(四)稳健性检验

为确保基准回归结果的稳健性,本文通过替换被解释变量和更换估计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首先,对于被解释变量,本文从城乡收入差距角度来考察共同富裕的共享程度,利用泰尔指数替换基尼系数来进行稳健性检验。其次,由于模型中加入了滞后项,此时采用GMM估计更准确合理,为增强结论的可靠性,本文在不改变变量的条件下,采用差分GMM的估计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本文基准回归结果在进行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表明本文基准回归结果具有稳健性(1)稳健性检验的实证结果限于篇幅未列示,留存备索。。

(五)异质性检验

为了深入研究税收治理能力对共同富裕影响的结构异质性,本文利用税收治理能力子系统指数对共同富裕进行回归估计,其中税收收入能力维度指数用Score_Tax表示,执法管理能力维度指数用Score_Law表示,被解释变量仍是共同富裕CPj,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

表4 税收收入能力和执法能力子系统对共同富裕的影响

表4估计结果显示,税收收入能力(Score_Tax)和执法管理能力(Score_Law)均与共同富裕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即税收收入能力和执法管理能力越高,越能促进共同富裕实现。以加入所有控制变量后的结果为例,对比两者发现,税收收入能力的回归系数为1.831,而执法管理能力的回归系数为0.180,这说明税收收入能力比执法管理能力对共同富裕的促进效果更大。其经济逻辑可能在于:从税收收入能力角度来看,税收收入能力的提高,意味着地方政府有更多的财政资金进行失业补助、贫困救济、乡村振兴等工作,提高中低收入者收入。目前我国中低收入人群占比最大,因此扩大中低收入人群比重、调整优化中低收入者收入结构对共同富裕的促进作用更大。从税收执法管理能力角度来看,税收执法管理能力的提高,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减少偷漏税行为。然而根据实际情况来看,虽然中低收入人群占比大,但由于其偷漏税行为相对较少且金额较小,提高执法管理能力对中低收入者影响较小,因此执法管理能力对共同富裕影响相比税收收入能力较小。综上,税收治理能力对共同富裕的影响存在结构异质性,税收收入能力对共同富裕的促进作用比执法管理能力的促进作用更大。

(六)中介效应检验

为进行中介效应检验,本文对各变量进行去中心化处理,并以“c_”加变量名表示。首先,本文根据式(3)检验税收治理能力对中介变量公共服务供给的影响。如表5所示,列(1)中税收治理能力的系数为0.025,且在10%水平下显著,说明税收治理能力与公共服务供给之间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加入控制变量之后的列(2)进一步验证了税收治理能力与公共服务供给的正相关关系,即税收治理能力越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也越高。其经济逻辑可能在于:税收治理能力的提高可以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增加税收收入,因此政府可以把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中,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规模和占比。

表5 中介效应回归结果

其次,本文根据式(4)检验税收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供给对共同富裕的影响,表5列(3)中税收治理能力的系数在1%水平下显著,回归系数为0.256,小于基准回归中税收治理能力的回归系数,且税收治理能力与公共服务供给均在1%水平上显著,这说明公共服务供给起到了部分中介效应。加入控制变量之后的列(4)进一步验证了公共服务供给的部分中介效应。其经济逻辑可能在于:提高税收治理能力能够使政府有更多的财政资金用于改善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范围,而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供给不仅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基础,能够促进“做大蛋糕”,而且能够通过再分配手段调节收入分配公平,促进“分好蛋糕”,使全体人民更好地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在理论分析税收治理能力影响共同富裕作用机制的基础上,构建多维评价指标体系和共同富裕测度函数,利用熵权法测算全国各省2004—2020年的税收治理能力指数和共同富裕指数,并运用系统GMM的方法实证检验税收治理能力对共同富裕的影响。具体结论如下:本文发现我国税收治理能力增速缓慢,而共同富裕整体呈现出向好趋势;税收治理能力对共同富裕具有显著的正向激励作用且公共服务供给在两者间表现出显著的中介效应;税收治理能力对共同富裕的影响存在显著的结构异质性,即税收收入能力比执法管理能力对共同富裕的促进作用更强。

以上结论对于我国提高税收治理能力和推进共同富裕有以下几点政策启示:第一,加强税收协同共治,提升税收治理能力,以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为契机,吸引多元主体参与到税收治理活动中来,合力做好“蛋糕”;第二,优化税收调控效果,提高税收治理能力对市场活力的激发作用,为共同富裕奠定坚实物质基础,助力做大“蛋糕”;第三,要充分发挥公共服务供给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促进作用,夯实共同富裕的基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优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和发展公共教育事业等,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

猜你喜欢
税收收入共同富裕公共服务
共同富裕
公共服务
Palabras claves de China
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
金湖:美丽生金,让共同富裕看得见摸得着
加强事业单位非税收收入管理的分析
各项税收收入(1994 ~ 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