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瑟夫·马戈利斯的强势相对主义艺术哲学

2024-03-26 09:59徐靓宋伟
关键词:解释学约瑟夫

徐靓 宋伟

摘 要:约瑟夫·马戈利斯总结欧陆哲学和分析美学在艺术研究中的不足后,进一步发展普罗塔哥拉的相对主义,提出极富人本主义色彩的强势相对主义。其解释学以艺术实践为研究对象,肯定人的个体感受,以价值评价而非真假逻辑为判断依据,包容互不相容、相互矛盾的判断可以共存。马戈利斯回应对相对主义的质疑,捍卫强势相对主义艺术哲学在艺术研究中的合法性和适用性。同时,他认为艺术是以物理形式现身并在文化中浮现出来的实体,将艺术品视为具有历史性和文化性的物理实体,这对艺术本体论研究具有启发意义。

关键词:约瑟夫·马戈利斯;强势相对主义;艺术哲学;解释学

中图分类号:J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5450(2024)01-0074-08

美国艺术哲学家、美学家约瑟夫·马戈利斯(Joseph Margolis,1924—2021年)是当代艺术哲学发展中具有过渡性和融合性价值的关键人物,他以普罗塔哥拉的“相对主义”[1]49为哲学基础,在历史和文化视域下构建起“强势相对主义(Robust Relativism)”①学说,并将其应用到艺术哲学的研究之中。他表示,“我希望我已经(极力地)证明了,审美鉴赏、批评判断(价值判断)和文学解释的相对主义概念是可行的,不是不合理的,甚至可能是我们欣赏艺术作品的方式所要求的”[2]。此理论最显著的特点在于,其研究专注于艺术实践,且具有实践性、历史性和文化性。在人本主义的背景下,它充分肯定了人(尤其是作为独立存在的个人)对艺术作品感觉、认知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对于某些仍然被传统形而上学思维所禁锢的学者而言,强势相对主义很可能带来一次思想的解放。马戈利斯摒弃了欧陆哲学对艺术本体论中“逻各斯”的执着,剖析了维特根斯坦和罗蒂语言的转向为分析美学带来的冲击及弊端,在古老相对主义的基石之上对艺术本体论发起了大胆追问。至此,相对主义突破了古代本体论筑起的“美”的坚固屏障,为我们今天对艺术本体论的研究开辟了新路径。

一、马戈利斯强势相对主义学说的人本主义思想来源

古希腊智者普罗塔哥拉通过对“相对主义”哲学思想的构建,将人类主体的认知能力推至新高度。他坚信“人是万物的尺度”[1]49,强调人在认识世界时拥有绝对的认知准则和权威的判断能力,突出作为个体存在的人拥有独立的个体意识,由此开启了人本主义之门。在他之前,大部分哲学家都在研究自然科学中的物理存在,追求自然的“逻各斯”,从未将人视为独立于自然的特殊存在,对人的判断并没有突破自然物的范畴。然而,唯有在普罗塔哥拉的理论中才真正将人与自然平等而置。他点明了人类的觉醒,提升了个体意识的能力和权利。这个理论的一大特点,就是肯定以人为尺度的判断的真实性。鉴于此理论寻求的是真实性而非正确性,所以只要是人根据自己的评价标准做出的判断,无论矛盾与否,都被视为真实。同时,相对主义的宝贵价值在于否定普遍性的意义。在相对主义视野中,“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被击碎,判断可以是“此”,也可以同时是“彼”;此外,相互矛盾的判断可以同时成立。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它们在价值程度上也是等值无差的,这些判断之间可以存在程度上的高下之分。由此可见,相对主义的判断绝不是正误评判,而是价值程度的评价。不同于分析美学的“二值逻辑(bivalent logic)”[3]74只接受为真或假的判断,相对主义的判断是基于真值分配的解释模式进行的价值批评。需要澄清的是,尽管相对主义的分析被表述为相对的判断,但它并非完全依赖于个人偶然的喜好或直觉做出的分析。相对主义的判断具有理论基础和合法依据。鉴于每一则判断根据的评判准则都不是普遍、公约的,而是根据个人的真值分配原则得出的,是其所坚持原则的某个部分,所以该原则也具有唯一性,不会出现评判准则的交叉或矛盾的情况。尽管判断是由个体给出的,但该判断也同样是根据个体的准则得出的,不是毫无根据的凭空妄言。

不可否认,这个古老的相对主义确实存在一些弱点,如判断的原则可能会因为依赖于私有的判断体系而显得缺乏普遍性和说服力,这给马戈利斯带来启发的同时也提出了挑战。为了捍卫这一思想,他建构起了强势相对主义。这是一种具有极高包容性的人本主义认识论。在综合了欧陆哲学和分析美学后,他意识到当下的哲学讨论仿佛为了追求逻辑的严谨性和所谓的科学性,几乎将人的存在排除在了探究之外,这也导致了丹托对“艺术的终结”[4]81的担忧。这并不是说艺术创新的终止,而是指艺术研究已经脱离了艺术实践、疏远了人,使原本应该面向艺术实践的讨论变成为对哲学话语的斟酌。艺术研究俨然成为纯粹的哲学研究。另外,语言转向后,分析美学以精确的语言分析和逻辑推理为理论基础,为美学研究带来崭新的研究路径的同时,也试图将人对艺术的影响一降再降,于是以比厄斯利为代表的分析美学家索性将作者和其相關信息排除在作品之外,将作品与作者甚至读者隔离开来。该尝试虽然取得了某些阶段性的成功,却未能在艺术研究,特别是艺术本体论研究中取得具有突破性价值的研究成果。相反,它导致了韦茨认为人们对艺术定义的追问本就是无意义的。他指出“美学理论在逻辑上徒劳的尝试是去定义那些无法被定义的东西”[5],从而产生认为艺术不可定义的误解。由此可见,艺术哲学的确需要将人的影响纳入讨论之中,而充满人本主义气息的相对主义就正好符合这一要求。这也正是马戈利斯一直倡导的实用主义美学所推崇的。新实用主义美学家舒斯特曼称赞马戈利斯的强势相对主义“不仅将解释的有效性从作者意向中解放出来,而且将它从意义的严格确定性中解放出来,从而允许相互冲突的解释可以有效”[6]122。强势相对主义将艺术哲学从传统的经典思维模式中解放出来,为艺术研究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讨论空间。

二、马戈利斯强势相对主义学说简述

马戈利斯是相对主义的坚定捍卫者,给古老的理论赋予了新的活力,将它构建成包容性更高的强势相对主义。乌戈·齐柳利作为研究普罗塔哥拉哲学的专家,充分肯定马戈利斯对严格相对主义的界定,特别适合严肃地理解普罗塔哥拉相对主义在哲学上的一致性[7]19。“强势”概念并非从概率论的角度来考虑判断成功的概率,而是判断程度上的依据,指对判断的容忍程度很高。相对主义承认一定范围内,判断之间存在竞争的主张,即主张至少要有最为有限的依据可以证明共同适用竞争的原则。因此,它容许某种与任何特定原则不相容的判断,也认可某种可以称为“不一致(incongruent)”的判断[2]。彼此竞争的、不一致的,甚至是矛盾的判断都可以被称为相对性程度较高的判断,即强势相对主义的判断。但是,比如相对于某特定语言、范围、公约或协定等得出的判断,虽然都可以被视为相对主义的判断,但在判断的内部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并不具有竞争性,属于较为弱势形式(weaker form)①的相对主义。强势相对主义的六项原则可以被概括为:原则一,拒绝接受由怀疑主义和普遍主义给出的任何既定判断;原则二,追求价值评价而非真假审核,且容忍不一致的判断共存;原则三,拒绝认知主义(基于原则二),否认我们拥有某种可以与所讨论的判断属性相匹配的认知能力(如知觉能力),也不承认通过对这种认知能力进行正常的锻炼就能对其属性是否在场做出真实的区分;原则四,在确认有关的归属或评价时,承认相互竞争的原则之间存在的联合相关性(基于原则二,承认存在某种理论可以解释这种宽容的合理性);原则五,允许一定范围内存在非相对的判断,即相对判断的成立可以依赖于一些可行的、非相对的判断范围;原则六,当判断的有效性是由其判断者的个人情感因素决定时,那么这套判断就是相对主义的[2]。

前四项原则可以相互兼容,为强势相对主义提供充分和必要条件;当前四项综合在一起将可能减轻对其的质疑和批评。从前四项原则的重要性来分析,第二项原则占统领地位。事实上,前四项原则可以简化为前两项,强调了价值判断在相对主义理论中的核心地位。同时,他特别强调从相对主义视角进行的判断应该拥有足够的空间,尽量避免不必要的限制。按照马戈利斯的态度,我们可以推测凡是符合这四个条件的理论都可以被视为相对主义,都可以被纳入强势对主义的范畴,提供了更加灵活的理论框架。因此,强势相对主义的理论框架是打开的,它在不断地补充和完善之中。由于“原则一”拒绝接受任何既定的判断,包括预设任何判断都是相对性的判断,所以马戈利斯通过补充“原则五”来进一步完善此问题。其思想带有强烈的人本主义色彩,他将人的主体性推至核心位置,因而又添加了“原则六”,这也是最符合、最忠实于普罗塔哥拉思想的一项。但是,针对个人感觉的合法性问题,“原则六”很可能引发对其判断没有依据而全凭个人喜好的质疑。将个人的判断依据和尺度是否理解明白并解释清楚,也成了强势相对主义并未完全被学界接受的一个根源之所在。要特别注意的是,个人的感受和个人偏爱之间存在区别,“人是尺度”的定义是基于个体的感受,而不是偏好判断。

三、马戈利斯对强势相对主义学说的捍卫

(一)对个人判断合法性的捍卫

以弗兰克·锡布利(Frank Sibley)为代表的学者将矛头指向解释中个人感受的合法性问题,他质疑马戈利斯未能将个人感受和审美之间的关系分析清楚,并强调审美的内涵要求“做出这些判断需要锻炼(exercise)鉴赏力、洞察力或敏感性,以及审美辨别力或欣赏力”[8]29。例如,对画作色彩的判断属于常识性的判断,然而审美判断仅凭借个人的感受是远远不够的,它需要“锻炼”感知、鉴赏等方面的能力。显然,这些判断不属于相对主义的范畴,因为这些判断的能力不是感觉可以满足的,它们受制约于某些条件。锡布利强调的正是某些条件对判断的制约,然而从“需要锻炼”这一点上,我们会发现,感受和审美之间并没有根本的差异,“鉴赏力”与“感受”只不过是语言层面的表述问题。人的某种“感觉”在表述过程中被行业内的专业术语统一起来就成为“鉴赏力”。这种“锻炼”只不过是个体感觉在接受来自多个个人的重叠判断之后,在语词上因为约定俗成而达成一致。在进行判断和讨论时,个人的私有化感觉被某些诸如“平衡、优雅、协调”之类的语词陈述出来,在语词上的“普遍化”似乎就解释了锡布利对“锻炼”的认识。事实上,这些所谓的审美性判断很可能是“恰当的而非真实的”[2],这种审美性判断或许是判断者之间的某种“关于感知的协议”[2]。他的审美判断将个人的感觉局限在某条件中,其判断最终要依据该条件进行正误核查。这可能导致审美判断难以直接输出,而是要依据审美判断的条件和规则寻找与其感觉匹配的美学专业术语进行表述,并确保该表述的正确性。这种审美判断的关键就不再是对艺术实践的判断,而是对语言表述和逻辑规约之间的比照。马戈利斯特别强调“依据真假判断得出的结论将被判定为不成立”[2],所以锡布利已经回到了分析美学的二值逻辑分析和语言层面的斟酌而非艺术研究。然而,令人困扰的是,他虽然否定个人感觉在审美判断中的核心地位,却在对个人的感觉进行二值逻辑分析时陷入了直觉主义的困境。这似乎暴露了他理论内在的矛盾。必须澄清的是,马戈利斯强调的个人感受并非直觉。个人感受需要经过根据自己的评判尺度进行分析,而后才能形成审美判断,这个判断是有依据的价值判断。而锡布利在强调条件对个人判断的制约时,显然大幅提升了外界条件的核心地位,将以往积累的经验和学得的知识作为判断的依据,脱离了艺术实践与欣赏者之间情感上互动的经验性判断,因而他所谓的审美判断才是直觉。同理,感知力与鉴赏力也是这种基于经验和条件得出的直觉而非个人感觉。马戈利斯相对主义鲜明的特点是将艺术实践置于个人的感官之内,以个人的感受和感觉为判断的尺度,而不是条件制约下的所谓感知力、鉴赏力的直觉。值得玩味的是,锡布利的这篇文章被收录在马戈利斯主编的《哲学看艺术:当代美学的解读》(Phi-

losophy Looks at the Arts:Contemporary Readin-

gs in Aesthetics)[8]29-52一书中。可见,他的质疑并没有动摇马戈利斯对其强势相对主义中对“个人判断合法性”的信心。

(二)对艺术品判断实践意义的捍卫

比厄斯利抨击强势相对主义的艺术分析对艺术品的判断不具有实践意义。马戈利斯的目的是对艺术品做出价值判断,但比厄斯利却认为那是在通知欣赏者这个艺术品“有多好(te-lling-how-good)”[9]62而已。比厄斯利否定这种价值程度上的判断具有代表性、普遍性和权威性,因而认定它不具备实践价值。但是,我们对艺术品的判断不只是停留在通知、告知欣賞者它“有多好”,而是希望价值判断可以引起他们的关注,并进一步地引发讨论和批评,从而最终将艺术品推荐给更多的欣赏者。强势相对主义下对艺术的批评和判断拒斥普遍主义给出的既定判断。诚然,看上去相对性的判断因与个性化、私有化的判断在语义上相近而不具有普遍性,这可能降低了其权威性和影响力,也就削弱了将艺术品推销出去的能力;并且,由于相对主义的判断是价值判断而非真假判断,所以判断的正确性也就没有依据了。不过,这些都是对相对主义的误解。首先,价值判断并不是没有依据的主观臆断,而是判断主体(人)基于个人判断原则对判断对象(艺术品)做出的判断。根据“原则五”,相对主义中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非相对因素。马戈利斯否定真假判断的原因,在于他对一元论、二值逻辑和权威标准自身实践性价值的否定,毕竟强势相对主义的理论基础是人本主义而非科学主义,特别是在艺术鉴赏研究中的,判断必然不属于科学主义的真假判断,所以他最初排除掉的就是真假、正误类的判断。其次,针对攻击判断过于个人化的质疑,我们要明确,个人的感觉并不代表完全不同于其他人的感觉,并不代表没有普遍性。马戈利斯的“原则一”所指的就是“拒绝接受由怀疑主义和普遍主义给出的任何既定判断”[2],并不是要求判断必须不同。当综合分析不同的判断,势必会显现出判断重叠的部分,该重叠在很大程度上就会形成普遍的判断。因此,尊重相对主义的个人感觉才正是尊重普遍认同的存在。否则,在允许个人感受之前坚持接受普遍主义所给出的既定判断,则是固守私人普遍主义的判断,那才是忽视了真正普遍的个人感受的错误方法。要知道,个人的感受来源于欣赏者与艺术品的真实接触和互动,是欣赏者以自己的审美标准为“尺度”来衡量、评判艺术实践的最为真实的实践性分析。分析美学抨击相对主义的判断不具有权威性,不具备普遍性恰恰是实用主义美学在人本主义大背景下最为推崇的价值:对人的认知能力的肯定,对人的批评尺度的肯定,以及对人的创造力的肯定。因而,强势相对主义的艺术判断是面向艺术实践的,是人的实践性判断,具有实践性。普罗塔哥拉希望其哲学能够帮助人们接受彼此矛盾的判断,而不是执着于一定要获得绝对真理或证明真理。这种哲学态度被马戈利斯延续了下来。其艺术哲学的目的也不是对艺术进行“逻各斯”的形而上学追问,而是希望提高欣赏者对各方判断的包容程度,从而接受不同的,甚至是彼此矛盾的艺术判断,这也促进了欣赏者发挥其创造力,反过来为艺术品拓展了实现其艺术意义和价值的可能性。普罗塔哥拉肯定了个人心灵认知能力的价值,肯定人认知能力的实践价值,“绝对的理论真理是不可能达到的,但是个人获得的相对知识对日常生活中的行为具有实践意义”[1]50。所以,强势相对主义使马戈利斯的艺术哲学具备了实践性。

四、馬戈利斯强势相对主义的解释学

(一)拒斥私人化的审美判断,要求一定范围内的非相对主义

强势相对主义的解释学虽然以“人”,更确切地说是“个人”的主体认识原则为判断准则,但这个“个人”的判断是有范围的,“个人”并非无限放大的私人化了的主体,也不是私人化了的直觉。“强势的”只是表明对判断差异容忍程度上是“强势的”,但它可以容忍的并不是毫无原则的私人偏爱。事实上,在一定的范围内,强势相对主义仍然保持了非相对性的判断,所以马戈利斯对私人化的审美判断是持否定态度的。他否决锡布利对艺术品身份判断的依据,认为锡布利的审美判断包含着“感知(percepti-

on)”[8]23,这种审美判断其实才是过于私人化的,反而难以满足我们对艺术普遍性判断的期待。同时,这种私人化的思想无疑很难为自己的合法性提供有力辩护与捍卫。此外,他进一步给出了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存在非相对性的判断依据,即相对性的判断要预设一定范围的非相对性判断,或者说相对性判断依赖于在一定范围内的非相对性判断。这种非绝对的相对性本身又一次证明了他思想中的相对主义路径。反观锡布利的审美批评,其建立在默认某物为艺术品的基础之上,而他所致力于分析的不是该物与他物在艺术本体论上和美学上的差异,而是由于不同鉴赏者主体的个人感知的差异得出的对艺术品的私人的评价。这种私人化的评价建立的前提,其实就是非相对性的,因而锡布利的判断被视为私人化的审美判断。这种私人化的审美判断很难得出所谓正确的艺术解释和判断,毕竟这种私人化的感知判断很难构建起共性和普遍性。

(二)拒斥二值真假判断,要求赏识性判断

强势相对主义的解释学否定二值逻辑,要求给出“赏识性判断(appreciative judgments)”[2]。比厄斯利认同迈克尔·斯克里文(Michael Scri-ven)坚持的“审美评价的客观性”[10],对马戈利斯艺术解释的客观性提出了质疑,比厄斯利强调“批判性推理是不可能的,因为不可能以支持真理描述所需的方式提供证明或解释理由”[2],认为不能为艺术品提供掺杂了读者创造性的解释来证明我们对艺术做出价值判断为真。但是,该分析的逻辑本身就存在一些矛盾。这个本该秉持客观性的推理性判断俨然成了证明假设为真的演绎性判断,即在得到结论之前,必须预先设定判断的结论为真,判断的标准为真,且认定它刚好可以应用到此判断中。另外,比厄斯利似乎忘记了,相对主义对艺术的解释目的从来都不是判断该解释是否为真,而是要提供一种价值判断,所以该理论的核心并不是客观性。这种在艺术分析中强调客观性的执着,在马戈利斯看来,无异于自欺欺人,“在极大范围的关键价值判断上,我们虽然貌似渴求支持性的理据,但实则相反,判断的根据实际上是排除了赋值为真的考虑”[2]。排除真值是因为,如果真值在判断之前就被默认了,那么判断就显得毫无意义。因此,马戈利斯建议,在对艺术品做出分析和解释时,我们给出的解释可以是赏识性判断,而不是二值逻辑下的对错判断。马戈利斯强调对艺术品的解释在语言上要有“语义的约束力”[2],即在强势相对主义艺术哲学的判断中,艺术品只可以被判断为在何方面、在何种程度上存在优劣之分。该判断来自读者而非来自艺术品,批评家的角色并不在于揭示出艺术品本身就“拥有”何种价值判断。

(三)拒斥描述论,要求给予解释合法性

马戈利斯坚信批评家的贡献是“解释(in-terpretation)”而非“描述(description)”[2],但分析美学家只期待完成对艺术作品内部信息的描述,他们只需“告知(inform)”或者“报告(report)”那些“被研究得出的意义”[2]。他们不能左右欣赏者对该作品的评价和态度,因为当他们采用“解释”的方法来批评作品时,欣赏者得到的信息就超出了作品自身内部信息,融入解释者的私人态度甚至是个人的主观判断,来自作品外部的信息会影响欣赏者的判断。作为“新批评学派”的代表人物,比厄斯利研究的对象主要是文学作品,坚定地将文学作品与作者和历史背景等割裂开来,纯粹做文本分析。马戈利斯反对“描述”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既然比厄斯利无法给出将艺术品区别于其他事物的依据,又如何使它“独立”存在?他曾多次围绕艺术的定义和本体论的议题发表讨论,但从未给出清楚明了的艺术的定义,可见此问题尚未解决。而这又是他确定艺术“独立原则(the Principle of Independence)”[9]16的前提。第二,比厄斯利无法给出艺术品可以“自给自足”的依据。他在“独立原则”上附加“自治原则(the Principle of Autonomy)”[9]16,指出文学作品既是独立存在的实体又有自辨身份的能力,是“自足的实体,其属性对检验解释和判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9]16。但是,艺术品的身份究竟是自证还是他证存在着矛盾。马戈利斯坚持判断身份的根据与“描述”或“解释”其实并无因果关系,因为无论“描述”还是“解释”都只属于批评家而非艺术品本身所有,艺术品的属性才是唯一的判断依据。该属性可以是其本质属性,也可以是推定而来的本质属性。这又体现了其理论并非无限放大相对性,而是仍要遵守一定范围内非相对性。第三,很难人为地划分出艺术品的“内在信息”和“外在信息”这组相对立的概念。比厄斯利的“描述”更倾向于“仅仅是来说明艺术品预先存在的思维系统”[2],在这个系统中,包含他认为的作品之内的信息和之外的信息,然而事实上,他并没有提供划分的界限和根据。马戈利斯赞同古德曼用颜色和形状所做出的说明,确认“内部”和“外部”属性之间是“混乱的(muddled)”[11],因而难以泾渭分明地划分开来。在分析对象身份不明确的前提下做出的判断,很有可能会出现多重解释、解释超纲、解释不相关等问题。比厄斯利还进一步将其认为是正确的说明命名为“解释”,将其他也被判定为正确的解释命名为在其合法的解释之上的“重叠”[3]78。马戈利斯表示,如果比厄斯利能够接受相对主义的态度,那么他也就能为自身“解释”和“重叠”之间的关系提供一套有力的理论支持。第四,比厄斯利的分析美学理论缺少权威性。不仅他几乎全部关于解释的理论都基于文学作品分析,而忽视文学作品并不具有代表所有艺术品特质和属性的能力,更不用提其分析美学自身的缺陷了。马戈利斯对解释的重要性尤为看重,在“解释”领域的研究一直从20世纪中期持续到2021年去世。他认为,“解释有时有助于传达一种艺术鉴赏力,这是艺术爱好者能洞悉一件艺术作品中隐藏的(但可描述的)东西的能力”[2]。从强势相对主义的视角来看,与谬误相反的不但包括真理,也包括貌似真理,所以他坚信比厄斯利对解释的过分严苛是徒劳的。值得注意的是,马戈利斯的论证风格比较独特,很少在文章中直接对其理论进行介绍和分析。他的大部分论著是在对其他理论或学者的驳斥和对自己立场的捍卫过程中完成的,所以强势相对主义在对其主要的反对者——以比厄斯利为代表的分析美学家的质疑进行了批驳后,其自身的理论优势和对艺术哲学的贡献也就不言自明。

五、馬戈利斯强势相对主义的艺术本体论

在马戈利斯的理论体系中,艺术被赋予了相对主义的意义,其既具有历史性,又有文化性、“实体(entities)”[12]44性。首先,艺术品被认定为“以物理形式现身并在文化中浮现出来的”[12]45,但马戈利斯尤为明确地澄清其研究不会做的就是过于理论化地(或哲学化地)对艺术的文化、浮现和实体问题做深入且细致的分析;其次,马戈利斯不会对所谓的艺术的本质进行形而上的讨论,因为在他看来,抽象的理论和本质的追问绝不是他艺术本体论研究的先决条件,如果他将研究的重点定立于此,那么他极有可能重蹈了以往在艺术定义和本质追问上彷徨无果的学者们的覆辙。他对艺术本质的追问重点在人何以实现对艺术属性的把握。艺术的多元属性“要求欣赏者对文化的差异有感受能力”[2],但该感受能力不是人的感官可以自然获得的,它需要人的思维根据个人的某些标准进行判断。因此,真正重要的是艺术的实体存在和人对文化差异的感受能力。对于艺术本身而言,文化差异的增加可能才是文化的核心问题之所在。从而,我们便会发现,细致辨别高度抽象的哲学理论和对艺术本质的求索反而并不是解决问题的真正核心之所在,即对传统的形而上学和二值逻辑正解的探求此时被证明成了做无用功。对艺术的研究,其实要求欣赏者考虑诸如理想、流派、传统及所谓的深层非正式的语言规则和艺术创造规则。这表明,对艺术的欣赏、解释和评价应该符合相对主义的期望[2]。可见,艺术研究由于艺术品本身文化差异的既定属性,要求欣赏者有与之相应对文化差异有敏感性的能力进行个体的感受,语言和文化对人的判断尺度是有影响的,且影响程度也是相当高的,所以这种感受是相对主义式的,对艺术品的欣赏、解释和评价自然相应的也是相对主义的。事实上,马戈利斯从未给艺术下过传统形式的定义,毕竟他认为那并不重要。但是,他为艺术的定义和本体论研究贡献了一则他称为“公式”的陈述:艺术是“以物理形式现身并在文化中浮现出来的实体”[13]162。有趣的是,此公式并非由马戈利斯亲自贡献出来,而是来自戴维斯对他艺术态度的总结。

可见,马戈利斯对艺术本体论研究的关注点并不在于定义艺术是什么,而在于公式在艺术实践中的可行性和实践性。在对强势相对主义艺术哲学的理解与分析后,我们可以得出艺术品真正意义在于:1.艺术品是具有文化内涵的;2.艺术品是以物理形式具体化现身的实体;3.艺术品的研究,尤其是对其欣赏、解释和判断是需要满足相对主义的期望;4.艺术品是可以并且需要被解释的;5.对艺术品的解释是在一定的非相对性之下的以个人的感觉为尺度的、历史性的、相对主义的判断。在此后,他将思考的对象从艺术的本质推演到了人的本质。就如同艺术品一样,人也是“文化历史的人工制品(an artifact of cultural history)”[14]35-36。在这位哲学家的眼中,人并非自然生物,而是拥有语言的独特存在(当然,他也承认这个区别人与动物的差异是存在争议的)。语言赋予了人独特的性质,同时,语言也让人带有无法剥离的文化属性。正因如此,当人类在以哺乳动物的物理形式出现并活动在这个世界上的时候,呈现的其实是文化,因而由人创作出的艺术品自然呈现出的也是文化,是存在着差异的文化、是历史性的文化,我们不妨将人称为行走的文化实体。如果接受了这个文化的相对主义理论,那么,相对于适用于个人或相对于极具个人特色的作品的价值观,要捍卫任何形式的认知主义思想,如道德、美学的一元论的可能性就都被彻底削弱了。马戈利斯相信,“试图绕开价值及价值判断的相对主义解释就几乎不可能了,即便是在有可能绕开对艺术赏识性判断的或是描述或是解释层面的裁决的情况下要想避开相对主义解释也是不可能的”[2]。可见,强势相对主义适用于艺术哲学研究。

六、结语

马戈利斯坚持普罗塔哥拉的相对主义思想,捍卫了相对主义理论的合法性,将其发展为强势相对主义。他的艺术研究聚焦于艺术实践性,高扬人本主义,将个人提升到艺术判断的核心地位,充分肯定了人的感觉和认知能力对艺术分析的主导作用。该理论通过提高对判断差异的容忍程度使各种互相竞争的判断得以共存,即使这些判断差异悬殊,互不相容甚至彼此矛盾。在艺术分析中,以强势相对主义为理论基础的解释学寻求艺术解释的真实性而非正确性,是对艺术实践的价值判断和欣赏性判断而不是二值逻辑下的真假核查。该理论将个人的判断尺度作为判断依据,认可源自不同视角和文化背景的判断都是真实的,拥有各自的价值。因此,强势相对主义并不寻求统一的判断标准。相较于欧陆哲学对形而上学一元论传统思维模式,他将艺术解释从对本体论的“逻各斯”追问解放出来,赋予艺术解释实践性;相较于分析美学对文本和语言逻辑分析的专注,他给予欣赏者更大的自由和权利对艺术实践进行赏识性判断,使艺术解释拥有无尽的可能性和活力,艺术品也拥有永不熄灭的生机。据此,马戈利斯的实用主义艺术哲学强调艺术品的实践性、历史性和文化意义,建构了自己的艺术公式,为艺术本体论研究开辟了新路径。

参考文献:

[1] 弗兰克·梯利.西方哲学史[M].贾辰阳,解本远,译. 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14

[2] Joseph Margolis. Robust Relativism[J].The Journal of Aesthetics and Art Criticism, 1976(1): 37-46.

[3] Joseph Margolis. What, After All, Is a Work of Art:  Lectures in the Philosophy of Art[M].University Park, Pennsyl-

vania: The Pennsylvania State University Press, 1999.

[4] Arthur C. Danto. The Philosophical Disenfranchisement of Art[M].NY: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05.

[5] Morris Weitz. The Role of Theory in Aesthetics[J].The Journal of Aesthetics and Art Criticism, 1956(1): 27-35.

[6] 理查德·舒斯特曼.实用主义美学:生活之美,艺术之思[M].彭锋,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7] 乌戈·齐柳利.柏拉图最精巧的敌人:普罗塔哥拉与相对主义的挑战[M].文学平,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8] Frank Sibley. Aesthetic Concepts[M]// in Joseph Margolis. Philosophy Looks at the Arts: Contemporary Readings in Aesthetics. Philadelphia: Temple University Press, 1987.

[9] Monroe C. Beardsley. The Possibility of Criticism[M].Detroit: Wayne State University Press, 1970.

[10] Michael Scriven. The Objectivity of Aesthetic Evaluation[J].The Monist, 1969(2): 159-187.

[11] Joseph Margolis. What Is When? When Is What? Two Questions for Nelson Goodman[J].The Journal of Aesthetics

and Art Criticism, 1981(3): 266-268.

[12] Joseph Margolis. Art and Philosophy[M].Atlantic Highlands, N. J.: Humanities Press, 1980.

[13] Stephen Davies. Definitions of Art[M].Ithaca and London: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91.

[14] Joseph Margolis. The Arts and the Definition of the Human-Toward a Philosophical Anthropology[M].Stanford, Californi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9.

Joseph Margolis Robust Relativism Philosophy of Art

Xu Liang1, Song Wei1,2

(1.College of Liberal Arts, Liaoning University, Shenyang Liaoning 110036;

2.Institute of Arts and Humanities, Shanghai Jiaotong University, Shanghai 200240)

Abstract:After critically assessing the deficiencies of Continental philosophy and Analytic Aesthetics in the realm of art analysis, Margolis, drew inspiration from Protagoras Relativism, managed to construct his Robust Relativism deeply imbued with humanistic undertones. His Robust Relativism interpretation, taking artistic praxis as his object, affirms individual feelings, favors appreciative judgments over true-false logic examination, and accommodates judgments that may be incongruent or even contradictory. He responded to the doubts to relativism and defended the legitimacy and applicability of his artistic philosophical theory in art research. Simultaneously, he believes art is physically embodied and culturally emergent entities and he views artworks as physical entities with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dimensions, offering enlightening implications for the study of art ontology.

Key words:Joseph Margolis; Robust Relativism; philosophy of art; interpretation

【責任编辑:刘北芦    责任校对:赵 践】

猜你喜欢
解释学约瑟夫
名人名言
谁动了约瑟夫的钥匙?(下)
谁动了约瑟夫的钥匙?(上)
《立法法》第37条的法解释学分析
童话
约瑟夫·科尔曼的歌剧批评(上)
李永刚著《历史主义与解释学》推介
哲学解释学对人文社会科学的启示
“生活转向”的解释学意图
伽达默尔解释学中的内在话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