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收入准则下纺织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和会计处理

2024-04-11 04:56
山东纺织经济 2024年1期
关键词:所得税筹划纳税

吴 勃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徐州经贸分院,江苏 徐州 221000)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公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并就“在一段时间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这些变化会影响到纺织企业的所得税纳税筹划,为了降低企业纳税筹划风险,须做好对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和会计处理工作,这样才能规避由于纳税筹划风险给企业带来的不必要经济损失。

1 新收入准则下对纺织企业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的颁布实施对企业经营发展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影响企业财务指标。与旧收入准则相比,新收入准则在对收入的计量和确认原则方面有一些明显的变化,例如,在新收入准则下,软件的维护收入由之前一次性的确认转变为分阶段的确认,这会对某一时间点的利润指标产生影响,其中在新收入准则下,对企业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财务指标的影响最为明显;其次,影响企业的内部财务披露。在新收入准则颁布实施之后,企业需要对合同义务、合同资产负债信息等财务信息进行披露,具体来说,企业需要对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全面了解,严格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履行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再次,影响企业整体管理水平。新准则涉及的环节较多,在各个环节都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这就需要一套科学严密、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的内部控制制度作保障,促使企业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从源头上遏制了虚假信息的产生。除此以外,新收入准则建立了新的应收账款台账、账龄分析制度,并健全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制度,促进了企业内部管理的进一步完善[1]。

2 新收入准则下纺织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和会计处理

在新收入准则下会对纺织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产生一定的影响,纺织企业在开展所得税纳税筹划的过程中会引发一些问题,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问题。

2.1 合同履约问题引发的纳税调整和会计处理

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规定,企业签订的交易合同必须在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的基础之上,企业应当在同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的时候来确认收入,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条件:第一,合同签订的双方企业当局需对合同进行批准;第二,合同中需要对支付条款进行明确;第三,合同中需要对签订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完全明确;第四,交易具备真实性的商业实质;第五,可能收回商品转让对价。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在交易合同中不能满足第四、第五条件的时候,不得对收入进行确认,并对此产生的相关纳税差异进行及时的纳税调整,纺织企业在对企业所得税进行纳税筹划的过程中要注意以下问题。

2.1.1 有关真实交易的商业实质性问题

在新会计准则的规定下,确认收入必须具备商业性的实质,一切“走单、空转”等虚假形式,表面上看起来发生了现金流量的变化,然而并不带有商业性实质问题,并不能对收入进行确认。同时,如果两家纺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相似的业务,例如,为了满足各自客户日益增多的需求,采用了“以物换物”的业务模式,这样的业务模式也不能确认收入,由此可以看出,企业在开展实际业务过程中,如果业务不带有商业实质条件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易,在新收入准则下是不能对收入进行确认[2]。从企业所得税方面来看,企业要严格按照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及时进行缴税。在新会计准则下,纺织企业如果发生缺少商业实施性条件的经济业务,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并不会做出相应的会计处理,但会由此产生一些纳税差异,纺织企业要结合新收入准则的基本要求,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财务与税务的差异,做好相关纳税调整工作。

2.1.2 很可能收回商品转让对价问题

新收入准则下,一部分纺织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有与客户资金周转问题,不能按期足额收回交易资金。这样的情况下也加大了企业开展会计核算工作的难度,在企业所得税法中履行合同的基础是商品控制权的转移,要在权责发生制要求下对收入进行确认,并据此来对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计算,纺织企业在新收入准则下要对税会之间的差异进行纳税调整。纺织企业在处理会计业务过程中,发生商品控制权的转移,但客户并没有支付货款,就并没有增加企业的应收账款,而却提升了应收账款的计税,在这种情况下纺织企业要做好税会的差异计算,对差异影响进行有效的估计,做好递延所得税处理工作。纺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如果出现在短期内客户无法如期支付对价款时,纺织企业管理者要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暂时不做收入处理,同时在税务处理中也并不对税收收入进行确认,不必对所得税进行纳税申报以及缴纳。当客户有能力支付相关交易对价款时,并满足确认合同收入的条件,纺织企业才能对会计收入进行确认[3]。

2.2 计量标准引发的纳税调整和会计处理

在新收入会计准则下,纺织企业在开展企业所得税管理过程中,会由于计量标准的变化引发纳税差异的产生,因此,企业需要按照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强化对重大融资活动和交易合同的管理,这样才能保证会计处理的真实客观性,减少纳税差异带来的不利影响。纺织企业在确认交易价格的过程中,应该以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金额作为标准,对交易合同与实际金额之间的价格差异进行充分的考虑,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按照新收入会计准则的规定,如果购销双方签订合同的期限超过一年,要按照新收入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合同对价款的核算工作,同时要与财务报表中的“长期应收款”进行核对,在“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中体现合同对价限制与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也要对差异进行及时摊销。

一部分纺织企业为了能够及时回收合同交易的对价款,通常会给予客户一定的现金折扣,这种方式相当于一种利息优惠,同时也会由于企业自身产品质量等方面原因,发生销售折让、销售折扣以及销售退回,以上情况都会引发合同交易发生对价变更。在新收入准则下要对以上情形进行综合考虑,要求企业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成交金额的期望值,来充分预估合同交易的对价变更。企业在最终确认合同交易价格之后,应该减少超过合同交易对价金额的情况发生,为此企业在进行所得税纳税调整的过程中,要从实际情况和交易合同中所约定的附带条件来对收入进行确认,根据合同交易总价对应税收入进行确定,对于给予购货方的折让和折扣以及不能按时收回的货款,也要严格按照相关税法的规定进行备案,减少会计与税务之间的纳税差异。

3 新收入准则下纺织企业强化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措施

纺织企业为了适应新收入准则带来的变化,降低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风险,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加强对企业所得税的管理。

3.1 加强对合同中的收入信息管理

首先,会计人员要积极参与到合同管理工作中去。会计人员在开展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过程中,如果仅仅围绕已经形成的合同信息来对会计进行确认、计量以及记录,这都会严重影响到管理合同信息的有效性。在新收入准则下,会计人员要积极的参与到合同管理工作中去,对合同签订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交易方式进行明确,同时企业的管理者也要对会计人员参与合同管理的节点进行优化和调整[4]。

其次,完善合同的管理制度。企业管理者要认识到合同信息管理需要各个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因此,要通过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为提升合同信息管理水平提供制度上的保障。在构建合同管理制度的过程中,要结合新收入准则的要求中有关会计收入方面的核算证据信息,做好会计信息的披露工作,对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收入备查资料进行重点关注,防止由于会计信息不对称原因给纺织企业带来的税务风险。

再次,对合同中的税务风险进行全面评估。评估企业合同风险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合同的履行难度以及合同所涉及的法律限制等,一旦出现合同违约、合同诈骗等问题,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济利益和信誉。其中企业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做好对合同税务风险的全面评估工作:第一,不合法性。主要评估合同条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涉及限制竞争、垄断经营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或违反公共利益等禁止性规定,都会导致合同条款不合法;第二,不公平性。主要是评估合同条款是否涉及各方权益的平衡,如条款中一方拥有过大利益,并给另一方造成不公平的地位,都会导致合同条款不公平;第三,不清晰性。主要是评估合同条款是否言简意赅,易于理解和商定,如条款表述模糊不清,容易产生异议和误解,都会导致合同条款不清晰。

3.2 做好与税务机关的协调沟通工作

在新收入准则颁布之后,纺织企业为了保障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和会计处理方式的准确性,要在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理工作之前,就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等相关问题,积极地与税务机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认真听取税务机关人员的合理化建议。具体来说,从纺织企业核算企业所得税方面来看,要与税务机关对以下内容进行沟通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的核算分类、纳税义务时点、销售方式的认定等,以在进行企业所得税调整的过程中得到税务机关部门的支持[5]。

3.3 提高纳税筹划人员的职业素质水平

在新收入准则下,对纺织企业的所得税纳税筹划人员提出了较高的素质要求,因此,企业为了做好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和会计处理工作,就必须注重提高纳税筹划人员的职业素质水平。具体来说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首先,提升纳税筹划人员的引进门槛。企业为了保证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工作的质量,必须引进具备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专业知识水平、实践工作经验丰富的人才,从源头上提高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人员的素质水平;其次,重视对纳税筹划人员的业务培训。企业在引进高素质纳税筹划人才之后,要注重对纳税筹划人员的业务培训,定期聘请税务方面的专家进行授课,不断更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人员的知识储备,并给予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人员进修学习的机会;再次,鼓励纳税筹划人员积极学习税法新规。企业的纳税筹划人员要对税法新规、政策变化进行及时全面的了解,并定期深入到业务部门中,对相关岗位和经营活动进行深入了解,以此来提升纳税筹划工作的质量。同时企业的管理者也要加强对纳税筹划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价值观教育,避免出现徇私舞弊问题的出现。

4 结语

新收入准则颁布实施之后,对企业的收入计量和确认时间都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降低纺织企业的纳税筹划风险,在新收入准则下必须做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和会计处理工作,这样才能达到新收入准则的要求,不断提升纺织企业的纳税筹划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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