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视域中的劳动幸福

2024-05-03 03:53张旭阳阳
农业开发与装备 2024年1期
关键词:幸福观劳动者劳动

张旭阳阳

(广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广西桂林 541004)

0 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说,幸福是奋斗出来的。提升乡村人民的劳动幸福,是顺应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时代发展需要,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有效途径。乡村人民唯有用积极的态度主动投身到美丽乡村建设中,通过自身创造性劳动满足自身发展需要,用勤劳的双手创造更美好的生活,进而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缓和社会主要矛盾,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助力。

1 劳动幸福

纵观古今中外,许多学者都对“幸福”这一话题众说纷纭,然而马克思主义理论阐述,人类真正的幸福来源于劳动实践过程,是通过自身劳动来实现幸福的。马克思主义劳动幸福观是在对前人研究成果的批判继承,运用唯物史观和唯物辩证法的科学方法论,系统地论证了劳动与幸福之间的关系。

1.1 劳动幸福的定义

幸福,是指一个人的需求得到满足后所产生的快乐感与喜悦感。这种需求不局限于物质方面,也表现在精神方面。马克思主义幸福观认为,要想获得这种满足,就需要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在劳动过程中去获得。劳动是人类有目的的一种特殊运动,它是人类为满足自身需求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最直接最现实的手段。

劳动幸福就是人类通过自身劳动的过程,创造出更大的社会财富和自身价值,因此,劳动就是幸福的源泉,人类自身就是幸福的创造者。

1.2 劳动是幸福的源泉

1.2.1 人类与社会是劳动创造的

任何有生命的东西都有自己独特的生存方式,而人的存在方式就是劳动。马克思指出,当人类开始创造物质资料生产的时候,人类与动物就有了本质区别,动物不能把自己的本能活动与生命活动区分开来,它们的生命活动是一种为适应环境而进行被动的、盲目的、本能的活动。而人类是有意识的,把自己的生命活动在某种观念的指导下,并且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通过劳动将自己的生命活动变成有意识的、自觉的、有目的的活动。从而创造自己所需要的物质,最终促进了整个人类社会的初步形成和发展。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分析劳动是主客体之间的改造过程,是主体改造客体的对象化过程。正是在这种改造对象世界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这种“主客体关系”在劳动幸福中有两种表现;一种是主体对劳动产品的获得感和确证自身本质的满足感,另一种是主体在劳动过程中获得体验感并且有创造美的幸福感。人不仅可以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客体世界,还根据自己对美的理解,创造出很多美的产品。

1.2.2 社会财富是劳动创造的

人类在各种劳动中创造出了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对于劳动、对于劳动创造财富始终给予高度的赞扬。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发展了英国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认为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统一体。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二重性,即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马克思在《致路德维希·库格曼》中说:“任何一个民族,如果停止劳动,不用说一年,就是几个星期,也要灭亡。”所以劳动可以获取物质上的产品,让人们获得物质财富,并且在劳动的过程中实现了人本身的价值,也得到了精神上的满足,进而得到了精神上的财富。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写道:“随着劳动的社会性的发展,以及由此而来的劳动成为财富和文化的源泉。”在劳动过程中,人类不断地探索和积累知识和经验,创造了丰富的科学技术和文化成果。总之,人们在自身不断地辛勤劳动下,不仅可以收获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物质资料,同时自己的精神生活也可以得到富裕与充实,提高自己的精神境界。

1.2.3 劳动异化所带来的弊端

劳动异化是指劳动生产失去了劳动者原本应该享受幸福、快乐的基本权利。劳动本应该是人们通过自身的劳动进行自由、自觉的活动,以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然而在私有制的条件下,工人创造的劳动成果绝大多数属于资本家,工人只能得到满足自身生存发展的那一部分,长此以往,在资本家的剥削和压榨下,劳动成为廉价的商品,不再是人本身的一种活动,而是成为资本家剥削工人剩余价值从而为自己创造更大价值的一种工具。劳动者深受资本家的压迫,劳动不再是幸福的源泉,劳动者无法通过自身劳动直接创造幸福、享受幸福。由于劳动异化,劳动者没有从劳动中实现自由的发展,仅仅为了维持自身和家庭生存的一种方式,劳动不再是人类崇高价值的一种活动,劳动者失去了应有的自由和独立,故而,在劳动中实现不了自由全面的发展。

2 乡村振兴视域下劳动幸福观教育的基本内容

自人类产生以后,劳动就可以获得生活的基本需要,如果最基本的生活需要都得不到满足,他们的精神世界也是匮乏的。人们在自身劳动中得到自我解放与发展。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劳动创造人本身”这一理论,他认为“劳动是人类生活中最本质的活动,人世间的一切幸福都需要靠辛勤的劳动来创造。”在乡村开展劳动幸福观教育,要贴近农民生活、贴近实际,让新时代乡村人民贯彻“尊重劳动、辛勤劳动、创造劳动”的时代要求,要以马克思主义劳动观为基础,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劳动幸福观为主要内容,将劳动幸福观深入高校思政课教育当中。

2.1 奋斗的劳动幸福观

新时代,乡村在开展劳动幸福观教育时,要充分发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防止落后地区返贫,让乡村人民认识到劳动创造幸福,天上不会掉馅饼,没有经历奋斗的过程,就不能体验收获成功的喜悦。对于追求物质利益至上、好逸恶劳的不良现象要坚决反对,在党支部与乡村振兴工作小组的带领下鼓励农村人口脚踏实地、努力奋斗,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培养农民工匠精神,既要让他们树立淡泊名利的坚守,又要培养他们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考验,守得住底线的品质。做到干一行爱一行,让奋斗精神充斥整个地区。

2.2 集体主义的劳动幸福观

当前一些农村地区也存在利己主义的问题,把个人利益放在首位,过分注重个人的利益与得失,不顾集体与他人的整体利益。对待这种不良现象,党支部与乡村振兴工作小组要加强对农民的集体主义精神教育,通过村委会大会、广播公告栏宣传,给农民灌输正确的思想观念,让广大农村人民明白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在日常生活中要树立群众路线、群众观点,虽然个人主义、英雄主义在历史发展中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但不起决定性作用。在现阶段,每个人都不是孤立存在在社会中的,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综合,任何人都不能脱离社会独立存在。

村党支部在加强集体主义幸福观建设过程中,要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当中优秀的集体主义的部分融入对人民群众的幸福观教育中,让更多群众意识到自己对于集体和社会国家的责任与担当。将个人劳动融入集体劳动中,乐于助人,有所作为、无私奉献,将集体利益和荣誉放在首位,在集体中获得对个人的认可。

2.3 紧跟时代的劳动幸福观

新时代的乡村劳动幸福教育必须与当今时代特点相结合,打造新时代“尊重劳动、创造劳动”的劳动幸福观念,加强农民对劳动观教育的理论研究,将劳动幸福观教育贯穿到日常劳动工作当中,注重劳动实践与劳动习惯的养成,深化乡村地区人民群众的劳动教育的工作机制,提高新时代农村人民的创新创造的劳动能力,既要培养农村跨领域深度学习知识的能力,以复合型劳动人才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也要培养他们善于运用现代化技术与勤于思考的能力,以高质量、高素质劳动者的定位来应对现代化趋势。同时,还要提升劳动者的团队协作能力,尤其是与人工智能技术的相结合,既要发挥劳动者技能优势,又要发挥现代科技带来的高效优势。

新时代,乡村人民的劳动幸福教育就重在培养他们敢为人先、标新立异的勇气,帮助他们不断增强自身原创性劳动与复合型劳动的能力。

3 乡村振兴视域下审视“劳动幸福”观的当代价值

3.1 理论价值

自从马克思提出劳动幸福的观念以后,后人对劳动幸福就没有停止过探索,特别是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也结合中国当今社会的基本现状,对劳动幸福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中国是人口大国,也是农业大国,自提出脱贫攻坚以来,对农村劳动幸福的观念就更加关注,如今脱贫攻坚战已经取得全面胜利,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的关键时期,乡村人民的劳动幸福就尤为重要。从乡村振兴视域下去了解和认识劳动幸福,是对马克思劳动幸福理论的丰富与发展,是符合当今中国社会的劳动幸福观念,也助力我国高质量发展,助推“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战略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3.2 实践价值

3.2.1 缓解社会矛盾,满足美好生活需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现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美好生活的核心就是劳动创造幸福,在新时代的乡村建设中,人们利用现代科技以及数字化经济手段村企合作,发挥产业优势帮助农民增收增效,农民生活水平和经济水平切实增长。当前,我国已初步具备了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物质和技术条件,农村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也显著增强,乡村振兴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地展开,将先进的现代化的农业技术与传统农业技术相结合,在农业全面对外开放进程中,政府出台各种帮扶政策,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乡村人民劳动更加主动化,人民的“钱袋子”鼓起来了,生活越过越好。随着农民收入的提高,城乡差距也在逐步缩小,有效地缓解了收入差距过大而引发的社会矛盾,人民群众自觉主动参与到劳动生产中,既得到了物质生活上的富裕也得到了精神生活上的自我解放。乡村振兴下的劳动幸福观激发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更高追求也满足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因此,在乡村振兴视域下谈劳动幸福,对于缓解城乡差距,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积极的作用。

3.2.2 提高劳动者素质,提升人们幸福指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总结历史经验,认识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党中央要切实把握时代发展的新变化,把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重要的位置,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来保障和改善人民基本生活,不断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为全面促进人民群众共同富裕创造良好的条件。当前社会,正处于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阶段,为更好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与发展,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就必须培养与高质量的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的劳动者。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全社会的劳动生产率,提升居民收入,更好促进城乡共同发展。在全球一体的世界范围内,新一轮的科技革命和产业发展迎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世界各国加快发展速度争夺未来的发展高地,并且加快了争创产业新优势的步伐。在经济全球化发展中,谁拥有人才上的优势,谁就占据发展的主导,就能拥有实力上的突飞猛进。能否在激烈竞争中占得先机、赢得主动,归根到底要靠一支强有力的人才队伍。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人才的力量,要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劳动者队伍来支撑中国制造和中国创造。

随着新技术新规模的迅速发展,新形势下的劳动者成长也需要良好的条件,因此,在农村地区需要大批具有专业知识、懂技术、懂创新的人去指导他们去发展农业,实现乡村振兴,使新时代的农村劳动者不仅有理想守信念,而且有智慧有技术,要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2.3 适应高质量发展,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战略落地

素质是立身之基,技能是立业之本。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全局高度,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经济发展。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意味着需求规模和潜力大,劳动力数量大,农村人民通过自身劳动发家致富,创造了美好生活。一个国家的繁荣发展,离不开全体人民的共同奋斗;一个民族的兴旺发达,离不开全体人民的大力支持。当前,我们所处的是一个关键期,人到半山愈进愈难,需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同时也要看到,我国经济发展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要想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就必须追求更高层次的工匠精神,引领广大劳动群众学先进、赶先进,将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谱写新时代劳动者的歌,续写“中国梦、劳动美”的壮丽篇章。

1950~2021年,中央先后召开了17次全国劳模表彰大会。70多年的沧桑巨变向我们证明,幸福来之不易,追求美好生活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亦承载着美好生活的重任,当前,我们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必须依靠广大人民辛勤劳动才能实现。“劳动是成就美好生活的基础,是奠基幸福生活的途径,是创造辉煌历史的关键,从而我们要坚信更高素质的劳动者可以创造出中华民族的光明未来,劳动创造幸福本质地构成美好生活的核心和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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