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莱尔马赫的语言之“力”

2024-05-08 11:57秦明利柴一凡
关键词:个体性马赫辩证法

秦明利 ,柴一凡

(1.大连理工大学 外国语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4;2.大连理工大学 人文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4)

语言之“力”(Kräften)①“力”是施莱尔马赫在《论宗教》中辨识灵魂或思想的概念,旨在澄明思想是具有内在统一性的、一种或多种力量的组合,这里集中表现为多元统一的语言基本结构。是对施莱尔马赫以多元且统一为表征的语言思想的概括。语言之“力”的多元统一性的根本旨归,在于其对启蒙时代将理性作为衡量万事万物唯一准则的反思与重置,目标瞄向制衡和抵制莱布尼茨和沃尔夫将理性作为知识与真理的唯一原则的主张,以及反思和改造笛卡尔、康德、费希特、谢林和黑格尔关于理性认识的不彻底性。施莱尔马赫力图以语言的多元统一性抗衡理性的唯一性,在语言的多元统一的整体结构中,弥合理性与感性的裂隙,实现对世界的共同理解而非基于理性原则的根本认识[1]。他关于语言之“力”的基本主张,既强调说话者的个体性和独特性,又主张在不同的个体之间达成对话和一致,这不仅开启了以语言为核心的现代诠释学和现代哲学的新篇章,而且其与中国传统哲学的遥相呼应也为中西哲学研究提供了新的视域,同时为当下科学化、数据化主导的技术语言与人的关系问题的破解明确了路径。

一、作为语言核心基础的人本性

施莱尔马赫的语言之“力”思想奠基于赫尔德以人性为基础的语言思想基础之上,主要制衡的是以非人类自身出发的语言思想的各种变体,尤其是18—19世纪之前广泛盛行的语言神授论思想和语言符号论思想,其目标是以人本性的语言思想抗衡神造语言和科学规则语言对人自身的漠视。在18世纪之前,以圣经为主导的语言神授思想一直影响着绝大部分学者,柏拉图早在《克拉底鲁》篇中就指出诸神定名的传统,苏斯米西(J.P.Sussmilch)关于语言神授的神秘主义观点则将语言推向了更为不可知的秘境,将语言与人自身的认识和发展对立起来。此外,自亚里士多德开始,语言(口语)就被视为“心灵的经验的符号”[2],这意味着口语,或说出的话实际上被视为人的内在经验的工具化和符号化的表达,这在一开始就在工具论和符号论的意义上指明了语言作为符号和工具的作用。沿袭亚里士多德的符号论传统,德国早期语言学思想家迈耶尔(G.F.Meier)将语言定义为一门能够识别符号意义的规则科学,并指出符号即是另一事物的实在得以被认识的工具,因此在工具论和符号论的意义上进一步深化了对语言的作用的刻板认识。但无论是亚里士多德的初步规定还是迈耶尔及其所引导的语言符号论的刻板定性,都将语言与人的发展割裂开来,语言因而沦为空洞的符号和无生命的工具。

施莱尔马赫以语言之“力”的主张制衡上述两种观点。施莱尔马赫的语言之“力”坚持反对语言神授的观点,指出对语言的研究必须以人类自身为出发点,并将语言作为人的本质和内在思想发展的起点。施莱尔马赫同样反对语言符号化和科学化的思想,他强调语言要以人为本,主张在人的悟性能力和理解力的发展中发挥语言的内在作用,在与他者的联结中发挥语言的伦理性价值,使语言的生命力和人性价值得到重新的认可与尊重。施莱尔马赫语言之“力”的主张继承和发展了赫尔德以人本性为核心的语言思想,以及经由赫尔德而吸纳的中国传统心学思想。这体现在两个方面:(1)赫尔德所提倡的语言的悟性能力是施莱尔马赫语言之“力”的基础,而语言的悟性能力是结合了中国心学思想中从感觉到意动的生动维度的,这促使施莱尔马赫力图以语言之“力”修正启蒙理性的抽象性。(2)结合中国心学思想中的群体性意识,赫尔德指出语言所蕴含的与他者的伦理关系标志其成为人之本质所在。在对赫尔德语言思想的继承之上,施莱尔马赫重新提出以人本性为核心标志的语言之“力”思想,指出语言不仅是表达自身,更是理解他者,旨在将语言与人的内在思想发展联系起来,从人自身的悟性能力和理解能力出发,在与他者的联结中重新审视语言人本性特征,以复兴符号化、工具化、神授化的语言的生命力,同时为焕活数字化语言的形式化和空洞化提供了一种可能。

首先,施莱尔马赫语言之“力”的人本性特征集中表现在他对赫尔德所强调的语言的悟性能力的继承之中,具体体现为一种极具生命力和历史感的语言之“力”,这也成为施莱尔马赫以语言的生动性对启蒙以来空洞的、抽象的理性思想的有力反驳。对施莱尔马赫而言,赫尔德在语言中所强调的悟性能力,实际上强调的是一种能动的思维与理解的综合,这种思维的反思与综合在语言中得以实现[3]84。在《论语言的起源》中,赫尔德将悟性能力定性为人类语言超越动物本能所发展的一种内在力量,也可理解为理性、知性或智能,实际上就是指一种综合的理性、知性、意识、移情和认知反思力量。这种语言的悟性能力,受中国传统心学思想的影响,反映了人所有潜在认知能力的积极能动的倾向。正如孟子将心的感受引导为思考和认知,赫尔德也将语言的悟性能力指示为一种非逻辑的推理,一种在具体生命中经由生动的感悟而达成的认知与理解[4]。在此基础上,施莱尔马赫指出语言的悟性能力,实际上就是人“活”的、生动的理性能力的具体体现,本质上是作为人的一种具有生命感的、能动的思维和理解的综合能力,是人本身通过其自身感受和具体经验而来的认识与理解。在对语言极具生动性的悟性能力的继承和发展中,施莱尔马赫发展了他在具体生命和历史中进行理解的语言之“力”思想:其一,语言要在生命的联结中进行理解,这是它不同于纯粹理性力量的重要区分。施莱尔马赫指出“每一话语总只是通过它所属的整体生命而理解”[5]8-9,这也就是说,话语,这一言说的语言,是在人的生命环节和过程中发生的,而对每一句话语和语言的理解,需要融合说话者完整的生命环节以及其所处的整体环境要素,通过人自身对其所处的具体生命环节和具体生活情景进行直接地感受从而形成具体的认识和理解。因此,只有在人的全部生命的关联中,语言才能够得以理解。其二,语言与生命关联,最直接的体现就是语言所具有的历史感。正如施莱尔马赫指出,“如果不理解某个语言的全部历史和性质,我们也不能理解该语言的某个时期,并且如果不知道一般语言,我们也不能理解一个语言时期。如果没有关于语言的最一般的知识,我们也不能理解所讲的话,同时,如果我们没有理解个人所想的和独特被表达的东西,我们也不能理解所讲的话”[6]。这也就是说,语言的历史感使我们拥有了解传统与预测未来的可能,并在历史与预测中更好地把握语言在当下的生命环节中的意义。正是语言所蕴含的生命力与历史感,使其与人的感受和发展密不可分。语言与生命和历史相关联,不仅瞄向启蒙以来以抽象理性形式化语言的思维方式,更是引导我们走出现代世界以机器和数据极度简化和模式化的语言场景的重要方式。

其次,施莱尔马赫语言之“力”的人本性特征也表现在作为人的本质的语言理解力之中。施莱尔马赫将语言与理解关联起来,并成为他关于语言作为人之本质的基础论断。施莱尔马赫指出,“讲话艺术与理解艺术彼此相互关联”[5]7,实际上就指明了语言既是一门关于讲话的艺术又是一门关于理解的艺术,这也就将语言与理解联系到了一起。施莱尔马赫将语言与理解联系在一起,意在表明语言本身就是实际思想的方式,对语言的理解,就是对人的思维内容的理解,是对人自身的理解。这就正如施莱尔马赫所指出的,“思维的内容实际上只是通过语言而存在”[5]8。语言作为承载人的思维内容的载体,是人向世界传达自我经验与情感的媒介,也是世界去理解人类自身的方式与途径。此外,施莱尔马赫指出,理解就是一种语言活动,类似于讲话或谈话,理解的关键就在于对语法的掌握和把握。其中掌握语法就等于掌握语言,人的语言能力使其能够表达自己,理解他者与世界。理解的任务就是要根据语言去理解说出来的意义,因而理解没有其他的对象,只有语言。这意味着,对施莱尔马赫来说,语言就是人的本质所在,同时也是在语言中,一切认识、理解与解释才能够得以实现,语言就是理解的标准。语言作为一种理解的活动,既不是纯粹的理性活动,也不是纯粹的数据化过程,这也是施莱尔马赫以语言的理解力抗衡理性的抽象性和数字技术的空洞性的重要方式。

最后,施莱尔马赫语言之“力”的人本性特征也表现在语言向他者敞开的思想之中。对施莱尔马赫而言,人的语言能力不仅是表达自己,更是理解他人,因此语言的人本性特征就在于向他者的敞开之中。施莱尔马赫语言向他者敞开的思想是对赫尔德人性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在讨论人的不朽这个问题时,赫尔德指出人类本性就是要向他者敞开,因为人之所以可贵,就在于其越是拥有纯粹和高贵的要素,就越是要向他者开放自身,从而超越自身的局限与狭隘[7]。换言之,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他并非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单子,而是处于与他者的伦理关系之中。语言,作为人之本质所在,其本身就蕴含着要向他者开放的伦理本性。此外,施莱尔马赫向他者开放的语言思想也受到中国传统心学的影响,即由心而来的移情投射所带来的群体效应。如《道德经》所讲,圣人恒无心,以百姓心为心,说的就是一个人能够感受和理解他人之心,让他人的感受和情感在他身上流淌。因而只有允许他人和整个社会的感受存在,允许自我同他者和社会交流的人,才能成为圣人或仁人。在赫尔德和中国传统哲学向他者开放的思想的影响下,施莱尔马赫同样坚持语言要永远向他者开放。语言向他者开放,对施莱尔马赫而言,就是要坚持语言的对话性,只有在相互的对话中,才能实现相互理解。坚持语言的对话性特征,首要的是坚持部分与整体、个体与社会的对话关系。施莱尔马赫指出“人的话语只能通过语言整体才能被理解”[5]8。而所谓的语言整体,实际上就是生命整体,不仅是说话者自身的生命整体,同样还包括整个社会共同体的生命整体。因而在语言中理解的实现,依赖于说话者自身向他者的开放,依赖于说话者自身的民族性与所处时代的和谐。此外,施莱尔马赫坚持反对各种形式的二元论立场,主张个体与集体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终极和谐关联,指出“每个人都是一个完整的、独立的(abgeschlossene)意识统一体,但我们可以通过基于共同普遍理性的语言表达来了解另一个人的思想”[8]361。因此承认他者存在,把握他人的独特性、预构他人的活动方式的外在性,成为施莱尔马赫语言之“力”向他者开放的基本前提。由此,施莱尔马赫不仅将语言向他者开放的伦理属性置放于语言的本性之中,将个体语言的独特性与他者语言的公共性相结合,在个体性与公共性之间达成一致,而且也以语言向他者开放的伦理属性弥补了形式化语言和数字化语言的人性缺失。

施莱尔马赫受到赫尔德语言思想和中国传统心学的影响,倡导将人本性作为语言之“力”的根本旨归,其目的就在于将语言问题归结为人的问题,在人的生命感悟、多元理解和对他者的开放的具体的生命样态中发挥语言的本质作用,将语言从愈发解构化、碎片化、技术化、机械化的现代形式中解放出来,从而将语言所蕴含的生命力、历史性等活力因素重新唤醒。施莱尔马赫以人为本的语言之“力”不仅是对以往语言工具性、符号性、神授性的具体回应,也是对后现代背景下语言思维向科学主义不断靠拢的具体回应。

二、作为语言基本特征的对话—辩证法

施莱尔马赫语言之“力”思想同时也继承和发展了柏拉图的对话—辩证法思想。施莱尔马赫重新回归柏拉图作为对话的辩证法的根本意图,就在于对启蒙时期理性作为唯一衡量标准的主导思想进行反驳,并试图以对话辩证法的张力与包容性调和理性的独断性。作为重要的柏拉图翻译者和研究者,施莱尔马赫力图重返柏拉图的对话—辩证法传统,重新考察辩证法一词的希腊来源,重新回归辩证法作为对话和交谈的本意。在对柏拉图对话的翻译与阐释中,施莱尔马赫坚持将辩证法作为一门关于对话的艺术而非绝对的理性和真理,并力求在对话中实现普遍的理解,因而“在对话中寻求真知和达成理解”也成为其语言之“力”的基本特征。

辩证法作为西方哲学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在近代以前主要是以揭示矛盾运动、在意见对立的两极中寻求真理为主要特征;在近代以后,黑格尔辩证法作为对古代辩证法的复兴与重塑,则以其浓重的历史感区别于古代辩证法。然而,以历史意识觉醒为标志的近代辩证法同诠释学一道,共同面临着理解的相对性桎梏,对真理的认识能否统一以及如何统一成为它们共同面临的课题。在此背景下,施莱尔马赫指出,辩证法无论是作为寻求真理的至上方法还是其历史性的基本特征,都应回溯其思想根源——柏拉图辩证法的伟大贡献。柏拉图将其论证和讨论的方法统称为辩证法的方法,实际上就是一门关于语言论证的方法和艺术,是在语言,尤其是对话中寻求真理的艺术。语言所具有的独特的对话性、历史感和真理性,成为施莱尔马赫回归柏拉图辩证法的重要原因。施莱尔马赫沿袭柏拉图对话辩证法的传统,主张在对话的意义上理解辩证法,指出理解是从差异到同一,是对立的两极所形成的愈来愈大的同心圆[9]10,其辩证诠释学的主要意图就是在分歧中达成一致,因而寻求在语言和对话中达成一致的辩证法成为施莱尔马赫诠释学的核心基础和基本路径。

首先,施莱尔马赫语言之“力”具有对话性特征,其对话性特征来源于对柏拉图对话作品的阐释实践之中。施莱尔马赫将辩证法作为一门关于对话的艺术,其直接思想来源和思想实践就体现在他对柏拉图对话作品的重新翻译和阐释之中[10]。施莱尔马赫将柏拉图的辩证法视为拥有共同的自我反思特征的对话,所谓共同的自我反思特征,就是指在诠释学循环基础上的作者、文本和阐释者之间,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共同理解与反思。施莱尔马赫指出,对柏拉图对话录的理解,关键在于把握柏拉图本人,即作者的意图,以做到柏拉图式地理解柏拉图,从而更好地切近作者的原意。与此同时,要回归到柏拉图文本本身,注重柏拉图文本写作的基本方式,即对话式的基本特征,从对话的整体性出发厘清其对话式的语言特征及内在关系,以确定柏拉图对话的真伪及排序。在回归作者和文本意图的基础上,施莱尔马赫的最终目的则是要激发读者或阐释者本身的思想的形成,这也是他所理解的柏拉图对话—辩证法结构的主要意图。由此,在对作者、文本和阐释者的相互关注和理解中,施莱尔马赫不仅论证了柏拉图辩证法的对话本质,重建了柏拉图对话中原初的、自然的顺序,而且以作者、文本和阐释者的对话关系为基础构建了其辩证法诠释学思想。

其次,施莱尔马赫语言之“力”的对话性,或曰作为对话和交谈本意的辩证法思想,是施莱尔马赫走出分歧实现普遍理解的基本方法和路径。辩证法作为一门对话的艺术,其本质就是实现普遍理解。施莱尔马赫将普遍理解视为一种普遍的语言活动,其关键就在于要在对话中掌握和使用语言、了解说话人的内在话语或含义,同时在可能的分歧与误解中达成理解的一致。其一,对施莱尔马赫而言,语言的对话性首先体现在对语言在整体上的有效把握,尤其是要在某一主题内容与整体之间建立联系,从而对语言的体裁、历史背景、话语情境和上下文表达进行把握,这是寻求话语真意,从而能够有效地和更好地实现理解的基本方式。这种方式被施莱尔马赫称之为语法的诠释。在《斐德若》引论中,施莱尔马赫就率先指出这篇对话通常以其副标题“或论美”“论情爱”“论灵魂”来片面地概括整篇对话的主旨,但是关于对话内容在美、情爱、灵魂三个维度的单方面理解不仅未能概括《斐德若》对辩证法艺术的本质讨论,对读者产生了误导,同时更违背了一条解释的基本原则,即在整体中理解作品,“作品必须被塑造成一个鲜活的生命体,它必须有一个与其精神相适应的躯干,其各个部分也必须协调一致”[11]。因此,对作品的理解需要建立在作品的整体面貌之中,建立在作品的部分与整体的联系和协调之中。

其二,语言的对话性不仅与把握语言结构与表达相关,同样还与创作者的个体思维的独特性相关,这也被施莱尔马赫称之为心理学的或技术的诠释。这种“技术的”诠释,是为了理解作者在其作品中所使用的独特技艺,以揭示作者的内在话语意义,其最终目的是通过语言去了解个体所显露的自我的心灵世界,是对作者的个性和生命的表达。但是,在施莱尔马赫看来,心理学的或技术的诠释离不开语法的诠释[12],他将二者结合起来,力图超越结构主义与意图主义这两种方法在处理创作主体与语言的关系时所具有的局限性。在结构主义的观点中,创作主体是为语言所束缚的,因而创作主体与语言的关系是接受性的,创作主体对语言所传达的意义没有明显的影响力;在意图主义的观点中,创作主体是其所创作文本的意义的权威来源,创作主体与语言是一种自发的关系,语言的意义依赖于其创作者的心理行为。然而,不同于以上两种看法,施莱尔马赫以“语法的”和“心理学的”这两个相互作用的因素重新对创作主体与语言的关系予以区分和整合,试图在结构主义与意图主义的观点中走出一条中间道路。他将“语法的”诠释指代主体与语言之间的被动的和接受的关系,将“心理学”的诠释指代主体与语言之间的积极的和自发的关系,二者相互影响,共同作用于文本和话语的解释[13]。在对柏拉图对话录的翻译和阐释过程中,施莱尔马赫放弃了康德所谓的比柏拉图更好地理解柏拉图的诠释方式,选择以柏拉图式地理解柏拉图的方式,其内涵就在于回归柏拉图这一创作主体原初的语言方式和心理思维方式,进而最大程度地还原作品原意。

其三,语言的对话性同样表现在语言理解辩证的历史性之中,这集中体现在施莱尔马赫“在历史的整体生命中联结”的文本阐释思想之中。施莱尔马赫在历史的整体生命中联结的阐释思想,一是要求重视理解的历史性,强调在过去、现在和未来之中构建对话关系,这主要是通过对语言的过去理解、对语言的同时代的当下理解以及对语言的一般认识的辩证分析展开理解,从而实现对话语的历史性和真理性认识。二是要在语言和理解的个体以及个体所处的生活世界展开联系,通过对理解者的个体生命、时代特征和民族精神的认识了解其生命环境的整体特征,在不同的理解者甚至跨时代的理解者中寻求理解的可能性,从而真正深入和参与到理解过程之中,接近和实现对真理的寻求。

最后,在施莱尔马赫的视域下,语言之“力”的对话性是实现普遍理解的最终方式。在对柏拉图对话录的翻译和阐释中,施莱尔马赫指出,柏拉图之所以用对话进行写作,根本原因在于只有在对话中,对真理以及普遍理解的诉求才能得以实现。对施莱尔马赫而言,理解的普遍性,实际上蕴含着理解与误解的一体两面,它以承认误解的普遍性为逻辑起点,在普遍的分歧和差异中,在你—我—众他者的对话中,最终实现普遍的理解。施莱尔马赫指出,误解的来源有两个方面,一是由于(自觉地)不理解,或是由于作者的错误;二是由于直接的理解,是由于解释者的过失[5]28。由此,理解的根本任务就在于在作者与解释者之间消除误解。此外,理解并非是个人行为,而是具有社会属性和历史属性。因此,在作者与解释者这一对基本结构之上,理解应上升到社会层面的众创作者和解释者的层面,上升到语言理解的全部历史传统和当下关系中。理解要在语言的历史与个体性之间进行展开,从而寻求理解的公共性与普遍性。

作为一名重要的柏拉图翻译者,施莱尔马赫继承和发展了柏拉图作品中的对话—辩证法形式,主张只有对话才能实现理解,只有在对话中才能发现真理。施莱尔马赫以源自柏拉图传统而来的对话辩证法为主线,指明了语言之“力”的对话性本质与特征,并力图说明唯有在阐释者、创作者和文本语言的对话整体性中、在语法诠释与心理学诠释的相互纠缠和对话中,普遍理解的基本意图才能得以实现。施莱尔马赫将语言理解置放在创作者和说话者的个体性与理解的普遍性的对话之中,将语言理解置放在个体生命与历史的对话之中,这不仅补充了启蒙理性所缺乏的人性色彩,也为现代社会重新把握人与数据化和技术化语言的关系指明了以人为本的基本出路。

三、作为个体性的语言理解

在赫尔德和中国传统心学影响的悟性思想以及柏拉图的对话思想下,施莱尔马赫将其语言之“力”统筹在人的自我发展之中,主张在人的发展中理解语言,并坚持人是语言的存在。施莱尔马赫主张将理解从文本语言的客观意义扩展至其思想形成的根源,即对创作者的个体性的理解之中。与此同时,施莱尔马赫强调创作者与其同时代的创作者和文本语言的交流和相互影响,在强调创作者个体性的同时,也将社会性纳入对创作者的个体性讨论之中。秉承“一切个性都是普遍生命的表现”[14]273的基本看法,在对创作者的创作过程的返回和重构中,施莱尔马赫力图实现对创作者语言的个体性的本质认识。同时,施莱尔马赫将创作者个体的独特性与社会的公共性相融合,力图实现对作品和语言的普遍的和更好的理解。施莱尔马赫对语言的个体性理解,不仅回应了对语言的符号化、工具化、神授化和数据化规定,也为当下数字化语言的发展重新奠定了人性基础。

施莱尔马赫的语言之“力”坚持理解中的个体性原则,力图恢复语言理解中的主体性因素,以个体性的理解对抗中世纪神圣文本所具有的确定的和唯一的意义,也为现代数字化语言的发展奠定了主体性基础。在17世纪的J.C.丹豪尔之前,被理性主义所统治的真正的哲学的知识,“似乎只有在思维从某种最高存在,从某种直觉地把握了的最高的确定性出发,然后成功地将这种确定性之光波及一切派生的存在和一切派生的知识时,才能达到”[15]。不同于17世纪以理性主义和演绎推理认识世界的方式,自丹豪尔开始,就展开了对辨析文本真实意义和客观性判断的批判与反思,试图用解释的方式而非说明和演绎的方法来理解文本意义。康德对主体中心地位的确认,并赋予主体在认识事物过程中的建构作用,为浪漫主义诠释学突破理性主义的壁垒提供了思想和理论基础。在包括赫尔德、阿斯特、沃尔夫等一系列浪漫主义思想家的影响下,施莱尔马赫以向更具有生命力的语言的回归、向人性的回归,以及向更具有开放性的理解力的回归,展开了对理性主义的深刻反思。施莱尔马赫向语言、人性以及理解力回归的重要表现,就在于他对语言理解中个体性原则的坚持,这不仅反驳了以理性原则看待语言的粗暴方式,而且为现代社会中以技术化和数据化为主导的语言与人的关系指明了道路。

施莱尔马赫的语言之“力”坚持理解的个体性原则,实际上就是基于作品所呈现的固定的和已完成的语言的表达,通过重构创作者创作的心灵过程来逆向实现对创作者的理解,从而发现创作者的个体性与独特性。对施莱尔马赫来说,探寻创作者的个体性从而实现更好的理解,需要依据诠释学循环原则以及预知的方法。首先,“理解从根本上是一种关联性的活动”[16],要在单一语词和语句的整体关联中以及语句的部分和文本的整体中实现对作品的整体性理解。此外,对施莱尔马赫而言,理解依赖于言说者与解释者的对话关系,二者在诠释学循环的原则下需要分享其交谈的语言、主题和内容,因此重构作者的创作过程需要依赖于作者与解释者所共享的意义共同体,借助对话在语言层面以及内容层面的双重性实现对作者创作意图的重构。其次,对施莱尔马赫而言,重构作者心灵需要依赖于预知的方法,伽达默尔将其概述为“一种把自己置于作者的整个创作中的活动,一种对一部著作撰写的‘内在根据’的把握,一种对创造行为的模仿。这样,理解就是一种对原来生产品的再生产,一种对已认识的东西的再认识(伯克),一种以概念的富有生气的环节、以作为创作组织点的‘原始决定’为出发点的重新构造”[14]269-270。也就是说,施莱尔马赫通过预知的方法对创作者创作过程的重构,事实上是对其作品的再认识与再生产,是将解释者自身及其时代背景融入理解的过程,在传统与现代之间实现对作品及创作者的把握。施莱尔马赫对个体性原则的坚持,实质上仍是反映了他在理解过程中对语言的人本性与对话性的肯定与传承。施莱尔马赫认为,一切理解都是指向他人与作品的,他人与作品之所以能为人所理解,其根源之一就在于作品创作者与解释者所共享的同一性,也就是人性的揭示与敞开[17],也就是在人的发展和本性这一标尺之下共享的对作品意义的把握;其二就在于创作者与解释者坚持对话原则,创作者的创作意图与解释者的阐释能够在对话所共享的开放性中实现理解的一致性。

施莱尔马赫的语言之“力”坚持在理解中的个体性原则,但并不排斥语言的社会性原则。在施莱尔马赫看来,语言,或者思想,在本质上是具有社会性和交流性的。正如卡岑巴赫所说,“施莱尔马赫并没有把个别看作是个别的个体,而是看作为有机组织的一个部分,看作是社团的一个部分”[18]。施莱尔马赫之所以将语言放置在普遍性和社会性的层面,其根源就在于语言所揭示的真理意义已预设在对话者之间是共享的和真实的,而理解必须基于语言必不可少的主体间性才能达成一致,说话者通过社会交往和交流达成的共识成为理解所必需的条件。正如施莱尔马赫所说,说话者“达成一致的愿望是建立在考虑个人对集体的可能的需要和超越个人的需要的基础上的,这是由于认识到真理不可能仅仅是个人的结果”[5]xxix。因而内在语言,或者说语言所蕴含的意义并非必须通过某种社会性刺激而被激发的,而是其自身就包含着一种社会交往的倾向。因此,创作者看似是以其个体性和独创性书写语言,本质上却是通过语言所具有的社会性和交流性不断丰富和扩充作品的内涵和意义。根据施莱尔马赫的个体性原则,理解作品需要从作者的个体特征和生活出发去理解作品的意义,因此需要考虑作品类型、体裁和语言在被写的时代之前的发展,同时也要考虑同时期的作品风格和语言特征,通过对作品类型和语言的前知识以及当代的新趋势的相互比较和融合,实现对作品的再认识与再创作的过程。

施莱尔马赫语言之“力”对个体性和社会性的强调不仅回应了自启蒙以来以理性为尺度理解语言的机械方式,更为现代社会语言的数据化和技术化发展指明了以人为本的基本道路。随着语言数据化尤其是文本语言的数据化发展,理解古典巨著、建模历史过程有了更为系统和精准的研究模式,然而尽管语言数字化的发展对于文本理解和研究具有重要价值,但是机器和数据永远无法替代人类自身传统对于文本的理解。机器和数据仅仅只是理解语言过程中可利用的工具,它可以辅助我们得到对文本的更深刻的理解从而提出或解决新的问题,但是它们无法取代人类自身在理解语言中的主体作用[19]。施莱尔马赫之所以坚持语言理解中的个体性和社会性原则,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要坚持语言理解的主体性原则,坚持人作为语言的处所并从人的基本发展中理解语言,这是他区别于启蒙理性以及当下数据化语言模式的最重要的地方。

施莱尔马赫语言之“力”对个体性原则的坚持,是在赫尔德以人为本的语言思想以及柏拉图对话思想基础上从理性主义的基本原则向浪漫主义的语言思想回归的具体表现,是从语言的抽象原则回归人的发展和坚持人的个体性、独特性的具体表达,从而明确指出个体思维具有独特性,是无法与数据计算和逻辑说明相互对等的。施莱尔马赫坚持语言是作为个体性表达的重要方式,但同时强调语言所蕴含的社会性和交流性特征,这不仅树立了语言作为人的个体存在的可靠依据,也进一步推进了语言作为人的社会存在的立场和表达。

结语

施莱尔马赫多元且统一的语言之“力”主张在人的感悟和发展中把握语言,在具体的生活经验中实现普遍理解。一方面,施莱尔马赫语言之“力”的多元统一性受赫尔德人性思想以及中国传统心学的影响,并以此发展了具有生命悟性、历史感和他性的语言思想;另一方面,施莱尔马赫语言之“力”的多元统一性也在于对柏拉图对话辩证法的继承,并以此发展了文本诠释中的对话—辩证结构,这也是其普遍理解得以实现的基本方式。在以人为本、对话—辩证法的双重影响下,施莱尔马赫将语言的理解归结于人的个体性和社会性发展之中,不仅将语言视为人性的具体体现以及个体心灵的具体表达,也将语言视为人的社会性表达的重要方式,这不仅为作为工具和符号的语言思想充实了人性色彩,也成为浪漫主义诠释学对启蒙理性主义进行生命性、伦理性反思的一次重要尝试[20]。施莱尔马赫多元而统一的语言之“力”的最终落脚点仍在人自身的发展之中,这不仅与当下诠释学的伦理转向相符合,与中国传统哲学相辉映,也为处理现代社会中人与技术语言的关系提供了一种解决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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