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苏轼“有为而作”的讽喻诗学思想

2024-05-09 18:15聂晓爽
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24年1期
关键词:诗文诗学苏轼

聂晓爽

(北京语言大学 中华文化研究院,北京 100083)

诗歌讽喻精神体现了诗人意欲指导现实的理想志向,虽然此种精神在古代诗歌发展过程中或发达或消歇,但它始终占据着诗歌表达不可或缺的位置。宋代诗歌的创作主体多是身处政坛的士大夫,这为文学与政治政策、现实社会的关联提供了天然助力。苏轼高扬讽喻精神,以其秉承的“有为而作”诗学观念传达着对国家民族发展和平民百姓生活的热切关怀,展现出有理想、有抱负、有担当的士人文化品格,是了解苏轼文艺思想、儒家气节、情性襟怀的重要立足点。然而,以往对苏轼“有为而作”诗学思想的研究大多聚焦于苏轼对前人面向现实写作精神的吸收,多在政治讽谏、道德教化范畴内讨论苏轼“有为而作”观念所体现出的经世致用之学和仁义道德之道,这固然强调了苏轼对儒家传统诗教观的继承,但也相对忽视了苏轼自身的诗人主体性。因此,有必要细致考察苏轼“有为而作”讽喻诗学观在其个人诗学理论建构和诗歌创作实践中的形成与转变,并将之置于宋代诗学多元发展空间中,这将促进我们更全面地理解苏轼“有为而作”讽喻诗学思想的内涵与发展历程,也有助于进一步探求苏轼个人及整个宋诗坛在讽喻诗学方面的顽强坚持与适应性新变。

一、苏轼“有为而作”讽喻诗学的丰富内涵

苏轼是北宋传统士大夫的典型代表,他早年在开封府参加科举考试时,能够在命题论文的要求下灵活且真切地表达自己的政见,《儒者可与守成论》论述夏商周三代的守成之道,劝导世人奉行儒家仁义准则,《物不可以苟合论》借用《周易》卦爻精神阐释君臣、父子、夫妇、朋友间的相处之道,具有酣畅淋漓的议论风采。嘉祐二年(1057)苏轼应礼部试而作的《省试刑赏忠厚之至论》更是不可多得的优秀策论文,文章辩证分析了如何妥善处理刑赏与忠厚的关系,内里不乏对圣王之道、君子长者和儒学经典的真知灼见,从“可以赏,可以无赏,赏之过乎仁。可以罚,可以无罚,罚之过乎义。过乎仁,不失为君子;过乎义,则流而入于忍人。故仁可过也,义不可过也”[1]33-34的处理策略,可以看到苏轼对儒家仁政思想的深刻体悟。同时,这篇文章透彻说理、引经据典而又不执着于典故的作文风格,与主考官欧阳修力求革除浮靡艰涩风气的诗文改革主旨相一致,得到了“此人可谓善读书,善用书,他日文章,必独步天下”[2]149的热烈赞赏。嘉祐六年(1061)参加制科考试时,苏轼又说:“天下有不幸而诉其冤,如诉之于天。有不得已而谒其所欲,如谒之于鬼神。”[1]246论说百姓求告无门的困境和官场无作为的尴尬局面,甚至直接将社会问题无法解决的矛头指向当世皇帝。由以上例证可知,苏轼在步入政坛之初,就怀揣忠君济民和经世致用的儒家思想,对现实社会问题早有关注且关切深刻,他能够条理清晰地整合现实生活中各类矛盾冲突,通过诗文形式阐发其个人政见,展现了不惧权威的率真品质和激浊扬清的批判精神。

具体到诗学领域,苏轼继承了父亲苏洵“言无有善恶也,苟有得乎吾心而言也,则其辞不索而获”[3]188的主体抒怀特质,接续白居易“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4]962的重现实传统,尊崇杜甫“向来忧国泪,寂寞洒衣巾”[5]4146的忧国忧民价值观念,沿着欧阳修领导的诗文革新路径继续探索如何面向现实社会进行写作,并结合自身诗歌创作实践和人生经历,形成了内涵丰富的“有为而作”讽喻诗学思想。

(一)强调诗人的主体性价值

嘉祐四年(1059),苏洵、苏轼、苏辙父子三人从家乡四川眉山再次赴京,他们一路乘船沿江而下,将路途见闻以诗文形式记录下来,创作了百首余作品,汇编成《南行前集》,文集的序言写道:

夫昔之为文者,非能为之为工,乃不能不为之为工也。山川之有云雾,草木之有华实,充满勃郁,而见于外,夫虽欲无有,其可得耶!自少闻家君之论文,以为古之圣人有所不能自已而作者。故轼与弟辙为文至多,而未尝敢有作文之意。己亥之岁,侍行适楚,舟中无事,博弈饮酒,非所以为闺门之欢,而山川之秀美,风俗之朴陋,贤人君子之遗迹,与凡耳目之所接者,杂然有触于中,而发于咏叹。盖家君之作与弟辙之文皆在,凡一百篇,谓之《南行集》。将以识一时之事,为他日之所寻绎,且以为得于谈笑之间,而非勉强所为之文也。[1]323

在苏轼看来,古人作文不是为了“工”而“工”,而是自然而然达到“工”的艺术效果。一路走来,沿途山川云腾雾绕,草木开花结果,世间万物的蓬勃生命力得到释放,然后通过外象表现出来。作文亦如此,创作活动不是刻意勉强的,而是创作者的主动自发活动,是创作主体触物感兴的情感表露和不得不发的有感而作。山河秀美、民风淳厚、遗迹犹存,这些物象被创作者的眼睛看到,耳朵听到,心灵感受到,自然就会发生感慨,从而产生强烈的创作欲望,写出情感充沛、形象生动的优良作品。

此时苏轼只有二十多岁,尚处于文学思想建构的初期,但他对诗歌创作理论的思考已经十分深刻,这显然有着家学传承的影响,他所提出的“不能不为之为工”受到父亲苏洵“非能为文,而不能不为文也”[3]247的启发,但在具体内涵上更为明确地指向“无意为文”的自然而发。细致分析,苏轼将“不能不为之为工”落实到“杂然有触于中,而发于咏叹”和“不能自已”的双重创作体验上。为文既是创作者审美品格和其人生所感所遇的相互碰撞,也是创作者激昂情感宣泄于文字的强烈冲动,二者都归根于创作者内心的感受力。如此说来,文学创作不仅从真情实感而来,也由真情实感而发,这鲜明表现出苏轼重视实践、崇尚自然、推重真实的文艺思想。此种观点在苏轼诗文中经常谈及,比如:“流于既溢之余,而发于持满之末”[1]340是说创作主体应注重从实践经历和古籍经典中汲取养分,强调了文学创作活动前期积累的重要性;“诗从肺腑出,出辄愁肺腑”[6]797描述了诗歌由心而发的创作缘起和呕心沥血的创作历程;“言发于心而冲于口,吐之则逆人,茹之则逆余。以为宁逆人也,故卒吐之”[1]363则相对削弱了用礼义规范来节制情感的戒律,申明为文应秉承吟咏性情的态度。这些理论思想都意在揭示诗歌创作与主体精神间的关联性,肯定了诗人的主体性价值,而这也正是“有为而作”植根于抒发创作者内心志向的关键基础。

(二)重视诗文的社会现实意义

经过长时间的诗文创作实践和一系列的生活磨砺之后,苏轼更将诗人主体与社会生活相联系,着重发挥诗人的浓厚历史使命意识,注重表达诗人内心所感所想。他在保证诗歌创作真实自然的基础上,强化诗歌对于现实社会的直接作用,意欲兼顾诗文创作的文艺之美与社会之用。苏轼在《题柳子厚诗二首》中论述说:“诗须要有为而作,用事当以故为新,以俗为雅。好奇务新,乃诗之病。”[1]2109苏轼认为,诗歌应该深刻反映、批判现实弊病,不应过分追求文辞层面的新颖奇特,他在诗文评价和诗歌写作中都十分重视诗歌的社会功用价值。而从诗歌发展历程来看,苏轼所坚持的文学针对现实的创作主张,其实也是儒家诗学在宋代的延续,“有为而作”精神实际上是儒家用世观念在诗学领域的体现,强调了文学对现实的干预介入,要求文学为改良现实提供预想蓝图,表现出创作者浓烈的讽喻精神。这种“有为而作”讽喻诗学思想在评价颜太初诗文时表达得更加充分,苏轼说:

先生之诗文,皆有为而作,精悍确苦,言必中当世之过,凿凿乎如五谷必可以疗饥,断断乎如药石必可以伐病。其游谈以为高,枝词以为观美者,先生无一言焉。[1]313

这段评语包含三层含义:首先,“有为而作”讽喻思想适用于宽广的文学表达范围,诗与文都可体现,各类文学形式都能够作为“有为”实践的载体;其次,“有为而作”的讽谏目标指向“当世之过”,创作者应该有意识地面向现实弊病进行切实阐发;最后,“有为”与“观美”存在一定违背,创作者所注重的诗歌讽喻功用可能会牺牲文学鉴赏的审美享受。可见,苏轼的“有为而作”思想具备丰富的内涵。向上追溯来看,苏轼“有为而作”讽喻观念与白居易“为时而著”“为事而作”的社会关切精神一脉相承,和杜甫“古今诗人众矣,而杜子美为首,岂非以其流落饥寒,终身不用,而一饭未尝忘君也欤”[1]318的忠君爱民理念相契合。而就现实环境来说,苏轼也会受到宋初诗文改革和士大夫参政议政社会环境影响。在士人们争相发时代之先声的氛围下,苏轼渴望在时代发展中有所作为,践行自己的人生理想。他在诗歌创作中不仅追求天然自由的灵活美感和诚挚坦率的真切情感,更是深刻表露出对社会现实的关怀,力图平衡诗歌的美学价值和社会价值,达到“清诗似庭燎,虽美未忘箴”[6]1446-1447的境界,使得诗歌可以兼备审美与箴诫两重功能。由此文学创作立场出发,反驳辞藻雕琢和肯定直言讽喻自然放在苏轼“有为而作”讽喻诗学批评实践的重要位置。

二、苏轼“有为而作”讽喻诗学的批评实践

苏轼对儒家仁政学说和君臣之道有着独特理解,这在他年少参加科举考试时已深有表露。他阐释的“有为而作”讽喻诗学观念饱含着“不能不为之为工”“无意为文”的主体意识和致君尧舜、仁民爱物的现实主义精神,这主要表现为对晚唐五代过分雕琢诗风的批驳与重适用、重直言的讽喻倡导。相反相成的,苏轼敢于直言讽喻和犀利作文的真率果敢,也让他在从政仕途中屡遭党争排挤,以致引发北宋中期牵连甚广的乌台诗案文字狱,进而衍生出整个宋诗坛对诗歌讽喻精神的深度思考。

(一)批评辞藻雕琢与坚持直言讽喻

同欧阳修提倡的诗文革新路径相一致,苏轼对重形式辞藻、轻现实反映的晚唐五代诗风持反对态度。他站在儒家入世立场倡导“有为而作”的讽谏精神,申明“文章以华采为末,而以体用为本。国之将兴也,贵其本而贱其末,道之将废也,取其后而弃其先”[1]1363的观点,指出文章体用与华采的本末关系,并以文章风气与国家气脉的联系为依据,要求诗人重体用而轻华采,加强诗歌反映实际生活、揭露社会矛盾的适用性。这种讽喻思想在苏轼的诗文批评实践和诗歌创作中都有明显体现。

苏轼在诗文评价中多次称赞贾谊和陆贽。《与王庠书》云:“儒者之病,多空文而少实用。贾谊、陆贽之学,殆不传于世。”[1]1422贾陆二人能够将学问与社会现实相关联,他们的文章是依据具体事实而发,并非无病呻吟,这恰与重适用、重现实的讽谏精神不谋而合。当然,苏轼没有完全否认文学的审美意义,他针对的批评对象是脱离实际生活的陈词滥调和刻意雕琢字句的空话套话。另外,《乞校正陆贽奏议上进札子》曰:“伏见唐宰相陆贽,才本王佐,学为帝师。论深切于事情,言不离于道德。智如子房,而文则过;辩如贾谊,而术不疏。上以格君心之非,下以通天下之志。”[1]1012苏轼肯定陆贽上疏的智慧才略,陆贽富有远见卓识的政治素养和切中事理的议论才华,既能纠偏君主思想上的错误,又顾及到天下人的心愿。苏轼有时甚至直接将诗歌的文学表达与上疏直言相等同,他评价白居易元和三年所作《贺雨》为“贺雨诗成即谏书”[6]1510,将诗作与谏书等同看待。这种重适用、重政治的讽喻诗学思想普遍存在于北宋文人群体中,如王安石曰:“且所谓文者,务为有补于世而已矣。所谓辞者,犹器之有刻镂绘画也。诚使巧且华,不必适用;诚使适用,亦不必巧且华。要之以适用为本,以刻镂绘画为之容而已。不适用,非所以为器也。”[7]1363王安石提出“有补于世”“适用为本”的观点,文章应该具备现实指向,而文章中的修辞就好比器皿上的刻镂绘画,缺乏实用价值。虽然王安石将适用与修辞相对立的想法不免偏颇,但这种对文章经世致用、有补于世的价值倡导与苏轼“有为而作”的诗学讽喻精神是相通的。

苏轼在诗歌创作中也坚持“有为而作”的价值观念。宋英宗治平元年(1064)苏轼罢凤翔签判任,在奔赴京师开封的途中路过骊山,联想起三位皇帝与骊山的故事作《骊山三绝句》,诗歌借景咏史,引用周幽王烽火戏诸侯而导致西周东迁、秦始皇修筑阿房宫和骊山陵劳民伤财,以及唐玄宗建造华清宫导致安史之乱的历史事实,告诫统治者不可骄纵任性。苏轼保持以史为鉴的清醒头脑,从朝代兴替中汲取经验以求匡正时弊。同时,他在日常政务处理中发现诸多现实弊病,将自己的生活经验与诗歌创作相结合,以充分的主体意识抒发自己对现实的敏锐观察。这种政见表达与讽喻劝谏自熙宁二年王安石实行变法后更为频繁。熙宁五年(1072),面对新法条例中青苗法、免役法等规定的弊端,苏轼作《吴中田妇叹》以发感慨:“……官今要钱不要米,西北万里招羌儿。龚黄满朝人更苦,不如却作河伯妇。”[6]404全诗紧扣“叹”字,描绘江南秋雨成灾、谷贱伤农的真实境况,农民辛苦播种却换得微薄收入,又为了繁重赋税只好卖牛、拆屋,苏轼通过叙写典型的秋收场景来讥刺变法政策不适当,表达了对农民群体的深切同情。熙宁六年(1073),苏轼目睹山村农民的凄惨生活而写《山村五绝》,诗中充满关心百姓疾苦的民本情怀,“竹篱茅屋趁溪斜,春入山村处处花。无象太平还有象,孤烟起处是人家”[6]438一句以美好春景反衬百姓凋零生活,“老翁七十自腰镰,惭愧春山笋蕨甜。岂是闻韶解忘味,迩来三月食无盐”[6]438-439反用《韶》乐典故,一针见血指出朝廷盐法施之过急。熙宁七年(1074),《寄刘孝叔》曰:“诏书恻怛信深厚,吏能浅薄空劳苦。”[6]635苏轼严厉讥讽方田法对农民的压榨,尖锐指责官场尸位素餐的恶习,并对当前仕途前景多有踌躇。就以上诗歌分析可知,苏轼始终保持对社会弊病的紧密关注,尤以新法为最,这些关乎现实批判题材的诗歌继承了风骚的讽刺传统,以犀利笔法和幽默任性态度尽心竭力地揭露社会弊端和政策缺陷。

站在新法对立面的反对态度也让苏轼逐渐在政坛上受到排挤,熙宁四年(1071),苏轼以“居高志下真何益,气节消缩今无几”[6]326自嘲志向全无、气节低下,实际是用戏谑的方式深沉抒发自己仕途不得志的愁闷,表达对所谓居高临下达官贵人的鄙夷之情。苏辙追忆说:“予少而力学。先君,予师也。亡兄子瞻,予师友也。父兄之学,皆以古今成败得失为议论之要。以为士生于世,治气养心,无恶于身。推是以施之人,不为苟生也。不幸不用,犹当以其所知,著之翰墨,使人有闻焉。”[8]958这种评价是公允的,总结来说,苏轼的学术旨趣在治心和治世两个层面展开,他身上体现的作文精神正与士人所负载的责任使命相贯通,他大力发挥“有为而作”的诗之功用,不仅在理论上提出“有为”的讽谏要求,而且履行了“言必中当世之过”的“敢为”行动,真正实践了躬行仁政、为民请命、忠贞刚正的儒家政治理念。

(二)“好骂”文风触发文字狱

苏轼希望通过文学叙写来实现士大夫讽谏进言的目的,他的诗文创作总是饱含平民百姓在新法实行过程中的不适应,借描绘农民贫困生活来揭露青苗法、免役法的缺漏,其中不免戏弄嘲讽与指斥贬低的情绪。苏门四学士之一黄庭坚评价此种作诗笔法为“嬉笑怒骂,皆成文章”[9]557,曾敏行也说:“东坡多雅谑。”[10]46这种“骂”“谑”并非随意散漫发牢骚或是个人恩怨纷争,而是有着实际社会背景的支撑,是苏轼出于真率性格和理想抱负而对现实发出的呼号。苏轼对真性情的重视与道家的贵真思想有相似处,他在诗歌中直刺现实,并不避讳坦露个人情感,充满着追求主体个性的自觉与自发。但抒发真实情感的勇气有时也会招致祸端,元丰二年(1079)苏轼由徐州改知湖州,赴任途中他与秦观交流说:“眼花乱坠酒生风,口业不停诗有债。”[6]950此时苏轼深感自己在政坛处处碰壁,“诗债”一词更像是日后深陷诗祸的谶语。果不其然,在宋代文人治国的社会环境下,苏轼对“当世之过”的强烈讽喻使其诗歌作为干预现实的表达工具而为激烈政党斗争所利用,最终因《湖州谢上表》诗稿遭受弹劾,被迫卷入乌台诗案。主张改革的变法派对苏轼诗文加以歪曲操纵,御史台审讯调查的“供状”中有如下记载:“至于包藏祸心,怨望其上,讪讟谩骂,而无复人臣之节者,未有如轼也。盖陛下发钱以本业贫民,则曰‘赢得儿童语音好,一年强半在城中’;陛下明法以课试郡吏,则曰‘读书万卷不读律,致君尧舜知无术’;陛下兴水利,则曰‘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卤变桑田’;陛下谨盐禁,则曰‘岂是闻韶解忘味,尔来三月食无盐’。其他触物即事,应口所言,无一不以讥谤为主。”[11]2这些“判词”明显违背了苏轼“有为而作”实践的本来面貌,将诗人出于爱护国家人民而关注现实、指斥现实弊病的讽喻精神随意曲解为对皇帝君主和国家政策的不敬冒犯。“苏轼对‘寓物托讽’与‘诽谤’之间做了明确的区隔,但他以及他同时的人都不能从理论上对两者加以界定;他自己同时承认,有效把握两者间的界线也很不容易,也许他也越界了。苏辙也承认,也许从修辞上来说,他哥哥可能有罪;但他从来不承认,他哥哥真的有罪。”[12]115而从判罚事实来看,许多与苏轼有诗文往来的亲友的确受到牵连,如驸马王诜被削除官爵、弟弟苏辙被迫降职、张方平等朝廷要员被罚钱财等,虽然不杀士大夫的立国之策使苏轼免于一劫,但贬谪外派的惩罚却未能逃过。进一步来说,乌台诗案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虽是政党之间意见不合的斗争结果,但这场精心谋划的文字狱实际上将诗文讽喻精神的负面作用暴露出来,其影响范围由苏轼个人波及到整个士大夫群体。另外,从侧面也可看出,无论是士大夫型作诗者的直言表达或是君主官员们解诗者的意会揣摩,都真实反映出诗歌讽喻精神在宋代的强有力表征。

苏轼并不是首位因诗文讽喻而受到惩罚的士人。在士大夫参政议政和改革迭起的宋代政坛,诗祸、文字狱发生频次比前代更甚,如宋仁宗庆历年间奏邸之狱就是保守派对改革派的一次猛烈围攻,致使主持庆历改革的主要人物范仲淹、富弼、韩琦等相继被罢宰执外放,而由苏轼所引发的乌台诗案无论在诗文搜集范围、人员牵涉数量还是惩罚力度等方面都是此前诗祸所不及。这种借诗文附会来打击异己势力的不良风气在宋代愈演愈烈,宋哲宗元祐年间蔡确车盖亭诗案、宋哲宗绍圣年间同文馆之狱、宋理宗宝庆年间江湖诗祸等都是例证。这无疑昭示着诗学讽喻精神在宋代的挫败与隐退,也同时敲响了如何实践诗文讽喻精神的警钟。

(三)走向内心自适的“有为”转化

作为乌台诗案的当事人,苏轼切身体悟到好为讥讽带来的严重后果。抵达被贬之地而作的《初到黄州》记录了他内心的复杂矛盾,其中写道:“自笑平生为口忙,老来事业转荒唐。长江绕郭知鱼美,好竹连山觉笋香。逐客不妨员外置,诗人例作水曹郎。只惭无补丝毫事,尚费官家压酒囊。”[6]1032首联的“为口忙”表面上看是为谋生糊口而奔波,联系“荒唐事业”又可解释为因进言讽喻而惹祸上身,暗指乌台诗案的牢狱之灾。因此,苏轼贬谪期间多居家闭门思过,“仆罪大责轻,谪居以来,杜门念咎而已。平生亲识,亦断往还,理故宜耳。”[1]1859避免与人过多来往,即使应邀作文也多番叮嘱:“轼去岁作此赋,未尝轻出以示人,见者盖一二人而已。钦之有使至,求近文,遂亲书以寄。多难畏事,钦之爱我,必深藏之不出也。”[1]2455切勿将诗文公之于众,如果有好事者挑剔文字可能会招致祸患。由此可见,文字狱沉重打击了苏轼“有为而作”的实践理想,他的政治观念和作诗心态不再像之前那样凌厉尖锐。贬谪黄州第三年(1082)苏轼写下“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13]467,试图将自己的有限生命融入无限的大自然之中,借老庄智慧寻找精神的解脱。他游览蕲水清泉寺、承天寺、定惠院等景观,在风、月、山、水之间抒怀展意,他曾先后两次泛游赤壁并作赋抒怀。苏轼借怀念昔日英雄人物来抒发内心的苦闷,其怀才不遇的无限感慨跃然于纸上。但细细品味,苏轼虽无奈于“早生华发”,但实则豪情犹在,不甘沉沦,渴望“有为而作”,以宽广胸怀来审视过去的历史和当下的人生。此种超然物外的洒脱心态显示出苏轼黄州时期对仕途、国家、人生的深刻思考。其诗文创作所涉及的思想内涵和创作空间也得到极大扩展,“有为而作”的诗学思想与前期的锋利尖刻相比,更多了些朴素隽永。

另外,苏轼还多钻研佛道典籍,同诸多僧人交往,也投身于耕种生活,建造了一间名为“东坡雪堂”的起居室,自号为“东坡居士”,以自然物作为指称自我的符号,实现了从“苏轼”到“苏东坡”的蜕变,并将自然风光欣赏和耕种劳作视作未来生活的方向,产生了归隐田园的念头,“苏轼对于归隐理解的超越性在于,归隐不再是一种空间上或地理上远离世俗的生活方式,而是一种心灵内在的淡然处世态度;田园也已不再只是几亩田地,主要是心灵上的安顿”。[14]229元丰六年(1083)所作的《东坡》有这样的描述:“雨洗东坡月色清,市人行尽野人行。莫嫌荦确坡头路,自爱铿然曳杖声。”[6]1183“荦确”与“铿然”的前后对比显示出苏轼对世俗名利的鄙薄之情以及对田园生活的热爱,他在真实的耕种劳动中付出了身体上的劳累,将臂膀双腿的酸胀疼痛转化为情绪上的平淡播种和喜悦收获,得到了心灵上的自由。

更深层次的,苏轼在辛劳艰苦的农村生活中逐渐向同样有耕种经历的陶渊明靠拢。“对陶渊明来说,田园不仅是他维系生存的必要条件,更是他逃避黑暗现实的场所,土地对于他来说,既维系其生命,更维系其生命的纯洁,除此,他已无处可‘逃’。因此在对土地的依赖上,苏轼与陶渊明是相通的,惟其如此,苏轼才有了理解陶渊明得天独厚的条件,并与其他在土地上怡情养性的文人区别开来。”[15]12苏轼借助陶渊明耕种土地的安贫乐道、适性逍遥来舒缓前期“有为而作”的张扬不羁,发起对个体心灵的叩问。他多番感悟说,陶靖节诗云:“平畴交远风,良苗亦怀新。”非古之耦耕植杖者,不能道此语;非余之世农,亦不能识此语之妙也。[16]28-29“秋菊有佳色,裛露掇其英,泛此无忧物,远我遗世情。一觞聊独进,杯尽壶自倾。日入群动息,飞鸟趋林鸣。啸傲东窗下,聊复得此生。”靖节以无事自适,为得此生,则凡役于物者,非失此生耶![16]29

苏轼也像陶渊明一样将自我全身心交付自然,感受着自然给予的雨露阳光与风吹雨打,播种是值得期待的,收获是令人满意的,收成不好也是可以接受的。苏轼在天地万物的万变与万不变中,释放了内心的焦虑,不为物所拘,心态较前期更为淡然自若。晚年,苏轼更以陶渊明为榜样,创作了大量的和陶诗,这不仅是陶诗“质而实绮,癯而实腴”艺术特质对苏轼的吸引,更是苏轼钦佩陶渊明不事权贵、归隐山林的生活态度的体现。实际上来看,苏轼是在和陶诗中寄予了自己的人生理想,“在苏轼的‘和陶诗’中,除了《和陶饮酒二十首》是扬州知事时期(元祐七年,1092,苏轼五十七岁)所作的以外,其余全部是晚年谪居岭南时期所作。不难推想,苏轼想要通过对自己尊敬的陶渊明诗的次韵之作,来达到使身处偏远之地,从而易被埋没的自己振作起来的‘对自己的目的’。与此同时,也存在着借助次韵之作对同时代的诗人显示自己健在的姿态的‘对他人的目的’。”[17]40陶渊明在入世与出世之间有着清晰的抉择,他不趋炎附势也不卑微低下,可谓是活出本性、真性的贤人。而从苏轼和诗者的视角来看,他希望借助和诗的形式达到与陶渊明进行人生心得体会、审美感受交流的效果,他不仅以陶渊明随遇而安的精神安慰困顿中的自己,也学习陶诗平淡而有真意、质素更见丰腴的艺术风格。当然,苏轼和陶不拘泥于陶诗原意,他能够在和作中表达个人想法,坚持着诗歌创作的主动性和个性色彩,多结合生活实际情况,将日常生活中的所见所闻、所感所悟融入和陶诗创作中,使和作具备了鲜明的个人特质,同时,这种个人表达也暗含了苏轼意欲在偏远地方发个性之声,让自己保持“有为而作”的诗学态度,而此时的“有为而作”诗学思想显然与前期相比发生了质的变化。

从因乌台诗案对讽喻实践的失望怀疑到寄情山水、意欲归隐田园的平淡悠然,再到对陶渊明的崇敬学习,苏轼走向了人生的自适,实现了对“有为”精神的反思与转化,他并未因诗祸放弃讽喻热情,而是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尽力维持着某种平衡,他所坚持的“有为”讽喻实践也因为内心的自足适宜而更加深刻地寄托在诗词歌赋里。晚年谪居儋州期间,苏轼在与弟弟的书信中写道:“我似老牛鞭不动,雨滑泥深四蹄重。汝如黄犊走却来,海阔山高百程送。”[6]2305苏轼将自身比作老牛,用“雨滑”“泥深”来指称贬谪外放的苦难经历,又以“海阔”“山高”勉励弟弟奋勇前行,这样的鼓励其实也是苏轼对自己的劝勉。此种自强不息精神与曹操“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18]13的雄心壮志、王勃“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19]233的远大胸怀实现了跨越历史的对话,展现出中国古代诗人率真自然的心性抒怀以及古代士大夫有为敢为的高洁品格。

三、对苏轼“有为而作”讽喻实践的反思

由苏轼诗文所引发的乌台诗案可视作新旧党争背景下有预谋的文字狱,它暴露出诗歌直言讽喻的缺陷与危机,宣告了苏轼个人“有为而作”经历的挫败,迫使苏轼重新审视文学与现实、人与政治的双向关系。同时,苏轼的“有为而作”受挫也引发了整个宋诗坛的焦虑与困惑,宋诗人向现实、政治的妥协致使犀利好骂的讽喻风格逐渐走向温柔敦厚,预示着直言讽喻精神的隐退。

(一)苏轼讽喻实践转变的价值体现

苏轼在佛老自然的锤炼中实现了有为精神的向内转换,与前期强调向外关联社会现实不同,他后期更偏重追求个体心性修养的自适,在文艺之美与社会之用间更倾向于诗美境界追求,这也使得他的诗歌创作面貌整体上由豪迈放达转向高远闲适。当然,这并不代表“有为”精神在苏轼身上的消失,他在自然风光和农耕生活的点滴中逐渐缓释了士大夫责任所造成的紧张感,也通过和陶诗宽慰自己,达成了与自我内心的对话,不断调整自己看待世间万物的态度,有时显得十分纠结,但总体来说,苏轼仍对诗歌讽喻实践保持着谨慎的信心和热情。

苏轼向君主辩白说:“臣愚蠢无状,常不自揆,窃怀忧国爱民之意,自为小官,即好僭议朝政,屡以此获罪。然受性于天,不能尽改。”[1]935-936虽然因讽喻诗作而获罪,但他对现实的深沉关怀未曾改变。元丰三年(1080)苏轼作《五禽言》,借五种鸟吟咏劳动人民的凄苦生活,“昨夜南山雨,西溪不可渡。溪边布谷儿,劝我脱破袴。不辞脱袴溪水寒,水中照见催租瘢。”[6]1046将杜鹃叫声融入诗中,摹写农民受地主催租的伤痕,反映出苛捐杂税带来贫民百姓的沉重负担,苏轼对生活的观察与前期相比更加有深度,他能够透过现象挖掘本质,其“有为而作”诗学思想也愈发深邃。元丰五年(1082)苏轼赋《临江仙》赠弟弟苏辙,他提到:“应念雪堂坡下老,昔年共采芸香。功成名遂早还乡。回车来过我,乔木拥千章。”[13]490昔日誓言仍历历在目,怎能轻易忘却?虽然苏轼此时并不身处庙堂之高,但他仍对成就功业有着深沉渴望,他此时对献身于国家的渴望是遭受乌台诗案打击后的矢志不渝,这突显苏轼“有为而作”思想的坚韧不拔。元丰六年(1083)《洗儿戏作》提到:“人皆养子望聪明,我被聪明误一生。惟愿孩儿愚且鲁,无灾无难到公卿。”[6]2535以“望”字表达对新生儿的期盼,又以“误”字叙写自己的人生遭遇,惟愿儿子愚笨迟钝,无灾无难官至公卿,看似是游戏玩笑,实则是以反讽态度指斥在位官员缺乏才干。贬谪外放的仕途沉浮没有完全消除苏轼的“有为”理想,他秉持士大夫气节与诗人操守,不改“有为而作”的讽喻志向,转而以更加透彻的思考感悟来实践“有为而作”的理想。元祐四年(1089)《次韵子由使契丹至涿州见寄四首》以雄健格调鼓励弟弟苏辙出使北地,虽然诗中有年迈想要归隐的牢骚话,但也抒发了跃跃欲试的报国志向。绍圣二年(1095)作《荔枝叹》,不禁感慨“吾君所乏岂此物,致养口体何陋耶。洛阳相君忠孝家,可怜亦进姚黄花”[6]2127,直言谴责哲宗皇帝贪于享受、当朝大臣掠夺百姓财产媚上争宠的风气。

苏轼“有为而作”讽喻诗学思想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在乌台诗案的切身经历后,他的自我主体性更为突显,能够以透彻敏锐的眼光看待万事万物,并将个人感受投射于诗文创作中,以发更深邃、更深沉的思考,其诗文批评实践也愈发自然、自适、自得。需要说明的是,虽然苏轼个人诗风和诗文批评观念发生些许转变,但其精神旨趣总体上仍归属于儒家诗教范畴,文字狱的失利虽沉重打击了以苏轼为代表的士大夫们对讽喻诗学的信心,但他们作为传统士人群体所担负的正义感和道德理性,都无法使他们完全放弃对社会现实的关注,他们仍尝试着通过文学创作来干预现实矛盾和介入政策弊病。由此,他们在士人责任、诗人心性和文字狱威胁之间艰难寻求着讽喻精神的实践出路,而苏轼“有为而作”实践由外向内的转化正是对此种困境的突围,他将自己放逐至自然怀抱与佛老超脱中,以更加澄澈明净的心境来观察社会、体悟生活,不失锐利机敏的现实眼光。

(二)宋诗坛讽喻转向的隐晦表达

对整个宋诗坛来说,大多数诗人在反省苏轼“有为而作”实践的挫败后选择走向温柔敦厚的委婉诗风,显示出宋诗坛创作思路的新趋势。面对乌台诗案的惨淡后果,苏门四学士多有阐发,黄庭坚道:“东坡文章妙天下,其短处在好骂,慎勿袭其轨也。”[9]474将苏轼作文的好骂风格视作缺点,告诫门下诸人不要模仿。晁补之多次论述“藏锋避世故”[20]9“文章不犯世故锋”[20]7的观点,不再强调文学与现实的紧密关联,对诗歌讽谏精神有所规避。可见,这些身处苏轼近旁的士人们已经切身感受到讽喻实践的隐在危机,他们深刻意识到,士大夫们出于公心而进言献策的个人政见可能会被误读,甚至为党派争斗所利用。同时,现实生活频繁发生的文字狱和愈演愈烈的打击力度让“又以事不便民者不敢言,以诗托讽,庶有补于国”[21]10809的愿望大打折扣,臣子讽谏无罪的早前共识也成为空想,这一系列的变动使得诗歌讽喻的直言方式不断受到质疑。魏庆之在《诗人玉屑》中分析道:“作诗不知风雅之意,不可以作诗。诗尚谲谏,唯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乃为有补;而涉于毁谤,闻者怒之,何补之有!观东坡诗只是讥诮朝廷,殊无温柔崇厚之气,以此人故得而罪之。”[22]282将苏轼讽喻精神定义为“不知风雅”“讥诮”“无温柔崇厚之气”,这种评价不免太过严厉,但也可看出苏轼文字狱经历给予文人们的打击程度之深,致使南宋诗坛仍以此为戒加以反思。这些对“有为而作”的检省实际上将直言讽喻引向汉代儒者《毛诗大序》所主张“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23]2的温柔敦厚诗风,要求臣子在从事文学创作、表达意见时应尽量委婉含蓄、温和平易,触发了宋诗坛在讽喻诗学方面的隐晦曲折表达。

可以看到,在宋朝士大夫参政议政的环境下,宋人倡导有为敢为的直言进谏,诗文创作与批评显现出讽喻精神的振奋,然而,文学对现实的积极干预和犀利好骂的诗文风格多反被当作政党斗争的工具。北宋时期频繁发生的文字狱促使文人们不断寻求诗歌讽喻精神的出路,诗文创作和批评也逐渐走向委婉含蓄,有朝着温柔敦厚诗风回归的趋势,至南宋时期,诗文的现实功用更加淡薄,“唐人歌诗,其于先世及当时事,直辞咏寄,略无避隐。至宫禁嬖昵,非外间所应知者,皆反复极言,而上之人亦不以为罪。……今之诗人不敢尔也。”[24]236-237唐朝诗人讽谏无罪、大胆直言的创作氛围在南宋已经很少出现,退一步来说,即使与宋朝建国初期相比,南宋诗文的讽喻力度也大为削弱,这种从高昂到隐退的变化可能是强调践行讽喻精神的宋诗人们未曾预料到的。

当然,宋诗坛诗学潮流的演变情况是复杂多向的,如果简单断定宋人否认苏轼“有为而作”的刚健品质,丧失了“有为而作”的讽喻精神,恐怕也是不恰当的。陈善有言:“坡虽好骂,尚有事在。”[25]347苏轼的文章从文辞上看语言较为激烈,但内在是有事所托,恰与苏轼“类有所感,托物以发者也”[1]2100的本意相合,陈善实际上是赞赏苏文敢于“骂”、勇于“骂”的风范。周必大将白居易与苏轼并提,称颂苏轼“盖其文章皆主辞达,而忠厚好施,刚直尽言,与人有情,于物无著,大略相似”[26]656-657,肯定苏轼有感而发的忠厚正直品质,侧面传达出对苏轼讽喻精神的赞扬。陈岩肖则评论道:“坡为人慷慨疾恶,亦时见于诗,有古人规讽体,然亦讵肯效闾阎以鄙语相詈哉!恐误后人心术,不得不辩。”[2]181他高度赞美苏轼“有为而作”背后的真性情,直言要为苏轼正名。就连批评苏文“好骂”的黄庭坚也注重弘扬讽喻精神,他说:“诗者,人之情性也,非强谏争于廷,怨忿诟于道,怒邻骂坐之为也。”[9]666诗歌的本质是表现主体的情性,但情感表露不能太过直接,要以理智态度来掌控讽刺的含蓄性。由此可知,宋诗人们在进退维艰的政坛与文坛中谨慎行进,他们为躲避党争矛盾和文字狱迫害而采取以委婉含蓄的方式表达对现实的批评,此种对温柔敦厚诗风的选择既是向现实的妥协,也是对现实的抗争,进一步来说,他们对讽喻诗学思想理论倡导和创作实践的顽强坚持,更有力彰显了宋朝士大夫的独立人格、坚定意志与道义担当。

四、结语

诗歌讽喻精神蕴含着诗人对现实社会的强烈关注,体现了诗人浓厚的主体意识、家国情怀和责任使命。苏轼立足于儒家入世立场所秉承的讽喻诗学思想,无论是理论概念的“无意为文”与“有为而作”倡导,还是实践创作的“言必中当世之过”敢为精神呼吁,都与社会生活中的个人主体精神、政治政策实施和百姓生活境况紧密相关,这也体现出宋诗学重理性、重适用的特质。同时,这种讽喻诗学思想也在文人治国的时代环境中经受着士大夫使命担当与激烈政党斗争的摩擦冲突,乌台诗案的挫败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苏轼尖锐犀利的好骂锋芒,促使他思考如何在守道与尊王的微妙平衡间践行“有为而作”讽喻精神,也进一步引发宋代讽喻诗学逐渐向温柔敦厚品格靠近。当然,他们的转变不是对有为讽喻的放弃,相反,这意味着宋诗人在经受了讽喻挫折的洗礼后,以更敏锐的眼光、更深入的视角、更曲折的方式传达着他们对现实的关注、批判和期待,从此种意义上来说,苏轼“有为而作”的讽喻诗学思想正代表了宋代士大夫在弘扬与反思诗歌讽喻精神上的典型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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