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施 “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路径与经验借鉴研究

2015-09-19 04:57刘绮霞王志伟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2015年11期
关键词:国民收入居民收入差距

刘绮霞 王志伟

一、引言

为解决当前经济发展中所面临的收入分配问题并实现居民收入倍增,我国在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了到2020年之前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战略目标。这是中共中央首次明确提出居民收入倍增目标,该目标成为与中国老百姓息息相关的重要决策。为实现居民收入倍增并解决收入分配问题,除了国内的决策部门和专家集思广益、建言献策之外,需要有效借鉴国外的经验并吸取其教训。

20世纪60年代日本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也曾经实施了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并成为其经济腾飞的基础和转折点。日本的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实质上是日本经济史上的一次经济大转型,为日本经济发展呈现出了一个新的发展模式。正是因为成功实施了“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日本在1960—1970年的10年间,经济增长率超过了10.9%,实现人均国民收入的倍增仅用了7年。居民收入的提高,既拉动了内需消费,还促使日本社会形成了一个强大而稳定的中产阶层。日本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合理分配了社会财富。

本文立足于我国日益深化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围绕现阶段我国实现居民收入倍增的现实目标,首先解析日本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核心内容和实施路径,其次总结该计划对日本经济转型所产生的推动效果和负面效应,并通过比较和分析中日两国实施收入倍增计划的异同点,意图在参考日本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成功经验的同时吸取其教训,为我国实施 “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提供借鉴和参考。

二、日本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核心内容和实施路径

(一)核心内容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是日本在20世纪60年代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制定的长期经济计划,由当时的池田勇人内阁在1960年12月27日的内阁会议上通过审议而付诸实施。20世纪50年代末,日本社会既面临着农业与非农业、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以及地区之间的发展不平衡等各种问题,还同样面临着与我国现阶段相似的社会各阶层收入差距较大、过度依赖海外市场、内需严重不足等一系列问题。[1]通过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成功实施,破解了这一系列的难题,逐步开启了日本经济腾飞的黄金时代。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具体内涵是指在1960年至1970年的10年内,日本通过提高国民经济各部门生产效率和效益、显著提升居民实际收入水平、建立健全政府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机制等方式,实现国民收入翻番目标的一种经济社会发展方案。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最终目标是为了显著提高国民的生活水平并实现完全雇用,因此必须实现经济稳定增长的极大化。从这个观点出发计划中以增长为轴、把安定作为必要条件,列出了五个中心课题:第一是充实社会基础设施;第二是推进产业结构的高度化;第三是促进贸易的发展和国际经济合作;第四是提高人的能力和振兴科学技术;第五是缓和经济的二重结构和确保社会的安定。[2]

为达成以上的最终目标,把国民经济的规模定在今后10年的时间内实现实质价值上的倍增,即 “今后的10年内把国民总生产达到26兆日元的目标”[3]。与国民总生产规模倍增相关的主要经济指标如表1所示。

表1 收入倍增计划中的主要经济指标

续前表

(二)实施路径

在以上所示的国民经济规模倍增和具体目标数据的基础上,该计划对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发展做了长远的战略安排,分为总论、政府公共部门的计划、民间部门的预测与诱导政策、未来国民生活状况四个部分,其实施路径如下。

1.促进农业的现代化。制定包括提高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等相关政策在内的以“新农政”为基础的 “农业基本法”,促进农业的现代化。在加大农业生产基础建设投资的同时确保农业现代化发展所需的融资。

2.促进中小企业的现代化。为提高中小企业的生产性、缓和与大企业间的二重结构的矛盾、缩小企业间收入差距,在强力推进各项政策实施力度的同时,确保中小企业现代化发展所需的资金供给。

3.促进落后地区的开发。为了促进落后地区的开发和缩小国民收入差距,通过迅速制定国土综合开发计划,致力于这些地区的资源开发,探讨与税收金融、公共投资补助率等特定措施相关的立法,谋求适合这些地区发展的工业分散,以提高地区居民的福利从而克服这些地区发展落后的问题。

4.促进产业的合理配置以及再探讨公共投资的地区间分配。关于产业间的合理配置,有必要遵循长期保持国家经济持续性的高速增长、强化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为提高社会资本的效率而尊重经济合理性的原则,但绝不能扩大地区间发展差距。因此,为尊重经济的合理性同时为防止地区间差距的扩大,对于不同地区的公共投资有必要按照各地区的特性,弹性调整投资、融资比例,从而在提高顺应经济发展的公共投资效果的同时,缩小地区间的发展差距。

5.积极开展与世界各国的经济合作。提高生产力、强化出口竞争力将带来出口扩大和外币收入的增加,这是实现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关键。制定强有力的出口振兴政策,增加观光、海运之外的收入,提高国家的收入水准。

与以上核心内容和实施路径相对应,计划指出,在实施过程中必须缩小农业与非农业之间、大企业与中小企业间、地区之间以及收入阶层之间存在的生活上和收入上的差距,以期待国民经济和国民生活得到均衡发展[4]。倍增计划以法律法规的形式颁布,这对政府而言是考核业绩的准则,对企业而言则不是指令性而是指导性计划,所以政府必须向企业提供良好、有效的公共服务,通过诱导、促进、推动企业发展以便实现计划的最终目标。

三、“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对日本经济发展产生的推动效果和负面效应

日本在实施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1961—1970年的10年间,其经济增长率超过了10.9%,实现居民人均国民收入的倍增仅用了7年,并且随着居民收入的提高,极大地拉动了内需消费,国民平均消费支出则增加了2.3倍,被称之为 “东洋的奇迹”。

同时,就计划实施之初提出的主要经济指标和目标年度1970年的日本经济状况相比较而言,相对于国民总生产在10年内翻两倍的意图下所设定的目标值26兆日元,1970年度的国民总生产约达到了40.6兆日元,为156%的达成率。而与基准年度的9.7兆日元相比是超过了3倍的增加值。整体上而言,国民收入、个人消费支出等均为超过10%的年增长率,无论比较哪个经济指标都处于领先的地位,在此意义上该计划取得了显著的成就。[5]由于该计划所取得的空前成功,“国民收入倍增计划”被评价为战后对日本经济高速增长最具成效的长期经济规划。

该计划对日本经济大转型的具体推动效果如下。

(一)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了 “国民收入倍增”

日本在制定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时吸纳了各方学者的意见,也听取了来自企业界的声音,从经济学基本原理出发,制定了符合日本经济发展实际情况的倍增计划,提出在劳动生产率翻番的情况下实现“国民收入倍增”。这实际上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为目标,迫使日本企业放弃当时实行的粗放式生产经营方式,促使企业通过大量投资引进技术、加大自主研发的力度、培育自主创新能力,实现粗放式向集约式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员工收入,增强了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同时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方面,日本在很短时间内就实现了机械化,大幅度提高了农业产量和劳动生产率,从而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通过提高企业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日本整体提高了国民收入,实现了 “国民收入倍增”。

(二)带来了国民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得以提高

在1961—1970年的10年间,工人工资收入与GDP呈对等上升趋势,普通居民的收入翻了一番,人均实际收入增加了1.4倍,失业率则保持在1.1%~1.3%的低水平。如图1(左)所示,1961至1970年,日本GDP增长率与主要行业工资增长率的差距在缩小,甚至在1970年出现了低于工资增长率的情况。由于一系列政策的实施,日本的收入分配格局得到了很大改善,劳动者报酬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份额不断提升,从1961年的49.3%提升至1971年的60.2% (如图1(右))。通过实施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在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日本政府较好地协调了各经济主体的利益分配问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得以提高。

图1 主要行业工资增长率及国民收入份额变化

(三)国民收入的大幅度提高直接刺激了国内需求的增长,形成了以中产阶层为主流的和谐格局

日本政府为了在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中扩大有效需求,首先考虑到的是在增加国民收入的过程中缩小收入差距。为缩小城乡、地区间的差距,促进落后地区的发展,日本政府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先后制定和执行了 《山村振兴法》、 《过疏地域振兴特别措施法》、《欠发达地区工业开发促进法》、《新产业城市建设促进法》等法律,并通过系列匹配的财政和金融政策的实施,促进了不发达地区的工业开发,缩小了城乡间和地区间的差距。

其次,在增加国民收入时更多地注重提高中低收入阶层的收入。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低下是当时日本收入分配领域的主要问题之一,在直接增加农民收入和对农民的补贴之外,推进城市化的进程是解决农村居民收入低的主要途径,日本政府通过推进城市化得以提高农村迁移者的收入水平,进而提高他们的消费能力,整体上提高了社会中低收入阶层的收入。

然后,为缓解大企业和中、小企业间的二元化结构,日本政府则通过促进中小企业现代化来缩小大企业与中小企业间的收入差距。“计划”中提出了缩小规模差距、培育中间企业、促进小企业组织化的主要举措,并于1963年出台了 《中小企业基本法》,使目标实现有了法律保障。通过增加中、小企业现代化设备投资、健全试验研究机构、进行企业合并等一系列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也缓和了日本企业的二元化结构,缩小了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的发展及收入差距。[6]

最后,日本政府把注重培育社会的中产阶层、迅速扩大中产阶层的比例作为计划的核心。农村和城市中低收入者不断向中等收入阶层流动的过程实质上提高了日本社会整体的居民收入、缩小了收入分配差距、刺激了社会的有效需求,日本社会在20世纪70年代形成了 “1亿总中流”①20世纪70年代日本社会形成了1亿国民均认为自己属于社会中等收入阶层的社会格局。的社会格局,形成了一个强大而稳定的中产阶层,在收入分配上打造了突出中间部分的橄榄型社会结构。从机制上来看中产阶层的扩大就是低收入者不断向中等收入阶层流动的过程,该过程提高了居民的收入,缩小了收入分配差距,刺激了社会的有效需求,有利于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

(四)提高社会福利,充实了社会保障制度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日本社会的保障制度也得到了完善,日本的发展路径由注重 “强国”转为“富民”,开始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致力于提高全民生活水平。日本在实施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过程中,始终贯穿经济增长和社会保障平衡发展的原则,以提高社会福利和充实社会保障制度为目标。

首先,在居民收入分配的初次分配阶段强化实施了最低工资制度。

其次,在认识到二次分配中社会保障具有防止收入差距扩大作用的基础上,加强了对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的扶持力度,并规定对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的拨款力度从1961年起必须保持年均8.9%的增长率。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的拨款占国民收入的比率从1961年的4.8%提高至1970年的6.1%。

然后,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实施及完善国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制度等,并把防止贫困作为核心课题,推进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福利制度等一系列举措。

通过以上措施,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日本社会的保障制度也得到了显著发展,提高了全民生活水平,实现了 “国强民富”的目标。“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实质上是日本社会整体经济的一次大转型,其为日本经济的发展呈现出了一个新的发展模式。[7]

当然,日本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在实施过程中也产生了许多问题,并对经济的发展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由于经济发展速度高于人们预期、政府与市场主体对问题估计不足,该计划的实施导致了工农业生产率差异较大、通货膨胀严重、大都市人口过密、环境公害等负面效应。尤其以通胀问题最为突出,1970年东京的消费物价比1960年上涨了76%,居民收入增长的一部分被蚕食。这些问题为日本社会留下了很多经济发展的后遗症,并为后来泡沫经济的崩溃埋下了祸因。[8]

四、中日两国实施收入倍增计划的比较分析

当前我国的经济状况与日本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之初的20世纪60年代的经济社会有许多相似之处,同时也因为我国独特的国情,面临着更为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

(一)相似之处

目前我国的经济状况与20世纪60年代的日本经济社会有着较多的相似之处。

1.同处于经济转型期,人口红利即将消失,面临着发展方式的转变。

随着 “刘易斯转折点”的到来以及劳动力成本的上升,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行产业结构升级的要求迫在眉睫,长期以来依靠资源消耗和人力成本优势形成的产业结构急需升级;日本在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之初的60年代也面临着产业结构升级和劳动力转移的难题,急需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变。

2.在经历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社会面临着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的30余年中经历了10%以上的高速增长,成为世界第二经济体,但同时在发展中面临着收入分配差距逐步扩大,城乡差距、地区间差距、企业间差距日趋明显的难题。从经济可持续性发展的需求出发,我国对于收入分配的调节进入到了必须有所作为的时期;而当时的日本经济在二战后经过十几年的经济恢复和高速增长,到60年代同样面临着收入差距扩大、收入分配形势严峻的情况。

3.靠投资拉动经济发展的模式需要消费需求来接力。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过多地依靠出口和投资,国内消费对于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太低,内需不足导致经济持续增长的动力不足,急需刺激消费需求来接力,而日本在60年代也面临着同样的状况。怎样协调好投资和消费在经济增长中的位置是两个国家在不同时期都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不同之处

因为中日两国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所处的国际环境有着很大的差异,同时中国独特的国情,决定了我国面临着更为复杂的难题和困境,两国的不同之处主要体现以下几方面。

1.所处国际环境不同。日本制定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时,正值世界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第三次科技革命进入高潮,国际市场迅速扩张,为其打造出口导向型经济提供了历史机遇。同时这一时期也正值国际能源和原材料价格低廉、重化学工业发展的繁荣阶段,日本依靠廉价的石油大力发展了重化学工业,用粗放式扩张取得了经济的高速增长。而如今的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最大的出口国家,正成为发达国家实施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对象,很难继续实现出口扩张型经济增长。同时中国虽然正处于重化学工业的发展阶段,但目前国际能源和原材料价格高涨、资源与环境压力日益紧迫,迫使我国依靠重化学工业的扩张来实现经济持续增长的局面难以持续。

2.经济发展的基础不同。我国一直以来是以农业为主的经济社会,农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大、农业就业人口多、面临的农业问题比较复杂。其中农业人口所占比重较大、城市化程度偏低、城市以中产阶层为主的社会结构还没有形成是当前的主要难题。而日本在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时的农业人口所占的比重比当前我国农业人口的比重要低,城市化程度比我国高,社会以城市居民为主的社会结构已经形成。因此两国在经济社会的基础上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再加上我国现在的人口规模为当年日本的10倍以上,这样的人口规模实现居民收入翻番,创造国民财富的均等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3.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不同。日本在二战后面临着比较特殊的国际政治经济形势,1960年才开始确立贸易自由化政策,1963年加入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此后日本的对外贸易才开始逐步扩大,成为贸易大国。当时的日本处于要主动地融入到国际市场,通过出口来拉动经济的发展阶段。而我国当前的经济开放程度比当时的日本高,对外经济发展迅速、对外贸易依存度逐年提高,尤其在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外贸易发展更加迅速,到2012年底我国已超越美国成为世界最大贸易国。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处于要实现消费、投资与出口的均衡发展的阶段。[9]

通过以上的比较分析可知,相似的经济转型期决定了日本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成功经验可作为我国实现居民收入倍增、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参照之一。但同时应该认识到,我国经济发展的现阶段面临着比当时日本社会更为复杂的国际环境以及更多的困境和难题,我们应根据国情灵活地借鉴经验,不能生搬硬套。

五、对实施中国式 “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借鉴与启示

如前文所述,日本通过实施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不仅实现了国民收入的快速增长,而且还避免了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这一世界性难题。近年来,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结构失衡以及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现象一直比较突出。一方面,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例偏低,居民收入分配过分向政府和企业倾斜,政府和企业的收入增长速度要快于居民收入水平的增长速度;另一方面,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出现不断扩大的趋势,我国的基尼系数高于所有发达国家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属于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的国家。[10]

长此以往,将会减少城乡居民的有效需求,既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均衡发展、削弱经济持续增长的动力,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长治久安。因此,在我国经济发展的现阶段,面对收入分配问题的困境和难题,有必要根据我国的实情从以下五个方面借鉴日本的经验,实施中国式的 “收入倍增计划”,在保持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努力实现居民收入水平与经济发展相协调,提高全体居民的生活水平和消费能力。[11]

(一)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实现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的同步发展

当前我国收入分配结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表现为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偏低,且持续下降的状况。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份额由2002的48.7%下降为2012年的43.6% (图2)。这意味着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广大劳动者未能合理分享到经济高速增长的成果,人民未能享受到经济增长的红利,劳动报酬与资本收益出现了失衡的状况。同时,居民的收入增长长期低于同期经济增长速度导致社会消费水平降低,反过来又制约了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状况。

图2 城乡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份额变化

这些问题也是20世纪60年代日本社会存在的问题。通过实施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日本的收入分配格局整体上得到了很大改善。在实施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1961—1970年间,日本的工人工资收入与GDP呈对等上升趋势,普通居民的收入翻了一番,人均实际收入增加了1.4倍,失业率保持在1.1%~1.3%的低水平。我国可参照日本政府的“在经济快速增长中调整优化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所付出的代价最小”的成功经验,在现阶段经济快速增长阻力较小的条件下,尽快提高劳动者报酬和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遵循合理、公平、分享的收入分配原则,通过增加劳动报酬在GDP的比重等制度来调整收入分配的格局,在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前提下实现 “国民增收”与 “经济增长”的同步发展。[12]

(二)通过缩小城乡、地区以及企业间的收入差距,扩大有效需求并缓解经济二元结构

现阶段我国的二元经济结构限制了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资源的市场配置作用,使资源集中于大中城市和发达地区,导致一方面存在着农村居民收入水平较低,农村与城市居民收入水平差距较大;另一方面伴随着近年来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地区间以及企业间收入差距扩大的现象显得尤为突出,长此以往将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均衡发展和社会稳定,并将缺乏经济持续增长的动力。因此,我国应把缓解经济二元结构作为扩大有效需求的根本途径,在具体实施的路径上有必要参考日本政府在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中缩小城乡、地区以及企业间收入差距的成功做法。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日本政府在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中先后制定和执行了一系列法律,并通过系列匹配的财政和金融政策的实施,大力促进了农业现代化、机械化的发展,促进了不发达地区的工业开发、缩小了城乡间和地区间的差距。日本政府在通过直接增加农民收入和增加对农民的补贴之外,还通过推进城市化的进程得以提高农村迁移者的收入水平,进而提高他们的消费能力,整体上提高了农村中低收入阶层的收入。城市中则通过促进中小企业现代化来缩小大企业与中小企业间的收入差距,“计划”中提出了缩小规模差距、培育中间企业、促进小企业组织化的主要举措,并于1963年出台了 《中小企业基本法》,使目标实现有了法律保障,通过增加中小企业现代化设备投资、健全试验研究机构、进行企业合并等一系列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也缓和了日本企业的二元化结构,缩小了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的发展和收入差距。农村和城市中低收入者不断向中等收入阶层流动的过程实质上提高了日本社会整体的居民收入、缩小了收入分配差距、刺激了社会的有效需求,并在日本社会形成了一个强大而稳定的中产阶层。

(三)加大教育和人力资本投入以提升劳动者技能和人力资本水平

我国经济发展的现阶段存在着教育资源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尤其是对于收入低的贫困群体而言,他们只能维持基本的生存、难以负担自身及其子女的受教育费用。应认识到只有教育才能根本改变这一群体的知识结构,提升其人力资本水平,提高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受教育机会的平等在某种意义上是社会收入分配公平的起点,在此意义上我们有必要借鉴日本在实施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时对于加大教育和人力资本投入的相关经验。

在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中日本非常重视教育投入和人才培养,教育作为政府公共职能的关键部分被首次从经济作用的角度正式列入经济计划之中。日本自1960年起实行了9年制义务教育,并切实加大了教育资金的投入,教育经费支出呈快速增长态势,到1970年日本的教育支出已扩大为1960年的4倍。此外,日本政府在增加教育经费的同时还调整了其在各级学校中的分配,这种调整均衡了各地的教育资源,是为经济发展的需要所做的调整,至倍增计划结束时的1970年,日本的义务教育升学率达到了100%,高中升学率超过80%,大学升学率也接近20%,远超过世界平均水平。这不仅促进了日本国民素质的提高,增强了劳动者的能力,为日本经济大国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同时也能够为解决我国教育资源发展不平衡的现状提供借鉴。

(四)振兴科学技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现经济结构的全面升级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科技创新上存在着基础实力薄弱和科技的实践性不足的问题,在利用技术红利方面还有很大空间,同时在重视先进技术和我国本土优秀人才的匹配性培养上也存在着很大的不足,应该学习日本在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中引进先进技术、提倡自主创新能力方面的经验。

日本的科研创新和技术进步对其国民收入倍增的贡献率达到了55%,对倍增计划的实现具有重大意义。这一时期,日本实施了以引进国外技术为主,开发 “自主技术”为辅的方针,首先引进欧美的先进技术和半成品技术,通过消化吸收,在模仿的基础上进行改良或创新,从而形成自主技术。并在较短时间内缩短了与发达国家之间的技术差距,逐步建立了其独立的工业体系,实现了经济结构的全面升级。我国首先应从宏观上推进科技改革,制定相应的科技计划;其次要重视基础研究,促进产学研之间的良性互动,使科研成果能够有效地进入市场,创造出高附加价值的产品;最后,应推动国际科技合作,吸收国际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推进整体科研水平的发展,从而推动经济结构的全面升级。

(五)发展由注重 “强国”转向 “富民”的社会保障制度

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政府虽然在加大社保资金的投放力度、提高社保的覆盖面和保障标准上作了一定程度的努力,但仍存在社保资金庞大的供需缺口以及整体不均衡等诸多问题。我国政府对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的支持和投入力度与经济发展相似阶段的日本社会差距较大,因此有必要借鉴日本由注重 “强国”转向 “富民”的发展路径。

日本在实施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过程中,始终贯穿经济增长和社会保障平衡发展的原则,以提高社会福利和充实社会保障制度为目标。伴随着经济的加速发展,日本政府加强了对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的支持力度,计划实施之初就规定了对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的拨款力度从1961年起年均8.9%的增长率。实际拨款额度由1961年占国民收入的4.8%提高到1970年的6.1%。同时加大了以国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实施及改善,年金制度的体系化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并将防止贫困作为社会保障的中心课题,推进了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福利制度的进一步提高。通过有效实施由注重 “强国”转向 “富民”的发展路径,日本社会在20世纪70年代基本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 “国强民富”。

六、结语

日本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成功实施推动了其经济发展的大转型,开启了日本经济腾飞的黄金时代,该计划在日本经济史上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该计划的成功实施给予我国最大的借鉴之处在于,用提高居民收入来带动经济总量的持续增长,以居民收入倍增为第一目标,实现了居民收入增加和经济增长的有效平衡。市场经济的目的就是要调动人的积极性,只有拉动内需,推动人均消费,经济才能获得持续发展的动力。

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正面临着各种挑战,最引人关注的是如何缩小居民收入差距的课题,2008年度我国的基尼系数达到最高值0.491后,在2014年度仍然高达0.469,我国近年接近0.5的基尼系数高于主要发达国家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属于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的国家;其次,如何在保持经济增长的同时,兼顾经济的平稳性与协调性发展,并能在 “国富”的同时实现 “民富”也是我国目前紧迫而又具有战略性的课题。为解决我国经济发展中面临的各种与收入分配相关的难题,有必要借鉴日本在与我国相似经济阶段所实施的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相关经验,从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缓解经济二元结构以扩大有效需求、加大教育和人力资本投入、振兴科技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发展由注重“强国”转向 “富民”的社会保障制度等路径,切实地制定并实施中国式 “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实现经济增长与居民收入增长的协调发展,使人民真正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

把经济发展的 “蛋糕”较多地分给民生,并把改善民生、优化收入分配结构作为深化改革的风向标,在我国尽早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实现居民收入倍增,在 “国富”的同时实现 “民富”,是我国步入世界经济强国之列、实现收入分配改革的终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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