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层社会与抗争性政治”还是“基层社会与创造性政治”:农民政治行为两种分析框架比较及重构

2016-01-13 02:32王可园
关键词:重构农民

“底层社会与抗争性政治”还是“基层社会与创造性政治”
——农民政治行为两种分析框架比较及重构

王可园

[摘要]农民政治行为研究有两种分析框架,“底层社会与抗争性政治”分析框架渊源于农民政治行为“顺从与反抗”的经典模式,关注底层社会及其抗争性行动。“基层社会创造性政治”分析框架从三个方面批评“底层社会与抗争性政治”分析框架,一是认为其误解了1949年后的国家与农民关系;二是指控其革命意味太浓;三是认为其未看到农民抗争行动的创造性后果。同时,从重新界定当代中国国家与农民关系、以“基层社会”取代“底层社会”和以“创造性政治”取代“抗争性政治”三个方面建构自己的分析范式。二者在分析范式、研究对象和学术影响三个方面各有不同,融合二者,重构一个“底层社会与抗争-创造性政治”分析框架对农民政治行为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底层社会与抗争性政治”; “基层社会与创造性政治”; 农民; 政治行为; 重构

[收稿日期]2014-06-17

[基金项目]本文系齐卫平教授主持的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研究方向”)阶段性成果。同时受华东师范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项目资助(项目编号:xrzz2014003),以及2014—2015年度“清华农村研究博士论文奖学金”项目资助。

[作者简介]王可园,华东师范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邮编:200241。

对于身处现代化进程中的各个后发国家来说,农民始终是他们首要关注的因素。农民的政治态度和政治行为对于社会稳定与发展具有不可小视的作用。塞缪尔·亨廷顿向人们发出警告:“在现代化政治中,农村扮演着关键性的‘钟摆’角色”, 相对于“常数”的城市来说,“农村的作用是个变数:它不是稳定的根源,就是革命的根源”;“如果农民默许并认同现存制度,他们就为该制度提供了一个稳定的基础。如果农民反对这个制度,他们就会成为革命的载体”[1]。对于农民占人口多数的中国来说,农民的政治态度和政治行为一直是政、学两界关注的“重大问题”之一。尤其是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加快,贫富差距拉大,社会分化加剧,社会矛盾与冲突日益凸显,各类涉农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农民的政治行为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目前,学界逐渐形成两种农民政治行为分析框架,即“底层社会与抗争性政治”分析框架和“基层社会与创造性政治”分析框架①为行文方便,下文将农民政治行为两种分析框架“底层社会与抗争性政治”和“基层社会与创造性政治”分别简述为“底层-抗争”和“基层-创造”。。本文首先对这两种分析框架进行详细介绍,再从研究范式、研究对象和学术影响三个方面,对它们进行比较,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当前的社会现实,对上述两种分析框架进行重构,提出“底层社会与抗争-创造性政治”框架,以分析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农民的政治行为。

一、“底层-抗争”分析框架①目前尚没有人明确提出过农民政治行为研究的“底层社会与抗争性政治”分析框架,也没有人对这一框架的内涵进行专门阐释,但是由于建嵘等人最先将这一分析框架应用于中国的农民维权抗争及群体性事件,并形成较大影响,使其成为许多学者研究农民政治行为时的首先分析框架;同时,从徐勇对这一框架的批评中,也可以看出其基本的内涵和特征。

一方面,就理论渊源来说,“底层-抗争”分析框架受所谓农民政治行为经典模式②所谓“农民政治行为经典模式”指从国家与农民处于“压迫与反抗”之关系出发,强调农民的政治行为始终摇摆于“顺从与叛乱”之两极状态中。影响较大。徐勇甚至认为,这一分析框架“基本是对‘压迫—反抗’经典模式的沿袭”[2]。另一方面,从理论特征来说,“底层-抗争”分析框架具有强烈的道德关怀,将印度的“底层研究”与西方的“抗争政治”相结合,强调“关注底层”,注重以底层视角研究底层社会民众的抗争行动。

(一)“底层-抗争”分析框架的理论渊源

“底层-抗争”分析框架受所谓农民政治行为经典模式启发,这一模式有如下一些核心观念:首先,从农民在国家中的地位出发,强调农民是没有什么地位的,认为农民处于社会的底层,不被人们关注。不光是个体农民,即使农民群体,除非他们的行动如革命或反抗,以及有组织的、大规模的抗议运动对国家构成威胁,人们是不会关注到农民的存在的。历史上,“农民只是作为征召、粮食生产、税收等方面的匿名‘贡献者’出现在统计数字中”[3]前言1。以至于农民存在了几千年,而以研究农民为己任的“农民学”只是到了20世纪六七十年代才出现了所谓的“辉煌的十年”[4]。其次,农民在国家中的地位之所以不被人们注意,在于从本性上来说,认为农民政治上是保守性的。也正因为如此,农民在历史进程中的作用一直不为人们所看重,即使有所述及,也是将农民作为“历史的弃儿”,或者是列为应当被改造的对象。鼓吹革命或斗争作为历史发展主要动力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就坚持保守落后是农民的主要特征。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谈及法国小农时就指出,农民“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并从上面赐给他们雨水和阳光。所以,归根到底,小农的政治影响表现为行政权支配社会”[5]763。因此,马克思从来没有将革命的希望寄托于农民身上,而是放在了在他看来代表先进生产力的无产阶级身上。斯科特分析了第三世界农民的日常反抗行为,认为“在第三世界,农民很少会在税收、耕作模式、发展政策或繁琐的新法律等问题上去冒险与当局直接对抗;他们更可能通过不合作、偷懒和欺骗去蚕食这些政策”[3]前言3。而这些“细水长流”的小动作很难与那些轰轰烈烈的“大革命”相比,去赢得人们的关注或尊重。再次,认为农民保守,并不等于承认农民总是能与国家和谐相处。就国家与农民的关系来说,该模式认为它们始终处于“压迫与反抗”关系之中。原因在于,传统农业社会中,分散性是小农的主要特征,而“勒索”则是国家(政府)的“强项”。分散的小农与“作为勒索者的政府”(国家)[6]118遭遇时,总是处于弱者的地位。对于信奉“安全第一”的农民来说,面对压迫,他们学会了忍耐,但“勒索者”或压迫者的贪婪总是会越过农民能够承受的道德底线,从而激起农民的反抗,因此,历史上“官逼民反”的事例层出不穷。最后,正是在“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的逻辑下,农民的反抗被赋予了道德上的正当性。因此,“底层-抗争”分析框架在当前农民维权行动中多有应用和各类“变种”。

(二)“底层-抗争”分析框架的基本内容

农民政治行为研究的“底层-抗争”分析框架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方面,关注底层。农民政治行为研究的“底层-抗争”分析框架强调关注中国社会生活中的底层,尤其是关注农民这一庞大的底层群体的维权活动。这一分析框架的主要应用者于建嵘甚至认为底层民众(主体为农民)的抗争性政治是“中国政治社会学的基本问题”[7]。这一分析框架受印度底层学派的影响,强调运用底层立场与底层方法关注社会底层或弱势群体。印度底层研究学派将自己的学术渊源追溯至意大利马克思主义者葛兰西那里,认为“葛兰西在《狱中札记》里为编纂‘底层阶级的历史’勾勒了方法论的轮廓”[8]。这一方法的重点在于反对精英史观。底层研究的代表人物古哈(Ranajit Guha)提出印度民族主义的历史观很长一段时间内被精英主义所控制,其中包括殖民主义精英主义和资产阶级精英主义。精英主义历史观认为印度的民族解放过程中,虽有圣雄甘地领导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但没有爆发激烈的全国性革命,社会底层没有经历作为一个阶级被整合起来的过程,因此,缺乏阶级认同背景下的自主抗争意识。底层学派的历史学家们正是致力于反对这两种精英主义,他们一方面否定殖民主义精英主义所说的印度的大众是被印度的精英骗到反殖民运动中去的观点,另一方面也反对民族主义精英主义所说的底层阶级的政治意识是在民族主义领导人的理念和激发下才觉醒的说法,在他们看来,“底层政治的目的,战略和方法与精英主义的都不相同,底层政治有自己的‘自主性’”[9]。因此,底层学派另一代表人物帕萨·查特吉(Partha Chatterjee)提出,以欧美历史经验为主所发展出来的国家-公民社会分析架构无法描绘和解释世界大部分地区的真实状况。现代国家在治理的过程中,应当发展出针对不同“人口”群的治理机制,这个治理机制反倒提供了弱势人口在实际的社会关系中创造非主流政治的民主空间。这些人口不构成国家或公民社会的主体,有时甚至被认定是非法的,或是要被现代化进程所清除的,因此基本上被排除在正轨的政治参与过程之外,最多也就是成为政治精英动员的对象,在权力分配完成之后,继续被统治。但是在许多时候,为了生存,他们必须与国家以及中产阶级为主体的公民社会或是公共领域相周旋。在这个过程中,他们的目的不在于夺取国家机器,或者夺取公民社会的领导权,但却开启了一个介于两者之间的极不稳定的暂时性空间,查特吉称之为“政治社会”,并认为这些来自下层人口的抗争其实是后殖民时期的主要政治活动,只是国家精英不以“政治”来看待他们而已[10]。底层学派正是在批判精英主义的“底层无政治”观点的基础上发展起自己的“庶民研究”, 对底层学派来说,底层社会不仅作为一种社会存在,更是一种研究立场和应有的价值关怀。因此,他们强调摆脱精英主义的束缚,面向底层,“特别关注底层行动者真实和变通的存在方式与施加在他们身上的总体性安排之间的距离;强化‘深度在场’意识,以底层社会的内部眼光来凝视底层行动者的遭遇及命运;用‘积极干预’重塑研究者的行动立场,向行动者或研究者揭示抗争行动背后的关系实质”[11]。“底层-抗争”分析框架的主要应用者于建嵘明确将“农民维权”与“底层政治”相连接,强调农民的底层地位。于建嵘承认自己“对中国底层社会的关注是从农民维权抗争研究开始的”[12]。承认当前中国存在一个底层社会,农民处于这一底层社会之中,是“底层-抗争”分析框架的首要内涵。

另一方面,“底层-抗争”分析框架关注底层民众的抗争活动,并且强调抗议活动具有政治性。于建嵘认为传统将政治视为精英们的事情的观念正在受到挑战,他认为在某种程度上“精英和大众都在追求政治权力,但他们在争取权力时的表现方式不一样。政治精英常常视主导国家政治为其政治权力,知识精英则视社会权利为其主要的政治诉求,而社会底层群体最为现实的诉求目标则是具体的利益诉求”,因此,在他看来,“底层政治实际上也是公众参与的一种重要形式”[12]。“底层-抗争”分析框架借鉴西方“抗争性政治”的一些理论观点,重点关注底层民众,尤其是农民的抗议活动。裴宜理提出她与塔罗、蒂利和麦克亚当等人之所以选择“抗争性政治”这个词,是为了“突出国家的重要性,并强调抗争是政治性的,而国家是卷入其中的关键行为体之一”[13],这种观点在后三者的《斗争的动力》一书中对抗争政治进行定义时有所体现。麦克亚当等人指出,“我们所谓的斗争政治指的是:发生在提出要求者(makers of claims)和他们的要求对象(objects)间偶尔发生的、公众的、集体的相互作用。这种相互作用发生在(a)至少某一政府是提出要求者或被要求的对象,或者是要求的造成方,(b)所提出的要求一旦实现,将会影响到提出要求者中至少一方的利益时”[14]。可以看出,“抗争政治包括着这样一些互动:在其中,行动者提出一些影响他人利益或导向为了共同利益或共同计划而做出协同努力之要求;政府则在这些互动中作为所提要求的对象、要求之提出者抑或第三方而介入其中。抗争政治由此而将人们所熟悉的社会生活的三个特征:抗争、集体行动以及政治聚合到了一起”[15]。“底层-抗争”分析框架正是在借鉴和吸收上述二者的基础上,强调农民的底层地位,据此而关注农民的维权抗争行动,形成了一系列研究成果。

二、“基层-创造”分析框架

前文所述,农民政治行为的“底层-抗争”招来的最主要的批评者就是“基层-创造”分析框架。目前,这一分析框架主要由其提出者徐勇教授和他的学生在应用,其他运用者尚不多见。在《农民改变中国:基层社会与创造性政治——对农民政治行为经典模式的超越》一文中,徐勇教授列举了“底层-抗争”分析框架的主要缺陷,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基层-创造”分析框架作为“替代”。*徐勇教授的论文中虽没明确说要“替代”已有分析框架,但一旦确实“超越”,其实就是替代了。

(一)“基层-创造”分析框架的争辩对象

“基层-创造”分析框架的理论旨趣非常明确,即要“超越”农民政治行为“顺从与反抗”的经典模式及“底层-抗争”分析框架。其主要从三个方面对“底层-抗争”分析框架发起挑战,一是提出这一分析框架错误理解了1949年以后的国家与农民关系;二是指控这一分析框架革命意味太浓,破坏性有余,而建设性不足;三是认为这一分析框架未看到农民抗争行动的创造性结果,尤其是对制度变迁的推动被忽视。

首先,历史上,个体农民因其分散性而显得力量弱小,备受欺凌,但又由于农民群体数量之大,而“备受重视”。国家之所以重视农民,一方面是因为农业社会中,农民是赋税之本,财政之源;另一方面,农民个体虽没有什么力量可言,只为生存而奋斗终身。但当他们的基本生存权利得不到基本保障时,就会成为体制的反叛者,革命的源泉。正如斯科特所说,“在纯逻辑的意义上说,倘若生存权不处于优先地位,那就很难想象如何能证明在财富和资源占有上的任何不平等具有其合理性”[6]226-227。而国家恰恰在很多时候无法保障,甚至侵犯农民基本的生存权利,导致农民从顺民、依附者和保守者,一变而成为暴民、反抗者和革命者。“基层-创造”分析框架对“底层-抗争”分析框架提出的第一项批评就是认为后者误解了1949年以后国家与农民的关系,认为后者误将新中国国家与农民的关系置于两极对立之传统模式之下,而实际上,1949年之后,中国的国家与农民之关系“既不是根本的对立,也不是简单的顺从”[2],从而,某种程度上抽掉了“底层-抗争”分析框架的事实基础。

其次,“基层-创造”分析框架指控“底层-抗争”分析框架革命意味太浓,不利于社会稳定,破坏多于建设。徐勇*基层社会与创造性政治分析框架的提出者。提出,“底层社会”一词依据精英与大众的关系而加以界定,且包含有等级统治和阶级对立的关系,他将这一对立分析框架追溯至工业革命时间,即马克思所指出的对资本的不同占有,导致社会分裂为两大对立阶级,即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他们之间形成统治与被统治、剥削与被剥削、压迫和被压迫的矛盾和对抗性关系。同时,徐勇认为“底层-抗争”分析框架还受到西方社会冲突理论影响,该理论强调一个社会当中,对权力的不同占有,使社会分裂为有权力阶级和无权力阶级,正是那些无权无势的人构成了所谓的“底层社会”。正如莫斯卡所说,“在所有社会中——从那些得以简单发展的、刚刚出现文明曙光的社会,直到最发达的、最有实力的社会——都会出现两个阶级——一个是统治阶级,另一个是被统治阶级。前一个阶级总是人数较少,行使所有社会职能,垄断权力并且享受权力带来的利益。而另一个阶级,也就是人数更多的阶级,被第一个阶级以多少是合法的、又多少是专断和强暴的方式所领导和控制。被统治阶级至少在表面上要供应给第一个阶级物质生活资料和维持政治组织必需的资金”[16]。徐勇认为,“底层-抗争”分析框架的的逻辑正在于强调统治精英与普罗大众的分裂和对立,底层民众只有通过集体反抗行为才有可能改变自己的命运,而这种反抗行为具有历史正当性和合理性。在徐勇看来,“底层-抗争”分析框架对阶级对抗和精英与大众对立的过分强调,已经无法解释1949年以后的中国社会,因为“50年代新的社会制度建立后,执政者开始根据社会制度的变化转变政治思维,从执政、建设和治理而不是革命的角度思考如何处理新的社会矛盾”。而且,那种依靠所谓无权无势的“小人物”去打击“当权派”的做法所带来的灾难和痛苦给我们留下了太多的教训。因此,“‘底层-抗争’分析框架内在的‘造反有理’的逻辑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运用是需要十分谨慎的,不可轻用,更不可滥用”[2]。对“底层-抗争”分析框架革命意味太浓、不利于社会稳定的指控十分有力,应当讲触动了其政治正确的基础。

最后,“基层-创造”分析框架认为“底层-抗争”分析框架对农民抗争行动的创造性后果未能予以足够重视,尤其是忽视了抗争行动对制度变迁的推动。就农民在历史上的作用来说,人们经常引证马克思的一段评论,马克思在论述亚洲国家的农民时,提醒人们不应当忘记,“这些田园风味的农村公社不管看起来怎样祥和无害,却始终是东方专制制度的牢固基础,它们使人的头脑局限在极小的范围内,成为迷信的驯服工具,成为传统规则的奴隶、表现不出任何伟大的作为和历史首创精神”[5]853-854。徐勇认为“底层-抗争”分析框架沿用了农民政治行为的经典模式,虽然解释了民众抗争的起因、条件和策略,但对抗争行动所引起的后果,尤其是抗争引起的制度变迁没有进行深入分析,即对农民抗争行为的创造性一面认识不足。

(二)“基层-创造”分析框架的理论建构

一般来说,先“破”后“立”是理论创新的基本思路。“基层-创造”分析框架正是在对“底层-抗争”分析框架的批评之中建立起来的。这一分析框架有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首先,重新界定当代中国的国家与农民关系。农民政治行为研究的“基层-创造”分析框架对“底层-抗争”分析框架批评的起点就是后者无法解释1949年以后中国农民的政治行为,从而试图抽掉后者的事实基础。在“基层-创造”分析框架那里,当代中国国家与农民的关系从以往那种“压迫与反抗”的两极状态下解脱出来,农民对国家的态度,不再是要以革命的、激烈的对抗方式去改变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和政治统治,也不是对国家意志和行为盲目服从,而是有自己的一套行动逻辑,即当国家的政策或体制安排不能满足农民的利益诉求时,他们便以自己的“自主性行为”冲击和突破体制的障碍,创造出新的体制和行为模式。但这种自主性行为是以不改变现存政治统治和政治制度为前提的,从而表现出与以往不同的新型农民与国家关系。

其次,以“基层社会”取代“底层社会”。“基层-创造”分析框架认为“底层社会”过于强调阶级对立和社会冲突,欲以“基层社会”取而代之。认为“基层社会”是随社会分工以及社会分化而出现,与“上层社会”相对应,主要是指与经济基础联系较多的社会领域,如直接从事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的社会民众以及与民众直接联系的管理者,包括基层和地方干部等。“基层社会”与“上层社会”之间既有矛盾和冲突的一面,也有一致与合作的一面;可能会因矛盾得不到恰当处理而陷入恶性对抗,但更多的是治理得当而实现良性互动。“基层社会”概念试图挖掘不同社会层级之间良性互动的可能性空间,强调要以建设性话语代替“底层社会”隐含的革命性话语。

最后,以“创造性政治”取代“抗争性政治”。农民政治行为研究“基层-创造”分析框架不仅将“居住”在“底层社会”的农民搬迁到“基层社会”里,也由此试图为“抗争性”的农民正名,力图证明农民的行为创造胜于抗争。认为“创造性政治”分为两种,一种是革命性创造,如通过暴力革命的方式推翻政治统治,破坏一个旧世界,但这种创造并不是经常出现和发生的;另一种是建设性创造,通过日常行为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和改善民生的体制机制,创造一个新世界,这种创造则是经常出现和发生的。“基层-创造”分析框架强调“创造性政治”应当是反映生产力发展要求和能够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的政治行为,要以邓小平提出的“三个有利于”为根本的检验标准,从而使其相比于具有破坏性的“抗争性政治”有更多的历史正当性。

三、农民政治行为两种分析框架比较

综观农民政治行为研究的“底层-抗争”分析框架和“基层-创造”分析框架,姑且不论后者能否真的能够超越前者,甚至替代前者,但二者确实多有不同。不管有意还是无意,两者至少在研究范式、研究对象和学术影响三个方面有较大差异,如表1所示:

表1 农民政治行为两种分析框架比较

第一,研究范式不同。农民政治行为研究的“底层-抗争”分析框架基本采用经典模式下国家与社会二元对立的理论分析范式。在经典模式下,农民的政治行为主要为生存伦理所支配,如果一个政权尚未将农民赶上绝路,只要还有口饭吃,农民基本上能够保持“顺从者”的状态;而一旦他们“想当奴隶而不得”的时候,则会“揭竿而起”,像“佣耕于垄上”的陈胜一样,成为反叛者。也就是说,两极化和被动性是经典模式下农民政治行为的基本特征,就与国家的关系来看,农民总是摇摆于“顺从与叛乱”之间。“基层-创造”分析框架与之不同,致力于跳出二元对立和非此即彼的农民政治行为理论分析范式,认为当代中国农民是具有自主性的积极行动者,国家与农民的关系也不是简单的“压迫与反抗”之关系,而是一旦现有体制无法满足农民的需要,农民则表现出伟大的创造力,通过一系列自主行为突破体制障碍,在满足自己需求的同时,引发制度变革,而非推翻现有体制。

第二,研究对象不同。表面看来,“底层-抗争”分析框架和“基层-创造”分析框架都致力于研究农民政治行为,但二者分别截取了不同时间段内农民的政治行为作为研究对象,从而得出了截然不同的结论。就“底层-抗争”分析框架来说,虽然裴宜理认为中国农民的抗争可以追溯至陈胜和吴广那里,但实际上,目前这一分析框架的精力主要集中于研究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农民的维权抗争行动,致力于解决当下最为紧迫的社会问题,还很少有人运用这一分析框架去研究中国古代农民的政治行为。而“基层-创造”分析框架坚持认为农民的行为创造性多于“抗争-破坏”性,则主要是基于对20世纪90年代以前,甚至是改革开放以前农民行为的分析,其所引资源,也大多如“生产力暴动”、“瞒产私分”、自由买卖、包产到户、乡镇企业、村民自治和自由流动等。农民的这些行为虽有创造性结果,但农民的这些“日常行为”或“弱者的武器”是否都能认作“政治行为”则尚有很大的疑问,高王凌用“反行为”来指称集体化时期农民的“小偷小摸”、“借而不还”、“瞒产私分”等行为,并明确指出“‘反行为’不是‘反’”,实际上,它“不是反抗,它是一个‘不反’之‘反’,它是‘小动作’,是日常生活中的猫腻”*参见高王凌2009年7月25日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的演讲“集体经济时期农民反行为分析”,以及高王凌. 人民公社时期中国农民“反行为”调查. 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6。。尽管这些“小动作”最后都起了引致制度变迁的“大作用”,但其中有的并不一定都能看作是政治行为。研究对象的不同,决定了两个分析框架之间不存在所谓的“超越”,更不存在“替代”问题,因为两者讲的不是一回事。

第三,学术影响不同。中国数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农民多数时候都是“站在齐脖深的河水中,只要涌来一阵细浪,就会陷入灭顶之灾”[17],农民所处之底层或弱势地位可想而知。但就是这样一些人,也曾爆发了无数次可歌可泣的起义、革命或抗争运动,埋藏了多少王候将相。裴宜理就认为,“中国是世界上研究抗争性政治最好的实验室……,中国的抗争性政治至少可以上溯到公元前3世纪一直到陈胜和吴广那里,并一直延续到今天”[13]。正因为如此,可以说,“底层-抗争”分析框架在今天的农民政治行为研究中仍然占据着主导性地位。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欧博文和李连江提出中国农民“依法抗争”[18],及其后于建嵘在此基础上提出“以法抗争”[19]的概念以来,在“底层-抗争”这一分析框架下更是衍生出大量有关农民维权抗争行动的所谓解释框架,但对这一分析框架质疑者却少之又少,很少有人怀疑过这一分析框架在当代中国的适用性。在这少之又少的怀疑者当中,徐勇率先提出讨论,他批评了“底层-抗争”分析框架对农民抗争的政治性的理解和强调,认为它虽然有很强的解释力,但已经无法解释1949年以后中国的政治现实[2],提出要“超越”之*见下文“基层社会与创造性政治”分析框架部分。,但是目前来说,“超越者”影响稍小一些。实际上,在群体性事件和农民维权抗争多有发生,“底层-抗争”论甚嚣尘上的今天,“基层-创造”论显得有些势单力薄。除其提出者徐勇外,就笔者所见,目前“基层-创造”分析框架主要由徐勇的学生应用为多。例如,徐勇指导的博士应小丽以《农民的自主行为与制度变迁——以1952—1992年浙江为例》为题获得了博士学位,应小丽从回答当代中国农村体制改革的两个问题:即“为什么是农民”,“为何时常集中发生于浙江”出发,以1952—1992年间的浙江省为个案,从农民日常的、微观的自主行为着手,深入考察国家建设乡村社会进程中农民的自主行为与宏观制度变迁之间的关联,阐明了在特定制度背景中,当代中国农民的自主行为推动制度变迁的内在机理和社会基础。郎友兴认为“该书*该论文已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见应小丽. 草根政治:农民的自主行为与制度变迁——以1952—1992年浙江为例.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将读者引向了学术界长期被忽视了的问题:农民自主行为与制度变迁之间的关联”[20]。强调农民行为的自主性及其对制度变迁的推动,正是农民政治行为研究“基层-创造”分析框架的核心观点。另外,还有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生陈自强以“创造性政治”为视角探讨了农民政治认同的现代性转换[21]。侣传振以农民政治行为为例*总体来看,侣传振的这篇文章从形式到内容,受到了徐勇教授2009年《农民改变中国》一文的很大影响,侣自己也承认这一点。例如,在为农民“创造性政治行为”寻找证据时,二者的例证有很大程度的相似甚至相同之处。同时,据笔者所及,徐勇教授早在2003年出版的《乡村治理与中国政治》一书中对农民“创造性政治行为”的观点就多有述及,而侣传振则于2007年左右在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攻读硕士研究生,其受到徐勇教授的影响应当不假。因此,将其归入“基层社会—创造性政治”一派估计不会有很大的风险。,分析了我国社会群体性事件研究进路的转换,认为“‘创造性政治’更具包容性,更能够解释我国农民创造性政治行为并超越‘抗争性政治’这一经典研究进路,是一种更贴合中国社会群体性事件实际的分析框架”[22]。顾金喜也是“基层-创造论”的信奉者,他将其应用于基层治理研究领域,认为基层-创造分析框架关注基层的首创性、发展性、包容性以及治理的有效性,实现了对底层-抗争分析框架的超越,强调其是完善基层治理研究范式的必然选择[23]。除上述之外,还有几篇对徐勇和应小丽的论文或著作进行的评论性短文。目前来说,“基层社会与创造性政治”分析框架的应用者均没有超出徐勇教授设定的界限,主要还处于应用阶段。所以,相对于“底层-抗争”分析框架来说,“基层-创造”分析框架的学术影响目前来说要小得多。

四、框架重构:“底层社会与抗争-创造性政治”的内涵及意义

上文提到,“基层-创造”分析框架是在对农民的不同行为进行研究的基础上,构建了一个新框架,得出了有关农民政治行为的新结论,因此,其对农民政治行为研究“底层-抗争”分析框架的“超越”是有限的,甚至可以说是不可能的。我们试图融合二者的长处,对上述两个分析框架进行重构,建立农民政治行为研究的“底层社会与抗争-创造性政治”分析框架*实际上,有关农民的抗争性行为引致创造性结果的观点,高王凌早有论述。他在《租佃关系新论——地主、农民和地租》一书中提出,农民日常一些抗租、欠租行为,“在表面规定无所更改的情况下,‘无形之中’实现了制度的修改”,不同于徐勇对农民抗争性行动的破坏性后果的担心,高王凌认为农民的抗争性行动也会带来“创造性后果”。参见高王凌. 租佃关系新论——地主、农民和地租. 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5:194-197。,其与前两种分析框架相比较,不同之处如表2所示。

表2 农民政治行为三种分析框架比较

首先,底层还是基层?当代中国到底有没有一个“底层社会”的存在,并不取决于这个词是革命话语逻辑还是建设话语逻辑,不取决于这个词是否过于“惹人眼”,而是取决于中国的现实生活中到底有没有。李强认为“中国社会分层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政治分层和经济分层的区分”,在改革开放之前,中国是“政治分层为主的社会,那时社会上经济不平等程度较低,而政治不平等程度较高,甚至存在较严重的政治歧视。改革开放以后,政治不平等程度大大下降,而经济不平等程度却大大上升。因此,中国改革以来社会分层结构的变化并不是简单地就是差距拉大的过程,而是经济上的不平等取代了政治上的不平等”[24]。改革开放前中国社会存在的政治分层或政治不平等,正是通过人为的阶级划分而实现的,而非“基层-创造”分析框架所说的是因社会分工而出现的,那些被划为“阶级敌人”的地主、富农等组成了政治上的“底层”,他们与“上层”的人民群众之间的对抗性不可避免,也不容否认。改革开放以后,人与人之间的政治不平等程度下降,但经济不平等却大大提升。在陆学艺所划分的当代中国“十大社会阶层”中,占人口42.9%的农业劳动者处于第9层,仅高于占人口4.8%的城乡无业、失业和半失业者[25]。这里要注意的是,当前农民之所以处于第九层,并不完全是由农民的收入水平决定的,而且也是由他们的农民身份决定的。秦晖认为,在当代发达国家,农民(farmer)属职业概念,意指经营农场、农业的人,与渔民、工匠、商人等职业属并列关系。但在很多不发达的社会,人们谈到“农民”时想到的都并不仅仅是一种职业,而且也是一种社会等级,一种身份或准身份,一种生存状态,一种社区乃至社会的组织方式,一种文化模式乃至心理结构。人们日常生活中所流传的农民处于“二等公民”地位,也不应当仅被看作是“戏说”而一笑了之。实际上,对转型时期的中国来说,所谓“底层”,主要是指那些在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及文化(技术)资源占有上处于劣势的人们。具体来说,包括生活处于贫困状态并缺乏就业保障的工人、农民和无业、失业及半失业者[26]。从三种资源占有的角度看,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中国农民确实属于“底层”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的是,中国“底层社会”的结构绝非是固化不变的,这就决定了其在政治上不太可能走向激进化。原因在于,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社会流动的不断加快,各类资源在不同阶层之间流转,不断地改变着各个阶层内部的组成。就农民来说,一些人用自己的勤劳和智慧,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在经济资源占有上摆脱了“底层”的地位。同时,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等制度、政策的创新,农民因身份限制而落入社会底层的现状也将得到逐步的改变,这就决定了以农民为主体的“底层社会”并不必然具有一些人所担心的“革命性”。概而言之,无论是改革开放前,还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后的今天,中国都存在因身份、等级的不同而造成的“底层社会”,尽管这个社会可能并未联系得十分紧密,但离由社会分工所形成的“基层社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其次,抗争还是创造?就农民的行为到底是以“抗争-破坏”为主还是“自主-创造”为主,“底层-抗争”分析框架和“基层-创造”分析框架各执一词。但由于他们研究的根本不是同一时期的农民行为,得出不同结论也属正常。也就是说,要真正与农民政治行为研究的“底层-抗争”分析框架对话,必须统一研究对象,即要研究改革开放以来因经济分层而落入社会底层的农民抗争行为,探讨他们的行为是“抗争-破坏”性更多还是“自主-创造”性更盛,抑或其他。实际上,农民的行为并不因其具有抗争性与冲突性而一定具有破坏性作用,裴宜理认为“在一个威权主义的政治体里,选举并不能为国家权力的滥用提供有效的制衡;抗议恰恰可以弥补这个功能——也因此抗议实际上是加强而不是侵蚀政治系统”[27]。之所以如此,裴宜理认为是由中国特殊的“权利观念”所造成。西方人追求“天赋权利”,而“在中国,权利往往被理解为是由国家认可的、旨在增进国家统一和繁荣的手段,而非由自然赋予的旨在对抗国家干预的保护机制。在此情景下,民众对行使自身权利的诉求很可能是对国家权力的强化而不是挑战”[28]。于建嵘持基本相同的观点,他认为,“中国人行使权利时,奉行一种‘规则意识’,他们针对的并不是当前基本的政治制度,更多时候在意识形态层面是与官方高度一致的,即遵循一种‘只反贪官、不反皇帝’的传统政治模式(现代则演化为‘只反贪官、不反中央’)。因此,公众的维权抗争实际上给了这个体系一些机会,使它可以不断地审查和纠正自己在现实中的偏差和错误,这反而有益于国家的政治稳定”[29]。在现实生活中,也确实有许多的政策或制度因民众的抗争而改变或创新*如张海超为“自证清白”而开胸验肺所引发的人们对职业病的关注,以及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出台。。可见,在中国这样一个有着特殊文化背景的社会当中,底层社会(农民为主体)的抗争某种程度上起到了“创造性作用”,推动了制度变迁,而不仅仅只有破坏性作用。

最后,“底层社会与抗争-创造性政治”分析框架的意义。“底层社会与抗争-创造性政治”分析框架的目的是为了与农民政治行为研究的“底层-抗争”分析框架对话。但是,与“基层-创造”分析框架不同,“底层社会与抗争-创造性政治”分析框架的目的不在于否定或取代“底层-抗争”分析框架,而是它的延伸和推进。即承认当前中国存在一个底层社会(农民是这个底层社会最大的一个群体),也承认底层社会抗争性行动的存在,但与“底层-抗争”分析框架不同的是,“底层社会与抗争-创造性政治”分析框架明确提出,以农民为主体的底层社会的抗争性行动并不止步于抗争,而是因抗争带来了体制制度的改变,即推动了制度变迁。“事实上,就我们亲身经历的事情而言,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一些社会问题上政策的改变,包括一些大的农业政策和社会政策的出台,都与底层人民的反抗是相联系的”[12]。其中就包括农民抗税导致农业税的取消,以及农民的土地维权导致的土地政策的调整等。“底层社会与抗争-创造性政治”分析框架的意义在于,一方面,促使人们正确看待农民的抗争性行动,尤其是不必以“阶级对抗”的心态对待农民的抗争行动,要认识到,农民的抗争性行动不仅不意味着他们要对抗现有体制,而且会给现有体制预留“改革的时间和空间”,为变革不合理的制度提供可能。另一方面,承认底层的存在,承认以农民为主体的底层社会的抗争性行动有创造性意义,并不意味着对其不闻不问,任其自由发展。而是要在承认的基础上,加快改革步伐,实现民众的有序政治参与。我们知道,以农民为主体的底层社会的抗争性行动的大量存在,很大程度上在于他们政治效能感过低。这种效能感意味着公民个人对其能够影响政治的信心,这种信心将在某种程度上主导着一个人的行为。一个对自己能够影响政治抱有较强信心的人,他更有可能采取法律准许的行动去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一个对此持有较低信心的人,则要么远离政治,或表现出一种政治冷漠外,他也有可能采取较为极端的方式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如2013年6月7日厦门公交车纵火案制造者陈水总、2013年7月20日首都机场爆炸案的制造者冀中星等人。。这就要求我们加快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健全农民权益保障机制,畅通农民利益表达渠道,促使他们在法治、有序的轨道上维护自己的利益。

五、结语

农民政治行为研究两个现有分析框架各有优势和不足,“底层-抗争”分析框架承认当前中国存在一个底层社会,并认为底层社会的抗争具有政治性。但没有明确提出农民抗争性行为的创造性效果,被人误解为过于强调国家与农民的对抗和冲突,而招来了批评。而“基层-创造”分析力图缓解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关系,认为由社会分工带来的“基层社会”比具有等级意味的“底层社会”更加温和,更加适合1949年以后的中国,这种想法固然好,但应当说不符合事实。同时,“基层-创造”分析框架想超越“底层-抗争”分析框架,但却故意避开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农民大量的抗争行动,而是选择了1990年代以前,甚至改革开放之前的农民行为进行分析,虽然其结论有些道理,但并不构成对“底层-抗争”分析框架的超越或代替,因为谈的不是一回事。只有“底层社会与抗争-创造性政治”实现了与农民政治行为“底层-抗争”分析框架的对话,对其进行了进一步完善,为人们更加完整地理解当前中国农民的抗争性行动提供了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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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tom Society and Contentious Politics” VS

“Grassroots Society and Creative Politics”

——Comparation and Reconstruction of Two

Analytical Framework for Peasant’s Political Behavior

Wang Keyuan

AbstractThere are two analytical frameworks for study peasant’s political behavior, which are framework of “bottom society and contentious politics” and framework of grassroots society and creative politics. The former one origins in classical mode of peasant’s political behavior, and pays much attention to the bottom society and contentious actions. While the latter one critics the former one from three aspects: (1) its misunderstanding the relation between the state and the peasant; (2) accusing its too much revolutionary meaning; (3) its ignoring the creative consequences of peasant’s contentious actions. At the same time, the latter framework has constructed its own analysis paradigm from three directions, which are redefining the relations between state and peasant in modern China; and replacing “bottom of society” by “grassroots society”, and replacing “contentious politics” by “creative politics”. Both of the frameworks are different from each other in three aspects, which are analysis paradigm, study object and academic impact. Integrating two frameworks so as to reconstruct a new framework of “bottom society and contentious and creative politics” will be of great importance for researching peasant’s political behavior.

Key words“Bottom society and contentious politics”; “Grassroots society and creative politics”; Peasant; Political behavior; Reconstruct

(责任编辑:常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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