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昀与《白田杂著》

2016-02-15 03:26张升
枣庄学院学报 2016年6期
关键词:纪昀四库王氏

张升

(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北京 100875)



纪昀与《白田杂著》

张升

(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北京 100875)

纪昀家藏王懋竑“杂著”其实只是其《白田草堂存稿》的一部分,即该书前九卷“杂著”。纪昀之父纪容舒从其同年申谦居家中抄录了此九卷“杂著”,而申氏之本则有可能是得自方苞。在四库馆开馆后,纪昀将家藏王懋竑“杂著”改编为《白田杂著》八卷而送入馆中,并最终得以收录入《四库全书》。王氏之孙王希伊曾向纪昀借阅此书,但并没有将其单独刊刻出版。因此,尽管纪昀受朝鲜使者徐滢修之托努力搜寻《白田杂著》,但最终可能并没有为其购得。

纪昀;《四库全书》;《白田杂著》;王懋竑;朝鲜

嘉庆四年(1799),朝鲜谢恩、进贺使团的副使徐滢修(号明皋)来北京购求朱子书,因在坊间未购得,便在归国前托纪昀代购四种,即:《朱子大全类编》、《朱子语类》、《朱子五经语类》、《白田杂著》。此后,两人围绕购书事一直有书信往还,直至1802年纪氏终于帮其购得其中两种[1]。另外两种的情况比较复杂,纪氏在回信中作了说明,其中谈到《白田杂著》的情况是这样的:“所委采办各书,陆续必有以报命。其《白田杂著》一种,本无是书,乃匀(昀)编定《四库》时,惜其全集之芜杂,转掩其考证之精确,为删定其书,改题此名,寔非所自编也。近其孙得官县令,闻已从匀所编刻板,当即驰书索之耳。”[2](卷六《书·与纪晓岚》附纪昀答书第一通)《四库》收录的《白田杂著》正是纪昀家藏本。那么,纪氏家藏的《白田杂著》是从何而来呢?他是否亲自改编过此书?既然纪氏家藏此书,为何却要辗转求诸外人呢?纪昀后来是否找到了此书的刻本呢?以下主要想谈谈这几个问题。

一、纪昀所藏《白田杂著》的来源

《白田杂著》八卷,王懋竑著。王懋竑(1668~1741),字予中(一作与中),号白田,江苏宝应人,清初名儒,著述颇丰,其中收入《四库全书总目》(包括著录与存目)的即有多种,而《白田杂著》即为其中之一(为《四库》收录)。该书主要为考证辩论之作,涉及内容比较庞杂,其中最主要是关于朱子学的考辨。

如前所述,《四库》收录的《白田杂著》为纪氏家藏本,那么,纪氏家藏本又从何而来呢?

四库本《白田杂著》书后有纪容舒跋文两则:“余闻宝应王予中名,未识也。后于同年申谦居处见其杂著数册,云得之方溪。爱其淹洽,因录存之。予中犹前一辈人,其词往往有根柢,可以传也。乾隆丁卯五月河间纪容舒记”、“谦居言予中尚有《白田草堂集》,推之甚至。后于李根侯案上见数册,略取读之,则诗文都非所长。此老正应以实学见耳。其菁华尽此数卷矣。乾隆戊辰三月又记”。纪容舒(1685~1764)为纪昀之父,康熙五十二年(1713)恩科举人,曾任云南姚安知府。乾隆丁卯、戊辰分别为乾隆十二、十三年。据跋文可知,纪容舒从其同年申谦居家中抄录了此书,且申氏还提到此书得自方溪。申谦居,即申诩,为纪容舒同年①。方溪,不详,本人怀疑是指方望溪,即方苞(字灵皋,号望溪)。方苞《望溪集》中有“答申谦居书”一通,可证申氏与方氏有交往。

据王懋竑《白田草堂存稿》书前所附王懋竑行状载:“桐城望溪方公年踰冠来馆吾邑……相与订交。”[3]《白田草堂存稿》中亦收有多通“与方录皋书”,信中称方氏为吾兄,而自称为同学弟。可见,方苞与王懋竑相交甚早且甚深。据行状还可知,王家在王懋竑去世后拟刻其文集(即《白田草堂存稿》),于乾隆十五年曾送一部文集(抄本)与雷鋐,请其为文集作序。鉴于方氏之名望及与王懋竑之关系,王氏家人亦有可能请方氏为文集作序,而将抄本文集送与方氏。当然,据方苞“吴宥函墓表”载:“冬十有一月,闻宝应王懋竑予中之丧,其子姓及淮南故旧皆谓铭幽之文,余义不容辞。”[4](P175)王氏家人在请方氏作墓志铭时将文集送给方氏也是有可能的。总之,申氏所得的王懋竑“杂著”数册应该是转录自方氏。前引跋文云:“谦居言予中尚有《白田草堂集》,推之甚至。”可知,申氏是见过《白田草堂集》(实际上应为《白田草堂存稿》)的。正如上述纪昀信中所说,在其编订《白田杂著》之前,世上并没有所谓的“白田杂著”一书,因此,申氏、纪氏过录的“杂著”其实只是《白田草堂存稿》中的一部分,即该书前九卷“杂著”。

纪氏跋文中还提到李根侯手上也有《白田草堂集》,这是怎么回事呢?李根侯,即李清馥,字根侯,福建安溪人,康熙朝名儒李光地之孙,官至广平知府,著有《闽中理学渊源考》等。本人推测,王氏家人有可能也曾请其作序,而将《白田草堂存稿》送给他。

二、《白田杂著》的编订

如前所述,《白田杂著》是纪昀编订的,那么,他是如何编的呢?

查《白田草堂存稿》二十四卷,前九卷均为“杂著”,而四库本《白田杂著》则为八卷,两者之异同如下:两书卷1至卷5、卷7,完全相同;除《白田草堂存稿》卷6“杂著”多收“恭记圣祖仁皇帝两事”、“曾大父泰和公炳烛编跋”两篇外,两书卷6亦相同;除《白田草堂存稿》卷8多收“题黄石斋先生书后”、“书渊明乞食诗后”、“书仲长统乐志论后”、“书乔志熙书离骚经后”、“书潘善人传后”、“洪嬴东唱和诗跋”、“题竹炉图咏后”、“题李氏双节旌表录后”、“书李树庵篆书后”、“又书李树庵篆书后”、“偶记”、“偶读私记”,卷9多收“议赈说”、“立嗣辨”、“希韩字说”、“通谱说”、“义仆王珍传”外,《白田杂著》卷8与《白田草堂存稿》卷8、9亦相同。也就是说,除了《白田杂著》卷6将《白田草堂存稿》卷6删去两篇,《白田杂著》卷8将《白田草堂存稿》卷8、9合并而成一卷而删去了十七篇外,《白田杂著》与《白田草堂存稿》前九卷“杂著”完全相同。因此,四库本《白田杂著》的改编,主要是作了一些删选,并将原书八、九两卷合为一卷。当然,改编之后,还拟了新的书名,即“白田杂著”。这也就是纪氏在信中所说的“本无是书”之意。由此我们还可以推知,纪氏家藏的王氏“杂著”肯定是九卷,而且就是《白田草堂存稿》的前九卷,否则《白田杂著》无法据以改编。

那么,这里还有一个问题:既然此书被送入四库馆中校办,作为总纂官的纪昀难道要亲自改编此书吗?

本人推测,此书是在送入馆之前由纪昀改编的,且改编之时四库馆已开馆。证据如下:

其一,四库馆中应校办之书会首先发下给纂修官审读,因此,若有改动,《四库》提要会有反映。但是,《四库》该书提要并没有提到改动的情况,这如何解释呢?这只能说明,纂修官校办时所面对的是改编好的《白田杂著》。换言之,如果是入馆后所编,那么,纂修官所校办的原书肯定不会名为“白田杂著”,也不会是八卷而是九卷,这些情况为什么在提要中均不提及?

其二,该书提要提到了该书与《白田草堂全集》(实际上应是《白田草堂存稿》)之异同,且说不清楚该书是王氏自编还是申氏所编订。如果此书与《白田草堂存稿》前九卷完全相同,则会直接指出,而不会有不知何人编订之疑。因此,从该书提要看,纂修官面对该书时,书名即已改,卷数、内容亦已改,只是不知道是何人所改编。

其三,上述纪氏信中明确说:“乃匀(昀)编定《四库》时,惜其全集之芜杂,转掩其考证之精确,为删定其书,改题此名,寔非所自编也。”这说明此书确实是纪昀重编的,而且是在修《四库》时所编,这不是与前述入馆前已改编的说法相矛盾吗?本人认为并不矛盾。纪昀是在乾隆三十八年闰三月入馆的②,四月以后在京官员才开始陆续献书入馆。纪昀在四库馆开馆期间亦曾献书,例如,《四库采进书目》即收有“侍读纪交出书目(计共二十二种)”,这里的“侍读纪”即为纪昀。不过,这次所献之书并未包括《白田杂著》。据郑伟章考证,纪氏献书有一百多部,因此,纪氏献书是陆续进行的(献《白田杂著》应该是在其中的某一次)。他在信中说是修《四库》时编的,应该是指改编此书时四库馆已开馆,而并不是指在四库馆中改编此书。

其四,纪氏为何在送馆前改编此书呢?这主要是因为纪氏希望将此书收入《四库》(其实最主要是为了让其父之跋能附书而行)。其时,江苏第一次进呈书(乾隆三十八年上半年送入馆中)中即已有《白田草堂存稿》二十四卷,因此,纪氏有可能在馆中早已看到《白田草堂存稿》二十四卷。如果对自己所藏的王氏“杂著”不作改动,则此书与《白田草堂存稿》无太多差异,甚至还不如《白田草堂存稿》(因为其只是《白田草堂存稿》之一部分)。因此,纪氏为了便于此书被收入《四库》,就将家藏王氏“杂著”作了删节,改题书名,然后送进四库馆中。需要注意的是,纪氏的删节是颇有讲究的。例如,“恭记圣祖仁皇帝两事”一篇,所记载之内容为他人之转述,不是很可靠;“题黄石斋先生书后”一篇,有涉贰臣王铎之事;“书渊明乞食诗后”一篇,谈到晋宋之际抗志不仕;“题李氏双节旌表录后”一篇,多挖去字。纪氏对以上诸篇均作了删除。这说明,纪氏在馆中对《四库》收书原则已有一定的了解,因而对王氏“杂著”中有可能犯讳或其他方面不合适的内容都进行了删节。

其五,纪氏既然作了改编,但提要中并未提及,那么,纪氏为什么不通过修改提要而提及此事呢?此书为纪昀所献,又有其父之跋,又为自己所改订,如果纪氏这样做,反而容易授以口实,让人以为纪氏一心要将此书收入《四库》,让其父留名,有偏私之嫌。因此,不如就保留原提要所说的不清楚何人所编订,让人以为有可能原书即如此。书足以自重,反而有利于其收入四库,且有利于纪跋之保留。但是,在私下来,纪氏可以说此书是自编的(如信中所言)。

其六,纪氏的改编只是一些简单的删减工作,因此,其改编可能只是在其父抄本原书上操作完成的。此后,纪氏将此改编本抄录了一部进呈四库馆,而自己只保留了改编之底本(即其父之抄本)。因此,在他将此自留本借给王懋竑之孙王希伊后,自己就没有该书的任何本子了,否则他不会为朝鲜使者徐滢修四处求人来找此书(若其曾重抄一部,即可据以抄写,而不用费时费力到处找)。纪氏在给徐滢修回信中说:“其中《白田杂著》一种,原匀(昀)家之抄本,敝通家陈粮道疑而反诘。不知止正副二本,正本已交官库,为《四库全书》之底稿,钤印秘藏,不可复得。副本为白田之孙乞去刊刻,闻已刻成。而此公萍踪无定,故匀(昀)转求印本,而敝通家以为疑也。顷已札覆之,谅亦必办矣。”[2](卷六《书·与纪晓岚》附纪昀答书第三通)正本即送入馆之本,副本即其自留之本。陈粮道(即陈观)不清楚个中情况,故对纪氏四处找《白田杂著》表示疑惑。据此我们亦可判定,纪氏借给王希伊的书是其改编过的(即信中所说的“闻已从匀所编刻板”③。否则,《白田草堂存稿》原即为王氏家人所编,何必借给他们呢?

总之,在四库馆开馆后,纪昀将家藏王氏“杂著”改编为《白田杂著》八卷而送入馆中。纪氏之所为,明显地反映了其修书过程中的偏私之心:将其所献之书收入《四库》;刻意保留其父之跋文④。

顺便还要一提的是,既然《白田杂著》是纪昀新改编的,而且是新取的书名,朝鲜人徐滢修是如何获知有此书的呢?

嘉庆五年(1800)七月,徐滢修在“与纪晓岚”信中提到:“其《白田杂著》,曾闻翁覃溪言,知于朱子书能辨别真伪,参核同异,故必欲得见。”[2](卷六《书·与纪晓岚》)徐氏可能是通过翁方纲(号覃溪)而获知此书的。《四库全书简明目录》该书提要载:“懋竑于朱子之书用力至深,而能辨别其真伪,参考其异同,不苟相附和,于经史亦多自著于心得,凡所发挥,多先儒之所未及。”此前,《四库全书简明目录》已印行,翁氏有可能将《四库全书简明目录》中该书的提要转述或抄示给了徐氏,因此,徐滢修在1799年九月“与纪晓岚”信即已提到:“《白田杂著》,王懋竑所编,闻于朱子书用力至深,能辨别真伪,参考异同。其所发挥,多前儒所末及者。”其所述与提要颇为相近。当然,《四库全书简明目录》在乾隆末年编成印行不久后,很快就传入了朝鲜。编成于朝鲜正祖朝(1776~1800)的《奎章总目》即收有《四库全书简明目录》十二本⑤。徐氏也有可能直接从《四库全书简明目录》了解到此书。不过,相对来说,其通过翁氏来了解《白田杂著》的可能性更大,因为前后两信均提到了“闻”字。

三、《白田杂著》是否刻成

王氏之孙王希伊⑥在获知《白田杂著》被收入《四库》后,曾向纪昀借阅此书,即前引纪氏信中所提到的:“近其孙得官县令,闻已从匀所编刻板,当即驰书索之耳”、“副本为白田之孙乞去刊刻,闻已刻成”。那么,《白田杂著》是否由王氏之孙刻成了呢?本人认为没有刻成,因为:就目前本人所了解到的情况看,清代并没有出现过《白田杂著》的单刻本。清人所说的《白田杂著》印本,一般都是指刻本《白田草堂存稿》的前八卷或前九卷而言的,并不是纪昀改编过的《白田杂著》之印本。例如,广雅书局于光绪二十年刻印的《白田草堂存稿》八卷,只是《白田草堂存稿》原书的前八卷“杂著”,既与《白田杂著》所收不完全一致,也没有用“白田杂著”之名。

那么,王希伊为什么没有刻成《白田杂著》呢?

《白田杂著》本是王氏著作,纪昀改编之后将其收入《四库》。王希伊在获得纪氏之改编本后可能觉得,《白田杂著》其实即据《白田草堂存稿》前九卷之简单改编,而自家早已刻成《白田草堂存稿》了,原板仍存,因而没有必要再单独刻《白田杂著》。

在此,我们有必要再了解一下王氏文集《白田草堂存稿》的刊刻情况。

据前引王懋竑行状可知,《白田草堂存稿》曾于乾隆十七年刻成。王希伊“书妻录存稿续集本后”亦载:“……壬申夏,朱子年谱、存稿正集二十四卷成。……忆初刻时阅十三年矣。……时乾隆三十年乙酉闰二月二十六日。”[5](卷2)壬申为乾隆十七年。也就是说,乾隆十七年曾刻成《存稿》正集(即《白田草堂存稿》)二十四卷,这是王氏文集的初次刊刻。后来,在原板基础上又增刻了雷鋐序等内容。增刻应该是在乾隆二十七年之后进行的,因为:乾隆十五年拟刊刻王氏文集时,王氏家人曾请雷鋐作序,但雷序直到乾隆二十七年才写成,然后刻入《白田草堂存稿》中。因此,目前所见附有雷序之《白田草堂存稿》,应该就是乾隆二十七年之后的增刻本,如《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和《清代诗文集汇编》本⑦。

此外,王懋竑还有诗文集《白田草堂续稿》,本人目前所见有两个本子:其一为国图本。国图本题名为“白田存稿续集”,无前后序跋,版式、行款与正集(即《白田草堂存稿》二十四卷)同,应该也是王氏家刻本。卷末署有“五世孙惟贤校字”,惟贤为王希伊之孙,估计刻此书当在乾隆之后了。此书一共十七卷,前十二卷均为“杂著”,后五卷为“书”(即书信)。其中卷一至十一、卷十三至十四,书口均标明卷次(如“卷之一”、“卷之二”等),但卷十二、卷十五至十七,则只标卷之囗(留空),有可能是刻版未最后完成所致⑧。此书应是临时刷印之本。其二为《清代诗文集汇编》本。《清代诗文集汇编》所收的《白田草堂续稿》,原为中华书局藏稿本,卷端题:白田草堂续稿。此书共收诗文八卷,用带格子的纸抄成,其中有修改的痕迹。其行款与国图本不同。因此,此书确实可能是稿本或誊清稿本,后又据此再誊写上版(依正集的版式),即刻成上述的国图本。

王氏家人在乾隆初年即拟刻印《白田草堂存稿》,于乾隆十七年刻成。《白田草堂存稿》在乾隆二十七年后又曾增刻过,加入了行状、雷序等内容。因此,《白田草堂存稿》自乾隆十七年刻成后,王氏家中即有存版,随时可以增刻刷印。1801年,朝鲜使团成员柳得恭在抵达北京后,第二天就去拜访了纪昀,询问徐滢修所托买书事。据柳得恭《燕台再游录》载:“……余曰:‘如《白田杂稿》可得否?’晓岚曰:‘此本寒家之本,一入官库,遂不可得。幸王懋竑有文集,此书刻入其集中,亦托人向镇江府刷印也。’”[6](P265~266)王氏为宝应人,当时宝应属扬州府,纪氏可能误认为属镇江府。纪氏在上述信中提及听说《白田杂著》已刻成,在此又说可以通过刷印文集来获得《白田杂著》,可见信中所言应属误听,可能是指《白田草堂存稿》在乾隆后期的增刻本而言的。否则,如有单独的《白田杂著》刻本,为何还要刷印文集呢?总之,王氏可能觉得《白田杂著》之改编价值不大,而《白田草堂存稿》早已刻成,原板仍存,没有必要为了其简单的差别而专刻《白田杂著》。后来,纪氏获悉王家并未刻成《白田杂著》,只好向朝鲜人解释《白田草堂存稿》中即有其内容,可以据以刷印。

那么,纪昀是否为徐滢修刷印了《白田草堂存稿》(《白田杂著》)呢?本人认为,纪氏可能并没有为徐滢修刷印了《白田草堂存稿》(《白田杂著》),因为:

其一,查韩国延世大学中文系全寅初教授主编的《韩国所藏中国汉籍总目》(全6册,2005年韩国学古房出版),其中并没有著录《白田草堂存稿》和《白田杂著》。

其二,查“韩国古典综合数据库”,没有发现有关于朝鲜人见到过《白田草堂存稿》或《白田杂著》的记载。又查张伯伟编《朝鲜时代书目丛编》(中华书局2004年版),亦没有著录《白田草堂存稿》和《白田杂著》。

其三,李朝人朴珪寿《瓛斋先生集》卷十“与沈仲复秉成”载:“王懋竑《白田杂著》几(凡)为几卷,市肆中当有之,而向亦求而未得,前后托人求之而终未见焉。此公之笃实精博,并无门户之见,最所钦服,而恨未见全书耳。”[7](朴珪寿,1807~1877),字瓛卿,号瓛斋,朝鲜潘南(今韩国全罗南道罗州)人,朝鲜著名实学思想家朴趾源的孙子,为朝鲜高宗时的重臣,官至右议政。沈秉成(1823~1895),字仲复,浙江归安人,藏书家。可见,朴氏也没有见过《白田杂著》。

至于纪昀没有为徐滢修刷印了《白田草堂存稿》(《白田杂著》)的原因,目前还不是很清楚。

四、结语

综上所述,通过对纪昀与《白田杂著》之改编关系的分析,可以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认识《四库》编修的有关问题,例如:

首先,王懋竑《白田杂著》一书,并不是由王氏自编的,也不是由其家人或弟子等有关人士所编,而是在四库馆开馆后由纪昀将家藏王氏“杂著”改编、重拟书名并送入四库馆的。《四库》收录的《白田杂著》,也就成为该书唯一的定本。显然,没有纪昀之改编,也就没有所谓的《白田杂著》一书。如果不是借助纪氏私信之所述,我们根本无从知道这一点。

其次,四库馆书的返还问题。当时未返还的原因固然有很多,其中之一是藏书者主动表示不用返还,但是,纪氏显然是希望能够返还的。尽管如此,纪氏所献之书也没有返还。可见,进呈之书未返还确实是一个普遍的现象。由此可看出,四库馆所征个人献进之书后来大多没有被返还,就不难理解了。作为总纂官的纪氏,尽管对藏书未能返还有微词,但也颇感无奈。因此,对于一般献书者而言,对所献之书未返还也肯定是无可如何的。

再次,《四库》修成后,大多数底本都交由翰林院收藏。乾隆五十七年(1792),法式善任翰林院功臣馆提调官,负责对翰林院中修《四库》余下的大量图书进行清理[8]。按常理来说,纪氏从翰林院中借出《白田杂著》再转录一部,较之辗转托人从南方搜寻更为方便。但是,纪昀在前引信中却说不好找:“正本已交官库,为《四库全书》之底稿,钤印秘藏,不可复得。”这是因为当时未清点好,还是确实受管理规定所限呢?关于此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最后,关于馆臣在《四库》修书过程中的一些偏私行为,目前四库学论著中已有所论及。例如,郑伟章、江庆柏等均已对纪昀之偏私有所揭露[9](P489~490)。显然,从纪昀对《白田杂著》一书之处理看,亦能发现其偏私的一面。因此,本文所述对前人的研究有一定的补益作用。

注释

①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孙致中等人在校点《纪晓岚文集》,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卷11载:“景州申谦居先生讳诩,姚安公癸巳同年也,天性和易,平生未尝有忤色,而孤高特立,一介不取,有古狷者风。”李卫《(雍正)畿辅通志》卷66载:“康熙癸巳科(举人),申诩,景州人。”康熙癸巳,为康熙五十二年。姚安公,即纪容舒.

②据张书才主编《纂修四库全书档案》(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74~78页)“办理四库全书处奏遵旨酌议排纂四库全书应行事宜折”可知,乾隆三十八年闰三月十一日四库馆提名纪昀任《四库全书》总办。因此,纪昀应在此后不久入四库馆.

③如果是在四库馆中改编的,则纪氏自家所留肯定为未改编之本,与此处所述相矛盾.

④《四库》对所收之书的原序、原跋一般都会予以删除,但《白田杂著》所附的两则纪容舒跋文却得以保留,应该是很特殊的情况.

⑤张伯伟认为,《奎章总目》编成于1781年(参张伯伟编《朝鲜时代书目丛刊》,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4页)。可是,《四库全书简明目录》是乾隆四十七年(1782)写定进呈的,后经赵怀玉抄出,于乾隆四十九年(1784)始印行。因此,《奎章总目》编成时间应在1784年之后.

⑥王氏之孙曾任县官者只有王希伊。王希伊,字由拳,一说字耕伯,号在川,举人,曾任陕西白水县知县,著有《清白堂存稿》十二卷、《彭衙存稿》十卷、《由拳存稿》四卷、诗集十卷。据包世臣《艺舟双楫》卷九附录三“皇清崇祀名宦陕西白水县知县告改江苏青浦县教谕王君墓表”,王希伊已在乾隆五十九年去世,因此,纪氏在嘉庆初年的信中说王氏之孙于最近任县令,有可能是误述。联系到下文“闻已从匀所编刻板”亦属误闻,纪氏在此处有误述当亦不奇怪.

⑦《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白田草堂存稿》二十四卷附行状一卷,除了多出“崇祀乡贤祠录”及“例义”等内容外,其余与《清代诗文集汇编》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白田草堂存稿》二十四卷完全相同。卷后所署的校、写者姓名亦同,可见两书所据以影印之本为同一版本。《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所收的“崇祀乡贤祠录”,其中有关于乾隆二十六年的记载;所收的雷鋐序,也是作于乾隆二十七年,均说明该本所据以影印的乾隆刻本只能是乾隆二十七年之后的增刻本。至于《清代诗文集汇编》所据以影印之本,原署为清乾隆十七年刻本,也是不对的,因为该书书前亦有雷鋐序。而且,该书书前还收有《四库全书简明书目》中《家礼》八卷、《神农本草经疏》三十卷、《说学斋稿》四卷三书的提要。这三则提要均提到了王懋竑,尤其是强调其考证之功。《四库全书简明目录》是乾隆四十九年(1784)始印行的,因此,该刻本之印行时间较《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所据之本可能更晚。该刻本封面题“王白田全集(杂著九卷,序誌六卷,书启五卷,诗集四卷),本祠藏板”,可据以推知:王氏家人原拟刻王懋竑全集,而《白田草堂存稿》是作为全集之一部分刊刻的。因此,《四库总目》“《白田杂著》提要”所提及的《白田草堂全集》,其实即指的是《白田草堂存稿》二十四卷.

⑧书中错字多,挖改之处也较多,亦可证明其为初印本.

[1]张升.朝鲜文献与四库学研究[J].社会科学研究,2007,(1).

[2](朝)徐滢.明皋全集[M].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影印标点韩国文集丛刊本,1998.

[3]王懋竑.白田草堂存稿[M].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

[4]方苞.方望溪全集[M].北京:中国书店出版社,1991.

[5]王希伊.清白堂存稿(上册)[M].抄本.

[6](韩)林基中.燕行录全集(卷60)[M].韩国东国大学校出版部,2001.

[7]韩国古典综合数据库,http://db.itkc.or.kr/itkcdb/mainIndexIframe.jsp.

[8]张升.法式善与《四库全书》[J].历史文献研究(总第29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9]郑伟章.书林丛考[M].长沙:岳麓书社,2008.

[责任编辑:王记录]

2016-10-18

本文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书籍之交:明清江南非商业性图书流通研究”(项目编号:SKZZY2015041)的阶段成果。

张升(1967-),男,广东阳春人,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历史学博士,主要从事历史文献学、明清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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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7077(2016)06-0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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