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信息透明度与企业避税关系研究

2016-11-22 04:00绵阳师范学院
财会通讯 2016年30期
关键词:密集度透明度税负

绵阳师范学院 李 燕

会计信息透明度与企业避税关系研究

绵阳师范学院李 燕

本文以我国2010-2014年深圳主板A股上市公司的财务面板数据为研究对象,分析了会计信息透明度与企业避税关系。研究表明: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与企业避税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即提高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可以抑制管理层避税行为的实施;会计信息透明度对企业避税的影响在不同产权性质的企业中存在显著差异,即相对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控股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越高,企业避税力度越小。本文研究结果以期为股东识别企业避税行为的潜在风险提供了参考。

会计信息透明度企业避税综合税负率所有权类型

一、引言

在全世界范围内,企业的避税行为都普遍存在,许多学术研究文献都认为,避税己经成为一项重要的公司决策。现在与企业避税有关的研究大多是从微观视角讨论企业避税,即会计信息透明度与企业避税程度之间的关系,从而期望股东能通过会计信息透明度,了解企业避税的程度,进而有助于股东控制经营者避税行为中的代理问题。信息直接关系到资本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抑制避税中存在的代理问题。近几年我国学者也开始从“避税的代理观”这一角度出发研究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与企业避税的关系,但尚有的研究成果较少。这可能是由于传统的避税理论没有考虑到“两权分离”的事实。在现代代理理论框架下,企业避税往往引发委托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公司隐蔽的避税行为其实没有使公司价值得到提升,同时委托人存在自利行为,进而损害了股东利益。那么如何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监管经营者避税行为可能给公司带来的巨大风险?这对现有股东而言是及其重要的。真实、充分、及时的信息与资本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直接相关。目前的研究成果显示,企业的会计信息披露程度有企业治理作用,可以制约经理人的决策,降低经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改善企业的管理制度。我国经济市场经过20年的发展,己经上市的公司在会计信息披露的考核上作了很多工作。那么这些是不是有助于改善公司的治理水平?在我国特殊的市场背景下,企业的会计信息透明度对企业的避税行为是否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文旨在从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的角度分析企业避税行为的实施情况及激进程度,从而有助于股东识别公司的避税风险,控制经营者的代理问题。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传统的避税观点认为,企业避税是将财富由国家转入所有人手中,是企业为了提升自身价值,增强企业内部留存现金,节省开支,为企业创造额外收入的一种工具。但是基于代理理论,避税的同时伴随着内部人的机会主义动机。Hanlon和Heitzman(2010)认为,公司中存在委托代理的问题,管理层会通过构造复杂的公司结构,将避税收益转移给自身,会通过不透明的避税行为遮掩其操纵利润的行为,进而损害了所有人的权益。Lee(2009)认为,避税行为掩盖了经理人对股东利益的各种侵害行为,各种坏消息不断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就会突然爆发,导致公司股价崩溃,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根据投资者保护理论,公司透明度越低,公司内部人与外部人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就会越大,有利于管理层的自利行为。刘行、叶康涛(2013)基于避税的代理观对企业的避税活动与投资效率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考察,企业的避税行为会使公司内外部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加大,使公司内外部的代理问题更加恶化,所以会计信息透明度低有利于管理者利用避税而实施自利行为。更深入的研究表明,在治理机制良好的公司,企业避税的代理成本也比较低。己有的实证经验表明,在中国特殊的资本市场中,企业的避税行为非常普遍,经理人的内部操纵也非常普遍。避税的代理观认为企业为实现避税行为往往构造非常复杂的交易,降低公司透明度以避免税务当局的检查。然而这种不透明的公司治理环境使内部人具有先天的信息资源优势。在两权分离的情况下,经理人利用在复杂不透明的避税行为,获取个人利益,侵害股东利益。此时,较低会计信息透明度就加剧了内外部信息不对称的状况,从而有利于经理人实施自利行为,从而避税可以为内部人的寻租行为提供良好的掩饰作用。如此,会计信息透明度的降低滋长了企业避税中存在的代理问题,促进了管理层避税行为的实施。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1: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会计信息透明度越低,公司避税力度越大

我国作为一个新兴市场,法律执行力较弱,国有企业属于政府的资产,政府控制企业的生产权与经营权的同时,还拥有所有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国有企业受到国家很强的保护和干预。政府作为一个特殊的组织,也为了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与支持,国有企业除了考虑经济利益外,还需要考虑诸如进行自愿性披露等社会责任方面的因素。路晓燕等(2012)发现,与非国有上市公司相比,国有上市公司具有更高的会计信息披露水平。代理理论认为,股权集中度高的企业,大股东对企业的控制力越强,企业的内部的代理成本相对越小,大股东完全会以牺牲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为代价获得私人利益。Kern(1992)通过研究证实股权结构之间的差别能够明显的反映到公司的具体避税行为之上,为了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差异做出积极响应,不同公司在避税的具体行为上存在差异性。郑红霞和韩梅芳(2008),吴联生(2009)研究发现,国有企业往往采取比较保守的避税措施,与产权关系较为清晰的民营企业相比,国有企业的避税动机更弱,税收负担更重。彭韶兵和王伟(2011)研究表明,民营企业比国有企业的税收规避程度更严重,民营企业中家族民营企业的税收规避程度比非家族民营企业更严重。因此,本文推断,不同的股权结构,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对企业避税程度的影响是不一样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往往更关注其良好的声誉和政治资本,为了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和支持,会计信息透明度相对更高。同时国有企业避税动机更弱,相对于非国有控股企业会承担相对较高的税负。因此,本文提出假设2。

假设2:相对于国有企业而言,非国有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越高,企业避税力度越低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本文拟选用2010-2014年深市主板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进行回归分析,对会计信息透明度与企业避税的关系进行探讨。在样本数据的选择中,本文遵循以下原则:(1)剔除金融保险行业的上市公司;(2)剔除ST,PT类财务状况异常的公司,此类公司由于面临着退市的风险,其税收负担水平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偏离本文研究的解释变量;(3)剔除实际控制人性质不祥的样本;(4)剔除2010年至2014年间实际综合税负率小于0或者大于1的异常样本;(5)剔除2010年至2014年间有数据缺失的上市公司,包括数据出现遗漏或者没有进行相关信息披露的公司。经过上述程序,最终获得了383个样本公司,共1915个观测值。其中,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样本数为1389个,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样本数为571个。本文的实证分析运用SPSS统计软件进行。

(二)变量定义

(1)被解释变量。企业避税程度。纵观前人己有的研究,国内外的学者基于数据的可得性和准确性,主要是以企业己公布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基础对企业的避税程度进行研究。目前在国外的研究中一般用所得税的企业有效税率(ETR)来衡量企业避税程度。ETR越低,代表企业避税程度越大,企业税收负担就越低。

而在我国税收中增值税、营业税等流转税是主体税种,所得税作为非主体税种其占比并不大。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经常需要预先垫付流转税,对企业的现金流产生很大影响,增加了企业承担的税负。因此使用所得税的有效税率并不能完全、准确的表示企业的真实税收负担状况。因此本文利用综合税负率(CTR)来衡量企业避税程度,更具有现实意义。结合企业经营过程中避税的具体空间以及现有文献,综合税负率的表达式如下,表达式中的财务数据均来自国泰安数据库。

综合税负率(CTR)=(支付的各项税费-收到的税费返还金额)/营业收入。

(2)解释变量。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根据2008年12月公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的规定,深交所每一年都会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水平从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和公平性等多个方面作进行评分,每一年都会对上市公司的信息进行充分的披露。所以,采用深交所的考评结果来衡量会计信息透明度(TRA)能更加全面地满足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要求。

TRA=1,信息披露评级结果为不及格;=2,及格;=3,良好;=4,优秀。

所有权类型(OWNER)。企业所有权类型的不同可能会使企业管理者避税动机不同。在国有控股企业中,企业的所有者与其管理者之间存在严重的委托代理问题,导致双方所了解的信息极度不对称,管理者在避税的过程中产生极大的成本,如此,企业利润减少的原因就变得不确定,到底是避税成本造成的还是管理者不成熟的经营方式。而非国有控股企业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尚不构成对企业避税决策产生影响。政府作为国有企业的拥有者,无论是财政政策下的税收收入还是国有企业自身的利润,都归属于国家。此外,政府除了考虑经济效益外,还必须顾及整个社会发展,相对于非国有控股企业来说国有企业避税动机较弱。国有控股企业的管理者的职位升迁和薪酬的提高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其行政责任,以及其在避税行为中能否有效的降低企业成本也是重要的决定因素之一,非国有控股企业的管理者自身的利益和经营管理状况密切相关,其为了企业的发展更有动机采用避税行为。OWNER代表企业的所有权类型,其为虚拟变量,当企业为非国有控股时,取值为1;企业为国有控股时,取值为0。

(3)控制变量。为了更准确的衡量会计信息透明度与企业避税的关系,根据己有文献,本文控制了影响企业避税程度的其他变量,具体如下:

企业规模(SIZE)。Zimmerman(1983)实证检验了公司规模与企业税负之间的相关性,提出“政治成本假说”,即企业面临的政治监管风险随着规模的增大而增大,规模越大的公司也可能更在乎自己的声誉,因此承担税收负担越重,避税越少。还有一种理解是“政治权力假说”,与国家政府谈判的能力会随着企业规模的增大而增大,实施避税行为的能力也会越来越强。因此,无论是“政治成本假说”还是“政治权力假说”都说明公司规模是影响企业避税的重要因素。本文用资产总额的自然对数作为企业规模的替代变量。即SIZE=Ln(年末总资产余额)。

资产负债率(LEV)。Franco和Miller(1963)提出,企业负债越多,企业承担的税负也越小,当企业的负债达到100%时,企业价值最大化。这是债务的税盾效应,由于处于高负债状态的公司,其税率较低,不用刻意的进行避税行为。本文采用资产负债率来衡量企业的债务税盾效应。即LEV=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盈利能力(ROE)。盈利能力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取得利润的能力。通常企业的盈利能力与企业所需缴纳的税金同向变化,故本文认为盈利能力与企业综合税负呈正相关关系,进而会促使企业采取更多的避税措施。本文采用净利润与净资产的比值表示盈利能力。即ROE=净利润/净资产。

公司成长性(GROWTH)。成长性是一家企业潜在经营能力的体现,具体可表现在某一会计期间企业的经营状况。一般来说,当公司的成长性较高的时候,成本控制通常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点,成长潜力较高的公司会拥有更多的投资机会,需要充足的现金流,所以企业可能产生更高的避税动机。因此,本文认为公司的成长性越好,会促进企业避税行为的实施。本文用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表示公司成长性。即GROWTH=(当期主营业务收入-上期主营业务收入)/上期主营业务收入。

固定资产密集度(PPE)。根据我国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存在多种计提折旧的方法,而在税法上,固定资产只能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折旧,因此企业可以按照对自己有利的方式选取不同的折旧方法调整企业的纳税负担。文章用固定资产净额与资产总额的比例表示固定资产密集度。即PPE=固定资产净额/资产总额。

无形资产密集度(INTANG)。根据我国税法规定,研究开发无形资产中的研究费用可以加计扣除50%,开发费用中可以资本化的支出按其支出的150%在以后年度摊销,可以减轻企业的实际所得税负担,企业避税程度可能降低。本文用无形资产净额与资产总额的比例表示无形资产密集度。即INTANG=无形资产净额/资产总额。

存货密集度(INVENT)。一方面,存货采用不同的计价方法可以调节企业的纳税负担;另一方面,企业可以调节卖出存货的多少以及卖出存货的价格或购进存货的成本来调节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进而影响企业的纳税负担。本文用存货净额与资产总额的比例表示存货资产密集度。即INVENT=存货净额/资产总额。本文变量定义如表1所示。

表1 变量定义表

(三)模型构建为验证本文所提假设1,本文建立了如下回归模型:

为了验证本文所提假设2,在模型(1)的基础上加入所有权类型(OWNER)这一变量,对因变量企业税收负担(CTR)进行检验:

四、实证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如表2是对模型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根据描述性统计结果可以看出,企业规模和公司成长性的标准差分别为1.3613和2.4665,波动明显比较大,表明上市公司的企业规模和成长性存在较大差距,其他变量数值波动不大,并且都维持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企业综合税负率(CTR)的平均值和中位数分别为0.0865和0.0595,最小值和最大值分别为0.0000和0.9912,说明企业的综合税负率(CTR)差别较大,并且平均税负较高。会计信息透明度(TRA)的平均值为2.9070,均值较高但尚未达到良好水平。公司规模(SIZE)的最小值为17.6633,最大值为26.8954,标准差为1.3613,说明不同企业的规模差别比较大,且数值的波动性较大。公司成长性(GROWTH)的最小值为-0.9777,最大值为58.3567,标准差达到2.4665,说明在样本中存在迅速成长的企业。资产负债率(LEV)均值为0.5369,盈利能力(ROE)均值为0.0841,固定资产密集度(PPE)均值为0.2547,无形资产密集度(INTANG)均值为0.0577,存货密集度(INVENT)均值为0.1368,基本上符合正常健康经营公司的情况。

表2 全样本描述性统计

表3显示了2010年至2014年1915个样本中国有控股公司与非国有控股公司各变量的基本情况。(1)国有上市公司的综合税负率(CTR)的均值和标准差均略小于非国有上市公司。(2)国有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透明度(TRA)均值和标准差均高于非国有上市公司。(3)净资产收益率(ROE)国有控股的公司平均值小于非国有控股公司,但标准差大于非国有控股公司。(4)企业规模(SIZE)、资产负债率(LEV)、固定资产密集度(PPE)、无形资产密集度(INTANG),国有上市公司均值均超过非国有上市公司。(5)成长性(GROWTH)和存货密集度(INVENT),均值和标准差均为非国有上市公司较高。

表3 不同性质上市公司各变量描述性统计

(二)相关性分析为防止自变量之间的多种共线性造成的模型误差,本文用皮尔逊(Pearson)相关系数对模型的多重共线性进行检验。根据国内外学者对自变量的相关性分析,一般界定相关系数小于0.5,统计学上理解为没有很强的相关关系。表4表明了所有样本公司观测值的各主要变量之间的关系。从本文的Pearson相关系数检验可以看出,模型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同时从表中可以看出,综合税负率(CTR)与会计信息透明度(TRA)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087,P值为0.000,小于0.01,说明会计信息透明度与企业避税程度在1%的水平下显著正相关(p=0. 000<0.01),表明会计信息透明度对公司的避税程度具有显著影响。

表4 主要变量间的相关性检验

(三)回归分析将所收集所有样本数据放到本文建立的模型中,利用spss专业统计分析软件进行实证检验的回归分析,得到线性回归各变量的系数,详见表5、表6及表7所示。根据表5的回归结果分析,本模型中选取的所有因素的方差膨胀因子(VIF)都在10以下,证明本模型中各个变量之间没有出现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且F=36.407、p<0.01,可见模型的回归结果是显著的。调整R2为23%左右,证明模型的拟合度还不错。通过对模型变量的分析可以得知,综合税负率(CTR)与会计信息透明度(TRA)的系数为0.011,P值为0.001,因此解释变量(会计信息透明度)与被解释变量(企业综合税负率)呈显著正相关,企业会计透明度每提高1%,公司的综合税负率提高0.011%。因为综合税负率代表企业避税程度,综合税负率越高,企业避税程度越低,这也说明会计信息透明度与企业避税的负相关性可能是存在的。因此,与本文假设1一致,即公司会计信息透明度越高,表明企业的避税程度就越低。

控制变量方面:(1)资产负债率(LEV)、盈利能力(ROE)、固定资产密集度(PPE)与企业综合税负率(CTR)之间呈显著负相关关系,并且回归系数在1%的置信水平下显著,说明企业的资产负债率、盈利能力与固定资产密集度都是影响综合税负的重要因素,这一结论与国内学者王延明(2003)、娄权(2007)、曹书军、张婉君(2008)等的研究结果相一致,与本文的推理一致,说明随着固定资产密集度的增大,企业避税行为越容易实施。(2)公司成长性(GROWTH)与综合税负(CTR)呈显著负相关关系,回归系数都在5%的水平下显著,说明具有较大成长潜力的公司,更加容易获取投资机会,需要的现金流更大,这时,对大量现金流的需求就促使管理者采取更多的避税措施;(3)无形资产密集度(INTANG)、存货密集度(INVENT)与企业综合税负(CTR)在1%的置信水平下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说明企业无形资产密集度与无形资产密集度都是影响综合税负的重要因素。(4)企业规模(SIZE)对企业避税的相关性不明显。

表5 总样本综合税负率与会计信息透明度回归结果

由表6可以看出:国有控股企业中会计信息透明度与企业综合税负间呈正相关关系,回归系数为0.008,在5%的水平下显著(p=0.020<0.05);非国有控股企业中会计信息透明度与企业综合税负间呈正相关关系,回归系数为0.021,在1%的水平下显著(p=0.009<0.01)。因为综合税负率代表企业避税程度,综合税负率高就表示企业的避税行为越激进,这说明无论在国有控股上市企业还是非国有控股上市企业中,会计信息透明度对企业避税均呈负相关关系,这也验证了本文的假设1。为更加清晰的检验不同所有权的企业中会计信息透明度对避税行为的影响,在模型1中加入表示所有权类型的虚拟变量,构造OWNER*TRA交叉项。

表6 不同所有权企业下综合税负率与会计信息透明度回归结果

表7是在模型(1)的基础上加入所有权类型后对模型(2)的回归结果,从中可以看出回归的结果与假设2相符,即相对于国有企业而言,非国有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越高,企业避税力度越小。所有权类型和会计信息透明度的交叉项系数为正(0.005>0)且回归系数在1%的水平下显著(p=0.002<0.01),说明在企业的所有权类型不一样的时候,不同性质的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对企业避税行为的影响存在显著不同。当企业为非国有控股时,TRA的系数绝对值会更大,说明非国有控股企业比国有控股企业采取更多的避税措施。控制变量中,企业规模对企业避税的影响依然不显著;资产负债率(LEV)、盈利能力(ROE)、公司成长性(GROWTH)、固定资产密集度(PPE)与企业综合税负率(CTR)之间呈显著负相关关系,回归系数都在1%的水平下显著;无形资产密集度(INTANG)、存货密集度(INVENT)与企业综合税负(CTR)之间呈显著正相关关系,回归系数都在1%的水平下呈显著,这与上文中模型(1)的结果一致。

表7 所有权性质、综合税负率与会计信息透明度回归结果

五、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本文的研究结论如下:(1)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与企业的避税程度呈负相关关系,即更高的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可以抑制企业采取更多的避税措施。(2)在国有控股企业和非国有控股企业中,会计信息透明度对企业避税行为的影响存在显著的差异。国有控股企业在关注经济利益的同时还需关注企业的社会责任等,为了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和支持,会计信息透明度相对更高。同时国有企业避税动机相对更弱,相对于非国有控股企业会承担相对较高的税负。在非国有企业中,经营者为了突出经营业绩,经常会通过提高公司的税后利润增加公司价值,因此管理者往往会具有更大的避税动机,从而降低企业的会计信息透明度遮掩企业的避税行为,增加企业避税。

(二)建议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本文给出如下政策建议:第一,企业应从根本上加强诚信、守法的人才培养,不断提高财务人员对税收法规的理解及纳税意识,加强经理人的职业道德培养。在企业避税行为的影响因素中管理者的个人素质起到很大的作用,因此,应该加强企业管理者人才的专业素质培养,自觉遵守税法和职业道德,提高依法纳税的自觉性。第二,在公司内部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不仅是管理者相互之间的监督,同时建立起所有者对管理者的监督意识也非常迫切。由于企业中存在不对称信息,股东常常受公司表面经营状况的蒙蔽,放松对管理者的监督,导致其为了自身的利益,实施激进的避税行为,给公司带来极大的税务风险。第三,加大企业的信息披露力度,研究中发现,目前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参差不齐,尽管大部分企业参与了公开信息的评级,但在财务报表中,投资者仅能看到一个增加或减少的数字,却无法得知其具体来源的计算方法,大大削弱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决策性。第四,企业避税的原因之一是税法及相关法律存在漏洞,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应该加强税收的立法,将现实中己存在的违法税法立法意图的避税行为明确写入法律条文中,减少立法漏洞,同时加大税收征管法中对违反税法行为的惩罚力度,在保障国家财政税收的同时,有效降低股东承担的潜在税务风险。

[1]唐建新、陈略、唐春娇:《代理成本、避税程度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财会通讯》2013年第7期。

[2]刘行、叶康涛:《企业的避税活动会影响投资效率吗》,《会计研究》2013年第6期。

[3]路晓燕、林文雯、张敏:《股权性质、政治压力和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财会月刊》2012年第4期。

[4]郑红霞、韩梅芳:《基于不同股权结构的上市公司税收筹划行为研究》,《会计研究》2008年第9期。

[5]吕敏、曾富全:《会计收益、应税收益差异、所得税税负与纳税筹划》,《财会通讯》2010年第12期。

[6]Hanlon,M.,and S.Heitzman.A review of Tax Research.Journal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2010.

(编辑 彭文喜)

猜你喜欢
密集度透明度税负
某大口径火炮系列杀爆弹地面密集度影响因素回归分析
基于改进K-means的电力数据异常检测算法
武器弹药密集度试验分组的蒙特卡洛模拟研究
“营改增”条件下建筑企业如何降低税负
智能公交人数检测方法研究
中国FTA中的透明度原则
衡量一个国家税负轻重不能光看数字
企业社会责任与信息透明度
贵阳:政府透明度居九市州之首
营改增对物流业税负的影响与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