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内生逻辑、驱动因素与金融功能效应

2018-12-06 01:50郭建辉
税务与经济 2018年1期
关键词:金融发展

郭建辉

(1.吉林大学 经济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2.吉林财经大学,吉林 长春 130117)

引 言

随着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飞速发展,其金融业务、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日益渗透到社会经济的多个方面,成为我国金融领域的重要力量。2011~2015年,我国互联网金融交易规模增长迅猛,增速在2013年达到了峰值223%。截至2015年底,中国互联网金融总交易规模超过12万亿元,接近GDP总量的20%,互联网金融用户人数超过5亿,为世界第一。*2017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白皮书,http://www.sohu.com/a/136096090_408395。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与核心是金融,它将现代网络技术、互联网精神、金融功能充分融合,构建了不同于传统金融体系的新金融模式和金融业态。随着我国经济总量的不断扩大和普通企业与用户金融需求的旺盛增长,互联网金融在我国金融业支持实体经济、创新驱动的发展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成为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一个新亮点。自2011年以来,我国互联网金融业务创新和模式发展日益加速,传统金融业互联网化、互联网新型投融资平台、第三方支付平台、互联网金融门户等快速成长起来,灵活多样的第三方支付、P2P、互联网理财、众筹、网上银行、供应链金融、互联网消费金融、互联网征信、互联网基金等金融业务和经营模式更深层次地融入到金融市场中,满足了用户支付、融资、理财和财富管理的金融需求。如在第三方支付方面,2016年第四季度,中国第三方移动支付交易规模达到18.5万亿元,环比增速17.1%。*数据来源于iResearch艾瑞咨询统计数据。从国家层面看,互联网金融发展也得到了高度重视,2014年,“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写入了年度《政府工作报告》。2015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实地考察了我国成立的首家互联网民营银行——深圳前海微众银行,并对该模式给予了肯定,提出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以小微银行和普惠金融的发展经验,倒逼传统金融改革,促进金融业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可以说,互联网金融在当前已经成为金融业甚至是整个社会经济关注的热点。

一、相关研究与述评

作为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相关的研究也一直在不断深化,众多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阐释了对互联网金融发展背景、本质内涵、模式框架、风险监管、经济影响和未来趋势的认识和探索。

在我国,互联网金融是随着整个金融业的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飞速进步而成长和壮大起来的。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背景来看,学者们一致认可互联网金融离不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产业技术进步、企业民众需求、国家层面支持等这些社会大背景。李真(2014)[1]认为,从历史性的维度审视,互联网金融的诞生与发展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和时代诉求。李继尊(2015)[2]指出,近年来,我国互联网快速普及,为互联网金融的兴起提供了庞大而坚实的网络、终端、用户和应用基础。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本质内涵来看,被广泛接受和认可的定义是:互联网金融是基于互联网精神的现代网络技术和传统金融业相结合而形成的一种新的金融模式和业态。谢平、邹传伟(2012)定义互联网金融为“第三种金融融资模式”。它既不同于在资本市场上直接融资,也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而是随着移动支付、搜索引擎与云计算技术的发展而兴起。[3]从互联网金融的模式框架来看,虽然学者们的表述不尽相同,但传统金融互联网化、P2P网贷和众筹为代表的新型投融资平台、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基于云计算和大数据征信这些模式已经得到了大家的普遍认可。从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来看,基于不同的立场,不同的学者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各自的观点,但大家一致认可要认识和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李博、董亮(2013)[4]指出,互联网金融发展面临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行业内部自律松散,外部监管及法律规范缺失;二是信用信息时效性差,违约成本较低;三是技术风险使金融网络平台的安全堪忧。魏鹏(2014)[5]提出,目前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有经营主体风险、法律合规风险、技术操作风险、市场流动风险、资金安全风险以及货币政策风险。综上所述,众多学者对互联网金融亟需监管的认识是基本一致的,然而在如何监管的问题上仍然存在诸多争议。从互联网金融的影响和趋势来看,学者对于互联网金融影响传统金融取得了共识,但影响的力度和效果则持不同的观点。郑联盛(2014)[6]认为,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业、中国金融体系的冲击是有限的。吴晓求(2014)[7]认为,在互联网金融的渗透、竞争与冲击下,传统金融业的运行模式和结构将会发生巨大变革,金融功能的效率将得到很大程度的提高。龚明华(2014)[8]认为,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银行业是相互促进、相互补充和相互竞争的关系。

在对互联网金融的研究中,众多学者开展了一系列丰富有益的探索,主要以研究互联网金融本质内涵、模式监管和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为主,这是因为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的金融业态,在我国产生和发展的时间并不长,对其根本属性和具体形式的探讨是目前的主要任务。同时由于互联网金融嵌合了互联网技术和金融的属性,从而使其放大了金融风险,因此在现有的文献中,互联网金融监管占据很大一部分。在研究过程中,学者在某些方面存在分歧,并没有形成统一的共识:如在互联网金融内涵定义方面,虽然大家认可其金融本质属性,但规范统一的定义并没有形成;如互联网金融范围边界,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或严格意义上的互联网金融是不包括传统金融业务的互联网化,即金融互联网部分,而广义的或宽泛意义上的互联网金融则包括金融互联网部分[9];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的影响,有学者认为影响巨大,是对传统金融的颠覆,有学者认为影响有限,传统金融以巨大的体量仍居主导地位,有学者则认为两者相互促进并弥补了现有金融系统的不足和缺陷,从而实现融合发展。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风起云涌,发展日益壮大,可以说,在我国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实践一直走在理论的前面。互联网金融发展离不开中国经济、金融以及互联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现有的金融制度和结构体系中存在的缺陷和市场不足,为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和“异军突起”提供了广阔的土壤。

本文立足于狭义互联网金融的视角,即以互联网平台和模式为基础,融合互联网精神和技术,具有金融本质属性并区别于传统金融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模式的新金融业态,我们也称其为第三种金融业态。在研究中,基于我国经济、金融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探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内生逻辑、驱动模式和经济增长效应。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内生逻辑

互联网金融产生于美国,但其风生水起并得到快速发展却是在我国。这主要是基于我国现有的金融体系制度缺陷和金融供给矛盾。以银行为主导的间接融资体系将金融资源更多地放置和倾斜于优质客户与大企业,国有企业和大客户获得了充足的金融资金支持,这反过来又助推银行业持续不断地获得超额利润。与此同时,更多的偏远地区、小微企业、经济个体却很难获得金融扶持与资金帮助。

(一)制度变迁视角——传统金融制度性缺陷

改革开放至今,我国金融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目前我国金融制度体系包括金融组织、金融市场、金融调控和金融监管四大部分。这一套金融制度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这一体系鲜明的特点就是国家主导型的传统金融制度,政府行政干预力量强大,以银行、证券、保险为代表的金融组织对政府具有很强的依附性,从而在金融市场资源配置中,国有企业、大型企业和优质企业具有获得金融支持与服务的优先权利。原因很简单,在中国的渐进式改革过程中,国有银行提供信贷本身是一种注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追求的目标并非是单一的利润或经济收益,而是宏观经济的增长、社会的稳定乃至国家的信誉等等。[11]现代经济发展不仅要求有服务优质企业的金融制度,同时还需要覆盖不同类型的小型企业、创业型企业和农村偏远地区的金融制度。传统金融制度变迁和演进过程中,金融制度并没有随着经济边际深入和经济总量增长而推进,反而由于强大的国有力量和制度性金融资源垄断权,阻碍了更多的金融资源向缺乏资金扶持的小微企业、创业型企业、农村地区、弱势地区覆盖和倾斜,加上对利率的管制,导致金融效率长期低下。这一制度性缺陷,需要一种新的金融制度来纠正和完善,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从制度变迁的视角来看,使现有的金融制度在演进中趋于优化,从而加深了金融创新,提升了金融效率,并对传统金融制度留下的制度真空进行了填充和修补。

(二)服务边界视角——传统金融体系不合理

长期以来,基于政府对现有金融体系的强大主导力和控制力,我国建立起了“间接为主、直接为辅”的金融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以银行业为代表的传统金融业具有强大的融资支配权和影响力,并在经营活动中获得高额的垄断利润,市场上的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在这个体系中很难获得其发展所需的充盈的金融服务。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所造成的一个主要后果就是经济与金融的脱节,其主要表现就是国有部门在不断萎缩的同时却继续占有绝对的金融资源,导致作为增量改革主要成果的民营部门遭遇发展瓶颈。[11]相对于传统金融获得的垄断金融收益,传统金融体系在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上却乏善可陈,推出的金融产品单一重复,开展的经营活动缺乏活力。互联网金融的竞争力在于服务,在我国当前竞争同质化日益加深的形势下,以产品为中心的旧模式必将被以服务为核心的新模式所代替。互联网金融的出现,给我国金融业发展注入新的“活水”,在没有时间和地域的限制下,“自金融”、“融金融”和“脱媒”使互联网金融开始不断延伸服务的边界,催生出更多的创新金融服务。通过互联网金融,网络式的个性化金融服务将实现,从而使未来的“云网银”和“巨型网银”成为可能,点对点模式和大数据服务,大大提升了金融效率和资源配置。在“云网银”和“巨型网银”体系下,市场经济的企业机构和金融客户直接在中央银行开设账户,并直接在中央银行结算,商业银行的金融融资中介功能减弱和消失,其主要业务从支付、借贷和储蓄转变为提供金融方案、金融服务和金融信息,最终构建起以服务为核心的“直接为主、间接为辅”的新金融体系。

(三)资产递增视角——传统金融供给的短缺

社会经济的发展改变着不同主体的资产拥有量,并深刻地影响着金融供给。中国正规金融制度变迁造成的制度供求不均衡是民营企业融资困境的主要原因,而这种金融制度变迁又与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实行的“赶超”战略及后果相关。[12]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总量不断增长,人均收入水平日益提高,人民生活越来越富裕,进而对金融供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计划时期的金融制度需要做出新的调整和改变。随着经济规模和收入水平的提升,整个社会、市场企业和单个经济体的资产不断递增,对金融需求也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从经济规模的角度来看,在经济发展初始阶段,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生产简单分散,规模经济较小,市场风险不高,在这种情况下,对资金集中度和降低风险的要求不高,这与我国传统的以银行融资为主导的金融体系相匹配。但随着我国经济规模的日益增长,这种体系已远远不能适应经济发展对融资的要求。当前,我国大量的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发展亟需金融扶持,由于金融供给的短缺,众多中小微企业面临着融资难的困境。从收入水平角度来看,当人均收入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时,人们对金融的需求也处于一个较低的层次,预防动机和交易动机是人们主要的金融活动,从而保证正常的生活需要和资金安全。但当居民的人均收入达到一个新的水平后,投资动机成为其重要的金融活动,人们需要更多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满足其分散风险和财富保值增值的目的。传统金融由于坐享超额垄断财富,从而形成了僵化的金融体系,在这种体系下,其提供的金融供给短缺匮乏,拥有大量财富的居民需要更多的适应其多种投资渠道的投资组合,这一矛盾促使市场探寻新的金融供给,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为金融市场需求和供给双方提供了满足相互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互联网金融业务覆盖多个领域,第三方支付、P2P、互联网理财、众筹、网上银行、供应链金融、互联网消费金融、互联网征信、互联网基金,这些金融模式提供了丰富的金融供给。可以说,以互联网金融模式为代表的新金融供给体系满足了金融市场多样性的需求,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三、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驱动因素

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出现和兴起,并在短时间里掀起一股发展热潮,从金融发展的角度来看,有着深刻的现实驱动因素。技术的进步和创新,驱动着经济主体在市场上不断转化技术成果,并形成新的生产力;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宏观背景和取得的巨大经济基础,促使政府力量和市场上经济参与体不断追逐各自的利益,构筑起了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宏观和微观驱动因素。

(一)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的驱动

近年来,网络经济产生和发展起来。伴随着网络经济的深入推进,与之紧密相联的金融业也进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以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为代表的互联网技术驱动着金融业在传统领域之外开辟了一种新的形式和业态,从而更好地服务当前互联网企业开展的多项业务。互联网技术的进步,使大数据、云计算、搜索引擎、社交网络和更多的金融业务融合在一起,这大大降低了市场信息的不对称。例如阿里金融把数据作为资产进行分析,改变了传统的资金融通模式,通过分析阿里系平台中积累的大量数据挖掘出银行所忽视的小微企业等客户群体的价值。[13]尤其是大数据和云计算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将信息与金融关键点充分嵌合在一起。大数据保证了信息的收集、整理、计算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云计算保证了海量数据和信息挖掘、加工与分析量化的高速处理能力,从而实现了网络金融数据与信息的深入挖掘,有利于制定更加完善的风险分散、资产配置和财富管理模型,进一步扩大交易规模,扩展交易边界,使金融业务和金融服务更加高效化、数字化和智能化,达到“金融创新螺旋”。

(二)小微企业和弱势地区发展的渴求

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有着数量众多的中小微企业,它们是实体经济的基础单元和“微细胞”。中小微企业和客户以及长期处于弱势的贫困地区、落后地区,在发展中由于融资渠道狭窄、信用等级不高、担保抵押能力弱、经营风险大,很难从政府主导下的国有金融体系中获得资金的扶持,因此对于寻求建立具有普惠性质的互联网金融有着特殊的渴求和强烈的驱动力。金融发展特别是普惠金融对于创业有着重要影响。[14]对于初创企业和中小型企业来说,受制于融资成本过高和融资渠道缺乏,在发展机遇广阔的市场中,很难获得资金扩大市场规模,实现其投资的意愿和行为,从而使它们在市场竞争中失去发展的机会,生存发展陷入困境。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和壮大,使金融服务和金融资源更加具有包容性,其普惠金融的特性明显。在这个体系之下,享受金融服务与产品的企业和个体不会因为创业类型、经营规模、信用等级、风险压力以及性别、种族、年龄而被排斥在外。更重要的是,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我国农村广阔的地区和人口由于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可以更加充分地参与到金融活动和金融服务中,并方便快捷地获取家庭经营所需的资金扶持和实现家庭财富的保值增值。

(三)互联网企业转型升级和追逐利润的驱使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离不开阿里巴巴、腾讯、百度、京东等互联网技术企业的推动,这些企业是互联网金融主要创立发起者和市场践行者。企业转型升级的压力和对利润价值的无限追求,驱使它们更加深入地参与到金融体系和金融活动中来。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市场趋向于饱和,阿里巴巴、腾讯、百度、京东等为代表的电商业务、社交网络、搜索引擎和电商物流业务需要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和经营项目,实现企业的转型升级,获取更多的超额利润。市场经营的压力和资产财富的追逐,加速了互联网企业不断实现业务的突破。而利润丰厚的金融业成为它们渗透和拓展业务的主要行业。目前,在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上,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京东等互联网企业跑马圈地,大举进军金融业,它们或者与金融企业合作,或者自己成立子公司,或者开展金融信息服务,金融业务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涵盖了银行、保险、证券、基金、信托、支付、征信、众筹、贷款、理财等现代金融业的大部分领域,成为了具有金融全牌照业务的大型互联网集团企业,并具有鲜明的金融集团化和金融混业经营的属性。

(四)宏观政策支持和金融当局宽松监管的鼓励

在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宏观层面的政府政策和金融监管起着重要的作用。由于金融在现代经济中居于核心地位,长期以来,我国对金融改革与发展实行着较为严格的管理,金融渐进式的改革缓慢甚至停滞不前,利率市场化和金融改革成效不明显。这导致了传统金融在发展过程中留下市场空白。基于此,金融监管当局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与发展,通过互联网金融促进普惠金融的推广,创造多样化的居民投资渠道,降低金融交易成本,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和金融效率,进而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充足的金融资源。国家政策层面释放出的利好信息提振了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信心,推动了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高效快捷的网络平台和信息处理能力,有效弥补了我国金融体系中长期存在的金融压抑和资金配置扭曲,填补了传统金融无法覆盖的市场空白,这都是国家层面和金融管理者乐于看到的。同时,当前世界经济发展速度放缓,激发中小企业的活力,提升其创新创造能力,保持经济的高速平稳增长是政府一项长期重要的任务。驱动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有助于构筑普惠中小微企业的多层次金融体系,解决这些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因此,政策层面的利好和监管当局的宽松态度,使互联网金融发展获得了国家政府的驱动力。

四、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金融功能效应

金融功能效应是从金融功能的视角,分析金融业态和金融体系的实现方式、市场效率和对经济要素的影响。在金融功能理论中有两个重要的假设:一是金融功能比金融机构更加稳定;二是金融功能居于更为重要的地位。金融功能理论学者认为,金融功能具有确立性和恒定性,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随着经济体系和市场结构的变化,金融组织与体系不断演进更新,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但在这一过程中,金融功能却在时间推移和空间变化中保持着不变性或者较小的变动性。在金融业态和金融体系变革中,金融功能居于主导地位,变革的最终目的是达到更好的金融功效。

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制度因素和技术创新促进了金融行业与互联网行业的融合发展,从而使互联网金融成为不同于传统银行业的新型金融业态和体系。相对于国有主导型的正规金融体系,互联网金融的发端和兴起与民营经济紧密相关,因此其具有鲜明的“民营金融”的特点,这一特点使其与服务于国有经济和优质企业的国有金融体系形成鲜明的对比。互联网金融将其服务客户和业务主要聚焦于传统金融体系之外的众多中小微企业和普通民众,其金融功能更多集中于支付清算、资源分配、风险管理三大方面。对于其产生的效应,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分析。

(一)市场效率的提高

市场上金融活动的根本目标是货币在不同时间和不同经济体之间的重新转移和调配,实现资金最优的配置和使用,从而提高市场效率。互联网金融充分发挥了金融和信息技术具有的功能与优势,并将两者相互融合,产生聚变效应,从而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三个显著的优势:一是信息成本优势;二是交易成本优势;三是市场客户优势。从信息成本来看,不同市场上都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金融市场在资金和货币融通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提高了市场搜寻和信息传送的成本,造成市场失灵。从交易成本来看,传统金融通过规模经济形成的边际成本递减来降低交易成本,因此国有银行不断扩张其资产规模,互联网金融则借助于日新月异的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新技术,实现交易成本的降低。从市场客户优势来看,互联网金融针对更多的市场优质客户之外的长尾群体,在长尾群体中,我国13亿多的总人口、全国不同地域都被纳入这个金融体系之中,并为其提供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大大拓展了金融服务的覆盖面。

(二)金融创新的扩散

金融创新扩散是指金融创新成果从扩散源头出发,通过一定渠道,在潜在的使用者之间传播和被采用的过程。[15]技术创新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技术经济学认为,一项创新最终的价值和意义在于实现扩散,影响更多的领域。互联网金融由于充分结合了技术进步,因此其创新更加丰富多样。从目前互联网金融的第三方支付、P2P、众筹、互联网理财、网上银行这几大模式来看,其扩散的效应日益显现,从而不断拓宽金融覆盖的广度和金融服务的深度。如以互联网金融发展最为成熟、市场规模最为庞大的第三方支付为例,最开始是为电子商务在互联网平台上进行资金支付,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又扩散到移动客户端,形成规模巨大的移动第三方支付市场,并趋于稳定。互联网金融大数据和云计算,也从最开始的数据准备、储存和管理向计算处理、提供数据分析扩展,从而使更多客户获得了丰富廉价的市场信息,降低客户金融活动中的边际成本。在更深层次,互联网金融大数据信息提供的客观真实的数据分析与结论,可以帮助企业客户进行经营决策,制定市场发展规划,拓展市场规模,获取巨额收益。

(三)市场有效价格发现

利率是资金的价格,互联网金融对金融市场上利率价格的发现提供了一种新的模式,在互联网技术支持下,交易的信息不对称和成本降低,大数据提供的丰富信息资源,使资金供给方和资金需求方能在一个更加公平、合理和透明的市场框架下进行资金的配比,从而更有利于形成市场供求双方满意的均衡利率,在这一过程中,资金的价格被有效发现。而传统金融体系下,国有银行居于垄断地位,市场客户很难获得资金供给的信息,同时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金融交易的信息成本大大增加。但对于互联网金融来说,技术进步使金融活动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可以随时随地进行金融交易,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大大降低。同时,互联网金融在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上,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并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在资产业务中,互联网金融P2P业务开展过程中,其平台提供更加公开透明的信息,从而使资金价格趋向均衡化。在负债业务中,互联网金融推出的理财产品较高的收益导致银行存款的降低和不断“脱媒”,而更深层次是互联网金融推动了活期利率的市场化,从而加速了存款利率的市场化进程。

(四)经济增长要素配置

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通过对两者之间的相关性研究发现,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有着明显的正效应,世界各国经济发展规律证明,一国金融发展在促进经济增长中发挥着显著的作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使经济增长的金融要素可以进行新的配置,提升社会资本的边际生产率,动员更多的社会资金,实现资本的集中和规模效应,加速市场“储蓄—投资”的转化率,最终实现充实经济发展所需的金融资源的目标。在当前经济新常态背景下,我国要实现新一轮经济转型升级,就要加快对落后产能的“去杠杆”,提升对科技型、创新型和新能源、新材料等为代表的新兴产业的扶持力度。互联网金融在科技型和轻资产领域强大的资源配置功能,有利于更多的金融资源进入这些行业,促进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结论与建议

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发展已经走过了初创阶段,其金融模式和业务越来越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并对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本文通过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内生逻辑、驱动因素和金融功能效应进行深入研究,得出如下结论与建议:

第一,从内生逻辑角度看,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与传统金融体系的制度缺陷、服务不足和供给短缺有着紧密的关系。国家主导下的金融体系改革进展缓慢甚至停滞,随着我国经济规模和总量的不断增大,这种内生的金融缺陷和不足阻碍经济发展的负效应越来越显著。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壮大,为弥补传统金融体系的不足和供给短缺,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提升金融配置效率,倒逼国有银行进行改革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

第二,从驱动因素角度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得到宏观和微观多重力量的推进和驱使。从宏观上分析,互联网金融的积极作用使国家政策层面和金融监管当局对其发展持鼓励和支持的态度,这使互联网金融充分享有政策和监管的红利,但随着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增多和市场边际效用的递减,加强监管是必然的趋势;从微观上分析,技术推动、小微企业渴求和互联网企业对利润的追逐共同构成了其发展的助推因素,其中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居于主导地位,因此,从金融企业和金融体系未来发展来看,加快技术创新应用对我国金融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第三,从金融功能角度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我国金融市场长期存在的效率低下、创新不足、资金价格扭曲、金融资源避实就虚具有明显的改善作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加快互联网金融发展,将促使金融资源与实体经济紧密结合,交易的可能性边界实现极大的扩展,从而更有利于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功能,加快推进“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新战略,促进我国实体经济向着又好又快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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