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岱、中原地区新石器早中期祭祀遗址对比研究

2020-01-02 01:02
文山学院学报 2020年5期
关键词:奠基遗存骨架

屈 谱

(重庆师范大学 历史与社会学院,重庆 401331)

海岱地区由于地区较大且较割裂,考古学文化划分存在有争议。本文主要研究该地区新石器时期早、中期的祭祀遗址,即主要是后李文化、北辛文化和大汶口文化时期。本文所述中原地区主要为今河南省区域,该时期主要为贾湖一期文化、裴李岗文化和仰韶文化早中期。这一阶段尚未到龙山文化时期,海岱地区与包括中原地区的其他区域之间仍存有个性,故而选取该时期进行研究,探索该时期史前宗教遗存中所反映的海岱、中原地区史前宗教信仰差异。

一、海岱地区

(一)后李文化自然崇拜

后李文化的月庄和西河遗址有两个比较特殊的灰坑,这两个灰坑中发现有炭化水稻遗存,其中月庄遗址后李文化第6期H124出土26粒,西河遗址后李文化第5期H358出土73粒。两灰坑皆在居住区外,都还发现有大量兽骨、鱼骨和石块等,填土含有草木灰和红烧土块。孙启锐先生认为这两个灰坑可能是用于宴饮或某种公共活动。[1]Gary W. Crawford先生等在《山东济南长清月庄遗址植物遗存的初步分析》一文中统计月庄遗址黍出土概率为41%,而稻谷概率为4%。月庄遗址只有两个后李文化灰坑有碳化稻谷28粒,H124就出土了该遗址92.86%,即26粒,这26粒占该灰坑出土种子总数的81%。[2]西河遗址H358出土了141粒炭化种子,其中包括73粒炭化稻,占了遗址出土总碳化稻谷的98.65%,占坑中碳化种子的51.78%,出土率为30%。吴文婉先生等认为其是一个窑址。而该遗址藜属植物出土概率却达80% ,[3]说明当时该地区农业尚在萌芽阶段。

笔者认为,这两个灰坑更似祭祀坑,在这种水稻农业产物稀缺的时期,绝大多数的水稻集中出现于这类灰坑中应当有特别重大的意义。H124位于居住区外,H358位于居住址F302内,坑中有红烧土块和兽骨,不符合粮食储备的条件,不应该是窑址,且若是宴饮活动的遗留,也不会有这么珍贵的稻谷埋于坑中。显然这类灰坑是具有特殊性,这种灰坑可能类似于以下两个遗址的现象,其一,在西安半坡遗址中发现地下埋藏有盛有粟米的两个小罐应当是祭祀“粟米之神”的祭祀遗迹;[4]其二,豫北的磁山遗址发现有八十余个埋有粮食的窑穴,且坑中常有猪、狗的骨架出土。其中H12、H14和H265三个灰坑的猪骨架均出于粮食堆积的底部,H5的粮食堆积底部则有两具猪骨架。[5]综上,我觉得不管是月庄遗址居住区外的H124还是西河遗址F302内的H358都是一种宗教祭祀的遗存,是在当时农业不发达的时期,原始先民对自然规律的未知,产生了对自然界的恐惧和幻想,通过“坎祭”来祈求天地神灵保佑自己的粮食丰产。

(二)北辛、大汶口文化灵魂观念

北辛文化北辛遗址中有两个灰坑较为特殊,其中H14口径长2.6、宽1.8、深1.2米,坑壁与底部不规整,灰坑近底部放置有分属六个个体的猪下颌骨,堆在一起,在猪下颌骨之上有石板覆盖;H51坑壁和底部为凹凸不平,底部为斜坡状,灰坑近底部有完整的两个猪头骨。[6]汶上东贾柏遗址第2层的F2,坑口为规整圆形,直径2、深约1.5米。坑口堆积一层红烧土块,其下埋有3只猪骨架,再下至底均为纯净的黄土。[7]邳县刘林遗址第二次发掘,在墓区中发现七具狗骨架,其中六具随人殉葬,一具单独埋葬。随葬的狗骨架都是侧卧在人骨架腿部上面。[8][9]414尉迟寺遗址、新沂花厅遗址也有类似的祭祀坑。西夏侯遗址的墓葬中随葬有种猪(超过食用所需蓄养的时间)的头骨。

笔者认为,上述几处遗存都应当是祭祀遗址。北辛遗址的两处灰坑H14、H51和东贾柏遗址的F2都是以猪为对象的祭祀坑,北辛遗址灰坑所埋的猪骨都是猪头骨或猪下颌骨,还要在其上覆盖石板。猪头骨或猪下颌骨这两者在后世就有财富等象征意义。而东贾柏遗址、三里河遗址一期文化遗存随葬的整猪骨架更能说明这类灰坑的祭祀功能。东贾柏遗址F2内的堆积可以分为三层,坑底以上最下一层是纯黄土,说明该坑不是一个垃圾坑,其上才是完整的三只猪骨架,完整的猪骨架可以证明该处并不是饮食的弃置堆积,而坑口最上一层为火烧土,可能是当时杀了三只猪后进行了燎祭,然后将火烧土填埋在了猪骨之上。西夏侯遗址的墓葬中随葬有种猪(超过食用所需蓄养的时间)的头骨体现了墓主人希望在阴间继续享受财富或食物。[9]414

以上几处祭祀遗存都是灵魂崇拜的反映,史前先民由于对自然界的了解不足,自身对自然界的各类事物未知而产生了恐惧,在梦境和各种突发的自然事件中,逐渐产生了灵魂的观念以及万物有灵的想法。所以在特定事件时进行祭祀以祈求保佑,而在墓葬中随葬狗或猪骨架,反映了史前先民认为逝者有灵魂存在,动物也有其灵魂,故而使墓主人在阴间也能使用。

(三)大汶口文化奠基祭祀遗址

三里河一期文化遗存中有一个袋形坑(H227),坑的口径0.8、底径1.1、深0.86米。这种袋形坑在中原地区较为常见,但在三里河遗址内只有这一处,在H227坑内0.6米-0.86米深的地方埋着五具完整的幼猪骨架。[10]13在充州王因遗址的大汶口文化早期遗存中,F3房址西边3米的地方发现有一个小坑,坑内有一具狗骨架,在此坑的外边还有一堆猪骨,狗骨架、猪骨堆和F3处于同一层面,发掘者认为前两者可能是这座房子奠基遗迹。

关于三里河遗址H227的性质,遗址大报告《胶县三里河》作者认为这个袋状坑可能是一个猪圈。笔者不赞成这一观点,因为H227中猪骨的填埋方式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这五头幼猪的分布是分层的,1号猪骨架距坑口深0.60米,2号猪骨架距坑口深0.80米,3号猪骨架距坑口深0.70米,4号猪骨架距坑口深0.81米。5号猪骨架距坑口深0.86米。[10]13如果H227是猪圈,五头幼猪因某些原因正好死在坑中,那为什么五头幼猪的骨架分布有上下之分呢,若第一头幼猪(5号猪骨架)已经死于猪圈之中,为什么不将其拾出丢弃,反而将其就地掩埋于猪圈之中,并继续养殖幼猪?这不符合常理,笔者认为这是一个祭祀奠基坑,H227紧挨F202(大报告中称H227打破F202,但通过观察大汶口文化Ⅱ区探方土可以发现H227只是相挨近,却有一部分打破也可以认为是在房屋旁挖坑时占有一部分墙体),同属大汶口文化遗存,可能是房屋进行祭祀或奠基的遗址,这种分层奠基的情况在后面的登封王城岗遗址一号奠基坑得以展现,同属圆形袋状,坑内分为二十层,已发现七具成人、青年以及儿童的人骨架,第三层填埋一个儿童,第四层填埋一个成年男性,第五层填埋一个青年女性和一个成年男性,第六层填埋一个青年女性及两个儿童。[11]奠基类的祭祀遗址在新石器时期较为常见,如半坡遗址中的人头奠基为代表的奠基人祭或用来祈祷居住平安祭祀“粟米之神”的奠基遗迹,[4]又如王因遗址大汶口文化早期遗存的狗骨架、猪骨堆,也在一座房址F3附近,明显是一处奠基祭祀坑遗迹。

奠基遗址反映了在当时社会生产力较为低落的时期,史前先民对于自然和未知事物的恐惧和无知,使得人们在建筑或进行活动之时进行奠基填埋牺牲,用以献祭祖先或神灵,祈求获得保佑;或者直接将灵物填埋,祈求其保佑。

(四)灵物崇拜

东贾柏遗址的北辛文化遗存中,在23座墓里除去7座儿童墓以及1座迁出墓,剩的15座墓中有17具人骨,其中拔除侧门齿者就有10具。[7]大汶口文化其他遗址中也大量存在敲拔侧门齿的习俗,法国纪录片《失落的部落》中记录了非洲安哥拉南部慕库巴勒人拔掉门牙的习俗,他们已经不知道这一习俗的起源,只有一个传说称这些门齿是有生命的,它们会在晚上离开人体出去,天亮再回到人体,这些门齿是污秽的,所以才要拔掉它们,但是慕库巴勒人通过这种牙齿的“改造”使得他们可以发出奇特的哨声。

胶县三里河遗址一期、二期有些墓葬中在尸体的口中含有玉琀,其手中握有獐牙或蚌器,且有些有穿孔。[12]《周礼·天宫·天府》中记载“大丧共(供)含玉。”也就是国君驾崩要含着玉下葬。其他各级臣民因身份不同而有含壁、含珠、含米、含贝等。《抱朴子》中也称“金玉在九窍,则死人为不朽”,体现了古人对于玉琀的重视,认为其是保持人体不腐的灵物。另外在三里河遗址一期遗存中共有66座墓葬,其中32座手握獐牙或长条形蚌器,出土概率为48.48%,接近一半。汶上东贾柏遗址第2层遗迹中有一灰坑H13,坑口南北长2.85、东西宽3.85、深0.8-0.9米。坑内堆积填土中含有陶片、石器、骨器等,较为特殊的是坑中还有完整的地平龟。[7]

笔者认为,北辛文化、大汶口文化遗址中常见的拔掉门齿的习俗很有可能与慕库巴勒人所做的相似,拔掉门齿可能最初是用来在狩猎或其他特殊活动中产生奇特的哨声,后来逐渐忘记了原始的起源,而将门齿晚上逃出人体而沾染污秽作为了这一习俗的解释,这种传说当然体现了一种万物有灵的思想,将门齿赋予了灵魂的观念。三里河遗址墓主口中含有的玉琀,与手握的獐牙和长条形蚌器、东贾柏遗址灰坑H13的地平龟、都应该是与门齿一样被赋予了灵魂,这类物品我们也可以将其称为灵物,包括奠基活动中使用的牺牲。

二、中原地区

(一)贾湖、裴李岗文化灵魂崇拜

贾湖遗址中发现10个较为奇怪的狗坑,其中6个在墓地区,4个在房址中或房基附近,[13]贾湖遗址的三个分期都有所发现。另外在遗址H187南的垛泥隔墙下发现有一副较为完整的龟壳,以及H37F3D8柱洞底部发现有鳖1个,一期四段灰坑H107的坑底出土较完整的一龟二鳖。

遗址大报告中将这10个狗坑称之为狗祭坑,认为将这些狗骨架埋在墓地区的原因是用于保护整个墓地,而房基旁的狗祭坑属于其它特殊仪式。笔者认为贾湖遗址时期,狩猎生活占据重要地位,狗作为狩猎工具随葬,使得墓主在阴间也能使用狗来狩猎,而葬于房址周围的狗骨架。与在墙下和房址附近的龟甲一样,估计是作为奠基所用。以上的狗骨架、龟甲不管是随葬或是用于奠基,都是灵魂观念的体现,人们赋予这些动物或物品以灵魂,使之在阴间为人类服务或者保佑家宅建筑稳固。

位于河南郏县的水泉寨遗址属于裴李岗文化,该遗址二期遗存墓地发现有两个烧土坑,其中大的烧土坑位于墓地第七、第八排间,坑内只有许多的乱石块,没有发现其它遗物;另外一个小的烧土坑在西边墓地的东部区域,该坑内有少量兽骨和烧土堆积。[14]水泉遗址二期遗存的墓地中发现的两个烧土坑,应当不是坎祭遗址,不是燎祭,燎祭祭天,而这在墓间应是祭人,应是燔祭。墓中有陪葬品出土,说明已存在有灵魂的思想,故而进行燔祭。

(二)裴李岗文化自然崇拜

豫北的磁山遗址有八十余个埋有粮食或树种的灰坑,且常常有猪、狗的骨架(H5、H12、H14、H265猪骨架位于粮食堆积底部)。[5][15]有学者认为磁山遗址中发现的装有粮食的窑坑可能是半地穴的房屋,但笔者认为如果是房屋内放置了一些粮食,怎么可能是平铺在坑内的堆积形式,而是应该分布于一角,不应该与动物骨骼混合在一起,所以应当是一种祭祀遗址,磁山遗址发现多种遗物组合,可能是当时祭祀语言;卜工先生便认为该遗址中的祭祀坑应当为祈求丰收的坎祭。方坑中遗留的草木灰和红烧土块等,应该是燔烧祭天的遗迹,而坑内的粮食和猪、狗等骨架是陷祭形式。所以磁山遗址葬猪的宗教意义是很有道理的,同坑埋的粮食也必然与宗教活动有关,两者都是祭祀的奉献,而不是被贮藏的实物。

(三)图腾崇拜

后岗一期文化西水坡遗址M45中有蚌壳摆塑的一龙一虎图案,另外还有两组动物图案,虎、鹿、龙和蜘蛛以及龙、虎图案。三组图案位于同一层位上且距离相近,应当为同一时期遗存且相关。[16]

在发掘简报中,发掘者对这三组蚌饰图案的推断为祭祀45号墓的祭祀遗址。[16]另有学者认为M45及另外两个蚌饰图案组成的是一个大型的祭祀活动遗址,男性墓主是一名觋。笔者认为M45就是一个墓葬,认可丁清贤等先生《关于濮阳西水坡蚌壳龙虎陪葬墓及仰韶文化的社会性质》[17]一文中所述,西水坡遗址M45主人是部落首领,蚌图是墓主人所统治或附属部族的图腾。其中鹿的蚌饰堆积所体现的对鹿的图腾崇拜可能与北方红山诸文化地区有关,西水坡遗址鹿崇拜可能是来自于北方赵宝沟文化及其周边文化。

仰韶文化晚期的青台遗址已有复杂的祭祀区,遗址东祭祀区中有九个陶罐所构成的北斗九星图案,附近还有圆形祭土台、3个瓮棺以及一个埋有非正常死亡骨架的祭祀坑。[18-19]天文祭祀、祭祀台以及祭祀坑说明在仰韶文化中晚期已经出现较复杂的祭祀活动。

三、海岱、中原地区祭祀遗址现象异同

海岱地区与中原地区都属于中国北方地区的黄河流域,但是区域间环境等因素仍是较为悬殊,所以两地区在龙山文化之前的新石器时期早中期的祭祀习俗有部分差异也有部分相近,如这两个地区都存在有自然崇拜、灵魂崇拜和奠基祭祀等宗教活动,两者关于自然崇拜的祭祀坑遗存都出现较早,应当与原始农业的萌芽相关;都常用狗、猪陪葬或祭祀,反映其灵魂崇拜;但是中原地区对祖先的燔祭出现较早,且在仰韶时期就出现了较为明确的祭祀场所,如西水坡和青台遗址。以上说明不同地区由于自然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史前宗教等社会方面的发展有所差异,中国文明起源符合苏秉琦等先生所论证的多起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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