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法律视角看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的规范管理

2020-01-07 08:08杨文通吴玫谢钰石孙泽富
现代职业教育·高职高专 2020年7期
关键词:合作项目校企职业院校

杨文通 吴玫 谢钰石 孙泽富

[摘           要]  随着我国步入新时代,职业教育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发展绕不开的课题,校企合作必须深化、管理必须规范。以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在校企合作过程中的实践为范例,从法律视角提出职业院校规范管理校企合作的思路,确保职业院校校企合作规范、有序推进。

[关    键   词]  法律视角;职业院校;校企合作 ;规范管理

[中图分类号]  G717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0)07-0120-02

一、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办学的基本形式

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其重要特征在于职业性,从产生之日起,就与市场密不可分。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必须借助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才能够培养出市场需要的人才,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发展绕不开的课题,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必须深化、管理必须规范。

(一)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自身发展的需要

随着我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着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1]。这样就要求职业教育的育人机制是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过程要按照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相衔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相衔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相衔接的方式,让企业深度参与协同育人,实现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

(二)校企合作应贯穿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全过程

职业院校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2]。职业院校应该建立从人才培养方向、专业设置、治理体系到招生改革、学生管理、教学管理、后勤服务等全方位的校企合作体制机制,确保企业在与职业院校合作过程中得到应有的保障。

(三)校企合作在职业院校中应规范管理

职业学校和企业开展合作,应当通过平等协商签订合作协议[3]。从微观角度看,校企合作是与一个个企业在具体事项上的合作,不但涉及校企合作双方利益的取得,还与学生利益息息相关。对合作项目的目标任务、内容形式和权利义务等内容必须明确,根据合作内容,需要確定合作的履行方式、履行期限等,这属于职业院校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院校应该从决策、执行、评估、责任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确保校企合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职业院校校企合作规范管理的实践

本文以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为例,通过对校企合作管理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为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的深度推进提供借鉴。

(一)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的探索实践

1.创建了相应的合作形式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坚持“深耕轻工,融入贵安,服务贵州,开放发展”办学定位,在校企合作方式上不断创新,形成了服务自身人才培养的校企合作形式。主要有产教融合综合体、职业培训基地、校企协同创新中心、政校企共享的信息平台和产教融合联盟等合作形式。

2.建立了一套校企合作的管理体系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的校企合作管理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及一套从决策到执行、再到结果运用的一套管理体系。制定了《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办法》等专项文件,成立了由贵安新区政府、合作企业和学院领导组成的校企合作委员会,并设置校企合作处承担学院校企合作管理职能,以及每个校企合作项目设校企合作项目组,确保学院校企合作工作从顶层设计到每一个项目实施均有机构负责。

3.完善了校企合作的过程管理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经过多年实践,逐渐完善了校企合作工作的过程管理。在过程管理过程中,明确了校企合作项目审批程序,建立了一套磋商、初审、考察、终审、立项、协议签署的整个工作流程,将校企合作项目在协议签署前实施严格审查。并对合作项目的过程管理作出规定,建立了一套项目报备、项目评价、项目协作、项目中止和项目终止管理流程,将校企合作项目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阶段都按程序管理。

4.组织了校企合作的工作评价

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的目标管理体系中,对二级部门的考核涵盖了校企合作工作的考核,校企合作工作的完成情况纳入职能部门和系部年终考核的内容,成为对部门工作认定的内容之一。同时在校企合作过程管理体系中,对校企合作项目的执行情况实行项目评价,评价结果纳入专项绩效考核,兑现绩效奖励。

(二)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

1.校企合作主体不适格

法律关系主体是决定合作双方约定的事项是否有效的前提条件之一,在校企合作的前期阶段,学院的管理者忽视相关法律问题,在校企合作主体上,让不具备签约主体的二级系部作为合作方对外签约,且对合作方的主体资格审查不严,导致在合作过程中企业不执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学院没办法追究对方责任。

2.校企合作内容超越了法律许可

在职业院校没有生均公用经费和对校企合作没有专门的文件明确规定之前,校企合作进行人才培养过程中,就是没有履行报批手续,同意企业另外向学生收取费用问题,其内容超越了法律许可。

3.校企合作过程监督主体缺失

学院实施院系二级管理,在以前的校企合作管理中,由于部门职责不够明晰,学院系部与职能部门之间经常出现管理“真空地带”,校企合作协议签署后,协议执行由项目单位自主决定,学院职能部门不好管、不愿管,导致校企合作过程监督主体缺失。

4.顶岗实习管理出现“双主体”

从学院的管理机制来看,学生的顶岗实习管理属于教务处的职责,但顶岗实习又属于校企合作中的一个环节,特别是在校企合作工作起步过程中,合作形式大多都以顶岗实习模式开展。在既往的工作管理中,系部也习惯于向教务处报备顶岗实习的相关工作,以至于学院校企合作处在管理校企合作数量最对多的顶岗实习企业时常常摸不清底数。

三、职业院校校企合作规范管理的法律分析

职业院校的校企合作工作是一种办学行为,是职业教育独具特色的办学行为,对校企合作双方来说还是一种合作的法律关系,本文拟从法律层面来谈职业院校如何规范管理校企合作工作。

(一)校企双方主体的认定

企业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参与校企合作,促进人力资源开发[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校企合作应该是职业院校与企业双方法人之间就共同育人、合作研究、共建机构、共享资源等方面进行的合作。职业院校在对企业主体认定,应该包括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與学校合作的企业主体是否为存续的法人;二是合作企业的法律许可经营范围是否具有与学校合作的资格;三是合作企业已有的经营业绩是否具备与学校合作的能力。这是职业院校在企业有合作意向后,对企业资质进行审查,只有审查合格后,学校方能进一步进行校企实质性合作谈判,目前职业院校合作企业的类型一般为生产型企业。

(二)校企合作双方权利义务的界定

校企合作,职业院校追求的是人才培养质量,而企业则是想达到利润持续增长的目标,在校企合作合作协议中,应明确校企合作的目标任务、内容形式、权利义务、履行期限等关键内容。职业院校在与企业的谈判过程中,双方都要本着实现校企双赢的目标,就合作内容、合作事项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进行具体协商,将校企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当承担的主要义务都纳入合作协议中,校企合作协议对合作双方权利义务的明确,是校企合作成功的重要基础。基于保护学生利益原则,校企合作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有一条原则性条款,即:校企双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向学生另行收取、分摊任何费用。

(三)校企合作双方协议的签署

校企合作协议一旦签署,形成对校企双方合作事项、合作内容的确认,对校企双方就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从职业院校管理的层面看,在校企合作协议签署前,需要按管理期限完成学校内部审查报批流程,校企合作协议拟稿后,法律顾问的法律审查、报院校行政决策会议审核、重大事项需报院校党委会审核,报批流程完成后方能与企业签署合作协议。

(四)校企合作实施的过程管理

职业学校和企业应建立校企合作的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价制度,定期对合作成效进行总结,共同解决合作中的问题,不断提高合作水平,拓展合作领域[5]。校企合作过程管理,包括校企合作项目报备、项目评价、项目协作、项目中止和项目终止等内容,对职业院校内部来说是管理问题,从校企合作双方来说是义务的履行,是法律问题。严格校企合作过程管理,让校企合作双方对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避免出现问题拖而不决,酿成合作纠纷。

(五)校企合作项目的评估反馈

校企合作,就是校企双方对校企合作项目共同努力,实现双方预期确定的目标。通过项目周期的工作,项目实施的情况,对校企合作项目的评估,将合作项目的目的、执行过程、效益、作用和影响纳入评价内容。通过评估,了解合作项目预期目标是否达成,合作项目是否有利于人才培养,合作项目的主要效益指标是否实现。如果项目合作失败,通过分析评价找出失败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为新项目决策和管理提出建议,促使职业院校的决策者、管理者和实施者在校企合作上找到更加科学的方法和策略。

四、结语

通过对校企合作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对项目合法性、合规性的审查,确保职业院校校企合作规范、有序推进,达到校企双赢。

参考文献:

[1][2]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Z].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9-02/13/content_5365341.htm,2019-02-13.

[3][4][5]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8〕1号)[Z].教育部网站,2018-02-12.

◎编辑 陈鲜艳

猜你喜欢
合作项目校企职业院校
职业院校财务会计网络化建设
智慧课堂混合式教学模式在校企合作订单课程中的实施与探索
对民办本科院校应用型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研究
中学生生涯规划教育校企合作模式的探索与实践——以晋江市紫峰中学为例
中学生生涯规划教育校企合作模式的探索与实践——以晋江市紫峰中学为例
新时期职业院校档案管理的思考
加拿大大学合作教育模式及其启示
International Collaborative Programs in Software Colleges of China
第二届中国—南亚博览会签订254个项目
他信现身利比里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