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开启民法典时代

2020-06-20 12:56法制日报朱宁宁法人彭飞
法人 2020年6期
关键词:总则人格权民法

◎ 文 《法制日报》记者 朱宁宁 《法人》全媒体记者 彭飞

万众期待之下,中国由此进入民法典时代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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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众期待之下,5 月28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部具有民族精神、时代特色的民法典就此诞生,中国由此进入民法典时代。

民法典共7 编,1260 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这是新中国历史上首个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这是一部最有烟火气和生活气,贯穿个体生命从出生到死亡,覆盖农、林、牧、副、渔全行业,关涉衣食住行,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反映人民意愿,体现社会共识“最大公约数”的“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法典之所以伟大,在于由伟大的时代所造就。从诞生于启蒙时代的《法国民法典》到百年之后的《德国民法典》,无不闪耀着时代铸造之光辉。中国民法典,历经70 余年孕育,“在系统总结制度建设成果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汇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民事立法和实践经验。

66年磨一“典”

2016 年秋季,已经83 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起草人之一、北京大学民法教授魏振瀛,在住进重症监护室之前,把自己的学生们叫到了面前,用最后微弱的力气,给他们讲了自己对未来民法典立法的看法和建议。进入重症监护室后,他已经说不出话了,仍示意自己的学生,给他讲讲民法典编纂已经进展到什么程度。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是魏振瀛的博士后学生,也是在场的学生之一。在最近的一次线上民法讲座中,分享起这个故事,王轶一度哽咽。

魏振瀛入院之际,民法典编纂工作已经箭在弦上。2015 年3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2016 年6月底,确定了“先总则编、后分编”的立法体例。

2017 年3 月15 日,民法总则如期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完成了民法典编纂“两步走”的第一步。2020 年5 月28 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比预期延迟两个月正式面世,开启民事法律新时代。

这部寄托了几代民法学人期盼与梦想的新中国首部民法典,66 年来,前进一段,搁置一段,有的学者从黑发熬成了白发,但推动它早日面世的接力棒从未停过,从老师到学生,从学生到学生的学生……

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中所言,民法典编纂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但民法典绝不是一个时代的成果。

根据党中央的工作部署,编纂民法典的起草工作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牵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法学会共同参与。6 家机构成立民法典编纂工作协调小组,并成立民法典编纂工作专班。

从宣布启动编纂至最终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10 次审议,10 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累计收到42.5 万人提出的102 万条意见建议,3 次组织全国人大代表研读讨论。诚如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原院长王卫国所言,民法典并非立法机关或是专家学者的“个人成果”,而是“集国人智慧成伟大法典”。

“两步走”完成编纂工作

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

民法典编纂一直受到党中央和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节点上,编纂一部符合中国国情、体现时代特色、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黄薇说。

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党和国家曾于1954 年、1962 年、1979 年和2001 年先后4 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

2014 年10 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此次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五次民法典的起草工作。按照工作计划,编纂民法典采取“两步走”的工作思路进行:第一步,制定民法总则,作为民法典的总则编;第二步,编纂民法典各分编,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和修改完善后,再与民法总则合并为一部完整的民法典草案。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具体部署,2015年3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立法工作机构认真开展研究,广泛深入调研,采取多种形式听取意见建议,不断对草案进行完善。2017 年3 月,民法总则出台,完成了编纂民法典关键性的“第一步”。2018 年8 月,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审议,迈出“第二步”。2019 年12 月底,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与此前通过的民法总则“合体”,完整版的民法典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20 年5 月22 日,民法典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审议期间,根据各方面意见,草案又做了100 余处修改,其中实质性修改40 余处。

值得一提的是,编纂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的民法典,离不开坚强的领导核心和科学的思想指引。坚持党的领导,一直是编纂民法典工作的基本原则。民法典编纂工作自2015 年启动以来,始终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进行。2016 年6 月,2018 年8 月,2019年12 月,习近平总书记3 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就民法典编纂工作所作的请示汇报,对民法典编纂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民法典编纂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和基本遵循。

体现时代特点

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不仅能够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成果和制度自信,促进和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也能为人类法治文明的发展进步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因此,民法典带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点。

民法典总则编第一条就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一项重要的立法目的,体现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鲜明中国特色。同时,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在各个分编中也都有所体现,比如,在合同编体现契约自由、信守契约精神,通过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中的一些规定弘扬家庭美德,等等。同时,民法典还体现出鲜明的社会主义特色,如物权编中明确规定了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国有财产受法律保护等等。

法律是时代精神的体现。民法典中的很多规定都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征,对新时代中的新问题做出及时回应。比如,为适应新发展理念的要求,民法典不但在总则编中确定了绿色原则,强调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要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同时在物权、合同、侵权责任等各分编中也都加以体现。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民法典吸收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成果,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规定,删除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为“三权分置”后承包地经营权流转打牢法律基础。

此外,对电子合同的订立、履行进行规定,回应有关基因编辑等新技术带来的问题……民法典还有针对性地回应了信息社会、技术进步所带来的新法律问题。

尤为需要提及的是,对于今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民法典在监护、征收征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国家订货合同等方面,也新增了一些有针对性的内容。

良法善治。在全面总结我国的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基础上,民法典对现行民事单行法律进行系统编订纂修,从而为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基础性的法律规范。不论是财产关系的纠纷、婚姻家庭的纠纷,还是继承关系的纠纷,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基本法律依据。民法典为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纠纷,为推进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基层治理提供了基本遵循。

民法典在于由伟大的时代所造就 新华网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也是信用经济。编纂民法典对于促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意义重大。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民法典确立了多个基本制度,比如,在物权编中明确了物的归属,在合同编中规定了多达500 多条的具体交易规则。这些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民商事领域基本法律制度和行为规则,为各类民商事活动提供基本遵循,从而有利于充分调动民事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有利于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实现制度创新

根据编纂民法典的指导思想,立法机关确立了“编纂式立法”这一重要理念。这就意味着此次编纂民法典并不是制定全新的民事法律,而是在大体结构框架下对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科学整理;但也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法律汇编是不对法律进行修改的。编纂民法典,是对我国现行的、制定于不同时期的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和人格权方面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全面系统的编订纂修,形成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孙宪忠介绍说,此次编纂民法典,一方面去除了现行民事法律制度中的一些重复规定,另一方面对不适应现实需要的现行规定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同时对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因此,制度创新是此次编纂民法典的特色。

在充分吸收现有民事法律的立法成果和司法实践中长期积累的经验基础上,民法典新增了很多制度。比如,新增有关居住权的规定、规定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强化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侵权责任、强化网络侵权责任、规定了离婚冷静期,还规定了遗产管理人制度等。

与此同时,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也是此次民法典编纂的一个突出特点。据了解,民法单编纂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先后10 次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累计收到42.5 万人提出的102万条意见和建议。对于各方意见,立法机关都认真进行了研究。针对公众比较关心的,比如小区的治理问题、性骚扰的防治问题、高利放贷的禁止性问题、个人信息保护的问题等,草案都作了规定。

新华社记者 高洁/摄

“可以说,此次编纂民法典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凝聚着社会生活规则的最大共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介绍说,立法机关努力倾听人民心声,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注意吸收学者们的最新研究成果,将审判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合理裁判规则条文化,借鉴了很多国外民法立法的合理成分。同时,还时刻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并及时作出回应。

全方位保护人民权利

民法典号称“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每个人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经济活动,都离不开民法。注重保障民生是此次民法典编纂的鲜明特点,以人为本是此次民法典编纂始终坚持的原则。为了切实回应人民的法治需求,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民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护民事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的民法典,既是人民权利的宣言书,更是维护人民权益的保障书,对权利的保护贯穿整个民法典。

如何把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规定得更好、写得更丰满,使民事权利得到更好的保障,让人民享有更多更实在的权利,从而生活得更加有尊严,是此次民法典编纂的重要目的。为此,民法典全面聚焦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和经济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全面加强了对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的保护,形成更加规范有效的权利保护机制。

在总则编专章规定了“民事权利”,提炼出民事主体享有的各种民事权利进行集中宣示。此后的各个分编,围绕具体的民事权利保护进行了具体规定。比如,针对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的问题,通过法律形式为见义勇为者“撑腰”;对保护网络虚拟财产作出规定,细化网络侵权责任;针对疫情期间家长隔离在外、孩子在家无人照料等紧急情况,进一步完善监护制度,为孩子们提供更多保障;等等。这些规定,处处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立法为民的理念。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对人格权进行系统的规范。这也被视为民法典的最大创新突破。“保护人格权、维护人格尊严,是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任务,是对于党提出的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精神的贯彻,也是对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要求的落实。”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民法研究会副会长、黑龙江大学法学教授杨震指出,人格权独立成编,对于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不断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意义重大。

盛事铸典,作为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民法典必将成为21 世纪里程碑意义的民法典。民法典的制定和实施将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根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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