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层权力、内部控制与企业创新

2021-10-28 12:23祝素月
关键词:管理层变量权力

祝素月,顾 双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会计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创新作为一种有效的竞争手段,不仅能改变企业现有的经营模式,还能帮助企业形成核心竞争力及可持续的价值创造,因而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十分重要。然而,现实的问题是我国企业创新能力水平并不高。《2020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中国2020年的创新指数排名与去年持平,均为第14位,第二次进入前15名,但该名次与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并不相匹配,在创新投入水平方面也远低于德国、英国、美国等国家。因此,从微观的角度探究影响企业创新能力的因素就显得很有必要,许多学者也对此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讨。

现有关于企业创新能力影响因素的讨论集中在企业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两方面。在外部影响因素方面,余明桂等(2016)[1]认为,产业政策能显著提高被鼓励行业中企业发明专利数量,陈红等(2019)[2]认为,政府补助、税收优惠对企业创新绩效有激励作用。在内部影响因素方面,陈爱贞和张鹏飞(2019)[3]认为,境内并购与跨境并购均能促进企业创新,且跨境并购的创新效应更强,孟庆斌等(2019)[4]认为,员工持股计划能够促进企业创新。由于人才是企业创新的关键资源,且企业经营决策主要由管理层做出,因此,管理层特征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成为近年来学者们的研究重点。例如,虞义华等(2018)[5]认为,发明家高管对企业研发投入、创新产出及投资效率具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李钧等(2020)[6]认为,管理层能力对企业创新绩效具有促进作用。

管理层作为企业重要的决策者,除了自身要具备沟通、决策等综合能力,还需要下属的密切配合,即管理层要有一定的权力。管理层权力的配置体现了一家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机制,配置程度的差异影响着企业的经营行为与经营决策,而内部控制是否会对管理层权力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关系产生影响,目前还没有学者进行研究。基于此,本文以管理层权力这一角度为切入点,探究管理层权力对企业创新的影响以及内部控制在不同产权性质下对两者的调节作用,以期进一步丰富关于企业创新影响因素方面的相关文献。

本文的研究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丰富了企业创新影响因素方面的相关文献;第二,从企业创新这一视角为管理层权力增强的经济后果提供了新的证据;第三,进一步考察了内部控制在不同产权性质下如何调节管理层权力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关系,为提高企业创新能力提供思路。

一、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管理层权力与企业创新

对于管理层权力的定义,权小锋等(2010)[7]认为,管理层权力是管理层执行自身意愿的能力,且其一般是在公司内部控制出现缺陷,外部缺乏相应制度约束的情况下,管理层所表现出超出其特定控制权范畴的深度影响力。一般来说,当管理层权力增强时,管理层的“话语权”也得到增强,更容易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而企业创新作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引领宏观经济转型的第一动力,管理层权力的增强是否会对其产生影响,学术界并未对此得出一致结论。

众所周知,管理层的薪酬往往与公司业绩相挂钩,即当公司业绩较好时,管理层往往能获得更多收益。而企业创新离不开人力、物力等资源的大量投入,管理层作为企业的领导者,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的创新投入力度。Hillman和Dalziel(2003)[8]认为,管理层权力的增大会对董事会及监事会形成反向控制,通过盈余管理等操作减少研发投入强度,从而获得更多的个人收益,即管理层权力的增大抑制了技术创新。另外,Hirshleifer等(2012)[9]认为创新活动不同于一般的生产性活动,它具有长周期、高度不确定性及异质性等特点,并且企业创新很容易失败。为了使自身的声誉不受影响,管理层容易利用自身权力降低对研发的投入力度,降低自身对风险的承受水平。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假设1:

H1:管理层权力与企业创新负相关。

(二)内部控制的调节效应

管理层理论[10,11]认为,管理层有能力和动机运用权力进行寻租,影响甚至操纵自己的薪酬,进而给企业创新带来负面影响。用制度来抑制这种腐败现象得到了广泛研究并被认可。Damania等(2004)[12]认为制度越完善,腐败的机会越少。周美华等(2016)[13]认为,内部控制不仅能够规范与监督代理人的行为,还能够对各种违规行为进行惩戒进而抑制腐败。卢锐等(2011)[14]研究发现,内部控制的实施约束了管理层的自利行为,提升了公司的业绩。另外,完善的内部控制也能够督促管理层进行创新,避免其因害怕失败而减少研发创新活动。

在我国,由于特殊的国情和历史背景,不同产权性质的企业在很多方面都存在差异。相比于国有企业,我国非国有企业的机制更加灵活,公司的所有者对管理层的腐败行为更加敏感。为了防止管理层产生腐败行为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公司的董事会及监事会往往会采取严格的内部控制来限制管理层权力的增强。因而,在非国有企业,内部控制与管理层权力负相关,即完善的内部控制能够抑制管理层权力过大,进而抑制管理层权力对企业创新的负面影响。而对于国有企业,胡明霞等(2015)[15]认为,我国地方国有企业的管理层在权力增大时,一方面其主观意愿上可能更倾向于从持续稳定健康的角度经营企业,更有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的动力;另一方面在外部条件上,管理层权力的提高更有助于形成内部“权威”,而这种权威使其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时更具有效率优势,即管理层权力与内部控制正相关。另外,在中央政府控制的国有企业中,由于高管权力来源的“政治性”及“代理特性”决定了其无法保证由拥有“企业家精神”的人控制企业,并无动力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甚至更容易产生“高管堑壕”行为。因此,在国有企业中,内部控制并不会对管理层权力产生抑制作用,进而也抑制不了管理层利用自身权力通过寻租来影响企业创新的行为。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假设2与假设3:

H2:在非国有企业中,内部控制有效性能够缓解管理层权力对企业创新的负面影响。

H3:在国有企业中,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能缓解管理层权力对企业创新的负面影响。

二、研究设计与变量定义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2010-2019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在样本的选取过程中,做了以下筛选:(1)剔除金融类上市公司;(2)剔除ST、*ST及PT类公司;(3)剔除数据缺失及重复的样本;(4)对所有连续变量进行1%和99%分位的缩尾处理,以消除极端值的影响。通过样本筛选,共计得到12 033个观测值。

(二)变量定义

1.被解释变量

被解释变量为创新投入(RD),当前学术界主要采用专利产出加1取对数的方式和研发投入力度来衡量企业创新水平。冯根福和温军(2008)[16]在文献中指出,创新产出的可比性较差,较少受管理层的控制且容易受外生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文参考徐悦等(2018)[17]的做法,以创新投入(RD)作为企业创新的衡量指标,即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数值越大则表明企业的创新水平越高。

2.解释变量

解释变量为管理层权力(Power),目前学术界对其衡量尚未达成一致意见,本文参考刘剑民等(2019)[18]的做法,选择总经理任职年限Tenure、两职合一Dual、董事会规模Boardsize、内部董事比例Insider、管理层持股比例Mgshder衡量管理层权力的来源和公司治理对管理层权力的监督约束,并按照主成分分析方法将五个指标合成管理层权力指标。

3.调节变量

本文以深圳迪博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指数的对数(IC)来衡量内部控制。

4.控制变量

本文参考徐悦等(2018)[17]、周冬华等(2019)[19]的做法,将资产收益率Roa、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Top1、营业收入增长率Growth、资产负债率Lev、上市年限Age(上市年数加1取对数)、现金水平Cash(年末货币资金占总资产的比重)作为控制变量。

(三)模型构建

为了验证假设1,本文采用如下OLS回归模型,并控制了行业效应(Industry)和年度效应(Year):

RDi,t=α0+α1Poweri,t+ΣControls+Σind+Σyear+ε

(1)

模型(1)检验了管理层权力的大小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其中,RD为被解释变量,代表企业的创新能力水平。Power为解释变量,代表企业管理层权力的大小。该模型为线性回归模型,当α1为负且显著时,表明管理层权力会阻碍企业创新。

为了测量内部控制的调节作用,本文参考温忠麟等(2005)[20]对调节作用的研究,在模型(1)中加入内部控制(IC)指标,并将其与管理层权力交乘,构建模型(2)来验证假设2和假设3。

RDi,t=β0+β1Poweri,t+β2ICi,t+β3IC*Poweri,t+ΣControls+Σind+Σyear+ε

(2)

三、实证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从表1可以看出,衡量企业创新水平的变量RD的标准差为0.04,这说明企业间的创新投入差距并不大。解释变量Power的最大值为3.29,最小值为-3.50,标准差为1.30,说明企业间的管理层权力大小相差较大。另外,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Top1的标准差为13.99,这表明企业间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差距较大。其余变量也均处于正常范围内,不存在异常值。

(二)相关性分析

表2给出了主要变量的相关性分析,采用的是pearson相关系数。从表中可以看到,企业创新水平RD系数的符号与显著度初步支持假设1。除解释变量外,控制变量Roa和Cash能够显著增强企业的创新水平。此外,控制变量Top1、Growth、Lev与Age也会影响企业创新水平,且影响方向也完全相同,与大多数研究结果相一致。为了检验模型设计的可靠性,本文对各变量进行多重共线性检验,检验结果平均VIF为1.35,表明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无需对模型进行调整。

(三)回归分析

表3为回归结果表,(1)、(2)、(3)列分别用以检验H1、H2和H3。其中,第(1)列中,Power的系数为-0.002 2,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表明管理层权力越强,越会阻碍企业技术创新,H1得以验证。在第(2)列非国有企业子样本中,Power的系数仍然显著为负,而IC与IC*Power的系数均显著为正,说明管理层权力与企业创新之间负相关,非国有企业加强内部控制能够缓解管理层权力对企业创新的负面影响,H2得以验证。第(3)列国有企业子样本中,无论是Power、IC还是IC*Power均不再显著,说明内部控制对管理层权力与企业创新的负向调节作用在国有企业不显著,H3得以验证。

四、稳健性检验

为了保障研究结果的可靠性,本文进行如下稳健性检验:(1)参考王烨等(2012)[21]的做法,本文将管理层权力指标替换为内部董事比例(Power_1)对模型进行回归;(2)为了缓解内生性问题,本文将被解释变量滞后一期(L.RD)重新验证管理层权力与企业创新两者之间的关系;(3)将企业创新替换为研发支出占总资产的比重(RD_1)对模型进行回归,验证三者之间的关系。

回归结果(表4)的第(1)、(2)与(3)列表明管理层权力对企业创新有抑制作用。第(4)列表明在非国有企业,内部控制能够负向调节管理层权力对企业创新的负面影响。第(5)列表明,在国有企业中,由于内部控制与管理层权力交乘项的存在,导致了本该对企业创新产生负面影响的管理层权力转变为对企业创新产生正面影响,扰乱了回归结果,且其交乘项结果为负,表明在国有企业中内部控制并不能抑制管理层权力对企业创新的负面影响。上述检验结果与前文回归结果无实质性差异,说明前文分析是合理的。

表4 稳健性检验

五、研究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本文基于2010-2019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数据,从企业创新的视角检验管理层权力的影响,并进一步分析了内部控制作为有效外部监督机制的调节作用。实证研究发现:(1)管理层权力对企业创新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即当管理层权力增大时,会利用自身权力进行寻租使自己利益最大化,进而抑制企业创新,且在一系列检验之后研究结果依然成立;(2)相比于国有企业,在非国有企业中,内部控制缓解这种抑制作用的效果更显著,即完善的内部控制能够抑制管理层的寻租行为,进而负向调节管理层权力对企业创新的负面影响。

(二)建议

根据以上研究结果,本文从以下三个方面提出建议:

1.企业应理性分析和正确评价管理层权力大小,认识到管理层权力的增大给企业创新带来的负面影响,应客观给予管理层合适的权力,避免因管理层权力过大影响企业创新。

2.企业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用制度约束管理层各种寻租腐败行为,使管理层的权力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缓解管理层权力对企业创新的抑制作用。

3.企业应设置合适的激励制度,鼓励管理层加大创新投入力度与创新产出,缓解管理层因不想承担创新失败风险从而不愿进行创新的情况,促使管理层从主观上愿意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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