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职业教育法视域下高职钢琴教学改革探析

2023-01-11 02:38吴秀琴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2年2期
关键词:教育法钢琴技能

吴秀琴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艺术教育学院,福建 福州 350025)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于2022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为我国的职业教育发展带来新的历史机遇,受到职业教育界和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关注。修订后,新职业教育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规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分属不同类型,地位同等,要求职业教育同普通教育在各个方面统筹推进、协调发展,在升学、就业、发展等方面具备和普通教育相同的竞争力。这些将对今后职业教育的发展带来深刻变化,同样也对高职钢琴教学提出新的要求。高职钢琴教学需要认真领会新职业教育法修订对人才培养带来的挑战,主动求变,大胆创新,推动教学改革,为国家培养越来越多的高素质技术技能钢琴人才

一、新职业教育法视域下高职钢琴教学面临的挑战

职业教育法颁布后,对加强职业技能人才培养,推动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职业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越来越显著,社会各个方面对职业教育的发展也提出了更高的期待,另一方面,职业教育的问题和短板也越来越明显。新职业教育法顺应形势要求,深入总结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成果和经验,进一步明确了职业教育的目标定位,拓展了职业教育的发展空间,强化了政府、学校和企业在发展职业教育方面的责任,对包括钢琴教学在内的高职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挑战。主要有学生来源多样化、培养层次本科化和就业环境专技化的挑战。

(一)学生来源的多元化

新职业教育法实施后,各地将本着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的原则,因地制宜建立起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考试招生制度。同时,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也将在招生计划中采取单独考试或确定相应比例的办法,用于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这样的话,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定位,就将在招生制度的设计层面得到落实,从而也使高职音乐专业学习钢琴的学生生源更加多元,这些生源可能有来自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具备比较扎实的文化功底、有志往音乐专业发展的五年专学生,也有可能是完成中等职业教育后具备一定钢琴技能、有志往音乐专业发展的学生,还有可能是完成普通高中教育后报考高等职业院校音乐专业的学生,学生来源的多样化使得接受不同类型教育的学生在相应的职业知识和技能准备上存在不同特点,这将成为未来高职钢琴教学改革应当关注的重要问题。

(二)培养层次的本科化

新职业教育法实施后,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和高等职业学校教育仍为职业学校教育的两个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也仍然分为大学专科层次职业教育和大学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但,大学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通道将有新的拓展,新职业教育法明确,本科层次职业教育除原有设立本科层次的职业院校外,还可以在专科层次职业院校设置本科职业教育专业,也可以在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本科职业教育专业。这表明,职业学校的学生将在原有基础上,得到更多接受职业本科层次教育的机会,这从法律层面畅通了学生接受高层次职业教育的发展通道。但这既是职业本科教育的机遇,也是职业本科教学的挑战,高职音乐专业的教学需要探索什么样的教学目标、教学模式、教学策略适应于职业本科教育的需要,使接受职业本科教育的音乐专业学生比接受职业专科教育的音乐专业学生具备更高的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这对于钢琴教学而言同样是极大的挑战,未来的钢琴教学应该如何区分职业本科和职业专科的教学,探索出职业本科的钢琴教学模式,这将成为钢琴教学改革的重要课题。

(三)就业环境的专技化

新职业教育法实施后,于职业学校毕业生而言,更加注重专门技术的就业环境将进一步形成。具体来说,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用人单位在招考、录用、聘用人员时,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参与公平竞争的条件,规定用人单位在招考、录用、聘用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明确技术技能要求,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的重要条件。并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此外,法律还明确规定,国家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这表明专门化的、具有过硬技术技能的人才将在未来的就业环境中更受青睐,对高职音乐专业学习钢琴的学生而言,这需要他们加强自身钢琴技术技能的培养,以适应未来日益专技化的就业市场需要,为职业发展创造更多条件和机遇,对高职钢琴教学来说,探索如何有效培养培训学生形成钢琴技术技能,将成为高职钢琴教学改革的重要问题。

二、新职业教育法视域下高职钢琴教学的基本目标

新职业教育法颁布后,面对学生来源多样化、学历层次本科化和就业环境专技化的挑战,需要牢牢把握好新职业教育法总则中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促进就业创业的核心要义。高职钢琴教学要紧紧围绕我国新职业教育法核心要义,把培养高素质钢琴技能人才作为教学过程中贯穿始终的主要目标。钢琴是一个艰深的乐器,钢琴课又是高职音乐专业中的必修课程,实现这一目标,不能一蹴而就,必须通过科学严谨的训练,才能使学生在校的三至五年内,较为熟练地掌握钢琴演奏技能,直至培养为钢琴技能人才。教学过程中,需要制定科学、严谨的教学大纲,同时也需要制定全面、系统的教学计划,严格加以落实,实现培养学生的钢琴弹奏技能、应用知识技能、自我超越技能等基本要求。

(一)培养扎实的钢琴弹奏技能

钢琴弹奏技能是高职学生学习钢琴需要掌握的最为重要的内容。学生在掌握扎实的钢琴基础理论知识和相关文化素养的同时,提高钢琴弹奏能力应是高职音乐专业学生学习钢琴的主要目标。因此,高职院校在钢琴教学中,要通过落实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持久训练学生的钢琴弹奏技巧、即兴伴奏能力及自弹自唱的能力,使学生掌握稳定、扎实的钢琴弹奏技能,并且通过不断强化课堂教学效果和课后督促练习,进一步巩固学生的弹奏能力,以此体现出高职音乐专业的钢琴弹奏能力优势。

(二)练就过硬的应用知识技能

钢琴应用知识技能是高职音乐专业学生学习钢琴必须具备的专业基础,同时是高职钢琴教学中最为基础的内容,是保障其钢琴专业技能发展的根基。所以,高职院校在培养高素质钢琴技能人才过程中,必须夯实学生与钢琴相关的音乐基础理论,例如:乐理、和声、中外音乐史、钢琴教学法等,以及钢琴即兴伴奏、自弹自唱等方面的实用性技能,使其具备扎实的与钢琴专业相关的知识素养,并且在实际教学工作中,促使学生灵活地应用这些知识技能。只有这样,高职音乐专业毕业学生在各种用人单位和工作岗位中才能够充分发挥应有的钢琴弹奏才能。

(三)习得能动的自我超越技能

高职院校培养学生的目的,最终是让学生在没有教师帮助的情况下,能够凭借在校期间掌握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适应就业环境的需求,进一步自主学习,不断实现自我超越。高职钢琴教学同样如此,在校学习只有短短的三至五年时间,仅仅让学生掌握基本的钢琴知识和弹奏技能远远不够,关键还是要让学生学习掌握自我提升和职业发展的能力。一方面要培养学生自我学习能力,养成自我学习的习惯,促使学生不断自我学习,不断扩大知识面,形成更为全面的具有延伸性知识结构的能力;另一方面要培养自我创新能力,促使学生善于思考,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且能够具体地实践和超越。只有这样,高职音乐专业学生不管是主修钢琴专业还是选修钢琴专业,不论是升入本科教育还是走上社会就业,都能够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实现超越。

(四)德技并修的课程思政

新职业教育法强调立德树人,德技并修,要培养学生的钢琴从业品格,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深入挖掘,让“思政元素”融入到高职钢琴教学中,一是介绍我国钢琴艺术发展的历史,让学生从钢琴在我国的历史发展历程的学习中培育家国情怀,二是在教学中融入社会时事和热点,帮助学生加深自身职业与社会的贴合度,以不断自身的专业发展道路,三是介绍钢琴大师的成长历程,例如介绍德国作曲家贝多芬,一生饱受病痛、贫困、孤独等折磨,但仍顽强不屈地进行作曲和演奏,最终成为“交响乐之王”,以及我国著名的作曲家“冼星海”,通过名人事迹介绍帮助学生塑造坚强的品格和爱国情怀,在钢琴家事迹学习中寓德育于教学,锤炼从业品格。

三、新职业教育法视域下高职钢琴教学改革的建议

新职业教育法实施后,随着高职生源结构的多元化、学历培养层次的本科化、就业市场环境的专技化,势必对高职院校钢琴教学提出更高的要求。当前,高职钢琴教学的存在诸多问题,比如,钢琴专业课程的设置在音乐学专业建设中的目标定位不够明确,教材内容没有针对学生音乐基础不同而分类编排,课程教学模式传统单一难以激发学生的主体热情,教师队伍中兼具演奏技能和教学能力的师资参差不齐。因此,高职钢琴教学只有从理念、内容、方法、实践、评价等方面作进一步改革,贯彻“学生主体”的教学理念、选择“分类差异”的教学内容、探索“务实可行”的教学方法、实现“校企融合”的教学实践、建构“就业导向”的教学评价,以适应高职钢琴教学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一)贯彻“学生主体”的教学理念

职业教育法要求,职业教育是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而实施的教育。因此,高职钢琴教学改革首先要牢固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将学生作为教学研究对象,把重视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爱护学生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把学生健全人格的培养、综合素质的储备、应用技能的掌握、学习能力的提升、实践本领的增强作为教育教学的重点。并针对新职业教育法实施后生源更加多元的实际,注重在教学过程中既坚持要面向全体,又要注意差异,让不同基础、不同禀赋的每一位学生个体,都能得到应有的贴心教育,使每一位学生个体都能在自己原有的基础上得到新的进步和发展。

(二)设置“分类差异”的教学内容

职业教育法要求,职业教育要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应当根据职业分类、职业标准、职业发展需求制定教育标准。因此,为适应这一新的教育发展方向,高职钢琴教学要对教学内容作进一步的优化,做到有共性、有个性。有共性是指让学生掌握必备钢琴基础理论知识和音乐文化素养。有个性是指对学生不同群体的职业发展方向,进行精准分类并制定差异化的教学内容和课程设计。对于有志备考本科甚至研究生的,除训练其扎实的音乐基础和弹奏技巧外,还应合理安排其文化课学习时间;对于有志走上社会从事音乐教学的,重在训练其具有一定基础的钢琴演奏能力、即兴伴奏能力、自弹自唱能力、钢琴课程教学法和课堂教学能力;对于有志走上社会从事专业演奏的,重在训练其高超的演奏技巧及音乐表现力;对于有志走上社会从事钢琴产业的,则重在训练其音乐文化的现场管理和业务拓展能力。总之,学生的职业发展方向不同,钢琴教学的侧重点也应不同。只有从学生不同职业发展需求出发,合理优化教学内容,才能让高职钢琴教学更加贴近社会实际,增强教学针对性。

与此同时,还应根据学生不同的钢琴基础,分别制定科学、严谨的教学大纲。针对业余钢琴考级过8至10级的学生,要制定一套有助于他们提高钢琴演奏技能的教学大纲,从练习曲、复调、古典主义时期的奏鸣曲到各时期、各国作曲家、各种体裁、题材的(除古典主义奏鸣曲之外)外国作品以及近现代中国作品等等,训练学生演奏技巧的同时,不断扩大学生的视野;针对业余钢琴考级8级以下的学生,以提高钢琴弹奏技能为主,训练钢琴教学能力为辅,根据这一目标制定适合他们演奏水平的教学大纲;针对从零开始的学生,要制定一套能使学生快速入门,及时跟上高职音乐专业钢琴课所需要达到的钢琴弹奏技能的教学大纲,加强对他们的基础训练,增加他们的练琴时间,促使他们尽快跟上班级教学节奏。

(三)探索“务实可行”的教学方法

制定了教学大纲,还应基于上述三类不同钢琴基础的学生,按照学生在校3至5年的规划,制定全面系统、务实可行的教学方法。一般来说,第一年至第三年的计划以上述第二、三类学生为主,为必修课;第四至五年以上述第一类学生为主,为选修课。第一年以提高所有学生的钢琴基础为目标,适当加入自弹自唱能力的训练;第二年在提高钢琴基本功的同时,辅以钢琴即兴伴奏的教学;第三年以《小学音乐教材》中的歌曲为主,让学生弹奏正谱伴奏,或对歌曲即兴伴奏进行自弹自唱,正谱伴奏、即兴伴奏、自弹自唱三管齐下,全面增强学生的钢琴弹奏能力;第四、第五年为钢琴选修,以提高钢琴演奏技巧和音乐表现力为主,为学生提供表现的舞台,举办音乐会、选送参加钢琴比赛、做艺术指导、合唱伴奏等等,为高一级院校输送人才做准备。

(四)实现“校社融合”的教学实践

职业教育法要求,职业教育应当注重产教融合,实行校企合作。落实这一要求,高职钢琴教学要更加注重校社融合,也就是学校教育与社会训炼要努力做到有机融合、无缝对接。当前,高职钢琴教学都有安排学生毕业前夕进行一定时间的实习,但对照新的职业教育要求还是远远不够,接下来应在“订单式”培养和实践性教学上多下功夫。所谓“订单式”培养,就是高职院校与相关行业协会、文化企事业单位合作,报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为这些单位量身定教,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学生毕业即就业;所谓增加实践性教学,就是在学校课堂教学的同时,广泛联系中小学、幼儿园、青少年宫、琴行、演出单位等,为学生提供展示自我、经受锻炼的平台,高频率、高质量、制度化地让学生参与社会实践,使学生不断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动手操作的能力。从而,进一步彰显高职钢琴教学的办学特色,提高高职院校学生的就业能力。

(五)融入思政元素的教学设计

新职业教育法强调立德树人,德技并修,要培养学生的钢琴从业品格,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深入挖掘,让“思政元素”融入到高职钢琴教学中,一是介绍我国钢琴艺术发展的历史,让学生从钢琴在我国的历史发展历程的学习中培育家国情怀,二是在教学中融入社会时事和热点,帮助学生加深自身职业与社会的贴合度,以不断自身的专业发展道路,三是介绍钢琴大师的成长历程,例如介绍德国作曲家贝多芬,一生饱受病痛、贫困、孤独等折磨,但仍顽强不屈地进行作曲和演奏,最终成为“交响乐之王”,以及我国著名的作曲家“冼星海”,通过名人事迹介绍帮助学生塑造坚强的品格和爱国情怀,在钢琴家事迹学习中寓德育于教学,锤炼从业品格。

(六)建构“就业导向”的教学评价

职业教育法要求,职业学校应当着眼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突出就业导向,建立健全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当前,高职院校普遍建立了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但是对于钢琴教学的体系化评价尚不多见,可利用实施新职业教育法的良好契机,以就业为导向,推动建立高职钢琴教学质量评价制度,分别从学校、教师、学生三个层面进行评价。对于学校,重点从钢琴专业设置、教学内容安排、教学师资配备、教学方法导则等几个方面进行评价;对于教师,重点从专业素质、教学能力、师德师风、学生认可等几个方面进行评价;对于学生,以能否适应社会需求、获得用人单位好评作为主要标准,重点从毕业就业率、专业对口率、职业稳定率、薪酬提升率、家长满意率、社会满意率等几个方面进行评价。通过建立并实施钢琴教学评价体系,不断提升高职钢琴教学质量,大力培养高素质钢琴技能人才,为实施新职业教育法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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