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技术经济融合的工程总承包价值创造研究

2024-03-13 09:01温洪英刘彩周驰
中国工程咨询 2024年3期
关键词:承包方幕墙咨询

文/温洪英 刘彩 周驰

一、引言

自建国以来,基本建设工程发承包模式通常为施工总承包。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提出推行工程总承包,并要求政府投资工程带头推行。但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工程计价规则还是建立在施工图发承包基础上,用施工总承包的思维推行工程总承包,未达到预期效果。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 T/CCEAS 001-2022》[1]的发布,为工程总承包模式提供了计价计量依据,也为真正实现工程总承包的价值创造了条件。其中总价包干的主要计价原则,十分考验平衡技术和经济的能力。因此,如何借助新规范,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发挥技术经济融合的价值,从而实现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提质增效,是现阶段亟需研究的课题。

二、技术经济融合的含义

工程建设活动中,“技术”是指基于雄厚技术底蕴所提供的与设计有关的勘察设计、设计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以及和施工有关的施工技术、施工措施方案等服务。“经济”是指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通过分析、计算、比较等方式,优化工程从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到整个产品使用寿命周期内的费用和投资。

技术经济融合指在工程建设活动中,通过一定的技术和经济手段,使项目呈现的效果、实现的功能等目标与综合成本投入达到最佳平衡。因此技术经济融合并非单纯地追求低投资,而是在投资可控的前提下尽量提高产品的性价比,体现的是价值工程。

价值工程被认为是节约成本和提高功能的有效方法[2],在节省投资、提升项目价值、提高项目性价比方面具有重要意义[3-5],同时价值工程作为技术经济相融合的技术,能为成本管控提供科学可行的方法[6],其核心公式为V=F/C(价值=功能/成本)。工程建设中提升价值的途径主要有三种:

1.功能不变,成本降低。该途径是提升价值的主流途径,因为投资控制是工程建设活动的主要目标之一。适用于既不能影响项目使用功能又要节约投资的情况。实践中,总承包方通常会在合同允许范围内压低成本,控制成本,进而追求更大的利润空间。

2.功能增加,成本不变。即在保证投资可控的前提下追求更高品质的效果。基于该途径,成本通常受项目条件限制难以改变,因此只能进行功能优化。

3.功能大幅增加,成本略有提高。该途径常见于可预见、可替代、发展迅速且性价比高的新技术。

价值工程的相关理论研究已较为成熟,但鲜有文章提及技术经济融合在工程总承包中的价值创造,同时对于技术经济融合在实际工程中的应用案例分析也较为缺乏。本文从工程总承包的角度探究了基于技术经济融合的价值创造,为后续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理论支撑。

三、技术经济融合在工程

总承包中的应用价值

(一)施工总承包和工程总承包中技术经济融合的影响要素分析

通过梳理工程建设全过程,并对比施工总承包和工程总承包两种模式,可分析出影响技术经济融合的各要素,如表1所示。显而易见,技术经济融合在工程总承包中比在传统的施工总承包中更有利用价值与推广空间。

表1 技术经济融合影响要素对比表

需要说明的是,总承包方主要利润点来源与投资管控责任主体(技术经济融合实施主体)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正是因为利润来源不同,才导致了投资管控责任主体(技术经济融合实施主体)的不同。

(二)技术经济融合是工程总承包的必然选择

通过分析表1可知,由于承包模式的不同,承包方的盈利模式也存在差异。而投资管控责任主体的调整和扩大,使技术经济融合在工程总承包中更为适用。

一般而言,传统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的投资管控责任主体均为业主。为控制投资,业主会在设计阶段(限额设计、设计优化)、施工阶段(严控签证和设计变更)、结算阶段(严控结算工程量)采取多种措施严控投资。传统施工总承包单位按图施工和结算,对设计优化缺乏动力,甚至期望通过签证或设计变更以调整单价或赚取更高的利润。

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工程总承包方的固定总价部分由承包人设计和施工完成,且不得超过批复概算。因此为实现该目标,工程总承包方在进行下一步设计时必然会主动进行设计优化,提高设计质量与可施工性,以尽量减少因设计错漏带来的返工和变更等,确保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不超概算。在此过程中,投资控制的主要责任由业主方转移到工程总承包方,某种程度上使总承包方和业主的目标与价值趋于一致。

对于工程总承包方而言,其底线为成本不超概算,更主要的目标是在不超概算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成本,争取更大的盈利空间。因此这也是总承包方采用诸多措施,力争技术经济融合达到最优解的动力来源之一。

(三)技术经济融合是前期设计阶段的必然需求

众所周知,前期设计阶段对工程项目的投资影响最大。传统的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在施工单位进场时设计工作已基本完成,因此在客观上进行设计优化的条件不足。

工程总承包模式下,无论总承包方在方案设计完成或初步设计完成后进场,均会承担部分设计工作,外在压力(“发包人要求”及投资限额)和内生动力(保本及盈利)都会促使总承包方在前期设计阶段采取技术经济融合措施来实现预期目标。在“发包人要求”和投资限额的双重约束下,设计优化难度较大,对技术、经济的平衡度把握尤为重要。因此除了加强自身设计的技术经济性之外,总承包方还会聘请专业顾问公司为专业性强的单位工程进行设计优化。

由此可见,工程总承包模式不仅让设计阶段的技术经济融合成为必然,还提出了更高要求。

(四)验收与结算是技术经济融合的重要验证

传统的施工总承包竣工验收后,按竣工图和实际完成量进行结算。在传统的模式中,对于竣工图所示内容或工程实际完成效果与批复概算的设计标准是否完全一致,缺乏相应的验证机制,并且概算对应的设计标准、技术标准也未达到可验证的精度和深度要求,不具备验证的条件。因此在实施过程中,项目常因规避超投资的风险而降标准、降档次。

工程总承包项目在验收和结算时,除了合同约定可调整的内容,对于固定总价部分,还需同时复核完成的成果标准是否符合或不低于“发包人要求”。通过该工作,在合同层面可验证总承包方的工作是否满足要求,在总承包方层面可验证是否按预定成本目标成功交付成果,在业主层面可验证投资控制工作是否保质保量,这一切要实现的基础均为技术经济融合。

综上所述,无论在前期设计阶段,还是在实施阶段,亦或是竣工验收与结算阶段,技术经济融合在工程总承包中更有应用价值和推行空间。

四、技术经济融合在工程总承包中的价值创造应用

(一)咨询方(业主)角度

咨询方是指业主聘请的提供项目管理、设计或设计咨询、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合约规划、监理等服务的咨询顾问公司的统称。工程总承包项目中,业主对于项目的投资控制多集中于立项、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等前期阶段。在此阶段要进行技术经济融合的价值创造,通常是通过咨询方的咨询活动来实现,咨询方需同时提供设计和造价咨询两项服务。以下从前述三种提升价值的途径进行应用分析。

1.案例一 平面布置优化

某超高层项目位于深圳市中心核心地段,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该项目由第三方完成方案设计,由A设计院和B咨询公司提供设计和设计咨询服务。

在初步设计过程中,B咨询公司项目部与A设计院设计团队研究发现楼层平面布置尚有进一步优化空间。经咨询和设计团队的研究与优化,将原本布置于核心筒以外的大部分设备用房调整至核心筒内,在不增加投资的情况下,大幅增加了楼层可使用面积,从而在高地价的深圳为建设单位实现收益最大化。此即为提升价值的第2种途径:成本不变,功能提升。

2.案例二 幕墙优化

某项目幕墙设计方案由第三方设计,方案中幕墙造型复杂,大面积运用了曲面超大玻璃,造价高,施工困难。A设计院在方案深化时,会同B咨询公司进行了充分的技术经济论证,对幕墙工程进行优化和测算。经过设计师“以直拟曲,平板、单曲有理化分析”,把曲面分割成多块直板,通过直板以微小角度折线拟合形成了弧形曲面的视觉效果,如图2(a)(b)所示。

图1 优化前后平面布置图对比:

图2 (a)幕墙优化以直拟曲示意图;(b)分格宽与面板角度示意图;(c)面板角度=2°时单曲玻璃占比(红色);(d)面板角度=3°时单曲玻璃占比(红色)

当面板角度为2°与3°时,“以直拟曲”的效果均可,但单曲玻璃的占比有较大变化,如图2(c)(d)所示。经测算,当夹角从2°增加到3°,单曲玻璃的占比从36%降低到10%,造价也随之降低,充分体现了技术经济融合的价值。此即为提升价值的第1种途径:功能不变,成本降低。

3.案例三 网络系统线缆优化

某项目网络系统线缆采用传统的设计方案,只在弱电井主干线缆采用光纤,从弱电井到末端接口仍采用普通网线。但该项目对网络性能要求高,而弱电井设备数量多、线路繁杂,采用传统的方案在后期使用过程中故障率高、网络延时高、扩容难。B咨询公司项目部通过市场调研与分析,认为采用F5G光网可实现光纤到末端,减少弱电井的设备和线缆,不仅节约弱电井空间,并且在使用过程中故障率低、网络延时低、易扩容,具有网速快、连接稳定、绿色节能的优点。

经综合分析与测算,将项目网络系统提升为F5G光网虽然增加投资约50-100万元,但可大幅提升建筑的网络性能,同时也可满足未来发展的需要,因此该建议得到了业主的认可。此即为提升价值的第3种途径:成本小幅增长,功能大幅度提升。

(二)工程总承包方角度

工程总承包方投标报价时,对于固定总价部分,工程量变化风险与单价变化风险均是考虑重点。故工程总承包方非常重视技术经济融合:在正式设计开始前组织设计、施工、商务协同配合,在项目的设计中充分考虑可施工性和经济性,实现“预设计、预施工、预造价”的三位一体。如下案例便阐述了工程总承包单位从“支护冠梁与总平管网协同设计”和“幕墙优化”两方面开展的基于技术经济融合的价值创造。

通常项目总平的实施处于施工后期,而支护冠梁则在项目前期实施,较长的施工周期往往导致总平管网与支护冠梁位置冲突,在总平施工时需破除支护桩冠梁,既影响工期、浪费成本,又不利于已完成铺装、绿化、幕墙等的成品保护。

C工程总承包公司在基坑支护设计阶段,统筹建筑、基坑支护、给排水、景观等专业设计人员及施工团队,多专业协同配合并运用BIM进行碰撞检查,在基坑支护设计与施工时提前预留管网通道,从而避免了总平管网施工时破除冠梁,保证了总平管网的施工质量及进度。

该项目的幕墙工程造型极其复杂,存在异形幕墙玻璃采购、加工难度大,生产周期长,成本高,施工难度大等问题,同时幕墙工程的计价模式为建筑面积单方经济指标包干,相当于EPC合同中的固定总价部分。工程总承包公司为了满足“发包人要求”,又要保证有足够的利润,因此采取“功能不变,降低成本”的提升价值的方式,经建设单位同意,聘请了专业幕墙顾问团队进行设计优化。

在不影响建筑设计理念和整体视觉效果的前提下,对幕墙分格、玻璃尺寸进行了优化,减少了异形和双曲面玻璃。经优化:1.小于4平米的幕墙玻璃占比从77%增加至94%;2.幕墙玻璃分格由0%整数优化为80%整数;3.菱形玻璃角度由54种优化为43种。经测算,优化后幕墙工程成本降低约20%。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要充分体现技术经济融合在工程建设中的价值创造,对咨询方和工程总承包方的要求并不相同,总结如下:

对咨询方(代表业主)而言,由于其价值提升路径较多,除降低成本外,业主在提升功能方面同样有很强的需求。因此若要实现以“功能提升”为目的的技术经济融合,在项目前期尚需业主与咨询方的配合;此外为更好地服务技术经济融合,咨询方需同时拥有设计咨询能力和丰富的造价咨询经验或施工经验(最宜由一家公司或有长期配合经验的两家公司完成),从而使对配合度要求高的技术经济融合更能成功实现。

对工程总承包方而言,基于其盈利模式,“功能不变,降低成本”的价值提升路径是主要选择:因为功能不变即是满足“发包人要求”,在此基础上成本越低,盈利就越高。为更好地实现技术经济融合,工程总承包方需同时拥有设计或设计管理、施工团队,使工程总承包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融合能落到实处。此外,技术经济融合并非简单的设计造价融合,更多的是体现“设计(技术)+施工(技术)+造价(经济)”的融合;针对更专业的技术需求,通常需借助专业咨询顾问以实现更高标准的技术经济融合价值(如工程总承包部分幕墙优化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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