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政府无项目审计模式探索

2024-04-23 12:37牛晓叶秦伟
绿色财会 2024年2期
关键词:毕马威京东方证券法

牛晓叶 秦伟

摘要:新证券法于2020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为配合新法实施以及注册制改革的信息披露要求,新证券法做出了一系列新的制度改革,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和工作质量也提出更高的要求。为了研究新证券法对事务所审计质量的影响,本文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后文简称毕马威)为研究对象,基于被审计单位的盈余管理和事务所对审计质量的重视程度两个视角,对毕马威在新证券法实施前后的审计质量变化进行分析,探究新证券法对于提升事务所审计质量的影响。

关键词:盈余管理审计意见审计质量

中图分类号:

一、引言

2020年3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文中简称新证券法)正式施行。新证券法加重了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违规的法律责任,强化了中介机构的“看门人”作用,彰显了其在投资者保护和信息披露中的重要性。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做出公允的评价,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向投资者提供对投资方面的关键信息和风险信号。为达到特定目的,上市公司也会通过盈余管理的方式使财务报表呈现出管理层所期望的盈余水平。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及鉴证业务方面对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评价、投资者的权益保障以及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新证券法通过进一步完善证券市场基本制度,对事务所的审计质量也产生了一定影响。本文从两方面进行分析:第一,以新证券法施行日期为节点,分析前后三年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第二,以新证券法施行日期为节点,分析前后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质量的重视程度。基于以上思考,本文选择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研究对象,基于被审计单位的盈余管理和事务所对审计质量的重视程度两个视角,分析新证券法的施行对事务所审计质量的影响。

二、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以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研究样本。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是世界顶级的会计专业服务机构之一,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与普华永道、德勤和安永并称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据毕马威披露的信息显示,2021年其国内审计及鉴证业务收入为381116.33万元,占总业务收入的93%。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统计,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行榜中,综合得分900分以上的事务所有四家,毕马威位列第三。

在研究中,本文选取了毕马威连续审计的单位作为研究盈余管理问题的案例企业,包括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文简称京东方)、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后文简称科伦药业)以及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后文简称沈阳化工),通过分析上述三家被审计单位在新证券法施行前后的盈余管理情况,得出新证券法对事务所审计质量产生的影响。

新证券法于2020年开始施行,因此,本文选取毕马威2017-2022年的数据,相关数据来源于毕马威官方网站、上市公司年報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

(二)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对比分析法来研究新证券法对毕马威事务所审计质量产生的影响,对比维度有两个,其一是毕马威对其审计客户的盈余管理的容忍程度。由于毕马威对三个审计对象出具的审计报告均是无保留意见,那么可以认定,审计对象的盈余管理程度越低,表明毕马威对其盈余管理的容忍程度越低,审计质量越高[1]。其二,本文以2020年为节点,搜集了前后三年毕马威在提高审计质量方面做出改进的信息,分析事务所对审计质量的重视程度,作为衡量新证券法影响事务所审计质量的另一评判标准。

新证券法于2020年开始施行,如果毕马威在2020~2022年较2017~2019年发生明显变化,比如对被审计单位的盈余管理容忍度下降,对审计质量的重视程度提高等,就表明新证券法提高了事务所的审计质量。

(三)指标衡量指标衡量细则如表1所示。本文为了准确衡量审计客户的盈余管理水平,从三个指标入手:

第一,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是否不及时。在会计准则中,允许一部分费用项目通过在建工程进行资本化。并和固定资产相比,在建工程未达到使用状态,所以不计提折旧。基于以上特点,上市公司就可以在在建工程项目上进行盈余管理,通过费用资本化来调节利润,或通过主观控制项目进度来提前或延迟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从而减轻企业折旧费用的压力。如果一家公司的在建工程占固定资产比率过大,那么管理层可能就会存在盈余管理行为[2]。

第二,非经常性损益占比是否异常。公司利润由主营业务利润、其他利润、投资收益、补贴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等几部分构成。如果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利润,说明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且稳定性和持续性较好;反之,如是“非经常性收益挑大梁”的情况,则要考虑公司是否存在通过此种方法调节利润的情况[3]。

第三,应收账款是否异常变动。应收账款是伴随企业销售行为的发生而形成的一项债权,因此,应收账款的确认与收入的确认密切相关,这也使得应收账款科目成为企业盈余管理的重要工具。如果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过大,或者收入和利润大幅度增长,应收账款却以更大比例增长,或者收入和利润下滑,而应收账款却大幅度增长,都说明公司实际经营资金流入不足,可能存在盈余管理的行为[4]。

为了较为全面衡量事务所对审计质量的重视程度,本文从两个指标入手:第一,毕马威公布涉及“审计质量”的公告数量变化;第二,毕马威受到行政监管的情况。

三、数据分析

(一)被审计单位的盈余管理程度

1.在建工程的盈余管理

本文搜集了京东方、沈阳化工和科伦药业2017~2022年在建工程与固定资产的财务数据,分析了六年间的数据变动关系,京东方、沈阳化工和科伦药业的在建工程与固定资产比率如表2所示。由表2可以看出,京东方2020年的在建工程与固定资产比率比2019年降低了超过50%,是这六年间首次降低且降幅最明显的一次。单从指标大小来看,2017-2019年这一比率一直维持在40%以上,甚至在2019年逼近70%。相较于京东方,科伦药业在该数据上的反映较为平稳;沈阳化工虽在2020~2021年间出现上升趋势,但该数据并不算高。一般来说,如果比率达到30%以上,财务状况恶化风险将大幅增加。而新证券法没有施行的前三年,京东方的在建工程与固定资产比率不降反升,说明可能存在盈余管理的问题,在新证券法施行之后,该比率明显降低,甚至在2020年由69%降到19%,此后三年便趋于稳定。不仅如此,在2017和2019年年报中,由于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重变化较大,均在在建工程项中做出了“新投建项目尚未转固,在建工程增加”的重大变动说明。而在2020年的重大变动说明中,该项以“在建工程减少”的理由做出说明,同样可以表明2020年新证券法的施行对在建工程的盈余管理产生了抑制作用。

2.非经常性损益的盈余管理

表3为三家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率情况。据年报表述,京东方和沈阳化工的净利润科目在2019年和2022年呈现负值,而非经常性损益科目在2017~2022年间均呈现为正值,即为非经常性收益。由表3可知,在2017~2018年,沈阳化工非经常性收益占净利润的比重均达到50%以上,很大程度表明其曾利用此科目调节盈余。这种非经常性收益过大的情况有可能掩盖公司的真實业绩,使投资者无法了解到公司的真实情况而导致投资失败。而在新证券法施行后,这一比率在2020年降低到了7.54%。2021年该比率为14.02%,但也较新证券法施行之前改善了许多。京东方和科伦药业非经常性损益与净利润比率分别在2018年和2019年达到峰值,即66.56%和59.59%。同样的,在新证券法施行之后,该数据都呈现下降趋势,并在2021年降至10%以下。2019年以前这一比率之大,给当期盈利真实性的表述带来重大影响,也说明三家公司呈现的盈利情况失真。2020年后比率的大幅下降也表明了新证券法的施行提高了审计质量,减少了企业盈余管理的行为。

3.应收账款的盈余管理

由表4可以看出,新证券法施行之前,无论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是增长还是下滑,京东方和科伦药业的应收账款都在大幅增长。这表明在新证券法施行之前,京东方和科伦药业实际经营资金流入不足,存在白条利润和盈余管理的行为。而在新证券法施行之后,京东方的应收账款增长率得到很好的控制,连续两年低于净利润增长率,并在2022年呈现负值;科伦药业的应收账款连续两年增长率为负,并且在2022年也低于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增长率,与2020年以前相比,得到了较好的控制。这一现象表明新证券法的施行对京东方和科伦药业的盈余管理行为起到了抑制作用,而沈阳化工在该数据上并无明显变化。

根据统计,毕马威对京东方、沈阳化工和科伦药业在2017~2022年间出具的审计意见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因此,本文将审计意见维度作为固定值,着重研究审计对象在新证券法施行前后盈余管理的情况[5]。新证券法在法律层面提高了对审计质量的要求,进而使得会计师事务所提高了对被审计单位的要求,间接降低了被审计单位的盈余管理程度,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较新证券法施行之前更符合标准无保留意见,也代表着毕马威的审计质量更高。

(二)事务所对审计质量的重视程度

1988 年,我国学者邓珞华提出:词频的波动与社会现象和情报现象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一定的社会现象和情报现象会引起一定的词频波动现象[6]。词频分析法可以作为一种新的情报分析研究方法,因此,通过统计关键词、主题词等核心词汇在毕马威的官方公告中出现的频次,可以判断该事务所在审计领域的工作重点和发展趋势。

本文以毕马威中国官方公布的数据为来源,在2017~2022年间公布的有关审计质量的公告中统计涉及审计质量的年度搜索结果数量,如图1所示。

由图1可知,毕马威在2017~2019年间公布的有关审计质量的搜索结果较少,三年总计255条,而在2020~2022年间该数据一直保持在260条以上。同时根据计算,2017~2019年间每年搜索结果数量均占过去六年总计的15%以下;而将新证券法施行后,这个比例大幅上升。以上这些数据表明毕马威在新证券法施行后,明显加大了对审计质量的关注。2020年起,毕马威就实施了多项有关提升审计质量的举措,包括把审计质量、审计培训和审计技术解决方案规划部门合并为新的审计质量及发展部;推出质量控制计划,在审计的施行和完成阶段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独立检查;发布《2020年度审计质量报告》等。

据图2所示,毕马威在2017~2019年间共计4次被行业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其中7人次被行业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而在2020~2022年间,上述两项数据均为0,毕马威及注册会计师并未被采取任何行政监管措施,证明毕马威的审计质量在新证券法施行后得到提升。

四、结论与启示

(一)研究结论

本文在盈余管理和事务所对审计质量的重视程度的视角上,以新证券法施行为节点,研究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变化。主要研究结论为:新证券法的施行能够提升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

本文以毕马威一个对象进行案例分析,对于研究新证券法的施行对事务所审计质量的影响只是初步尝试,仍有部分不足。下一步将会搜集更多的研究对象及数据进行实证研究,从而得出更具普适性的研究结果。

(二)政策启示

1.从新证券法对审计质量的影响效果来看,相关部门应继续提高监管力度。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来促进审计质量提升。一是通过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处罚,让会计师事务所发挥好“看门人”的作用;二是通过加大检查力度,提升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水平,推动事务所完善质控体系。

2.从新证券法影响审计质量的作用机制来看,国家应进一步明确相关法律法规对会计师事务所和被审计单位的监管效力。一方面可以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直接作用于会计师事务所,使其提高职业水平,进而提高审计质量;另一方面使事务所抑制被审计单位的盈余管理来提高审计质量。同时,要达到上述效果还需不断完善制度规则,明确不同主体的责任,合理划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主体责任和从属责任等。法律责任越清晰,越有利于规范审计单位与被审计单位的市场行为,越能提高责任主体的违法违规成本,进而规范企业的运营和管理流程。

参考文献:

陈炜煜.对审计质量衡量标准的反思与重构[J].财会月刊,2012,631(27):69-71.

鄢志娟.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手段和识别方法[J].财会月刊,2005(6):63-64.

李蓓蓓. 中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识别与控制研究[D].北京: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3.

朱康萍.上市公司盈余管理“陷阱”的识别[J].财经问题研究,2004(6):37-41.

孔亚平.审计意见对审计质量的衡量:非黑即白?[J].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255(8):35-42.

安兴茹.我国词频分析法的方法论研究(I)——统计分析要素的界定、分类及问题[J].情报杂志,2016,35(2):75-80,43.

责任编辑:姜洪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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