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李奎墓志考释

2024-04-26 09:38丁大钧杨克明
丝绸之路 2024年1期
关键词:明代

丁大钧 杨克明

[摘要] 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出土的明代李奎墓志,不仅记载了巩昌府安定县李奎的生平仕历和家族盛况,补充了正史记载的阙失,为深入了解明代后期河陇文士的历史境遇提供了新的史料和信息,而且再次印证了河陇文士与明代政局之间的密切联系。在阉党专权的天启时代,李奎廉明刚果,士民爱戴,时称良吏,体现出河陇文士的刚正品格和历史担当。通过对墓志文本及其承载的历史信息进行详细考释,尽量还原历史事实和语境,从而再现明代后期河陇文士的历史风采。

[关键词] 明代;李奎墓志;河陇文士;定西市安定区

[中图分类号] K878.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5-3115(2024)01-0167-10

明代李奎墓志出土于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凤翔镇张家庄村张家庄社的王家坪。2010年,当地村民在修梯田时发现此墓志,随即搬到家中保存。2022年4月,墓志与志盖被捐赠于定西市安定区博物馆收藏。墓志长75厘米,宽74.2厘米,平均厚9厘米;志文楷书,共40行,每行60字,除去空格,共计1868字。墓盖长75厘米,宽76.5厘米,厚6.5厘米,篆书“明故文林郎山东堂邑知县李公墓志铭”,共4行16字,楷书附刻32字。据志文记载,该墓志刊刻于明代天启七年(1627)十一月。李奎其人,《明史》失载。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堂邑县志》(卢承琰修,刘淇纂)、清康熙十九年(1680)《安定县志》(张尔介修,曹晟纂)、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安定县乡土志》(王辅堂编)、民国《甘肃通志稿》(杨思、张维等纂修)等方志对其均有载录。新出土的李奎墓志不仅详细记载了李奎自嘉靖四十一年至天启六年(1562-1626)的生平事迹和李氏家族的发展情况,而且透露出墓主李奎与明代万历、天启时代的政局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

一、李奎墓志录文

由于李奎墓志自出土以来一直没有公开面世,所以目前未有识录其志文的成果问世。今依墓志高清图片及拓本(图1-4)辑录志文如下①。

李奎墓志志盖如下:

明故文林郎山东堂邑知县李公墓志铭

倘陵谷变迁,幸□仁人君子见而掩之。孤哀子李郁如、振藻、烨如、淳如、雍如泣血谨告。

李奎墓志志文如下:

明故文林郎堂邑县知县李公墓志铭

赐进士第、通政使司右通政中大夫、光禄寺卿致仕,加陞户部右侍郎,山东东昌府堂邑县通家旧治生许维新顿首撰文

赐进士第、奉勅协理京营戎政通议大夫兵部左侍郎、前吏部文选清吏司郎中、山东东昌府堂邑县通家旧治生张凤翔顿首篆盖

赐进士第、南京光禄寺少卿、前奉勅提督山西学政、西豳年弟文翔凤顿首书丹

陇西成纪间自汉唐来多文武名人,自李将军、太白而外,不可胜记数也。近乃有吾侯李公来宰堂邑,未八月而中于讐以卒。其家以状来,使铭。按状:李,陕西巩昌府安定县人,即古陇西,其世系则载在家乘。称李氏有三派,世居安定之南五里岗。五世以上不可考,迨公考有贤行,年过九十,乡里不忍名字,称为荣寿公。荣寿公生八月而孤,育于母陈氏。陈氏为舅夺志,育于其庶母颜氏。颜育之不谨,又寄其母陈氏。三十而能家,始受室同县梢氏女。梢,望族,有家风。越年,嘉靖壬戌,实生公。

公生而蒙弱,不善嬉戏,无他玩好。八岁就外傅,无改其旧。荣寿公忧之。万历丙子岁大疫,疫及公。公病瘥,性益爽然灵耸,力田孝弟,视夙昔若二人,人谓疫鬼拉蒙鬼去。书舍去家居五里,爨而读,其中朝往暮归,途次记古经一二板,或古题为文,以为常。己卯,娶孙氏女,逾年卒。癸未,娶王氏女。王之先,旧霑化尹,有治行。王能世其家,慈顺而制,以红佐公读,常丙夜,馁则馌之。甲申,安阳许公以银台忤政府,谪守南安。见公,奇之,冠诸士。后屡试,辄高等。邑有豪胥掎食人,公白于廷,严治之。善良之罹禽罗者安纵之,地方之大利大害具陈于官,乡里借以安枕。自荣寿公起而里不困,自公起而里转乐。岁屡祲。公先本族,次戚属,次近村舍,其无告者赈贷多寡之,族属赖以免于荒者甚众。大司马郑公经略顺义,所至使诸生拜伏堂下,公抗声曰:“此君臣礼,中枢虽重,恐不当臣士人。”郑公改容礼之。生平敢言多此类。公肆力于古文词,学诗于北海陈公,筑室于南山,赋诗为文以自好。弟子某等从之者数十百人,问馈束脩一无所受。庚子举于乡。乙巳,王孺人卒。辛亥,再配张氏。丙午,今上诞,有圣瑞,公偕计,上《中朝三圣颂》。归,不复究举子业,专心理学,亦不复事诗酒。居常着直方巾,有说,士人多效之。此外,为服深衣,建退悔亭居之,亦有说,皆金人之铭也。所著有《三才图说》《一气解》《鞭辟录》《一纸易》《洪范衍意》《穷经管见》《春秋要言》,诸书俱笥其家。

戊申,梢太孺人卒。先是,孺人寝疾,公焚香祝天:“愿减奎算,以益吾母孺人。”果起,后三年乃卒。公哀毁骨立,终三年,无酒宴,无容色。独居一小榻,斤斤如礼,乡人多之。甲寅,孝定皇太后哀诏至,长子郁如以议礼忤当事,波及公,氛甚恶。公不怒,亦不辨[辩],所笔供惟忠君爱礼为辞,士人代置辨[辩]者凡七县。丁巳,荣寿公年九十,卒。公为婴儿哭,毕丧,几绝。先是,荣寿公伤于马,垂绝不食,公日夜哭,吮其血饮之,数日而愈。又中疫,公尝其秽,又愈,人谓真孝子。食贫无厚葬,乃手寫一小像,置帏卓[皂]中,朝夕上食,拜哭如事生人。

天启乙丑四月二十六日授堂邑令。堂邑征粮,额乱其正。公觉之,为刻一纳收票,明注其上,收头印发,户丁执之。其后对正较然,至今便之,所省弱肉无算。乡约保甲向无实事,故事而已。公曰:“此治盗也。满地乡保而盗如故,是乡保为盗也,此后盗不止,吾有三尺法,他何讲为!”后有越人墙者,捕得于子甲,置辏市,棰八十,曰:“此罪不至死。”潜使人割疮,于是恩威大行,盗遂迸息。时有贫不能葬者李道化,与缗钱为之棺。贫士常用份等月给谷为之食。学宫、城门、武场、文忠祠修甃如法,不第涂饰而已。盐、马等院已。以才品俱异、治行无双,三上章荐之。丙寅狱起,公乡[向]逮之比部,事已明而公疾,遂卒。

公讳奎,字文征,号聚菴。生于嘉靖壬戌七月初一日寅时,卒于天启丙寅六月二十五日寅时,享年六十有五。娶孙氏,继王氏、张氏,副马氏、高氏。公初有一弟,幼而殇,公痛而抱之眠一夜,遂无弟。男七:郁如,庠生,娶庠生安君琢女,卒,继効氏,卒,继杨氏,庠生杨君复俊女,金华、训述,菴公孙也。振藻,庠生,娶庠生安君社女,延安、授、乐川,公孙也。烨如,娶礼部儒士杨君复任女,西安、训仁,菴公孙也。俱王出。淳如,庠生,娶会宁学生吴君周胤女,永和令镇宇,公孙也。马出雍如,聘靖虏指挥使赵君率性女,诰封光禄大夫、柱国、太子少傅雪,菴公孙也。高出怡如、穆如,早殇。女三:适庠生陈君继善男勋者一。适学生王君光胤男育英者一,洧川令养斋,公孙也。适庠生陈君阊男大有者一,卒。孙男六:景明、景厚,郁如出。景濂、景正、景尧,振藻出。濂聘郡学生汪君如润女,都阃、震溪,公孙也。景元,烨如出。孙女一:淑哥,振藻出。

卜以天启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葬于县西土门岘之阳,乃为之铭,论曰:

堂邑褊小,三代而后所谓青县者也。以故向来嚼蘗履冰,代不乏人。李公至,未八月而减啬,若彼民有盖藏。至于入辟,倾装不足三十缗,廉可矫乎!人谓末世无良吏,黄次翁之豕树,杨叔宝之合雀,以视于李,诸人同乎?异欤?昔者雹而祷,祷而息,若响应,穆穆云乎哉,而何司牧者辄以棰索为也。是为铭,铭曰:

太白诸山,井鬼是躔。井渫及物,鬼归庸全。及则往用,无庸歉旃。唯兹灵域,四灵递迁。凤龟遝来,铤英倍贤。掇科竞第,藻振猷捐。广陵簉羽,揆弼探渊。蒂耸神尧,本大中宣。卜世三百,无当钜缘。诞逢吾守,高云厚泉。德滋荣寿,庭迈淑媛。媛过二虞,荣寿百年。东顾发祥,蒙庶陌阡。马、张后乘,卓、鲁前班。人嗟怙恃,家痛姻嫣。七子玉辉,九土龙攀。明月哉生,望断万川。循良在社(贤侯殁后,家户祀之),长庚在天。懿兹片石,二仪同观。

男郁如、振藻、烨如、淳如、雍如,孙景濂、景明、景正、景厚、景尧、景元等泣血上石。

二、墓主李奎稽考

李奎其人,《明史》失载。今依李奎墓志(以下简称墓志)文本,结合《堂邑县志》《安定县志》《甘肃通志稿》等方志的相关记载,对李奎的籍贯与家世、生平与仕历、著述与思想等问题进行梳理和考述。

(一)籍贯与家世

墓志称李奎为“陕西巩昌府安定县人”,“世居安定之南五里岗”。《堂邑县志》卷8《职官上》也说:“李奎,陕西安定县人。”②据《明史》卷42《地理志三》,明代陕西布政司下辖巩昌府,巩昌府有14个属县,安定县即其一。明代巩昌府安定县即今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墓志又载,李奎“五世以上不可考”,其父“有贤行,年过九十,乡里不忍名字,称为荣寿公”,卒于丁巳年即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九十,当生于嘉靖七年(1528);其母为本县望族梢氏之女,生年不详,卒于戊申年即万历三十六年(1608)[1]。李奎父母之名讳,墓志都没有记载。墓志载李奎有一弟,幼年夭折。有子七人:郁如、振藻、烨如、淳如、雍如、怡如(早殇)、穆如(早殇),其中李振藻为清代“顺治乙酉(1645)举人,朝邑教谕、淄川知县,明经”③;有女三人,名字失载。有孙男六人:景濂、景明、景正、景厚、景尧、景元;孙女一人:淑哥。其儿女姻亲有安琢(庠生)、安社(庠生)、杨复俊(庠生)、杨复任(礼部儒士)、吴周胤(会宁学生)、赵率性(靖虏指挥使)、陈继善(庠生)、王光胤(学生)、陈阊(庠生)等,主要为庠生或学生,生平难以详考。总之,就墓志及相关记载来看,李氏家族在李奎于万历庚子年(1600)中举之后开始显达,其子李振藻为清代顺治乙酉科(1645)举人,李奎、李振藻先后任堂邑、淄川知县,士民拥戴,因此成为明末清初安定县的名门望族。

(二)生平与仕历

墓志载:李奎“字文征,号聚菴。生于嘉靖壬戌七月初一日寅时,卒于天启丙寅六月二十五日寅时,享年六十有五”。据此可知,李奎生于明世宗嘉靖四十一年(1562)七月,卒于明熹宗天启六年(1626)六月。墓志又载:李奎“生而蒙弱,不善嬉戏”,8岁时从师读书,依然如故,直到万历丙子岁(1576)大疫之后才“爽然灵耸”,学业因此日益精进。“肆力于古文词,学诗于北海陈公,筑室于南山,赋诗为文以自好。弟子某等从之者数十百人,问馈束脩一无所受。庚子举于乡”。据此,李奎早年治学,注重诗文,筑室南山,开馆授徒。其于庚子年即万历二十八年(1600)中举,时年39岁。此事清康熙十九年(1680)《安定县志》卷6《人物·科目》也有记载:“李奎,万历庚子举人。”④与李奎同年中举的安定学子还有张国纲(同上)。

从墓志的记载来看,李奎的人生追求在万历三十四年(1606)有较大的转变,从究心举业转变为服膺理学,李奎时年45岁。墓志载:“丙午,今上诞,有圣瑞,公偕计,上《中朝三圣颂》。归,不复究举子业,专心理学,亦不复事诗酒。”“丙午”是万历三十四年(1606),因明熹宗生而“有圣瑞”,李奎上《中朝三圣颂》予以庆贺。据《明史》卷22《熹宗纪》,明熹宗朱由校生于“万历三十三年(1605)十一月”[2]297,《明鉴纲目》卷7、《明神宗实录》卷415等所载相同。从朱由校的生年来看,墓志所说“丙午”当为“乙巳”之误。还有一种可能,即墓志所说为李奎上呈《中朝三圣颂》的时间,朱由校生于乙巳年(1605)十一月,李奎撰文并上奏朝廷,很可能就在次年即丙午年(1606)。墓志所說“偕计”,当为“计偕”之倒,指举人赴京会试。当时的情况,应该是朱由校出生之后,举国欢庆,适值李奎赴京参加会试,于是撰写上呈《中朝三圣颂》以歌颂帝室圣德与祥瑞,因此文早已亡佚,其中所颂“中朝三圣”难以确考。从下文所说“归,不复究举子业,专心理学,亦不复事诗酒”等内容推断,李奎此次参加会试、呈文颂瑞,结果并不理想,以致对科举心灰意冷。“不复究举子业”即不再执着于科举考试,“不复事诗酒”即不再热衷于饮酒赋诗,而是“专心理学”,并著书立说,身体力行。墓志所录其理学著述有《三才图说》《一气解》等七种,今皆亡佚不存。其言行举止,以孝亲守礼为根本,得到士人和乡人的称赞和仿效。

虽然从万历三十四年(1606)开始李奎不再热衷科举功名,但明代后期纷乱的政局也难免波及以修身养性为人生准则的李奎。墓志载:“甲寅,孝定皇太后哀诏至,长子郁如以议礼忤当事,波及公,氛甚恶。公不怒,亦不辨(辩),所筆供惟忠君爱礼为辞,士人代置辨(辩)者凡七县。”“甲寅”是万历四十二年(1614)。据《明史》卷21《神宗纪二》、《明史》卷114《后妃传二》等记载,本年二月辛卯,万历皇帝的生母孝定李太后去世。因李太后是隆庆皇帝的贵妃,不是皇后,所以其丧礼规格难免引发朝野的议论,《明史》卷59《礼志》十三载:“神宗母皇太后李氏,万历四十二年崩。帝谕礼部从优具仪,帝衰服行奠祭礼。穆庙皇妃、中宫妃嫔、太子、诸王、公主以下皆成服。百官诣慈宁宫门外哭临,命妇入宫门哭临。馀俱如大丧礼。”[2]1462李太后虽然是万历皇帝的生母,但因为她是隆庆皇帝的贵妃,所以其丧礼规格应该低于正宫皇后,这可能是当时朝野议论的焦点。李奎之子李郁如议论李太后丧礼的言辞虽然难以详考,但因与“当事”者的意见相左,于是惹祸及身,从而波及其父,墓志称李奎不发怒不辩解,仅以“忠君爱礼”为说辞,从“士人代置辨(辩)者凡七县”的情形推断,李郁如的言论应该符合礼制,所以朝廷并未深究此事。

明熹宗天启五年(1625),年过花甲的李奎步入人生的最后阶段。墓志载:“天启乙丑四月二十六日授堂邑令。”“乙丑”是天启五年(1625),本年四月李奎出任山东东昌府堂邑县(今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西部)知县。此事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堂邑县志》卷8《职官上》也有记载:“李奎,陕西安定县人,举人。天启五年任。博学工书,廉明刚果。常祭八蜡祠,见其门垣就圮,谕令缮完。时已近暮,一夜而集,黎明举祭,斩(崭)然一新。”⑤墓志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李奎治理堂邑的主要政绩,包括核查征粮、整顿吏治、赈济贫士、修缮学宫等公共场所及设施。墓志称李奎任堂邑知县“未八月而中于讐以卒”,因其于天启五年(1625)四月二十六日始任此职,所以他最迟也于本年十二月免官,而且是遭仇人陷害被逮入狱(“比部”即刑部)。以不足八个月的时间完成以上惠民政绩,自然赢得当地士民的拥戴,墓志称“以才品俱异、治行无双,三上章荐之”。清康熙十九年(1680)《安定县志》卷6也说:“李奎,博雅端方,性至孝。筮仕棠(堂)邑,爱士育民,卓然良吏。及被逮,棠(堂)民叩阙籲(吁)留。”⑥墓志的撰文者户部侍郎许维新称誉其为“良吏”“循良”,并将他与历史上著名的“循吏”如劝民种树畜养的黄霸(《汉书》卷89《循吏传》)、以廉洁著称的杨秉(《后汉书》卷54《杨震列传》)、恩威并施平定陇右的马援(《后汉书》卷24《马援列传》)、整肃法度豪右敛迹的张衡(《后汉书》卷59《张衡列传》)、劳心谆谆视人如子的卓茂(《后汉书》卷25《卓鲁魏刘列传》)、以德化为理不任刑罚的鲁恭(同上)等人相提并论。

综合墓志与方志的相关记载,李奎确实是一个勤政爱民的知县,但在天启后期阉党专权的特殊年代,清正廉明的官员并不一定有好的下场,李奎正是如此。墓志称“丙寅狱起,公乡(向)逮之比部,事已明而公疾,遂卒”。“丙寅”指天启六年(1626),史载在魏忠贤的操纵下,天启帝朱由校在本年下令逮捕并害死东林党人高攀龙、周宗建、缪昌期、李应昇、周顺昌、黄尊素和周起元等七人,史称“丙寅诏狱”[3]844-848。虽然墓志对李奎因何事被罢官逮捕没有明确交代,但作为一个不畏强权、正直敢言的官员(如墓志所载李奎曾当众指责“大司马郑公”僭越礼制),李奎之死很可能与阉党对以东林党为主的正直派官员的打击清理有关[2]。

总之,就墓志所载来看,李奎的生平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早年热衷功名,究心举业;万历三十四年(1606)以后服膺理学,著书立说;天启五年(1625)任堂邑知县,随即罢官入狱,次年病卒,享年65岁。

(三)著述与思想

墓志称李奎早年“肆力于古文词,学诗于北海陈公,筑室于南山,赋诗为文以自好”,但所作诗文并未流传于世。其于万历三十四年(1606)所作《中朝三圣颂》,史籍也没有载录。墓志称其“专心理学”之后,“所著有《三才图说》《一气解》《鞭辟录》《一纸易》《洪范衍意》《穷经管见》《春秋要言》”,其中《三才图说》《一气解》两书,民国《甘肃通志稿·艺文一》、张维《陇右著作录》等有著录,其余五种著述史籍均无记载。以上所有著述均已亡佚,其内容和思想难以详考。从书名推断,《三才图说》可能与明王圻、王思义编集《三才图会》比较接近,《一气解》当是阐明对“气”的理解和认识,这是明代理学家普遍关注的问题,其余诸书应是对儒家经典《周易》《尚书》《春秋》等的阐释解读,惜其不传,难窥其貌。值得注意的是,李奎治学经历了从究心科举诗文向服膺理学的转变,这种转变在其七子的取名方面也有体现,郁如、振藻、烨如,寄寓着显扬文采的期愿;淳如、雍如、怡如、穆如,具有鲜明的理学印记。其日常举止如“着直方巾”“服深衣”等,都受其理学思想的影响和约束。从墓志的载述来看,李奎的孝亲和尊礼超乎常人。他对父母的孝行如吮脓血、尝便秽等近乎迂腐,对礼的尊崇也是发自内心,如当众指责“大司马郑公”(兵部尚书郑洛)使诸生拜伏堂下僭越礼制、居丧期间“斤斤如礼”、论议孝定皇太后丧礼时以“忠君爱礼”为辞以及如法修治堂邑学宫等等,事事都以尊礼为旨归。

李奎之所以尊崇理学,与明代理学的兴盛密切相关。明代前期,程朱理学是官方的统治思想,得到朱元璋、朱棣等帝王的大力提倡,受此影响,不少学者宣扬和实践天命性理之学,就陇右地区而言,明代中期以来先后出现了段坚、胡缵宗等著名学者和理学家。段坚的理学思想以明代“河东学派”理学大家薛瑄为宗,继承了朱熹的“理一分殊”之说,认为我心即天地之心、我心之理即天地之理,强调后天教育的重要性,倡导笃实,反对虚浮,其学说影响了关陇地区的一大批学人。《明史》卷281《循吏列传》有《段坚传》,称其“务致知而践其实,不以谀闻取誉,故能以儒术饰吏治”。从段坚的仕历看,其担任福山知县与莱州、南阳知府期间,以儒学经义教化百姓,政绩卓著,堪称“循吏”[2]7209。李奎的理学传承虽然难以详考,但其注重儒家经典的研习,并将所学所悟用于实践,在基层治理方面也卓有成效,深受百姓拥戴,与段坚所为如出一辙。

三、李奎墓志所见明代后期之政局

(一)墓志所见明代后期的重要历史事件

李奎虽然《明史》无传,但其墓志却涉及明代万历、天启年间不少重要的历史事件。兹按时间顺序梳理如下:

“万历丙子岁大疫”:“万历丙子岁”是万历四年(1576)。明代的疾疫,《明史》卷28《五行志一》记载比较详细,万历四年(1576)的大疫没有记载,墓志所载可补史书记载之缺漏。

“甲申,安阳许公以银台忤政府,谪守南安”:此事《明史》也无记载。“甲申”指万历十二年(1584);“银台”指明代的通政司,因其职任和宋代的银台司相当,故又称为“银台”;“南安”是巩昌的别称。翻检康熙《巩昌府志》所载明代历任巩昌知府,此处“安阳许公”指河南安阳人许光大⑦。此人《明史》无传,《国朝列卿纪》卷八八载:“许光大,河南安阳人,嘉靖乙丑进士。万历四年八月,由户部员外郎选右,五年十月左,十二月降平度知州。”⑧又据嘉庆《安阳县志》卷9等记载,许光大曾任“山东按察司副使”⑨。墓志所载可补充明代巩昌知府许光大的相关史料。

“大司马郑公经略顺义”:“大司马”是明清时期兵部尚书的别称,“郑公”指郑洛,《明史》卷222有传。“顺义”指归顺明朝、接受封贡的蒙古俺答汗及其部族,史载俺答汗在隆庆五年(1571)受封“顺义王”(《明史》卷19《穆宗纪》、卷327《鞑靼传》)。《明史·郑洛传》载,郑洛“佐总督王崇古款俺答有功”,在王崇古等人之后经略顺义王部族事宜,任兵部尚书,“(万历)十八年,洮河用兵,诏兼右都御史,经略陕西、延、宁、甘肃及宣、大、山西边务”,时蒙古火落赤、真相、撦力克等部叛乱,入寇临洮、河州、渭源等地,郑洛遂至甘肃、西宁平叛[2]5850-5853,墓志所载李奎当众指责郑洛“使诸生拜伏堂下”不合礼制一事当发生于此时。

“丙午,今上诞”:“丙午”指万历三十四年(1606),“今上”指明熹宗朱由校。据《明史》卷22《熹宗纪》,朱由校生于“万历三十三年(1605)十一月”,“丙午”是李奎上呈《中朝三圣颂》的时间(详参上文)。

“甲寅,孝定皇太后哀诏至”:“甲寅”是万历四十二年(1614),此处所说为万历皇帝的生母孝定李太后去世后朝野论议丧礼之事(详参上文)。

“丙寅狱起”:“丙寅”是天启六年(1626),史载本年二月阉党以苏杭织造太监李实名义上疏弹劾高攀龙、周宗建、缪昌期、李应昇、周顺昌、黄尊素和周起元等东林党人,高攀龙投水自尽,其余六人被逮捕并迫害致死,史称“丙寅诏狱”或“七君子之狱”(参见《明熹宗实录》卷68、卷70等)[3]844-848。

(二)墓志撰文、篆盖、书丹者考略

虽然李奎的出身(举人)和官职(知县)并不显赫,但由于他在出任堂邑知县期间有良好的政绩和声望,所以其去世之后,不仅百姓痛悼纪念,而且有地位较高、学养深厚的官员为其墓志撰文、篆盖、书丹。撰文者是“赐进士第、通政使司右通政中大夫、光禄寺卿致仕,加陞户部右侍郎,山东东昌府堂邑县通家旧治生许维新”;篆盖者是“赐进士第、奉勅协理京营戎政通议大夫兵部左侍郎、前吏部文选清吏司郎中、山东东昌府堂邑县通家旧治生张凤翔”;书丹者是“赐进士第、南京光禄寺少卿、前奉勅提督山西学政、西豳年弟文翔凤”。以上三人《明史》无传,其生平事迹见于《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山东通志》《山西通志》《堂邑县志》等,今略考如下。

许维新的生平,《山东通志》卷28之三记载较详:

许维新,字周翰,堂邑人。万历己丑进士。知山西泽县,内升部郎,出为宁国知府。寻调松江,升山西河东兵备道。历右通政光禄寺卿,以疾乞归,加户部侍郎。予告陛辞,陈边防五事,嘉纳之。维新为人性毅学邃,在官务存大体,折强宗,裁悍卒,开废河,能为人所不能为。居家立家庙宗田以洽支族,置学义田以赡贫士。文章髙古,有西京风力,尤工书。华亭陈征士继儒称其事事皆造第一,乡党后辈皆宗仰之。所著有《河东兵事略》《郡邑谈》及文集若干卷。卒,贈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谕祭葬加一等。[4]

此外,康熙《堂邑县志》卷12《选举上》、卷15《人物上》等也有传记和相关记载。其作品,《堂邑县志》卷18《艺文上》、卷19《艺文下》载录《别驾柯时遇修东门及儒学记》《知县王应乾修城记》《知县张春去思碑》等。

张凤翔的生平,康熙《堂邑县志》卷12《选举上》记载较详:

张凤翔,字稚羽,万历丁酉科举人,辛丑科进士。官广平府推官,升吏部稽勋司主事,历文选司郎中,升太常寺少卿、都察院佥都御史。巡抚保定,忤魏忠贤,削籍。忠贤诛,起吏部左侍郎,升工部尚书,忤宜兴周相,谪戍陕西,寻起兵部尚书,未几,罢。⑩

《四库全书总目》卷23又载:

《礼经集注》十七卷(山东巡抚采进本),明张凤翔撰。凤翔字蓬元,堂邑人,万历辛丑进士,官至兵部尚书。[5]189

张凤翔的著述,除《礼经集注》外,《四库全书总目》卷39还著录“《乐经集注》二卷”。又据《杨忠愍集》卷4,张凤翔于天启五年(1625)春所撰《墓祠碑记》一文,借为杨忠愍公(杨继盛)墓祠撰写碑记,抨击权奸,颂扬忠烈,引起魏忠贤的不满,因此被革职削籍。

文翔凤的生平,《四库全书总目》卷110有简略记载:

《太微经》二十卷(河南巡抚采进本),明文翔凤撰。翔凤字天瑞,号太青,三水人。万历庚戌进士,官至太仆寺少卿。[5]934

《山西通志》卷79《职官七》又载:

文翔凤,进士,天启时任佥事,陕西三水人。[6]

据此可知,墓志所说“西豳”指陕西三水。文翔凤著述较多,除《太微经》外,《四库全书总目》卷180著录其《东极篇》一部、《文太青文集》二卷,《明史》卷96《艺文志一》著录《邵窩易诂》一卷。

根据墓志记载,李奎葬于天启七年(1627)十一月,所以志文开头关于许维新、张凤翔、文翔凤的介绍,应该比较准确地反映了此三人在天启七年(1627)的仕履信息,不仅可以补充史籍关于以上三人的相关记载,而且可以以此为线索,钩稽和探讨陇右学人与明代政局之联系。

(三)李奎之死与天启政局

根据墓志记载,李奎于天启六年(1626)六月二十五日病卒于刑部(又称“比部”)大狱,并且是“中于讐以卒”。虽然其具体死因难以详考,但其因人陷害而死于阉党专权、大肆迫害正直派官吏的特殊年代,是不可否认的事实。由于文献阙载,李奎是否卷入天启后期阉党与以东林党为主的正直派官吏的政治斗争,难以详考,但从李奎为官清廉、正直敢言的风格以及墓志撰文、篆盖、书丹者的整体情况推断,李奎显然属于正直派官吏的行列。因为李奎于天启五年(1625)出任堂邑知县,且政绩突出,士民拥戴,所以去世之后,已致仕居家的前右通政光禄寺卿许维新为其撰写墓志,许维新即山东堂邑县人,其本人为官刚正廉明,所以为李奎撰写的墓志,应该比较真实可信。许维新称誉李奎为“良吏”“循良”,并将他与历史上著名的“循吏”黄霸、杨秉、马援、张衡、卓茂、鲁恭等人相提并论。墓志重点突出了李奎孝亲守礼、正直敢言、勤政爱民的形象和特点,其个人品行和才能,显然与阉党邪恶势力不能相容。值得注意的是,为李奎墓志篆盖的堂邑籍官员张凤翔,也是公然抨击阉党的正直派人士,《堂邑县志》卷12称其“巡抚保定,忤魏忠贤,削籍”。张凤翔之所以被阉党“削籍”,与他于天启五年(1625)春所撰《墓祠碑记》一文有关。此文附录于杨继盛遗作《杨忠愍集》卷4,张凤翔借为杨忠愍公墓祠撰写碑记,颂扬忠烈,抨击权奸,末尾署名“钦差巡抚直隶等处地方辖紫荆等关保定等府兼理粮饷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堂邑张凤翔撰,天启五年岁次乙丑春月之吉”,可见正是其“巡抚保定”时所作,而且正值阉党势焰熏天的天启五年(1625)。此文引起魏忠贤的不满,张凤翔因此被革职削籍,直到阉党诛灭之后才被重新起用。从相关文献记载看,墓志书丹者文翔凤的政治倾向虽然不甚明晰,但史籍没有其趋附阉党集团的相关记载,此人与李奎同属明代关陇地区的文士,自称“西豳年弟”,显然也是与李奎志同道合的正直派官吏。总之,综合考量墓志所述以及史籍的相关记载,可以肯定李奎在政治斗争异常激烈的天启后期属于正直派官吏。

据史书记载,天启五年至天启七年(1625-1627)明熹宗去世前的二三年间,以魏忠贤为核心的阉党邪恶集团肆无忌惮地残酷打击异己势力,迫害正直派官吏,实行恐怖统治。这一时期受到迫害最多最重的是正直的东林派官吏,天启五年(1625)以炮制假供词为手段,陷害杨涟、左光斗、魏大中、袁化中、周朝瑞和顾大章,六人全部惨死狱中,史称“六君子之狱”[3]840-844。天启六年(1626),又以苏杭织造太监李实名义上疏弹劾东林党高攀龙、周宗建等七人,高攀龙投水自尽,其余六人都惨死狱中,史称“七君子之狱”[3]844-848。《明史》卷306《阉党传》载:“当忠贤横时,宵小希进干宠,皆陷善类以自媒。始所击皆东林也,其后凡所欲去者,悉诬以东林而逐之。自四年十月迄熹宗崩,毙诏狱者十余人,下狱谪戍者数十人,削夺者三百余人,他革职贬黜者不可胜计。”[2]7860于是朝中几乎“善类为一空”[2]6238。在这种极不正常的政治环境中,正直敢言的李奎遭人陷害死于刑部大狱,是那个特殊时代极为常见的事件。

综上所述,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新近出土的明代李奎墓志,不仅记载了巩昌府安定县李奎的生平仕历和家族发展情况,补充了正史记载的阙失,为深入了解明代后期河陇文士的历史境遇提供了新的史料和信息,而且与临洮出土的明代《雍焯墓志》等互相补充,共同印证了河陇文士与明代政局之间的密切联系。在阉党专权的天启时代,李奎廉明刚果,士民爱戴,时称良吏,体现出河陇文士的刚正品格和历史担当,展现了明代后期河陇文士的历史风采。斯人已逝,风范永存。

[注 释]

①为了方便读者识读,志文以简体字校录;依据残存字形和上下文意推断的字以“()”标示;通假字和讹刻之字的本字以“[ ]”标示;泐损不存且难以推断的字以“□”代替。

②⑤(清)卢承琰修、刘淇纂:《堂邑县志》,清光绪十八年(1892)重刊本,台北成文出版社1968年3月影印出版,第218页。

③④(清)张尔介修、曹晟纂:《安定县志》卷6《人物·科目》,清康熙十九年(1680)抄本。

⑥(清)张尔介修、曹晟纂《安定县志》卷6《人物·乡贤》,清康熙十九年(1680)抄本。

⑦(明)杨恩撰、(清)纪元补订:《巩昌府志》卷19《官师表》,清康熙二十八年(1689)刊28卷本。

⑧(明)雷礼辑:《国朝列卿纪》,明万历四十六年(1618)徐鉴刻本。

⑨(清)趙希璜修、武亿纂:《安阳县志》, 清嘉庆四年(1799)刻本。

⑩(清)卢承琰修、刘淇纂《堂邑县志》,清光绪十八年(1892)重刊本,臺北成文出版社1968年3月影印出版,第294页。

[参考文献]

[1]陈垣.二十史朔闰表[M].北京:中华书局,1962:174-183.

[2](清)张廷玉等.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3]南炳文,汤纲.明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

[4](清)岳濬等监修,杜诏等编纂.山东通志[A].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40册)[C].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820.

[5](清)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M].北京:中华书局,1965.

[6](清)觉罗石麟等监修,储大文等编纂.山西通志[A].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44册)[C].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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