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乌蒙山回族谱牒文化及其当代价值

2014-03-13 12:00马良灿
宁夏社会科学 2014年3期
关键词:乌蒙山威宁家谱

马良灿,刘 砺

(1.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贵州贵阳 550025;2.贵州威宁县史志办,贵州威宁 553100)

乌蒙山区居住着45万回族群体,该群体主要分布在贵州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云南昭通昭阳区和鲁甸县、昆明寻甸回族苗族彝族自治县等县区。而滇黔交界的威宁、昭阳和鲁甸拥有回族人口36万(称为“威昭鲁”回族),占整个乌蒙山区回族总人口的80%以上。“威昭鲁”回族主要系明清时期由陕西迁徙而来,在乌蒙山区生活了700余年,是整个西南地区最集中的回族聚居区。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乌蒙回族创造了丰富多彩的礼俗文化。谱牒文化既是这些礼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这一区域回族文化中较为独特的文化特质。

乌蒙山回族谱牒文化起源于清初,主要分布在“威昭鲁”回族聚居区,呈现形态多样、内容复杂、功能多元的特色。这种文化既深受汉族家谱文化与宗法制度的影响,又保持着自身独特的文化个性。她作为该区域回族共同体共有的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化小传统,映射了这一群体特有的族群历史记忆、家风族风、民族关系与国家观念的生成逻辑。因此,系统阐释乌蒙山谱牒文化的内涵及当代价值,对于理解这一共同体的家风族风、族内与族间关系、家国同构关系提供了一条重要的线索。乌蒙山回族谱牒文化不仅发挥着传承民族历史文化、教育后人、和亲睦族、热爱祖国的重要作用,而且由家谱承载的祖规家训及家风传承,体现了该地区回族群体精神成长的重要源头,对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构建和谐民族关系、打造乌蒙山民族团结示范区、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具有积极的意义和价值。

一、乌蒙山回族谱牒文化及其演变

乌蒙山回族是一个具有纂修族谱传统的社会群体。该群体从定居这一地区数百年以来,修撰族谱的活动一直未间断。即便是民族存亡危机之时,这种修谱活动还在持续。该群体在清以后开始出现族谱。从现存众多家谱中,提及修谱时间最早的是《威宁下坝马氏家谱》,该家谱第一次修谱时间是清康熙五十六年(1717)。乾隆三十年(1765),松林马氏修了《松林马氏家谱》。乾隆三十三年(1768),蔡家地马氏进士马应师修撰了《太师马氏家谱序》。此外,马廷儒于清嘉庆七年(1802)修撰《威宁下坝马氏家谱》,刘国民于清咸丰十年(1860)修成《威宁杨旺桥刘氏家谱》,清光绪三十年(1904)张明桢修撰了《威宁张氏家谱》,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虎姓族人虎万荣组织修撰了《威宁虎氏家谱》。民国年间,主要家族大姓都修撰了家谱。

乌蒙山回族的家谱大多以族间组织或个人形式所修。由于历次兵燹,1949年以前所修的回族家谱已残缺不全。1949年以后特别是1980年至今,乌蒙山回族大部分家族重新修订了家谱。对以上1949年之前和1949年之后两个时代的家谱,乌蒙山回族分别称之为“老家谱”和“新家谱”两种。由于家谱均流传于民间,经历了“破四旧”的洗礼,许多家谱被毁,现今保存的老家谱不多。一种是保存比较完整的抄本,另一种是残存的抄本。保存完整的清代所修老家谱有《下坝马氏家谱》和《刘氏家谱》,其中,《下坝马氏家谱》有3个抄本,《刘氏家谱》有4个抄本。现存的《下坝马氏家谱》于清嘉庆七年(1802)由马廷儒所撰。该《家谱》由“威宁下坝清真寺碑序”、“吾教规程”、“再议族教之规”、“马族起祖原序”、“五服”、“族长论”、“族教条约“等部分组成,是研究下坝马氏的族源、迁徙、繁衍及下坝马姓的政治、经济、文化、宗法制度等内容的重要依据。《杨旺桥刘氏家谱》主要记录陕西籍阿訇刘吉在威宁传播伊斯兰教、开办经堂教育的过程及刘吉阿訇的子孙在昭鲁地区和曲靖地区传教及迁徙情况。家谱中特别记载了刘吉阿訇向非穆斯林传教并取得七姓汉族信仰伊斯兰教的过程,这在中国伊斯兰教史上极为罕见。因此,这一《家谱》是研究清代乌蒙山回族伊斯兰文化的重要文献资料。

残存的盘县大坡铺《张氏家谱》、蔡家地马氏的《太师马氏家谱序》和《太师马家流源附考》以及《准附宗末图考》、松林马氏的《松林马氏家谱序》、威宁张氏的《张氏合族支派家谱总序》、《普安瓦氏宗谱草本序》、《威宁董氏家谱序》、《威宁谢氏家谱序》、《威宁虎氏家谱序》、《丁氏家谱》等,这类家谱大多只有序言部分且残缺不全。《张氏家谱》为清道光十五年(1835)张玠重修。贵州白旗起义失败后,张品扬将家谱带到平坝县,几经周折,仅保存了两篇序文、乾隆二十九年(1764)十月初四《买大坡铺总契》的文约和第四代以前的名讳。修于乾隆三十三年(1768)的《太师马氏家谱序》和《大师马家流源附考》则记录了蔡家地马姓的祖先为西域人,隋朝来中国,唐朝时落籍太原,宋元之际迁陕西固原。明洪武十六年(1383)该族受皇帝封为“太师”,以此为“太师马姓”。《松林马氏家谱序》作者佚名,大概写于清代中期,全文数百字,记录了该姓在清初的迁徙情况。《威宁虎氏家谱》(残本),全文500余字,主要叙述了虎姓先祖原来居住于哈密国布哈拉(今乌兹别克斯坦布哈拉州),唐朝进入中国,居住于陕西长安府,明洪武年间随军进入威宁居住于虎龙山及在清雍正年间部分后人迁往云南昭通鲁甸屯垦的情况。《董氏家谱序》大约修于乾隆中期,全文400余字,记录了董姓于明朝永乐年间拔补至云贵,居住于威宁温家屯的情况及在清雍正八年(1730),其后裔部分迁往云南昭通的情况。《丁氏家谱》修于光绪十三年(1887),宣威丁灿东撰写,记述了丁姓始祖丁博宗、丁博海于明朝洪武年间迁徙至云南曲靖的历史。

民国年间修撰并保存完好的族谱有《瓦氏宗谱》和《保氏家谱》。《瓦氏宗谱》于民国三十三年(1944)瓦光海撰写,民国三十八年(1949)始成。主要内容有瓦氏宗谱字辈、致甘南华亭县探访老家谱书、瓦氏宗谱草本序、总碑小序、瓦氏先祖系统表、瓦氏先祖事略、家祭文、世系等。瓦姓先祖瓦剌马特于唐代随戈斯教主(赛尔德·宛葛斯,即葛斯巴巴)进入中国,居住于陇东平凉府华亭县,明代洪武年间随副将沐英征云南,屯垦贵州兴仁,后迁居普安歹苏,族谱还记录了部分族人参加太平天国运动和白旗起义及光绪年间参加公差上书的举人瓦光禄的情况。《保氏家谱》修于民国十六年(1927),云南保廷梁撰,含序言三篇(自序、保如琪序、保占兴序)、凡例、渊源、分族表、卷一系图、卷三家传十一篇、葬说等部分。《族谱》特别记述了保姓从蒙古族演变为回族的历史过程以及迁徙发展的情况。

新中国成立后,乌蒙山回族过上了相对稳定的生活。这时,修家谱的意识又在这一区域回族群体的心中唤起。20世纪60年代,海子屯李姓和马家屯马姓编撰了《李氏家程》和《马氏家谱》。接踵而来的是各个姓氏都在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完成或者启动了《家谱》的续修工作。现今部分人口众多的姓氏又启动了续修家谱工作,如威宁海子屯李姓、威宁杨旺桥刘姓、威宁马家屯马姓、云贵丁姓、威宁下坝马姓等。该项工作正在编撰中,从目前所了解的情况看,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比过去所修的家谱相应更为全面、翔实,体例更为规范。

乌蒙山回族谱牒呈现如下特征:一是这种谱牒深受汉文化影响,深刻地打上了儒家伦理文化的烙印,突出人伦五常、忠君爱国的思想。二是乌蒙山回族谱牒文化具有鲜明的民族文化特色,主要表现在以直率、朴实的思维方式表达对族源的认识,将伊斯兰教的教义教规和信仰实践融会贯通到家规族规中,将对祖先的纪念与对回族亡人的纪念融合在一起;不搞祖先崇拜,淡化族长权威;突出族规族约的教化与劝化作用并呈现颇具回族特色的宗法组织制度。三是回族族谱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与时俱进,呈现较强的时代适应性。[1]

二、乌蒙山回族谱牒文化的主要内容

乌蒙回族谱牒文化内容十分丰富,其主要内容包括族源、族规、世系字辈、宗教信仰实践等方面。这些内容呈现出一个家族数百年的发展过程及其家族政治、军事、经济、文化、人口、信仰等方面的具体信息。同时,回族谱牒文化呈现出回族与各兄弟民族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睦邻友好、相互学习的多元民族和谐共生的生动画卷,反映了回族对其他民族文化、特别是汉文化的吸收、容纳和转化的能力。

阐明族源是乌蒙山回族谱牒文化的重要内容。各族家谱的首要内容,便是追本溯源,寻求祖先的历史记忆,叙述家族的起源、来历、发展繁衍、各直系分布情况及迁徙历史,讲述家族先辈艰苦创业的历史及业绩,以激发子孙慎终追远、矢志守成,使家族长治久安,百年兴旺。乌蒙山回族家谱的源流主要记载迁入乌蒙山之前的族源及居住地,有阿拉伯族源、波斯族源、突厥族源和汉人、蒙古人的族源。来乌蒙山之前的祖籍大部分是西北地区的固原,部分回族来自于中原地区。在家谱中反映出是“阿拉伯人”族源的,主要是在唐朝进入中国“传教”和“帮唐王打仗”的那批人。乌蒙山区回族的另一主要来源是经汉族、蒙古族转化而来的。作为乌蒙山回族的主要居住地乌撒卫的卫所移民或屯田军主要是明洪武年间来自中原和江南地区的汉族。当时,回汉共同屯垦边疆,生死与共,在漫长的屯守岁月中建立起了深厚的“他乡之情”、“战友之情”,以致他们的后裔相互通婚,部分卫所汉族移民的后裔逐渐演变为回族,如孔、阮、杨、谢、张等姓氏;另有清代及民国时期不断加入回族行列的卫所移民后裔,如李、宋、何、唐、管、单等姓氏。汉族演变为回族的这部分人,到现在约占乌蒙山区回族人口的1/4左右。因此,乌蒙山回族的族源不仅是西北回回,还包括在不同时期不断融合的其他民族,如蒙古族、汉族和部分彝族。在回族谱牒中,通过追本溯源,增强了家族内在的自我认同,进而保持家族固有的文化传统,振兴民族精神。[2]

阐明世系字辈是乌蒙山回族谱牒文化的另一重要内容。在家族宗支的传承过程中,每一代人称为一世,世世相承为系列,称为世系,表示世系的文字符号称为字辈。因此,世系为字辈的内容,字辈为世系的形成,两者互为表里,是回族谱牒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回族家谱比较务实,较具真实性。它不像汉族家谱那样溯源至某个帝王将相或者三皇五帝,而是从祖先迁入乌蒙山时开始记录,不去牵强附会于某位权贵。回族家谱更注重写实,特别是关于世系演化的内容记载得较为翔实。这远远超越了伊斯兰教“五服”(五代以内)的血缘观念,也超越了汉族中“九族”(九代以内)的血缘关系,将某个家族的世系从迁入始祖开始一直记录到修谱的时间。如作为论文作者之一的刘砺世系,清顺治年间从陕西西安来到威宁传教的刘吉阿訇为乌蒙山地区回族刘姓的第一世祖,逐代相传,二世祖刘希璠阿訇(刘吉之长子)—刘彩阿訇(刘希璠之五子)—刘文正(刘彩之长子)—刘治兴(刘文正之长子)—刘登科(庠生,刘治兴之长子)—刘忠朝(刘登科之次子)—刘士瑾(刘忠朝之长子)—刘正友(刘士瑾之三子)—刘朝安(刘正友之次子)—刘银友(刘朝安之长子)—刘砺(独子),到刘砺是第十二代。这充分表明某个家族的世系脉络较为明了。

世系中体现的字辈是广大回族人所熟知的平民文化。在乌蒙山地区的回族村落,十几岁的小孩都知道自己的辈分并熟悉上下几代的派号及其与自己的关系,都懂得“盘辈礼”的奥秘。而且,在不同宗族之间,字辈系列之间可以相互转化。字辈文化对于乌蒙山回族社会交往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人与人之间和谐关系的纽带和桥梁。乌蒙山回族不论相距多远抑或互不相识,凭借字辈文化就可将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拉近许多,比如一位叫马礼×的云南人和一位叫马敏×的贵州人相遇,他们之间都明白两人是爷孙辈关系,同属一个家族,相互间的血缘亲情就会油然而生,彼此间就会相互尊重和照顾。通过宗族内部的“竖盘”与宗族间的“横盘”,字辈制度规范了族内的社会秩序,促进了族际间的社会交往与通婚,最终确保了该区域回族共同体的和谐共处。[3]因此,世系字辈是乌蒙山回族“不同姓氏价值连绵传承的杠杆,是家谱表述的中心支柱,在回族文化心理素质上是难于抹去和遗忘的情结”[1]。

族规是构成乌蒙山家谱文化的重要内容。回族家谱无论编纂水平如何,都载入了族规家训,多则十几条,少则三五条,围绕宗教戒规和国家法律约定族人,要求族人遵守教门、忠君爱国、和亲睦族、济贫救弱、勤俭持家、尊老爱幼。如《下坝马姓家谱》中的“十议”便是重要的族规:“一议理论公祖家法须认真讲究,不以小犯上,若族中有忤逆犯上者,族长应照尔犯罪过大小以家法自行处治。二议各家父兄应共约束子弟,不准擅入贼群,倘故纵从贼,照家法处治,子弟重责,惩戒父兄,从重议罚,以警其余。三议族中年幼子弟宜悔迁善,不准附合匪人拦路抢劫,若阳奉阴违,族长务须认真查拿送官处治。四议族中年幼子弟宜安分守己,不准借故生端,若三五成群借故敲磕,族长查拿送官处治。五议族中子弟不准奸淫邪盗、逼婚估娶,抗违者送官处治。六议族中受人过分欺侮,齐族理论,须时各带用费,先礼后从,勿恃众妄为。七议族中不准占势,以大压小,抗违者,以家法处治。八议子弟不准酗酒滋事,违抗者,以教规处治。九议各族中凡有子弟务须教以理义为本,指归正路,不可胡为,若失信者送官处治。十议念经耕读,或习耕种,不可惯习不种。”

将伊斯兰教的教义教规和信仰实践融入家谱之中既是乌蒙山回族谱牒文化的独特之处,也是这一文化的重要内容。回族家谱与汉族家谱相比,它没有图像、风水、祠堂、礼仪的内容,却增加了伊斯兰教信仰及其禁忌的内容。信仰伊斯兰教的习俗使回族从出生就在宗教氛围中成长,因此宗教理念深深植根于回族的心中,伊斯兰教的精神直接体现在回族家谱规约之中,进而约束和规范族人的道德观念和行为举止。《下坝马氏家谱》将遵循伊斯兰信仰、遵守伊斯兰宗教礼仪较为明确地写入其中:“一族之教,论清真则有认礼斋济游,论名教则惟耕读安分尊。认主原惟无二认,若不实则至涉于外道而所行必乖正理。礼拜原属天命拜,若不诚则身心浮伪,即登寺可属虚文。把斋施济原修天境,斋则不谨朝夕虽至,为担苦而浮诈,亦陷于丧心。施济悭吝则惜财虽可以致富而仙桥终缺一应酬。游天房生平一次,至圣受主恩准七日之拜,加朝游之恩,慕主恩以尊圣行,且可视为徒具。至若耕读为衣食之原,耕不力则衣食无资而难免冻饿;不知读则胸腹固陋而道理不明;不安本分则任意妄行而不畏王章;不遵仁让则混争暴乱而陷入法网。故为族长,据此九件乃清真之正条,名教之大道。时以训诫子弟,儆顽惰以化蠢愚,出仕可作国家之桢,干农可作盛世之良民,斯无忝于太师之根原云。略将子弟后生易蹈之过列明,以示惩戒哉。忤逆父母照忤逆处治;欺犯尊长照犯上处治;乱族淫奸照淫奸处治;酗酒赌博照坏教处治。”

三、乌蒙山回族谱牒文化的当代社会价值

乌蒙山回族谱牒文化是该区域回族共同体文化中不可分割的部分,由族谱所呈现的族规家训、族群记忆、族源演化、信仰实践、人伦秩序、家风传承及其民族国家观念,既是不同历史时期回族社会生活与社会交往的真实写照,也是回族家族内部、家族之间、民族与民族、民族与国家之诸种关系的重要体现。在记录家族历史、增强家族文化自信与家族认同、规训族人教化后人、家风传承、构建和谐民族关系、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等方面,回族谱牒文化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

厘清族源、记载历史的社会作用。族谱是一个家族历史的记述,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一个民族历史的记述。[4]修族谱是为了使子孙寻根有据、溯流穷源,序昭穆、分宗枝,知兴衰、寓褒贬。其目的是为了强化宗族之间的血统关系,给家族成员灌输宗族意识,加强族间的凝聚力,盼望家族兴旺发达,道德伦理不乱。通过家谱中流源、世系、训诫及祖先事迹对家族成员的影响,使一个家族在井井有序的条件下健康发展和成长。不同时期的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风尚,通过家谱中族规训诫的形式不同程度地得到了宣传和发扬。查阅《贵州通志》、《云南通志》等方志可以得知,关于乌蒙山回族的记载内容很少。通过研究回族家谱,我们就可以将之比对,从中找到属于回族的一些记录,了解回族在乌蒙山地区的历史状况,以弥补方志的不足。如方志中大多简述“回族于元末迁入贵州”之类,就没有详细的说法,迁入的代表人物有哪些,为什么迁入,居住在什么地方等。而绝大多数回族家谱就记录了某某人明洪武十四年(1381)随傅友德、蓝玉、沐英征大理,屯垦于贵州的某地。这是关于回族最早迁入贵州的文字记载。同样,每个历史时期的人物及社会背景、回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回族的经济状况、文化教育、婚姻人口等,家谱中都有记载。比如曾任威宁镇总兵的韩忠,在方志中只有一个名字而无过多的内容,在回族家谱中就有关于他在威宁任职期间的作为;刘天元在《威宁县志》中只记录他在道光十三年(1833)二月十八日至道光二十七年(1848)二月初三任威宁镇左营守备,而在《家谱》中就记录了他在同治初年署理云南临沅总兵,病故于湖南。又如马廷随在方志中只记载他是武举人,在《家谱》中就记载了他任铜仁协副将。回族家谱对宗教信仰的记载特别完整,如影响乌蒙山回族伊斯兰文化300多年历史的重要人物刘吉阿訇、著名阿訇阮老巴巴、赛老巴巴、蔡老巴巴、李春才阿訇;清真寺的建造历史中关于北京牛街清真寺、西安化觉卷清真寺以及乌蒙山境内各清真寺的修建,在回族家谱中都有所记录。乌蒙回族家谱涉及的内容还有各个时期的战事,如洪武十四年征大理、明末天启之乱、雍正改土归流、咸同回民起义等等。而关于移民的历史过程也是回族家谱中的重要内容,如康熙初年从湖广移民贵州、雍正年间从贵州移民云南等,都有具体的人和事。从这个意义上说,乌蒙山回族谱牒是该区域回族群体对自我家族历史与社会关系的经验解释,是发生在回族民间社会的一系列文化活动,是理解乌蒙山回族社会历史文化的一个重要窗口。

增强家族的文化自信。文化自信是一个民族或者一个群体对自身文化价值的充分肯定,任何文化都有其既有的传统和固有的根本,具体反映在现实生活中就是要有直观的东西来增强对自己文化的坚定信念。历史上我们有什么成功的经验,现在我们有什么先进的东西,这些都可展示民族的文化自信。家谱作为平民的一种文化现象,是展现文化自信的重要方面。人们通过对国史的了解、对地方史的了解,知道了大的文化方向,再通过对自己家族历史文化的了解,增强了自信心理,坚定了家族的自我认同。家谱既是一个家族的历史记忆,也是对一个家族血缘关系的理性认知。[5]人物资料在家谱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通过对本家族历史人物的记载,可以体现本家族在历史上的地位、作用和影响,家谱中的历史人物就是增强平民文化自信最直接的素材。在乌蒙山回族家谱中,大多记载了祖上参加在国家统一时所作出的努力,不论他们是被动地或者是主动地融入了国家统一的战争和恢复重建工作,都是值得记忆的文化。如《蔡家地马氏家谱》中记载的“马金瑞,钦赐坚勇巴图鲁,赏戴花翎,授四川叠溪营游府”,同时记录了明清两代共有100多人是文武秀才以上出身步入仕途的先民。《瓦姓宗谱》中“迨粤考大明洪武元年,我族世祖钦公及科、玉公奉太祖朱元璋诏,命以都指挥随征南统帅沐英将军”,其中的“都指挥”就说明了瓦姓先祖是将军的身份迁入贵州。通过对家谱人物的认知就会使人们有一种自豪感,祖上是为国家作出过贡献的人,自己这个家族是根正苗红的,因此就在无形中增强了民族的文化自信。为国家建功立业或者培养下代对社会有用是自己光宗耀祖的追求,这种追求弘扬了热爱国家和民族的主旋律,因此是向上的、积极的。文化是人们情感记忆、思维习惯、精神感悟的历史积淀,关系到人们的历史认知、观念认同和理想追求。文化自信作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尺,反映在具体现实中就是要求人们继承和发扬上一辈的优良传统,在生产和生活中鼓起勇气,奋发向上。乌蒙山回族的精神饱满,这就是一种文化自信与自我认同的集中表现。

规训族人、教育后人的社会功能。家谱重视教化,其目的在于确立、强化宗族的伦理边界。[6]回族家谱的伦理教化功能很强,既有家庭教育的内容,又有社会教育的内容,还有学校教育的内容。家谱中所记载的优秀人物就是自己的祖先或亲人。后人看到这些人物形象,就会产生亲切感,先辈的事迹通过阅读或者家族成员的言传身教,能够使人比较直观地受到教育,上辈先民的先进事迹是后辈学习的榜样。加之家谱中族规、国家法律、禁忌等内容,也是这个家族成员必须要了解和遵守的内容。“族规”作为一个家族的历史记忆,在孝父母、和夫妇、尚节俭、戒赌博、戒淫秽、戒懒惰、戒奢侈、弘扬家庭美德等方面依然具有震撼作用。乌蒙山回族家谱中所记载的族规和宗教戒律,往往通过一种道德教化与耳熟能详的非正式方式来规范族人的行为举止,其教化功能是现代正式的法律规章制度所不能替代的。

以“仁义礼信”为核心价值观的家风传承作用。乌蒙山回族社会中,无论人们彼此相隔多远,人与人之间都比较有亲和力,这种亲和力不受时空限制,“家门族人”和“亲戚”两个概念在他们心中一直存在着,其主要原因是有家谱及其族规家训的传承。在回族家谱中,族规家训是永恒的主题和不可或缺的部分,以“仁、义、礼、信”为主题的核心价值观是族规家训的首要内容。如《都军民马姓族规》中将“睦族、笃亲、敬老、怜贫、抚孤、团结御外”定为族规的主要宗旨;《张氏家谱》中族规四条就将尊重父母和长者列入;《海子屯李氏家谱》要求族人“以安分守纪为本、以礼义文明为族和邦兴”。良好的家风在《保氏族谱》中表现为“孝敬父母、忠于祖国、兄弟友善、夫妻恩爱、家庭和睦、创业兴家、重视教育、遵纪守法和宗族团结”九条并对每条进行诠释。“有什么样的家风,往往就有什么样的做人做事态度、为人处世伦理。对于不少人来说,家风甚至影响和决定了他的一生。”[7]乌蒙山回族用家谱中的祖规家训对族人进行爱国、爱教、爱族、爱亲、爱邻里的教育,使后裔严格遵守祖规家训、诚实待人、报效国家、团结邻里、和睦社会,这充分显示出回族接受主流文化、重视儒家风尚、热爱民族文化的积极向上精神。这些独具特色的家风族风规定对于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具有重要的作用。

和亲睦族的桥梁纽带作用。在家庭和家族关系中,乌蒙山回族由于受宗法制度的传统影响较深,血缘和家族的观念较强,“亲有三代族有万年”的意识和汉族一样不可改变。家谱在凝聚亲族、增强家族的凝聚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桥梁纽带作用。家谱首先是直接作用于族内的社会关系,使家族成员之间明白自己与这个群体的血缘联系及其处所的位置,知道自己所处的族群分布在什么地方,教育人们“认族”“认亲”,在族内“有老有小”、礼貌待人。通过家谱中的“列配”(记载配偶),可知道个人的亲戚关系,即在人类社会中的亲情关系,在庞大的社会网络中,找到自己的若干代母族源于何方何姓,从而密切了族与族之间的社会关系即“表亲”关系,这种非常复杂的“网兜亲”关系在当今人情世故中对于增进族内与族间的和谐关系具有积极作用。

建构新型和谐民族关系。家族有其产生的根源,也有其演变和发展的过程,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时期的产物。乌蒙山回族的家谱从西域人进入中国演变为回回到被征调至云贵地区以及定居下来都作了记载,对于长期杂居于兄弟民族间的人口极少的回族来说,这种记载对于保持民族的自觉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老祖先来自于西域、来自于中国西北角,老祖母是当地汉族,回父汉母的民族形成历史不但让回族能够自觉遵守伊斯兰教的生活习俗,也能够让一代又一代的回族群众懂得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回汉之间“亲戚边”的血缘理念始终无法抹去。回族即便是迁到新的居住地,也有与兄弟民族通婚的传统,不断的通婚、不断的混血,使他们在自觉维护民族传统的同时也能够自觉尊重兄弟民族的文化习俗。这种通过家谱反映出来的姻亲关系,教育了这一地区的人们十分珍视民族的情感与团结。例如汉族施姓中就有一位姓马的回族祖母,施姓与马姓的友好关系从清代一直延续到现在。

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在回族家谱中,爱国爱教是每个家族的谱牒中首先具备的“族规”,也是家谱所表现出来的主旋律。如乾隆十三年(1748)议定的《蔡家地马姓族规》中就将“要忠君,致仕则尽忠报国”列入该族规中的第二条;宣统二年(1910)所立的《陕西马氏族约》中第二条就规定了“要忠君上仕,尽忠报国。农工商各务本业,不可干犯王章。国课粮条,早纳速完,庶免催征之累,此民分内之事”;《甄氏族中条约》在第二条中同样规定了“要忠君王,仕则尽忠报国,其余为士为农,须各务本业,不可非为,触狂王章”;《海子屯李氏家谱》中将“爱国”与“爱教、爱家、爱祖”同伦,要求族人“以安分守纪为本、以礼义文明为族和兴邦”;《董氏族谱》中将“爱国爱家”列在第一条族规中。以上所举之族谱中忠君报国之事,正是回族爱国主义精神的体现。

回族还将某些祖先的爱国主义事迹载入《家谱》内,作为教育后人的典范。如《刘氏家谱》记录了“刘贵林,武举,出师打台湾,军功,提补贵州清江协标游府,后升陕甘华昌府协,红顶花翎。”刘贵林是康熙时期的武举人,参加收复台湾的战斗;又如在近代,李克昌“鲁甸人,幼失怙,赖母马太夫人之教,略通大义。时外交失败、边事日非而空乏日甚,非武功不足以救国危抒家难。年十七投笔从戎,法越事起,遂从马果肃公维琪出师援越,转战兴化宣光之间,屡著奇功”等等,都是从家谱中反映出来的具有爱国主义精神的人物。不论是清朝还是民国,乃至当代,众多的回族家谱都将爱国主义精神作为一个家族的主旋律,“爱国是信仰的一部分”在乌蒙山回族家谱中得到了最好的印证。

总之,家族之情的外延是民族之情,民族之情的外延是国家之情。一个人如果没有亲族之情,也难以形成强烈的民族感情,没有强烈的民族感情,就难以升华到为国为民的伟大精神。因此,爱国主义是民族精神的升华。1984年4月8日,以乌蒙山回族主要大姓为代表的3 000多名穆斯林会聚一堂,举行“昭通回族先民纪念碑”落成典礼。在这个仪式上,乌蒙山回族群体一致通过了《昭通回民爱国公约》。[1]《公约》明确将“加强民族内部各教派、各地区之间的团结”、“拥护宪法”、“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加强与各民族人民的大团结”作为乌蒙山回族穆斯林群体的“天职”与基本行为准则。这种以《公约》的形式将“民族团结”与“爱国主义”进行正式公开宣誓的方式在其他民族中较罕见。可以说,这份《公约》将乌蒙山回族群体的家族之情、民族团结之情和爱国之情十分巧妙地融合在一起,体现了乌蒙山回族谱牒文化所呈现的家族、民族、国家之间的三重同构关系。在这三重关系中,家族的认同往往屈从于民族的认同,民族的认同又屈从于国家的认同。[8]

乌蒙山区是全国新一轮扶贫攻坚的主战场。在这片热土上,居住着汉、彝、回、苗等众多民族。扶贫攻坚过程中,如何通过对多元民俗文化的系统研究来增进各民族之间的相互理解与尊重,实现各民族的团结与和谐共处,这是建构乌蒙山新型和谐民族关系,打造民族团结示范区的基本前提。乌蒙山回族谱牒文化作为该群体所共有和分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涉及的内容十分丰富,特色较为鲜明。她不仅较为清晰地呈现出该区域共同体的家族与村落组织、人口社会变迁等具体信息,而且再现了这一回族群体族内与族间、民族与民族、民族与国家的多元互动关系。乌蒙山回族谱牒文化所彰显的家风传承、文化自信、社会教化、和亲睦族、民族团结、热爱祖国等社会功能,如若将其放置在乌蒙山片区扶贫攻坚与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社会语境中展开,其当代价值和意义将更为明显。因此,系统阐述谱牒文化所彰显的当代价值,是目前研究乌蒙山回族文化中应给予高度关注的学术问题。

[1]李正清.昭通回族文化史[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8:156,407,419 -425.

[2]哈正利.建构家族意识,拯救民族认同:刍议南方回族谱牒中的文化认同[J].回族研究,2013(2).

[3]马良灿,刘砺.盘辈礼:乌蒙山地区回族辈礼制度及其变迁[J].回族研究,2013(2).

[4]翁乾麟.论广西回族的族谱及其史料价值[J].回族研究,2001(3).

[5]栾成显.谱牒:记忆中华历史文化的又一宝藏[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1).

[6]谢仲礼.族谱与宗族边界[J].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6).

[7]陈小红.“家风”可正源头清[N].人民日报,2013-12-11-04.

[8]胡青,马良灿.回族家谱的三个维度:族源、族规与人伦——以昭通为例[J].回族研究,2007(2).

猜你喜欢
乌蒙山威宁家谱
家即是国,钩沉史海乐为舟——“家谱文化的传扬者”朱炳国
贵州省毕节市威宁自治县:17个鲜食玉米品种同台比拼
乌蒙山奔来“幸福使者”
山的国度
宜宾乌蒙山片区蚕桑产业扶贫的创新与实践
威宁草海
家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
望山——奇美乌蒙山
观鸟——威宁草海
威宁机场选址评审报告会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