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两行合并之争述论

2014-03-13 12:00蕾,石
宁夏社会科学 2014年3期
关键词:中交交通银行风潮

程 蕾,石 涛

(1.西北大学 历史学院,陕西西安 710069;2.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陕西西安 710062)

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成立时间早,规模庞大,在金融领域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被视为金融业中的两大支柱,因而也被并称为“中交两行”。然而,在北洋政府时期,这两家银行曾多次遭遇合并的提议和争论。目前学界对这一问题甚少直接关注,只是在一些相关论述中略有提及。本文拟对中交两行合并问题作一较为完整的分析,考察其发生的背景、经过,并探讨中交合并之争所反映的这一时期银行制度所存在的问题。

一、中交合并之争的缘起

中交两行合并之争的出现,与两行地位和性质的变化直接相关。中国银行最早的前身是清政府于1905年设立的户部银行,它成立后即被视为“中央银行”[1]1044。1908年,户部银行改为大清银行,继续行使中央银行权利。辛亥革命后,大清银行停业清理,在其基础上,南京临时政府设立中国银行,并于1912年2月5日正式成立。中国银行被南京临时政府定位为“新政府之中央银行”[2]3,并得到袁世凯政府的承认。1913年4月,《中国银行则例》经参议院通过并公布,它赋予了中行代理国库、经理公债、发行纸币等特权,使其中央银行地位得到法律确认和保障。5月,财政部咨请外交部转知各国银行,中国银行“实系国家中央银行”[3]115。

交通银行成立于1908年,它的性质在清政府颁布的《交通银行奏定章程》第一条中即有明确规定:“交通银行纯用商业银行性质,……一切均照奏定商律办理。”[2]172在邮传部尚书陈壁等《拟设交通银行奏折》中,更明确指出交通银行“一切经营,悉照各国普通商业银行办法,……与中央银行性质截然不同”[1]1060。当时,清政府以大清银行为国家中央银行,交通银行为官商合办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既不是国家银行,更不是中央银行。

应该说,大清、交通两行的性质在清末时期还是比较清晰的,分工也是比较明确的。但是进入民国后,尤其是袁世凯上台后,交通银行地位和性质开始发生变化。辛亥革命后,交通银行官股身份被北洋政府交通部继承。交行实权落入以梁士诒为首的交通系手中。梁士诒一方面通过交通银行向袁世凯政府大量提供垫借款,支持袁世凯的统治;另一方面通过袁世凯不断扩大交行的特权。1913年1月10日,袁世凯颁令指出:“交通银行迭经整顿,信用昭著。在则例未经规定以前,所有交通银行发行之兑换券,应按中国银行兑换券章程一律办理。”[4]79这意味着交行钞票具有了和中行钞票一样的国币地位。不久,交通银行又取得了分理国库的特权。根据《财政部委托交通银行代理金库暂行章程》规定,“委托交通银行之范围,以国债收支一部分为主,但租税系统内之出纳亦得酌量各该地情况委托交通银行代理”,又规定“应设金库之出纳,区域内无中国银行而有交通银行者,交通银行可行其代理国库之职权”,“有中国银行之金库出纳区域,如款项过巨,或遇特别情形时,交通银行得分任代理”。[2]700

1914年4月《交通银行则例》颁布,使其正式获得了分理国库和发行兑换券的特权。至此,交通银行虽名为商业银行,而事实上已具有国家银行性质。1915年10月31日,袁世凯发出大总统申令,宣布“中国、交通两银行具有国家银行性质,信用夙著,历年经理国库,流通钞券,成效昭彰”[4]68。这一申令正式把交通银行定位为与中国银行同样的具有中央银行性质的国家银行。从此,交通银行即被视为“中央银行之一”,这样在客观上形成了两家中央银行并存的二元制度。

中交两行同时发挥中央银行职能,但两行业务分工并不清晰,营业内容多有重叠,而且交通银行后来居上,“广发纸币,代办国库,……其声势且将驾中国银行而上之”[5]188。因此,两行之间不可避免地出现矛盾,尤其是在代理国库方面矛盾重重。本来按照民国初年《中国银行则例》和《金库条例》规定,代理国库之权“系完全委托中国银行”[3]466。因此,当梁士诒控制的财政部准备让交通银行代理国库,并几乎与中国银行平分秋色时,即引起了中行的异议和不满。中行一些地方分行提出,“权利既属平均,则义务亦当相等”,要求交行在分享代理国库特权的同时,也应承担向地方政府垫款的义务。[3]480而交通银行则看到,通过代理国库,“每年公款长流,出纳数目甚巨,利息、汇费亦属不赀”,同时交行“钞票亦可借此用途推广流通”,由此积极扩张代理国库特权。[2]275

中交两行除了在代理国库方面激烈竞争,在吸收国家机关存款和推广兑换券等业务领域都存在竞争和矛盾。因此自1913年开始即有人认为两个中央银行同时并存,不利于国家货币政策的统一与执行,提议取消交通银行,将其并入中国银行,建立统一的中央银行。周学熙在任财政总长期间,就曾打算将交通银行并入中国银行,也曾经准备自兼中国银行总裁,以便推进实施[5]196。但是,这个计划在当时未能实现。

二、第一次停兑风潮之后的中交合并之争

中交合并之议虽然由来已久,但这一问题的全面爆发,则是在1916年中交两行发生第一次停兑风潮之后。1916年5月12日,北洋政府国务院下令,中交两行“自奉令之日起,所有该两行已发行之纸币及应付款项,暂时一律不准兑现、付现”[4]467-468。这一停兑令的颁布,直接导致了金融市场的极大混乱,引起了第一次中交停兑风潮。这次停兑风潮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中交两行向袁世凯政府提供大量垫借款,导致库存空虚而引起。因此,风潮发生后,各方面要求整理两行以及中交合并的呼声甚嚣尘上。

停兑令颁布后不久,报刊舆论即已出现中交合并之议。如据《申报》5月22日记载,当时已有“某督办议将中交两行合并”[6]。6月2日记载道:“交通银行为免筹垫帝制费之损害与中国银行合并,端午前后即将实行”[7]。6月8日又记载道:“闻中国交通两银行将实行合并,其内情系梁士诒以目下市面日形恐慌,纸币价值日落,不略兑现,无以维持,而欲限制兑现,现金仍不足周转。现中国银行已经外国银团允许协助,此后交通银行势必日见危急。拟将两行合并为一,庶足以填交通银行之亏空。”[8]

这次中交合并最主要的倡议者是梁士诒。梁此前曾多次主张中交两行合并,统归其交通系掌握。这次停兑风潮中,其所控制的交通银行深受打击,信誉低落,因而极力主张两行合并,企图将交行的不良资产和烂账由中行承担,把交行无法兑现的钞票让中行代兑。

在大总统黎元洪与梁士诒商讨中交两行停兑整理办法时,“梁对于两行合并一议,言之极力”[9]。6月13日,时任财长周自齐发表了《整顿金融条陈》,其中提出“将交通银行并入中国银行,原有商股换给中行股票,官股亦改商股,与中行一律,所发钞票,由中行担任收兑,所有债权债务,由中行担承清理”[10]897。《条陈》公开提出了中交合并的建议。由于“周自齐是为梁士诒系之重要人物”,其中交合并建议,被认为代表了梁士诒的意图。因此,舆论界认为:“帝制运动实施之时,种种运动费皆由交通银行筹垫,如袁总统退位,则此项损失当由交通银行独任,故今将与中国银行合并,使分担其损害”[11];合并计划“乃梁士诒欲模糊自己之责任,藉谋免罪,使交通破产之累牵及中国银行者也”[9]。

梁士诒这种嫁祸于人的做法,遭到了北洋政府内部的反对。黎元洪对于梁士诒的中交合并建议即不赞成,他认为:“两行合并,必账目清结之后方可言及,……合并之后是否有利而无弊,务必熟筹,再行定夺。”[9]中交两行对于梁士诒的合并建议更是坚决抵制。旅沪中国银行商股联合会听到合并消息后,即于1916年6月10日致电国务总理段祺瑞、财政部和中国银行总处:“近闻政府有主中交合并之议,交行自停止兑现,信用已全丧失,若强使合并,必致混淆视听,扰乱人心,中行信用随以俱亡。值此百废维新,中行设再动摇,财源挹注将何所赖?况中行成立,则例俱在,股东权利尤为法律所承认,非经国会议决、股东同意,似不容任意更张”。[3]266虽然6月12日财政部复电称“中交两行并无合并之议”,中国银行总处复电“中交合并本行并无此说”[12],但中行股东还是认为财政部复电“语颇含混”,于是6月15日在上海召开商股联合会成立大会,会上提出股东“最须特别注意”的一件事就是“现在闻有人主张中交合并之事”,希望“股东当特别注意自保地位”。会议还提出四项要求,其中包括致电“政府要求不得再发生中交合并问题”[3]268。同时,会议还推选张謇为会长,利用其名望和关系,抵制来自政府的合并压力。

交通银行虽然在这次停兑风潮中深受打击,但对于梁士诒的合并计划,交行商股股东也是坚决反对的。1916年6月11日,旅津的交行商股股东周叔英等致电中央各部院,对财政部“有拟将交通银行并入中国银行之议案提出”,表示“惊诧异常”,他们认为交通银行实力在中国银行之上,“近因政府借款过巨,积欠未偿,加以此次院令停止兑现,蜚语所中,遂致困难。今只须政府积欠之款四千六百余万,如数清还,本行即绰有余裕,原状可立时恢复。事关政府信用,岂可轻言归并,一手抹煞,致失股东无穷之希望而寒后来银行业者之心。伏乞政府竭力维持,撤销原议。”[13]7月8日,交行股东又在天津成立商股股东联合会,推选陆宗舆为会长,出面力争。股东会作出决议三项:一、交行商股占十分之六,政府应尊重商股利益,有关交行一切处分须先征得商股同意;二、政府应速筹款,归还交行垫款,以便恢复业务;三、政府对于交行不应歧视,应力予维持,与中国银行一律待遇[2]7。决议分电大总统及有关各部院,表达了交行反对合并的态度。

由于这次风潮是因中交两行大量向袁世凯政府垫款借款而引发的,尤其是交通银行在梁士诒的控制之下,不仅成为政府的财政工具,更成为“袁氏之外府、梁氏之私产”和复辟帝制的工具,结果引发了风潮,牵连了中行。因此,停兑风潮发生后,人们带着对袁世凯复辟帝制和交通银行助纣为虐的憎恨,提出了一些对交行带有惩罚性的合并方案。

如众议院议员凌文渊在《救济中交两行之建议案》中提出:“一国之内,不容有二国家银行同时并行,宜即趁此时机将交行宣布清理,其钞票国库特权,均统一于中行。……交行得以清理,而从此国家银行亦收统一之效,计莫善于此也。”[14]众议员俞凤韶在议案中提出:“中交两行当分别办理,中行条例经参议院通过,其发行钞票代理金库宜也,交行以个人之私图逞□嫡之诡计,争雄并起,扰乱金融,国家银行一时有两,各国从无此例。其条例未经议会通过,当然不生效力,中行宜为维持,交行应速清理”[15]。

在8月21日召开的参众两院会议上,议员们共提出了整理中交两行的三种议案。一、中交两行同时整理,同时开兑;二、中国银行先行开兑,交通银行另筹维持办法;三、停办交通银行,将中国银行改组为中央银行,专理国库及发行纸币。[16]264但因“停止交通银行营业,影响甚大,可以打消”[17],两行合并问题未获通过。这时,梁士诒作为鼓吹帝制的祸首被通缉而逃亡海外,财长周自齐辞职,此后,两行合并之争暂时沉寂。

三、第二次停兑风潮后的中交合并之争

1921年中交两行又发生了第二次停兑风潮,这次风潮使两行再次受到沉重打击,尤其是交通银行实力更加削弱。同时,梁士诒组阁失败后,再遭通缉,交行总理曹汝霖去职。1922年2月,交通银行临时股东会选举蒋邦彦为总理,陈福颐为协理,但蒋不愿出任危局而未到任,陈的资历又浅,整个交行主要领导机关几陷瘫痪,陷入空前危机之中。这时,中国银行副总裁张嘉璈利用交行的失势和困境,发动交行部分股东,动议召开股东会议,讨论中交合并问题[18]86。交行协理陈福颐电邀交行上海分行经理钱永铭北上洽商。而这时交通银行“南方分行,信用素佳”,尤其是上海分行实力较强,发展前途颇为乐观,钱永铭也想趁此机会控制交行,于是钱永铭在与交行江浙地区股东商议后,反对中交合并,同时还以江浙股东名义分电各地交行征询意见,皆反对合并。于是众议决定,分三个步骤进行[18]86。

第一步,1922年5月18日在上海组织交行股东联合会,公推张謇出任会长。联合会上一致通过交行不与中国银行合并的决议,并以张謇的声誉,出面致电总统徐世昌及国务院等,申明不与中国银行合并的理由。张謇电文称:“金融机关本应独立于政治之外,交通银行况系组合官商而成,与中国为兄弟之机关,论机关为商市之泉府,自野心家用之,而国体一厄,自党派者用之,而民视一变,然人害机关、非机关害人也。……该行之在江浙者,人民极力维护,一波幸平,何堪复有此震动矧去大祲之后乎。若谓恶曾利用此物之人,则指名声罪,籍而没之可也,使绝不相干之人民,与在覆巢之下不可也。”[19]23张謇的电文既斥责了袁世凯、梁士诒等“野心家”、“党派者”,“人害机关”,也表明了希望政府维持交行,反对与中行合并。

第二步,在此基础上,交行于6月18日在北京召开第十一届股东总会,改选张謇为交行总理,钱永铭为协理,并改组交行董事会,增加了非交通系在交行的实力,尤其使南方股东势力开始进入交行领导层。

第三步,由钱永铭同交行董事汪有龄赴京津两地,分访与交行有关各方,陈述两行合并之弊,不合并之利,以取得社会支持。

张謇的电文在报刊上发表后,引起社会上很大反响,一些军阀和交通部也予以一定支持,再加上钱永铭及南方交行股东的多方努力,这次中交合并终未实现。

四、中交合并之争的启示

中交两行合并之争,在北洋政府前期曾持续不断,尤其是在发生两次停兑风潮之际,合并呼声更是高涨。虽然合并之议的提出者目的、动机并不完全相同,有些为改进银行制度,有些则或为党派私利,或为逃避责任。但是,中交合并之争也体现出当时银行制度存在的问题,尤其是政府与银行之间、财政与金融之间乃至派系与派系之间存在的矛盾和斗争。

首先,合并之争反映了二元制中央银行制度不适合当时中国的实际需要。中交合并之争产生的一个重要根源,就在于二元制中央银行格局的出现。本来中交两行的性质和分工是较为明晰的,但自民国初年起,梁士诒通过支持袁世凯,为交行取得了国家银行地位,从而与已有的中国银行构成了二元制的中央银行制度。于是,原本并无重大矛盾的中交两行,为争夺中央银行的特权而开始发生摩擦。“一国而有两头大之国家银行,自难免于竞争嫉妒,此实人情之长,而所无容讳言者也。关于营业方针及资金运用,既趋于一途,势必两败俱伤,各感痛苦,事实昭彰。”[20]3两行“今日既同走此极窄之途径,俗谓狭路相逢,其不为冤家,安可得乎”[21]3。

第二,中交两行与政府关系过于亲密,是两行发展屡受重创的根本原因,也是两行合并之争产生的重要原因。北洋时期,中交两行与政府建立了密切关系,并通过政府授予的特权业务而获得了巨大利益,但同时两行也被政府派系所控制。如交通系势力鼎盛时,梁士诒不仅控制交行,而且染指中行,甚至在一段时间里完全控制该行,因此他多次提议将中交两行合并,统归其交通系控制。后来交通系失势,安福系又想“攘夺中国银行为筹集该系政治活动费之源泉,并以安置该系党徒,解决其私人生活。且认为此一重要金融机关,不应落入于研究系一派之手中,必须夺取而后甘心”[22]42。中国银行成为交通系和安福系争夺的对象。正如《银行周报》所说,“中国银行握全国之金融,素称优缺,故总裁一席,无论何党何派莫不垂涎竞争者。然甲登台,乙派必反对,盖此派战胜,彼派失败者,而失败者对于战胜者,莫不思图报复,或从而毁谤之,或从而攻击之,必使其推倒下台而后已。”[23]44对于交通银行而言,在袁世凯统治时期,完全为以梁士诒为首的交通系控制,其业务也随交通系势力的兴衰而涨落。如民国“三四年间,交行因梁士诒出入公府之关系,其声势浩大,实凌驾于中行而上。及洪宪失败,交行一落千丈”[21]3。旧交通系失势,新交通系兴起后,交通银行又成为新旧两派的争夺对象。银行将自己的命运与政府中的派系捆绑在一起,其发展难免会受到派系力量变化的影响。各派系“着眼于中交两行,而均思取得以为利用,一言以道破之,无非利用其享有发行纸币及代理国库之特权而已。”[21]3同时,在政府压力之下,两行被迫向政府大量提供垫款借款,给自身业务发展埋下巨大隐患。“中交两行,因享有代理国库发行纸币之特权关系,其所受之牵累,实不在少数。政府当局之意,若似乎既予以代理国库之特权,自应竭尽垫款借款之义务。又似乎既畀以发行纸币之特权,正不妨略尽滥发纸币之能事。”[20]2两次中交停兑风潮即因此而发生。

经过两次停兑风潮和合并之争,中交两行都已清晰地认识到,银行与政府的结合,金融与财政的联姻,虽然有时会有利可图,但终是弊多利少,甚至要冒覆灭的危险。因此,在这之后,中交两行都开始转变营业方针,开始远离政府和财政,不再依赖营业特权,而走上了商业化、独立化的道路。

[1]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金融史料组.中国近代货币史资料(第一辑下册)[Z].北京:中华书局,1964.

[2]交通银行总行,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交通银行史料(第一卷1907—1949)上册[Z].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5.

[3]中国银行总行,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国银行行史资料汇编上编(1912—1949)第一册[Z].北京:档案出版社,1991.

[4]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金融(一)[Z].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

[5]贾熟村.北洋军阀时期的交通系[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

[6]交通银行股东联合会之电文[N].申报,1916-05-22.

[7]东方通信社电[N].申报,1916-06-02.

[8]梁士诒与财政[N].申报,1916-06-08.

[9]周梁策划中之中交合并说[N].申报,1916-6-14.

[10]交通银行总行,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交通银行史料(第一卷1907—1949)下册[Z].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5.

[11]东方通信社电[N].申报,1916-05-27.

[12]关于中交合并之电稿[N].申报,1916-06-14.

[13]交行股东反对合并[N].申报,1916-06-16.

[14]救济中交两行之建议案[N].申报,1916-08-21.

[15]关于中交银行两建议案[N].申报,1916-08-23.

[16]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第一辑)[Z].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

[17]参众两院开会纪[N].申报,1916-08-25.

[18]韩宏泰.上海交通银行史实片段[C]//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工作委员会编.上海文史资料选辑(第六十辑):旧上海的金融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

[19]杂纂[J].银行周报,第6卷19号.1922-05-23.

[20]沧水.中行之英兰化与交行之正金化[J].银行周报.第6卷24号.1922-06-27.

[21]沧水.中交问题之总解决[J].银行周报,第6卷24号.1922-06-27.

[22]姚崧龄.张公权先生年谱初稿(上)[M].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82.

[23]中行查办案之黑幕[J].银行周报,第4卷第3号.192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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