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为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2018-02-23 03:56吴伟徐亮
行政科学论坛 2018年2期
关键词:泸州市机构编制

吴伟 徐亮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四川省泸州市编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紧扣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直面主要矛盾变化,通过创新机构设置把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倾斜到不平衡不充分的领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创新机构编制服务中心工作新模式,打造新时代具有泸州特色的机构编制新品牌。

一、紧扣一个中心

泸州市地处丝绸之路经济带和长江经济带接合部。市委八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泸州市委关于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的决定》,对推进“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作出总体部署,提出到2020年决胜全面小康、建成成渝城市群南部区域中心,到2035年基本建成现代化区域中心,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现代化区域中心。泸州市编办强化中心大局意识,自觉将机构编制放在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格局中审视、谋划和推动,充分发挥“有形之手”对机构编制资源的配置作用,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机构编制保障,做到市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在哪里,机构编制资源就配置保障到哪里。

二、聚焦五大领域

泸州市编办推动机构编制资源向经济发展、改革开放、脱贫攻坚、民生福祉、党建法治五大领域聚焦,努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努力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一)聚焦经济发展领域

服务产业园区建设。2017年4月1日,中国(四川) 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以下简称自贸区)管委会在泸州成立,为市政府正县级派出机构。泸州市组建自贸区行政审批局,开全国在自贸区成立行政审批局之先河。制定《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 推动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参与组建300人的招商队伍,赴全国开展驻点招商,华为、中信、碧桂园等世界500强企业落户泸州。将9个产业园整合成为泸州国家高新区、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中国白酒金三角园区。

提供科技人才支撑。在全省率先建立自贸区人才工作局。健全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服务保障人才工作机制,设立300名人才专项编制,设立高端人才服务中心和50名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用于市本级引进高层次人才。围绕智能终端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设立长江经济研究中心、大数据资源中心和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等,为泸州及周边各地区提供优质政企云服务。

(二)聚焦改革开放领域

理顺体制机制。泸州市编办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33个市级部门,19个区级部门和14个中央、省垂管单位的418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整合为232项,下放自贸区行政审批局,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和“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办理时限提速80%。企业注册办理时限由原来最长的20个工作日降到1个工作日。推行“证照分离”,建立“异地代办”政务合作。自贸区工商窗口新增注册企业1000余家,增长23%,新增注册资金68亿元,增长167%。

(三)聚焦脱贫攻坚领域

加强市、县扶贫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职能职责配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兼任扶贫移民局局长。增加市扶贫移民局行政编制,设立市扶贫移民服务中心。叙永县、古蔺县和合江县单设扶贫移民局,设扶贫移民工作中心。加强乡镇扶贫移民管理服务机构建设。全市共为“脱贫攻坚”新增行政、事业编制262名。

(四)聚焦民生福祉领域

一是服务安全环保。选派216名县级安全生产监管、渡口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县级机构人员到乡镇安办合署办公,加强基层一线安全监管,受到省编办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编制专项督查工作组和省安监局的充分肯定。设立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泸州工作站,建立市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增强水利部门河湖管理机构编制力量。健全市、县、乡三级环境保护监管体系,设立市环境应急服务中心,开展环境保护等综合执法试点,设立综合执法办公室,增加3~5名行政编制,完善环保执法体制。

二是服务教育卫生。出台《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免费定向培养村级小学教师实施意见》,建立“跨区域调整、区域内动态调整、多校任教、购买服务”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2017年统筹调剂区县事业编制1225名重新分配,有效缓解了城镇化加速推进带来的城区学校教师编制不足、农村学校薄弱等矛盾。建立三甲医院总会计师制度,设立健康城市指导中心,探索卫生院“一站一馆三区”模式,提升全民预防保健水平。制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编制标准,增加市级疾控中心编制32名,增加区县编制46名,进一步完善了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

(五) 聚焦党建法治领域

一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群机构改革调研,协同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设置25个综合派驻纪检组,实现对市级部门全覆盖。组建监察委员会。

二是加强全面依法治理。加强市、县、乡依法治理机构建设和工作力量,明确市本级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委副秘书长兼任,增设内设机构依法治市综合科,具体负责依法治市相关工作。配备依法治理工作编制6名。推进司法体制、公安机关“大部门制”、“大警种制”改革,为市委综治办、禁毒办等增加机构编制。设立市综治工作服务中心和市戒毒康复矫正服务中心,促进禁毒工作常态化。设立专门机构,保障市政府应急指挥平台和交通信息化建设,促进平安泸州建设。

三、强化七项保障

(一) 强化组织领导保障

泸州市把机构编制作为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来抓。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及配套文件,市委书记、市长多次带队到中央编办和省编办汇报工作,对全市机构编制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委编办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市县整体联动,将市委办、市政府办等11个部门纳入机构编制协调配合单位,形成合力。

(二) 强化精细管理保障

推行精细化管理理念,制定标准化工作流程,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实现机构编制“三个转变”,即机构编制管理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工作流程从随意化向标准化转变,分析方法从靠经验向靠数据转变。

(三)强化统筹供给保障

泸州市印发《关于对市级行政事业编制实行统筹管理的通知》,以2017年5月9日为时间节点,除中央和省另有规定外,将市本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空编全部收回,由机构编制部门集中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各部门(单位)原有编制数作为档案编制数和核定领导职数、内设机构数及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依据。部门(单位)自然减员产生的空编按“空一减一”的原则收回,统筹收回行政编制100余名、事业编制200余名。各部门(单位) 增加人员需使用编制的,按程序报编委会审批。

(四)强化机制创新保障

为破解乡村人才匮乏的瓶颈制约,泸州市编办大力创新岗编适度分离机制,通过人才下沉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引导干部人才下沉乡镇、村(社区) 一线创新创业。目前,全市4000余名干部人才通过岗编适度分离机制,编制在市县,岗位在乡镇,为基层经济、卫生、教育、农业、安全监管、社会事务发展服务。

(五)强化试点总结保障

泸州市在7个区(县) 15个镇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试点镇深入开展“大部制”改革,调整试点镇职责,优化设置党政综合办事机构。强化乡镇综合执法,试点镇设立综合执法机构,为每个试点镇增加3~5名行政编制,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环境卫生、城镇管理等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着力解决县级政府“管得着,看不见”,乡镇政府“看得见,管不着”的问题。

(六)强化监督检查保障

印发《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巡察工作办法》,完善“四个纳入”机制,将机构编制纳入选人用人检查、干部监督、党委巡察、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内容。2017年以来,对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等21个单位开展专项巡察;配合市审计局对市农业局等6个部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对“网上巡查”发现未及时办理实名制下编手续的县区进行挂牌督办,限期下编140人,取消实体化挂牌机构领导职数26名,其中副县级职数5名;核销“低职高配”领导职数157名,其中副县级职数38名;核减6个“吃空饷”单位编制64名。

(七)强化自身建设保障

泸州市编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打造以“学习创新型、改革设计型、决策参谋型和执行落实型”为主要内容的“四型”机关。通过建立“每日晨读”“政治理论考试”“课题研讨”等机制,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今年首次组织机构编制系统干部55人赴中国人民大学集中开展专题培训。

四、坚持“三管齐下”

泸州市编办始终坚持“既要管住,又要管活,更要管好”的原则,在管住的前提下追求管活,在管活的基础上升华管好。

第一,坚持管住,机构编制不破红线。严格落实“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行政编制未突破中央和省下达的总额,事业编制总额以2012年底统计数为基数只减不增,政府工作部门机构个数未突破规定限额。

第二,坚持管活,有限供给动态灵活。让机构编制成为加快发展、创新发展的源头活水。通过创新挖潜,优化配置,保重点、保应急,提供更及时、更优质、更有效的机构编制服务,决不能以管住为理由打半点折扣。

第三,坚持管好,资源配置优化科学。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机构编制工作,发挥顶层设计作用,推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让党委政府、机构编制主管部门、企业及群众四方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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