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适应机构编制新常态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2018-02-23 03:56费飞
行政科学论坛 2018年2期
关键词:机构编制部门机构

费飞

党的十九大报告站在历史的新起点,深刻把握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历史性变革,就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作出了重要的决策部署。如何认真学习和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准确把握中央改革目标要求,积极适应机构编制工作新常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值得研究和探讨。

一、在新常态下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新认识

(一)政策把握要更精准,工作思路要更开放

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机构编制工作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新常态下,机构编制工作绝不能墨守成规,要转变传统思想观念,精准把握政策法规,主动适应当前的发展需要。

一是要实现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根据中央编办制定的“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动态调整、增减平衡”的原则,机构编制部门必须牢固树立主动意识,机构编制管理方式要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根据机构职能变化,主动就完善体制机制、规范编制管理提出具有前瞻性的工作建议,进一步优化机构设置,盘活编制资源,达到动态均衡的调整状态。

二是要实现由粗放型向精细型转变。多年来,机构编制部门存在“重审批轻管理”的倾向,有“坐等上门”的心态,单位提出申请后,再与省级部门纵向、兄弟地市横向对比,缺乏严谨的调查研究,缺乏审批后的跟踪问效。因此,要改变现行的机构编制管理传统模式,就要将调查研究作为审核审批前置条件,通过建立机构编制评估制度,把好事前审批关、事后监管关,切实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三是要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机构编制部门独立运行时间不长、服务对象单一,导致机构编制部门“地位”不突出,“作用”不明显,干部职工“认知度”不够高。因此,只有拓展宣传渠道,丰富服务手段,强化监督检查,才能让更多的单位、更多的干部职工了解机构编制工作,熟悉机构编制部门,才能让干部职工自觉地参与进来,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二)工作任务更加繁重,协调推进更加困难

一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机构编制工作事关上层建筑,事关改革发展大局,在新形势下,面临更大的压力。从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印发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的改革任务来看,与机构编制工作相关的任务大致有6大类近60项内容。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明确职责;在省市县对职能相近的党政机关探索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强化公益属性,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等等。

二是调整优化资源配置的任务。机构编制是有限资源,只有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才能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从当前情况看,机构编制配置还不够合理,市、县两级的行政编制非常紧张,部分县、区更为突出;个别部门内设机构设置过多,与行政编制数不相匹配;个别部门“官”多“兵”少,人员结构比例失衡。

三是理顺各项职责关系的任务。职能关系理不清容易导致部门间相互推诿扯皮。现阶段,虽然大多数地区都由机构编制部门牵头,分别制定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明确主要任务,厘清职责边界,落实主体责任,解决了部门间的职责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但是,理顺部门间的职责关系并不是一朝一夕或一个时间点就能完全解决的,需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和部门间的职责变化及时作出相关的职责调整。

(三)管理要更加规范,监督要更加严格

一是从中央的要求来看。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减少机构数量和领导职数”。李克强总理向社会做出了“约法三章”的庄严承诺,明确任期内实现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目标。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中央编办先后对全国严控机构和人员编制总量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专项督查,河南省编办也先后召开了全省编办主任工作会议进行传达部署和专项督查。

二是从法规政策来看。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的要求,中办出台了《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中央纪委、中组部、中央编办、国家监察部出台了多项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的政策法规,加大了对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中央纪委、中央编办等七部门印发《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各级领导干部任期责任审计范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下一步还要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等政策法规。

三是从执行的情况来看。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控编、减编要求,坚持从严原则,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大多数地区先后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授课内容,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审计范围,将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纳入市委巡察范围。加强对机构编制违纪违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了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在新常态下机构编制工作面临的新考验

(一)统筹推进各类机构改革带来的新考验

一是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诸多改革任务需要机构编制部门积极配合、主动担当。如何使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根,如何巩固控编减编成果,机构编制部门面临新的考验。

二是继续深化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经过持续努力,这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积累了宝贵经验。同时也应看到,转变职能任务还很重,需要继续深化简政放权,加强和创新监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责。因此,在下一步深化简政放权中,机构编制部门的任务将更加繁重。

三是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当前,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公共服务还存在不少短板,需要通过事业单位改革,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效率和公平性,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在教育、医疗、文化等各方面的需求。今后,在各级各类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任务中,机构编制部门也将面临新考验。

(二) 严格落实国家控编、减编工作带来的考验

一是守住红线与刚性需求的考验。中央编办多次强调,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严守机构编制总量“不突破”的红线,确保中央规定的地方政府机构限额不突破,各级行政编制总额和各项专项编制总额不突破,确保事业编制总量以2012年底为基数实现只减不增。但是,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城市扩容,各单位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民生保障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机构编制需求越来越大,一方面守住红线是工作纪律,另一方面社会发展是刚性需求,二者之间形成了矛盾共同体。

二是动态调整与部门利益的考验。机构编制是党和国家的执政资源,也是单位建设与发展的重要基础。日常工作中,一些单位总是以工作任务重、人员编制少、问题困难多等为理由,片面强调部门利益,千方百计增设机构、增加编制。一旦机构设立了、编制增加了,这些就成了部门自身固有财产,再调整就会遇到阻力,仅靠机构编制部门协调是不够的,往往需要编委领导出面才能加以解决。

三是从严从紧与监督不够的考验。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强调机构和人员编制要从严控制、从紧把握,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的行为要严肃查处、追究问责。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出现监督不力的情况。一方面是机构编制法规不健全,另一方面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由于人员不足,而无法正常开展工作。

(三)干部能力素质不足带来的新考验

一是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不熟。机构编制工作政策性强、业务面广、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多。一方面机构编制部门成立较晚,熟悉法律法规、精通业务知识的干部少;另一方面做机构编制工作需要了解各单位的机构编制发展历程和实际情况,这考验着机构编制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工作素质。

二是机构编制执行力不够。一方面个别干部钻研机构编制政策法规不多,在有人提出问题时,担心说不对,造成不敢说的情况;另一方面,个别干部忙自己的多、忙工作的少,任务来了往往有畏难情绪,面对问题又不愿担当。还有些干部单独完成任务的能力不足,在处理机构编制各类复杂问题时,也容易出现执行力不够的情况。

三是机构编制创新意识不强。近年来,尽管国家先后出台了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一些新方法新措施,但是,多数干部还习惯于凭老经验、老办法想问题、做工作,缺乏深入基层扑下身子搞调研的实干作风,缺乏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导致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够。

三、在新常态下机构编制工作要有新思路

(一)以全面深化改革为重点,抓改革促发展

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坚持职能整合、上下衔接、统筹平衡、整体推进的原则,以职能转变为核心,优化机构设置,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提高行政效率。一方面,加强政府责任清单管理,督促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防止个别单位不作为、乱作为。另一方面,优化调整部门的“三定”规定,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规范机构设置,从严控制编制和职数,解决职责分散交叉的问题。

二是加大简政放权工作力度。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释放市场发展活力,推进简政放权工作。继续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举”,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监管手段,积极探索新型监管方式,着力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性,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同时,进一步精简办事环节,规范行政程序,加快实施步伐,提高单位的机构和人员编制公开水平。

三是扎实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继续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对行政类事业单位逐步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内设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对公益类事业单位强化公益服务性质。今后不再新设承担行政职能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继续开展控编减编工作,确保不突破省核定事业编制总量控制红线,确保实现人员编制只减不增目标。

(二)以实现只减不增为目标,抓管理促规范

一是提升机构编制地位。借助报刊、网络等媒体平台,加大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继续开展机构编制法规政策进党校工作。认真开展领导干部任中或离任的机构编制审计,强化机构编制审计工作监督效果。

二是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按照中央对机构编制管理“四个不得”“四个严禁”的要求,抓好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决不闯“红灯”、压“红线”。紧紧围绕本届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目标,着力于控制各类机构和人员编制增量,确保郑州市行政编制不突破省下达的总数、事业编制不突破2012年底统计年报数据,并在总量控制的范围内有所减少。认真执行机构编制集中审批制度,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审批权限,严格审批程序,杜绝暗箱操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时刻牢记机构编制工作纪律,筑好防线,守住“底线”,警钟长鸣。依托机构编制督查、机构编制评估和机构编制审计等工作平台,认真开展机构编制日常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对擅自设立机构、擅自加挂机构牌子、违规进人和超编进人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 以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为重点,抓素质促提升

一是注重自我业务学习。在新常态下,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必须加强对政治理论的学习研究,用正确的理论指导推进改革管理各项工作。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理论、重大观点和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新思路、新论断,学会并善于运用全局的观念和政治的眼光研究分析和处理问题。要加强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机构编制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是提高工作执行能力。在新常态下,各项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必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和作风,把法规学懂、弄通、用活,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明确责任抓落实,建立健全责任制,层层分解各项目标任务,逐项落实到处室,明确到岗,责任到人。

三是强化工作创新发展。在新常态下,要以深化各项改革和严控机构编制为重点,加强调查研究和系统谋划,为党委、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切实有效的参谋服务。要从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树立问题导向,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提出创新举措,消除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要认真研究和把握机构编制管理内在的特有的规律,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以改革创新破解工作难题,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发展,以动态调整放大资源效应,以强化执行抓好工作落实,以真督实查巩固工作业绩,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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