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滕州官桥村南遗址北辛文化遗存发掘简报

2019-04-13 01:05山东大学考古学与博物馆学系滕州市汉画像石馆
东南文化 2019年1期
关键词:遗存陶器腹部

山东大学考古学与博物馆学系 滕州市汉画像石馆

内容提要:2015—2016年,山东大学与滕州市汉画像石馆共同发掘了位于滕州市薛河流域下游的官桥村南汉墓群内的北辛文化遗存。共清理了17座形制为椭圆形或圆形的灰坑,出土遗物种类主要有陶器、石器、骨器和动植物遗存等。陶器主要有鼎、钵、小口双耳罐等,石器有石铲、石锛、磨棒等,骨器有骨锥。动物遗存和炭化植物遗存种类丰富。

一、遗址概况及工作情况

官桥村南遗址位于山东省滕州市官桥镇西南部,西北距滕州市区约24公里。东濒小魏河,西邻京沪铁路和车站村,背依官桥镇,交通便利。遗址西南距薛国故城遗址仅200米,周边还分布着史前时期的北辛、西康留、西公桥等遗址,商周时期的前掌大遗址以及汉代冶铁遗址(图一)。

官桥村南遗址于2008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时发现,当时发现了较为密集的汉墓群。后续工作探明墓群东西长约740、南北宽约410米,总面积约28万平方米。2014年10月,为配合基础建设,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与滕州市汉画像石馆对墓群进行了抢救性发掘和保护工作,发掘面积约3000平方米。在发掘墓葬的过程中,发现了一批北辛文化时期的遗存,引起了学界重视。2015年1月及2016年6月,山东大学考古学与博物馆学系与上述文物部门合作对汉墓群内的北辛文化遗存进行了两次发掘,并在发掘过程中开展了动植物和环境考古研究方面的系统采样工作。

因汉墓群整体性清理和揭露的需要,发掘区未布设探方。两次发掘分别清理北辛文化时期灰坑8、9座,共计17座。为配合遗址的整体保护、展示利用和可持续性研究,每座灰坑仅清理1/2。此外,根据后期钻探结果,发掘区以外南部及西南部的遗址范围内还分布有两片红烧土堆积区:一片位于发掘区正南方向,面积约600平方米;另一片位于发掘区西南方向,面积约5500平方米。从堆积内的包含物判断其时代应属北辛文化时期,密集的红烧土堆积可能与居址或窑址等遗迹有关。现仅对已发掘的灰坑情况进行简要报告(图二)。

二、典型灰坑及遗物

(一)典型灰坑

两次发掘工作清理北辛文化时期灰坑共计17座。灰坑的形制主要为椭圆形和圆形,大多为斜壁圜底,少数底部凹凸不平。其中H9、H14、H16平面近圆形,呈口径略小于底径的袋形。坑壁较直,底部较为规整,口径一般在2.2、深1.2米左右,这类遗迹可能为窖穴,用来储物,废弃后成为垃圾坑。H11填土基本为红烧土,其性质应与普通灰坑有别。其余灰坑形状基本为不甚规则的椭圆形,最大口径一般在1.3米以下、深度在0.5米以下,这类灰坑的性质与上述窖穴不同,可能为取土或其他随机性行为所遗留的土坑。

从分布区域来看,除发掘区南部外,其余区域均有灰坑分布,尤以东北部数量最多。除H2、H5、H7、H10及H17被晚期汉墓打破外,还存在3组打破关系:H3打破H4,H14、H16打破H15,H12打破H13。现介绍典型灰坑2座。

H9 位于发掘区的西南部,东北侧紧邻H10,西侧临近H11。平面不甚规整,近似椭圆形,近直壁平底。坑口长径2.20、短径1.82、深0.75米。坑内填土可分为四层:①层填土呈浅黄褐色,土质较坚硬,堆积呈水平状,自南向北逐渐变厚,夹杂大量红烧土颗粒,厚约0.06~0.16米。②层填土呈深黄褐色,土质较硬,堆积主要分布在灰坑中东部,两侧浅,中部较厚,掺杂大量红烧土颗粒,并包含较多的蚌壳,厚约0.05~0.40米。③层填土呈灰褐色,土质略疏松,堆积基本呈水平状分布,中部被②层打破,夹杂炭屑和红烧土颗粒,包含动物骨骼等,厚约0.06~0.42米。④层填土呈深灰褐色,土质较硬,堆积呈水平状,中部包含大量蚌壳,厚约0.15米(图三)。

坑内出土遗物种类有陶器、石器及较为丰富的动植物遗存等。陶器可辨器形有鼎、罐和钵等;石器可辨器形有石刀等;动物骨骼数量近600件,为各灰坑之最。经初步鉴定,动物主要有猪、鸟、鹿、鱼、圆顶珠蚌、尖嵴蚌、螺、龟及一些食肉动物;浮选土样中可鉴定植物遗存种类有黍、粟、稻及野大豆、橡子等。

H16 位于发掘区东北,西南部打破H15。平面近圆形,直壁近平底,坑底较为规整。长径2.25、短径2.10、深1.55米。坑内堆积可分为五层:①层填土呈浅黄褐色,土质坚硬,堆积呈锅底状,夹杂少量红烧土颗粒,并包含少量动物骨骼,厚0.45米。②层填土呈浅灰褐色,土质较坚硬,西高东低呈带状分布,夹杂数量较多的红烧土颗粒和红烧土块,并包含动物骨骼,厚0.30米。③层填土为深灰褐色,土质略疏松。中部厚,两侧薄,东部呈灰黑色,夹杂少量红烧土颗粒,并包含数量较多的动物骨骼,厚约0.10~0.30米。④层填土为浅灰白色,土质较疏松,掺杂炭屑,并包含动物骨骼,厚约0.20米。此外,在③层和④层之间,靠近两侧坑壁处有两个对称分布的坡状堆积,黄褐色土,土质纯净,基本无包含物,具体用途尚不明确。⑤层填土为深灰白色,土质疏松,堆积呈水平状分布,夹杂少量炭屑,包含少量蚌壳和动物骨骼等,厚约0.30米(图四)。

坑内出土的陶器可辨器形有鼎和钵等;石器可见磨石及片状器等;动物骨骼数量约150件,可鉴定动物有猪、鸟、雉科、鹿、鱼、龟和圆顶珠蚌等。

(二)遗物

各灰坑内出土遗物种类主要有陶器、石器、骨器和动植物遗存等,人工制品中以陶器数量最多,少量石器,骨器仅发现一件骨锥。动物遗存数量相对不多,但种类丰富多样,主要有哺乳类、爬行类、鸟类、鱼类和贝类等。炭化植物遗存较多,从39份浮选土样中发现了3000余粒炭化种子(果实)。植物种类比较丰富,以黍、粟、稻和野大豆等为主。动植物遗存情况将另文专述,现将各灰坑出土的代表性遗物叙述如下。

1.陶器

陶器总体上可分为夹砂陶和泥质陶两类,以夹砂陶为主,少量泥质陶。夹砂陶陶色以褐色为主,以黄褐色和灰褐色较为常见,还有少量的红褐色陶片;泥质陶以红陶和黄褐陶为主,陶色较为纯正,内外壁普遍磨光,制作精良。部分钵的口沿外侧有一周红色,即俗称的“红顶钵”。陶器纹饰主要见于夹砂陶器,以附加堆纹、篦纹数量最多,还有少量的乳钉纹、锥刺纹、麦粒纹和压划纹等。堆纹中以北辛文化中常见的成组窄条状堆纹最具代表性,常以数条窄堆纹一组,组成曲折纹或三角纹;篦纹也较为常见,粗细深浅不一,以斜竖向为主,有的组成直线曲折纹,还有部分篦纹细浅,做窄堆纹或乳钉纹的地纹。

陶器制作方法均为手制,多采用泥条盘筑法,在部分鼎、钵等器物的内壁发现有慢轮修整痕迹。鼎的表面一般较为粗糙,常见粗砂粒暴露于器表,内壁多经过修整;小口双耳罐、小口壶的内壁可见手制痕迹,制作较为粗糙。夹砂陶器陶质一般较松软,器壁厚度一般在0.6~0.8厘米;泥质陶陶质较硬,陶胎较薄,器壁厚度一般在0.4~0.6厘米。陶器器形以钵形鼎和罐形鼎最具代表性,同时还有数量众多的锥形鼎足和少量侧三角形鼎足,此外,还有敛口钵、小口双耳罐、釜、小口壶、器盖和把手等。

鼎 共56件,仅1件罐形鼎可完整复原,另有24件鼎口沿、30件鼎足和1件鼎垂腹。鼎及口沿根据口部及腹部形态的差异可分为三型。

A型 钵形鼎。13件。陶质均为夹砂,陶色为灰褐或黄褐。多直口或直口微敞,圆唇,近直腹。腹部多篦划纹或成组窄堆纹。H15︰1,灰胎灰褐皮陶。敞口,圆唇,腹部近直壁。腹部可见数道斜向篦纹。残宽6.0、残高6.9、厚0.6~0.8厘米(图五︰1)。H9③︰2,灰褐陶。直口微敞,圆唇,直腹。残宽4.8、残高4.2、厚0.5~0.7厘米(图五︰2)。H14③︰4,灰褐陶。直口微敞,圆唇,斜直腹。口下一周间距相等的锯齿状短堆纹,其下以模糊的篦纹为地,上饰三个呈“品”字形的乳钉。残宽5.9、残高4.9、厚0.5~0.8厘米(图五︰3)。H14③︰2,夹粗砂黄褐陶。直口微敞,圆唇,斜直腹。口下有一椭圆形小鼻,腹部可见成组的斜向长条形窄堆纹。残宽5.9、残高5.7、厚0.6~0.8厘米(图五︰4)。H14③︰5,夹粗砂灰褐陶,陶质极为松软。口沿下部饰一小鼻,腹部饰竖向折线组成的曲折纹。残宽5.4、残高9.0、厚0.6~0.8厘米(图五︰5)。H16②︰2,夹粗砂黄褐陶。直口微敞,圆唇,斜直腹。沿下饰一小鼻,其下通体饰绳纹状斜向窄堆纹。残宽4.7、残高3.4、厚0.6~0.8厘米(图五︰6)。H14④︰1,灰褐陶。直口微侈,圆唇,直腹。沿下略内凹,腹部隐约可见数道竖向篦纹。残宽3.1、残高4.0、厚0.5~0.8厘米(图五︰7)。H1︰7,夹粗砂黄褐陶,内壁呈灰褐色。直口微敞,圆唇,斜直壁下收。口下中部饰三个乳丁,两侧一周锯齿状短堆纹,腹部通体饰竖向麦粒状纹饰。残宽6.6、残高8.5、厚0.8厘米(图五︰8)。H5︰1,夹粗砂灰褐陶,内壁呈灰黑色。敞口,圆唇,腹部弧形下收。口下外侧一周短堆纹,其下八条窄堆纹一组,组成连续三角形纹。残宽5.0、残高5.0、厚0.5~0.7厘米(图五︰9)。H1︰6,夹粗砂黄褐陶。直口微敞,尖圆唇。腹部较直。口下饰一条锯齿状附加堆纹,腹部隐约可见斜向或竖向的篦纹痕迹。残宽7.6、残高10.4、厚0.8~1.0厘米(图五︰10)。H9①︰12,夹粗砂黄褐陶。腹部微弧内收。下腹部及底残。唇下饰三周凸弦纹,其下两条窄堆纹为一组,组成连续三角形纹。残宽7.6、残高7.6、厚0.4~0.6厘米(图五︰11)。H9①︰11,黄褐陶。口部外侧有一周锯齿状短堆纹,其下以数条窄堆纹为一组,组成曲折纹。残宽7.6、残高7.8、厚0.5~0.8厘米(图五︰12)。H2︰1,夹粗砂黄褐陶。敛口,圆唇,腹部微鼓。口下外侧饰一小鼻,小鼻上及两侧饰一周锯齿状短堆纹,腹部通体可见斜竖向篦纹。残宽6.8、残高7.2、厚0.7厘米(图五︰13)。

B型 盆形鼎。3件。均为夹粗砂黄褐陶。近直口,圆唇,腹部较直,陶胎较厚,体形较大。H1︰3,腹部微鼓。残宽15.3、残高6.4、厚0.4~0.6厘米(图六︰1)。H1︰4,陶质较为松软,极难复原。残宽14.0、残高9.7、厚0.6~0.8厘米(图六︰2)。H13②︰1,腹部斜直内收。复原口径39.0、残高5.2、厚0.6~0.8厘米(图六︰3)。

C型 罐形鼎。4件。均为夹砂黄褐陶,侈口,圆唇或尖圆唇,微卷沿。依据腹部形态可分为2个亚型。

Ca型 1件。深弧腹。H1︰5,内壁灰褐色。溜肩,深弧腹。腹部隐约可见竖向类似篦纹痕迹。残宽10.9、残高15、厚0.5~0.7厘米(图六︰4)。

Cb型 3件。鼓腹。H1︰1,腹上部微鼓,下腹急收,尖底下垂。圆锥形足,足尖略呈尖状凸起。腹部有四条窄堆纹为一组组成曲折纹。口径16.2、最大腹径22.8、高25.7、厚0.6~1.2厘米(图六︰5;彩插一︰1)。H9①︰10,夹粗砂。腹部残余两条形状不规则的凸棱。残宽6.6、残高5.2、厚0.9厘米(图六︰6)。H17②︰4,夹粗砂。腹部残余四条窄堆纹为一组,组成曲折纹。残宽8.6、残高7.0、厚0.6~0.8厘米(图六︰7)。

鼎足均为夹粗砂黄褐陶(彩插一︰3),根据形状的差异可分为三型。

A型 圆锥形足。28件。截面近圆形或椭圆形。H14⑤︰1,外侧弧鼓,内侧略外鼓。残高10.2厘米(图七︰1)。H14③︰3,足身粗壮,外侧微鼓。残高13.5厘米(图七︰2)。H16③︰4,截面近椭圆形。残高15.5厘米(图七︰3)。H9②︰4,外侧呈弧形下收,底部较尖。残高13.4厘米(图七︰4)。H9①︰1,形体相对较小,残高8.5厘米(图七︰5)。

B型 扁三角形足。1件。H9①︰3,截面呈圆角长方形。侧面有较明显的刮削状的竖向篦纹痕迹。残高8.7厘米(图七︰6)。

C型 细长锥形足。1件。H3︰1,截面呈圆形。足身较为细长,底部较尖。残高9.0厘米(图七︰7)。

鼎下腹部 1件。H1︰8,夹砂黄褐陶。圜底,下垂弧度不大。较残破。残高4.0、厚1.0~1.3厘米(图九︰7)。

钵 11件,除1件较完整外,其余皆为口沿。根据口部及腹部形态的不同,可分为二型。

A型 5件。敞口,圆唇,泥质。根据腹部形态差异,可分为二亚型。

Aa型 4件。斜腹。H14②︰1,红褐陶。内外壁均磨光。残宽5.5、残高4.7、厚0.7厘米(图八︰1)。H16③︰3,黄褐陶,内夹蚌末。内外壁均磨光。底部残。残宽4.4、残高6.0、厚0.8厘米(图八︰2)。H1︰2,橙红陶。敞口微内敛,腹部较深,下腹部斜向内收,平底。外壁中上部隐约可见竖向篦划痕迹。口径15.9、底径6.4、高9.5、厚0.4~0.8厘米(图八︰3;彩插一︰2)。H13②︰3,黄褐陶。内壁磨光。复原口径16.0、残高5.0、厚0.7厘米(图八︰4)。

Ab型 1件。弧腹。H5︰2,黄褐陶。腹部较浅。内外壁磨光。残宽3.4、残高4.2、厚0.5~0.8厘米(图八︰6)。

B型 6件。敛口,鼓腹,最大腹径偏上,泥质。根据唇部形态差异,可分为二亚型。

Ba型 1件。圆唇。H1︰10,橙红陶,口部外侧有一周宽约4厘米的“红顶”。外壁及内壁上部磨光。残宽15.0、残高9.0、厚0.7厘米(图八︰5)。

Bb型 5件。尖唇或尖圆唇。口沿内侧均斜向内急收。H16①︰1,灰陶。尖圆唇。腹部隐约可见竖向类似篦纹痕迹。残宽3.6、残高2.9、厚0.5~0.8厘米(图八︰7)。H9①︰5,橙黄陶。尖唇。浅腹,下腹部内收明显。沿下有一道红褐色条带。复原口径17.0、残高4.5、厚0.5~0.7厘米(图八︰8)。H17③︰1,灰褐胎黄褐皮陶。尖圆唇。内外壁均磨光。残宽8.3、残高4.3、厚0.5~0.6厘米(图八︰9)。H2︰2,橙黄陶。尖唇。内外壁均磨光。残宽6.3、残高3.5、厚0.4~0.6厘米(图八︰10)。H17①︰1,黄褐陶。尖圆唇。下腹部明显内收。残宽6.9、残高3.5、厚0.3~0.7厘米(图八︰11)。

罐 3件。H9②︰2,夹粗砂灰褐陶。侈口,卷折沿,斜弧腹。残宽5.6、残高3.6、厚0.7~1.0厘米(图九︰1)。H9③︰1,小口罐。泥质黄褐陶。侈口,卷沿,尖圆唇,束颈,颈部较高,斜弧腹。外壁及内壁颈部以上磨光,内壁颈部以下有手制痕迹,可见多个捺窝。复原口径8.0、残高3.5、厚0.5~0.7厘米(图九︰3)。H10︰2,泥质灰褐陶,陶质较硬。微卷沿,弧腹较鼓。腹部有一残鋬耳。内壁有明显的手抹按压痕迹。残宽 6.2、残高 6.8、厚 0.5~0.7厘米(图九︰9)。

壶 1件。H10︰1,泥质灰褐陶。直口微侈,尖圆唇,高领,束颈。内壁磨光。复原口径7.0、残高5.7、厚0.7厘米(图九︰2)。

鋬手 2件。H1︰12,夹粗砂灰褐陶。圆形柱状。顶端饰一周锯齿状戳刺纹组成花边纹样。残长4.4、残宽3.3厘米(图九︰4)。H17②︰2,夹粗砂黄褐陶。桥形。残宽6.1、残高4.1厘米(图九︰5)。

陶垫 1件。H1︰13,夹粗砂黄褐陶。圆形柱状,截面呈圆形。垫面微鼓,其上隐约可见篦纹痕迹。残高5.5厘米(图九︰6)。

器盖 1件。H1︰11,夹粗砂黄褐陶,陶胎较厚。喇叭形口,圆唇,上部外弧。残宽6.6、残高4.7、厚0.8~1.1厘米(图九︰8)。

2.石器及骨器

石器共发现6件,石材有砂质灰岩、泥质灰岩和粉砂岩等。石器的制法有打制和磨制两种。打制石器多保留原始石皮,只在部分部位有加工打制痕迹,器形有盘状器、片状器等;磨制石器多制作精良,主要采用砂质灰岩,少数为粉砂岩或花岗片麻岩制成,器形有铲、斧、刀、磨棒等。骨器仅发现一件骨笄,磨制较为精良。

石铲 1件。H14⑤︰3,平面呈梯形,弧刃,背面较平整。一面有一凸起,似出肩,可能为便于绑缚。刃部较平滑,使用痕迹不明显。正反两面器身皆可见较多的斜向擦痕。残长8.6、残宽6.4、最厚1.6厘米(图一〇︰1;彩插一︰5)。

石磨棒 1件。H16①︰2,砂质石英灰岩。横断面近似圆角长方形。磨面略呈弧形。残长6.1、残宽5.8厘米(图一〇︰2)。

石锛 1件。H9①︰14,平面呈梯形,体形较小,单面斜长弧刃,刃部略有崩损,背面平整。残长4.2、最宽3.8厘米(图一〇︰3)。

长条形石器 1件。H1︰14,绿泥片岩。一端磨成尖状刃,两侧磨痕明显,中部保留原始石皮,可能为石镞的半成品。长8.7厘米(图一〇︰4)。

片状石器 1件。H16③︰6,砂质石英灰岩。较残破,可能为敲砸器或石铲的残片。平面近似半椭圆形,两面保留原始石皮,周边打制。最长6.6、最宽5.8、厚0.8~1.2厘米(图一〇︰5)。

盘状石器 1件。H14③︰6,两面为原始石皮,表面平整,似原为规整石器,周边打制呈圆形。最长直径6.0厘米(图一〇︰6;彩插一︰6)。

石匕 1件。H9①︰13,利用长条形粉砂岩磨制而成。一面呈弧形,一面磨成圆弧形内凹,其余部分保留原始石皮。长7.7厘米(图一〇︰7)。

骨笄 1件。H17③︰2,顶端残,利用兽类长骨制成。残余部分磨成扁椭圆形,底端磨成尖锥形。残长5.2厘米(图一〇︰8;彩插一︰4)。

官桥村南遗址位于北辛文化遗存分布极为密集的鲁中南地区,文化面貌上与邻近的北辛遗址大体一致。如前所述,从各类陶器上均可发现北辛文化的典型特征,其所反映的文化面貌与邻近区域的北辛、汶上东贾柏、泰安大汶口等遗址联系紧密,确为北辛文化无疑。参照几处典型遗址的分期,对上述陶器进行分析比较,可以将该遗址的北辛文化遗存划分为两组。

第一组,以 H15、H14、H16及H1等为代表。此组灰坑内的典型陶器较多,且有同类器形可作比较。鼎以A型直口微敞的钵形鼎最具特色且数量最多,B型大口盆形鼎数量次之,C型侈口罐形鼎数量最少。鼎足均为足身粗壮且中部外鼓的A型圆锥形足。钵多流行A型敞口圆唇钵,敛口钵开始出现,但数量较少。

第二组,以H9、H17为代表。较之第1组,此组灰坑内的陶器形态变化明显。钵形鼎的数量减少,已不见盆形鼎,罐形鼎的数量增加。圆锥形鼎足数量减少,新出现了截面为圆角长方形的B型扁三角形足(H9①︰3)。敞口钵基本不见,开始流行B型敛口鼓腹钵,口沿内侧均斜向内急收(H9①︰5、H17③︰1及H17①︰1)。

总体来看,两组灰坑内的陶器器类相似,器物形态特征演化序列较为紧密,不存在明显缺环。第二组的陶器,钵形和罐形鼎的形态与第一组大体一致,但成组的窄堆纹装饰增多,还出现了侧三角扁足;钵的口沿则变化明显,内敛较甚,其年代可能稍晚于第一组。

三、结语

鲁中南地区北辛文化的遗址材料较为丰富,学界对其分期问题的讨论也较为充分。主要观点有早晚两期说[1]、早中晚三期说[2]和四期说[3],以早中晚三期说最为流行,且三期说中又有三期五段、三期六段等不同观点。如以三期标准来审视官桥村南遗址的北辛文化遗存,据前文对两组遗存类型特征的分析,该遗址遗存的主体年代应属于北辛文化中期。

如以三期六段说[4]为标尺,并结合周边区域的遗址材料进一步分析,遗址第一组灰坑内的陶器与北辛遗址中的同类器形有诸多相似之处。如H1︰1罐形鼎与北辛遗址H701︰13[5]较为相似,H1︰5罐形深腹鼎与北辛遗址H1001︰26[6]及H1002︰19[7]相近。第一组灰坑的器类以直口微敞的钵形鼎最为常见,存在少量罐形深腹鼎,鼎的垂腹较为明显,圆锥形足,成组的窄堆纹装饰相当流行;钵多为敞口或近直口,少见敛口;小口双耳罐出土较少,但颈部稍高,应为此类器物的早期形态。因此,第一组灰坑应大体处于北辛文化中期第3段。第二组灰坑出土遗物虽不丰富,但是出现了敛口圜底钵和侧三角形足,钵与东贾柏遗址H13的同类器较为相似,如H17③︰1与东贾柏H13︰28[8]等。如是,此组灰坑的年代应大致相当于北辛文化中期第4段,但遗物不甚丰富。凡此,参照北辛文化遗址已有的测年数据及栾丰实的分期标准,推定该遗址北辛文化主体遗存的绝对年代约在距今6600—6300年之间,相对年代在北辛文化中期偏早阶段。

(附记:在遗址发掘、资料整理及简报编写过程中得到了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孙波副院长、山东大学栾丰实教授及济南市考古研究所刘善沂先生的悉心指导与帮助,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1]a.伍人:《山东地区史前文化发展序列及相关问题》,《文物》1982年第10期;b.郑笑梅:《试谈北辛文化及其与大汶口文化的关系》,《山东史前文化论文集》,齐鲁书社1986年。

[2]a.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山东队等:《山东滕县北辛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84年第2期;b.王守功:《鲁北地区早期新石器文化的发现与认识》,《华夏考古》1995年第2期;c.栾丰实:《北辛文化研究》,《海岱地区考古研究》,山东大学出版社1997年。

[3]张江凯:《略论北辛文化及其相关问题》,《考古学研究(四)》,科学出版社2000年。

[4]同[2]c,第34页。

[5]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山东队等:《山东滕县北辛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84年第2期,图一四︰12。

[6]同[5],图一四︰14。

[7]同[5],图一四︰17。

[8]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东工作队:《山东汶上县东贾柏村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93年第6期,图七︰6。

发 掘:李 慧 陈松涛 杨爱国 范宪军

绘 图:武 昊 李明倩 范学忠

摄 影:武 昊 李 恒

执 笔:武 昊 李 慧 陈松涛 杨爱国范宪军 靳桂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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