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史观视域下的文化主体性建构

2024-05-02 07:46侯衍社苏红豆
山东社会科学 2024年2期
关键词:中华文化建构主体

侯衍社 苏红豆

从唯物史观出发,文化主体性指的是文化在社会发展中相对于其他领域而言的独立性、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在本质上是人的对象化活动的结果。文化主体性建构的要旨在于通过对特定文化主体性的建构,发挥文化化解社会矛盾、凝聚社会力量、推动社会历史向前发展的重要作用。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不断建构和发展中华文化的主体性,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历史使命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在日益激烈的国际文化软实力竞争中牢牢站稳脚跟的必然选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文明具有自我发展、回应挑战、开创新局的文化主体性与旺盛生命力。”“经过长期努力,我们比以往任何一个时代都更有条件破解‘古今中西之争’。”(1)习近平:《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求是》2023年第17期。“古今中西之争”既关系新时代建设和发展什么样的文化,也关系新时代怎样建设和发展文化,是文化主体性建构需要回应的核心内容。立足新时代,文化主体性建构需要创造性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方法论,切实处理好“古”与“今”、“一”与“多”、“中”与“外”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系统把握文化主体性建构的道路选择、价值取向与基本路径,不断推进文化自觉、文化自信与文化自强,从而创造出有机统一的新的文化生命体。

一、文化主体性建构中的“古今”问题

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建构,首先在于对“古今”关系的自觉回应。其核心在于回答如何正确处理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关系,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在唯物史观视域下,文化不是静态的,而是一个流动、变化的历史性存在。文化主体性是在历史实践中生成的。这种历史实践具体指的是以思想、观念、意识、语言、道德、宗教等为中介的生产实践和交往实践。在某一具体的社会形态中,文化主体性的发展程度是与一定的生产力、生产方式和交往方式相适应的。

在人类历史发展的早期,由于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的社会分工尚未形成,人们的精神性生产和交往实践最初是与物质性生产和交往实践交织在一起的。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文化逐渐从经济、政治领域中分离出来,在外观上呈现出相对其他领域而言的独立性。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将这一独立的文化领域描述为“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以及“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91页。在这一阶段,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文化在变革社会制度和社会结构从而推动社会向前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也逐渐凸显出来。马克思区分了推动社会变化发展的两种基本变革形式,一种是在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变革,另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92页。。后者指向的是文化领域的变革,集中体现了文化的主体能动性。

尽管马克思揭示了文化作为一个独立领域的历史生成过程,以及文化在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主体能动性,但以往人们在对唯物史观进行诠释时,经济领域在变革和推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往往是理论关注的重点,文化的主体性则容易被忽视。随着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推进,文化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由此也产生了新的问题:文化的主体能动性从何而来?在文化主体性建构中,应当如何对待传统文化?如何处理文化中的传统与现代的关系,实现传统文化的现代化发展?

近代以来中国思想界关于文化主体性建构的古今之争,产生过两种具有代表性的思想倾向:一是拒斥传统的“全盘西化”论,二是拒斥现代的文化复古主义。这两种思想倾向所遵循的共同思维方式是将传统与现代理解为二元对立的静态结构,过分夸大了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之间的矛盾性,忽视了二者之间的辩证统一性。与之相区别,唯物史观要求对不同的文化因素进行具体考察,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辩证把握现代化进程中传统因素和现代因素的双向互动,探索将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进行创造性结合的实现路径。

在人类文明历史长河中,中国人民创造了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优秀传统文化,其中有很多内容与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现实需要相互契合,例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道法自然、天人合一,革故鼎新、与时俱进,脚踏实地、实事求是,惠民利民、安民富民等思想观念,能够为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提供有益的思想启迪,为治国理政提供有益的思想借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处事方法,文以载道、以文化人的教化思想,形神兼备、情景交融的美学追求,俭约自守、中和泰和的生活理念等人文精神,滋养了中华民族独特丰富的文学艺术、人文学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担当精神,精忠报国、振兴中华的爱国情怀,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风尚,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的荣辱观念等道德规范,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中国人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取向。这些都是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在有机结合中创新发展的生动体现。

中国共产党历来十分重视发挥文化主体性在推动社会变革与国家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一定的文化(当作观念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给予伟大影响和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4)《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63—664页。他强调,中国共产党人应该充分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自觉做数千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者和弘扬者。“今天的中国是历史的中国的一个发展;我们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者,我们不应当割断历史。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以总结,承继这一份珍贵的遗产。”(5)《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34页。正是在坚持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辩证统一中,我们得以创造出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丰富的文化形态。

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结合”的重要论述和“造就一个有机统一的新的文化生命体”的重要观点,在总结我们党百余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正确揭示了新时代文化主体性建构中正确处理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之间关系的科学方法。具体而言,在处理古今文化之间关系的问题上,要从历史连续性和历史发展性两个面向上予以把握。

其一,要在传统与现代的历史连续性中建构文化主体性。与唯心史观在抽象中把握主体的运思方式相区别,唯物史观将主体把握为历史中的存在。只有在历史的连续性中,主体才能感知和确证自身的主体性。文化主体性作为主体在文化领域中对象性活动的结果,同样需要以历史的连续性为前提。具体到中国的语境中,中华文化是在历史中不断生成和建构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现代中华文化产生的前提和基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和民族品格,是现代中华文化发展的母体,也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现代文化既是传统文化的历史延续,也将不断推动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只有以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历史连续性作为前提,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才能够在时空中把握自身的存在,形成文化自我意识,这是文化主体性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如果将传统与现代的关系理解为非历史的、二元对立的,就会导致文化共同体无法形成持续性的自我意识和自我认同,陷入文化分裂、历史虚无与价值碎片的迷茫状态。

历史连续性既是文化主体性形成的重要保障,也能反过来确证文化具有自我调适、适应社会发展的主体能动性,蕴藏着文化生命体薪火相传、生生不息的密码。人类历史上出现的古埃及、古巴比伦、古印度和中国这四大文明古国,只有中华文明延绵至今并持续展现出旺盛的生命力。这充分证明了中华文化能够在保持自身文化特性的基础上,吸收和借鉴外来优秀文化因素,推动自我的更新与变革,使之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关系的变革,具有极强的自主性、能动性与创造性。这种主体能动性深深地根植于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之中。因此,要巩固和建构中华文化的主体性,必须回到源远流长的世界文明发展史和中华文明发展史中,把握中华文化主体性的产生发展过程、运动变化趋势和内在运行规律。

其二,要从历史发展性出发,在对传统文化的发展与创新中建构文化主体性。唯物史观认为,人类历史是在社会基本矛盾的推动下不断发展进步的。这种发展观既不是机械的线性进步论,也不是唯心主义的历史目的论,而是将历史的进步与发展理解为历史主体在实践中解放生产力、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结果,体现了历史必然性与道路选择性的有机统一。在建构文化主体性的过程中,需要从这种唯物辩证的历史发展观出发,在把握文化发展客观规律的基础上,不断增强中华文化主动应变、主动求变的能力,使中华文化彰显出独立自主的精神气质。在这个过程中,需要不断吸收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滋养,激活富有生命力的文化基因。同时,也需要明确回到传统不是为了固守传统,而是为了在对传统文化的积极扬弃中形成文化自觉,推动文化对社会转型过程的适应。正如费孝通先生所指出的:“明白它(传统文化)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它的发展趋势,不带任何‘文化回归’的意思,不是要复旧,同时也不主张‘全盘西化’或‘坚守传统’。自知之明是为了增强对文化转型的自主能力,取得为适应新环境、新时代而进行文化选择时的自主地位。”(6)《费孝通文集》第15卷,群言出版社 2001年版,第6页。

总体而言,对传统文化的返本开新,既包含了中国传统哲学中“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的创新智慧,也彰显了唯物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2页。的批判精神和革命精神,是文化主体性建构中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

二、文化主体性建构中的“一多”问题

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相交汇的历史时期,中华文化处于传统与现代、民族与世界的双重张力之中,诸多文化形态和价值观念以前所未有的丰富程度呈现出来,形成百花齐放的文化繁荣景象,为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但也需要清醒地意识到,各种文化价值形态的相互碰撞可能会对中华文化主体性带来冲击和挑战。因此,在新时代如何处理好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内部“一”与“多”的关系,建构“多元一体”的文化格局,实现多元文化的总体化发展,成为文化主体性建构中必须回应与解答的第二个重点和难点问题。

以史为鉴,可以明得失。在处理文化共同体内部“一”与“多”的关系问题上,需要警惕两种错误倾向。一种是文化的同一化倾向。具体指的是在一个文化共同体内部的若干文化因素中,其中一个占主导地位的文化因素对非主导因素的排斥,从而形成整个文化共同体在逻辑面向上的单一化、同质化倾向。例如,韦伯在批判西方资本主义时曾指出,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相分裂,前者吞噬后者,形成一个文化的“铁笼”。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最后,他指出:“在这种文化发展的最后阶段,‘专家已没有精神,纵欲者也没有了心肝;但这具空心的躯壳却在幻想着自己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文明水准’。”(8)[德]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阎克文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275页。另一种需要警惕的倾向是价值虚无与文化碎片化。其中一个典型代表是西方的后马克思主义思潮。这种思潮将现代性理解为流动的、多元的和碎片的,认为现代性意味着历史的断裂与社会的碎片化,进而全面质疑总体性、理性、中心、革命、政治等宏大叙事。例如,伯曼在《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一书中将现代性的碎片状态比作“精神分裂的浮士德”(9)[美]马歇尔·伯曼:《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徐大建、张辑译,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第54页。,而德勒兹和加塔利在《反俄狄浦斯》中则宣称“我们今天生活在一个客体支离破碎的时代”(10)Gilles Deleuze,Fefix Guattari,Michel Foucault,Anti-Oedipus: Capitalism And Schizophrenia,Penguin Group,2009,p.5.。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兴起,客观上反映出西方在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价值虚无化和文化碎片化困境。

在这个问题上,唯物史观的总体性思想对于超越二元对立的僵化思维方式,辩证把握文化共同体内部的“一多”关系具有重要启示。马克思在对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性分析中,认为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不是诸多分散、对立的要素,而是一个总体。并且,这个作为总体的社会,不是一个静态的结构,而是一个处在动态的历史过程中的总体社会。他指出:“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1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5页。在一个历史总体中,“一”与“多”不是处于简单的二元对立和绝对静止状态,而是处在运动变化的过程中。“一”与“多”构成矛盾的两个方面,在相互运动中推动着总体的发展,缺一不可。

具体到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来看,“多”指的是在中国社会中随着中国式现代化这一历史性实践的不断推进而生发出来的丰富多样的文化因素和样态。这些文化因素和样态,根据不同的文化主体,可以有不同的划分方式。以少数民族作为文化主体来考察,中华文化的多样性主要体现为丰富的少数民族的文化观念、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如果以不同年龄、性别、职业、兴趣爱好来划分文化主体,那么中华文化的多样性则体现得更加丰富多彩。而在这些“多”之上的“一”,指的是作为一个有机统一的文化共同体的中华文化。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在的共同体是在几千年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而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共同体则是在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的对抗中形成的。(12)参见费孝通:《全球化与文化自觉:费孝通晚年文选》,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3年版,第85页。在这个历史进程中,中华民族不断构筑着中华文化的现实基础,中华民族的共同体意识不断形塑着中华文化的自觉认同。由此,多元文化不断融合汇聚为共同的中华文化,作为文化共同体的中华文化也从自在走向自觉,彰显出强大的文化主体性与旺盛生命力。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文明从来不用单一文化代替多元文化,而是由多元文化汇聚成共同文化,化解冲突,凝聚共识。中华文化认同超越地域乡土、血缘世系、宗教信仰等,把内部差异极大的广土巨族整合成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13)习近平:《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求是》2023年第17期。那么,如何理解文化主体性建构中“一”与“多”之间的关系呢?

其一,“一”是建构文化主体性的前提和基础。如果没有文化上的“一”作为前提和基础,那么文化主体性的发展就会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难以维系。历史证明,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建构必须以文化的一体化和总体性为前提。只有中华文化作为一个有机统一的文化共同体而存在,文化成员才能形成文化身份上的共识,形成“文化自我”的观念,以此为基础,才能生发出文化主体性。因此,一个文化共同体的总体性是培育和发展共同体的文化主体性的前提和基础。

其二,“多”是建构文化主体性的丰富资源和重要内容。一定时期的文化同社会历史具有同构性。中华文化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文化生命体,并且这种丰富性会随着中国社会的经济发展程度和开放包容程度的提高而不断增强。中华文化内部的文化因素的多样性,根源于社会现实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承载着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实践中形成的文化自觉。这种文化自觉包含了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因特定的时代问题而形成的理论知识和价值观念,蕴藏着人民群众的生存智慧,展现了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正是这些文化多样性,赋予了作为共同文化的“一”以具体规定和现实内容。中华文化要发展自我、应对挑战、开创新局,离不开这些丰富多样的文化资源的滋养。

其三,在建构文化主体性的过程中,要坚持“一”与“多”的辩证统一。应当明确,总体化不等于同质化。“一”不是对“多”的取代,而是对“多”的批判性融合,从而在“多”之上形成超越性的存在维度。具体而言,文化共同体内部的多元文化样态和文化因素往往是良莠不齐的,精华与糟粕并存。并且,很多地方性的、特殊的文化因素仅仅服务于特定小众群体的文化需要,不具有普遍适用性。因此,“一”既不是对“多”的简单相加,也不是对“多”的简单否定和替代,而是需要文化主体进行自主选择和积极实践,在培育文化多样性的基础上,促进不同文化因素之间的多元互补和有机融合。由此,共同文化才能从自在状态上升到自觉状态,成为一个具有文化主体性的、有机统一的文化生命体。因此,在建构文化主体性时,一方面,要增强中华文化的开放性和包容性,不断吸收古今中外的优秀文化资源,将之转化为建构中华文化主体性的丰富养分。另一方面,要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多元文化的基础上建构中华民族的共同体文化。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文化上的“精神分裂症”和文化空心化,真正把握文化主动,彰显文化自信。

三、文化主体性建构中的“中外”问题

新时代背景下,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国际交往正在以新的方式展开,世界不同文明与文化之间的交流交融也面临新的挑战。在此情境下我国文化主体性的建构不仅需要正确处理传统因素与现代因素之间的辩证关系,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文化格局,还需要积极探索和建构自我文化主体与他者文化主体之间新的交往方式。

从唯物史观出发,多元文化主体之间的交流交往是世界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随着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公共的财产。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日益成为不可能,于是由许多种民族的和地方的文学形成了一种世界的文学。”(1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5页。在从地方史到世界史的转向中,文化的发展历史也经历了从主体性到主体间性,从单个文化主体寻求自身发展到多个文化主体逐步走向相互承认与交往,进而形成多主体文化世界的过程。(15)参见李鹏程:《从“主体性”到“主体间性”再到“MITSEIN”》,《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6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传统意义上具有封闭性、民族性、地域性的文化主体性的历史基础被瓦解了,多元文化主体间必须在相互承认和相互交往的基础上探寻建构文化主体性的新方式。

在现代思想史上,学者们对多元文化主体之间平等交往的可能性发起了一次又一次理论叩问。韦伯尝试将人类文明区分为六大文明形态,研究不同文明、文化的内在逻辑。亨廷顿从西方文明的立场出发探求文明冲突产生的根源与世界秩序重建的可能。萨义德则从他者的文化立场出发,求解在后殖民主义语境下东方文化主体性应当如何建构的问题。

将视野转向历史现实境遇,近代以来各国在处理文化的自我主体性与他者主体性的关系问题上,呈现出三种主要的文化策略。其一是文化中心主义、文化霸权主义和文化殖民的策略,其实质是以自我主体性为中心,将他者主体性视为自身的附属和征服对象。其二是拒斥一切外来文化的文化本土主义和文化保守主义策略。其三是在应对外来文化殖民时缺乏对民族文化的自觉自信,主动放弃守护本民族文化特性的文化策略,其结果是被外来文化同质化,完全丧失文化主体性。

事实上,这些文化策略的内在逻辑均是将主体与他者理解为二元对立的斗争关系,其中蕴含的思维方式可以追溯至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所阐述的主奴辩证法。在主奴辩证法中,主人确证自身主体性的方式是通过统治和奴役他者,在他者的承认中确证自身的主体性。主人意识和奴隶意识作为自我主体性和他者主体性呈现为二元对立的关系。显然,从这样的思维方式出发,容易激发不同主体之间的冲突和战争,难以建构起多元文化主体之间和平共生的交往模式。

与之相区别,中国共产党在建构文化主体性的问题上,不是采取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和价值立场,而是始终坚持自我与他者的辩证统一,为建构多元文化主体性、促进世界文化的共生共育贡献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习近平文化思想作为唯物史观在当代中国社会现实的具体化展开,凝结了中国共产党处理文化自我主体性与他者主体性的关系、建构多元文化主体性的丰富实践经验和深刻哲学智慧,具体可以从以下三个维度予以把握。

其一,多元文化主体性共生共育的前提是各文化主体间的平等交往。从唯物史观出发,主体之间的交往方式,进而主体性的建构方式都是随着历史发展而不断变迁的。在以人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传统社会中,多主体之间的交往关系往往以“主奴”的方式展开,而在现代社会,主体即他者。主体与他者之间既是自由、独立、平等的,也是互为前提、相互依存的。“每一个单个人的解放的程度是与历史完全转变为世界历史的程度一致的。”“不仅一个民族与其他民族的关系,而且这个民族本身的整个内部结构也取决于自己的生产以及自己内部和外部的交往的发展程度。”(1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41、520页。因此,文化主体性的建构不能退回到封闭、地方性的状态中,也不能以支配和从属的不平等关系为前提,而应该在多元文化主体间的平等交往中推进。

其二,多元文化主体性共生共育的现实基础是人们在日益密切和频繁的生产实践和交往实践中形成的共同活动方式。每一种文化主体性都有自身的生存空间。文化主体性是在人类的历史性实践中生成的,生产实践和交往实践构成文化主体性生成的双重动力,也形塑着文化主体性的发展空间。现实中的文化主体不是抽象存在的,而是处在与其他文化主体不断交往的过程中。并且,这种交往活动也会不断创造出新的文化主体性和文化形态。在很大程度上,一种文化主体的发展程度取决于与它进行直接或间接交往的其他一切文化主体的发展程度。随着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不同民族、地域的封闭状态被打破,地方性的传统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也在不断变迁,逐渐形成全球性的共同活动方式。不同文化主体之间的共同活动方式构成了多元文化主体之间相互交往的现实基础,促使文化主体性的生成和发展空间从传统的封闭空间逐渐转变为开放的交互空间,从而也使得文化自我与文化他者之间有了文化共通、文明互鉴的可能。

其三,多元文化主体性共生共育的关键是探索出世界文化民族化和民族文化世界化的有效机制,实现多元文化之间的有机融合与相互成就。从中国共产党的文化建设经验出发,世界范围内不同的文化形态虽然在价值观念、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方面存在差异,但也完全可以进行交流互鉴、取长补短。只有采取开放包容的态度,一种文化形态才能延绵不绝,不断发展。与此同时,在处理自我文化主体性和他者文化主体性的关系问题上,必须明确和坚守文化主体性中的民族性、根基性因素。坚持马克思主义的魂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脉相统一,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区别于其他文化形态的本质特性。只有坚守文化的本质特性,才能建构起真正的文化主体性,有效应对文化空心化和文化虚无主义的错误倾向。以此为出发点,才能将人类优秀文化成果民族化,将其转化为中华文化生长的有益资源,也才能真正实现中华文化的世界化,推动多元文化主体性之间的共生共育。

四、新时代建构文化主体性的基本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任何文化要立得住、行得远,要有引领力、凝聚力、塑造力、辐射力,就必须有自己的主体性。”(17)习近平:《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求是》2023年第17期。中华文化的主体性是在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多元文化与共同文化、自我文化与他者文化的交互性实践中不断生成的,也需要在这三个关系面向上不断巩固与推进。基于此,新时代建构文化主体性的基本路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把握。

第一,在主体与实践的维度上,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人民群众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文化自觉与文化实践之间的双向促进机制。文化主体性的生成和建构离不开特定的实践主体,文化主体是建构文化主体性的现实力量。“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1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20页。但是,“思想本身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东西。思想要得到实现,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1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20页。就中国而言,文化主体性的建构主体由两个部分构成:其一是作为领导主体的中国共产党,其二是作为实践主体的广大人民群众。文化主体性的确立根植于文化主体的文化自觉与实践。首先,作为领导主体的中国共产党,需要牢牢掌握文化领导权,立足时代发展的前沿,准确认识和把握文化发展的规律和趋势,形成执政党层面的文化自觉与文化主动。其次,执政党需要将自身的文化自觉转化为人民群众广泛的、普遍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充分激发和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在文化创新、创造与发展过程中的能动作用。进而,要将人民群众的文化自觉和思想主动转化为改造现实的实践力量,形成推动社会历史向前发展的整体合力,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过程中激发出新的文化自觉和文化主动。由此,便可以形成文化自觉和文化实践之间的双向促进机制。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群众路线相结合,带领中国人民走出了建构文化主体性的成功道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党的文化领导权是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大事,在文化建设中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与之相反,苏联在国家改革关键时期放弃了文化领导权,没有处理好价值观一元引导和多元并存的关系,使得人们的价值观念和思想意识互相矛盾、互相冲突,在复杂多变的形势面前无所适从,不关心国家的前途命运,从而使国家和社会失去了凝聚力、向心力,最后导致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的命运。(20)参见侯衍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范畴研究》,人民出版社2022年版,第4页。结合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只有守住中国共产党的文化领导权,才能守住中华民族的文化主体性。因此,在新时代必须始终坚持党在文化主体性建构中的文化领导权,坚持人民群众在文化主体性建构中的实践主体地位,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和实践伟力。

第二,在“古今”关系维度上,以中国式现代化为定向,以“两个结合”为遵循,不断推动传统文化的现代化。文化对现代化进程的适应和推动从来不是被动发生的,而是需要文化主体对自身主体性的自觉确认,从而发挥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主动地进行道路选择、文化建构和实践推动。从当下的现实出发,中华文化主体性建构的历史性实践,需要以中国式现代化为定向,引导中华文化积极、主动地适应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需要,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推进澄清历史前提,把握历史规律,判断历史趋势,辨明历史方向。中国式现代化以人的现代化为本质要求,中华文化主体性建构需要以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实现人的现代化为旨归,自觉回应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人口规模巨大、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及走和平发展道路等重大理论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在这个过程中,要以“两个结合”为根本遵循,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落实好传承中华文明和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两个基本的实践面向。在前一个面向上,要从大历史观出发,在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的有机统一中系统梳理传统文化资源,全面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推进中华文明探源工程,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在后一个面向上,要积极推进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让马克思主义成为中国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现代的,让经由“结合”而形成的新文化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

第三,在“一多”关系维度上,构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多元文化的总体化。在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自我文化和他者文化的交互性实践中,中华文化内部必然会不断生发出新的、多元的文化因素。因此,在建构文化主体性的过程中,需要对多样性的文化因素进行正向引导,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更高层次的多元文化需求,丰富各族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在促进文化繁荣的基础上,需要坚持总体化的文化建设原则,将文化共同体内部的多元文化因素整合为共同文化,实现多元文化与共同文化之间的相互促进,从文化总体性中不断生发出文化主体性。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构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文化性的价值理念系统有如一服饰,某个身体穿上它才禀得一种生存的人性身份和社会性的权利。”(21)刘小枫:《现代性社会理论绪论——现代性与现代中国》,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333页。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涉及思想理论、价值观念、知识体系、心理意识等诸多层面。其中最核心、最根本的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而要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一方面,要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另一方面,要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本质反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灵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精神标识和强大动力,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核心,是中国精神的核心内容和中国社会主义本质的集中体现。(22)参见侯衍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范畴研究》,人民出版社2022年版,第6页。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是外在于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的,而是根源于人民群众日用而不觉的共同价值观念,是在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的融会贯通中形成的。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整合多元文化,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共同的文化身份认同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在“中外”关系维度上,积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培育全人类共同价值,促进民族文化的世界化。文化主体性的建构不仅需要植根中华文化的自身发展,也离不开与人类其他文化样态的交流互鉴。开放与包容始终是文明发展的活力来源,也是文化自信的显著标志。中华文明的博大气象,就得益于中华文化自古以来开放的姿态、包容的胸怀。“越包容,就越是得到认同和维护,就越会绵延不断”(23)习近平:《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求是》2023年第17期。;越开放,就越能更加积极主动地学习借鉴人类创造的一切优秀文明成果。全球化不仅仅意味着经济上的一体化进程,更需要在人们日益密切的交往实践中形成共识性的交往方式和价值理念,建构文化共同体,促进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流互鉴。故此,中国在文化主体性建构中,倡导尊重世界文明的多样性,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以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积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培育人类文明新形态,维护全人类共同利益,践行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不断拓展和深化多元文化主体性共生共育的文化空间。

在促进民族文化世界化的实践中,首先要从特殊性出发,坚守文化主体性建构的民族立场,立足中国问题、中国国情和中国道路,不断吸收世界优秀文化成果,着力构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和自主知识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强调民族性并不是要排斥其他国家的学术研究成果,而是要在比较、对照、批判、吸收、升华的基础上,使民族性更加符合当代中国和当今世界的发展要求,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解决好民族性问题,就有更强能力去解决世界性问题;把中国实践总结好,就有更强能力为解决世界性问题提供思路和办法。”(24)《习近平著作选读》第1卷,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第480页。在此基础上,需要将特殊性上升为普遍性,从中国经验、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中提取出对于处理人类社会共同文化难题有益的思维方式、知识体系、价值观念和精神品格,将之转化为世界性的文化共识,推进民族文化的世界化,不断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引领力和影响力。由此,在多元文化主体的交互性实践中建立起特殊性与普遍性之间相互转化的动态机制,在不同文明的合力作用中不断锻造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文化主体性。

总体而言,正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文化自觉与文化实践的有机统一中,在对“古今”“一多”“中外”文化关系问题的创造性回答中,中国得以不断培育和创造出新时代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文化主体性,对内提升先进文化的凝聚力和感召力,对外增强中华文明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不断焕发出引领时代发展的鲜明主体精神与强大文化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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