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背景下地方政府行政奖励研究

2024-05-07 00:13米玛玉珍
国际公关 2024年5期
关键词:双碳背景行政

米玛玉珍

摘要:在现代社会,奖励相比较于惩罚,有更多的自由裁量权,更能尊重和保障相对方的人权及其他各种合法权益。这种方式有利于缓和行政机关和相对人之间的紧张、对立关系,甚至行政机关能因此赢得相对人的好感。行政机关基于行政目的、行政效率等的考虑,在适当的领域采用奖励等相对柔性的、温和的执法方式,更符合民权和效率的内在需求。本文从理论角度出发,将 “双碳”作为背景,探讨地方政府行政奖励作为一种激励手段,其内容和作用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完善思路,以促进地方政府行政奖励制度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双碳;地方政府;行政奖励

一、“双碳”和地方政府行政奖励的内涵及功能定位

(一)“双碳”和地方政府行政奖励的内涵

“碳达峰”与 “碳中和”,简称 “双碳”。现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4修订)第十一条规定:“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行政奖励是为了实现一定的行政目标而设立的,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也是行政管理的一种方式。同时,行政奖励也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即行政奖励在一定程度上能引导社会成员的价值取向。其目的是褒扬先进、树立榜样,调动并激发行政相对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整体上促进公共利益。[1]行政奖励的方式可以是物质奖励,也可以是精神奖励。

地方政府低碳行政奖励是指地方政府以奖励的方式,鼓励和激励个人、企业和机构采取低碳行动,减少碳排放和资源消耗。地方政府行政奖励包括对个人、企业和机构在低碳生产和发展方面所取得的成就给予肯定和奖励。在 “双碳”政策推动下,相对方积极采取低碳生产方式,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推动低碳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地方政府行政奖励通过实施奖励政策,对这些成果进行认可和激励,进一步推动了相对方在低碳领域的积极参与和创新。

(二)功能定位

地方政府行政奖励的功能定位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地方政府行政奖励作为一种政策工具,具有引导和促进作用。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制定相关奖励政策,来引导企业和机构加大对低碳生产和发展的投入,鼓励其采取创新的技术和管理手段,降低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行政奖励还具备示范和推广的功能。通过对低碳先进企业和机构的表彰和奖励,可以树立典型,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促进其他企业和机构的学习和模仿,推广低碳生产方式,形成良好的产业生态和社会氛围。[2]

在实践中,地方政府行政奖励的具体形式多种多样,根据不同地区和行业的特点而有所差异。例如,一些地方政府通过给予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等方式,对低碳企业和机构进行奖励。同时,还有一些地方政府开展科技创新引导计划,设立奖项鼓励技术创新和研发成果的应用,推动低碳产业发展。此外,一些地方政府还通过评价和认证机制,对低碳企业和机构进行评定,给予荣誉称号和资质认证,提升其市场竞争力和品牌价值。

二、“双碳”背景下的行政奖励相关政策

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背景下,各国纷纷采取行政奖励政策,以激励地方政府和企业在减少碳排放方面做出积极贡献。我国也提出了以 “双碳”为核心的政策目标,并制定了相关的行政奖励政策。2021年 《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中指出:对碳达峰工作效果显著的地区、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与奖励,对未达到目标的地区依法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2022年财政部颁布 《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中央财政对持续推进有关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予以奖励,对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的地区给予奖励支持。在地方性法规中,各个地方采取对症下药的方式制定有关碳排放的奖励性规定。

我国的行政奖励政策主要包括两大类,即经济奖励和政策支持。在经济奖励方面,地方政府可以给予符合减排要求的企业一定比例的税收减免或补贴。此外,地方政府还可以通过提供资金支持、贴息贷款等方式,为符合减排要求的企业提供政策支持。

行政奖励政策的具体内容包括减排量核算、排放权交易、碳交易市场建设等方面。减排量核算是评估企业减排成果的重要依据,可以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指标,计算企业的减排量,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奖励。排放权交易是通过建立排放权市场,实现排放权的交易,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减排目标。碳交易市场的建设是指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碳交易市场,使企业之间能够进行碳排放權的买卖,激励企业减少碳排放。[3]

然而,在行政奖励政策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第一,由于行政奖励政策本身的制定和执行过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容易导致企业对政策的理解和应对不当。第二,现有的行政奖励政策体系还不够完善,缺乏具体的操作指导,使企业在参与行政奖励时面临一定的困惑和难题。此外,行政奖励政策的监管和评估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以确保政策的公平和有效性。为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合作,确保行政奖励政策的有效实施;建立健全行政奖励政策的操作指南,为企业提供具体的操作指导。同时,加大对行政奖励政策的监管和评估力度,确保政策的公正和有效。

“双碳”背景下的行政奖励政策是推动减少碳排放的重要手段。然而,目前的行政奖励政策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通过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合作,建立操作指南,加大监管力度,我们可以确保行政奖励政策的公正有效,推动 “双碳”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国内外关于地方政府低碳行政奖励的研究情况

国内外学者对地方政府低碳行政奖励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关于地方政府低碳行政奖励的政策研究。国内外研究者对地方政府制定低碳行政奖励政策的背景、目标和实施效果进行了深入研究。比如,国内一些研究指出,地方政府低碳行政奖励政策的制定应考虑地方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4]而国外一些研究则关注政策的具体设计,如奖励标准和程序。

关于地方政府低碳行政奖励的效果评估研究。研究者通过实证研究,评估了地方政府低碳行政奖励对企业和机构减排效果的影响。国内外研究均指出,地方政府低碳行政奖励政策激励了企业和机构加大对低碳技术和管理的投入,取得了一定的减排效果。国内研究还发现,奖励政策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和机构的减排效果可能存在差异,需要进一步优化和细化奖励政策。

关于地方政府低碳行政奖励的案例研究。研究者通过对国内外具体案例的研究,总结了地方政府低碳行政奖励的经验和教训。例如,国外一些城市通过设立低碳基金,将政府奖励款项与企业的减排成果挂钩,取得了显著的效果;而国内一些省市则通过建立低碳认证机制,提高企业低碳认证的门槛,推动了企业减排意识和行动。

关于地方政府低碳行政奖励的政策建议研究。研究者通过对现有地方政府低碳行政奖励政策的分析,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政策的建议。例如,国内一些研究认为,地方政府应加强奖励政策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奖励政策的公平和有效性;而国外一些研究则建议地方政府与企业和机构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促进低碳技术的创新和推广。

总之,国内外关于地方政府低碳行政奖励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政策研究、效果评估、案例研究和政策建议等方面。通过深入研究和学习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可以更好地指导和促进地方政府低碳行政奖励制度的发展和实施,为推进低碳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保障。

四、目前“双碳”背景下地方政府行政奖励的主要形式及适用情况

(一)地方政府行政奖励的主要形式

在 “双碳”背景下,地方政府行政奖励作为一种重要的激励手段,不仅可以促使企业和机构以低碳方式进行生产和发展,还可以推动经济社会的绿色转型。通过梳理国内外相关研究,可以看出目前 “双碳”背景下地方政府行政奖励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产业奖励是目前较为常见的一种奖励形式。地方政府为鼓励低碳产业的发展,通常会设立一系列奖励政策。例如,对于采用低碳技术的企业,地方政府会给予一定的奖励资金或税收优惠政策,以激励企业积极投入并创新低碳技术。

能源节约奖励也是地方政府行政奖励的主要形式之一。在 “双碳”背景下,节能减排成为必然趋势,地方政府鼓励居民和企业节能减排的行为。因此,一些地方政府会设立能源节约奖励计划,对于通过采用节能技术、减少能源消耗的个人和企业进行奖励。这种奖励形式可以通过减免水电气费、给予奖金或者提供其他福利来实现。

科技创新奖励是一种重要的地方政府行政奖励形式。在实现低碳发展的过程中,科技创新起到了关键作用。因此,为鼓励科技人才和机构在低碳领域的创新,地方政府会设立科技创新奖励计划,对于在低碳领域取得突出成果的个人和团队进行奖励。这既可以通过给予奖金、资金支持或者荣誉称号等方式实现,也可以通过提供科研资源、政策支持等方式進行。

公共服务奖励也是一个较为重要的地方政府行政奖励形式。在 “双碳”背景下,地方政府鼓励市民参与低碳生活,提倡绿色出行等行为。因此,地方政府通常会设立一些公共服务奖励计划,对于积极采取低碳行为的市民进行奖励。这包括低碳交通出行、垃圾分类、环保意识宣传等方面的奖励。

(二)地方政府行政奖励的适用情况

从适用情况来看,地方政府行政奖励的主要形式与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有关。一般来说,发达地区的政府更倾向于采取经济奖励措施,如给予奖金、补贴等形式,以吸引企业投资发展;而欠发达地区的政府则更多关注公益性奖励,如提供科研资源、技术支持等形式,以提升当地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总之,随着 “双碳”背景下的地方政府行政奖励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改进,各种形式的奖励将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和发展。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地方政府行政奖励存在一些弊端,如激励效果难以衡量、奖励对象不公平等问题。[5]因此,进一步研究和探索如何改善地方政府行政奖励制度,提高其有效性和公平性,对于促进 “双碳”背景下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五、现行“双碳”背景下地方政府行政奖励存在的弊端及改善方式

在 “双碳”背景下,地方政府行政奖励作为一种重要的激励手段,虽然在促进低碳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仍然存在一些弊端。本节将对现行 “双碳”背景下地方政府行政奖励所存在的弊端进行分析,并提出改善的方式。

首先,目前地方政府行政奖励过于关注单一指标,容易导致奖励行为的片面性和局限性。由于低碳发展的复杂性,仅仅以碳排放量作为评判标准可能无法全面准确地评价企业和机构的低碳绩效。因此,在设计奖励政策时,应该充分考虑不同产业和地区的特点,综合考量多个指标,确保奖励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其次,现行地方政府行政奖励往往过于注重短期成效,忽视了长期可持续发展的考量。一些企业和机构可能会利用一些技术手段和策略来暂时降低碳排放量,以获得奖励。然而,这种短期行为并不能真正解决气候变化问题,且可能会对环境和经济造成负面影响。因此,改善地方政府行政奖励的方式之一是增加对长期可持续发展的考量,鼓励企业和机构获得可持续发展的低碳成果。[6]

再次,地方政府行政奖励存在的一个明显弊端是缺乏监督和评估机制。在一些情况下,地方政府可能不够严格地执行奖励政策,或者奖励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不公正现象。为了确保奖励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应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并定期对奖励政策进行评估和调整。

最后,地方政府行政奖励的目标定位需要更具针对性和灵活性。由于不同地区和产业的区别,地方政府对于低碳发展的要求也存在差异。因此,在制定奖励政策时,应针对性地制定目标,满足不同地区和产业的实际需求。同时,应灵活调整奖励政策,适当创新行政奖励理念,通过数字赋能的方式,[7]如通过小程序的方式将居民的日常低碳行为与奖励挂钩,以适应不同阶段的低碳发展需求。

六、结束语

激励型政策工具能有效驱动企业低碳转型和技术创新,引导和激励低碳产业。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其行政目的、提高其行政效率,在适当的领域如低碳工作领域,采用温和柔性奖励的执法方式,将更能满足民权和效率的内在需求。因此,地方政府基于行政目的、行政效率等的考虑,让行政奖励的内容符合相对人的需求,甚至是相对人所渴求的,就能使相对人积极配合,能够取得快速而明显的行政效果,将更有利于地方政府在 “双碳”工作中取得成效。

参考文献:

[1] 张慧平.法治政府背景下行政奖励与现代行政管理的契合[J].晋阳学刊,2023,256(01):118-124.

[2] 龙玉.“双碳” 背景下地方政府低碳政策路径的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22.

[3] 焦圣博.“双碳” 背景下碳交易监管机制研究[J].河北企业, 2022.

[4] 骆宾城,张玉珍,胡杜.“双碳”政策背景下乡村振兴低碳发展路径研究[J].智慧农业导刊,2022,2(04):113-115.

[5] 汪子涵.“双碳”背景下环境行政奖励制度研究[D].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3.

[6] 刘丽焘.行政奖励评审组间平衡最佳策略研究[J].山西科技, 2020,35(02):123-125+134.

[7] 肖旭,管源,黄鑫.数字经济背景下产业基础再造的协同机理研究[J].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23,25(06):4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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