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老子“食母”观中人对自然生态的价值方式

2016-04-16 15:37韩强

韩强

(广东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广东广州510030)



试析老子“食母”观中人对自然生态的价值方式

韩强

(广东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广东广州510030)

摘要:老子“食母”观内在地蕴含着“自然母亲”的自然本体论设定,但其重点在于人对自然的价值方式。运用价值哲学,集中探析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即食母观中关于人对自然生态的价值方式论思想,重点阐释在人对自然生态的价值态度、价值活动方式、价值原则和方法、价值精神四个层次上,老子原创和倡导的四组价值方式:尊重自然和敬畏自然、善待自然和反哺自然、遵循自然和顺应自然、亲近自然和回归自然。

关键词:食母观;价值方式论;尊重和敬畏自然;亲近和回归自然

《老子》是一部在春秋乱局中独树一帜的原创之著,开后世道家先河,成就了中国唯一的本土宗教道教。独创者,孤独者也,这在二十章(以下引文只注章次)有集中表述。在列举“我”与“众人”或“俗人”的相反相悖后,章末道出其根本所在:“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食母”观包含丰富的价值哲学内涵,展开了老子对于人与自然生态之价值关系的全面而独特的思考,它具有普适价值即不仅跨越国界,而且穿越时代。惜乎少见学界关注。本文试运用价值析老的框架,集中探析其中人对自然生态价值方式的智慧,求教于各方家。

一、“食母”观的几点辨析

第一,食母中的“母”指称的是自然,也称为“自然母亲”。老子直接讲“母”有五章,均指向自然之义。一章便说“有名万物之母”。高亨于此释“常”之四义中第一也是最重要的自然之义:“常无者自然界之无,常有者自然界之有也。”[1]五十二章也说“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最集中阐述此义的是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这个“天下母”是混成之物,也称为有。这个“母”字之曰道,也就是说道只标明母的最根本特性和规律,还不是正名;其正名则是“大”。“强为之名曰大”,描绘的是母的形态和结构特征,之所以称强为之,是因为“名可名非常名”(一章)。母玄之又玄,但可知其形态、结构是由“四大”建构的,这四大即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它们共同处于一个大至无垠的“域中”,“域中有四大”。这个域的建构和运行规律老子猜测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天、地、人最终都法自然,这个域就应理解为“自然之域”。在老子那里,自然是母,其最根本的规律是道,其他三大都是子。自然母亲与自然之子的辩证关系,在五十二章中表述为“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没身不殆。”老子还用玄牝之门表述母观念。“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六章);并在多章中用谷来描绘自然母亲的形态特征。以往人们常释母为道,恐有失偏狭。母是玄牝,是天地人三才取法之源。道贯穿于自然之域,所以人之“食母”既可以说是法自然,也可以说是法道;但不可忽视老子认为,道还是要法自然,是在自然之“域中”运行的,是自然之道。本文不取自然只是道的自然而然的状态这种说法,因为它与“域中有四大”,“道大”包含在自然之域中的思想,是明显相忤的。所以我认为《老子》中母应广义地阐释为自然,它包含了道于其中,道的自然而然的状态是由自然之域决定的。老子的自然范畴也不能如高亨那样只释为“自然界”,它的域中既然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就不仅包含自然生态(纯粹的自然界),还包含人与自然生态的价值关系和活动,以及人这个范畴中所包含的个体、人与人、个体与社会、社会与社会的多层次价值关系和活动。五十九章中“莫知其极”的“有国之母”就是自然之“域”的社会性表述。自然母亲作为《老子》的本体论设定,也可称为母体论,包含广阔和深邃的内涵,需另文详述,本文重点在于食母观,故只作以上简述。

第二,本文的论述重点在于价值方式。在广义价值论意义上,价值是自然本体或曰宇宙本体这一最高存在自身的内在根据,是宇宙的本原。任何物质只有通过价值关系才能生成。价值的基本形式是价值体或价值事件之双方的相互授受,是“授予”与“接受”的双向关系及其过程。老子的食母观不仅如上所述内在地包含了“母”即母体论的本体论设定,还涉及价值认知论、价值方式论、价值评价论的广泛内容,这四者构成老子的整个价值哲学体系,所以可以将食母观视为老子价值哲学的一个缩影。对此全面论述显然非一篇文章所能为。老子“贵食母”,其主旨在于要为亘古未有之大变局寻找救世良方,而寻求人间所应采取的价值方式,本文的中心正在于此。价值方式范畴是相互授受的事物双方实现其价值关系,或建构新价值的行为和活动,价值态度、原则和方法,及其由此衍生的价值精神的总和。这一范畴从价值哲学分析,包含三个层面。(一)价值活动方式,不仅包括自然万物之间的价值授受和构合方式,而且含人与天地万物(统称自然生态)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价值行为。后者包含现今通常理解的对于外部世界的实践,也包含《老子》中大量论述的生活方式。《老子》中“无为”、“希言自然”,“悠兮其贵言”等都是价值活动方式,既是实践方式,也是日常生活的价值方式。(二)价值活动方式在人类实践和生活的各个领域生成价值态度,凝结为价值原则和价值规范,并上升为价值方法论,伦理学是其中一个重要部分。“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法地”、“法天”、“法道”、“法自然”这四个法都涉及价值原则和方法。(三)价值原则和方法最终凝结为人的价值精神。个体的价值精神系统虽然各不相同,但人类的价值精神都凝结为真、善、美,在老子那里统一于“道法自然”、自然无为、“辅万物之自然”这些食母的自然精神。(二)和(三)更多地表现为观念,但却是从价值活动方式中提炼和抽象出来的,也属于价值活动方式的范畴,又反过来指导人们的价值活动,所以都统辖于价值方式论中。本文统称为“食母观”,并不意味着它们只是纯粹的价值观念,而是表明上述客观存在的三层面在老子学说中构成了一种理论形态,呈现为一个观念体系。

第三,食母观重在表述或概括人的价值方式。首先,二十章说“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这个“我”与众“人”不同,但无疑指称的是食母的“人”。其次,食母指称的是人对自然母亲的价值方式。老子的自然范畴中,包含着“自然母亲”的本体论和食母观两部分。母体论中包含着自然母亲的本体论设定、自然的内在价值的阐述,自然母亲对于天地万物和人的价值及其方式;而食母观则概括人对自然母亲的工具价值。这两者是双向的,构成一对辩证关系。八十一章是从“天之道,利而不害”向下落实为“圣人之道,为而不争”。五十九章则是反向:啬这种属于人的生活方式就是重积德,而达于母的(“有国之母,可以长久。”),此乃从形而下的价值活动方式上达于形而上之母本体。

第四,本文的论述重点在于人对自然生态的价值方式。如上所述,食母观包含丰富的价值关系,自然之“域中”,“人居其一”,人就包含在自然之中,是自然的一个组成部分,客观的自然,即当今地球生态系统是“自然⇔人⇔社会”系统,不仅包含人与自然生态之间的价值关系,还包括人与社会之间的各种复杂的价值关系,本文集中于前者。人与自然生态间的价值关系,既包含自然生态对人的价值,也包含人对自然生态的价值方式,我在文中将重点放在后者。本文不用“自然界”的提法而用“自然生态”概念,因为自然界既包含外在于人的纯粹自然生态,也包含大量存在的人工自然,即人工自然物及其所构成的人工自然环境,老子的自然母亲观念并未把人工自然视为“母”,这是明确的。集中于人对自然生态的价值方式,可以较为纯粹和准确地把握老子关于人与外在自然的价值哲学论述思路。

第五,老子阐述人对自然生态的价值方式,具有鲜明的层次性。上述价值哲学分析的三层面,在老子那里表现为从人的具体价值活动出发的四个层次:首先是价值态度上,提出尊重自然和敬畏自然;其次是价值活动方式上,倡导善待自然和反哺自然;再次是价值原则和方法,自然无为的思想在人对自然生态的关系上凝结成遵循自然和顺应自然;最后是价值精神,集中呈现为亲近自然和回归自然的自然精神。这四组“自然”就老子思想体系来说是广义的,而本文下述则多从自然生态角度进行阐发。四组价值方式是相互渗透和作用的,固有重合之处,理论上的分类并非截然,但各自的基本指向和价值旨趣却是明确的。如亲近自然固然可以说是一种价值态度,也在价值活动中有具体表现,但其价值旨趣在于一种凝结了并指导着前三者的精神或灵魂。需要特别强调,四层次有依次递进的关系,但最基础的方式或根源是价值活动方式,属于价值观念的内容是在实践和生活中生成并不断完善的。

二、价值态度:尊重自然和敬畏自然

老子的食母观提倡人要尊重和敬畏自然生态,将其视为一种基本的价值态度。《老子》中多次出现“尊”和“贵”的概念,均含价值取向的意义。就对自然母亲的态度来说,大多含有尊重、敬畏之义。“古之所以贵此道者何?不曰求以得,有罪以免耶?故为天下贵。”(六十二章)“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五十一章)“故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故为天下贵。”(五十六章)“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六十四章)强调了自然之道和德之外的任何东西都不足贵,只有自然才是对人最有价值的,这是其尊重自然的基础。视为尊贵,才有尊重和敬畏。

《老子》中出现不少“畏”。“人之所畏,不可不畏。荒兮,其未央哉!”(二十章)面对世界和自然生态之蛮荒与宏大,人们都畏都敬,我亦不可不畏。所以“使我介然有知,行于大道,唯施是畏。”(五十三章)要求人们行于大道,不走斜径或邪路,这就是一种对自然生态作出正确回馈的价值方式。“十六章曰:‘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谓复命者物之自然,知其自然者明,不知其自然而妄作者凶也。”[1]表达了畏的客观根据。

正因为尊重和敬畏,老子提倡作为自然之子的人要贵母而不贵自身。“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七十二章)“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上,辱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何谓贵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十三章)以自然之身事自然之事,以自然之理而理天下,以爱己之心爱天下万物,敬畏自然,宠辱若惊,小心侍奉自然,得之惊,失之亦惊,敬畏和尊重自然之情溢于言表。

三、价值活动方式:善待自然和反哺自然

食母作为价值方式解读,其重点在于“食”。《老子》中“食”是表达“为”的独特概念,是所有价值行为即价值活动的范畴。《老子》全书不是提倡无须作为、无所作为,而是将无为在人世间归结为“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八十一章)“为而不争”是遵循“天之道”的作为和活动方式。“天道无亲,常与善人。”(七十九章)食母者,母必亲之、与之。自然对天地万物包括人是平等相待的,但只有善人才能经常或永久地得到天道,充分享受自然母亲的价值。这也就是说,要得到自然之道,人需要有所为,将自己锤炼为“善人”,或在实践方式和生活方式上都效仿圣人的价值方式,其中老子特别强调了善待自然,反哺自然。

贵德在《老子》中包含着善待自然的广泛内容。“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五十一章)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这一组善待自然的价值方式,强调的是顺自然的物和势而为,即自然无为。六十七章介绍三宝之一的“慈”,既有对人的仁慈,生活上的慈忍,也有对自然的慈心。

“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同时蕴含反哺自然的内涵。按照《老子》的价值逻辑思路,自然之域中有“四大”,人居其一,因而同样禀赋自然的秉性,自然之德就是人间的德,人间的德就应是顺应自然之道德律令的。所以自然对万物的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同时也就成为人对自然生态的价值原则,对万物也要长、育、养、覆,这就是反哺。王弼《老子真经注》曰:“亭谓品其形,毒谓成其质,各得其庇荫,不伤其体矣。”就含有反哺的意思。六十四章“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更是特别强调人类需要辅助万物的自然生长,这就包含反哺自然的内涵。

善待和反哺自然并不停留在理论和价值方法的抽象层面,老子将其化为“自然生活”的各种具体的价值活动方式。六十四章论述了不自然的生活只能导致“为者败之。执者失之。”自然生活的特点是无为,无执;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并且慎终如始。自然生活的方法是在未成、未有、未乱时,便依自然之理,在其安时持之,未兆时谋之,其过程或节奏是按自然节律逐步而行。自然生活各种方式中,老子特别强调“无欲”、“俭”和“啬”三种方式。

老子将无欲看作无为之治的重要前提。“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五十七章)他要求“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六十四章)即要求人们不超过自身的自然需要去无限追求生活的享受而破坏自然生态。“为腹不为目”(十二章)则要求人们满足基本需要即止,不重身外之物。这些都是“无欲”的内容。

“俭”概念将无欲进一步具体化。“夫我有三宝,持而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并提到舍之则“死矣”的高度。(六十七章)对俭的理解,河上公说“赋敛若取之于己也。”对“俭故能广”解为:“天子身能节俭,故民日用广矣。”(河上公.老子章句·三宝第六十七)这是从统治角度做解。王弼对“俭故能广”的注解是“节俭爱费,天下不匮,故能广也。”(王弼.老子真经注·六十七章)这是从天下人的角度来做解。老子是在批判贵族阶级用尽民力,穷奢极欲的普遍现象后提出俭这一概念的,强调善待自然,自然物是需要用的,但不可尽用,不可过度消费、追求以至于毁坏自然生态。

“啬”也包含丰富的内涵。“治人事天,莫若啬。夫唯啬,是谓早服。早服谓之重积德。重积德则无不克。无不克则莫知其极。莫知其极可以有国。有国之母可以长久。是谓深根固柢,长生久视之道。”(五十九章)历史上众注家解出多重含义,典型地表现了历代解老的多元价值倾向。河上公说是“爱惜”。王弼解为农夫之治田务。苏辙解为“有而不用”、“有而能啬”,并引入了儒家学说以印证。(苏辙.老子解·治人事天章第五十九)李涵虚解:“啬:俭也。”(李涵虚.道德经注释·第五十九章)陈鼓应解为“爱惜,保养。”[2]啬包含了俭意,但俭是人使用物的态度,而啬则包括深藏不露,厚蓄能量,引而不发,爱惜精力,节制自身,小心服侍自然,爱惜和善待自然,防患于未然等等含义,在治人和事天的广泛领域中都需要“啬”这种价值方式,表现于“无欲”、“好静”、“无事”等“无为”的价值方式中。这些善待和反哺自然的价值行动就是人对自然生态的正确回馈。

无欲、俭、啬这些价值方式在现代生活中仍然适用,它要求人们不可纵欲,不可盲目地提倡高消费而导致高浪费,要善待自然,切忌“暴殄天物”,大力倡导绿色消费观。这与现代生态伦理有着紧密的对接。

四、价值原则和方法:遵循自然和顺应自然

通观《老子》,处处强调自然固有的本性就是人的道德要求。五十一章精辟阐述了自然对万物的生成和万物对自然的反馈:“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人是自然物,自然向人生成的过程中已将自然生态的固有价值生成为人的自然本性,所以人的实践本性包含了遵循和顺应自然的内在要求,这凝结成价值原则和价值方法。

遵循自然的价值原则是老子价值哲学逻辑推论的结果。《老子》全书贯穿着从自然母亲所固有的内在价值引申或推论出人的价值理念和价值方式这一价值逻辑思路。五十一章在“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后紧接着推论道:“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庄子·天地》解释德曰:“物得以生谓之德。”在老子这里是从自然之道推导出玄德。既然万物都是依自然之道而生成和运动的,人是万物的一部分,所以人间的德应该是自然机理,即“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在哲学上说,这是从普遍推出特殊的形而上学的思路,将特殊归入普遍,先提出和论证普遍的原理,然后推出特殊必然和应该按照普遍的原理运动,在人间就是遵循自然母亲的实践和生活方式,其代表是圣人。老子要求人们“孔德之容,惟道是从。”(二十一章)这种从自然母亲的价值推导出人的价值原则和方法的过程在书末简洁地表达为“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此外,贵言、希言这些自然无为的价值方式,最终根据在于“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二十三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可同时理解为一种价值方式推导:自然是道的内在根据,道是天的根据,天是地的根据,地是人的根据。所以,道必然法自然,天必然法道,地必然法天,人必然法地。这是人遵循自然的价值逻辑根据。这四个“法”是食母之价值方式的纲领。人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道效法自然,这一序列表达了人同时要效法地、天、道、自然,所以人之食母最终归结于遵循和顺应自然。

遵循自然的道德律令,还关乎人的自觉。在价值哲学中,对于价值的认知及其所形成的价值观是人的价值活动方式即实践和生活的前提。老子认为众人都有他们的价值观依据(“有以”),而我的价值观依据却与他们不同:我“食母”,即从母那里汲取智慧,依自然母亲的价值规律和价值方式行事。在老子那里,自然的价值方式“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是“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五章)这种人对自然的正确价值方式的认知论前提。反之,“圣人之道,为而不争”的价值活动方式则是认知“天之道,利而不害”这个自然的内在价值规律的结果。“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没身不殆。”说的是人们要从母的规律中认识人的价值,要从母与子的关系即自然与人的关系进行辩证的,同时是循环往复的认识。总起来看,食母观遵循自然的原则,就是要从母那里汲取营养,从自然生态的价值中导引出人的价值方式。

顺应自然则更多涉及到人的价值活动的方法。“塞其兑,闭其门,终身不勤。开其兑,济其事,终身不救。见小曰明。守柔曰强。用其光,复归其明,无遗身殃。是谓习常。”(五十二章)“习读为袭。袭常谓因其自然也。”[1]只要顺应自然就行了,不要开兑济事,要用自然之光照亮自己,守柔、塞兑、闭门。“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不仅可做价值认知与活动关系的理解,也可理解为价值活动方法。“法”即以自然为顺应之法度。在老子那里,顺应自然最根本的价值活动方式是“无为”。“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在价值活动方式上理解,是提倡任自然,无为无造。“希言自然。”(二十三章)希言、少言、少人为才是符合自然,顺应自然的方式。希言在历史上有不同阐释,我认为代表的是一种少言、少动的存在方式,即无为;而多动、多言、多为则是不自然的。老子因此说“多言数穷,不如守中。”(五章)再如,“悠兮其贵言。”(十七章)贵言是圣人的一种自然无为的实践方式,百姓之所以评价“我自然”,是因为圣人的实践方式是顺应自然的,或说是自然而然的实践方式。老子认为“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二章)贵言、希言不仅含“不言之教”,还含有清静无为的意思,是为而不争。这是顺应自然之道的必然的价值方式选择。

五、自然精神:亲近自然,回归自然

价值精神是从价值态度、价值活动方式、价值原则和方法这三方面中提炼并经长期历史积淀的价值成果,成为反过来贯穿于这三者中的灵魂。老子关于人对自然生态的价值精神集中呈现为亲近自然和回归自然,是包含着真善美内涵的自然精神。自然精神包含了求真、求善的丰富内涵,前已有所涉及,此处重在从美学上考察,亲近和回归自然是一种审美精神。相对于人的审美,自然生态本身就“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庄子·知北游》)“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十七章)包含了多重涵义,透出深刻的自然精神。亲近自然是人所向往的审美状态和境界,百姓所表征的广大人群均视自然状态及其回归为理想境界。老子认为“百姓皆谓我自然”是对政治的最高评价,圣人采取悠兮、贵言等自然价值方式,才能使百姓回归自然的状态。百姓之所以达到自然而然的生活状态,并认为这就是本应如此的状态,是以圣人为代表的自然的价值方式“功成事遂”的结果。在这个意义上,回归自然应该看作价值活动方式的成果,而不只是一种不作为就能达到的,或纯精神的东西。

人回归自然包含了三方面内容,[3]一是生活在良性循环的自然生态的怀抱,而不是远离和悖逆自然。八十章“小国寡民”,人口少则不会过度使用自然资源,有利于保护自然生态。“使有什伯人之器而不用”,“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表明老子看到科技发展可能会导致人征服自然,远离自然。此章虽有极端成分,但也有近代以来科技发展使人类愈益失去自然家园的事实为印证。二是过“自然生活”,“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是老子赞赏的一种自然生活状态,它不是贵族那种“贵难得之货”的骄奢淫逸的状态,而是百姓食所应食,食以甘为止,服以美观舒适为止,是“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满足人的生命基本需要即“知足之足,常足矣”(四十六章)的状态。三是人死亡后应以反哺自然的方式回归自然。“使民重死而不远徙”,不远徙,死后便得以入故乡之土而安。“安葬自然化”在当今时代更成为重要的实践课题。[4]

老子将这些自然的价值方式和自然精神引向无限宽广的领域,做了形而上的,诗性哲学的阐发。二十三章的“故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是从人的价值活动方式出发讲其回归自然的状态;“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则反过来,从自然生态出发,拟人化地强调自然生态容纳和乐于接受人的自然无为的价值活动方式即实践和生活方式。两者共同表明一种同于自然生态、与自然混融一体的深远的美学境界,引导出后世“依于老”的陶渊明、王维之道骨和中国“大巧若拙”、“自然天成”的审美、艺术精神。

参考文献:

[1]高亨.老子正诂[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3.

[2]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289.

[3]韩强.回归自然与反哺自然[J].广东社会科学,2015 (5).

[4]韩强.安葬自然化与关怀人的自然本性[J].探求,2015 (5).

(责任编辑:刘岭峰2572756826@qq.com)

On the Value Way That Mankind Treats the Nature in Laozi’s View of“Absorb the Mother”

HAN Qiang
(Research Institute of Culture and History,People’s Government of Guangdong Province,Guangzhou 510030,China)

Abstract:Using the value philosophy,the paper explores and analyses the theory of value way that Mankind treats the nature in Laozi’s view of“absorb the mother”,mainly interprets four groups of value way advocating vigorously by Laozi:respect nature and revere nature,treat well to nature and regurgitation-feeding nature,follow the nature and conform to nature,close to nature and return to nature.

Key words:view of“absorb the mother”;philosophy of value way;respect and revere nature;treat well to nature and regurgitation-feeding nature;follow and conform to nature;close to and return to nature

中图分类号:B223.1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018X(2016)03-0007-06

收稿日期:2016-03-09

作者简介:韩强(1953-),男,海南文昌人,广东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馆员,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